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文明施工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HSE (health,safety and environment)

DGJ08-2102-2012

J12069-2012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2年8月1日

2012 上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沪建交[2012]602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批准《文明施工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主编的《文明施工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2102-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条、4.0.4条、5.0.5条、5.0.7条、9.0.4条、11.1.4条、11.3.3条、17.2.6条、17.2.8条、17.3.7条、17.3.11条、17.3.14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文明施工规范》

DGJ08-2102-2012中的强制性条文

3.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边界应以不妨碍交通和人、车通行为原则,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

护设施,必须保持围护设施完好、整洁,必须保持施工现场与外界的有效隔离。严禁无围护施工,严禁使用污损围护。

4.0.4 脚手架施工通道底板必须实施三步(排)一隔离,隔离步(排)必须采用阻燃或金属材料

制成的通道底板。

5.0.5 重点区域内搭设落地脚手架的,其离地高度不大于30m的外围,必须使用开孔型绿色不

透尘安全网布作封闭围护。

5.0.7 严禁使用彩条布以及其他不符合强度要求的塑制材料作为施工工程外立面围护或围

挡。

9.0.4 在城市道路上开挖沟坑或管线沟槽,当日不能修复且需要保障道路安全通行的,施工

单位必须实施钢板覆平路面措施,严禁沟坑槽裸露或钢板凸翘伤害车辆和行人。

11.1.4 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禁止使用竹、油毡等易燃和对人体有害的材料搭建。屋顶材

料禁止使用石棉瓦。

11.3.3 严禁在建筑物内地下室安排人员住宿,严禁非本工地工作人员在施工工地内的宿舍

住宿,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住宿人员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电饭煲、电炒锅。严禁宿舍内设置通铺。

17.2.6 重点区域实施工程桩施工时,严禁使用汽锤、油锤打入桩工艺,应采用压桩或钻孔灌

注桩等低音性工艺施工。

17.2.8 重点区域内,应使用后方基地预制成型钢筋构件和预制成型模板实施现场直接装配。

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钢筋扳直、切割、成型钢筋构件加工作业和钢(木、竹)模板加工及整修作业。

17.3.7 工地实施建筑垃圾装运时,运输车辆装载高度严禁超过车辆箱体上沿口,装载后应闭

平箱盖外运;严禁运输车辆未经冲洗或车辆带泥、挂泥驶出工地。

17.3.11 施工工程实施砖砼类建(构)筑物建造、粉刷作业、铺设混凝土、水泥道路等其他需

用混凝土和砂浆作业的,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预拌砂浆。

17.3.14 重点区域内严禁对基坑混凝土支撑实施爆破拆除,严禁对高度低于10m 以下的建

(构)筑物实施爆破拆除。

根据上海市市政府第48号令《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10]103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设计制订(修订)》下达的编制计划,由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和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会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共同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以《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为依据,结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法规、文件,经调查研究、专题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总结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将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总体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具体化、规范化,以提高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体水平,切实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总体管理。

本规范共分为17章,包括总则、术语、施工工地边界设置、脚手架设置、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施工铭牌设置、防护性棚架设置、临时通行道路设置、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办公(生活)区设置、施工区域设置、工地防火控制、工地排水系统设置、卫生防疫、地下管线保护、施工环保控制。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及时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1090弄2号楼, 邮编:200011,

电子邮箱:jsaqxh@https://www.360docs.net/doc/8d12589623.html,)。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道路管线监察办公室

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孙锦强曾明邱志青宋耀祖张常庆周建军贺燕琴陶为农胡夏生陆佳斌张辉毕炤伯王学士夏杰张思宏史百祥

方名豪李骏汪阳春冯其瑜张俊周红波孙进

主要审查人: 许解良徐君伦陆锦标周之峰孙玉明刘琳戴振宇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一二年四月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施工工地边界设置 (5)

3.1 一般规定 (5)

3.2 围挡 (6)

3.3 定型化施工路栏 (10)

4 脚手架设置 (12)

5 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 (14)

6 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 (16)

7 施工铭牌设置 (19)

8 防护性棚架设置 (25)

9 临时通行道路设置 (27)

10 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 (31)

11 办公(生活)区设置 (33)

11.1 一般规定 (33)

11.2 食堂 (34)

11.3 宿舍 (35)

11.4 浴室 (36)

11.5 厕所 (37)

12 施工区域设置 (39)

13 工地防火控制 (41)

14 工地排水系统设置 (44)

15 卫生防疫 (48)

16 地下管线保护 (50)

17 施工环保控制 (54)

17.1 一般规定 (54)

17.2 噪声控制 (54)

17.3 扬尘控制 (56)

17.4 光照影响控制 (59)

17.5 其它污染物控制 (60)

附录A 砖墙围挡景观设置要求 (62)

附录B 定型化施工路栏设置要求 (66)

附录C 旗杆防护设施和尺寸设置要求 (68)

附录D 化粪池设置要求 (69)

本规范用词说明 (72)

引用标准名录 (73)

条文说明 (7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oundary setting of construction site (5)

