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融企业会计分录

2021年金融企业会计分录
2021年金融企业会计分录

1.计提应付利息的处理

欧阳光明(2021.03.07)

借:利息支出——按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单位按期利息户

1)计算单位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按期存款利息支出户(已提)

利息支出——按期存款利息支出户(未提)

贷:吸收存款——××单位按期利息户

支付本金时:

借:吸收存款——××单位按期存款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2)个人

储户若要求取出全部存款且无意保存账号时,应予销户。储户应根据存折上的最后余额填写取款凭条,除按一般支取手续规画外,经办人员还应计算出利息和按规定代扣的储蓄利息所得税。通过“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科目。会计分录为:

计算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活期利息(已提)

利息支出——活期利息(未提)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与单位存款的区别)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户(税后利息)

支付本息时:

借: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户

贷:库存现金(本利和)

借:应收利息(合同利率)

贷:利息收入(实际利率)

借记或贷:存款—利息调整

2.银行为客户规画贴现

1)借:贴现资产——贴现——面值

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实际支付金额)

(或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2)银行为其他金融机构规画转贴现

借:贴现资产——转贴现——面值(票面金额)

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实际支付金额)(资产)

贴现资产——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资产欠债表日,应依照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计账:借:贴现资产

——贴现——利息调整

——转贴现——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以采取合

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贴现欠债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规画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辨别“面值”、“利息调整”

进行明细核算。

贴现欠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寄存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欠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利息用度,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寄存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存在利息调整的,也应同时结转。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企业规画的转贴现等业务融入的资金。

转贴现的核算

银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

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资产类)

贴现欠债——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贷:贴现欠债——转贴现——面值

贴现欠债利息的核算

资产欠债表日,根据实际利率计算贴现利息用度:

借:利息支出

贷:贴现欠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贴现票据到期,归还转贴现款项的核算

借:贴现欠债——转贴现——面值

利息支出(差额)

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欠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例题:

8月18日,本行向同城建行申请转贴现,汇票面值300万元,实际收到金额296万元。

银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

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2960 000

贴现欠债—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40 000

贷:贴现欠债—转贴现—面值 3 000 000

到期收回贴现款

贴现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款收回的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和贴现银行辨别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划转给贴现银行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或寄存同业(资产类)贴现银行划回款时:

借:清算资金往来或寄存同业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户

贴现银行收到拒付理由书,从贴现申请人户扣款

借: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贴现申请人户缺乏额,缺乏部分转作逾期存款。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存款——贴现资金逾期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贴现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款收回的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和贴现银行辨别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划转给贴现银行

借:其他应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或寄存同业

贴现银行划回款时(同商业承兑汇票)

借:清算资金往来或寄存同业

贷: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例题

20××年5月7日开户单位世纪联华商场(账号:004)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存款200 000元,期限6个月,利率4.35‰ ,20××年11月7日归还,经审核同意,予以规画。

借:存款—世纪联华商场存款户200 000

贷:吸收存款—世纪联华商场户200 000

归还存款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世纪联华商场户205 220

贷:存款—世纪联华商场存款户200 000

利息收入—信用存款利息收入 5 220

1301 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存款,包含质押存款、抵押存款、包管存款、信用存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银团存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存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存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存款"、"垫款"等科目核算。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存款,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保户质押存款"科目核算。

企业(典当公司)的质押存款、抵押存款,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质押存款"、"抵押存款"科目核算。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以比较本科目核算,单独设置"1303 委托存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依照存款类别、客户辨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放存款的处理

企业发放存款时,应按存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发放银团存款时,牵头行、介入行应按在银团存款中所占的比例确定各自的存款本金。

(二)未减值存款的处理

1.企业应于资产欠债表日按存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存款的摊余本钱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2.收回未减值存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

等科目,按应归还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存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本科目(利息调整)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三)减值存款的处理

1.存款产生减值的,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2.企业应于资产欠债表日按存款的摊余本钱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存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挂号。

