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CPA经济法笔记
2020年注会经济法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重点知识总结全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2.5分,题型均为客观题,本章内容比较简单,复习难度不大。
重点关注“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全面依法治国”。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其中1套试卷)题型2017年2018年2019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2题2分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合计2题2.5分2题2.5分2题2分2020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2020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有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法律基本概念【考点1】法的概念与特征(★)(P3)(2018年多选题)【解释】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解释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是由法所处社会的经济基础即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解释2】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意志。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解释1】“制定”即有权国家机关根据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依照一定程序创制新的法律规范。
【解释2】“认可”即由国家权力确认某种社会上已经通行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规则可能来源于习惯、教义或礼仪等。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解释】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如果国家权力代表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社会公众就会自觉遵守法律。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解释1】行为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另一类是技术规范,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
随着管理科学的出现和发展,人类管理社会的规则不断技术化,进而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技术规范,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标准等。
注册会计师CPA经济法 必备法条 民法部分大纲笔记

5.“流押条款” (2019年、2013年)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 产归债 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6.免责条款
当事人可以自愿约定免责条款,但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012年)
(3)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承诺文件,具有加入债务或者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等意思 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加入;第三人提供的承诺文件难以确 定是保证还是债务加 入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保证。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 保证 责任。(2021 年、2017 年、2015 年、2014 年)
(2) 在先的未登记抵押权不破租赁(2014年)
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转 占有,抵押 权人行使抵押权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 证明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
6.共同担保(2021年、2017年、2015年、2013年)
3.动产物权
(1)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2019年、 2017年、2013 年、2010 年)
(2) 当事人以动产或者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 立,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20年、2019年、2015年、2013 年、2010年)
④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 记,已受领交 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2.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性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 可以与 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 先受偿。(2012年)
2020cpa经济法必背强化

2)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 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3) 出卖人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4)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2020cpa 经济法必背强化
破产
1)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债务人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不包括在可撤销期间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
2) 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
成立; 14) 即便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15)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
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6) 虽然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了无权处分,但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原则上属于有效合同,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 17) 由于甲公司未向丙公司交付该设备,丙公司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18) 尽管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丁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设备的所有权; 19) 当事人以生产设备等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 三人; 20)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款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1) 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款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 按照年利率 6%支付资金占有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2) 吸人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物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CPA经济法强人笔记总结大全

由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制订,如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经济法的主体:
分类
1。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
宏观调控法主体
非单方行为:市场主体的横向对策行为发生于多个市场主体之间,就是说一个企业不行,要多方。
自为行为
代理行为
从行为对象角度作出的分类
抽象行为:调制行为属于抽象行为(任何偷税的企业都将面临着税法的严惩,不是针对某一个企业制定的政策)。
具体行为:对策行为属于具体行为(每一个企业偷税的对策各不相同,有的选择不再偷税,有的选择继续偷税)
个人---——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刑事责任)
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
经济法主要是通过引导人们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来实现其调整目标,经济性责任能够在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确保经济法的实效.
经济法责任的具体类型
注意:
(1)不能约定由副经理,副董事长担任。
(2)执行董事指:小公司人数较少,不设董事会,就谈不上董事长了,就是一名执行董事。
(3)经理指公司职位最高的经理,扫地的经理不行。
股东出资★★★
注意:总经理,董事长不行。
2.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1)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不行。
(2)接受担保的应当回避,不得参加表决.
(3)该表决由“出席"会议的(不是全体股东)“其他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1/2)通过.
2020注会会计小斯笔记

会计@刘忠老师@斯尔教育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审计税法C a r r y 你的C P A 备考之路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第一章 总 论【小斯的话】本章是《基本准则》的内容,对于基础薄弱的同学而言具有一定难度。
但是,本章也是后续学习的基础,很多知识的“会计原理”都来源于本章。
另外本章与后续章节关联紧密,还请同学们学到后续对应章节的知识后回归前面的基础加强理解。
本章重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要素计量属性Part1 财务报告目标企业财务工作最终的“成果”为财务报告,其作用也是其目标,其一,股东评价管理层管理企业好不好;其二,为管理层决策提供相关信息。
Part3 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实质重于形式”是考试中的高频考点!同学们需要注意“指鹿为马”的现象。
见第23章财务报告相关内容第二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小斯的话】本章属于重点内容,大概率每年考试均会涉及。
同学们需要注重掌握方法论,并对基础章节的内容加以夯实。
本章重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划分,前期差错更正Part1 会计政策变更·重要的会计政策包括:(1)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4)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5)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6)无形资产的确认;(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8)收入的确认;(9)借款费用的处理;(10)合并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变更的条件:(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Part2 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考点0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P121)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2.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3.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1)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2)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3)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如高速公路经营权)、经营权(如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代理权、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5.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1)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2)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如桥梁、隧道、水坝)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考点02:销售服务(★★★)(P122)1.交通运输服务(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2)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3)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4)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5)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6)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解释1】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解释2】程租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
2020cpa笔记- 27合报 长投-附1

