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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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查与思考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查与思考

2005-12-410:00:18农博网

黄佳惠(长沙市农业局)

关键词:农业龙头企业现状特点问题对策

近年来,长沙市坚持把加快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为化、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扶持引导力度,使农业龙头企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培育了一批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涌现了一批知名品牌或产品,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蓬勃发展。

1长沙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下,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94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有77家,1000万元以上的有40家,1亿元以上的有8家。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年总产值达到42.5亿元(烟草加工除外),安排就业劳动力达到16万人,农副产品加工出口创汇达5660万元,带动开发农副产品基地128万亩。其中市级龙头企业34家,2002年资产总额达到22.5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91亿元,实现利润6247万元,税金7181万元,带动基地113.55万亩,带动膛户35万户。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市场流通为依托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框架,并呈现以下特点:

1.1依托资源优势,区域特色开始显现

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发展区域特色产品,逐步形成了区域化布局、基地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农副产品附加值和资源转化率大大提高。如长沙县茶叶生产历史悠久,县委、县政府把茶叶作为农业三大主导产业来抓,造就了“金茶”、“金鼎茶”等知名品牌,金井茶厂,长春茶厂已发展成为我市茶叶生产的龙头企业。

1.2品牌效益凸现

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受消费者青睐的生产品牌,如我市的秀龙大米、

凯雪面粉、黄金圆粉丝等连续两届被评定为全省十大农产品品牌。

1.3园区特色明显

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吸引了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入驻,产业优势突出,成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摇篮。如望城食品工业园引入了旺旺食品、派派乳业、沐林现代食品、黄金园湘粉等龙头企业入园,年产值达到11亿元,上缴税金近亿元,并带动提升了传统产业湘粉加工的发展,预计到2005年该工业园可完成总产值30亿元以上。

但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企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真正上规模、上水平的还较少,20%的龙头企业资产规模不到1000万元,最少的只有300多万元,部分还停留在家庭作坊式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少,保留陈旧传统工艺和设备的多;采用新材料、新包装的少,沿用老包装或简易包装的多。显然,这与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是不相适用的。

第二,发展资金短缺,企业投入困难。融资渠道不畅,现代融资手段缺乏,企业担保抵押困难,银行贷款难以到位。根据有关调查,银行贷款仅能满足企业发展资金的20%~30%,资金缺口比例高达70%以上。

第三,标准和监测体系滞后,产品质量难保证,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刚刚起步,虽龙头企业产品大都得到了认证,但众多加工企业还不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少数企业产品质量低劣,经常出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仍存疑虑。

2 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迫切需要

长沙作为湖南的省会,这些年来国民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处于全省前列。但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着名农副产品产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滞后。以2001年为例,当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计算,年增长12.1%,而同期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幅度只有5.9%。“三农”问题

日益成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农业产业化的提出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出了明确的思路,但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农副产品的转化加工及销售加工及销售必须通过发展龙头企业来实现,因此,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迫切需要。

2.1 发展龙头企业是降低农业经营风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需要

龙头企业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外联市场,内联农户。通过它可及时反馈市场需求,告诉农户需要生产什么,同时又通过自身的转化加工和市场渠道使农副产品快速打入市场。市场牵龙头,龙头带产业,产业连农户,有效提高农业的社会化和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农户与市场的有效连接,增强了农业生产的应变能力和抗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民只需根据市场需求放心生产,不必为产品的出路担心,生产收入得到有效保障,有效调动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2.2 发展龙头企业是引导生产,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龙头企业拥有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能准确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并通过运用价值规律,按照市场法则对农业生产实行有效调控,对农户提出指导性计划,告诉他们应该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养活农业生产活动的盲目性。并引导农户优化生产,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品质,生产出加工开发潜力大,附加值高的农副产品,通过龙头企业的引导,去年我市农民用于良种引进、设施栽培的资金达4亿多元,农产品品质明显优化。生产规模也进一步扩大,过去两年,全市共调整种植面积260万亩,经济作物面积扩大到230万亩。初步形成了优质稻米、甜糯玉米、品牌茶叶、商品蔬菜、时鲜瓜果、高档花木、名贵药材、优质烤烟八大主导产业,这八大主导产业的生产面积共计430万亩,产值合51亿元。

2.3 发展龙头企业是提升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我市有400多万农业人口,农产品资源丰富,但由于农产品加工转化滞后,随加值低,农业资源优势难以释放。有关资料表明,世界发达国家每1元农副产品的加工平均增值额为2~9元,而我国只有0.41元,这也是农业长时间陷于大而不强,量大效低的经营怪圈的根本原因。通过发展龙头企业,积极开展主导产品的产后加工

