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培训管理规定

(草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搞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构建学习型企业,切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

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公司的发展拥有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和人力资源基础。

二、培训原则

1、坚持联系实际。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进行,理论要联系

实际。

2、坚持注重实用。公司的培训工作是为企业的生产服务的,因此培训工作要突出

针对性、实用性,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3、坚持讲求实效。公司培训工作要以提高职工的岗位管理能力和操作能力为主要培训内容,突出能力培训,强化培训的有效性评估,确保培训质量,切实取得实效。

4、坚持培训创新。公司培训工作要坚持开拓创新精神,应根据公司生产发展的要

求在培训内容和方式上不断进行创新。

三、培训内容

1、管理理论与管理技能;

2、冶金专业工种及通用工种(包括特殊工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3、安全、质量、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及技能;

4、法律、党纪、公司规章制度;

5、企业文化;

6、其它管理及生产经营所需。

四、培训形式

1、公司外培训

公司外培训是指在职职工到公司外参加由各类社会办学机构组织开办的各类培训

活动,包括参加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1)学历教育:是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本规定

中涉及的学历分中专、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五个层次。(2)非学历教育:包括参加各类管理知识讲座、短期技术培训、各类适用性培训、职业技能资格培训等。

2、公司内培训

公司内培训分一级职工培训和二级职工培训。

(1)一级职工培训。

是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针对公司职工而开办的各类培训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二级职工培训。是指由公司下属生产厂及有关处室组织的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的培训活动。由各生产厂及有关处室负责组织开办,人力资源部负责督导。

(3)公司内培训,应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及培训内容要求,采取脱产、半脱产、业余及自学的方式进行。

3、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是指对职工上岗前进行统一培训的活动。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厂规厂纪、企业文化、安全知识、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等。

(1)人力资源部负责法律法规、厂规厂纪、企业文化知识等培训。

(2)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知识培训。

(3)各用人单位负责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培训。

五、培训计划及实施

(一)公司外培训计划及实施

1、公司外培训

这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工作,应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避免发生重复培训和浪费等问题。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把关、做出科学安排。对应参加教育培训的职工,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教

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开展公司外培训的原则

(1)公司鼓励干部职工参加钢铁冶金对口专业的学历培训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

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选派职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

(2)应坚持选派优秀员工、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原则。

(3)干部职工参加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在培训

期间,当工作和学习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单位的工作需要;参加业务培训的,应向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同志交待好本职工作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确需取消培训计划的,由公司决定取消培训计划。

3、规范外出培训的报批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需要,提出外培(包括个人或团体)需求计划,持书面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登记手续,经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报公司研究同意,

参培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式三份《服务协议》后,方可报名参加。

4、严格执行教育培训的报销制度

经审批参加外出培训的,其学杂费凭毕(结)业证书予以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1)学历教育,学费报销标准按对口专业及学历等级执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按50%报销学费;硕士研究生最高报销限额8000元,博士研究生最高报销限额10000元。

(2)参加自学考试的,学费(不包括书费)全部报销。

(3)技能人才培训,职工参加金蓝领培训、职业资格等培训,培训费按80%给予报销。

(4)短期适应性培训,职工因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产品开发、知识更新、素质提升等经公司批准参加各类短期适应性培训、讲座,培训费全部报销。

(5)获得市级及以上劳模称号、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或各类技能培训,学费全部报销。

(6)参加外出培训符合公司报销规定的职工,应在劳动法框架下,与公司签订服务

协议,保证为本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的期限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在服务期内,未经公司同意离开用人单位的,应全额返还公司给予报销的费用。

(7)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结束后,须持单位介绍信、毕业证、结业证、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及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销手续。

5、严肃教育培训的组织纪律

(1)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参加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班的,离岗期间一律按旷工论处,

对工作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将追究其责任。

(2)人力资源部要做好公司外培训人员的建档工作,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其学成后

,服务青钢,报效青钢。

(二)公司内培训计划及实施

1、公司下属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需要,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的职工培训需求计划,于每年的11月1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培训科。

2、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

实施。

3、公司下属单位要制定二级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公司下属单位要持续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在停产检修期间更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停产三天以上必须做出临时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培训班,切实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安全意识、管理水平、制度意识等综合素质。

