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材料之一

绛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材料之一
绛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材料之一

绛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材料之一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

一、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做好提请,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出席再审法庭等工作。

二、对于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发现的法官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违法情形进行监督,并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调查有移交。

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对于不符合立案、抗诉等条件的申诉案件积极开展息诉工作,对有和解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达和解。

四、民事支持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受害人有起诉意愿但因证据收集困难等客观阻碍尚未起诉的,检察院可以支持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侵害农民、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利益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纠纷,因环境污染、垄断经营、产品质量缺陷等侵权行为造成不特定多数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纠纷。

五、民事督促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检察院可以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及时提起民事诉讼,在国有土地等自然资源出让、开发过程中,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在国有文物保管、收藏、使用过程中,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在公共工程招投标、发包过程中,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在国有企业改制或国有资产变卖、拍卖、出借、出租过程中,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其他因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经营单位滥用职权等原因,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六、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对已执行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执行程序的开始、停止、结束有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活动中作出的裁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等执行措施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违反自愿、合法原则迫使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违法采用执行强制措施的,办理委托审计、评估、鉴定、检测、拍

卖等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委托资质等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进行审计评估、鉴定、检测、拍卖等活动的,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手续不全或者委托代理无效、是查不严允许其参加执行活动的;在进行参与分配的执行中,没有依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的;执行活动中存在拖延执行、执行不力或执行瑕疵及工作失误等事项的;执行人员在执行活动中有贪污受贿、挪用执行款、执行裁判失只或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

七、对调解案件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控告申诉科电话:6533420

民事行政科电话:6533413

绛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材料之二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范围

一、什么是民事行政检察及其法律关系

民事行政检察是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简称,是指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依法进行监督的诉讼法律制度,也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中的一项重要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上述法律规定明确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检察监督的原则。

民事行政检察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照法律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与人民法院以及民事、行政诉讼参与人所形成的监督与被监督的法律关系。在民事行政检察法律关系中,其主体主要包括监督主体和被监督主体,其中被监督主体又包括人民法院和诉讼当事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申诉案件受案范围及条件

(一)受理申诉案件的范围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检举;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或者国家权力机关、其他部门、团体移送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案件;其他需要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违法侵害应当提起民事行政公诉的案件;需要支持起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对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渎职犯罪行为进行调查的案件。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申诉人须是生效判决、裁定、调解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3、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但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除外;

4、当事人在原审中申请撤诉或者被原审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

5、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执行完毕的;

6、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立案、终止审查、不提请抗诉、不抗诉决定、不提出(提请)检察建议等决定不服,再次向该院提出申诉的;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

(三)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人民法院一、二审或再审判决、裁定书;

2、申诉书(写明申诉理由、事实和依据);

3、申诉证据材料或相关证据的线索。

三、当事人提出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后,按照有关规定分送到有管辖权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

咨询电话:

控告申诉科电话:6533420

民事行政科电话:6533413

绛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材料之三

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申诉指南

一、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2)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理由;(4)自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出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3)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但涉及财产分割的除外;(4)当事人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执行完毕的;(5)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的不立案,终止审查、不投请抗诉、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向该院提出申诉的;(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案件。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应提供什么材料

申诉人应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有律师代理申诉的,须提供申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三、申诉书应写明哪些事项

申诉书应写明下列事项:1、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电话)。2、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3、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检察院如何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1、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应当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决定,决定不立案的,在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发送《水立案决定书》、决定立案的,在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发送《立案决定书》,向对方当事人发送申诉状副本及《立案通知书》。对方当事人接到申诉状副本后,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反驳意见。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现就民事行政案件中。

2、对已立案的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调(借)阅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是否提请抗诉或抗诉的决定,案件疑难复杂或者因补充调查

等原因在三个月内不能审结的,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延长期限内仍不能审结的,应当提请检察长批准延长,案件审查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结审查:(1)申诉人投回申诉的,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3)当事人自行和解的;(4)应当终结审查的其他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后七日内,应当向当事人发送决定书。

五、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抗诉后有什么当律效果

1、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检察人员将依法出庭支持抗诉。

六、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收费

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但有关鉴定,文印等调查取证费由申诉人承担。

民事行政案件申诉风险告知

诉后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对申诉人提出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需经初步审查后才能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因此,申诉人说出的申诉并不一定都符合立案的案件、存在不予立案的可能。

2、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在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调解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一定都能提请抗诉或提出抗诉。