3.1 General provisions (5)

3.2 Boundary enclosure (6)

3.3 Barricade (10)

4 Scaffold setting (12)

5 Dust seine and mesh fabrics setting (14)

6 Entrance-exit gate and inner layout (16)

7 Construction nameplate setting (19)

8 Protective ladder setting (25)

9 Temporary way transit setting (27)

10 Warning mark setting of occupie droad under

construction (31)

11 Office quarters and living quarters setting (33)

11.1 General provisions (33)

11.2 Canteen (34)

11.3 Dormitory (35)

11.4 Bathroom (36)

11.5 Lavatory (37)

12 Construction are asetting (39)

13 Fire resistance of construction site (41)

14 Drainage system setting of construction site (44)

15 Sanitary and anti-epidemic (48)

16 Under ground pipe line prevention (50)

17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construction (54)

17.1 General provisions (54)

17.2 Noise abatement (54)

17.3 Fugitive dust controlling (56)

17.4 Illumination effect controlling (59)

17.5 Other pollutant controlling (60)

AppendixA Landscape of boundaryenclosure (62)

AppendixB Standardbarricade (66)

AppendixC guardandscaleofmast (68)

AppendixD Anaerobictank (6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72)

Normative reference (73)

Explanation of this specification (75)

1 总则

1.0.1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施工活动中,应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民生”的宗旨;强化安全质量第一理念,自觉维护城市环境,自觉履行门前责任区市容保洁、工地边界交通通行安全的责任与义务,自觉执行文明施工硬件设置标准;切实关爱施工人员劳动保护和身心健康,建设和谐的社区

氛围。依据本市文明施工相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养护、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以及因故中止施工工地的日常管理。

1.0.3 施工活动中施工人员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使用的材料、电器设备及设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1.0.4 施工现场内外文字书写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1.0.5 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2 术语

2.0.1 文明施工constructionofhealth,safetyandenvironment

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2.0.2 修缮工程maintenanceandrepairengineering

对建(构)筑物内外实施维修、加固、改造、装修和装饰施工项目。

2.0.3 公路、轨道交通工程roadandtrafficengineering

城郊公路、省际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施工项目。

2.0.4 城市道路urbanroad

市区和城镇范围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2.0.5 重点区域keyarea

本市内环线以内区域以及内环线以外根据人口密度、居住环境、景观要求确定的区域为文明施工重点区域。文明施工重点区域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2.0.6 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engineering

公园、绿地建设,以及花卉造景、道路隔离带绿化种植、行道树种植及养护等施工项目。

2.0.7 管线工程pipelineengineering

给排水管、燃气管、输油管、电力管、电信管等的排管,以及架空线架设施工项目。

2.0.8 水利工程hydraulicengineering

江、河、海堤的建筑、加固或加高,防汛墙和防汛水闸建筑、加固或维修,水利枢纽施工项目。

2.0.9 水运工程waterwayengineering

港口、航道、通航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其辅助(附属)设施等施工项目。

2.0.10 拆除工程demolitionengineering

对已经建成或部分建成的建(构)筑物实施整体或单元拆除的施工项目。

2.0.11 覆罩法施工coveringandshroudingconstructionmeth灢od

采用降噪防尘移动作业室覆罩在作业面上,在其内进行路面破损或开挖等施工作业方法。

2.0.12 钢板覆平法施工steelplatecoveringandequalizingconstructionmethod

为保持道路通畅,在工程未完工时,用钢板临时覆盖路面,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钢板与路面的不安全落差的施工作业方法。

2.0.13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usceptibilitybuildi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需要保持安静的住宅、医院、学校、机关、科研机构等房屋建筑。

2.0.14 施工扬尘constructiondust

在工程建设、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植物栽种和道路养护等施工活动中产生对大气造成污染的粉尘颗粒物。

2.0.15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trash

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2.0.16 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greensafetynetofdust灢proofwithopenpore

符合抗贯穿性、阻燃性和毒性控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实施均匀性开孔的绿色不透尘网布,其孔口具备在外风力作用下自然开启和在回风时自然闭合功能。

2.0.17 眩光glare

视野中感觉亮度分布或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的视觉现象。

3 施工工地边界设置

3.1 一般规定

3.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边界应以不妨碍交通和人、车通行为原则,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护设施,必须保

持围护设施完好、整洁,必须保持施工现场与外界的有效隔离。严禁无围护施工,严禁使用污损围护。

3.1.2 连续封闭的围护设施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凡在人流密集、繁华商业街施工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设置围挡封闭。

2 施工工期大于30d的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设置围挡封闭。

3 交通半开放的占路施工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当设置围挡封闭。

4 施工工期小于30d的道路管线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当设置定型化施工路栏封闭。

5 其他建(构)筑物清洗、涂刷,道路养护、道路隔离带绿化种植等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当设置定型化施工路栏封闭。

3.1.3 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出入口应按规定安装出入门,出入门宜设置门禁设施。

3.1.4 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的施工工地,出入口应按规定采用定型化施工路栏替代可移动式出入门。

3.2 围挡

3.2.1 一般区域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高度不应低于2m,重点区域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高度不应小于2.5m。

3.2.2 拆除工程应在其拆除区域的外围边界设置封闭围挡,围挡高度按照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体建(构)筑物拆除的,应在其单体建(构)筑物的外围设置封闭围挡。