5、人力资源部负责督导二级培训工作的完成情况,并组织进行考核。

6、公司下属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要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培训科备案(培训计划审报表)。

(三)培训档案的建立

1、一级培训的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培训科负责建档并管理。

2、二级培训的培训档案由各单位负责建档并管理。

(四)要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确保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六、考核办法

1、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的各个培训班,人力资源部要确保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应写出情况说明并做出计划更改。如有一项完不成考核人力资源部挂钩工资1%。

2、各单位的二级办学要认真按计划完成,如完不成每一项考核责任单位挂钩工资0 .5%。

3、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已经批准实施,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根据计划要求,及时派人参加培训。不按时参加的单位考核责任单位挂钩工资0.5%。

4、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分派给各个单位参加培训的人数指标,各单位要确保全员参加。每少一人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七、附则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主业单位,隶属公司其它单位参照执行。

2、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一览表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一览表 序号名称(版本/文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适用地区备注一、宪法及基本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2004.3.142004.3.14全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型法(摘录)1997.3.141997.10.1全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8.12.261989.12.26全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6.292002.6.29全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王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2003.9.1全国 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11.11998.1.1全国 二、水污染防治类: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1996.05.151996.5.15全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202000.3.20全国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88)1996.10.41998.1.1全国 10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26-2001)2001.8.202002.1.01广东省 11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05.1.192005.3.1深圳市 12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2001.10.172001.10.17深圳市 13深圳市污水处理费用征收使用管理方法2006.6.12006.6.1深圳市 三、大气污染防治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2000.9.1全国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5.241991.7.1全国 1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96.4.121997.1.1全国 17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01.8.202002.1.1广东省 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993.7.191994.1.15全国 19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1996.10221996.10.22深圳市 20汽油车怠速污染排放标准(GB14761.5-93)1993.11.81994.5.1全国 21广东省执行国家机动车辆废气排放标准施行办法1998.4.281998.4.28广东省 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1996.1.181996.10.1全国 2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GB14761.6-93)1993.11.81994.5.1全国 24深圳市创建臭氧层友好城市工作方案2006.1.152006.1.15深圳市 25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2004.7.292004.7.29广东省 四、噪声污染防治类: 2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1997.3.1全国 27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1993.9.71994.3.1全国

用工法律法规汇编

劳动人事争议常用法律法规目录 1、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资福利配套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3)、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劳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7)、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8)、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9)、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0)、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 3、工伤待遇配套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认定办法; (3)、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4)、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5)、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6)、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7)、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复函》; (10)、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社会保险配套法规 (1)、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5、劳动关系争议配套法规 (1)、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5)、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6、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配套法规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记录(2013-2014年)

中国永远做开放大国、学习大国、包容大国。从中国国情出发,努力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大国。要借改革创新的“东风”,推动中国经济科学发展,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 ——2014年9月10日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 要通过政府放权让利的“减法”,来调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的“乘法”。 中国经济要转型升级,向中高端迈进,关键是要发挥千千万万中国人的智慧,把“人”的积极性更加充分地调动起来。 ——2014年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促进互联网共享共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4年11月20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can't see my love 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ther.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赃款赃物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指导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赃款赃物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指导意见 (粤高法发[2009]62号)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赃款赃物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院刑一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赃款赃物适用法律问题的若 干指导意见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刑事案件中的赃款赃物,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刑事审判中处理赃款赃物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均属赃款赃物。赃款赃物中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部分,应当依法返还;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二、移送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赃款赃物已经扣押在案并已依法返还被害人或已死亡被害人亲属的,应当在裁判文书的事实、证据部分写明。 三、移送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对于已经扣押、冻结在案的赃款赃物中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部分,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尚未返还的,应当在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中写明由扣押机关发还被害人或已死亡被害人的亲属。 四、需要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赃款赃物,不属于财产刑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属于侦查、控诉工作的延续。对于赃款赃物没有查扣随案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对赃款赃物作出判决;确需对赃款赃物先行作出判决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提出,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中写明由侦办机关继续追缴赃款赃物或由侦办机关责令犯罪分子退赔赃款赃物。 五、发还被害人、追缴、退赔和没收的赃款赃物,应当在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中写明其名称、种类和数额。 对于侦办过程中查扣随案的不属赃款赃物的其他财物,应当依法返回原主,原则上由查扣的侦办机关处理,人民法院不作裁决。 六、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意见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相抵触的,应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执行。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联动,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针对我局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和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整合创新创业资源,强化政策集成,以构建“众创空间”为载体,着力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到20**年,基本形成科学完善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构建起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体系,在全县科技领域形成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把县建设成为全市依托科技创新创业的高地。打造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产业领域涵盖特色农业、建材、化工、食品加工、竹木加工等,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个以上、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盖全县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20**年预计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吸纳就业人数50人以上。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争取在20**年前把我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做出贡献。 二、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创新创业 (一)放宽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规范直接费用支出管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项目在研期间,年度资金结余可按规定结转继续使用一年。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管理依据第一章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第一条 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制定依据第二条 1(京劳社《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号;53)2008资发(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2( 号;662)2009通知》京建市(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3( 号155)2004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第三条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源、 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 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 务人员。 劳务管理目的第二章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第四条 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禁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章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第五条 :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 长:经理、主任组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成 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第六条 )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 使用架子队组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2) 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篇一: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 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 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 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

