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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特征:根本法(3方面)、公民权利保障书、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实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分类资产阶级法学:成文与不成文、刚性与柔性、钦定、民主和协议

马克思主义学者: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

英国:最早产生宪法实行宪政国家

历史发展美国: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法国:欧洲大陆最早成文宪法

基本理论我国宪法的数次修整(88、93、99、2004)

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权利制约

作用: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指引和协调、评价和宣传

渊源与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宪法规范: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相对稳定性

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

宪法关系内容:宪法上的权利义务

客体:宪法行为

宪法与宪政宪政特征:宪法实施是基本途径、有限政府是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集中表现

关系:宪法是前提,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生命,是动态的宪法

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国家性质,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特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

相照、荣辱与共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基础全民所有制: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巩固发展

集体所有制:国家鼓励、指导、帮助

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重要组成个体私营: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三资企业:利益受法律保护

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国家基本制度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精神文明主要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

逻辑起点: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前提:民主选举代表

核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关

关键: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基本原则:选举权普遍性、选举权平等性、直接与间接并用,秘密投票

确定主持机构: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选举制度选举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

投票

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

物质和法律保障:经费由国家开支

国家结构单一制

联邦制

形成原因:历史原因、民族原因

主要特点:民族区域制度解决民族问题、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历史问题

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制度自治权: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根据民族实际情况执行法律政策、财政、

经济建设、公安部队、语言文字、科教卫生文体事业

一国两制是指导方针

中央与特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中央行使权力:外交、防务、任命行政长官、紧急状态、解释修改特别法政治体制:行政长官、政府、立法会、司法机关

特区的法律:基本法、保留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全国性法律

新发展:章节的调整、内容的增加核实、强调实现条件、强调权利义务一致

①平等权(司法、守法)②宗教信仰自由③监督、获得赔偿权

④政治权利自由:选举被选举权、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基本权利⑤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肉体不受非法侵害)、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秘密

公民基本权利义务⑥经济文化权利:财产、劳动、休息(劳动者)、生活保障、物质帮助、受教育、文化

⑦特定主体权利:妇女、婚姻母亲、儿童老人、华侨(正当)、归侨、侨眷(合法)

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法律、保守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

基本义务纪律、公共秩序社会公德,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

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

特点:权利自由广泛性,权利义务平等性,权利义务现实性,权利义务一致性

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制原则、责任制原则、联合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与效率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职权、工作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性质、地位、产生、任期、职权、补缺

国家机构国务院: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职权

中央军委: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责任

人民法院与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构

宪法实施特点:广泛性与综合性、最高性与原则性、直接与间接

实施原则:最高权威原则、民主原则、合法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发展性原则

实施条件外部:政治、思想、经济方面

内部:本身是否科学、本身是否规定了完善的机制

宪法实施与保障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释解释原则:依法、符合制宪目的、以宪法的根本精神、根本原则为指导、

适应社会发展、字面、整体

修改方式:全面、部分、无形

程序:提案、审定、起草、决议、公布

政法:执政党带头

实施保障法律: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修改的特别程序

组织

依靠群众

基本理论

特别行政区

重要内容公民权利义务

国家机构

修正案内容

市场营销学基础知识.doc

第一章市场营销与市场营销学 1.市场营销定义:是通过创造和交换产品及价值,从而使个人或群体满足欲望和需要的社会过 程和管理过程。 2.市场营销的本质是满足消费者需要 3.市场营销学的内涵:①市场需要的最终目标是使个人或群体满足欲望和需要 ②交换式市场营销的核心,交换过程是一个主动积极寻找激活满足双方 需要和欲望的社会过程和管理过程 ③交换过程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营销者创造的产品和价值满足顾客需求 的程度以及对交换过程管理的水平。 4.需要、欲望、需求:需要,指未被满足的状态;欲望,具体的需要;需求,有购买力且愿意购买某商品的欲望。 5.市场营销与市场营销者:①在交换双方中,若一方比另一方更主动更积极地寻求交换,我们 就成前者为市场营销者,将后者称为潜在顾客 ②市场营销者是指希望从别人那里取得资源并愿意以某种有价值的 东西作为交换的人 ③市场营销者既可以是买房,也可以是卖方,当双方都表现积极时, 我们就把双方都称作市场营销者,将该情况称为相互市场营销。 6.企业的职能:市场营销(与众不同,独一无二)和创新 7.市场营销学于20世纪初诞生于美国。 8.市场营销学新概念举例: 市场营销组合:尼尔鲍顿市场细分:温德尔史密斯 4P组合:杰罗姆麦卡锡社会营销:杰拉尔德译尔曼 定位:阿尔艾里斯大市场营销:菲利普科特勒 9.市场营销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 ①初次引入20世纪三四十年代最早教材:1933年复旦大学丁馨伯编译《市场学》 ②再次引入1978年----1983年启蒙阶段 ③迅速传播1984年----1994年 ④深入拓展1995年至今

