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格结构理论分析(我不是药神)中的人物形象

以人格结构理论分析(我不是药神)中的人物形象
以人格结构理论分析(我不是药神)中的人物形象

暴露无遗以人格结构理论分析(我不是药神)中的人物形象

----以程勇与曹斌为例

《我不是药神》整部影片围绕“贩卖违禁药”展开,从程勇为己谋利贩卖违禁药到赔本贩药造福病人的过程中,警官曹斌一直在内心极度煎熬的情况下对贩药案件进行追踪调查。该部影片在欲与爱的较量,法与情的斗争中诠释了人性由脆弱到救赎的转变。影片中人物心路历程及行为活动的转变凸显了人性的复杂。文章以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剖析电影中心理活动错综复杂的程勇和曹斌,探究他们的本能欲望转化为社会道德的成长历程,揭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重人格关于他们行为的指引作用。

【一】人格结构理论

弗洛伊德在1923年提出了人格结构理论,他认为人格都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构成。

在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中,他提出本我遵循唯乐原那么,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它表现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幸免痛苦。

自我遵循现实原那么,它通过理性的方式对本我的冲动加以调节操纵,保护整个机体不受损害,同时也为满足整个人格的利益需求而保持与外部世界的联系。

超我遵循道德原那么,它包括自我理想和良心,即确定道德标准以压制本我冲动,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惩罚,使人产生内疚感。

这三个部分遵循能量守恒原那么,弗洛伊德认为这三个部分在人格上此消彼长,总量保持不变,在正常情况下,这三个部分相互协调,个体能够掌控好自己的情绪,当三者失衡时,个体会感到迷茫困惑,产生心理疾病,甚至精神失常。

【二】影片中程勇与曹斌的人格转化

〔一〕本我的欲望

在影片前半部分,程勇把自己的本我表现得淋漓尽致,要紧表达在程勇关于金钱的贪恋以及对法律的恐惧上。而以正人君子形象出现的警官曹斌,在怒火中烧的情形下,也会出现人格要紧受本我妨碍而导致情绪失去操纵的情况。

当吕受益想要让程勇帮忙贩卖违禁药时,程勇说“走私药物抓到要判刑的,……再说那个大的风险,你就给我三万块钱啊!”,表达出程勇内心有唯利是图、趋利避害的本能。当程勇对印度老板说“我不要做什么救世主,我要赚钱”时,他自私自利的本性暴露无遗。锦旗上写着的“仁心妙手普众生,徒留人间万古名”便是对他赤裸裸的讽刺。另外程勇的自私的本我让他认为人的本质也基本上自私自利的,因此他便企图通过给房主和医生送礼来为自身谋取利益。因为程勇最初并不是因为“仁心”而卖药的,因此当他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时,他便会露出自私的本性,最大限度的维护好自己的利益。这一点在他与思慧、吕受益等人决裂时表现的淋漓尽致,他不惜“把病人推给假药贩子”,并在黄毛说了“好多人连五千块的药都吃

不起”之后心安理得地说“那关我什么事”,这就表达出了本我中的无道德原那么,本我一直激发着程勇趋利避害的本能。

本我在曹警官身上也有所表达,当他得知姐姐被程勇欺负时,气急败坏地把程勇当成攻击的对象,往程勇身上乱扔物品,一气之下把警察的职业道德弃之脑后。

本我能够让自己在毫无约束的状态下满足自己最原始的渴望,保持自己内心深处最为真实的快感,它有利于自身原始欲望的宣泄。然而一旦本我占据了人格大部分位置,个体便会表现出自私自利的一面,弃社会规那么于不顾,如此不仅不利于自身的正常进展,也对社会构成了威胁,妨碍社会的治安与稳定。因此每个人心中都要有一杆秤,明白自己在追求欢乐的同时,也可不能对社会造成不利妨碍。

〔二〕自我的约束

卢梭说过:“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现实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确实是现实世界给我们的枷锁,它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约束作用。这种约束通过自我对人格的调控表现出来。影片中自我对程勇的约束力量要紧来自于家庭,对曹斌的约束力量要紧来自于职业操守。

程勇关于贩卖违禁药的恐惧一方面来自他人格中趋利避害的本能,另一方面来自他内心笃定的关于家庭的责任。他是儿子和父亲依靠的对象,因此这种责任意识也无时无刻不在对他起到约束作用,他在酒桌上情绪的爆发:“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被抓进去他们如何办?”把他内心的压力展露无遗。实际上,程勇的本我与自我一直在进行矛盾的转换,本我让他对金钱产生无尽的欲望,然而在法律法规的威慑下他也要尽量把自己的欲望压抑住,不让自己露出犯罪的马脚,并想着找到适当的机会便金盆洗手。因此后来便有了他为了保全自己,而将白血病人送到假药贩子手上的行为。这是他对自己家庭责任的清晰认识,也从侧面表达出了他关于法律权威的畏惧,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确信。