3.收回减值存款时,应依照"本金、表外应收利息"的顺序收回存款本金及存款产生的应收利息。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应转销相关存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存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应转销已减值存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已收回的表外应收利息余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如仍有余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

资产欠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存款产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款损失准备"科目。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已产生减值损失的存款应收利息产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存款本金,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损失,转销存款本金,借记"存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表内应收利息,借记"坏

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五)收回已转销存款和应收利息的处理

企业应依照"本金、表内应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的顺序收回存款本金及存款产生的应收利息。

已确认并转销的存款以后又收回的,应按收回的存款本金,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存款损失准备"科目;按收回的表内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按收回的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增加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应收利息"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存款余额。

1302 存款损失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的存款产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存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含客户存款、拆出资金、贴现资产、银团存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存款和垫款等。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存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典当公司)的质押存款、抵押存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依照计提存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欠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产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期应计提的存款损失准备年夜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二)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存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款"等科目。

(三)已计提存款损失准备的存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企业收回存款时,应结转该项存款计提的存款损失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款损失准备。

支票

转帐支票一般由付款人签发,收款人收到支票后到银行规画结算。

1.付款人(出票人)受理支票的处理

(1)出票人以支票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时,填写进账单,连同支

票交其开户行。

银行收到支票后,规画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出票人户

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转账后,按票据交换的规定向收款人开户行提出交换。

(2)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交换来进账单,经审核无误后,规画转账。

会计分录为:

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收账后,第三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作为收账通知交给收款人。2.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支票的处理

1)收款人开户行的处理

(1)银行在收到持票人交来的支票和两联进账单后,经审查无误后,编制特种转账传票进行账务处理。转账支票通过票据交换系统转付款人。

会计分录为:

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持票人的支票款

2.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支票的处理

1)收款人开户行的处理

(1)银行在收到持票人交来的支票和两联进账单后,经审查无误后,编制特种转账传票进行账务处理。转账支票通过票据交换系统转付款人。

会计分录为:

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持票人的支票款

2.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支票的处理

(2)持票人开户行对提出交换的支票,如果超出票据抵用的时间(一般为提出票据的2个小时),没有收到出票人开户行退票的通知,持票人开户行便以第二联进账单作为贷方凭证入账。

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持票人的支票款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

2.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支票的处理

2)付款人的处理

付款人收到通过交换转来的支票,经审查无误后,规画转账。

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出票人户

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与基本规定

1.银行本票的概念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许诺银行自己在见到本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与支票相比,本票不容易产生空头。依照规定,单位申请签发本票时,必须将本票款缴存出票行,银行才干为其签发本票。

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同城

1.银行汇票的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依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异地可以

二、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2.本票出票的处理

申请人申请签发银行本票时,应向银行填交一式三联的“银行本票申请书”(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作为借方凭证,第三联作为贷方凭证)。

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申请人户

贷:存入包管金——××本票户(欠债类)

3.本票付款的处理

本票付款的处理分为交易双方在同一银行开户和不在同一银行开户。

1)持票人和申请人在同一银行开户

出票行受理本行签发的本票时,本票的付款与结清是同时完成的。

会计分录为:

借:存入包管金——××本票户

贷:库存现金

2)持票人和申请人不在同一银行开户

(1)代办署理付款行付款的处理

持票人向代办署理付款行提示付款时,根据本票金额填写一式两联的进账单连同本票交银行。持票人收到后,审查无误后。

借: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

(2)出票行结清本票的处理。出票行在收到代办署理付款行通过交

换过来的本票后,将本

票与留存的本票卡片或存根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

借:存入包管金

贷:寄存中央银行款项

现金运送的核算

即各行、处之间进行现金调剂。

1.运出行的核算

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库存现金

经押运员签章后,出纳挂号“现金支出日记簿”,将送款单的第一、第二联随同联行的报单交送款员规画出库,送交收款银行。

2.运入行的核算

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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