2 市区拆迁基地的拆除工程,应根据动迁进度和拆除施工相关规范、规定,具备设置围挡封闭条件的,应在其外围设置封闭围挡;凡实施作业的区域应设立封闭围挡。

3 郊区的城镇区域、商业繁华区域、人口密集区域的拆除工程,其围挡设置,按照市区拆除工程的围挡要求执行。

3.2.3 围挡应采用彩钢夹芯板、砌体或其他能满足强度要求的硬质材料。围挡材料应满足硬度和耐燃性要求。拆房工程围挡宜采用彩钢板等轻型硬质材料。

3.2.4 用板材作围挡时,宜使用双层夹心彩钢板或具有相应硬度的板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连续固定式基础时,板材支撑立杆应插入基础的底部,立杆间距不应大于3m,横杆位于立杆的中部,

并用扣件紧固,确保牢固稳定。见图3.2.4-1(a、b)。

图3.2.4-1a 砌块基础板材围挡示意图(单位:mm)

图3.2.4-1b 基础墩板材围挡示意图(单位:mm)

2 采用移动式或固定式基础墩时,基础基座底宽不应小于0.6m,上宽不应小于0.3m,高不应小于0.5m。砖砌基础应与地面粘结牢固;移动式基础,宜采用预制基础墩。基础墩见图3.2.4-2。

图3.2.4-2 基础墩示意图(单位:mm)

3.2.5 采用砖墙作围挡的,墙体厚度不应小于0.24m,严禁使用粘土砖砌筑(陈旧粘土砖利用除外),其墙柱和基础砌筑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砖砌墙体或裙基所用砌筑和表面抹平砂浆,应当使用商品预拌砂浆。砖墙围挡见图3.2.5。

图3.2.5 砖墙围挡示意图(单位:mm)

3.2.6 围挡设置应挺直、整齐划一、清洁美观和无破损,外观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围挡的稳固度,应满足抗8级以上风力。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维护围挡,及时清理围挡上张贴、涂写等各类小广告,确保围挡清洁、完好。

3.2.7 重点区域临街围挡宜结合环境选用仿古、园林造型、灯光、墙面绘画等点缀措施。例图见附录A。

3.2.8 占用道路施工的围挡应在道路交叉路口视距5m 范围内,设置具有挺直刚度的金属网板围挡,确保路口围挡不遮挡车辆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以保证交通通行安全。5m 视距的围挡范围内严禁堆放各类物品。围挡前应设置交通导向标志,路口施工时应指派专人维护交通秩序。

3.2.9 围挡外侧5m 范围内应保持清洁。围挡内侧1m 范围内严禁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严禁将围挡用作挡土墙或将各类设施设备作围挡支撑。

3.2.10 围挡外立面符合设置广告要求时,公益性广告与商业性广告设置面积应各不超过围挡外立面总面积20%。

3.2.11 重点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实行交通半开放的道路、管线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设置围挡封闭。

3.3 定型化施工路栏

3.3.1 公路工程,非重点区域的水利工程、管线工程和城市道路工程,以及其他施工工期不大于30d的占用道路工程,其施工边界应采用定型化施工路栏设置。

3.3.2 定型化施工路栏分为长度为1.8m 平直式、长度为1.8m对称折叠式和长度为0.9m 平直式三种类型,高度均为1.2m。定型化施工路栏应用金属型材和玻璃钢栏板制作,正面或背面应满足抗风力强度5级以上;金属架应涂刷黄黑色相间警示漆,圆形金属分隔撑档应粘贴反光膜;玻璃钢栏板为淡黄色。定型化路栏见附录

B。

3.3.3 重点区域内,施工工期不大于30d的水利工程、管线工程、对建(构)筑物实施涂装刷新或清洗施工作业等占用道路工程,其施工边界应采用定型化施工路栏封闭设置。

3.3.4 定型化施工路栏应连续封闭围护,施工路栏之间连接紧扣牢固,安放整齐划一、垂直平整,并保持整洁、无破损。

3.3.5 在保持交通通行的城市道路上,需开启或提升窨井盖进行作业时,其作业区边界应采用定型化折叠式施工路栏设置。

3.3.6 定型化施工路栏设置应将路栏底座长边段面向施工作业区,定型化施工路栏与施工区需要设置安全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8m。

3.3.7 建设工程需在围挡外实施项目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时,应在施工边界增加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作连续封闭围护。

3.3.8 定型化施工路栏板面应设置在路栏底座短边段的一侧位置,路栏板面应印制施工单位名称,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与本单位名称不相符的施工路栏。见图3.3.8。

图3.3.8 施工单位名称书写位置图(单位:mm)

3.3.9 作业区域边界应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作全封闭围护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应放置在围护范围之内。

3.3.10 在道路施工未采用临时通行措施或工程未完工前不得撤除定型化施工路栏。

3.3.11 重点区域内,道路管线施工应实行“开挖一路段、敷设一路段、修复一路段”的施工方法,不得跨越路段或全线同时开挖作业。

4 脚手架设置

4.0.1 凡高度大于2m 的临空作业面,应搭设和使用施工脚手架。不得以脚手架立杆替作围挡支撑,落地脚手架首步(排)通道底板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