中国特点:引入晚、发展落后、发展潜力巨大 10.市场营销学的理论基础是生产目的论和价值实现论。 第二章市场营销管理哲学及其贯彻 1.市场营销管理的概念:是指企业为实现其目标创造建立并保持与目标市场之间的护理交换关 系而进行的分析、计划、执行、于控制过程。 2.市场营销管理的本质是需求管理。 3.常见的需求状况及管理: ①负需求:即绝大多数人不喜欢甚至愿意花一定代价来回避某种产品的需求状况。对于该 市场,其任务是:改变市场营销。 ②潜伏需求:即现有产品或劳务尚未满足的隐而不见的需求状况。对于该类市场,企业应 致力于市场营销以及和新产品开发。 ③不规则需求:即市场对某些产品的需求在不同季节日期,甚至一天的时间段呈现出很大 的波动状况。市场营销管理者应灵活定价,大力促销及其他手段来改变需求的时间 模式,努力使供需在时间上协调一致。 ④下降需求:即市场对一个或几个产品的需求呈下降趋势的情况。经营者应分析需求下降 原因,决定能否通过开辟新的目标市场,改变产品特色或采用更有效的促销手段重 新刺激需求,扭转下降趋势 ⑤过量需求:即某产品的市场需求超过企业所能供给或愿意供给水平的需求状况,营销管 理任务是事实低营销,通过提高价格,合理分销产品减少服务和促销等手段 暂时或永久地降低市场需求水平。 ⑥有害需求:即市场对某些有害物品或服务的需求,对此,营销的任务是反市场营销运用 宏观营销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加以约束或杜绝。 4.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指企业对其营销活动及管理的基本指导思想;市场营销管理哲学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企业、顾客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5.市场营销观念的5个部分 ⑴生产观念:企业认为消费者总是接受任何他能买到且买得起的产品

民法知识结构图知识讲解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 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 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 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 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 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 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 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 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 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行 为的效果)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含义)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 、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4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 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 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 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民事行 为能力的类型) 、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 住所的设定与变更 户籍与身份证 住所 的法律效果) 、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1『 2< 其特征) 3 1、民法概述 5 6 1广 2 < 3 4 2、自然人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 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 、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 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 r 、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Y 2 、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 任能力) 3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 3、法人 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k 4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 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 、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特征:根本法(3方面)、公民权利保障书、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实质: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分类资产阶级法学:成文与不成文、刚性与柔性、钦定、民主和协议 马克思主义学者:资本主义宪法与社会主义宪法 英国:最早产生宪法实行宪政国家 历史发展美国: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法国:欧洲大陆最早成文宪法 基本理论我国宪法的数次修整(88、93、99、2004) 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权利制约 作用: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指引和协调、评价和宣传 渊源与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宪法规范: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相对稳定性 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 宪法关系内容:宪法上的权利义务 客体:宪法行为 宪法与宪政宪政特征:宪法实施是基本途径、有限政府是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集中表现 关系:宪法是前提,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生命,是动态的宪法 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国家性质,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特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 相照、荣辱与共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基础全民所有制: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巩固发展 集体所有制:国家鼓励、指导、帮助 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重要组成个体私营: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三资企业:利益受法律保护 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国家基本制度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精神文明主要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 逻辑起点: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前提:民主选举代表 核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关 关键: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基本原则:选举权普遍性、选举权平等性、直接与间接并用,秘密投票 确定主持机构: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选举制度选举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 投票 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 物质和法律保障:经费由国家开支 国家结构单一制 联邦制 形成原因:历史原因、民族原因

