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帮教工作制度

青少年帮教工作制度
青少年帮教工作制度

富国实验学校青少年帮教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青少年帮教工作制度如下:

一.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与青少年家长经常性联络,定期走访或电话联系,了解他们近期动向。对出现反常情况及时汇报,共同采取措施应对。通过上门家防,谈心沟通,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特别是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引导他们多学习,鼓励他们遵纪守法,对出现的心理问题给予及时指导,排解心理困扰。

二.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对闲散青少年接受再教育的现状进行调研,针对青少年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制定培训课程,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与街道成校联系,整合区域学校资源,每年开展1-2次的有关生产技术、技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同时结合新二代闲散青少年的实际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青少年的生活,安排其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扶贫济困、公益实践等活动,使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

三.是建立就业援助机制。与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沟通,在组织青少年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不断完善就业指导机制。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对已满16周岁的新居民青年,通过

帮他们介绍适合的职业或提供有关就业信息。加大对青少年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其自主维权意识,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体系,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使青少年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得以及时解决。

通过这些措施,社会的未成年新居民青年,就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和辅导,在思想上和生活上就会树立积极的态度,有效地遏制了新居民青年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重点监控机制,也会把有不良记录或违法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导入正轨。学习培训机制和就业援助机制更是为未成年新居民青年开创美好未来生活,提供了基石与发展的动力。

富国实验学校

2017年9月25日

最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精品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一、衔接工作制度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组)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节假日除外)。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组)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

“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沙溪“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制度 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近年来我校通过“爱心妈妈”、“大手牵小手”等帮扶助学活动的开展,帮助了部分特殊学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本学期,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帮扶对象: 因身体疾病、心理与情绪原因、道德品质、学习或家庭经济方面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 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 (1)视力障碍学生: 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 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 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 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

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 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 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 碍学生。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日常生活中使家长和老师感到困难。 2、因品德、心理、学习等方面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 此类特殊学生又称问题学生,这部分学生拥有正常的智商,但由于受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及自身的因素,从而导致在思想、认识、心理、行为、学习等方面偏离常态,在品德、学习态度、心理等任何一个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一般的问题学生不仅仅只是一个方面的问题。 (1)纪律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是不守纪律,严重小说小动,易和老师发生冲突,对集体影响较大。学习成绩问题不大,品德方面也没有大问题。 (2)品德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品德方面。如打架骂人,欺负同学,劫钱,小偷小摸,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联系,离家出走,不孝敬父母等。他们多数学习成绩不好,不守纪律。这类学生多是“边缘生”,往往一只脚在学校,另一只脚在社会。 (3)心理问题学生。 此类孩子的主要问题在心理方面。如自闭,忧郁,退缩,躁动,有攻击行为,无法集中注意力,多疑,无法与他人沟通,等等。外向的有纪律问题,内向的不违反纪律。学习成绩多数不好。品德方面并无劣迹,有些问题貌似品德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

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 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⑶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主要内容:①通知书;②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③谈话记录;④跟踪考察表;⑤安置

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管理创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健康成长,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教体局《关于创新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教育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灵教〔2011〕10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的帮扶,全面促进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校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及普遍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工作档案,找到影响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我校关爱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1、建立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档案,使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 建档率达100%; 2、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关爱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从学习、生 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促进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乐于学习。 三、主要措施 ㈠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领导。 首先成长关爱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并努力实施“关爱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工作计划,逐步使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充分发挥班集体作用,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 象领导小组,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其他教职工 2、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落实 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对象逐一进行分类、分组,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部门 区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含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七个职能部门的安置帮教领导机构,下设安置帮教办公室;各街(镇)设立安帮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帮教小组;组成辖区内的三级帮教网络开展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 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一)接收监狱、劳教单位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二)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协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参与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

技能培训; (四)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并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释解人员,对没有生活出路(通常是指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和帮教。 五、释解人员回归报到程序 (一)离开监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所属街(镇)安帮办(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二)接受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小组管理并建立帮教措施。 六、释解人员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释解人员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入学、招考不受歧视。对符合条件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对符合就学、复学、升学规定,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给予办理。 七、释解人员在安置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