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 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 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 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附件: 申报材料封面(封底)格式设计要求 一、《申报材料》封面打印要求 1、封面上部分两行居中打印“申报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材料”(或“申报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材料”),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小初号字,颜色为黑色; 2、封面中部采用向后缩进一个字符的格式打印“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二号字、颜色为黑色; 3、封面下部居中打印“肇庆市中小企业局”,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小一号字、颜色为黑色。 二、《申报材料》封底打印要求 封底右下部打印“公司名称”“企业负责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送日期”,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小二号字、颜色为黑色。 三、《申报材料》封面(封底)规格、材质要求 1、《申报材料》封面(封底)采用A4幅面(210mm×297mm),页边距为25.4mm、下为25.4mm、左为31.7mm、右为31.7mm,页眉15mm、页脚为17.5mm; 2、《申报材料》封面(封底)纸张材料采用皮纹咭纸(注:文具商店中皮纹咭纸与透明胶片是一同出售的)。 四、其它要求 1、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应在封面(封底)采用透明胶片进行保护,防止封面(封底)上的字迹脱落。 2、《申报材料》装订,请使用打方孔、活页、胶条封装的形式,有利于《申报材料》的修改和补充。 3、建议《申报材料》封面(封底)颜色,技术改造采用绿色,技术创新采用粉色。 五、申报材料封面(封底)格式参考图(如下):

(申报材料封面格式参考图) 申报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 项目材料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肇庆市中小企业局 (申报材料封底格式参考图) (公司名称) 企业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0758- 传真:0758- 报送日期: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 【法规类别】法律解释执行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4.02 【实施日期】201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广东高院关于执行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 (2014年2月) 问题一、2008年4月1日起民诉法修正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在此之前依旧法申请执行期限已经届满,申请执行人在此后能否适用二年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处理意见:不能适用。但在2008年4月1日后依旧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可以适用二年期限。 主要理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19日发出的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通知规定:“依照《决定》施行以前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到《决定》施行之日尚未届满的,可以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的期间以内合并