第一年连续编制不考虑存货跌价准备情况下内部商品销售业务的抵消(第一年)①借:营业收入 100%(假设全卖-不含税) 贷:营业成本——80(倒挤) 存货 (加价×未售出比例)存货价值×销售企业的毛利率——20② 借:递延资产(存货少了)贷:所得税费用逆流:③ 借: 少数股东权益【(存货-递延资产/)×比例】【资产负债表】母公司权益减少,*减少的资产贷:少数股东损益【利润表】母公司利润增加,子公司利润减少(资产减少,少数股东权益也减少)上期①抵销上年上期未实现内部销售收入与内部销售成本借:年初未分配利润——20 贷:营业成本(假设上期剩下的存货全部实现了销售)③借:递延资产贷: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借:营业收入 (假设当期内购的全额出售)贷:营业成本存在未出售(上期+本期)迄今为止☆假设全部出售借:营业成本【加价的部分×未销售比例】上年+本年(先进先出?) 贷:存货(算出的是应有余额,影响递延)↓借:递延资产(整体考虑) 贷:所得税费用逆流:③ 借: 少数股东权益贷:年初未分配利润(上年——抄)少数股东损益 (本期变动的损益部分-上期)顺流交易合报上不用调整长投顺流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还原个别报表中抵消的)顺流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存货=加价部分×未售出比例=内部销售收入× 内部毛利率×未售出比例因为(内部销售收入×未售出的比例)=剩下的存货so=剩下的存货×内部毛利率(甲)①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②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购货方内部存货结存价值×销售方毛利率存货跌价准备的合并处理部分冲回或全部冲回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资产③存货跌价准备的连续抵销(三步曲)a.抵抵销上年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抵期初)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1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b.:如果本期有对外出售上期的存货,则:(抵销售)借:营业成本(按出售比例)100×60%(以跌价为基础) 贷:存货——存货跌价准备c.抵销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数(★★★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应有余额)与上述余额的差额,但存货跌价准备的抵销以存货中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为限。
2020年CPA经济法重点背诵精华(打印背诵版)

2020年CPA经济法重点背诵精华(必考知识点总结精华,合计150页,值得下载背诵)2020年CPA综合基础班的内容框架专题一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法律规范专题框架第1节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三会”架构本节内容框架考点1:股东大会1.上市公司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2015年)(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2015年)(6)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但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提示】其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2.年会(1)股东大会年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
(2)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召开。
3.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不计优先股)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召集机关和主持人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通知(1)通知时间①年会: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CPA经济法强人笔记总结大全

对于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认知能力,在经济法上应当特别强调,它龙其关系到对经法规律、对客观形势的分析和把握,关系到调制行为的成败得失。
如果企业的行为超过了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并且利用消费者在认知能力上的弱势来从事违法行为,就会涉及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
注意:如果企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责任的性质,经济法责任分为
经济性责任(如损害赔偿),或称为财税性责任。
非经济法责任(如赔礼道歉)或称为非财产性责任。
根据追究责任的目的,经济法责任分为
赔偿性责任
惩罚性责任
不同主体的责任差异与司法救济
1.在宏观调控领域,由于调控主体的行为往往被认为属于抽象行为,在现行制度中不可诉,要追究责任比较困难。
非单方行为:市场主体的横向对策行为发生于多个市场主体之间,就是说一个企业不行,要多方。
自为行为
代理行为
从行为对象角度作出的分类
抽象行为:调制行为属于抽象行为(任何偷税的企业都将面临着税法的严惩,不是针对某一个企业制定的政策)。
具体行为:对策行为属于具体行为(每一个企业偷税的对策各不相同,有的选择不再偷税,有的选择继续偷税)
立法主体(如全国人才)
执法主体(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
注意:民法强调主体之间的平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二者地位平等),而经济法则正好相反,主要是强调主体的差异性(工商局对企业进行规制时,二者的地位不平等)。
资格的取得
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差异性
1.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和部分执法机关,其主要资格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专门的组织法的规定才能取得。
注意:总经理,董事长不行。
2.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2020年注会经济法冲刺阶段高频考点重点知识总结

