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承德凯兴能源有限公司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凯兴能源有限公司

2010年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目录

1、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

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 8

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9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0

5、甲烷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追究制度---11

6、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3

7、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

及甲烷传感器断电测试制度---------------------15 8、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6

9、瓦斯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

的定期检修制度------------------------------------17

10、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8

11、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9

12、监控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20

13、监控系统瓦斯超限事故应急预案---------------23

14、李雅庄矿井下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图------------26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矿现使用KJ101型安全监控系统监控有效,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彻底杜绝各类瓦斯事故,根据新《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一、设备的安装及参数设置

1、所有的采掘开生产工作面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并实现瓦斯超限自动报警和全电压断电功能。各采掘开队组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将瓦斯监控作为重要内容,详细规定探头的数量、种类、位置及断电点、报警点以及断电范围等,并有监测示意图。

2、其它地点需安设监控探头时,由通风区提出安装设计,并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及探头及其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和安装位置,报请矿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通风区执行。

3、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工作面开工前(至少提前3天)送达通风科,如有延误安不上监控设备责任由生产队组自负。通风科根据生产队组已经批准的作业规程中的有关内容,组织人力、物力及时对该工作面安装监控设备和敷设线路,对安设的设备和敷设的线路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要求,认真测试其各种参数和断电范围以及吊挂位置,调试完毕后,通知队组进行移交并使用。对未安设甲烷传感器的工作面不得投入生产,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

4、瓦斯传感器安设的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断电功能,断电范围必须符合新《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综采工作面要能够实现高低压同时断电。安装在矿井总回风道等地点的探头不能实现断电功能的,应事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5、设备安装过程中涉及到采区生产队组的工作时,通风科应提前

一天通知有关部门,并请这些部门派人前往协助或监督工作。安装完毕后要按管理责任范围办理移交手续。

6、监控设备的电源线,断电控制线由采区机电部门或生产队组负责接入,监控队派人前往负责监控工作。监控设备电源必须取自监测监控专用开关,KJ101分站应置于便于观察、调试、修理的地点,并且支护良好、无滴水、通风良好的地方,电源箱必须上架,架高不得低于300mm。

7、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要检修拆除或改线,必须事先通知通风部门,若造成监控设备停止运转时,须经矿调度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执行,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

二、监控系统的现场管理体制、维护

1、安全监控系统的井下部分管理责任范围划分如下:开掘队组负责本队施工巷道范围内(从巷道开口位置到工作面之间)的设备看管、线路吊挂以及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的位置移挪;回采队负责本工作面两顺槽以内的设备看护、线路吊挂、余线回撤以及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传感器的移挪,其余部分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是监控系统的专职部门,全面负责井上下瓦斯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2、安装在机电峒室、压风机房、中央水泵房室内部分及有关线路由所辖单位负责看护,其余部分由通风队负责管理、维护。

3、监控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后,通风区与使用管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移交手续上要注明监控设备的名称、台数、线路规格、长度、接线盒数量、安装维护标准等,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或线路,使用管理单位有权不予接收。

4、甲烷传感器至少每隔七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标校一次,断电功能、显示误差在标校时一并测试,并做好标校和测试记录。确保

传感器跟踪良好、显示准确、断电可靠、断电范围符合要求,任何人不得私自甩掉断电功能,变更断电值及断电范围。

5、瓦检员每次巡回检查时,要对所辖范围内的瓦斯探头的悬挂位置和显示数据进行检查与监督,显示数值应填写在巡回图表和井下记录牌上,若探头显示与实测数值误差超过允许范围(0.1%),应及时汇报矿调度,让监控组进行及时核对与标校。

6、监控室接到瓦斯员汇报后,通风区监测组应立即派人前往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必须在内4小时内更换探头,在探头故障期间瓦斯员应坚守岗位,随时测量和观察现场瓦斯变化,故障处理完毕前,严禁生产;如瓦斯超限及时停止工作面的生产,等瓦斯浓度过降至0.8%后再恢复生产。

7、通风区、机电部要经常对井下瓦斯传感器的断电功能进行检查监督,凡断电功能丧失或断电范围不符合要求的,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机电进行追查,对有关责任人必须给予严惩。

