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技术专家和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

选聘技术专家和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
选聘技术专家和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

选聘技术专家和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高监管效能,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专家情形

近年来,庐城建设体量骤增,质量、安全隐患增大,另外,在绿色节能、人防、消防等方面上级在我局开展的季度大检查、专项大检查、应急检查时,仅靠我局专业技术力量已远远不能满足检查要求,为此,借鉴外地经验做法,通过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参与,来解决我局相关管理专项检查时技术专家不足。凡涉及专业性强、我局技术人员缺乏的各类检查、抽查、明察、暗访、特种行业监管等方面,可按照程序聘请专家,并按照规定支付聘请专家费用。

二、专家选聘分类

(一)在库专家选聘:根据全县工程质量安全、消防、人防、节能等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性质,确需在库专家时,按照监督检查的专业要求,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家库》、《市建设行业专家库汇总表》、《市建设行业专家库汇总表(市政质量安全类)》、《市建筑业协会示范工地专家库》、《市建筑业协会优质结构专家库》、其他相关专业监督管理需要成立的专家库中选聘。采取随机抽取或由上级主管部门、省市建筑协会协助等方式联系相应专家参加检查。

(二)不在库市级以上专家选聘:当在库专家不能满足监督检查时间或所需专业要求时,我局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省市建筑业协会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省市建筑协会协助联系相应专家参加检查。

(三)县内专家选聘:主要是我局组织的季度大检查等常规性监督检查时,考虑到选聘专家的成本和时效,优先选聘县内专家,所聘专家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爱岗敬业、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聘专家。

(四)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选聘:须具备检测资格证书或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爱岗敬业、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由县内相应检测单位选派或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聘。

三、劳务费支付标准

(一)省级专家按1200元以内/日支付,半个工作日按600元以内/日支付,不含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市级专家按1000元以内/日支付,半个工作日按500元以内/日支付,不含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县级专家按500元以内/日支付,半个工作日按250元以内/日支付,不含餐费,无交通费。

(四)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按300元以内/日支付,半个工作日按150元以内/日支付,不含餐费,无交通费。

四、专家选聘程序

在组织检查前一周,根据检查工作性质,对应选聘专家的类别,由我局工作人员随机抽号,按照抽号确定具体名单,后电话联系所需专家,同时另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记录,专家不能参加的,再次抽号确定;经初步确定后,将专家信息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核;最后上报局分管领导审批。与检查有利益关系的专家不得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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