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拖带程序手册-船

应急拖带程序手册

(给拖船公司)

船名…………………………………船舶呼号……………………………IMO 编号………………………….. 船东/船舶经营人……………………

应急拖带程序手册

(船上操作)

船名…………………………………船舶呼号……………………………IMO 编号………………………….. 船东/船舶经营人……………………

目录

1. 船舶概况

2. 设备

2.1 通信设备

2.2 动力供应设备

2.3 舵机

2.4 锚、锚链和系泊缆

2.5 船首上甲板机械设施

2.6 船尾上甲板机械设施

2.7 甲板工具

2.8 其他设备

3. 决定拖带模式的设计方案

4. 拖带模式

5. 响应组织

5.1 人员分配

5.2 任务和所需设备

5.3 拖带操作注意事项

6. 拖缆连接程序

7. 拖带限制

1. 船舶概况

2. 设备

2.1 通信设备

2.2 动力供应设备

2.3 舵机

2.4 锚、锚链、拖索和系泊索

*按图纸编号

*按图纸编号

2.6 船尾上甲板机械设施

*按图纸编号

*按图纸编号2.7 甲板工具

2.8 其他设备(1)起重设备

(2)登乘梯

3.确定拖带模式设计方案

拖带模式取决于船长与拖船咨询,应考虑如下设计方案。即拖带模式应考虑拖带模式、船舶状况和周围环境(天气、推进系统可用性和甲板机械动力的提供和即将可能发生的搁浅损坏)。