处理,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得到有效增加。去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林牧畜总产值的比例达到0.32:1,产业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市级34家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中,农产品加工企业32家,去年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利税1.2亿元,平均每个企业达到5000万元和400万元,带动基地98万亩,为我市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和农民纯收入增长作出了贡献。

2.3 发展龙头企业是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需要

龙头企业成为沟通城乡的纽带,加快了城乡之间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载体。这几年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安置农业劳动力达16万多人。同时,龙头企业本身就是农村第二、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前提。目前,我国农村第一、二、三产业比例严重失调,而沿海开放地区和发达省份相对较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沿海发达地区乡镇企业发展较好,其中许多乡镇企业都发展成为农业龙头企业。

3 建议与对策

龙头企业的发展是农业产业化至关重要的环节,是现代农业的市场竞争主体。我市农村还处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转化的转型期,在产销一条龙的产业链中,产后保鲜、加工环节仍然滞后。因此,加快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非常必要和迫切。今后几年,我们的工作目标就是要逐步把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建成布局园区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一体化、管理现代化的经营新格局,加快推动农村“三化”进程。

3.1 提高认识,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摆在重要位置

龙头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它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肩负着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共同致富的重任,是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发展龙头企业,实行产业化经营,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在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传统产业中,应把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当作一项盈利、创汇、可持续发展的强势产业来看待,当作最有发展前

景和生机的后续产业来扶持。做到思想到位、政策到位、资金以位、服务到位。发展龙头企业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只是农业部门的事,各有关部门都要把支持产业化经营作为自己的责任,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从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协调意识,努力提高我市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

3.2 聚合生产要素,引导多元化投资兴办龙头企业

一是启动民间资本发展龙头企业。因势利导地鼓励农村能人、大户独资或联户合资兴办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等项目,拉长农业产业链。二是积极引进外资兴办加工龙头企业。把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各地招商引资的重点之一,通过利用国内外的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优势,新建、改造和嫁接我市的龙头企业。三是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应当积极鼓励和争取更多的大企业在我市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项目。乡镇企业发展应把兴办龙头加工企业作为今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粮食、供销、外贸以及农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的自身优势、积极兴办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契机,引导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建立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的加工转化。

3.3 围绕龙头,抓好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

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靠基地来支撑,龙头企业的发展与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农民增收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只有生产基地发展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原料才能得到保证,同样,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因此,龙头企业应把自身利益与农民利益统一起来,与农民建立原料供应和生产协作关系,通过签订产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围绕龙头企业来合理规划区域特色经济,一般来说,一个县(区)应主要突出1~2个自己的特色农业产业,并且要扩大规模,形成优势。我市目前应突出发展粮食、畜牧、花卉苗木、茶叶、果品、蔬菜、药材等基地建设。在基地建设中应注意:一要优质化,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的指导作用,引进优良技术和品种,改善和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二是要标准化,基地连着千家万户,基地建设应按照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由公司向农户统一提供种亩,统一技术规程,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栽培管理,三是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利益分配关系,规范合同行为,提高合同履

约率,真正使企业与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3.4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强产品质量体系建设

我市不少龙头企业的产品与国际标准不接轨,难以进入国际市场,这是加入WTO 后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要从尽快进入海外市场,同国际接轨的要求出发,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一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各龙头企业要按照国际规则,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产品标准,二是加快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与农业科技示范区、外向型农业开发区建设相结合,建立安全、优质、出口创汇农产品基地:三是加大农产品创牌工作力度,要把龙头企业创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组织生产,争创更多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名牌。

3.5 加强信息传播体系建设,加大信息支持力度

我市已投资180万元建立了长沙市农业信息港,现已全面开通,投入使用,全市200多个涉农部门、涉农企业和农民在网上建立了分港、子网、网页。有近千个加工企业和种养流通大户实行网上发布信息和交易。下一步,要抓紧以信息入户入企业为中心的长沙农业信息港二期工程建设,把网格连接到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信息高速公路,让农产品加工企业既能了解市场动态,又能及时将本企业信息传播出去。

3.6 制定优惠政策,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围绕农业产业化、生态环境保护,小城镇建设等,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二是改善信用环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对企业经营者进行诚实守信的教育,另一方面要对企业信用度进行评估。市、县两级要尽快成立信用担保机构,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解决龙头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积极引进新的投资主体,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外资嫁接、兼并联合、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实现资金筹措社会化和市场化。三是充分调动全市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鼓励科技人员到龙头企业任职,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搞示范,领办创办科技开发园区。四是灵活动用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应优先考虑,简化办事

手续。对企业实行封闭管理,减少对企业的各种检查、收费、参观、评比等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排除干扰。五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我市的农业资源优势、特色农业经济、名牌农业产品和有活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等,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集中发挥广告效应,打出我市的主要品牌,扩大在市场竞争中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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