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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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棚户区改造,税收政策

【颁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沪财税﹝2014﹞5号

【发文日期】2014-01-13

【实施时间】2013-07-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印花税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关联知识: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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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标 签】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征税问题 【颁布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沪地税二﹝1999﹞13号 【发文日期】1999-04-18 【实施时间】1999-04-1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区、县税务局,直属一至五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外税分局,海洋石油分局,市局稽查大队: 为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1999年全市个人所得税工作座谈会上反映的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码问题重申明确如下: 一、关于外地在沪建筑安装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 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外地在沪建筑安装企业,其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应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关于对保险营销人员的征税问题 对本市各类保险公司保险营销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就严格按照沪税政 二[1998]1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对营销人员取得的营销收入扣除15%营销费用后,按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人员所得的征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及财政部确定的其它行业作为特殊行业可以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收入分配虽有其特殊性,但不属于特殊行业,应按工资薪金从实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根据沪税政二[1994]17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个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产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五、关于各种特殊津贴及购车补贴等津贴费用是否征税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它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六、关于企业发红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此条已失效) 对股份制企业与股份合作企业发股息、红利个人取得部分,可先扣除银行同期利息,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企业发股息、红利应严格按税法规定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关于单位用实物奖励个人和为职工购买住房等实物的征税问题 单位用实物奖励个人和为职工购买个人产权房等价值较大实物的,可参照国税 发[1995]115号文件规定,根据其为单位服务年限按最高不超过五年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奖励给个人使用权住房的,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关于私营企业业主税前列支工资部分的征税问题 对私营企业业主在税前列支用于发放工资部分,应区别于税后用于个人分配,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九、对厂长、经理承包企业经营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 对厂长、经理等法人代表承包企业经营但不拥有对企业经营成果的所有权所取得收入,应视同工资薪金所得给按承包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分解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关于个人取得补充养老保险、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征税问题 根据沪地税二[1997]37号文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和个人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八日

为丰富和活跃财政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全市财政系

财党〔2012〕438号 关于全市财政系统第二届“担保杯” 羽毛球赛表彰通报 各县(市)、区财政局、宿松县财政局,局属各支部: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绩效创新年”活动各项要求,构建和谐财政机关,丰富和活跃财政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示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精神风貌,增强全市财政系统凝聚力和向心力,全市财政系统第二届“担保杯”羽毛球赛于10月19日至21日在市九牧体育馆隆重举行并圆满结束。现将在团体和单项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团体奖项 (一)团体冠军:市财政局二队 (二)团体亚军:桐城市财政局 (三)团体第三名:宜秀区财政局 (四)团体第四名:宿松县财政局 (五)团体第五名(排名不分先后):枞阳县财政局、怀

宁县财政局、望江县财政局、潜山县财政局 二、单项奖项 (一)男子单打 1、男子单打冠军:安庆市财政局代绍磊 2、男子单打亚军:安庆市财政局李瑱 3、男子单打第三名:怀宁县财政局程小明 4、男子单打第四名:怀宁县财政局陈兵 5、男子单打第五名(排名不分先后): 宿松县财政局何映春,潜山县财政局陈洪, 望江县财政局朱海峰,宿松县财政局汪翔。 (二)女子单打 1、女子单打冠军:桐城市财政局张泽俊 2、女子单打亚军:望江县财政局洪霞 3、女子单打第三名:桐城市财政局程敏琪 4、女子单打第四名:桐城市财政局刘恒 5、女子单打第五名(排名不分先后): 太湖县财政局汪晓玲,望江县财政局李习梅, 宿松县财政局徐婷婷,市融资担保集团王素丽。 (三)男子双打 1、男子双打冠军:宜秀区财政局金晓峰/林伟 2、男子双打亚军:安庆市财政局何成虎/梅继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意见 的通知 【文 件 号】沪府办发[2010]31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颁布时间】2010-08-09 【实施时间】2010-08-09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九日 关于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 为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银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制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充分认识本市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迫切需要。本市中小企业面广量大,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利于发挥融资性担保对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信用增级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二)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进一步实现本市金融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的迫切需要。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引导信贷资金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技术、有市场的行业和企业倾斜,实现本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战略目标。 (三)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进一步发展本市金融中介服务业的迫切需要。融资性担保行业是本市金融中介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利于培育和提升本市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 二、把握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健全机制,突破瓶颈。要把握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规律,从实际出发,努力解决和突破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并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可持续的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机制。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加强工作合力,加大扶持与服务力度,为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规范一批,发展一批。对现有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重新确认登记。同时,发展一批实力较强、信用较高、运行规范、风控良好的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其做大做强。 三、积极实施加快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Administrator---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网上电子申报端操作手册 网上电子申报系统调整业务: 一、新增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报送 二、新增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 三、新增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 四、修改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一、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发送 1、账户属性 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 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2、填写报表 (1)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1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2)填表规则 (1)所属期默认为本月度。 (2)字段要求:

(3)“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如:220120081018227577-L02 (4)支持四小票采集软件导入。 (5)允许多次发送。 3、发送报表 点击网上电子报税向导“第二步:发送申报表”,发送“JH001海关缴款书明细报送”。

4、收取回执 点击网上电子报税向导“第三步:收取回执”,海关接收回执中包含以下数据: (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通过数据)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未通过数据)○缴款书号码错误 ○填发日期错误 ○税款金额错误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重复报送数据) (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逾期报送数据) 二、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 1、明细查询 (1)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2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系统自动跳转“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回执”。 稽核结果明细数据 相符 留待继续比对 异常 不符 税款金额不符 填发日期不符 缺联 重号 注意事项: 查询,不限次数 确认:每月只能确认1次 ①每月1号:于上一个月报送的海关专用缴款书如不存在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情况,系统自动确认稽核结果。

安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云平台(二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安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云平台(二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云平台(二期)采购 项目编号:CG-AQ-2019-688 AQZB-2019-09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邀请书发出日期:2019年11月8日 采购日期:2019年11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卓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成交金额:2710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平台、规格型号:/、数量:1套、单价:2423864.00元,标的名称:电子证照平台(含OFD版式文件系统)、规格型号:/、数量:1套、单价:2685286.00元,标的名称:综合一窗受理系统、规格型号:/、数量:1套、单价:2680533.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雷、范耀华、龙兆良、李虎、崔晓峰、林泽明、巩绪林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政务中心 联系人:吴超贤 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项目负责人:吴阳奇电话***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件 号】合劳社秘[2009]31号 【颁布部门】合肥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9-02-18 【实施时间】2009-02-18 【时 效 性】有效 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人事)局、财政局,相关教育培训机构: 为实施合肥市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劳社秘[2009]10号)精神,现将《合肥市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二月十八日 合肥市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通过开展在职职工培训稳定职工队伍和就业局势,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明电[2009]2号),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劳社秘[2009]1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财政根据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工作需求,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足额资金,用于困难企业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困难企业,是指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明电[2009]2号)精神,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经市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 第二章 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开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是指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和岗位需要,依托有培训能力的企业职工培训机构或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对在职职工进行的技术业务、管理知识、转业转岗、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训练活动,其目的是增强职工的技能水平、职业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 第五条有培训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困难企业,在培训前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培训计划,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困难企业申报培训计划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被界定为困难企业的批文复印件1份; (二)《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开班计划表》1式3份(见附件1);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4]21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10 【实施日期】2014.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 知 (宁政办发〔2014〕21号) 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拟定的《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0日

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行政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级单位”。 第三条市级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包括市级单位自用、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等。市级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保障市级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第四条市级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可控、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市级单位应对本单位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1