特殊儿童帮扶制度

大岭中心小学特殊学生帮扶制度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学生、品德缺陷或学习困难、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因身体疾病、心理与情绪原因、道德品质、学习或家庭经济方面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帮扶措施 1、确定“特殊学生”人选 偶发性“心理问题”或“品德问题”“学习问题”倾向的学生扩大化。“心理问题”和“品德问题”学生一般从4—6年级学生中确定。各班一 德育处要对上报的特殊学生要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审核。 2、成立帮扶小组领导小组 罗运旺胡东红钟立祥 师 3

团员老师和积极分子组建帮扶教师队伍,并根据老师们所任教的学科及年级与各班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 4、班主任进行“特殊学生成长”跟踪记录。 为了时刻关注特殊学生的心理发展和行为习惯,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1 1 有利于教师辅导、学生帮助的合适座位。 2 蜗等并要求家长带领孩子做继续治疗。 3 伴助学活动并明确帮扶学科。 4 批改。 5 教育和个别辅导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6 定期对家长进行交流、访问,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7 志愿者进行陪读。 2 1

排党团员老师与各班的特殊学生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 2 生进行两次心理辅导谈话。 3 于发现问 3 1 适当的帮助、关心和爱护。 2 经常与孩子的监护人取得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形成教育的合力。

2015青少年管理帮教方案

洛综治[2015]5号 洛市镇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 “护航工程”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洛市镇为积极响应市政法委相关文件精神,为更进一步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帮教,结合当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特制定如下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因重点青少年群体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日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在处于改革深水期、矛盾多发期、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做好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显得特别重要。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

服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稳妥做好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努力消除重点青少年引发的社会问题,推动全镇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工作重点 重点做好以下六类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 1、闲散青少年; 2、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3、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 4、农村留守儿童; 5、服刑在教青少年; 6、流浪乞讨青少年。 三、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实现“三下降四提高”的工作目标责任制。 “三下降”:重点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下降;重点青少年辍学率下降;侵害重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数量下降; “四提高”:重点青少年心理健康指数提高;重点青少年援助及就业安置率提高;重点青少年融入社会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重点青少年管理服务工作满意度提高。 四、工作原则

1、统筹协调,源头治理。由综治牵头,统筹政府、家庭、社会三方面关系,引导形成积极有效参与重点青少年管理服务的工作合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解决和消除重点青少年群体引发的社会问题。 2、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群众对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是否满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和广为关注的与重点青少年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 3、因人制宜,分类帮教。 4、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等手段,妥善解决重点青少年引发的社会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举措 1、搭建平台。建立“一办一站两校五家“的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平台。 “一办”即:成立镇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办,由镇纪委书记、综治办主任熊洋庭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协调、指导、督促镇有关部门创新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举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员单位有:综治办、法庭、河东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卫生院、中心小学、中学、团委、妇联。 “一站”即:在各(居)、企事业单位建立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站,由村(居、单位)党委书记担任站长,主要负责边辖区内重点青少年管理帮教服务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一、能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任务; 二、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要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临机决断能力。 四、要做到“三个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外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一、报到登记制度 1、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报到时,基地帮教机构应进行登记。 2、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机构在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报到后,应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实行一人档,分类管理。 3、对未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经调查确认后,应责成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补办登记手续。 报到登记工作要求 1、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来基地报到就业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应当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2、在接待中应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生活等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 3、报到登记时,应准确填写报到人员所犯罪行、家庭住址、监狱现实表现及个人特长、爱好。