计算”。按照此规定精神,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到《决定》施行之日(即2008年4月1日)尚未届满的,可以适用新法关于两年期限的规定,并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问题二、申请恢复执行如何适用申请执行期间的有关规定? 处理意见: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因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的,自和解协议所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起算申请执行期间。 主要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6条规定,对于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不应受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问题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申请执行人未放弃债权,执行法院却错误裁定终结执行后,案件能否恢复执行? 处理意见:可依法启动执行监督程序撤销终结执行裁定,继续执行。但是2004年3月26日以前依照省法院粤高法发【1999】46号下发的《关于裁定终结执行几类案件的暂行规定》作出终结执行裁定的,可以直接恢复执行。 主要理由: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申请执行人没有放弃剩余债权的,应当依法裁定中止执行。这两种情形,均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强行处置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故应启动执行监督程序,撤销错误的终结执行裁定,案件继续执行。但是,省法院1999年10月11日下发的《关于裁定终结执行几类案件的暂行规定》,为了解决中止执行案件不能结案的问题,把本应中止执行的情形规定为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4-09-22 04:22:39) 话题 缘起 最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致开幕辞时,提出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新浪潮,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新局面。通过创业和创新,为中国经济提质增效打造不熄引擎,顺利过渡到经济新常态。本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了六大举措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那么,如何有效激发大众创业、如何抓住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两大着力点推进创新?本专栏特约专家谈看法。 加快实施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在加强核心技术突破、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 熊国平 在持续30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广东站在了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点,必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加强核心技术突破、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引领和支撑我省更好地步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科技企业“小升高”为突破口,构建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我省现有高新技术企业8000家,其中绝大部分为小企业,由于中小型科技企业在某种意义上技术创新甚至比大企业更活跃,也由于今天的小企业可能就是明天的大企业,必须把扶持科技企业“小升高”作为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应该启动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一批成长期小企业加快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我省企业原创性专利不足,而且大部分为组合发明专利和改进发明专利,必须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国家级高水平研发机构,加快培育一批大型企业创新骨干;采取事后补助或奖励方式,广泛推动大中型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努力实现大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 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为突破口,促进前沿高新技术研发取得更大成效 由于我省关键核心部件主要依靠进口,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智能芯片进口率高达90%以上,LED产业上游的外延片、芯片等主要核心技术仍被国外垄断,必须瞄准国际技术前沿,聚焦地方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建好创新平台,在LED、新一代显示、新一代移动通信、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生物农业、新材料、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型产业领域集成实施一大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要以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基础,布局建设一批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重大平台。牵头或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和863计划,培育一批能够承担该类项目的科研团队和学术带头人。围绕开展企业技术研发与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通过会员制、合同研发、项目经理制等市场化手段,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统筹产业链和创新链研发力量,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的有机结合,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源头性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信息、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技术交易、科技信息、国际化促进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以完善产业布局为突破口,全面加快高新园区建设 在国家级高新区和大学科技园启动省部共建、科教结合产业创新基地试点,加快布局建设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 意见 【法规类别】法律解释执行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6.03.03 【实施日期】2016.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广东高院关于执行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 (2016年3月3日) 问题一、执行异议审查期间请求暂缓处分,是否应当提供等额财产担保? 处理意见:执行法院可以结合案件有关情形,酌情判定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的担保是否足以赔偿因暂停执行处分措施而可能发生的损失,并非要求担保人必须提供与执行标的额相等数额的担保。 主要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按照此规定,执行异议审查期间请求暂缓处分而提供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暂停执行处分措施而产生的损失提供担保。执行法院审查适用法律时

应区别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关于申请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规定。 问题二、首封法院与优先受偿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存在争议,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据我们了解,最高法院对这个问题在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省法院也正在做相关问题的解答,基本的思路确定了,即首封法院对查封财产行使处分权是有条件和要求的,在特定情形下要限制首封法院的处分权。各中院、基层法院有此类争议的,可及时启动执行协调程序,尽快消除障碍,推进案件执行,按以下原则协调解决:第一、原则上由首封法院对该财产进行处分,首封法院应及时依法处置查封财产。第二、首封法院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或首封法院案件依法暂缓执行或进入执行程序之日起二个月内没有启动处置程序的,应由优先受偿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财产处分后各法院依法推进个案后续执行工作。第三、经相关法院协商可依法委托一家法院统一执行。首封法院和优先受偿权法院按照以上原则对处分查封财产争议进行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上级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明确解决问题的协调意见。 主要理由:在确定查封财产的处分法院时主要考虑:一是方便执行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一条关于“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的规定,原则上由首封法院处置查封财产并主持财产的具体分配。二是执行效率原则,如果首封不是执行程序中的查封而是保全查封,一般应当由最先进入执行程序的法院进行处置,避免执行拖延。三是禁止无益拍卖原则,避免首封法院处置查封财产并清偿优先受偿权和执行费用后无剩余财产可供分配的可能。四是公平保护原则,尽快处置查封财产,避免优先受偿债权的迟延履行利息增加而损害其他债权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江苏高院、上海高院、山东高院也对此问题作出了解答意见,各法院在执行实务中可资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 套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 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 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 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尝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申报材料封皮格式