8、开掘工作面因巷道延伸需要延伸监控线路时,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科;采煤工作面随着生产进度的推进,及时将余线盘好吊好,不得擅自进行拆线,不得影响工作面正常生产,加线或拆线时应由生产队组队干部或工长在场监督并移交。

9、采掘开生产队组必须认真管理为本工作面服务的监控设备,探头吊挂要标准,监控线路要及时维护,不得碰撞、挤压,工作面的线路不得拖落到巷道底板上,瓦斯传感器要及时随工作面推进而挪移,炮掘工作面放炮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探头或将探头临时提到安全的地点。开掘工作面喷浆作业时,不得将喷浆料喷射到探头上,不得堵塞探头气孔,对监控监测线要做好保护。

三、信息处理:

1、监控监测机房必须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发现系统无数据,

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局)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通风区调度汇报,同时汇报通风区值班干部。

2、通风区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综合整理并打印瓦斯监控日报表,对有瓦斯涌出情况进行趋势分析,发生故障要有处理意见,用书面文字填写在一通三防日报表的相应栏目内,最后报请通风副总、总工、矿长审批。

3、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井上下通讯信号连续稳定,交换机应取自监测监控的专用电源上,绝对不允许接到频繁停电的动力线路上。凡出现通讯中断,通风区要安排人员立即下井进行处理,不得以其它理由推诿扯皮。通讯中断超过4小时,要追究通风区的责任。

4、监测监控主机显示屏上的各种图形信息,例如监控系统传感器分布示意图、矿井(工作面)生产系统图等,应按实际情况及时修改,保证准确。

5、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监测监控运行日志,打印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接到警报或断电信号及事故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调度及通风调度。

6、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填写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故障期间及时通知通风区值班队干安排瓦斯员采用人工检测等安全措施,派监控组组织技术力量及时抢修,尽量缩短故障时间。

五、处罚规定:

1、因管理不善,造成井下监控线路、设备损坏或丢失的,除按价予以赔偿外,另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

2、因个人或单位违章野蛮操作,造成监控系统线路抽脱,挤压破损,导致监控停止,信号停止的,由通风科负责追查处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按照破坏安全设施予以重罚。

3、私自取掉断电功能或变更范围的,除对责任者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外,对责任单位处于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处分,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500元。

4、因瓦斯监控线路延长或回收不及时而影响队组生产时,每发现一次对通风队处以100—200元罚款;井下监控信号通讯失败长达4小时以上而未得到处理,每发现一次对监控组处以50—100元罚款;井下瓦斯监控探头出现故障,4小时内未处理也没有更换探头的,每发现一次对检查组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5、未实现采掘开工作面断电功能、故障闭锁功能而虚设,包括其它监控设备虚拟显示,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处罚通风区领导500元,除对通风区领导进行处罚外,给通风区处以500—1000元罚款。

6、其它方面的处罚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监控设备损坏赔偿及其相应的扣款,由通风科执行,其余由安全科执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

1、监测监控值机人员必须对瓦斯监测信息异常情况认真记录,保证第二日瓦斯监测日报表备注原因的准确性。

2、监测监控值机人员至少一周内对瓦斯监测日报表上传感器数量、报警点、断电点、最大值、最小值、报警时间进行核对,确保瓦斯监测日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3、监测监控值机人员负责每天早上6:00前打印完毕前一天的瓦斯监测日报表,监测组长要对打印的监测监控日报表对照通风队日报进行数据分析,对报表中出现的异常数据做出注解。

4、监测监控室夜班人员负责瓦斯监测日报表的审批工作,当天的报表必须经由通风队长、通风科长、总工程师及矿长逐级审批后方可生效,并进行存档,存档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5、对监测人员打印日报表不及时、不报领导审阅的,要处以50元罚款。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

异常上报制度

一、监测监控室监测人员要时刻观测井下各地点的瓦斯变化情况。

二、一旦发现瓦斯超限报警,要及时向矿调度、通风调度和通风队值班人员汇报。

三、通风队调度接到汇报后,要及时和所在地点的瓦检员取得联系,了解现场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四、通风队值班人员要把瓦斯超限的地点、瓦斯浓度等情况汇报上级信息中心。