4、对接待中掌握的重点人员,应及时做好回访工作。 二、访问谈心制度 1、过渡性基地帮教责任人每月至少找帮教对象谈心一次,重点帮教对象应每半月谈心一次。 2、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访:婚丧时必访、生病时必访、有纠纷时必访、有困难时必访、有突发情况时必访。 3、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谈:犯错误时必谈、受挫折时必谈、思想有问题时必谈。 三、结对帮教制度 1、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就业时,基地帮教机构应指定专人为其帮教责任人,与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结对帮教关系。 2、建立帮教关系要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由帮教责任人、被帮教人、安置帮教基地领导、基地帮教机构和县区司法局帮教办各执一份。 四、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政治常识方面的教育,巩固其改造的成果,端正其思想。 2、每季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婚姻、家庭、人身、财产权利等民事基本法律。 3、每年要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五、会议制度 1、各级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1至2次领导小组会议。 2、街、镇安置帮教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研究会,集中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通报本辖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掌握刑释动态。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1、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开释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司法所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中心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五日内,应详细把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形,记录在案,并与村、组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4、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5、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如果不报到入户时刻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工作制度 1、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到中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形,同时填写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要紧内容有:a通知书b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c回访、谈话记录d跟踪考察表e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三、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置帮教小组(村)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形,把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要与村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开释后的情形,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特殊学生帮教措施_免费下载

特殊学生帮教措施_免费下载 建安小学特殊学生帮教措施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针对我校目前学生的实际情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强化道德、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明确四类重点管控对象,实施学校、家庭、社区、公安派出所“四位一体”的管控帮教措施,努力营造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切实保证我校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 针对我校目前学生的实际情况,为了能够确实保证部分特殊学生的健康成长,自本学年起成立特殊学生帮教组,特制定本办法。一、特殊学生帮教组人员组成组长:门长有 成员:各班班主任 根据帮教对象的所在校区、班级和不同类别,由帮教组组长指定3—4人组成对应的帮教特别小组。 二、特殊学生的确定 此《办法》中的特殊学生是指:家庭教育缺乏、无力,日常行为习惯较差,在校内外有较为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的、需要学校加强管控的在籍学生。 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将管控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1、班级预控对象:家庭教育缺乏、无力,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密切,日常行为习惯较差的同学。 2、年级预控对象:经心理测试,心理状态不稳定,接近暴力倾向边缘且自制力较差;曾因校内(外)的违纪行为受到校纪处分的同学。 3、学校预控对象:经心理测试,具有暴力倾向且情绪调节能力、自制力差;在校内外有严重违纪行为,曾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同学。

4、特别预控对象:在校内外有违法行为,曾因违法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含取保候审阶段)以上处罚的同学。 三、帮教办法 针对近几年综合素质不佳的学生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学校在继续坚持原有的道德、法制教育、生命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增进与学生家庭、社区、公安派出所的密切联系,形成“四位一体”的管控帮教措施,在做好面向全体同学的各项教育工作的同时,尤其要在各类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中取得一定的进展。 (一)对于各类帮教对象,根据其在校内就读或在校外实习的实际情况,由特殊学生帮教小组人员组成相应的帮教特别小组,对帮教对象在我校继续学习期间,通过谈话交流、家访、走访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并对帮教对象着重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尤其是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及安全教育,鼓励他们热爱劳动、奉献社会,并给与力所能及的帮助,必要时可通过心理疏导等措施进行帮教和引导,直至其毕业。 在对帮教对象进行帮教过程中,帮教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的涉及 当事学生或家庭的隐私内容,帮教小组成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 1、班级预控对象:班主任负责,任课教师配合。 2、年级预控对象:年级组长负责,班主任配合,未保老师协助。 3、学校预控对象:政教处主任负责,班主任配合,未保老师协助。 4、特别预控对象:分管校长负责,政教处主任、班主任配合,未保老师协助。 以上各类预控对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每周至少有一次个别交流、每月至少与家长联系一次,每学期至少家访一次,必要时即时联系或家访。 未保老师要密切关注帮教对象及与其交往密切的校内外人员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应即时与帮教对象进行个别(或多人)交流,掌握有关信息并及时将相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513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 Responsibilities of resettlement education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安置帮教 1.认真执行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制订安置帮教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安置帮教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4.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统计表、安置帮教情况表等台账,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5.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作。 6.指导督促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工

作。 7.指导协调区安置帮教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区安置帮教基金会。 8.组织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组织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9.负责安置帮教的信访和对外联络工作,重大复杂问题提请领导小组或党委、政府会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去监所对服刑劳教人员进行帮教。 10.承办领导小组和上级安置帮教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 1.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好相关的牵头协调工作,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 2.区人民法院严格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