4.0.2 脚手架的立杆、顶撑、横杆、斜撑等各类杆件、扣件应选用金属管材、金属扣件配套搭设,毛竹和金属杆件不得混合搭设。

4.0.3 除符合国家标准的钛镍合金类脚手架金属杆件外,金属脚手架杆件应采取防锈措施。

4.0.4 脚手架施工通道底板必须实施三步(排)一隔离,隔离步(排)必须采用阻燃或金属材料制成的通道底板。

4.0.5 重点区域内,脚手架面向道路、街坊的一侧,其横楞和扦杆凸出外立面的长度应控制在0.1m 至0.2m 之间,并确保外立面各横楞和扦杆凸出长度相一致。

4.0.6 拆除工程或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脚手架应按标准进行搭设,凡脚手架搭设与高压线半径距离不大于5m 时,施工单位应编制脚手架搭设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建设单位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对高压线采取保护措施。

4.0.7 拆除工程或房屋修缮工程搭设脚手架临近高压线半径距离不大于5m 一侧的建筑立面,宜使用毛竹脚手架,并形成独立体

系;其他立面应使用钢管脚手架独立体系。

4.0.8 脚手架立杆搭设应避开人、车(含非机动车)通行的弄口、路口。在人行道上搭设时,应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4.0.9 既有建筑改造、修缮过程中,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脚手架;个别多层住宅修缮工程因特殊原因,确需搭设毛竹脚手架施工的,须经房管部门审核同意。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原有消防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

4.0.10 落地型、作业层外挑型、提升式锚固型、悬挂型脚手架的最底层通道底板应选用阻燃、不漏尘的板材铺设,邻墙通道底板边沿与墙面的间隙、通道地板的缝隙不应大于0.1m。最底层通道底板禁止铺设漏尘板材。提升式锚固型脚手架底层的通道底板应设置升降时架体可折起的翻板,架体底层脚手板在升降和正常使用时与墙面间隙不应大于0.1m。见图4.0.10。

图4.0.10 爬架隔离示意图

4.0.11 框架结构高层建筑各层面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栏以及高架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桥板面施工的临边防护栏,应使用金属杆件搭设,禁止使用竹、木等其他材料搭设。

4.0.12 施工单位应对脚手架表面油漆进行检查、维护和涂刷,重点区域应每季度一次、一般区域应每半年一次。

5 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

5.0.1 各类脚手架或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构架的外立面应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封闭围护或包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抗贯穿性、阻燃性相关标准和规定。

2 使用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应符合抗贯穿性、阻燃性、光反射控制、毒性控制、抗风荷载强度等相关标准和规定。

5.0.2 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作封闭时,应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其封闭高度应高出作业面不小于1.5m。

5.0.3 脚手架外立面使用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作封闭围护,高度大于30m 时,施工单位应实施论证验算,确保脚手架支撑体系和拉接强度满足安全要求。

5.0.4 框架结构高层建筑各层面外露性临边安全围护构架的外侧、高架道路、桥梁工程的作业面所涉及的

脚手架外侧临边,应使用开孔型绿色不透尘网布实施包裹。

5.0.5 重点区域内搭设落地脚手架的,其离地高度不大于30m的外围,必须使用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作封闭围护。

5.0.6 施工单位应负责对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定期进行检查、清洗、维修和更换,重点区域应每季一次、一般区域应半年一次,确保其整洁、无破损,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实施拆下清洗时,施工单位在拆下污损网或网布过程中,应同步安装相同网或网布,确保脚手架始终满足封闭要求,并做好清洗和更换记录。

2 文明施工专管员应每天、项目部应每周、施工企业应每月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0.7 严禁使用彩条布以及其他不符合强度要求的塑制材料作为施工工程外立面围护或围挡。

6 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

6.0.1 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或异地安置的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出入门,出入门应采用平移或向内开启式方式;施工工地应设置不少于2个出入门。

6.0.2 出入门总宽度不应小于5m(房屋修缮工程出入门总宽度宜不小于2.5m),总高度应小于围挡高度0.2m,其上边沿应和围挡顶部保持平齐。

6.0.3 出入门应采用金属板材和金属型材作实体式制作,并符合强度要求。出入门制作不得采用敞口式或栏栅式。

6.0.4 出入门与围挡结合处应砌筑门墩,其高度应高出围挡不小于0.2m,并与围挡紧密连接;门墩应使用商品预拌砂浆进行砌筑和粉刷。

6.0.5 出入门应保持清洁、无锈痕、无破损和开启障碍,其外侧应书写施工单位名称,并可同时绘制企业标识或标志。见图6.0.5。

图6.0.5 工地出入门尺寸要求(单位:mm)

6.0.6 出入门内侧应设置门卫室,总面积不宜小于4m2,配备必需的办公桌椅,悬挂管理制度,建立来(访)客登记台帐和车辆进出登记台账。

6.0.7 重点区域各出入门内侧门卫室应设视频监视设备,视频监视设备应确保24小时有效工作,并保持视频的日常监视记录。临近通行道路的,应在门墩上方设置警示灯。

6.0.8 出入门前或内侧若设置旗杆时,应设置不少于3根并为奇数的防锈蚀性金属旗杆。居中的旗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专用旗杆,应高于其他旗杆0.5m。旗杆基础应设置坚固的旗台,并应设置旗杆防护设施,设置要求见附录C。