申报材料封皮格式 篇一: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附件8 黔西南州2014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 系列职称评审 申报材料 第袋(共 姓名:单位:江西坡镇民族中学申报专业:申报级别:中小学一级教师联系电话: 正常晋升□破格□转评□基层认定□ (本页粘贴于材料袋封面上) 篇二:申请材料封面目录 信阳市浉河区联合职业培训学校建设项目 使用林地申请材料

信阳市浉河区联合职业培训学校 二O一三年四月五日 目录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企业法人证明 4、林地权属证明 5、补偿安置方案 6、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8、植被恢复措施 9、林地信息表 10、其他材料 篇三:企业申报材料封面 篇一: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附件: 申报材料封面(封底)格式设计要求 一、《申报材料》封面打印要求 1、封面上部分两行居中打印“申报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材料”(或“申报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材料”),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小初号字,颜色为黑色; 2、封面中部采用向后缩进一个字符的格式打印“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二号字、颜色为黑色; 3、封面下部居中打印“肇庆市中小企业局”,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小一号字、颜色为黑色。 二、《申报材料》封底打印要求 封底右下部打印“公司名称”“企业负责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送日期”,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小二号字、颜色为黑色。 三、《申报材料》封面(封底)规格、材质要求

1、《申报材料》封面(封底)采用a4幅面(210mm×297mm),页边距为25.4mm、下为25.4mm、左为31.7mm、右为31.7mm,页眉15mm、页脚为17.5mm; 2、《申报材料》封面(封底)纸张材料采用皮纹咭纸(注:文具商店中皮纹咭纸与透明胶片是一同出售的)。 四、其它要求 1、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应在封面(封底)采用透明胶片进行保护,防止封面(封底)上的字迹脱落。 2、《申报材料》装订,请使用打方孔、活页、胶条封装的形式,有利于《申报材料》的修改和补充。 3、建议《申报材料》封面(封底)颜色,技术改造采用绿色,技术创新采用粉色。 五、申报材料封面(封底)格式参考图(如下): (申报材料封面格式参考图) 申报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1

项目一: 电子商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项目 建设方案 朝阳市财经学校 二O一六年六月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internet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网民数量每年都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电子商务在中国得以迅猛发展,网络购物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交易额连创新高,逐渐成为当今社会的一种时尚。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化、相关服务业蓬勃发展、支撑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不断增强。电子商务正在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进入规模性发展阶段,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断增大,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随着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地政府大力推进电商发展,电子商务对于快递等上下游行业都有很强的带动作用,由此衍生出来的就业市场大幅增加。随之而来的客服、配送、技术等岗位供不应求。 在未来,随着我国大量的中小企业将深度应用电子商务、电商服务商规模的扩大以及电商创业热潮的兴起,这些都将带动更多的电子商务直接从业人员和创业人员。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一)建设目标 根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增强学校智力及人才支撑能力,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校企联合办学联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地方对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按照“整体设计、分类推进、以线带面、特色

融合、服务区域”的思路,坚持“区域特色”,立足区域,面向地方,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五个对接”。 通过电子商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项目建设,同时满足学生电子商务运营技能、创业创新能力提升需求和社会化培训需求,全面提高人才质量、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推进人才培养创新,引领地方职业教育发展,使学校成为省内发展改革示范学校。 遵循“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产学结合”的发展思路,从学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项目建设着手,将现有的实训室进行完善和升级,加大改造力度,不断扩大和改善实践教学条件,以满足校内实践教学的需要。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实训中心,突出实践教学以及创业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强化校企合作,促进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建成省内领先的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中心,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设任务 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主线,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校企合作共建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中心为重点,强化专业转型建设,加强校企合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任务如下: 1、基础技能实训室 以强化基础性、通用性技术技能实训为重点,加强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建设,强化岗位专业技能,满足电商基础技能、商品E化、实体运营与配送、商务洽谈等各方面实训需求,增强

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是指本省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依法指导并监督下级人民政府相应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受同级人民政府监

督。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施行政监察。 第五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进行,并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第七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八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九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第十条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依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向社会公开。 省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所属行