附件: 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合肥市 刘兵安徽新长江投资集团财务总监、会计师 李道芳合肥学院管理系主任、副教授 朱晓玲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会计师王强合肥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师 任淑权肥西县财政局会计科科长、会计师 张大勇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会计师 淮北市 王学平淮北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主任、副教授 王祥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总会计、会计师 念于玲淮北市财政局会计科副科长、会计师 范博安徽口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亳州市 杨佩成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亳州分校教师、助教 韩峰利辛县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资金会计、会计师 冯凯亳州市谯城区地方税务局计财股股长、经济师 葛凤生蒙城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会计师 宿州市 刘雪雁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讲师会计师 胡涛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会计师 张梅灵璧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会计师 蒋峰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会计师 蚌埠市 安广实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 宋雪侠怀远县财政局会计管理局资金会计、助理会计师 徐晓莉蚌埠市财政局会计科副主任科员 张舜蚌埠市交通局财务科副科长、会计师 王开孝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会计师 阜阳市 汤玲安徽省阜阳商业学校教师、会计师 李先堂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会计、会计师 罗安民临泉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胡宏太和县交通局总会计师、会计师

淮南市 王翠珍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副教授 龚瑞芳淮南中北巴士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会计师 任新敏淮南市交通学校财务科科长、助理会计师 刘忻淮南市财政局会计科、会计师 张瑞昌淮南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滁州市 陈继东安徽科技学院财务会计系教师、讲师 余礼培滁州市南谯区国库支付中心会计、会计师 董庆保来安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会计师 顾炜冈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会计师 六安市 张士范六安市财政税务干部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叶玉军应流集团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会计师 陆峰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会计统计评价股股长 李素霞六安卫生学校财务科科长、高级会计师 马鞍山市 王锴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钱红梅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高级会计师罗秀玲马鞍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会计师 戴文道马鞍山市公安局财务科科长、会计师 杨丽华马鞍山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高级审计师 巢湖市 宋风长巢湖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主任、副教授 张训祥安徽省含山中学财务经办员、会计师 汪华安徽省巢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助理会计师 吴子云庐江县会计中心总会计师、会计师 芜湖市 丁增稳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 缪增海安徽华星消防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会计师 秦贤科南陵县财政局许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助理会计师 曹霖芜湖市财政局会计科副科长 钟令托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会计师 宣城市 吴绪建广德县横山职业高级中学教师、中学一级会计师 鲍敏安徽亚普竹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会计师 吴小云泾县财政局会计股副股长、经济师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04]119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1.22 【实施日期】2004.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4]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湖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湖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为积极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主体不变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体。 (二)规范操作 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按规范的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三)便利透明 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安庆市卫生局、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安庆市卫生局、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宜卫基妇[2009]44号 【发布部门】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9.03.24 【实施日期】2009.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卫生局、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的通 知 (宜卫基妇[2009]4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开发区社发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二十八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09]1号)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安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卫生局 安庆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新农合工作得到长期、平稳、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安庆的高度出发,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为核心,最大程度地惠及农民,最大程度地方便农民,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农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扩大补偿受益面,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报销补偿。全市参合率、受益面和受益程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初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 在2008年人均筹资标准100元的基础上,随着国家要求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调整,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作相应调整。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采取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逐步建立新农合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 四、扩大新农合制度覆盖范围 坚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失地农民、务工农民可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

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项目管理合同

附表2 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项目管理合同 甲方: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 乙方: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目标任务 二、双方责任 1、市财政局自本合同签订5日内下达“借转补”项目资金。 2、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对“借转补”项目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跟踪问效工作。对按期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绩 — 1 —

效考核验收,经市政府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下达预拨资金转补助通知。 3、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在收到市财政“借转补”项目资金后,连同配套资金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一并拨付相关企业,并与企业签订合同。对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市级扶持资金或没有足额配套的,欠拨资金通过财政体制结算全部上解市财政,同时调减该区域以后年度扶持项目数量和额度。 4、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加强“借转补”项目日常督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故,应及时做好资金保全处理,并上报市经信委和财政局。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借转补”项目资金无法收回的,可申请核销处理,由各县(市)区、开发区逐级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5、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同时严肃追究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等申报部门的责任,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考核管理 1、项目达到全部预期绩效目标的,经考核验收合格,将预拨专项资金全部转为财政无偿补助; 2、项目如期建成,但是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误差超过30%以上的,收回全部预拨资金;误差在30%以内的,按绩效目标完— 2 —