市场营销学重点知识自己整理的

市场营销重点 第一章市场和市场营销 1、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是通过创造和交换产品及价值,从而使个人或群体满足欲望和需求的社会过程和 管理过程。 要点:1最终目标:使个人或群体满足欲望和需求 2核心:交换 3交换过程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营销者创造的产品和价值满足顾客需要的程度以及交换过程管理的水平。 2、现代市场营销学包括宏观和微观,微观市场营销的主要活动有市场营销研究,产品开发,购买者行为, 市场计划,渠道开发,产品实体分销,定价,促销(广告,人员推销等) 第二章市场营销管理哲学及其贯彻 1、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演变: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销售)观念、市场营销观念和社会营销观念等 五个阶段。 具体如下: ●以企业为中心的观念: (1)生产观念:基本观点:定价合理的产品无须努力推销即可售出,企业工作以生产为中心。 经济基础:市场上产品供小于求。这里的需求不是指有货币购买力的需求,而是指 一种欲望或者说是一种潜在需求。 (2)产品观念:认为消费者会欢迎质量最优、性能最好和特点最多的产品,并愿意支付更多的钱。 企业管理中心是致力于生产优质产品,并不断精益求精。在设计产品时只依赖工 程技术人员,极少让消费者介入。 (1 2观念最终导致“营销近视症”。最终结果,产品被市场冷落,经营者陷入困境甚至破产) (3) 推销观念:认为只要努力推销,商品都可售出,因而营销管理的中心是积极推销和大力促销。 此类企业,称为推销导向企业。建立在以企业为中心,“以产定销”,而不是满足 消费者真正需求的基础上。 ●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观念:(又称市场营销观念) (4) 市场营销观念:核心为以顾客为中心,达到顾客满意。 四个支柱:目标市场,整体营销,顾客满意和盈利率。 ●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5) 社会营销观念:企业和组织应该确定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然后向顾客提供超值的产 品和服务,以维护与增进顾客和社会的福利。 五种观念的比较: 2、对于市场营销观念的四个重点(顾客导向,整体营销,顾客满意和盈利率),社会营销观念都做了修 正:1,以消费者为中心,采取积极的措施 2.整体营销活动,即视企业为一个整体,全部资源统一运用更有效的满 足消费者的需要 3.求得顾客的真正满意,即是利润为顾客满意的一种报酬,视企业的满 意利润为顾客满意的副产品。 4,决策程序先考虑消费者与社会的利益,寻求有效地满足与增加消费者 利益的方法,然后再考虑利润目标,看看预期的投资报酬率是 否值得投资。 3、顾客认知价值包括顾客购买总价值(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形象价值) 具体P37 和

(完整版)西方经济学知识点总结

一:西经的研究对象 1: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问题 2:经济体制①自给自足②计划经济③市场经济④混合经济 需求供给和均衡价值 第一节:微观经济学的特点 一、微经的研究对象 微观经济学的具体研究对象是个体经济单位。个体经济单位是指单个消费者、单个生产者和单个市场等。 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循环流动图(实线——需求关系,虚线------供给关系) 第二节:需求曲线 价格:价格是经济参与者相互之间联系和传递经济信息的机制,并且,价格机制也使经济资源得到有效率的配置,任何商品的价格都是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的。 一、需求函数 1、定义:一种商品的需求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该商品的数量。(需求必须是指消费者既有购买欲望又有购买能力的有效需求) 2、影响因素:一种商品的需求数量是由许多因素共同决定的,其中主要的因素有:该商品的价格、消费者的收入水平,相关商品的价格、消费者的偏好、消费者对该商品的价格预期,以及消费者的人数等。 ①关于商品的自身价格。一般来说价格越高,该商品的需求量就会越小,相反,价格越低,需求量就会越大。 ②关于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对于大多数商品来说,当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提高时,就会增加对商品的需求量;相反收入下降时,就会减少需求量。 ③关于相关商品的价格。当一种商品本身的价格保持不变,而与它相关的其他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化时,这种商品本身的需求量就会发生变化。 ④关于消费者对商品的价格预期。当消费者预期某种商品的价格在下一期会上升时,就会增加对该商品的现需求量;当消费者预期某种商品的价格在下一期会下降时就会减少对该商品的现需求量。 ⑤关于消费者人数的变化。一个商品市场上消费人数的增减会直接影响该市场上需求数量的多少。 3、需求函数:所谓需求函数是表示一种商品的需求数量和影响该需求数量的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影响需求数量的各个因素是自变量,需求数量是因变量)(价格是决定价格的最基本因素) 二、需求表和需求曲线 1、需求函数()表示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和该商品的价格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2、需求表

