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药店药房制度-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实用】药店药房制度-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实用】药店药房制度-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1、目的:为规范处方审核人员的行为,保证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人员。

4、责任:处方审核人员对本职责的实施负责。

5、工作内容:

5.1 负责药品处方内容的审查及所调配药品的审核并签字。

5.2 负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5.3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

5.4 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它质量问题。

5.5 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不得擅离职守。

5.6 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5.7 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5.8 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

处理。

大药房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大药房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 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 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需凭 处方销售的药品、中药饮片处方调配。 (3)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 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 (4)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并佩带标明姓 名、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区、专柜陈列。 (6)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7)销售处方药应严格按照《处方药品调配销售记录》

登记,单轨制处方药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处方审 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8)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 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 可调配和销售。营业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 ①营业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②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 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 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 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 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③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④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 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

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⑤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营业员销售; ⑥营业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品数量,同 时向顾客说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药店各岗位职责79890

收银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描述 1、基本职能:负责日常收银工作,责任范围内的卫生、设备养护等工作 2、责任范围:负责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工 作责任与经济损失 二、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收缴款制度,准确无误地进行收缴款工作; 2、负责前台票据信息地录入和门店销售核算,保证数据处理正确并传输至后台; 3、唱收唱付,负责提醒顾客携带购物凭证,以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4、营业时间不得无故脱岗、串岗,票据移交清楚,营业款按时交纳财务,严禁携带公款 回家,若发生金额短少或误收假币,由当事人自行赔偿; 5、现金管理制度,收银员不得私自结算收款单,不得擅自挪用或私借营业款; 6、负责收银设备地清洁、维护工作; 7、对发票、帐相符负责; 8、熟悉当日门店地促销活动; 9、积极完成上级交代地其它工作。

店长岗位职责 一、岗位描述 1、基本职能:全店工作安排、上级精神的传达及一切日常事务的管理 2、责任范围:负责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 的工作责任与经济损失 二、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门店的管理作,对门店GSP认证工作负全部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2、按GSP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商品的销售及现场管理工作; 3、保障商品销售帐实相符; 4、注意安全操作,保障门店人员与设施设备的安全; 5、管理并培训好下属员工,积极发挥员工的作能动性; 6、负责门店要货、退货、销售、收银、防损、票据流转、顾客投诉、卫生清洁等各项工 作的落实。

1、基本职能:协助店长做好门店正常营运销售,负责门店现场管理 2、责任范围:负责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工 作责任与经济损失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店长全面负责门店的管理工作,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2、按GSP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商品的销售及现场管理工作; 3、保障商品销售帐实相符; 4、注意安全操作,保障门店人员与设施设备的安全; 5、管理并培训好下属员工,积极发挥员工的工作能动性; 6、负责门店要货、退货、销售、收银、防损、票据流转、顾客投诉、卫生清洁等各项工 作的落实。 7、积极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工作。

处方调配人员岗位职责

1、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的药剂师(士)承担本岗位工作。在本药房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 2、严格执行本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勤。 4、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管理制度。 5、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查药品、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管;查禁忌,对用量,杜绝差错事故。 6、本调剂台药品,应按药理作用分类,定位放置,台面上应保持清洁整齐。应定期对各自药品责任区进行效期检查;清查药品存量及质量;反馈医生、患者对药品的需求情况。 7、补充散装药品时,应核对原包装药品名称、规格、质量、批号及有效期;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同一品种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批号、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不同药品补充应做到清场,不得混放混分。补充前,先洗手,严禁用手接触药品。药品补充完后及时盖上瓶塞,以免吸潮,风化变质;对用量少而易变质的药品,应少量多次补充,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8、对所补充的药品质量有疑问时应报告药房负责人,经核对无疑后,方可进行补充。 9、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要当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同志可以拒绝接班。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10、下班前做好各自药品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药品摆放整齐,关好门窗、水电,防范安全事故。 11、窗口配方人员,负责窗口处方的药品调配、核对、发放,并负责窗口调剂台的散装药品补充 12、病区配方人员,负责病房医嘱药品调配,定期对各自药品责任区进行效期检查。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品,应主动及时地通知临床科室、并介绍新药和代用品,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做好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注意及时地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反馈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13、急诊药房配方人员,负责24小时急诊处方的药品调配、核对及散装药品补充,严格执行个人双签字制度及医院大、小夜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要当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药房管理制度范本