财务培训工作总结范文

财务培训工作总结范文 财务工作对企业来说更重要,培训也是不可避免的以下是我编写的“财务培训工作总结模式”,仅供您参考。请点击阅读。 金融培训工作总结在两位老板的领导下,作为西南地区家用、商用和笔记本产品的经销商,各种产品的销量一直保持稳定上升。今年的总销售额比去年增加了10,000元,从而确保了公司在该地区该行业的商业地位,并为明年的销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公司的内部管理比往年有了进一步的改进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的人员结构得到了合理的调整和增加,为各部门提供了足够的马力开展工作,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为客户和公司服务。在人事管理方面,加强了员工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培训。经过培训,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外部品牌形象。在办公设备方面,设施设备的不断更新有效地为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为他们更好地为客户和公司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3、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做好财务工作计划,加强财务管理,杜绝一切不合理支出,增收节支,增收节支在公司扩张的这一年,零售网点的开设和产品的增加,无形中增加了财务工作量,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应收账款、费用和各种费用不断增加的同时,我部制定了一些加强财务管理的措施。主要措施有: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分离,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费用,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减少不必要损失,为公司增收节支在实际工作中,每周将发出应收账款,每月结算

各种自来水账户。与产品部门人员密切合作,积极有效地回收资金,并做好订单执行的协调工作,使各类产品的存储趋于合理化,为销售人员建立良好的供应平台。 (2)各项收支要账实相符,账实相符。支出应被认为是合理的。支出以事实为依据,支出以收入为依据。费用报销应有效,监督应有效。在实际工作中,大额报销需要提前通知,报销金额与账单一致,从而彻底消除不合理的费用。 (3)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每个人都为增加收入、削减支出、增加收入、削减支出做出贡献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公司和员工命运相同,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每个人的支持,每个人的利益都通过公司的成长体现出来在销售旺季,每个人的努力都得到了回报。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胜于雄辩。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4。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公司管理。虽然公司今年在销售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随着人员的增加,各种费用和支出也在增加,使得公司的利润没有得到体现,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提高公司和员工的福利一直是今年讨论的一个问题。从内部来看,员工的积极性不高,有一种互相攀比的心态。他们不专注于自己的工作,也不专注于自己的工作,这减少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从外部条件来看,无论是客户资源还是供应商的支持,公司都有条件获得更大的利润。如何解决员工问题, 1,是从根本上寻求一种合理的机制,“奖励勤奋,惩罚懒惰”,实现奖罚分明,激励机制完善,以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但这是一个渐进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连云港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连云港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连政办发[2017]160号 【发布部门】连云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20 【实施日期】2017.1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连云港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 准》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7〕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要求,现将市财政局编制的《连云港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目录》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也是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实施监

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行为,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 三、采购人要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全部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确保编实编细、应编尽编。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全面推行网上商城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综合效益。我市网上商城具体品目由市财政局依据省财政厅网上商城具体品目确定。 五、市财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认真督查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连云港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连云港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一、连云港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A 货物类 A020******* PC服务器预算30万元以下网上商城采购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预算30万元以下网上商城采购

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财政局文件 合财行…2008?495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 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费管理,节减会议费开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主题词:行政会议费△办法通知 合肥市财政局 2008年11月11日印发

合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进一步控制和精简会议,节约会议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三条会议费采取“分类管理、会前审批、核定总额、会后结算、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切实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充分利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 第五条会议费开支包括:食宿费、场租费、公杂费(含文件印刷费、办公用品费、交通费等)。 二、会议的分类 第六条会议分类 一类会议:市党代表大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议。 二类会议:经市委常委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召