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 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 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 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 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 五种标准: 按规范性质 按照权力关系 按照利益性质 按照主体 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 宪法地位的三特点: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究竟是什么——宪法的本质 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基础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规范,也是一种限权规范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 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规范性、普适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是授权性的 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 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西方经济学知识点归纳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考试知识点归纳 一、名词解释 1.隐成本:厂商本身自己所拥有的且被用于该企业生产过程的那些生产要素的总价格 2. 供给量:一定时期内,生产者在某一价格下对商品或劳务的意愿销售量 3. 生产者剩余:生产者所获得的收益除去生产所付出的代价所剩余的差额 4. 无差异曲线:反映了消费者的偏好,特定一条无差异曲线上的点代表了受消费者同样偏好的所有可能的消费组合 5. 交叉价格弹性:着其他条件不变时,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对其他商品价格变化的敏感程度(互补品的需价差价格弹性为负,替代品的需求交叉弹性为正) 6. 机会成本:生产者所放弃的使用相同的生产要素在其他生产要途中所能得到的最高收入 7. 等成本曲线:在既定的成本和生产要素价格下,生产者刚好够买得起的生产要素可能的组合的轨迹 8. 约束线(预算线):在既定价格下,由花费所有收入的消费组合构成的曲线 9. 需求收入弹性:指其他条件不变的时候,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对收入变化的敏感程度 10. 边际替代率:在维持效用水平不变的前提下,消费者增加一单位某种商品的消费数量时所需要的放弃的另一种商品的数量(他代表了消费者愿意用一种物品交换另一种物品的比率) 11. 显成本:厂商在生产要素市场上购买或租用他人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实际支出 12. 需求量:一定时期内消费者在某一价格下对商品或劳务的意愿购买量 13. 需求价格弹性:衡量其他因素不变时,需求量变化对该商品价格变化的敏感程度 14. 消费者剩余(衡量消费者利益的指标):消费者为了获得一定数量的商品而愿意付出的代价与实际花费的代价之间的差额。(消费者剩余衡量的是消费者从中得到的净收益的多少)15. 等产量曲线:在技术水平的条件下,生产某一特定产量的两种生产要素投入量的组合的轨迹 第二章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概述以及有关的基本概念 一、名词解释 需求:一种商品的需求函数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该商品的数量。 需求函数:一种商品的需求数量和影响该商品的需求数量的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需求表:表示某种商品的各种价格水平和与各种价格水平相对应的该商品的需求数量之间关系的数字序列表。 商品的需求曲线:根据需求表中商品的不同价格—需求量组合在平面坐标图上所绘制的一条曲线。 供给:一种商品的供给量是指生产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而且能够提够出售的该商品的数量。 供给函数:表示一种商品的供给量和该商品价格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供给表:某种商品的各种价格和与各种价格相对应的该商品的供给数量之间关系的数字序列表。 商品的供给曲线:根据供给表中商品的不同价格—供给量组合在平面坐标图上所绘制的一条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 民法的起源 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民事立法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有意 合法行为 行为事实行为——无意表意行为 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人格的变更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 宗旨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型联营 联营合同型联营 合伙型联营

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明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 不一致双方:通谋 无意识:误解 错误 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产生 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 转委托 隐名代理 无权代理的表现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市场营销学-重点知识点汇总--最新版