6.0.9 出入门内侧应规范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各图牌内径尺寸高度宜为1.2m、

宽度宜为0.8m,外径下沿离地高度宜为0.8m。见图6.0.9。

图6.0.9 “五牌一图”示意图(单位:mm)

6.0.10 图牌框架及其支撑构件均应采用防锈蚀性强的金属材料制作,并确保图牌安置的稳定性和牢固性,图牌应连续排列。

6.0.11 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的占路施工工地,其出入口应设置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并使用定型化施工路栏作为移动式出入门,严禁在交通通行道路上设置出入口。

7 施工铭牌设置

7.0.1 设置围挡的工地,在其出入门一侧的围挡外,横向距离门墩1m、离地距离0.7m(重点区域1.2m)处,应设置外径高1.2m、宽1.8m 的施工铭牌,其边宽宜为0.03m。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

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见图7.0.1-(a、b、c)。

图7.0.1-a 建筑工地施工铭牌安置规定图示(单位:mm)

图7.0.1-b 重点区域施工图7.0.1-c 一般区域施工

铭牌位置(单位:mm) 铭牌位置(单位:mm)

7.0.2 道路管线综合工程施工铭牌外径尺寸宽1.8m、高1.2m,管线单项施工铭牌外径尺寸宽1.2m、高1m,其

边宽均为0.03m。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见图7.0.2-(a、b)。

图7.0.2-a 道路及管线工程施工铭牌(单位:mm)

智慧城市发展-上海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上海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深化实践“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信息化新一轮加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把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经过三个五年规划的持续推进,当前整体水平保持国内领先,部分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一批新兴技术创新成果在上海世博会上得到充分展示和示范应用,这些都奠定了建设智慧城市的基础。为继续合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依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概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以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为主线,着力构建国际水平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创新活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可信可靠的区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注重政府引导,完善市场监管,大力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让市民共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二)推进原则。 1、夯实基础,分步推进。把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和夯实智慧应用基础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通过分阶段发展,滚动推进实施计划,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深入发展。 2、创新发展,惠及民生。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市民生活改善,大力推进技术、应用、管理及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广大市民、企业切实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和便捷。 3、突出重点,聚焦项目。围绕经济建设、城市运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聚焦公共性、基础性、创新示范性、业务协同性项目,强化阶段目标和建设进度,加快信息技术在城市发展各领域的深入应用。 4、市区联动,示范带动。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统筹协调推进,支持区县先行先试,加快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示范建设,增强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设施完善、应用渗透和产业发展。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2007年修改版)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的,以街道、乡镇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体现和谐文化的要求,促进市区与郊区农村文化建设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多功能设施。现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意见》(沪府发[2006]2号文件)和2006年新颁布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55-2006),结合本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配置要求》(2004年版)进行修改,制定新的《配置要求》。 一、功能定位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坚持以人为本,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本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建设的基础设施。应将社区信息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社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整合在一起,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以运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为特征的社区文化新阵地,让先进、健康科学的文化服务

进入社区,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科学、文化、信息化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地。应承担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二、配置要求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配置原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差别配置的原则,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人口规模5—10万人配置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区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或乡镇,可增设1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规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应遵循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定,社 2区文化活动中心一般规模的建筑面积为4500m,使用面积应不低于 23500m;中心城区(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可适当降低使用面积标准, 2但不得低于2500m。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规划调整。社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按照节约用地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共享、租赁、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达不到配置标准,建设用地不足的,需要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首先要调整规划,并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市或区县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布局构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布局构建按照合理布局、形式多样、资源共享的要求,注意动态文化活动与静态文化活动区域合理分割、避免干扰,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应尽量节省, 让更多的设施面积用于公益性文体活动。按配置标准建成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内各个功能部分不得轻易改变性质、功能,已挪作他用的,应恢复原有功能。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

上海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1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

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 个维度,包括19 个二级指标、64 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 个二级指标,8 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 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 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 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 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 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 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f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纽、商业集中 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WLAf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 公共场所WLAr应达99%以上。 1.1.4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率。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 视网融合发展、互通互联以及相关衍生业务的发展水平。智慧城

(建筑工程管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筑工程管理)上海市工 程建设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ofhousedwellings pace DG/TJ08—*—*—* (征求意见稿) 2008上海