目录: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3.诉讼时效制度4.物的概念和种类5.共有制度6.建设用地使用权7.质押权8.缔约过失责任9.合同的终止考点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范围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辨别【单选题】(2018年B卷)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是()。
A.8周岁的乙B.15周岁的少年天才丙C.刚出生的甲D.18周岁的大学生丁『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关系的主体。
选项AB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选项C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多选题】(2017年A卷)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有()。
A.北京大学B.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选项A是事业单位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选项B是国家机关法人,是特别法人;选项C是公司法人,营利法人;选项D是社会团体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选项ABCD均正确。
【多选题】(2015年A卷改编)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B.国家C.无国籍人D.公立医院『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选项A是其他组织,选项B也可以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选项C是自然人,选项D是法人。
【单选题】(2015年B卷)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人C.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D.法律关系主体既包括权利人,也包括义务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
选项A:自然人和法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
选项B:外国人也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选项C: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考点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一、无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实质有效要件的有()。
2020年注会CPA备考经济法冲刺串讲高频考点重点知识总结全

目录:1.合同的履行综合考点(★★★★☆)2.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3.抵押权综合考点(★★★★★)4.保证担保综合考点(★★★☆☆)5.买卖合同与运输合同综合(★☆☆☆☆)6.租赁合同综合(★★★☆☆)7.民间借贷合同综合(★★★★☆)8.建设工程合同综合(★★☆☆☆)9.其他具体合同综合(☆☆☆☆☆)考点1:合同的履行综合考点(★★★★☆)一、约定不明时合同内容的确定规则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三、合同之债的保全措施张稳参考记忆口诀:(债的保全撤销权)放弃债担恶延期、无偿财转致损害、上三下七恶交易四、合同之债的转让与承担人权从权利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非经担保人同意(一般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担保人免责诉讼时效中断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原债务人的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张稳参考记忆口诀:(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1)债权转。
协议生效、通知有效,“从抵抗”三权不断(2)债务转。
协议成立、同意生效,“抗辩权”一权不断(3)诉讼时效。
“通知到达”均中断知识点标签:合同之债保全+债的抵销+债的转让(2008年)甲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
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6日到期)。
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
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
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2020CPA经济法

小斯笔记·全是干货丨CPA经济法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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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资格
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
利能力一律平等。
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从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能力
①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从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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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体
物、行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
三、法律事实——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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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 综合 复习资料 经济法

经济法一、合伙企业法1.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a)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a)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b)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形式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对外转让a)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b)除合伙企业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4.合伙人性质的转变a)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5.合伙企业的清算顺序:清算费用,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二、公司法1.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a)借款的限制:i)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ii)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a)出席+>1/2:i)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对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行公司债券等),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ii)担保事项:上市公司为下列事项提供担保,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表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b)回避+出席>1/2: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c)出席+>2/3: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5)重大资产重组(6)上司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d)回避+出席+>=2/3i)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联系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该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ii)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该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iii)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3.董事会:a)人数5-19人b)董事会成员中可以由职工代表c)董事会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d)上市公司董事会实行关联表决权回避制度,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e)决议规则: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人数)的过半数通过,过半数是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与出席人数无关。
2020年CPA《经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一章 审计概述

2020年CPA《经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一章审计概述第一章审计概述知识点:审计的概念一、审计产生与发展(一)审计产生的条件注册会计师制度源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简称两权分离)。
股份公司的产生,一方面财产的所有者将财产委托给经营者经营,所有者一般不参与财产经营管理,另一方面,财产的经营者必须对财产的所有者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由此而产生了监督和控制的问题,为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奠定了基础。
审计产生的基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二)审计的产生与发展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导向审计二、审计的定义★★审计报告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ABC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一般可信度较低,必须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来增强预期使用者(除管理层之外的)对财务报表信赖的程度,有效满足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的需求。
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变化:1.审计用户财务报表的预期使用者(包括管理层和管理层之外的预期使用者)2.审计目的改善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内涵,增强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不涉及为如何利用信息提供建议)3.合理保证审计应当提供合理保证,不提供绝对保证(因审计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4.审计基础独立性和专业性5.审计产品审计报告知识点:保证程度一、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包括鉴证业务(Assurance Services)和非鉴证业务(Non-assurance Services)。
(一)鉴证业务1.审计业务(Audit engagements)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审阅业务(Review engagements)一般是对中期财务报表进行审阅。
2020年CPA小峰笔记-经济法下卷题目