市场营销重点 市场营销学-重点知识(精选汇总整) 第一章市场和市场营销 1、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是通过创造和交换产品及价值,从而使个人或群体满足欲望和需求的社会过程和 管理过程。 要点:1最终目标:使个人或群体满足欲望和需求 2核心:交换 3交换过程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营销者创造的产品和价值满足顾客需要的程度以及交换过程管理的水平。 2、现代市场营销学包括宏观和微观,微观市场营销的主要活动有市场营销研究,产品开发,购买者行为, 市场计划,渠道开发,产品实体分销,定价,促销(广告,人员推销等) 第二章市场营销管理哲学及其贯彻 1、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演变: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销售)观念、市场营销观念和社会营销观念等 五个阶段。 具体如下: ●以企业为中心的观念: (1)生产观念:基本观点:定价合理的产品无须努力推销即可售出,企业工作以生产为中心。 经济基础:市场上产品供小于求。这里的需求不是指有货币购买力的需求,而是指 一种欲望或者说是一种潜在需求。 (2)产品观念:认为消费者会欢迎质量最优、性能最好和特点最多的产品,并愿意支付更多的钱。 企业管理中心是致力于生产优质产品,并不断精益求精。在设计产品时只依赖工程技 术人员,极少让消费者介入。 (1 2观念最终导致“营销近视症”。最终结果,产品被市场冷落,经营者陷入困境甚至破产) (3) 推销观念:认为只要努力推销,商品都可售出,因而营销管理的中心是积极推销和大力促销。 此类企业,称为推销导向企业。建立在以企业为中心,“以产定销”,而不是满足消 费者真正需求的基础上。 ●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观念:(又称市场营销观念) (4) 市场营销观念:核心为以顾客为中心,达到顾客满意。 四个支柱:目标市场,整体营销,顾客满意和盈利率。 ●以社会长远利益为中心的观念: (5) 社会营销观念:企业和组织应该确定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然后向顾客提供超值的产 品和服务,以维护与增进顾客和社会的福利。 五种观念的比较: 2、对于市场营销观念的四个重点(顾客导向,整体营销,顾客满意和盈利率),社会营销观念都做了修 正:1,以消费者为中心,采取积极的措施 2.整体营销活动,即视企业为一个整体,全部资源统一运用更有效的满 足消费者的需要 3.求得顾客的真正满意,即是利润为顾客满意的一种报酬,视企业的满 意利润为顾客满意的副产品。 4,决策程序先考虑消费者与社会的利益,寻求有效地满足与增加消费者 利益的方法,然后再考虑利润目标,看看预期的投资报酬率是否值得 投资。 、顾客认知价值包括顾客购买总价值(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形象价值)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 图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 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 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 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 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 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 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 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 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可 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 行为的效果)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5、代理 3、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代理权的终止) 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 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7、诉讼时效与期限 2、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 期) 、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

宪法学知识点

宪法学知识点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制定,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宪法效力。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制定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第四节宪法的基本功能 宪法的一般功能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宪法典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第六节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 第七节宪法效力 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宪法与条约的关系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以及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

市场营销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市场营销和市场营销学 1、市场营销概念要点的内容。 (1) 市场营销的基本目标是获得保持和增加顾客 (2) “交换”是市场营销的核心。市场营销的基本业务就是在交换过程中 “创造、传播和传递更高的顾客价值”。 (3) 交换过程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营销者创造的产品和价值满足顾客需求 程度,对交换过程管理水平。 2、事件营销。 事件营销是企业通过策划、组织和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社会影响以及名人效应的人物或事件,吸引媒体、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的兴趣与关注,以求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的手段和方式。 3、服务营销内容。 服务营销是企业在充分认识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满足消费者需要在营销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内容包括服务标准、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等,服务营销是市场营销的延伸和扩展。物流企业营销就是服务营销,让顾客第二次满意。现代物流离开了服务理念就失去竞争的能力。物流企业的客户需要的不是标准化服务,他们需要的是个性化,便利化服务,因此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顾客的忠诚度 4、关系营销。 所谓关系营销,是把营销活动看成是一个企业与消费者、供应商、分销商、 竞争者、政府机构及其他公众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其核心是建立和发展与这些公众的良好关系。 第二章市场营销管理哲学及其贯彻 5、市场营销管理基本任务与本质、常见8 种需求内容及管理。 基本任务:通过营销调研、计划、执行与控制管理目标市场的需求水平、 时机和构成。对目标市场、市场定位、产品开发,定价,分销、信息沟通与促销 做出系统决策。 市场营销管理的本质是需求管理。