前言 《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规范》是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针对住宅套内重要观感质量和安全使用功能,依据国家和上海现行的有关标准提出了住宅工程套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和标准,明确了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及具体的抽样部位,确保套内工程质量。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我市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吸收和补充《上海市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评价导则》的相关内容,并充分考虑了与相关规范的协调,有些关键条目作了直接引用,以统一上海市住宅工程套内质量的验收。 本规范共分14章。前3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3章为套内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内容和要求,其中每章均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来设置;考虑到住宅工程套型的多样性,不可能将每种套型住宅所包括的内容一一赘述。在设置章节时,对套内工程普遍涉及到的建筑尺寸、室内地面、室内顶棚、室内墙面、门窗工程、楼梯与护栏、细部等工程按部位进行质量验收;对给排水与燃气、通风与空调、电气安装等工程则以系统进行质量验收,力求对住宅工程套内关键质量全面覆盖。第14章为套内质量验收。本规范从实用角度出发,给出了套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查数量。 本规范黑体字标明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负责管理和解释,由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及时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或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宛平南路75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邮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文化中心”)自2004年市政府作为实事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以来,至2007年底,已建成108个,约占全市街镇总数的一半,到2010年计划实现全覆盖。建设运行三年多来,它的功能设置及项目使用如何、群众满意程度怎样,是当前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进一步推进建设需要重视的问题。 2008年5月,由市文广局社文处牵头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在6个月的调研期间,通过对运行一年以上的76所文化中心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对63家文化中心发放《上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调查问卷》进行公众满意度的测评,并深入现场考察,得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一、设施使用基本情况 调研显示,文化中心运行三年多来,其功能配置要求基本合理,总体使用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根据2007年度已建成运行一年以上的76个文化中心与原建制的127个文化站(服务中心)服务情况的平均数相比较,新设立的文化中心相比原建制的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场次数增加了25%,参与群众数量增加了15%;组织团队活动场次数增加了381%,参与团队活动的人次数增加26%;举办展示展览数增加了139%,参观人次数提高了135%;组织培训教育的班次数增加了156%,参与学习的人次数增加了177%;唯有文艺创作作品数减少了12%。在社区与村新设置的社区信息苑,2007年提供网络信息服务达到1472万人次,是原文化站所不能比的。 对63个文化中心的公共满意度测评结果反映,群众对服务质量总满意率达到81.9%,收费满意率为90.2%,社区居民知晓率89.5%。服务质量满意率在80%以上的文化中心占到62%,满意率不到70%的占8%,可见居民群众对文化中心总体上是满意的。 二、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分析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文化中心是“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设置在街道、镇(乡)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它的基本功能配置要求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设立社区学校、社区信息苑、社区图书馆、团队活动室、健身活动室、娱乐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和具有放映数码电影、举办文艺表演、开展联谊活动等的多功能厅,”并提出“应当一室多用”。依据《暂行办法》,市文广局制定《基本配置要求(2007版)》时,突出了这些基本功能,也提出了一些必备的项目,并留有给各中心因地制宜选择设置项目的空间。 综上所示:利用率高与比较高的是信息苑、图书馆、团队活动室、乒乓房、室外广场;比较一般的是多功能厅、影剧场、棋牌室、放映室、培训教室、健身房;利用率低的是琴房、体质监测室、少儿活动室和科普活动室。 (三)还有少数文化中心设置比较特殊的项目,在现场观测时多数是关闭或半关闭状态。如“虚拟演播室”、“动感地带”、“创智天地”、“心灵驿站”、“眼镜博物馆”等,还有一些固定的陈列室也基本无人参与。据了解,这些活动室在初创时,项目有新意,尚有吸引力,但经久不变,又无后援,慢慢冷却成无人问津。 (四)文化中心活动用房被行政办公用房所挤占。文化中心内设立的各种非文化类行政办公用房名目繁多,数量不少,有的还是以资源共享之名进入的。如老龄促进会、家庭文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置------------------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 8.施工铭牌设置---------------10 9.防护性棚架设置-------------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 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 13.施工区域设置--------------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噪声控制------------------19 17.扬尘控制 -----------------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1.总则 1.1.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和社会良好环境,按照“文明、环保、便民”的原则,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对建(构)筑物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涂刷、清洗和拆除施工活动,以及对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管线、水利和港口码头等实施新建、改建、维修和养护等施工活动,应当执行本标准。 1.3.本标准涉及的卫生防疫、食堂卫生等许可,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涉及安全的防护性构架、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等设施的搭设、安装及其用材,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1.4.本标准实行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差别化管理,重点区域范围由市建设交通委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1.5.市建设交通委定期公布目录,淘汰不符合文明施工标准的设备设施、技术和工艺。鼓励企业结合文明施工要求,对设备设施、技术和工艺实施改造和创新,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1.6.施工现场内外文字书写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1.7.因故中止施工的工地应依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与定义 2.1.修缮工程。指对建(构)筑物内外实施维修、装修和装饰。 2.2.涂刷工程。指采用涂料、油漆等液态性建材对建(构)筑物外表面实施涂刷。 2.3.道路交通工程。指市区道路(含人行道)、城郊公路、省际公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梁、高架轻轨、轻轨地铁、铁路等工程。 2.4.清洗工程。指采用清洗液体对建(构)筑物外表面尘埃、污染物实施冲刷清洗。 2.5.园林绿化工程。指公园、绿地、林园建设,以及花卉造景、道路隔离带绿化种植、行道树种植及修剪。 2.6.管线工程。指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煤气管、天然气管、输油管、电缆管、光缆管、电信管、电讯管等的排管,以及架空线架设和架空线落地施工。2.7.水利工程。指江、河、海堤的建筑、加固或加高,防汛水闸建筑、加固或维修,水利枢纽工程。 2.8.警示漆。指提示注意通行安全的标色,标色分两种:一是红色漆与白色漆作匀称间隔涂刷的标色,二是黑色漆与黄色漆作匀称间隔涂刷的标色。2.9.密目式安全网。指符合GB 5725—2009标准规定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立网。 2.10.“五牌一图”。五牌即:安全警示牌、治安消防须知牌(人员控制、治安规定、消防要求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文明施工纪律牌、务工人员维权须知牌。一图即: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场容布局、网格责任划分,要彩色标明)。 2.11.单位名称。指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单位全称。 2.12.联系电话。指直线电话和手机号码。 2.13.JZFC覆罩法施工。指采用降噪防尘(JZFC)可移动式作业室覆罩在作业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一、背景 切合村子当前的实际情况,村民缺乏学习和获取知识及有用信息的场所和途径,制约了村级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响应国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在村里建设 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 在村里建设一个集文化活动、村民健身、科技培训为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设有图书阅览室、村民娱乐室、社团活动室、多媒体培训室、卫生间等,提高村民思想文 化水平、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丰富村民的精神世界。 (二)建设内容 1、图书阅览室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为40~50㎡。 可设书籍分区:专业类、儿童读物类、政治法律类、经济军事类、教育文化类、语音文学类、艺术类、历史类、自然科学类、亲子育儿类、家居生活类、小说类、综合类、杂志类等。 设置捐赠公益区:号召社会热心人士及相关机构,把社会上的一些闲置书籍,捐赠给乡村,并有序组织志愿者前往乡村与孩子们交流,改善乡村教育资源匮乏的现状。 设置课后辅导区:学生的课后的互帮互助辅导区域,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帮助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学生之间的自我交流。 功能:为村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供便利场地。 内部设施: 1.书籍类: 类别比例预计数量