【关于五老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的调研报告】 什么是五老

【关于五老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的调研报告】 什么是五老 一、 帮教对象基本情况 从2001年以来,我县“五老”帮教的失足青少年共129人,其中正在服刑的有21个,刑满释放的108个。在被帮教的失足青少年中,侵财案件56起,斗殴案件28起,强奸案件7起,伤害案件4起,其他案件34起。 (一)主要特点: 一是违法犯罪的类型相对集中。主要是盗窃、抢劫、抢夺、敲诈等侵财性行为,尤其是盗窃犯罪数量最多。据调查,以盗窃为目的失足青少年约占总数的85%以上。 二是失足青少年低龄化,其中16岁以下的约占50%,最小的仅11岁。而且失足未成年人在校生居多,约占总数的70%。 三是作案组织形态呈团伙化趋势。因学生犯罪较多,而学生年龄较小、社会经验不足,因此单独犯罪较少,他们往往多找几个人“壮胆”。同时一些人从武侠小说、影视剧里,感染了“江湖义气”,因此团伙犯罪较多。此次调查中了解到,团伙犯罪约占总数的36%。

四是犯罪性质日益暴力化。被司法处理的青少年中,涉及抢劫、抢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绑架勒索等暴力型失足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0%左右,人数占55%左右。 (二)失足原因。 1、家庭因素。一个纯洁无瑕的孩子,之所以失足,归根到底,问题出在将孩子抚养长大的父母身上,出在家庭教育上。各种各样的“问题”家庭,大致可以归为四类。 (1)失和家庭。这包括单亲、父母离异、父母再婚,或者父母婚姻动荡等情况。据了解,失足青少年中,家庭存在“失和”问题的,要占到55%以上。 (2)失教家庭。所谓“失教”就是教育方式存在不当。这以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粗暴型家庭”。相当多的家长教育手段简单粗暴,非打即骂,拳脚相加,想以此促子女成才。这容易造成子女和家长的严重对立,容易激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使孩子的思想进一步恶化。 其次,家庭溺爱。表现为满足孩子的一切需求,全家上下几代人都去爱一个孩子。溺爱会使孩子滋长骄娇二气,养成自私、任性的习惯,一旦私欲得不到满足,就会冲出道德、法律的防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三,放任自流。对孩子不管不教,一切任其发展,认为“树大自然直”,不因孩子的进步而喜,也不因孩子的落后而

特殊学生帮教制度

特殊学生帮教制度 一、指导思想我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了锻炼学生心理品质,加强品格修养,以人为本,塑造、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校为一些特殊学生(包括行为偏差、心理障碍、学习困难、家庭离异等)建立了相应的帮教、帮扶制度。 二、特殊学生帮教领导小组: 组长:张长路 副组长:梁洪申杜海涛 成员:扈广营袁兴昌梁文邵洪振 朱景利吕振杰 、帮教措 施: 1、全体教师要端正教育思想,关心爱护学生,把帮教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行为较特殊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坚持正面教育,不得歧视。 2、建立两级帮教制度。一级是班主任对特殊生的帮教,由班主任填写“特殊生帮教记录表”另一级是学校层面对特殊学生的帮教,由学校德育室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并确定需要帮教学生名单,安排行政班子人员进行跟踪帮教,建立一人一档帮教档案,由帮教人员填写好特殊学生跟踪记录表。 3、学校任课老师与特殊学生“结对子”,开展帮教活动。即:每一名帮教教师“挂钩”一名特殊学生,采取谈话、询问、辅导、家访等方式进行帮教、引导。一般情况下,每周实施帮教1 次左右(包括个别谈心、辅导功课等),每次帮教情况要及时记录在“特殊学生帮教跟踪记录表”上。 4、班主任老师要经常找特殊学生谈心,到特殊学生的家家访,争取家长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多向班干部或学生了解特殊学生的情况,多与任课老师和帮教老师联系,协助帮教老师做好特殊学生的辅导、管理工作。 5、全体帮教人员要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要善于发现被帮教学生的闪光点,善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6、帮教工作要注重加强家、校联系,要通过家访等形式经常与家长联系,互通教育情况,形成教师、家长同步教育。 7、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应对特殊学生建立心理咨询档案,跟踪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等近况,还应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真正意义上去帮助、指导,让他们和其他学生和谐相处。 8、召开各类会议,做到全校一起关注特殊群体,督促他们养成好习惯。全程帮教,培养良好性格。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登记、建档制度 1、司法所(帮教工作站)接到区安置帮教工作室转达的刑释解 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 2、司法所(帮教工作站)应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将帮教对象档案 抄送其所在村(居)委会,村(居)委会要登记造册,成立 帮教小组,并动员家属按时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切实做到“帮 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二、“三帮一”工作制度 司法所(帮教工作站)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 好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内的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均应建立有街道 干部、村(居)干部和有威望的亲戚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 组,随时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情况,做好记录、完善档案,帮助、引导、扶助帮教对象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 题,使他们依靠勤劳致富,成为遵纪守法的人。 三、“结对”帮扶制度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特困户,应采取“结对”帮扶措施。街道、村(居)领导和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认定单位“结对”帮扶,解决帮教对象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四、会议制度 1、坚持家长会议制度,认真解决不嫌弃的问题。