3、在抗诉后至法院裁定再审前约期间内,不可能立即产生对换抗原审裁判执行的权力,即原审判决的执行程序仍应进行。

4、检察机关启动抗诉程序后,并不必然导致改判或裁定发回重审,存在维持原判的可能,即使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其结果也不一定都能与当事人的申诉请求相一致。致判决、裁定的申诉,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

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做好提请、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出席再审法庭等工作。(民事行政科电话:6533413 )

检察院机关党总支党建工作总结

检察院机关党总支党建工作 总结 检察院机关党总支20__年党建工作总结 检察院机关党总支20__年党建工作总结 20__年,我院机关党总支在区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和院党组的指导下,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思想建设 1.坚持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我院党总支积极协助院党组认真抓好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党员读本、《实施新跨越、实现新目标》等系列学习资料,坚持用版权所有科学的

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把加强理论学习转化为党员自觉行动,落实到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上来,进一步增强干警的理论素养和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2.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总支根据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为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在全国政法系统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组织党员学习了由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政法研究所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读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学习材料》一书,使干警们深刻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 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执法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参加由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分别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的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正确执法观,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学党章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院党总支根据区委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章的通知》及时制定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版权所有章的意见》,要求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听一堂党课。请党组书记

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述职报告

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述职报告 一、单位简介: XX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职能。以立足于为人民服务、向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努力为和谐社会多做工作为宗旨。本科受理审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判决裁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只要申诉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请求,或者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请求的,申诉人提交申诉书、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证据材料后,本科均依法律规定受理并且予以办理。 本科现有科长一人,检察员一人。针对本科工作情况,特别通过设立公开投诉电话、散发大量注明办公电话号码的宣传材料等方式方便群众申诉,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意见和问题作出分析,并尽全力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他们予以帮助。 二、具体工作情况: 本科在受理审查案件的同时,时刻关注建立和谐社会的稳定工作,坚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作为衡量民行检

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使民行检察工作的业绩最终体现到服务法律、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来。如在受理一企业申诉案时,迅速开展工作,多次前往该企业,现场查看地形,经多方协调,及时地向法院发出了《民事行政检察意见函》。 自XX区开展执法评议活动以来,本科更是积极响应,我带领全科干警开展了一系列贯彻执行活动。我们不定时地深入到乡村、社区、公司等地,给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各方面的法律服务,采取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方式向他们讲解我们的法律,让法制服务进入寻常百姓家,切实听到他们的心声。特别是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诸如“有理的官司打不赢,快到XX检察院找民行”、“不服判决怎么办,请找XX检察院”等等,以此让老百姓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通过宣传,人民群众对我们民行工作的认知度、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常识得到了明显提高。此外我们利用宣传栏,在单位的大门外的宣传栏内张贴宣传材料,就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性质、任务及相关法律知识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感到身边有“检察”、处处有法制。 近期,我带领全科的干警到了所辖的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民宣讲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倾听了群众呼声,及时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满足群众提出的要求。在辖区内的办事处,当我们把宣传材料交给办事处的负责人时,负责人说:“这太好了,老百姓通常都是冤死不报官,

民事行政检察申请监督指南 三折页

板块一申请监督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申请监督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 1、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放弃、变更、补充申请监督事项和理由的权利;其他当事人有承认、反驳申请监督事项的权利; 3、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4、自行和解的权利; 5、认为陈述笔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二、申请监督人及其他当事人的义务 1、依照受理条件认真制作监督申请书,并留下联系电话; 2、自觉遵守法律,听从检察官的指导; 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4、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5、在相关法律文书、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6、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板块二申请监督简明指南 一、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受理条件 (一)申请监督人是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并提出明确的申请监督理由。 (二)当事人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民事调解书存在错误的; 2、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3、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监督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再审申请,或者人民法院超过三个月未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裁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后,申请人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二、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供的材料 1、监督申请书。须为原件,至少一式两份,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申请监督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及负责人等信息;有委托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写明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3)申请监督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2、证明申请监督事项的有关材料。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应提交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复印件,有原审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交原审判决、裁定复印件;申请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行为监督的,应提交证明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执行行为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 3、已走完法定前置程序的材料。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应提交已经向法院申请再审的证明材料,包括法院签收申请再审的材料单据、受理文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等;申请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行为监督的,如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则应提交已经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相关证据材料。 4、申请监督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监督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照,无营业执照的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单位身份的证照,证照上需盖单位公章;申请监督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