药房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篇:医保药房管理制度 医保药房管理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三、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四、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五、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六、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七、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九、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供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十、公布本源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

督。十一、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用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吉林百合口腔医院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 第二篇:药房管理制度 附件 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1、综合病征的预防用药指征:对涉及各科病人均可出现的昏迷、中性粒细胞减少、免疫缺陷等综合病征应用抗菌药物并无效果,相反招致菌群失调,耐药菌株产生。因此,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酌情应用。 综合病征的预防用药 综合病征预防用药指征预防用药方法昏迷 1、体温>38 2、周围血象wbc>12×109/l,n>80% 3、呼吸道分泌明显增加 4、有多器官功能衰竭 5、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6、心肺复苏后 1、定期进行菌群调查 2、符合左侧用药指征中一项以上,按优势菌药敏试验选药 3、消化道局部去污染 中性粒细胞减少 中性粒细胞60岁 3.周围血象wbc>10×109/l,n>80%

最新药房岗位职责

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聘用文件 为了搞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把药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真正把GSP的规范落实,决定任命以下人员担任各岗位负人: 企业负责人: 药店质量管理员: 药店采购员: 药店验收员: 药店营业员: 药店养护员: 驻店药师:

企业负责人质量职责 1. 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 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组织本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执行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 组织、监促相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 督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 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 6. 对药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店销售质量合格的药品,绝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质量不合格药品,有效行使质量否决权。 8. 执行药店规范化管理,抓好药店的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处理顾客的服务投诉。 9. 负责药店的环境卫生管理,为顾客提供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购物环境。 10.对药店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因人为引起药品质量损失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质量管理人员质量职责 1、组织本单位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 2、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和完善质量体系,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问题;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5、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6、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及时发现并制止质量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 7、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10、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11、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维护; 13、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最新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一.处方的含义:处方是医师为患者防治疾病需要用药而开写的书面文件,是药剂调配,发药的书面依据;药品消耗及经济金额的原始资料,又是追查医疗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因此处方具有法律,技术上和经济上等多方面的意义。 二.处方的权限: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具有处方权的医师所开的处方才能有效。实习医生不得单独行使处方权,必须同时有带教医师签字处方才能生效。进修医生经医务部审 批同意后方可独立开写处方。 三.处方内容:处方包括前记,正文和签名三部分。处方前记包括医疗单位全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处方日期等。正文包含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剂量和给药方法。麻醉药品还要写明诊断。签名包含处方医生签名,配方人和检查发药人签名,收费员盖章等。 四.处方的书写:处方必须书写清楚,正确,内容完整,无缺,无误才能调配。处方如有修改,应由处方医生在修改处签字。如处方书写不符合要求或有差错,应与医生联系,更

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颁布的药品标准为准。上述资料未收载者,可参照药品说明书。普通药品可以用缩写,但缩写不得引起误解,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写全名。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 加签字方可调配。 五.处方的调配:调配处方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查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药方法。药物配伍变化和合理用药等;查医师签名;查收费情况。对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药品规格,用法用量,瓶签等。调配人员和核对人双签字或独立配方时,单人双签字。发药应核对处方和患者手中副联 中号码相同方可发药。 六.处方的限量:处方限量规定,一般门诊,急诊患者每张处方为3日用量。慢性疾病为一周用量。对癫痫,结核,高血压等慢性病为两周用量。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开麻醉药品处方医师应有麻醉药品处方权,每张处方口服制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注射剂只允许一次常用量,处方当天有效,不得涂改。对晚期癌症病人使用麻醉

个体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个体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

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

药店岗位职责22380

企业负责人职责 1.承担药店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 2.负责药店的日常管理。 3.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药店质量管理员有效履行职责。 4.应当由执业药师担任,并履行执业药师的相关职责,可开展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工作。 5.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6.负责药店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确定各岗位质量管理职能及质量管理员的质量否决权。 7.审定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8.研究和确定药店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9.确定药店人员质量奖惩措施。 10.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店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11.拟订药店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药店的具体规章并参与考核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 12.决定职工的聘任或者解聘,拟订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 13.负责药店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检查,保证药店财产及员工安全。 14.负责外来客人的接待及组织外来人员参观、学习等工作。

15.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管理和调配及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 16.负责药店证照、年检、更换等事宜。 17.负责药店员工培训计划的制订、组织实施。进行学历及技术证书的审核、确认,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对健康情况异常者,调离原岗位,并建立培训、健康档案。