2、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切实解决不歧视的问题 3、坚持群众会议制度,真正解决不冷遇的问题。 4、坚持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制度,解决不自卑的问题。 5、坚持帮教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问题,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工 作中的问题,街道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年应召开两次会 议,并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帮教工作站应每月召开一次例 会,并有完整记录。 五、报告、报表制度 1、对于逾期未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站应会同派出所向 所在街道和村(居)委会介绍情况,同时向安置帮教办公室 报告。 2、遇有帮教对象户口迁出的,应将变更后的具体地址和“通知 书”一并返回区安置帮教办公室。 3、对于未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刑释解教人员或原户籍所在地居 住的刑释解救人员,现住地帮教工作站要将情况及时通报原 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站,同时与现住地村(居)委会共同开 展帮教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失控现象。 4、认真填写半年和年度刑释解救人员统计表 六、管理制度: 1、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街道、村(居)帮教组织; 2、建立帮教人员档案,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每半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核对刑释解教人员,防止

关于5老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完整篇.doc

关于五老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的调研报告_ 调研报告 一、帮教对象基本情况 从2001年以来,我县“五老”帮教的失足青少年共129人,其中正在服刑的有21个,刑满释放的108个。在被帮教的失足青少年中,侵财案件56起,斗殴案件28起,强奸案件7起,伤害案件4起,其他案件34起。 (一)主要特点: 一是违法犯罪的类型相对集中。主要是盗窃、抢劫、抢夺、敲诈等侵财性行为,尤其是盗窃犯罪数量最多。据调查,以盗窃为目的失足青少年约占总数的85%以上。范文先生网 二是失足青少年低龄化,其中16岁以下的约占50%,最小的仅11岁。而且失足未成年人在校生居多,约占总数的70%。 三是作案组织形态呈团伙化趋势。因学生犯罪较多,而学生年龄较小、社会经验不足,因此单独犯罪较少,他们往往多找几个人“壮胆”。同时一些人从武侠小说、影视剧里,感染了“江湖义气”,因此团伙犯罪较多。此次调查中了解到,团伙犯罪约占总数的36%。 四是犯罪性质日益暴力化。被司法处理的青少年中,涉及抢劫、抢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绑架勒索等暴力型失足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0%左右,人数占55%左右。