2020年CPA小峰笔记(下卷·题目)经济法唤醒你的记忆,只为助你高效备考CPA小峰 整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90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杭州考区第二名)◎原某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写在前面的话2019年CPA小峰笔记1.0版本发布后,收到了许多小伙伴的好评,这也激励着我继续把CPA笔记给做下去。
今年2020年CPA小峰笔记2.0版本的笔记电子版继续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在你备考CPA的过程中助你一臂之力。
备考CPA的过程就是和遗忘作斗争的过程,而对抗遗忘最好的办法就是有效的重复。
所以,你要经常去翻看笔记,次数越多越好。
同时,不要因为笔记太漂亮你就怜香惜玉,不舍得在上面写写画画,你要使劲蹂躏它才行。
小峰是谁?❶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❷原某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❸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90分)❹通过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42分,杭州考区第二名)2020年CPA小峰笔记系列包括哪些内容?一、笔记上卷笔记上卷为知识点部分,是对CPA教材重点、常考点内容的全面总结,非常方便作为背诵和复习的资料,其特色和优势包括:全表格形式:条理清晰,让你快速建立每一章节的知识点框架;全彩色模式:漂亮的不像实力派,非常醒目,避免在学习的时候视觉疲劳,也可以让大脑保持学习动力;全真题考点标注:2020年CPA小峰笔记在对应的知识点部分新加入了历年真题(2012-2019年)的编号,从真题编号上你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知识点在那一年考察过、考察过几次,从而你可以很轻松知道某个知识点的重要程度。
如果一个知识点真题考察过3次以上,那绝对需要你重点关注。
同时,真题编号是和笔记下卷的真题部分一一对应的,通过编号你可以从下卷迅速搜索到这个知识点对应的真题。
二、笔记下卷本卷为真题部分,是对2012-2019年CPA考试真题的全面梳理,分知识点排列,和笔记上卷配套使用。
❶CPA小峰笔记真题卷对真题进行了各种拆分,确保真题是和对应的知识点相匹配的,这样就可以确保每学完一个知识点或者一章就可以完成相应的真题练习,比如一道选择题ABCD四个选项,如果它涉及到不同的知识点,那我就会把四个选项拆分成几部分,放到对应的知识点去。
2020年CPA《经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2020年CPA《经济法》章节笔记与真题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本章介绍法律基础知识。
分值较低,平均每年2分左右。
高频考点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几乎每年都会涉及。
法律关系主体考查时侧重于考查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行为的效力。
鉴于《民法总则》的调整,需要重点关注一下前后法条的变化。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系2019年增加的重点内容,需引起重视。
目录法律基本概念与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基本概念与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法的特征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特别提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特别提示】任何社会规范都有一定的实施保证,但未必都是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对比】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是技术规范。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对比】①道德、宗教、风俗习惯、党纪规范也都发挥重要作用。
②法律所要求或禁止的,也是道德所要求或禁止的。
二、法律体系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国家机构设立与运行;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国家主权;公民基本权利等。
2.刑法:强制性最突出,调整社会关系极广泛。
3.行政法: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关系。
具有从属性、服从性。
4.民商法:本书第二编、第三编均为民商法;知识产权也属于民商法。
“得民商法者得天下”5.经济法:本书第四编为传统经济法,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反垄断法律、涉外经济法律等。
6.社会法:劳动法、工会法;未成年、妇女、残疾人等保护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非诉讼程序,主要是指仲裁法。
三、法律渊源四、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种类五、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cpa经济法知识点