五、瓦检员经过检查发现是瓦斯传感器故障的,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通风队立即派人处理。

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故障)追究制度

一、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1、甲烷传感器误报警

①因甲烷传感器移动、掉地下、磕碰、淋水及其它原因引发的报警,由通风科追究责任队组及直接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②因甲烷传感器误差超出其误差范围而造成误报警的,由通风科追究通风区分管监控副区长的有关责任。

③因放炮及其它原因至使传感器损坏而引发误报警的,除追究相关责任外,加罚200~500元。

④因甲烷传感器安设位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引发传感器误报警的,由通风科追究通风区监控负责人的责任。

2、甲烷传感器数据准确、位置标准、设置得当,而因瓦斯超限(割煤快、主扇停风、局扇停风等)引起传感器报警的,由通风科追究相关单位及队组的责任。

二、甲烷传感器断电追究制度

1、甲烷传感器发生误报警造成断电。

①由于通风区正常的维护发生甲烷传感器误报警造成断电的,维护人员必须在10分钟之内恢复,否则追究通风区维护人员的责任。

②由于甲烷传感器的移动、淋水或损坏等原因引发传感器误报警进而造成断电的,由于通风科追究相关队组及个人的责任。

2、瓦斯超限造成断电。

由于瓦斯超限造成断电的,由通风科追查造成瓦斯超限的原因,并追究有关单位及队组的责任。

3、甲烷传感器试断电、发生误报警达断电值及瓦斯超限不断电。

①通风区监测组必须每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1次测试。若发现甲烷断电功能不可靠,必须当班解决甲烷断电功能。否则追究其维护人员的相关责任。

②因甲烷传感器发生误报警达到断电值或瓦斯超限而不断电的,通风区必须派维护人员当天处理甲烷断电功能。否则追究通风区的责任。

③若责任队组自行甩掉、短接瓦斯电闭锁线,一经发现,以严重“三违”处罚。

④使用瓦斯断电仪等设备的单位,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时,而切断电源后,严禁甩开监测监控设施而强行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低到复电值以下时,并经瓦检员检查完瓦斯浓度,同意复电后,方可进行人工复电,严禁自动复电,否则按严重三违追查处理。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监测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不间断地浏览本矿瓦斯监测系统采集到的各种信息,定期记录系统的运行状况,认真填写瓦斯监控信息运行日志。

2、对瓦斯监测过程中出现的系统故障,及时向矿调度、通风调度、上级安全通风监测监控信息调度等汇报,并做好记录。

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期间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故障发生区域的安全。某个传感器及相关线路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通风调度、通风区值班队干汇报,由通风区监测组负责组织故障处理。分站以上,(包括分站)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向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或矿值班领导汇报,由矿领导负责监督故障处理,并同时向上级安全通风监测监控信息调度中心汇报。

4、当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发挥功能期间,为保证相关区域的安全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①、矿调度、通风调度接到有关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受影响区域的瓦斯检查员,密切注视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一旦出现瓦斯超限立即通知机电工切断相关区域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并向矿调度、通风调度汇报,只有待瓦斯浓度降到允许复电值以下,才可通知机电工复电。

②、通风区值班队干若得知井下系统异常时,立即安排维护人员下井处理问题,排除故障。维护人员下井前必须携带处理故障所需的工具、备品、备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以最快的速度将故障排除,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恢复正常工作。故障排除后,立即向矿调度、通风调度等单位汇报,确认无问题,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现

场。

5、当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超过4小时,监测监控室需向局安全通风监测监控信息调度中心汇报,当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超过8小时,需向焦煤总公司瓦斯监测管理中心(调度室)汇报。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及

甲烷传感器断电测试制度

1、监测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将井下设施运到地面进行调试校正。

2、井下监控分站必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巡检、校正。

3、每7天必须对所有在用的甲烷、CO传感器空气气样和标准气样进行一次调校(井下每周二进行调校、抽放泵站每周三进行调校、洗煤厂每周四进行调校,调校前必须向矿调批调校工作票),同时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若发现甲烷传感器超差,必须进行更换处理。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监测监控操作规范》进行。若有违反,追究校验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也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4、每年由集团公司对所有传感器进行一次校验。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由负责监控的技术员负责管理。