(二)失足原因。 1、家庭因素。一个纯洁无瑕的孩子,之所以失足,归根到底,问题出在将孩子抚养长大的父母身上,出在家庭教育上。各种各样的“问题”家庭,大致可以归为四类。 (1)失和家庭。这包括单亲、父母离异、父母再婚,或者父母婚姻动荡等情况。据了解,失足青少年中,家庭存在“失和”问题的,要占到55%以上。 (2)失教家庭。所谓“失教”就是教育方式存在不当。这以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粗暴型家庭”。相当多的家长教育手段简单粗暴,非打即骂,拳脚相加,想以此促子女成才。这容易造成子女和家长的严重对立,容易激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使孩子的思想进一步恶化。 其次,家庭溺爱。表现为满足孩子的一切需求,全家上下几代人都去爱一个孩子。溺爱会使孩子滋长骄娇二气,养成自私、任性的习惯,一旦私欲得不到满足,就会冲出道德、法律的防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三,放任自流。对孩子不管不教,一切任其发展,认为“树大自然直”,不因孩子的进步而喜,也不因孩子的落后而忧,不理解孩子的困惑,不帮助孩子长进,完全依赖学校教育,等到孩子出现严重问题时,为时已晚。 (3)少德家庭。陈某的父母喜欢打麻将,几乎每天都邀一帮赌友到家里来玩。耳濡目染,16岁的陈某也喜欢上了赌博。

特殊学生帮扶方案

中学特殊学生“一对一”帮扶教育制度与方案 一、特殊学生“一对一”帮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特殊学生“一对一”帮扶教育的各项工作,构建和谐、平安、健康、文明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特殊学生“一对一”帮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被帮助的主要对象 特殊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困生、留守学生、单亲或离异家庭学生等)。 三、“一帮一”的形式 结对“一帮一”,每名校领导和班主任、科任教师帮助一名本校(或本班)比较熟悉的特殊学生。 四、帮助的具体要求 (一)、特殊学生“一对一”帮扶教育信息卡制度 认真搞好“特殊学生”的基本信息采集,学校建立健全全校“特殊学生”档案。具体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父母务工地点、父母亲的电话以及目前监护人的具体情况,做到“一个也不能少”。全面掌握“特殊学生”家庭、学习、生活及留守代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特殊学生“一对一”帮扶教育帮扶制度 1、学校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3名学生,每一位班主任教师联系1--2名“特殊学生”,从思想上、精神上给予帮扶。学生之间实行“手牵手”结队帮扶。 2、各班成立互助小组。做到“特殊学生”孤单了有人陪;困难了有人帮;生病了有人照顾;成绩差了有人辅导。 3、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建立“特殊学生爱心基金”,用于表彰品学兼优的留守学生、贫困留守学生、单亲学生、孤儿等学生生活上的失助,保证不让一位留守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三)、特殊学生“一对一”帮扶教育联系制度 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特殊学生”家长会,通报“特殊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共同探讨“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措施。随时保障“特殊学生”亲情热线的开通,建立特殊学生监护人与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联系制度。 (四)、“四个五”以爱育人制度 1、提出对特殊学生进行“自觉、自理、自律、自强、自信”的“五自”教育目标。 2、对教师提出“爱心、细心、耐心、信心、恒心”的“五心”教育要求。 3、在特殊学生中开展“多改正一个缺点,多做一件好事,多交一份满意答卷,争做一名合格学生,我为学校添一份光彩”的“五个一”活动。 4、对家长提出“每周和孩子一次谈话,每月一次鼓励,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每学期参加一次家长会”的“五个一”要求。 (五)、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制度 1、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用良好的环境熏陶感染学生,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 2、坚持面向全体,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3、抓好学科渗透,全方位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4、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辅导教师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5、建立家校沟通渠道,优化家教“心育”环境。 (六)、特殊学生健康成长制度 1、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2、建立特殊学生成长档案,对留守学生进行跟踪管理。 3、为切实加强对留守学生的管理,杜绝留守学生违法犯罪行为

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工作制度

官坡中心小学青少年学生教育 帮扶工作制度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官坡中心小学 2014年月9日

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工作制度 近年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品德缺陷、学习困难、或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已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教育好他们,既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更是稳定学校秩序、打造我校教育品牌的关键。为此,学校经过排查后,对全校特殊学生进行了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制定了相应的帮扶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生教育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涛 副组长:贾新超、周明海 成员:何霞、郭丽、张娜、刘晓丽、郭卉、莫未愁、王晶、陈金歌、王昀 二、帮扶对象: 留守儿童、潜能生、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单亲或失亲特殊家庭子女。 三、职责分工: 1、德育处负责全校学生教育帮扶工作档案的制定、收集;学校教育帮扶活动的开展,并建设相应的功能室(家长学校、亲情家园、知心屋、)及有不良行为倾向学生方面的教育工作。 2、教务处负责潜能生方面的教育及学习帮扶工作。 3、办公室负责“一对一”结对帮扶人员的分配及档案收集。