本章考情分析题型15 16 17 18 19A卷B卷A卷B卷单选*1 1题1题2题1题1题1题2题多选*1.5 1题1题1题1题1题1题2题案例5分5分3分 2.5分 2.5分5分14.5分合计7.5分7.5分 6.5分5分5分7.5分19.5分本章知识体系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概述一、物的特征、分类★★(一)物的特征物的特征考查点1.有体性无体物一般不能成为物权法上的物,如空气、各种智力成果。
【例外】经法律规定,无体物和权利也能成为物权的客体,前者如电、热、气;后者如股权、票据权利等2.可支配性不能为人力所支配或不为人所需不能成为物权法上的物,如太阳、月亮3.非人格性人身体的组成部分不能成为物权法上的物,如人体器官、假牙、假肢;但与人的身体相分离,可成为物(2013年·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A.土地B.月球表面C.药品D.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物权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点:有体性、可支配性、在人的身体之外。
月球表面,不具有可支配性,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2019年·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的物的是()。
A.太阳B.星星C.月亮D.海域『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法上的物。
物权法上的物具有如下特点:有体性;可支配性;在人的身体之外。
选项ABC因不能为人力所支配而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二)物的分类(2018年·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A.房屋B.林木C.海域D.船舶『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
选项ABC属于不动产。
(2017年·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海域属于不动产B.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C.金钱属于非消耗物D.牛属于可分割物『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选项B错误;金钱属于消耗物,选项C错误;牛属于不可分物,选项D错误。
2020年CPA小峰笔记-经济法-下卷-题目