质量负责人职责 1.督促相关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SP及有关质量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药店质量方针,指导监督有关药店的质量管理文件的执行。 3.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 5.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6.负责按药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 7.负责向当地药监机关报告假劣药品。 8.负责按药店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9.协助总部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10.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 11.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12.加强药品有效期的管理,设置《效期药品催销报表》,按先产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药品距有效期半年时要每月填报一次报表。 13.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和《GSP》,

中药房人员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

中药房人员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 作为社会的一员,对于自己的岗位要有足够的认识,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提升自己的能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各种岗位职责,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药房人员岗位职责(一) 1、对药库所售药品具有质量否决权。 2、在药库主任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的法律、法规、药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协助药库主任做好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3、指导药库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药品进行分类摆放。 4、把好药品进货关,检查外包装是否破碎、受潮霉变,对原余药品应抽验质量,会同验收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并签字(抽查核对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批号、效期等)。 5、督促药品养护检查和效期药品月度检查执行情况,发现有质变、破损、霉变等质量问题,立即提出封存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院长。

6、做好近期药品月报工作,对积压过多或不动销药品提出促销建议。 7、负责不合格药品的堆放,并有明显标记(标记为红色),及时做好处理记录、不合格进货验收、药品验收时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告时及客户购买后发现退回等情况。 8、出现以下严重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 (1)卖错药品造成事故; (2)进货发现批量质量问题,如30%以上的大面积破损 9、协助药库主任访问工作,了解客户的需求,收集客户意见,对客户反应的质量问题解决了的要有记录、有结论。 10、负责收集出售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具体负责质量客户正确的填写不良反应的报告单,出现重大药品不良反应要及时、快速上报至药品监督管理不良反应检测中心。 中药房人员岗位职责(二)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中药士或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在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 2、中药处方调配:一般应由两名中药师(士)同时进行,一人配方,一人负责审方核发。如只有一人独自配方时,应严格按照

药房管理制度(范本8篇)

药房管理制度(一): 药房工作制度 1、药房工作人员凭本院医师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2、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处方或处方字迹辨认不清等状况时,由配方人员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开处方。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变质、过期、包装不完整药品不得发出,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处方调配结束须严格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7、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调配。 8、严格执行门诊用药量规定。对超过用药量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请医师修正后再调配。 9、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变质与失效。毒麻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0、药房应定期清领药品,每日统计当天处方,并做好贵重药品逐日消耗登记。 11、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联系,征求对药品供应要求,了解用药状况,用心介绍、推荐新药。

12、普通处方保管一年,毒麻处方保管三年,到期报医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药房内应整齐、清洁,药品按类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处。 药房管理制度(二):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务必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务必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务必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带给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推荐。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药房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药剂士(师)岗位职责 一、在上级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区别分类药品的存入,预防差错 事故。 三、根据每日门诊工作的统计数字,及时了解用药需求,拟定药材的领单,做 好配方、统计、整理上架工作。 四、做好处方调剂、核对、发药等工作。 五、定期检查毒、麻、限剧、重药品及所有药品、器械有效期,严防积压和过 期消费。 六、严格执行药房工作制度、处方制度、医嘱制度,对不合格处方有权拒配, 杜绝差错事故。 七、按规定做好药品、器材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进、销、存帐。 八、参加值班,积极配合门诊医师的治疗工作。做好药房清洁卫生工作。 九、服从调配,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 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 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 配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乳 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 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 七、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1.药房对处方药实行管理。 2.处方调配员负责处方药的调配。调配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培训合格。处方审核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技术职称。 3.上班时间内,处方审核员应在职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据的处方销售。处方经审核后方可划价、调配。审核员和调配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投发。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调配员不得代用或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处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作到“四查十对”。 (1)划价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员进行审核。 (2)处方审核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规格、剂量、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 (3)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审核员签字后,方可电脑划价、调配。

(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审核无误后,调配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5)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四查十对”,即: (1)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 (2)查药品:对药品规格,对数量,对标签;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质,对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当日有效,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药的,不得超过3天,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正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8.处方按《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保存备查:普通处方1年,毒性、精神处方2年,麻醉处方3年。 9.特殊管理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违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药房人员岗位职责36812