4、各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单亲、失亲)学生的全部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年级主任、班主任每期开学要认真调查,同时注意调查方法,摸清本年级特殊学生的人数,协同德育处建立专门档案。 2、建立三类帮扶组织:学校针对特殊学生的不同特点,将采取“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帮教形式,科任老师——学生、学生——学生帮扶、帮教组织,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特殊家庭学生(单亲、失亲)、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中采取帮扶、帮教制。办公室与年级主任结合安排领导班子“一对一”帮扶,班主任、科任老师“一对一”帮扶,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之间“一对一”帮扶,注意必须是本班优秀学生来帮扶特殊学生,不安排学生帮扶单亲、失亲学生。老师和优秀学生在帮扶学生时一定注意方法,保护好特殊学生的隐私、自尊心,在帮扶、帮教过程中最好采取“单独”帮扶,保护好学生的“面子”心理,保守好学生的秘密,切实让学生感到亲情。 3、开展多样活动,增强特殊学生的自信。每月留守儿童集体活动一次;根据特殊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每期组织一次个人作品展;每期对帮扶对象分类进行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 五、帮扶具体要求: 1、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子女方面:

安置帮教相关法律

安置帮教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摘录199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第五节“释放和安置”,规定了四条内容。其中37条规定:“对刑满解教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区”。“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第五章68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2、《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3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 3、《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摘录1991年8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指出:“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摘录。1992年7月22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中指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一是提倡尽可能由原单位接受安置;二是鼓励和帮助自谋职业;三是暂时无业可就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防止流落社会重新犯罪。 5、《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摘录。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7条“企业防地有劳动用工权”中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同其它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录用。在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

特殊学生帮扶措施28108

明德小学 特殊学生帮扶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学生”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特殊学生的实际现状,特制定我校特殊学生帮扶措施。 一、我校特殊学生的特点 我校特殊学生比例大,达到10.5%,部分特殊学生中出现了胆怯、懦弱、孤僻、任性、偏执、抑郁等不良现象;也有的出现了情绪不稳定、自私自利、容易冲动等不良个性特征和心理特征;自控力差、目标不明确、学习习惯不良、厌学情绪日益加深,学习成绩普遍偏差等特征。 二、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 1、学校成立了特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委员会,机构健全;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亲自抓特殊学生的各个方面工作。 2、学校认真清理了各班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特殊学生档案。 3、计划安排,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为了鼓励特殊学生努力学习,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每学期组织一次“献爱心捐款活动”,全部用于特殊学生的帮扶工作。 4、邀请了退休老同志热情参与。学校积极动员退休老同志担任帮扶成员,充分发挥退休老同志的工作热情,他们积极为学校出谋策划,表现出对特殊学生的极大关心、帮助和爱护。 5、动员全体教师认真负责。对于“留守学生、贫困学生、特殊

学生”表册的摸底工作扎实,老师们付出辛勤的劳动,表册填写清楚,了解情况真实;具体帮扶措施明确,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帮扶救助。 6、、我们在特殊学生中重点做好了“争做五好小公民”的宣传工作,向全体特殊学生发出开展“争做五好小公民”的倡议。 7、我们结合“记守则、背规范”三风整治活动,在特殊学生中开展了“争做文明小公民”知识竞赛。 三、今后的帮扶措施 1、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帮扶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校特殊学生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寻找影响特殊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全面推行特殊学生“关爱工程”,为他们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还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特殊学生综合素质。 2、建立特殊学生建档和联系卡制度。我校将对所有特殊学生进一步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学生的底数,建立每个特殊学生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建立教师与特殊学生的谈心制度。学校规定班主任、科任教师、行政人员每月与帮扶的特殊学生见一次面。一是主动与学生交心,和他们做朋友,拉近师生距离,增强信任感,减少和消除教育情感障碍。二是能及时、多方面了解学生在思想、生活及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困难和需要,以便及时调整教育、帮助措施,达到阶段性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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