二、监控监测组长要根据监控主机的容量,按期对主机的监测数据进行备份,保证主机监测数据至少保存1年。

三、对各类记录的管理:

1、监测监控的运行日志、日报表、旬检记录,由监测监控组长负责保管,保存期至少1年。

2、标调记录(周标、季标)、巡检记录、故障记录、值班记录,通风区负责监测监控的副区长统一保管,保存期至少半年。

3、任何人对各种记录,主机数据不得进行修改。

4、负责监控的技术员每月要对保存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核实,保证技术资料的保存和完整。

四、对保存过期需要报废的记录,通风区要经过主管监控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废。

五、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证书、图纸,由主管监控的技术员负责保存管理。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

检修制度

一、监测监控组长负责,每月对监控中心站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并做好记录。

二、通风区检查组要组织好每天对井下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巡检,严格按巡检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记录。

三、巡检发现的不完好,有隐患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要汇报队值班,及时处理。

四、监测组要根据设备管理台帐,对6个月没有出坑在井下运行的设备,有计划地拆出检修,保证井下设备的正常运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监控系统的设备入库、出库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入库的设备由库工管理,库工要建立设备台帐,对设备的数量完好情况等进行登记。

2、出库的设备由监测组统一进行管理发放,监测组长为责任人,

设备要按照完好、待修、分类摆放,并建立监控设备管理台帐,对每台设备进行跟踪管理。

3、入井安装使用的设备,由通风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4、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每7天要进行一次标校,CO、温度、风速等传感器每10天进行一次核对,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由技术员负责有关设备的年检工作,瓦斯传感器等计量设备,每月要有计划地进行一次月检,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监测组要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把入井使用半年没有拆出的设备,合理安排拆出坑外进行全面检修保证入井设备连续在井下工作不超过半年。

7、对井下所有使用的监控设备,监测组要每天进行一次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监测组长要负责,监测监控室内监控系统设备的管理,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数据的保存传输正常。

9、监控系统设备在运送、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被损坏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

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一、监测系统所有的终端设备,包括主机,智能接口及打印机,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由史常虎负责管理。不准玩游戏,发现一次,通风区罚当班值班员20元;

二、监测系统各级各类人员,应全力配合,保证所有监测设备的完好运行。井下出现故障当班处理,井下不能处理,上井检修不超过12小时,否则,对责任人处罚100元。瓦斯传感器每隔7天调校一次风速、负压、设备开停传感器每10天调校一次,每超一天,处罚责任

人30元。

三、监测系统井下各分站、传感器、断电器及监测线路,由各区域队组负责管理,如有损坏应及时汇报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安排尽快处理。

四、监测系统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每天坚持双考勤制,脱岗、串岗扣除当班工。

五、监测系统的所有终端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达到计算机正常工作所要求的防尘、湿度及温度的要求,保证设备工作正常,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六、监测系统每天由值班人员向各级领导提供正确可靠的数据报表,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监控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一、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通风区值班队干要及时掌握系统故障情况,及影响的队组或地点,并立即组织抢修。

二、通风区值班队干要把掌握的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及有关领导。

三、通风区要马上安排监控故障影响地点(或队组)的瓦检员,加强瓦斯检查,防止瓦斯事故。

四、瓦检员一旦发现现场瓦斯超限,要立即按规定汇报跟班干部,责令现场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并汇报通风调度。

五、通风区把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值班队干要及时汇报矿调度、通风科。通风区可安排有关的瓦检员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六、通风区要对监控系统故障及处理情况作好记录。

监控系统瓦斯超限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当监测监控系统显示井下瓦斯超限后,为快速、高效、有序、安

全地对事故进行处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李雅庄矿监测监控系统

三、标准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李雅庄矿瓦斯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组成

组长:总工

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处长通风副总

成员:通风科调度室安全科通风区等相关区队负责人

2、机构职责

(1)救援组职责

发生监控系统瓦斯超限后,分析判断事故大小,决定启动救援预案;指挥现场处理监控系统故障或排放瓦斯工作;负责组织监测监控系统瓦斯超限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调度室:负责传达事故应急救援组的指示,按照预案程序进行工作。