药房人员岗位职责 一、药房人员工作职责1、按照《药品管理法》《医院药剂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药政管理规定,遵循中国药学会推荐的《优良药房工作规范》和国家药品优良药品供应准则实行对药房的管理工作。 2、加强药品管理,执行麻醉、精神、毒性及贵重药品管理制度。及时为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杜绝不合格及伪劣药品进入医院。 3、加强内部管理,完成对病人的药品供应,检查药房内药品的合理使用情况,保证本机构的药品质量及用药安全。 4、发药给病人前,由发药人再一次清点剂数、药名、姓名是否有误,先煎后下,特殊用法必须单包,注明完毕后需向病人解释清楚用法,要认真、仔细、耐心、口齿清楚,直到病人满意为止。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制度1、药品保管人员应认真执行药政法规,对贵重药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 2、药品储存房屋要求建筑坚实,室内干燥通风,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仓储区保持整洁和卫生,照明和通风等设施及温度、温度的控制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房内设有消防器材,并应经常检查,确保安全、有效使用。非保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3、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待验及退货药品为黄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4、药品库房面积与储存药品的种类、数量相适应。按照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存放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库存药品应定期检查,防止变质或过期失效。对于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应主动抽样检查。 6、对于库存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等不合格药品不得出库,并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好销毁记录。 7、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帐卡,及时入帐,消帐,保证帐、物准确无误。每月盘点一次。药品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严格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有关帐(卡)等表格上签字,以示负责。 8、药品储存发放中发现假劣药品或着质量可疑药品,即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三、麻醉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的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卫生局有关条例,结合我院特点制定如下规定: 1、药剂人员、临床医生应熟知《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2、临床医生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处考核审批,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者,由医务处通知药剂科。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麻醉药处方权。 3、麻醉药品处方使用专用红色处方。处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处方需注明病名全称、患者家庭住址、病历号、医生护士签名等。麻醉药品处方单独保管存放,保存期三年。 4、麻醉药品每张处方注射剂量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注射剂只限患者在医院使用,除持有麻醉药品专用卡外,严禁将麻醉药品注射剂交患者带回自用。 5、晚期癌症患者,每次取药需凭麻醉药品专用卡和医生药品处方,药房将处方量记入专用卡及麻醉药品逐日登记表备查,对晚期癌症患者,一次处方量最多不超过五日常用量。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汇编

青铜峡市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二、健康档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 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

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 年,但不得少于3 年。 二、药品的保管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 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调配、拆零药品,应当

药店调配员岗位职责

药店调配员岗位职责 【篇一:药房配方人员岗位职责】 处方调配人员岗位职责 1、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的药剂师(士)承担本岗位 工作。在本药房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一级技术人员的 指导。 2、严格执行本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无特 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勤。 4、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 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管理制度。 5、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 查药品、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管;查禁忌,对用量,杜绝差错事故。 6、本调剂台药品,应按药理作用分类,定位放置,台面上应保持清 洁整齐。应定期对各自药品责任区进行效期检查;清查药品存量及 质量;反馈医生、患者对药品的需求情况。 7、补充散装药品时,应核对原包装药品名称、规格、质量、批号及 有效期;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同一品种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批号、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不同药品补充应做到清场,不得混放混分。补充前,先洗手,严禁用手接触药品。药品补充完后及时盖上 瓶塞,以免吸潮,风化变质;对用量少而易变质的药品,应少量多 次补充,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8、对所补充的药品质量有疑问时应报告药房负责人,经核对无疑后,方可进行补充。 9、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贵重药品,要当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同志可以拒绝接班。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10、下班前做好各自药品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药品摆放整齐,关好门窗、水电,防范安全事故。 11、窗口配方人员,负责窗口处方的药品调配、核对、发放,并负 责窗口调剂台的散装药品补充 12、病区配方人员,负责病房医嘱药品调配,定期对各自药品责任 区进行效期检查。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

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XXX大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一. 机构管理 1.药房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药房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人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医保工作。企业负责人负责对药房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木药房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 药品管理 (一)药品导购 1.药房所经营药品由公司总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 2.药房按照《城镇基木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木药物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 3.药房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存、销进行规范管理。 (二)药品储存 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药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与非处方、内服与外用分类陈列。 3.药房定期进行药品盘点工作,做到帐货相符,盘点表按要求保存备

查。 (三)药品销售 1.规范配药行为,应认真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并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应保存2 年以上,以备核查。 3.国家规定的非处方药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4.药品销售必须打卬与药品基木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电脑小票上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等反应产品质量的信息。 三、服务管理 1.药房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做好基木用药目录缺药登记,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 2.药房按规定设置夜间售药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 3.营业时间内设置用药咨询,药师应根据病情对购药参保人员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并说明用药的注意事项。 4.加强医疗保险征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医保购药人员的投诉、努力

