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负责建设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建设程序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有关部门审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本项目相关批准文件。

第二条编制工作依据

2.1 甲方向乙方提交有关建设项目的基础资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GB50433-2008)

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GB/T16453-1996)

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⑸《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第三条项目的名称及工作容

3.1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3.2 工作容

(1)收集并分析工程基本资料;

(2)采用数学模型预测水土流失;

(3)根据水土流失状况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4)编制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并形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报告书、份数及时间

合同生效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报告书编制所需资料后, 30 个工作日提交供评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纸质版 2 份;政府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5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纸质版 3 份,电子版 1 份。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5.1 合同价款

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总价款:人民币万元整(¥00.00)。本合同总价款为包干价,包含建设项目的报告书编制费、劳务费、专家评审费、税费等。

5.2 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同意批准文件后7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5.3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乙方应保证上述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5.4 甲方付款前5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工作。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有权就本合同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一些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

6.1.2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依约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6.1.3向乙方提供报告书编制所需的有关基础技术资料。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的要求,高质量编制完成附件1中所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6.2.2 报告书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后,乙方应根据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完成报告书的修改完善工作。

6.2.3 按时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各方权利及义务。由于一

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和甲方自身的原因外,乙方延期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百分之一,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0%。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清单》。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部分及合同附件1)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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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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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月日日期: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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