第一类A专业类15%30本 第二类B儿童读物类20%40本 第三类C政治法律类5%10本 D经济、军事类5%10本 E教育、文化科学类10%20本 F语言文学类5%10本 G艺术、历史类10%20本 第四类H自然科学类10%20本 I亲子育儿、家居生活类10%20本 第五类J小说类、综合性图书、杂志10%20本 类 总计100%200本 预计费用6000元平均30元/本 预留预算3000元用于村民想购 买所需的书 籍、物资等 2.物品物质类: 类别规格数量备注 阅览桌张1十人坐 张3两人坐 阅览椅张20 图书书架个2靠墙大型书架 个2报刊专用架 桌面小植物个1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 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 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上海智慧城市&智慧商圈

智慧城市 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情况 上海智慧城市建设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自2011年9月发布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到2013年底已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工信部组织的中国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中,上海以综合指数111.02排名全国第一,在网络就绪度、信息通信技术应用等两个二级指数排名全国第一。 上海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显著提升,截至2013年底,光纤到户覆盖总量约800万户,是2010年的6.7倍,实现城镇化地区覆盖;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和平均带宽分别达42%和17M;完成535万有线电视用户NGB网络改造,比2010年底增长4倍,基本覆盖中心城区和郊区部分城镇化地区;基于TD-SCDMA、WCDMA、CDMA2000三种制式的3G网络全市域覆盖,用户普及率达48%;全面启动基于TD-LTE、FDD-LTE两种制式的4G网络建设;WLAN覆盖场所达2.2万处(AP16万个),是2010年的3倍,456处公共场所开通i-Shanghai免费服务。 涵盖各领域的智能应用进一步深化,着力推动数字惠民、智慧城管、两化融合和电子政务行动,初步实现智慧城市建设应用领域全覆盖。卫生信息化工程实现市区及医联等多平台互联互通,动态采集维护3000多万份健康档案;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办理时间从30天缩减到19天;在43个社区试点开展以生活服务、智能家居等为重点的“智慧社区”建设;网格化管理模式从城市建设向综合管理拓展,有效推动大联动、大联勤;公共交通综合信息服务渠道向移动网络拓展,ETC建设基本覆盖全市主要道口;两化融合指数从2011年的75.5提高到2013年的80.4;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6万亿元,是2010年的1.6倍;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开通国内首个“政府数据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在内资企业设立、建设工程等领域实现并联审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法人数字证书“一证通用”等渠道整合不断深化。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高端软件取得快速发展,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方面形成完整产业链;实施“云海计划”,金融云、中小企业服务云等示范项目进展顺利;物联网在水质监测、智能消防、环境监测、公共安全和智能照明等方面试点应用。截至2013年底,上海信息产业总规模达到1.09

上海市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 T554—2015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Rational use of building energy guide for the large-scale public cultural buildings 2015-06-15发布 2015-10-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建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峰、倪一飞、贝兆健、张晓卯、汪飞亭、李剑波、陈凌凌、俞进进。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倪前龙、傅海、俞伟、周卫星、金皓敏、赵淳怡、陈闽翔、陈洪康、袁波、严玲、凌焕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纳入本市公共机构范围的建筑面积≥5000㎡的图书馆、建筑面积≥2500㎡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0㎡的博物馆,在运行过程中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能源消耗量的测算与评价。其他同类型文化设施建筑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 13391、GB/T 181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图书馆library 是指政府举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各类资料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3.2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community cultural activities center 是指由政府主办,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主要设置在街道、镇(乡)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3.3 博物馆museum 是指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以及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场所,并对具有科学性、历史性或者艺术价值的物品进行分类,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08-903-2010[12032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DGJ08-903-2010 备案号J11761-2010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 安全专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1年3月1日 2011.上海