药店店长工作职责

一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店长工作职责一、岗位描述 1、直接下级:店长助理、驻店药师、营业员 2、基本职能:负责本门店的计划采购、经营管理,一切日常事务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工作责任与经济损失。 二、工作细则: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管理方针政策,按GSP规范门店工作,对门店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负具体责任。 2、不断学习、充实自我。定期组织培训,并行之有效。 3、贯彻执行总部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购药,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质量指示制订相应的措施,积极完成。 4、按门店发展,制定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并对长远发展做出规划; 5、负责门店排班,日常事务的分工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指导相关工作。 6、负责协调质检,驻店药师做好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查效期药品,及时处理门店质量投诉,对门店药品质量负相关责任。 7、保证门店财务出入相对平衡,对利润负责。 8、负责门店商品计划的核实与传递以及单据、日报表的保管,负责门店办公用品计划的申报与领发。

9、负责门店授权范围内的折扣,挂帐管理,相关报表的量化分析。 10、上传下达,协调管理层与执行层间的关系。 11、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条理清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懂市场营销,热情稳重,有主人翁意识。 12、处理好周围商家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13、打造高效团队,提升团队凝聚力,依靠员工,关心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4、认真推行文明经商,规范服务,争创各种荣誉称号,提高门店的社会信誉度; 15、负责门店内配发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维修。 16、负责计算机、通讯、传输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 17、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到直接上级。负责调研方圆1公里之内其他药店基本信息。 18、协助营业员、收银员工作。 19、迅速处理好突发事件,如火灾、停电、盗窃、抢劫等 一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5日

医院药剂科各岗位职责及流程图12880

药械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药政法规,负责制定本科室业务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控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二、负责督促本科室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事故和差错。 三、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预算和采购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督促检查全院药品的供应、保管、使用、管理,深入临床科室,了解供需动态,推荐新药,加强与临床科室的协作往来,定期协助组织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 五、制定、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落实以岗定责、以责定酬,合理分配的原则,并制定奖金分配、及科室奖惩制度。 六、负责本科室人员业务学习、人才培养和技术考试工作;安排人员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担任教学。 七、负责本科医德医风建设,掌握全科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八、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药械科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药品质量工作。 二、组织起草本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质量管理制度等质量体系文件,并指导、督促、定期检查有关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 三、负责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质量审核工作。 四、组织建立本机构所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五、负责药品(医用耗材)质量的查询和药品(医用耗材)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六、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进货验收、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医用耗材)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医用耗材)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八、负责指导开展药品(医用耗材)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临床药学等工作。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一、处方使用:必须按照药品类别使用专用处方。 二、药品用量: 1、急性病 3 天量;2、慢性病 7 天量;3、行动不便者两周量;4、慢性病不超过1月量;5、急性病严格3天量,超出的,由主管负责人签字把关。 三、开药原则: 1、不得重复开药。(两次看病间药量未使用完又开同样的药)。 2、不得分解处方。(同一天开两张(含两张)以上处方的同一种药) 3、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4、不得超医师级别开药。 四、处方金额管理:每张门急诊处方平均药费定额。不得出现大额处方,特殊情况需审批盖章。 五、处方书写: l、一张处方只限开5种药(补液除外);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2、处方内不得缺项;诊断必须用中文书写。 3、书写处方的剂量用法要规范。 4、中药饮片处方按君、臣、佐、使得顺序排列书写,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六、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印制格式不合格 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科别、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 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等有缺项。 2、处方正文无病情诊断。 3、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的要求。 (二)处方书写不合格 1、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医师签章没有签名; 2、处方后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调剂、复核非双签名; 3、书写不规范的商品名,不写通用名; 4、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缩写或代号书写; 5、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 6、需进行皮试的,处方上未注明; 7、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8、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注明修改日期及签章,或缺其中之一者; 9、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不合理用药 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诊断不符合的; 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5、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超2周病史用量未加说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要求; 7、贵重药品使用无指征或用法、用量不合理。

医院药剂科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科处方管理制度 (1)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中药饮片调配后,需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复核工作。 (2)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3)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4)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5)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①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②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③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④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⑤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⑥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⑦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6)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由处方医师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7)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8)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9)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10)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11)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12)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及其消耗登记记录保存期限为 3年。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13)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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