通风科:判断事故大小及时采取有关的紧急措施。

机电科:根据事故大小负责落实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机电有关任务。

安全科:根据事故大小对抢救工作安全及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通风区:负责派瓦检员对瓦斯报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测定或派监测工对传感器故障进行处理。

五、应急救援程序

1、接警

报警电话调度室26817(8)5634917(8)

通风区26840 5634840

2、报接警处置程序

(1)当井下瓦斯探头显示瓦斯超限后,断电器应立即动作,切断超限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2)监测值机人员发现瓦斯报警后,立即向矿调度、通风调度、通风区长、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汇报,确认超限地点是否断电,同时观察报警传感器的瓦斯浓度变化。矿调、通风调度员接警后必须问清报警时间、地点及报警范围,立即安排瓦斯超限地点断电、撤人。

(3)矿调度接警后,立即汇报矿调度主任、当日值班长、安全科长、安处处长、其它相关科室及领导、矿长,召集相关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并确认瓦斯超限地点是否断电撤人。

(4)通风调度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报警地点断电撤人,并安排瓦检员、监测工对瓦斯浓度进行测量,确认是瓦斯真正超限还是传感器故障引起的误报,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

(5)通风区长、书记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监测值机室进一步了解情况,确认是瓦斯真正超限还是传感器故障引起的误报,如果瓦斯真正超限,立即向矿调度室、通风科长、通防副总、总工进行汇报,按照总工的安排,下现场查看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监测值机室进一步了解情况,确认是瓦斯真正超限还是传感器故障引起的误报,如果瓦

斯真正超限,立即向总工进行汇报,按照总工安排,下现场查看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调度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落实工作面是否断电、撤人,相关科室及领导是否通知到位。

(8)总工程师接到报警后,立即落实工作面是否断电、撤人,安排相关人员下现场查看原因,制定处理措施,组织瓦斯排放。

六、救援程序

1、因瓦斯传感器故障导致高报误报的,应及时联系所辖区域内的监测工处理故障,处理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

2、当报警地点瓦斯确认超限时,应及时将该区域及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到新鲜风流中,撤出后由跟班队干在巷道口设置警戒,瓦检员设置警标严禁人员入内,同时由机电科负责该区域内的配电点将其所有电源全部切断。

3、排放瓦斯的操作程序及安全措施

(1)当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由通风科(区)长下现场,指挥排放工作,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按瓦斯排放规定进行排放。

(2)当工作面瓦斯浓度在2%-3%时,由通风副总亲临现场,指挥排放,安全科长现场监督检查。

(3)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报集团公司,排放工作由救护队进行,矿方协助;排放时矿总工程师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安全处长现场监督检查。

七、应急结束

由通风部门对监控系统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同时对救援工作进行总结。

李雅庄矿井下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图

落实现场瓦斯情况反馈现场瓦斯情况反馈现场瓦斯情况

矿调度室

李雅庄矿井下瓦斯超限后,瓦斯浓度降至复电值以下送电汇报程序

落实现场瓦斯情况

反馈现场瓦斯情况反馈现场瓦斯情况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 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 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 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 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 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 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 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凡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安装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秘密,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监控室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制定了监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含表格)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ISO9001-2015) 1.0目的 为强化和规范化管理公司视频监控系统,所以颁布此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 3.0定义 视频监控系统是通过监控电视的实时监控,随时掌握重要设备运行情况、重要场所安全状况等,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相应处理,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司调度中心,利于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做出正确的生产指令。 4.0职责 4.1公司环安部是视频监控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的总体计划,审核批复各单位前端设施、接入端、后端设施的设置报告和权限设置报告,组织相关管理制度的制修订。 4.2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维护单位进行工业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协议审核和部分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对维护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3公司各生产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新增监控点、权限管理的审核,负责审核监控点设置、停用及搬迁报告,负责发现视频监控故障问题及时向维护单位反映。 4.4公司电务部负责组织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检修,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客户端显示系统软件、硬件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将其纳入日常设备及检维修管