上海市《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备案 建标标备[2010]219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备案内容的请示》(沪建交[2010]11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 J11761-2010。其中,同意将第3.0.1、5.1.1、5.4.2、5.5.4、5.6.1、5.8.3、7.0.1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上海市地方标准《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上海市地方标准《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 3.0.1 项目部应针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并落实现场施工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5.1.1 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须禁止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上岗。 5.4.2 安全验收应分阶段按以下要求实施: 1 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的作业条件进行验收;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它重大危险源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施工过程中,对可能给下道工序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过程验收; 3 物资、设施、设备和检测器具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 4.建立必要的安全验收标识。未经安全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工序或投入使用。 5.5.4 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分类记录,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还应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5.6.1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要求,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作业活动实施动态监控。 5.8.3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处理责任人员、教育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范》 DGJ ﹙征求意见稿﹚ 2010年5月10日上海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2.0.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2.0.2重大危险源 3 基本规定 4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 4.1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4.2 建设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4.3 勘察、设计及其他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5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5.0.1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确定 5.0.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6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1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6.2 专项施工方案的的编制、论证审查、审批和修改 7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 8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信息管理 附录A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常见重大危险源 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1.0.3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均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1.0.4 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0.2 重大危险源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中导致危险的状态或施工工序为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存在一个或多个重大危险源。 3 基本规定 3.0.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应以其重大危险源的确定与安全风险控制为重点。 3.0.2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规定管理流程和要求。 3.0.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配备有类似工程经验的参建各方、管理作业人员,以及必要的施工设备及监测、检测等装备。 3.0.4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完成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按规定通过专家论证。 3.0.5 应依据审核通过的专项方案确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按规定支付、使用、监督、管理。 3.0.6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和安全防护措施,宜选

上海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 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 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 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 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纽、商业集中区、 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公共场 所WLAN应达99%以上。 1.1.4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率。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 视网融合发展、互通互联以及相关衍生业务的发展水平。智慧城 市的NGB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2宽带网络接入水平。指城市居民通过各类宽带接入渠道可实际享受的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 编制技术规 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 DG/TJ08—2046—2008 J11321—2008 2008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 编制技术规 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 DG/TJ08—2046—2008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 2008 上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沪建交[2OO8]982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为上海市工程建 设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 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 前言 本规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主要规定的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为了提高本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地址:上海市宋园路1O号,邮编:2003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参编单位:上海城建集团 上海市建工(集团)总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建国楼建春乔荣莉敏静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一、背景 切合村子当前的实际情况,村民缺乏学习和获取知识及有用信息的场所和途径,制约了村级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响应国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在村里建设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 在村里建设一个集文化活动、村民健身、科技培训为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设有图书阅览室、村民娱乐室、社团活动室、多媒体培训室、卫生间等,提高村民思想文化水平、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丰富村民的精神世界。 (二)建设内容 1、图书阅览室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为40~50㎡。

●可设书籍分区:专业类、儿童读物类、政治法律类、经济军事类、教育文化类、语音文学类、艺术类、历史类、自然科学类、亲子育儿类、家居生活类、小说类、综合类、杂志类等。 ●设置捐赠公益区:号召社会热心人士及相关机构,把社会上的一些闲置书籍,捐赠给乡村,并有序组织志愿者前往乡村与孩子们交流,改善乡村教育资源匮乏的现状。 ●设置课后辅导区:学生的课后的互帮互助辅导区域,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帮助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学生之间的自我交流。 ●功能:为村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供便利场地。 ●内部设施: 1.书籍类: 类别比例预计数

量第一类A专业类15% 30本第二类B儿童读物类20% 40本第三类C政治法律类5% 10本D经济、军事类5% 10本 10% 20本E教育、文化科 学类 F语言文学类5% 10本 G艺术、历史类10% 20本第四类H自然科学类10% 20本 10% 20本I亲子育儿、家 居生活类 10% 20本第五类J小说类、综合 性图书、杂志类

文化活动中心人员职责

文化活动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文化活动中心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制定,并抓好落实。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 4、负责活动中心的安全工作,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文化活动中心正常运转。 6、组织广大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广大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做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确保中心安全无事故。 9、做好分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活动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 1、配合主任做好文化活动中心工作。 2、上传下达,协调文体活动中心的整体运作。 3、配合主任做好活动中心的安全工作,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文化活动中心正常运转。 4、协调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广大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7、积极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社区居民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2、负责策划和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3、负责做好分管场馆安全、卫生器材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确保场馆正常运行。 4、负责居民健身指导;负责居民晨晚练的组织与管理。 5、负责组织、带领团队参加各项体育比赛、交流活动. 6、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社区居民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2、负责策划和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3、负责中心的日常参观接待及讲解工作. 4、负责活动中心的对外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 5、负责活动中心档案资料整理、分类及保存工作。 6、负责组织、带领团队参加各项文化演出、比赛、交流活动。 7、负责鼓励、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8、负责做好分管场馆安全、卫生器材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确保场馆正常运行. 9、完成上级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第四条(管理部门和分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综合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具体监督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规范标准。 (二)具体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文物及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实行委托管理的市级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报建的管理和协调,具体实施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报建手续办理。 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专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建设单位要求) 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备案手续在报建时一并办理。 第六条(立项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取得以下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后,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建设工程发包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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