1负需求:即多数人不喜欢,甚至愿意花一定代价来回避某种产品的需求状 况。负需求不是消费者无需求是心理障碍影响需求。管理:分析为什么不喜欢这些产品的心理因素,重新设计产品、降低价格,运用新的促销手段(福喜事件肯 得基半价)改变人的信念和态度,将负面需求转变为正面需求。 2无需求:目标市场对产品缺乏兴趣或漠不关心的需求状况。管理:刺激市 场,通过强有力促销及其他营销措施,努力产品所能提供的利益与人的自然需要 和兴趣联系起来创造需求。 3潜伏需求:指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或服务有强烈的需求,而现有 产品或服务又无法使之满足的一种需求状况。管理:致力于市场营销研究和新产品开发,有效地满足这些需求。 4下降需求:市场对一个或几个产品的需求呈下降趋势的情况。分析需求衰退的原因,开辟新的目标市场、改变产品特性,采用更有效的促销手段来刺激需求,扭转下降趋势。 5不规则需求:即市场对某些产品(服务)的需求在不同季节,甚至一天的 不同时段出现的波动状况。旅游业、娱乐业、物流业较为突出,淘宝的光棍节网购,旅游的马代、宾馆的希尔顿、景点节假日、地铁上下班时段、汽车火车春运 需求。管理任务:协调市场营销,即通过灵活定价,促销及刺激手段来改变需求 的时间模式,使物品或服务市场供给与需求在时间上协调一致,达到均衡需求, 鼓励淡季消费,变不规则需求为均衡需求。 6充分需求:又称饱和需求,即某种产品或服务的需求水平和预期相一致的 需求状况。对企业而言这是最理想的一种需求状况。但在动态市场上由于受消费者偏好和兴趣的改变和同行业的竞争两种因素的影响,企业的充分需求形势会发生变化,宝洁海飞丝遇到联合利华清扬。管理:是在动态中密切注视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和竞争状况,经常测量准确把握顾客满意程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鼓励推销人员和经销商大力推销,尽可能长时间地维持这种状态。 7过量需求:即某产品(服务)的市场需求超过企业所能供给或愿意供给水 平的需求状况。过量需求可能是暂时性缺货,也可能是价格太低,还可能是由于产品长期过分受欢迎所致。管理:实施“低营销”,通过提高价格,合理分销产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一、名词解释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柔性宪法:依据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凡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宪法的修改程序亦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采用单纯多数决方式),就叫做柔性宪法。英国宪法就被称为柔性宪法。英国实行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并不认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刚性宪法:凡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宪法修改须经过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的程序(特别多数决方式通过修宪提案)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的宪法。凡是有关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一种法典的形式公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就是成文宪法。划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标准是看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成文宪在一国法律体系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不成文宪法:是指一国的宪法渊源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存在于习惯之中,或者散见于若干宪法性文件,或者判例之中。不成文宪法不是绝对没有文字,而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如英国宪法就是不成文宪法。 平时宪法 钦定宪法:根据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凡由君主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就称为钦定宪法。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即为钦定宪法。 协定宪法:协定宪法,凡由君主和国民议会协议而制定的宪法称为协定宪法。法国君主路易?菲利浦与国会协定而产生的1830宪法即为协定宪法。 名义宪法:只在名义上存在,但在现实中不能发生其规范性的宪法。 规范宪法:为政治权力所适应并服从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宪法规范: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政: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即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德尔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发展这种民主事实。宪政是以宪法为形式、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法治为保障的现代政制。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是指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所有,来源于人民。 权力法定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法无授权即无权”,即据权力的性质和特征,一切权力都应当是有限的,它源于法律,受法律限制,越权无效。该原则以法治为前提。 权利推定原则:权利有所谓“剩余权利”,即法律上未规定的权利,而有未加禁止并且符合社会成员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可以推定为权利主体有权利做,即“法不禁止即为可”。允许从应有权利推定出法律权利,称之为权利推定原则。 比例原则:当国家行使公权力而与基本权利发生冲突时,必须审查该公权力的行使是否为宪法所规定,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否适度、合比例。 法律保留原则: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 宪法结构:宪法文本结构指宪法文本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形式结构指将宪法规范予以合理排列的顺序、方式,我国分章、节、条、款、项。内