理,。同时负责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的备品备件报备及备件技术确认,如有委外发包,电务部负责所签订维护合同范围单位内的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合与监督。 4.5行政部负责周界防范所用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监控点所在的位置、场所监控设施的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维护单位反映。 5.0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总要求 5.1.1公司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纳入公司正常的生产管理内容。各单位应确保其持续、稳定的运行。 5.1.2工业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在技术架构上,主要是以现有网络为平台,软件为核心,实现分布监控,集中管理的原则。 5.1.3公司工业电视整体运行完好率、使用率要求达到95%以上。 6.0监控点设置、停用及搬迁 6.1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设置原则包括: a)关键要害部位。 b)无人值守但需24小时监控的生产场所。 c)其他生产和安防需要监控的部位、场所(含周界防范)。 6.2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的新增,由安装监控点所在各装置、场所的属地单位(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报电务部进行增加,如需委外发包,由电务部提写发包方案后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发包找供应商到厂安装,电务部与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及监督。 6.3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点停用或搬迁,由安装监控点所在各装置、场所的属地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管理、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测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12 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第 2 页共 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3 页共3 页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篇一: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 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行政办公楼、生产现场及重要目 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视频监控场所部分由分管生产的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二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调度室掌握和监控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视频信息采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保卫安全视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 作人员。 2职责范围 2.1保卫部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 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3.3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4.4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 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安全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5.5生产计划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对本部门所辖视频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工 作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维护 6.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 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7.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 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8.3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采取24小时时实值班,生产系统由使用的生产部门对所管辖的 监控器进行管理。发现故障应通知动力装备技术部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故障原因、检修人、检修时间、什么时间能够检修完毕、何时恢复投入使用等。生产系统范围使用的监控器由生产计划部比照进行上述工作。 9.4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 机做与监控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

永宁煤矿 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编制单位:永宁煤矿监控中心编制人:徐静 编制日期:2011年12月27日

目录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4) 1、编制目的 (4) 2、编制依据 (4) 3、适应范围 (4) 二、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5) 三、监控机房值班制度 (6) 四、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7) 五、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8) 六、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9) 七、监控故障报告制度 (10) 八、监控报表送阅审核制度 (11) 九、监控系统异常上报制度 (12) 十、监控室违章处罚制度 (13) 十一、监控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4) 十二、监控班长岗位责任制 (15) 十三、主管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6) 十四、煤矿监控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7) 十五、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18) 十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操作规程 (19) 十七、安全仪表检验制度 (20)

十八、安全仪器校验工岗位责任制 (21) 十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22) 二十、煤矿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23) 二十一、煤矿瓦斯爆炸紧急预案 (27)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行,保证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我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煤矿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又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应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应于永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公司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公司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和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是指安装在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围 第四条公司保卫处的职责:

(一)公司保卫处负责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和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公司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和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公司保卫处定期对公司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和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汾西瑞泰正中煤业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编写:梁震 单位:信息中心 日期:2016-1-1

目录 值班制度 (2) 岗位责任制 (3) 操作规程 (4)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 设备管理制度 (9)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1)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1) 监控故障报告制度 (12) 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13) 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4) 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制度 (15) 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17) 帐卡及报表管理制度 (18) 安装、维护制度 (19) “三闭锁”测试管理制度 (22) 机房管理制度 (2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4) 机房交接班制度 (24) 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25)

