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班组承包协议

水电班组承包协议(水电)

发包人(全称):河北省高碑店市华林艺墅3#、4#楼(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水电分包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华林艺墅3#、4#楼。

1.2工作内容:本工程所有水电专业预留、预埋、灯具安装、线路敷设、调试试运行及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水,临电等。

1.3结构概况:全现浇剪力墙结构。

1.4质量要求:符合政府、监理、甲方验收标准及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1.5承包范围:

一、电气:

1、承包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电气工程中的强电部分的预留、预埋;穿线;配电箱、柜、电缆桥架、开关、插座和灯具的安装和调试;防雷与接地等电位安装。弱电部分的预留、预埋及穿带丝;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弱电、楼宇对讲、电梯对讲、电视、电话、网络系统的管线;以及变更、洽商全部内容。施工现场内和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等。

2、承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用电安装、维护、检修、拆接线和施工现场所有机械用电布线的挖沟埋置和电箱安装,完工后的所有箱、线拆除回库等。

二、给排水、采暖及消防工程:

1、承包本工程图纸明示及暗示的给排水、冷凝水管安装,采暖主管到管井分支管丝头、消防工程、室内生活给排水安装至配水点,座便器安装角阀,其它洁具给水安装丝堵;管道预留、采暖管道安装,冷热水管安装、生活污水管道安装,雨水系统安装。消防系统管道及消火栓箱安装;所有的管道保温。通风工程洞口预留;户外管道进出户1.5米以内的都有承包方完成及洽商、变更内所有给水、排水、消防及采暖工程施工。

2、本工程所有使用材料按施工图纸和变更、洽商范围内计算量加损耗1.5%,单件材料无损耗,所用材料超出计算量按市场价赔偿。

3、承担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用水和消防用水的安装与拆卸。

三、水电甲供材与分包自备材:

①、电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为:电线管、接线盒、电缆桥架及配件、电线、电缆、电缆终端头、配电箱柜、开关插座、灯具、镀锌扁钢、镀锌圆钢、避雷卡子、母线槽及配件、铁板、型钢、防火材料等大型材料。

2、由承包人自备的材料为:电线管配件、PVC胶、胶带、胶布、钢带丝、铁丝、管堵、护口、毛刷、油漆、稀料、砂子、电焊条、钢锯条、焊锡、焊锡膏、线鼻子、户内所有的灯口和灯泡、氧气、乙炔、汽油、螺丝、胀管、膨胀螺栓、砂轮片、小白线、绑丝、施工用配电箱,闸盘、电缆、钉子、绑扎带、焊把、焊把线、热塑管等小型材料。

②、暖卫、给排水、消防: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为:各种管材、阀门、消防箱、消火栓、保温材料、型钢等主材。

2、由承包方自备材料为:各种施工工具、铅油、麻、钢锯、切割片、膨胀螺栓、电焊机、焊条、焊把线、焊帽、钢锯条、胶带、套丝机、板牙、电锤、台钻、钻头、煨弯机、PVC胶、氧气、乙炔、汽油、螺丝、电源线、铁丝、防锈漆、PVC保护膜等辅材。

3、承担本分项工程的安全用品、一切机具、器械和劳保用品。承担主材明细表之外的一切材及材料的装卸及水平、垂直运输、二次转运,所有材料的领取、清点、保管及退还签单、对量等手续。

4、承担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帽由承包方出资,项目部统一购买)和施工范围中所用的手头工具等。

第二条、承包价格包含费用:

1、承包范围内的预留、预埋、灯具安装、线路敷设、调试试运行等。单价为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元/㎡。此包干价其中质量费占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占1元/㎡、工程进度及抢工费 1元/㎡。

2、第1条包干费用还包含以下内容及费用:

2.1乙方施工人员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额外付出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还包含工作范围内容及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的3m以下简易绑扎和操作架等辅助用工。

2.2 乙方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清理费用。

2.3 乙方配合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及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工人住宿上下班来回路途用工。

2.4 本合同价还包含了保证施工现场达到甲方的要求,而需由乙方支出的现场文明和环境保护所需的人工费用及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与职责:

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伍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责任的权力。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的住宿、食堂。

2、负责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自备工具以外的施工工具及中小型机械。

3、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乙方根

据甲方的交底及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4、做好图纸审核,以及工程竣工的结算。

5、协助乙方抓好施工中的安全、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等。

6、协助乙方处理好工伤事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双方分清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与职责:

.1、乙方对本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

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所发生工程量20%违约金。

2、乙方进入现场的职工必须以实名制行式7日内与甲方签订职工劳动合

同,每人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一寸照片,没有身份证的一律不准进场(注:彝族、回族、维族等少数民族一概不准进场施工)。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制定的作业计划进度施工,合理安排劳动力,工