开的全市性大会(含市级劳模、表彰会、先代会);市委全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全会、市政协常委会、纪委全委会,党员代表会议;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青妇群团机关代表大会、全委会。 三类会议:市直各部门(含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经批准召开的研究布置某一方面工作的全市性会议及专业性会议。 各种联谊会、年会、协作会,各研究会、联合会、协会召开的会议,要从严控制,经批准的上述会议比照三类会议执行。 第七条一类会议会务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15%以内;二类会议会务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10%以内;三类会议会务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8%以内。三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不安排住宿,不安排早、晚餐。会议主办单位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超员经费一律自理。 三、会议费审核及供给标准 第八条一类会议根据预算安排金额,包干使用。 第九条二、三类会议费有关定额标准 1、租场费以政务区会议服务中心收费租场为标准: 100人以下/场次 500元 250人及以下/场次 1200元 500人及以下场次(小会堂) 2000元 1000人及以下场次(大会堂) 2800元 2、餐费、住宿费有关标准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郴政办发[2011]57号 【发布部门】郴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26 【实施日期】2011.10.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郴政办发〔201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二〇一一年十月)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提升公共财政管理水平,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意义 公务卡改革作为国库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延伸,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的一种新型结算方式。推行公务卡改革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减少公务现金结算、规范单位财务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过程的监控,从源头堵塞漏洞,预防腐败现象,促进公务行为廉洁高效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行公务卡改革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和监管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公务卡改革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公务卡支出比例 从2012年起,将公务卡改革工作列为政府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政府、市值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库〔2008〕9号)、《郴州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郴财库〔2009〕353号)、《郴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方案》(郴财库〔2009〕35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内部财务监管和审批制度,加强对

上海市财政局开展整顿和规范本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专项检查工作.doc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本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文号:沪财会[2006]28号 发布日期:2006-5-30 执行日期:2006-5-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财税监督稽查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验资业务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对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督,规范验资行为,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质量控制,防范执业风险,上海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整顿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经批准设立于本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和外省、市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的分所,下同),检查范围为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现就自查和重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阶段:

(一)自查时间:2005年6月1日到6月15日。 (二)自查内容: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并有效地实施了验资业务的内控制度;是否按规定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编制验资业务计划;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货币验资、实物验资及其他各种形式的验资。 (三)自查总结及填报有关材料:自查工作结束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填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自查汇总表》(见附件),并及时搞好总结工作。根据自查结果,应重新分析和评估本事务所验资业务的外部环境及风险程度;针对问题,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逐一落实规范化措施,确保本事务所承接的各种验资项目,均按规范的要求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书面总结和汇总表应于2006年6月22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一份。 二、重点检查阶段: (一)重点检查的时间:2006年6月25日到8月31日 (二)重点检查的对象:重点检查的对象主要为以下四种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12]55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 【实施日期】201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 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5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局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政府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

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产业升级行动战略部署和重点目标,加大扶持力度,优化扶持方向,突出扶持重点,创新扶持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聚焦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园区建设,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特色园区为载体,培育和壮大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升级方向、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重点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扶持方向 按照“创新政策机制,实施政策聚焦,突出重点领域,推进重大项目”的总体要求,整合归并市级各类产业扶持资金,设立“无锡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从 2012 年起,连续 5 年市本级安排引导资金总规模 100 亿元,通过贴息、补助、配套、奖励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资金手段,加大对科技、人才和产业升级的财政资金扶持,聚焦支持物联网与云计算、太阳能光伏、环保、微电子、重大装备制造、生物、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旅游等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强力推进我市产业规模化、高端化、产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进和培育一批重点龙头骨干型企业,发挥重点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针对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分别制订针对性扶持政策,体现政府导向作用;创新扶持方式,加快建立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的科技金融体系,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做大做强。

安庆市大观区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2020)

安庆市大观区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2020)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大观区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QDG(服务)2019-029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7日 采购日期:2020年4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零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路13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494160.00元) 中标内容:安庆市大观区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评审委员会名单:方静、汪晓青、周旭东、张富、王敏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大观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龙眠山189号苏宁易购三楼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略)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1%,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收费金额:4900.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眠山189号苏宁易购三楼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提出投诉。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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