西方经济学-第六版-高鸿业编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引论 ?什么事西方经济学:1.企事业的经营管理方法和经验。如行情研究、存货管理、产品质量控制、车间生产流程布局等。 2.对一个经济部门或经济领域或经济问题的集中研究成 果,如资源经济学、商业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石油经济学、对税收、财政、通货膨胀 问题的论述等。 3.经济理论的研究和考察。如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数理经济学、 动态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等。 ?西方经济学研究对象是经济资源的配置和利用。 ?稀缺性:人的欲望和需求是无穷无尽的,而满足这些需求的经济资源在一定时期内总是有限的,这就是稀缺性。“经济物品”指人类必须用代价才能得到的物品。 ?人类经济体制大体上经历了四种类型: 1.自给自足经济,即每个家庭或者村落生产他们所需要的大部分物品,效率十分低下。2.计划经济,即生产资料由政府代表的国家所有,政府用行政计划来解决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等问题。 3.市场经济,其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经济决策高度分散,资源配置和利用由市场价格机制决定。4.混合经济,经济的私人所有和国家所有相结合,自由竞争和国家干预相结合,目 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经济体制。 ?微观经济学以单个经济单位为考察对象,运用个量分析方法,研究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以及相应的经济变量如何决定,分析的是资源配置问题。由于资源配置在市场经济中是通过价格机制决定的,故微观经济学理论又称价值理论。宏观经济学以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作为考察对象,运用总量分析方法,研究社会总体经济问题以及相应的经济变量如何决定,研究这些经济变量的互相关系,这些变量中的关键变量是国民收入,因此宏观经济学又称国民收入决定理论。 ?资产阶级经济学经历了重商主义、古典经济学、庸俗经济学、庸俗经济学后这四个阶段。?西方经济学三次修改和补充:第一次修改和补充涉及垄断问题。第二次修改和补充出现于1936年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第三次修改和补充于1939年希克斯出版《价值与资本》提出了序数效用论。 ?西方经济学企图解决的两个问题:第一,在意识形态上宣传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合理性、优越性、和永恒性。第二,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上层建筑,西方经济学也必须为这一制度所面临的经济问题提供政策建议。 ?对西方经济学应持有的正确态度:首先,西方经济学既然具有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属性,我们就应当在总体倾向上对它加以鉴别批评,识别西方经济学家各种理论和说法的阶级利益意图。其次,对西方经济学中关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总结及反映社会化大生 产规律和先进经营管理的方法,应当加以借鉴和吸收。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 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 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 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 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 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 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 的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 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

法理学知识点结构图

法理学知识点框架图 政治性 基本特征人民性 科学性 开放性 党的事业至上 本质属性人民利益至上 基本理论(“三个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理论渊源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一、社会 主义实践基础 法治地位和作用 理念 核心内容:依法治国 本质要求:执法为民 基本内容价值追求:公平正义 重要使命:服务大局 根本保证:党的领导 健全完善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法治统一、体系完备) 基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注意重点: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 权责统一、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和职业道德水平) 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 其他

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1 法的概念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 可诉性) 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 法的作用社会作用2 法的局限性3 种类:秩序自由正义 二、法的价值价值位阶原则 法的本体法的价值冲突及解决:个案平衡原则 比例原则 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4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分类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法的要素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5: 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法律原则种类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 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 分类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 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 权利与义务结构上 数量上 两者的关系6产生发展上 价值上 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2法的社会作用:涉及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①三个领域即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 ②两个方向即政治职能(阶级统治的职能)和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3法的局限性的体现:①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②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③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④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能力的局限。 4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2)并不是所有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3)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的表述一个规则或者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5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1)内容上,法律规则明确具体,着眼于共性;法律原则比较笼统模糊,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他们的个别性 (2)适用范围上,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原则的适用范围更广;(3)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者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之中;法律原则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或是以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的强度之中。 6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从结构上看,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2)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3)从产生和发展上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4)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在历史上受到的重视程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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