程进度必须达到甲方所计划的目标,施工人数应满足每日的施工任务,达到甲方所计划的目标,甲方的施工计划一旦下达,乙方必须保证按期完成,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工,赶工措施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合理安排组织人员,如乙方原因未达到甲方规定的进度要求,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采取其它的抢工补救措施。如乙方施工造成甲方严重质量及进度信誉影响的,又不立即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甲方有权劝其退场,由此造成任何责任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对甲方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由乙方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在施工中满足工程的一切进度与质量要求,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

失有乙方负担承包单价的部分。

6、乙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必须严格要求完成好所施工的项目,必须达到甲方

要求的结构验收标准,如由此达不到而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负担。

7、乙方自进场施工后必须有始有终,如中途擅自离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项的部分或全部。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造成的伤亡事故或质量事故。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进场职工必须对本合同及承包人的认可,甲方不针对乙方职工拨付工程款。

10、乙方必须确保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出现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人讨薪、聚众闹事事件,一切后果由乙

方承担,并处以2000—5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工人的安全生产负一切责任。

2、乙方进场施工的所有职工进场后必须签订每个人安全协议书。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人人有责。

3、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各类生产工具必须合格,并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遵守有总包方及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及操作要求,乙方自身加强定期负责对自身施工人员(包括生活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及安全监督,严禁偷盗、打架、骗取、哄抢、殴打他人、结伙斗殴、寻畔闹事等行为,如发现有偷盗打架等行为,甲方将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必要时送公安机关处理。乙方在施工中如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先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甲方有关负责人。由于乙方管理不力、工人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等造成的安全罚款或伤亡事故的(包括意外性伤亡事故如打架斗殴、病故、交通意外等),其责任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6、安全事故处理:在施工期间,甲方对整个项目投团体保险,一但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先医疗伤者;医疗费用约定如下(费用以医院正式发票为依据,不含保健药品和非处方用药):10000元(含)以内费用乙方自行承担;10000元以上,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保险赔付,赔付外的款项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伤者治疗期间的误工费及其它一切支出由乙方承担。重大伤亡事故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政策和相关责任划分协商解决。

.7、工程质量应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乙方应严格执行“三检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合格,除承担开发商、监理罚款外,甲方对乙方还处以最高500元/次罚款,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第六条、材料供应:

1、乙方领用材料、机械设备等必须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如发生丢失、损坏和浪费材料,乙方按原价赔偿。

2、乙方使用的材料、机具根据甲方要求码放。做到活完料尽脚下清,如有不清理现场现象,处以200元/次罚款,从乙方拨款中扣除。

3、如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同意,任意切割钢管、木材、随意损坏周转材料,处以500元/次罚款并赔偿材料。

第七条、结算方式:

1、根据开发商拨款时间、额度及顺序拨付乙方工程款。乙方人员在施工阶段的伙食费由甲方垫付,整体竣工后90 天内或年终支付合同款的95%在,剩余5%质保金按照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付清(出现质量维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如未按甲方要求,将由甲方安排人员,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跨年度工程在春节前按实际施工工程量75%结算。

2、劳务费发放:乙方在用工时,必须申报用工人员名单,甲方和乙方共同与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此用工合同作为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的依据。乙方必须上报乙方工人工资表,其工资总额不能超过乙方实际发生扣除一切费用后的人工费总额。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详见合同附件1(质量管理制度)、附件2(安全管理制度)、附件3(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九条、补充条款:

1、严格执行工序交接时间,轮到加班或夜班施工的班组,如不执行每次罚款500元并承担影响后续班组的误工人工费用。

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附件中的各项条款。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重或屡次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最高500元/次的罚款。

4、建筑面积计算原则:①按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②外墙保温层、窗井、露台、空调机板不计算建筑面积。

5、在施工过程中要积极配合项目部人员的检查验收,如在此过程中出现打骂项目管理人员的,将对班组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并对工人清除出场,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6、宿舍用电管理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制度执行,对超出规定用电量的宿舍将以电价的2倍收取费用(详见宿舍管理制度)。

7、为了甲乙双方的可持续发展,地下室施工期间乙方须向甲方缴纳(20000元,贰万元整)工程质量进度保证金,如因地下室施工期间达不到本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终止双方合作,地上部分不在给予乙方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地下部分能达到项目部的质量进度要求,地上部分将继续合作,保证金(20000)元如数退还给乙方。

8、质量进度安全奖励,乙方做到本工程结构施工完成后质量能通过甲方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优质工程,工程进度达到本项目部的要求,并且无安全事故发生,甲方在本协议的价格基础上增加(2元,贰元)每建筑平米奖励给乙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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