2020年CPA小峰笔记(下卷·题目)经济法唤醒你的记忆,只为助你高效备考目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1)知识点:法的概念与特征 (1)知识点:法律渊源 (1)知识点:法律规范 (2)知识点:法律关系 (2)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5)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5)知识点:意思表示 (5)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6)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 (7)知识点:代理制度 (7)知识点:诉讼时效制度 (8)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10)知识点:物权法律概述 (10)知识点:物权变动 (11)知识点:所有权-共有 (11)知识点:所有权-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 (12)知识点:善意取得 (13)知识点:用益物权 (13)知识点:担保物权-抵押权 (14)知识点:担保物权-质权 (16)知识点:物权法综合知识点 (16)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19)知识点:要约与承诺 (19)知识点:合同的成立及合同条款 (19)知识点:合同的履行 (19)知识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20)知识点:合同的终止 (20)知识点:违约责任 (21)知识点:保证 (22)知识点:定金 (22)知识点:买卖合同 (23)知识点:赠与合同 (24)知识点:借款合同 (24)知识点:租赁合同 (25)知识点:承揽合同 (28)知识点:建设工程合同 (28)知识点:委托合同 (29)知识点:合同法综合知识点 (29)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35)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概述 (35)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35)知识点:合伙企业财产 (36)知识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1)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 (42)知识点:合伙企业解散 (45)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46)知识点:公司设立制度 (46)知识点:股东出资制度 (46)知识点: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和义务 (48)知识点: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制度 (53)知识点:决议制度 (53)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55)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5)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机关 (56)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56)知识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57)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 (57)知识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9)知识点:公司财务会计 (59)知识点:公司重大变更 (60)知识点:公司解散与清算 (61)知识点:公司法综合知识点 (61)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 (62)知识点: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62)知识点:非上市公众公司 (62)知识点: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IPO) (63)知识点: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及优先股 (64)知识点:公司债券的发行 (64)知识点:股票上市与交易 (65)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 (66)知识点:虚假陈述 (69)知识点:内幕交易 (69)知识点:短线交易与证券操纵 (71)知识点:证券法的综合知识点 (72)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81)知识点:破产申请与受理 (81)知识点:破产管理人制度 (81)知识点: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 (82)知识点:破产费用与公益债务 (82)知识点:破产债权 (82)知识点:债权人会议 (83)知识点:重整程序 (84)知识点:破产清算程序 (84)知识点:破产法综合知识点 (85)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94)知识点:汇票 (95)知识点:票据的背书 (95)知识点:汇票的追索权 (96)知识点:本票 (96)知识点:支票 (96)知识点:国内信用证 (96)知识点:票据的综合知识点 (97)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105)知识点: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105)知识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106)知识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制度 (106)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108)知识点:反垄断法律概述 (108)知识点:垄断协议 (110)知识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11)知识点:经营者集中 (112)知识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113)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114)知识点: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 (114)知识点: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 (114)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115)知识点: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116)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知识点:法的概念与特征【2018多01】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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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CPA经济法笔记钟方源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16:30~18:30 2020年10月17日17:00~19:00开始时长120分钟二、考试题型【解释】2019年CPA经济法只进行了一场考试,根据考生反馈的信息,A卷和B卷的案例分析题各不相同,客观题有1/2左右的题目相同。
单选题共24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
单选题有四个备选项,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单选题是难度最小的题型。
1、单选题多选题共14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
多选题有四个备选项,正确答案2~4个,四个选项有可能全部正确。
如果正确答案为AC,考生只有选AC才能得1.5分,不选、错选或者漏选均不得分。
2、多选题案例分析题共四个题目,合计55分,每个题目的分值不尽相同(题目中会标注分值)。
一般情况下,前两个题目的分值均为10分,第三个题目的分值为17分,第四个题目的分值为18分。
3、案例分析题【解释】只有一个题目(机考试题中会清楚地标明)考生可以选择使用“中文或者英文”解答,如果使用英文解答,该题目必须全部使用英文,答案正确的话可以多拿5分。
因此,CPA经济法的最高分数为105分,但合格分数线仍为60分。
三、案例分析题的命题方向和答题步骤1、命题方向破产法律制度(10分)票据法律制度(10分)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结合(17分)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的结合(18分)2、答题步骤2016年第4个案例分析题: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钱某提起的诉讼?并说明理由。
(本小题3分)第一步,作出明确判断(1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在本题中,钱某仅持有风顺科技0.1%的股份,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第二步,说明理由(2分)【解释】不要求考生必须一字不差地引述法律条文,但关键词必须交代清楚。
如果考生能写出“钱某仅持有风顺科技0.1%的股份,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只要关键词(1%)交代清楚了,一般情况下照样可以得分。
三种模式最优:判断+条文+具体分析推荐:判断+条文不得已:判断+具体分析2020年教材的基本情况章节2019年试卷一2019年试卷二2020年教材变化幅度复习难度考试重要性第1章22未进行重大调整★★第2章 3.5 2.5★★★★★第3章9.522★★★★★★★第4章12.51★★★★★★★第5章77未进行重大调整★★★★第6章129★★★★★★★★第7章16.519.5★★★★★★★★★第8章1111★★★★★★★★★第9章12.512.5★★★★★★★第10章 3.5 3.5★★★★★★★第11章44★★★★★★★第12章66★★★★★★★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5分,2019年试卷一的分值为2分,试卷二的分值为2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章分为三个单元,共计9个考点。
这些考点需要准确理解,不需要死记硬背,复习难度不大。
2020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进行重大调整。
最近3年题型题量统计表2017年2018年试卷一2018年试卷二2019年试卷一2019年试卷二单选题1题1分2题2分1题1分2题2分2题2分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合计 2.5分 3.5分 2.5分2分2分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法律基本概念【考点1】我国的法律渊源(★★★)(P7)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法律(1)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一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解释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基本法律。
如《刑法》、《民法总则》。
【解释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一般法律。
如《公司法》、《证券法》。
【解释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解释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例如,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进行了解释,明确了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的具体含义。
3.法规(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2)地方性法规: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4.规章(1)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2)地方政府规章: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解释1】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解释2】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解释3】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5.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者决定。
【解释】法律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6.国际条约和协定【解释1】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
【解释2】效力等级:(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例题1·单选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
(2012年)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司法解释【答案】C【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各种法律渊源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的排序中,正确的是()。
(2014年)A.宪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B.宪法、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C.宪法、行政法规、法律、部门规章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答案】D【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
(2015年)A.联合国宪章B.某公立大学的章程C.《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D.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答案】AD【解析】(1)选项A:属于“国际条约”;(2)选项C: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判例不属于我国的法律渊源;(3)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例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6年)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部分修改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B.部门规章可以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C.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性事务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D.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解释法律【答案】A【解析】(1)选项B: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2)选项C:地方性法规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3)选项D:法律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
(2018年)A.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C.《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D.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答案】ABCD【解析】(1)选项AD:属于“部门规章”;(2)选项B:属于“司法解释”;(3)选项C:属于“法律”。
【考点2】法律规范(★★★)(P8)1.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2.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1)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2)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但法律条文的内容还可能包含其他法要素(如法律原则)。
【解释】《公司法》第1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只是说明了立法目的,不属于法律规范。
(3)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
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解释1】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中。
例如《公司法》第171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释2】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例如《公司法》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7年)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C.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D.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要素【答案】D3.法律规范的种类(1)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这是根据法律规范为主体提供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进行的区分。
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①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可以要求别人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授权性规范的立法语言表达式为“可以……”、“有权……”、“享有……权利”等。
【解释1】《票据法》第5条:“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
”此规定属于授权性规范。
【解释2】《婚姻法》第21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此规定属于授权性规范。
②命令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规定主体应当或者必须作出一定积极行为的规范。
命令性规范的立法语言表达式为“应当……”、“必须……”、“有……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