主拖模式应是采取从船首拖带。由某些原因,如碰撞,不能从船首拖带,可选择由尾拖带作

为替代,超过1 天长时间拖带情况,不应使用尾拖模式。

3.1 甲板动力可提供时船首拖带模式

3.3 甲板动力可提供时船尾拖带模式

4.拖带模式

船舶原则上,通常有下列拖带模式。

拖带模式由船长或总部与拖船公司考虑船舶状况和环境条件后决定。

4.1 拖带模式F1——首部使用拖船拖索连接1 根带缆桩

4.2 拖带模式F2——首部使用拖船拖索连接2 根带缆桩

4.3 拖带模式F3——首部使用锚链与拖船拖索连接

4.4 拖带模式F4——首部使用船上拖索与拖船拖索连接

4.5 拖带模式F5——首部使用船上拖索与拖船拖索连接

4.6 拖带模式F6——首部使用锚链与拖船拖索连接

4.7 拖带模式A1——尾部使用1 根拖索

4.8 拖带模式A2——尾部使用2 根拖索

4.9 拖带模式A2——尾部使用船上拖索连接

4.10 拖带模式A2——尾部使用2 根系泊索连接

5.组织

5.1 人员分配

拖带作业应按照下面流程图进行管理。

5.2 任务和设备

5.3 拖航操作注意事项

(1)连接操作期间

○1 所有船员应知道工作程序和人员分配。

○2 在首楼甲板上或在尾楼甲板上工作负责人(大副)应与船长联系,直至工作完成。

○3 当拖缆与眼环结合拉紧时,工作负责人应小心观察拖船操纵。她应将船员撤离至安全地方。

(2)拖带操纵期间

○1 当使用钢缆作为拖缆时,为避免钢缆与导缆器摩擦,应在导缆器上连续加牛油。

○2 应经常检查导缆器的摩擦情况。

○3 为改善跟随拖船,必要时操纵船舶舵。

○4 如推进器运转有问题,应到机械处所进行确认。观察推进器轴先前锁紧情况。

6 拖缆连接程序

上述4 涉及的拖带模式,船长应考虑系泊设备布置和船舶状况,以及与拖船船长、和船员提供的程序研究后决定。

6.1 拖带模式F1——首部使用拖船拖索连接1 根带缆桩

(1)接收拖船的抛投绳,穿过首部导缆孔

8,将抛投绳绕过带缆桩 4(右舷)后 4 缠绕在右

舷系泊绞车卷筒上。

(2)启动右舷系泊绞车,提升抛投绳,将与抛投

绳连接的由拖船提供的拖索提升至甲板上。

(3)从左舷的系泊绞车卷筒上放出系泊索,通

过带缆桩 4(左舷)后用挚索器与拖索连接。

(4)提升系泊索,保持拖索承受张力。

(5)松开抛投索与拖索琵琶头的连接,将琵琶头

套在带缆桩5 上。

(6)松开挚索器,解除系泊索和拖索的连接。

(7)完成拖带连接。

6.2 拖带模式 F2——首部使用

拖船拖索连接2 根带缆桩

(1)接收拖船的抛投绳,穿过首部导缆孔

8,将抛投绳绕过带缆桩 4(右舷)后缠绕

在右舷系泊绞车卷筒上。

(2)启动右舷系泊绞车,提升抛投绳,将

与抛投绳连接的拖船提供的拖索提升至甲

板上。

(3)从左舷的系泊绞车卷筒上放出系泊

索,通过带缆桩 4(左舷)后用挚索器与

拖索连接。

(4)提升系泊索,保持拖索承受张力。

(5)松开抛投索与拖索琵琶头的连接,将

拖索在带缆桩5 上缠绕1 圈后再以8 字型

方式缠绕在缆桩4 上缠绕3 圈以上,以分

摊拖带力。

(6)松开挚索器,解除系泊索和拖索的连

接。

(7)完成拖带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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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拖带模式F3——首部使用锚链与拖船拖索连接(1)确认锚链的尺寸能通过首部导缆孔8

后,停止要使用锚链的锚(左舷或右舷),

如果没有挚锚设备,在锚链筒处将钢棒或

木棒穿过锚链后搁在甲板上以承受锚的重

量,再用钢丝绳将锚链与锚系固在带缆桩

4 上,以系固住锚,在时间紧急下,必要

时可以打开锚链丢弃锚。在锚链管唇部用

铁棒确保锚链不要因为自身质量而拖入锚

链舱。在转环连接后打开锚链。

(2)接收拖船的抛投绳,穿过首部导缆孔

8,将抛投绳绕过带缆桩 4(右舷)后缠绕

在右舷系泊绞车卷筒上。

(3)启动系泊绞车,提升抛投绳,将与抛

投绳连接的拖船提供的拖索提升至甲板

上。

(4)从左舷的系泊绞车卷筒上放出系泊

索,通过带缆桩 4(左舷)后用挚索器与

拖索连接。

(5)提升系泊索,保持拖索承受张力。

(6)松开抛投索与拖索琵琶头的连接,将

锚链与拖船拖索的琵琶头连接。如果使用

船上拖索,通过肯特卸扣(或其他卸扣)

将拖索2 端与锚链及拖船拖索的琵琶头连

接。

(7)松开挚索器,解除系泊索和拖索的连

接。

(8)挚链器止住锚链,拖带时用锚机链轮

放出拖出预期足够长度的锚链提供足够的

悬链线。完成拖带连接。

6.4 拖带模式 F4——首部使用船上拖索与

拖船拖索连接

(1)取出拖索至甲板上,将琵琶

头套在带缆桩5 上。

(2)将拖索的另 1 端与船上配备

的抛投索连接,将抛投索从船内穿

过导缆孔8。

(3)将在船外的抛投索的另一端

抛投至拖船。

(4)在拖船上完成与拖船的连接。

(5)或完成与拖船拖索的连接。

.5 拖带模式F5——首部使用船上拖索与拖船拖索连接(1)取出拖索至甲板上,在带缆桩

5 上缠绕1 圈后再以8 字型方式缠绕

在缆桩 4 上缠绕 3 圈以上,以分摊

拖带力。

(2)将拖索的另1 端与船上配备的

抛投索连接,将抛投索从船内穿过

(4)在拖船上完成与拖船的连接。

(5)或完成与拖船拖索的连

接。.6 拖带模式F6——首部使用

锚链与拖船拖索连接

(1)确认锚链的尺寸能通过首部导缆孔8 后,停止要使用锚链的锚(左舷或右舷),如果没有挚锚设备,在锚链筒处将钢棒或木棒穿过锚链后搁在甲板上以承受锚的重量,再用钢丝绳将锚链与锚系固在带缆桩4 上,以系固住锚,在时间紧急下,必要时可以打开锚链丢弃锚。