警官作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者,坚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原那么,也只有如此才能最好的担负起自己肩上的责任。作为一名警官,曹斌在听到让他负责打击贩卖违禁药时,他的第一反应便是“贩卖假药伤天害理,我义不容辞”,后来他为了让案件有实质性的进展,便把所有购买了违禁药的白血病人抓起来并告诉他们“包庇犯罪也是犯罪”,如今的他被自我掌控,内心坚定地维护着法律的权威。然而在他听完了一位白血病患者声泪俱下的讲述之后,他的超我被激发出来,他把抓捕的病人们放了并向长官说明了自己矛盾的心理,那个时候长官的“我们作为执法者,就应该站在法律这一边,法大于情的情况你见的还少吗?”又让他的人格向理智的自我倾斜。

自我是本我的更高一层次,它表达了外在的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关于自我的约束,如此的约束不仅是对个人的进展起到保护作用,而且也会因为个人的遵纪守法让整个社会朝着更为和谐有序的方向进展。然而过于强调自我又容易让个体产生疲惫感,让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受到压抑,因此许多时候个体需要在本我与自我之间进行合理转换,才能让自身保持一个健康的状态。

〔三〕超我的升华

在影片的后半部分程勇与曹斌在思想上都受到折磨,程勇开始反思自己最初卖药盈利的动机,曹斌也开始检讨自己严格执法不讲温情的行为,他们对自身进行了反省,良心都受到了谴责,在此之后他们的行为差不多上都受控于超我,最后得到了人格上的升华,也给观众带来了精神上的洗礼。

当吕受益的妻子告诉程勇现在白血病人的生存现状后,程勇内心的良心开始被唤醒,他决定重新走上贩卖违禁药的道路,尽管他说“大伙不要声张,体谅一下,我不想坐牢”,表达了他还有着本我趋利避害的本能以及自我遵守社会规范的潜意识,然而如今的他差不多完成了思想上的转变,在人格上差不多进入了超我的境界,就像法官说的“程勇的主观意愿是救人而非盈利”,因此在如此的思想的指引下他卖药尽管“一个月得损失十几万”然而内心考虑的不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想着“就当还他们的”,这是他对自己之前在本我和自我操纵之下的把病人送到药贩子手上的行为的救赎,他想要得到心灵的解脱,不仅如此,他还“舍小家为大伙”,承诺把儿子送出国然后自己全身心投入到贩药行动中,他让千千万万的白血病人“看到了活下去的盼望”,让法律也为之动容,“对程勇关心病人购买违禁药物的行为给予一定程度的理解。”最后他看到病人们为他送行,投来尊敬的眼光时,他尽管身在囚笼中,然而他的心灵实现了自由,而这种超越了原始欲望的精神升华,才是值得每个人去推崇的,这种道德化的行为,让人摆脱了肉身的束缚,让自己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是个体人格的升华。

曹警官在追捕行动中让黄毛付出生命代价之后,良心受到了谴责,他脑子里面一直萦绕着“这不是假药,这是真能治病的药”的想法,他做了许多斗争,黄毛的离去让他对自己的内心进行反思,最后他向长官说明“我能力有限,所有的处分我都能同意,这案子我真的办不了”,他才实现了从自我到超我的升华。他在法律面前选择了温情,而这种选择,在无形中挽救了千千万万条生命,在做出那个举动之前,他的内心是极度煎熬的,无时无刻不在做着思想的斗争,然而当他感性地看待这份工作时,他发明温情有时候比执法严明更为重要,因此他超越了自我而达到超我的境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解脱,心灵也不再受到谴责。

超我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达到超我的境界需要个体摆脱欲望的束缚,面向自己的内心,审问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最具有价值,能够永恒不朽地存在的,最后达到一个“止于至善”的境界,成就一个高度道德化的个体。超我让程勇和曹斌都得到了精神境界的升华,他们在超我主导下的行为都让他们的人生境界更为开阔。

电影《我不是药神》是一部极具现实意义的作品,它通过向观众展现人物在不同时刻的不同抉择,表达出在不同人格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个体会表现出来的不同状态,从满足原始欲望到追求精神的解脱和升华,程勇和曹斌两个人都实现了对自我的超越,达到了超我的境界,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转变,让他们获得了他人的尊敬,也在无形中推动着社会的前行,让社会在执法严明的同时也注重法律的人性化转变,让社会具有更多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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