正中煤业安全监控队由机电矿长分管,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移动、拆除、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为规范安全监控 系统的操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可靠运行,特制订以下各项管 理制度。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测监控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值班,如因特殊原因需换班,必须提 前一天通知信息中心负责人。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信息中心值班台24小时不 离人。 四、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各测点数据及状态变化并填写各项记录。 五、遇到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等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 调度、信息中心责人,通风区长,并汇报值班领导。 六、值班人员进行中心站操作时必须使用自已的用户名登录,必须 认真操作并进行记录。 七、值班人员负责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信息中心负责人、通风 区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 八、值班人员负责当班信息中心值班台、机房及资料室的卫生清洁 工作。 九、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即矿调度室)现场交接班,交接班 要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有机硅厂管理标准 QG/XHG.YJG0607-04-2007 代替QG/XHG.YJG0707-01-2003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007-10-16 发布 2007-11-01 实施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机硅厂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不同点在于: -取消3.5安环科安全管理人员、生管科调度员、动力车间维护人员共同负责存盘内容的清查和删除工作。 -将3.6当班班长可以在控制室内浏览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画面,但无调整权改为当班班长可以在控制室内浏览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画面,如需对画面调整,需通知调度员并征得其同意。 -增加视频监控权限申请流程表。 -增加视频监控使用管理流程。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动力车间 本标准起草人:洪超 本标准审核人:胡暾 本标准批准人:严跃和 本标准历次版本替代情况为: -QG/XHG.YJG0707-01-2003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办法、权限、日常维护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考核工作。 2 职责 2.1生管科是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与考核。 2.2动力车间负责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并负责本系统设备使用、维护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3 使用管理 3.1生管科制定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权限分配,综合办可根据保卫需要提出相应要求,汇总至动力车间,由动力车间维护人员负责对权限的设定与管理。 3.2生管科根据工厂实际提出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具体监控内容,经技术科、安环科专业审查后报厂分管领导批准,(对一些涉及到安全运行的情况进行重点监控。)按监控内容要求由动力车间负责设定与调试监控画面,必须确保合成精馏控制室与水裂解控制室显示器上日常监控画面准确完整。 3.3调度员负责本值期间的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日常查阅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对存盘录像进行翻阅,并及时对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给予考核。 3.4其他执纪、保卫及工厂中层以上领导也有权在中控室或调度室浏览监控系统画面或查阅存盘录像。如需调整画面内容,需通知调度员并征得其同意,并在使用结束后恢复原来的状态。 3.5当班班长可以在控制室内浏览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画面,如需对画面调整,需通知调度员并征得其同意。 4 维护管理 4.1登录权限:动力车间专业维护人员、调度员。 4.2调度员在计算机上监控系统的登录使用实行各值交接班制,每次交接班时必须对系统每一画面进行检查,确认完成状态下,重新登录当值的账户。 4.2动力车间仪表班负责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如出现故障,由调度员出具检修工作票通知仪表班进行检修,若仪表人员无法修复,动力车间应通知厂家派专业维修人员,修复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仪表班要进行每周一次的线路检查和不定期的维护工作。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天津滨海中远集装箱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场区内、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区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值班监看制度 一、矿区监控系统由中控室负责监控,由运行部负责监督检查中控室的工作。 二、中控人员负责作好厂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六、负责中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七、严禁非中控人员进入中控室。 八、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每天下午5点之前向运行部办公室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第二章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一、矿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有毒危险药品库房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天。 二、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运行部主管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第 2 页共 5 页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矿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运行部,运行部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厂内安全巡检。 二、中控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应立即上报运行部主管人员,并安排班组人员去报警现场检察情况,弄清报警原因。现场检察人员将现场情况报告中控值班人员,中控值班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火灾采取《火灾突发应急预案》,人员溺水采取《溺水应急预案》。 第 3 页共 5 页

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公司视频监控系统 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本部、选厂部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规程待培训后整理成文,报公司批准后下发)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监控室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监控室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一、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1、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2、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5、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及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6、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7、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 8、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9、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10、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二、保安服务区监控的管理 摄像监控系统及每户红外线防盗报警装置已经广泛运用于物业管理中,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实行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由专人值班,定点监控录像,对可疑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这就要求负责监控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设施设备的操作技术,更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并严格遵照企业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以下简单阐述相关工作要求。 日常工作

1、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运行,监控人员24小时监控值班,录像带资料至少留存30日。 2、监控人员应密切注视屏幕,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定点录像,跟踪监视,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 3、接到消防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报警时,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领班报告,并跟踪处理过程,做好记录,然后将系统复位、重新布防。 4、接到业主电子对讲电话,铃响三声之内立即应答,认真听取业主要求,做好记录,向保安领班报告。一般情况即刻调度保安人员处理,重大情况跟踪处理过程。每天21:00~次日09:00负责夜间业主需求电话的应答。 5、遇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进行操作,同时向管理处经理报告。 6、负责对讲机的保管、充电、调换、借用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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