(2)在锚链管唇部用铁棒确保船上的锚链不要因为自身质量而拖入锚链舱。

(3)在转环连接后打开锚链。

(4)将锚链 1 端与船上配备的抛投索连接。

(5)将抛投索从船内穿过导缆孔8,将在船外的抛投索的另一端抛投至拖船。

(6)挚链器止住锚链,由拖船提供动力拖出预期足够长度的锚链提供足够的悬链线。

6.7 拖带模式 A1——尾部使用 1 根拖

(1)接收拖船的抛投绳,穿过尾部导缆

9

2)将抛投绳缠绕在右舷系泊绞车卷筒上。

(3)启动系泊绞车,提升抛投绳,将与

抛投绳连接的拖船提供的拖索提升至

甲板上。

(4)从右舷的系泊绞车卷筒上放出系

泊索,绕过立式滚轮 6(左舷)后用挚

索器与拖索连接,提升系泊索,保持拖

索承受张力。

(5)松开抛投索与拖索琵琶头的连接,将拖索在带缆桩4 上缠绕1 圈后再以8 字型方式缠绕在另一带缆桩4上缠绕3圈以

上,以分摊拖带力。

(6)松开挚索器,解除系泊索和拖索的

连接

6.8 拖带模式 A2——尾部使用 2 根拖索

按上述 4.7 的模式,同时进行左右舷操

作完成第2 根拖索的连接。

6.9 拖带模式A3——尾部使用船上拖索连接(1)取出拖索至尾部系泊甲板上,将琵琶头套在带缆桩4 上,或在带缆桩4 上缠绕1 圈后再以8 字型方式缠绕在带缆桩4 上缠绕3 圈以上,以分摊拖带力。

(2)将拖索的另1 端与船上配备的抛投索连接,将抛投索从船内穿过导缆孔7。(3)将在船外的抛投索的另一端抛投至拖

船。

(4)由拖轮完成拖索的连接。

6.10 拖带模式A4——尾部使用2 根系泊索连接

(1)如果不能将拖索放至尾部系泊甲板

上,将系泊索的琵琶头套在带缆桩4 上,

或在带缆桩4 上缠绕1 圈后再以8 字型方

式缠绕在带缆桩4 上缠绕3 圈以上。以分

摊拖带力。

(2)将系泊索的另1 端与船上配备的抛投

索连接,将抛投索从船内穿过导缆孔7。

(3)将在船外的抛投索的另一端抛投至拖

船。同时进行左右舷操作,完成2 根系泊

索的连接。

(4)由拖轮完成拖索和系泊索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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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拖带限制

为确保船舶拖带安全,拖带限制条件如下:

根据中国船级社《海上拖航指南》附录2“海上拖航阻力估算方法”确定的在不同拖带航速下的总阻力曲线见上表,如为尾拖模式,则总阻力增加20%。

拖带限制载荷根据船舶拖带设备强度、拖船提供拖带设备,按4 所述各种拖带模式确定。在不能获知拖船提供拖带设备强度前,本船拖带时强度限制以舾装数要求配备的拖索破断负荷559kN 为基准。

在应急拖带情况下,考虑在天气适度情况的安全系数为3,在天气恶劣情况的安全系数为5,限制条件如下:

在获知拖船提供拖带设备强度后,可将拖带力限制代入由上表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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