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教育培训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制度 第五章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七章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 第八章工作及安全规则 第九章考核制度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十一章员工离职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普通职工; 包括试用工与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与福利以及在一定条件下获得培训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与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劳务及专业分包) 一、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属地建委的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与社会稳定。 二、服从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的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劳务管理工作。 三、做好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备查。 四、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劳务分包合同与外地建筑业企业在京施工人员情况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 五、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企业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 六、每周更新作业人员花名册,每月上报总包项目部人员变动情况及新进场人员《劳动合同》备查,并于每月5日-10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合同及人员备案系统上记录人员变更信息。 七、鼓励与倡导企业定期足额将劳务作业人员工资通过银行发放,严格记录考勤,每月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考勤表》。 八、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九、与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十、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考勤表》、施工队长《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企业施工队长签字确认。 十一、专业分包企业(含甲指、甲直分包)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企业要求执行。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教育培训 第五条本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第六条公司招录员工时,根据实际招录用工的情况发布招录信息,如实告知拟招录的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信息;招录用工简章中,应当明确录用条件。 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如系首次就业的,应当提供就业行政主管部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先进经验材料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先进经验材料 在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把创新创业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等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多措并举,积极争取创新创业项目资金,提供多项优惠政策,科学合理激活民间资金,主动与创新创业者交流经验,提供技术指导、资金支持,增强群众的创业和就业能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镇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工作经验: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创新创业。我们通过远程教育方式在各村播放创新创业模范事迹的视频,通过学习创新创业者的先进经验,调动老百姓创业的积极性,打破百姓固有的思维,科学引导百姓创业。在镇上各主要街道,各村道路拉横幅,渲染创新创业气氛,让全镇人民全面了解到创新创业的大环境,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中来。联络各村村干部,下发创新创业传单,普及创新创业常识,政府政策优惠,技术指导支持,快速助推全镇人民参与创新创业。

二,优化组织建设,明确机构职能。为了加强对全镇创新创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我镇成立了创新创业专项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创新小组,创业小组,办公室积极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市场信息,政府政策指导等多方面服务;创新小组负责提供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持;创业小组积极协调创业各部门工作,争取资金,为创业者减少压力。各部门工作有机结合,为创新创业者提供高效的服务和有力的支持。 三,健全优化制度,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当前人口大量回流,许多百姓无事可做,待业在家,而作为人口大镇,创业者数量日渐增长。针对此情况,镇政府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等,都积极鼓励和扶持,在场地,资金、技术上给予帮助和支持。对自主创业的一百多人免费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搞好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在外务工返乡人员已经充分利用国家惠农政策,积极投资创办企业,促进农民就业。

(完整版)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人力资源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加快建立以法人为责任主体、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规范劳动用工是企业有效组织生产、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条件,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转型”发展的根本保证。 今年以来,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的劳动用工及薪酬分配的调查研究,总体来说,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是较为规范的,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传统的员工“身份管理”带来收入待遇的差异,影响到企业的和谐稳定。当前,公司系统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各种“身份”称谓,有全民工、集体工、劳务派遣工、农村电工等。公司系统非合同制用工占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以

上。不同“身份”的员工收入分配、社保、福利等制度不尽相同,工资列支渠道不同,收入水平存在差异。收入水平的高低不是以岗位价值和绩效贡献决定,而是以“身份”来决定,造成公平缺失。 (二)不同“身份”的员工交叉混岗,造成同一责任主体内同岗不同酬,不同“身份”员工之间相互攀比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到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劳动用工计划管理不严,劳动用工总量缺乏有效控制,用工结构难以调整,冗员与结构性缺员并存。各单位非计划用工普遍存在,自行决定用工形式和收入分配方式,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日趋显现。 (四)岗位体系建设滞后。多年来在劳动用工策略上采用“身份”差异替代了“岗位”差异,忽视了岗位体系的建设,企业内部“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岗变薪变”的分配机制尚未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尚未形成。 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利于劳动用工机制的建立,不利于员工的绩效管理,不利于理顺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劳动用工管理已经成为公司改革发展和战略“转型”的短板,如果不及时规范,必将影响到员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当前,公司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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