检察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模板(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3745-89 检察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模 板(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检察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模板(完整 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重视内部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多年来,受地方财力制约,州财政对我院的经费预算严重不足,难以保障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XX年我院搬迁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基建投入很大,大宗装备建设任务繁重,加上维持正常运转需要,使得我院长期存在的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为此,我院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定了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实行领导及科室经费包干的办法,在对过去几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给领导及各科室分配一定数额的经费指标,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的方法,突出了重点工作和重点开支项目,合理安排经费支出,提高了资金

使用效益,克服了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的做法,对经费使用从严控制,从而使得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察事业的发展。此外,我院还加强了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院财务定期通报全院各类经费的开支情况,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院的财务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及违规事故,并得到州财政及州会计核算中心的一致好评。 二、加强外部联系,力争得到最大支持。 在加强内部管理,做好“节流”工作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开源”,不定期的向州委、州政府、上级检察机关及州财政局汇报工作,由检察长及主管财务的副检察长亲自跑经费,如实反映我院经费紧张的困境,使党委、政府能更多的了解我院的难处,以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争取较多的预算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同时为了保证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及全院干警的切身利益,我们还积极协调与医疗保险中心、养老保险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的关

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工作总结

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工作总结 ___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20××年工作,在分院政治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院各科室大力支持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在进一步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践行“八荣八耻”,全面贯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经过全科干警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从而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学习工作要点,明确任务 按照分院20××年工作要点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20××年政治工作的重点,逐项完成落实,面对20××年政治工作任务多,工作量大,在工作中,我们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协调配合作用,主动与各科室之间搞好协作,能做到经常沟通情况,同时还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尽心竭力办好每项工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以加强班子建设为要害,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在班子建设上,今年加大了工作力度,积极努力协调取得林区分院和林业局党委的支持,着力提高对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培养,使一些年轻、有能力、懂业务的

干部得到了锻炼、成长和进步,走上了领导岗位,先后配齐配强了院领导班子,20××年1月份林业局党委下发文件任副检察长二名,院党组成员三名。班子整体合力、开拓意识、驾驭全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的思想道德、理想信念、职业纪律不断提高;2人参加非党积极分子培训。 2、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严格队伍治理,严格考勤考核制度。 二、认真组织学习,注重效果 为提高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政治处认真按照制定的工作安排,把抓好日常学习作为政治处一项主要任务,制定学习计划,确定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既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在中心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心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第十二次全国检察机关工作会议精神,《林区分院20××年工作要点,》、××全会相关文件和读本等内容,在学习中全院干警能认真参加早会学习,并把早会学习作为一项考核内容,现干警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已达1万余字。 三、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按照新期检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工作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参加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和政治处工作职能,制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日程安排表,组织参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提高熟悉,在学习动员阶段中,能够完成方案中的

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总结

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总结 首先,我代表我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对李书记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我院基本情况及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我院基本情况 (省略) 二、我院工作情况 近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基础,以改进检察工作方式为动力,以强化监督机制为保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都按照预定目标,有了新的发展。我院多次被评为省级模范检察院、省级基层建设先进院,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领导班子标兵,被市院评为基层院建设先进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实绩出的领导班子。 一是立足县委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按县委工作大局要求,始终坚持把保稳定、促发展作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积极查办严重干扰县委工作大局,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诉讼监督案件。 一是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中,全面实行捕诉衔接机制,推行简繁分流、分类办理工作机制,以加快办案节奏,并全面推行量刑建设工作,做好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群体事件的一般参加者,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并打成协议的坚持少捕、慎捕和不捕原则,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先后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9件18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68件104人,没有出现错漏现象。 二是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中,重点查办严重干扰工作大局,侵害群众利益导致上访,因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并坚持把窝案串案作为突破口,对重点案件实施攻坚,对犯罪嫌疑人询问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及制作电子笔录,并使用媒体示证系统出庭公诉。今年以来,先后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7人,1件5人已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初查渎职案件线索2件。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多万元。 三是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得到加强。重点解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漏捕漏诉,裁判不公,监外执行犯脱管等重点问题,从各环节加大监督力度。在刑事立案监督环节,实施跟踪监督,对存疑案件,充分运用证据复核权予以复核。在侦查监督环节,坚持认真提审,严格保密,自行补侦。在民行审判监督环节,坚持抗诉与建议再审同步,法院协调与向市院请示同步。在刑罚执行监督环节,对内充分利用联席会发现问题,对外加强监外执行犯考察。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关于规范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关于规范 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 ([2001]高检民发第4号2001年8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为统一省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和抗诉标准,保证办案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你们在办理提请我院抗诉的案件时参照执行。 一、对下列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省级人民检察院应不予受理: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案件; 2.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3.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申诉案件; 4.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和眉头关系的案件; 5.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 6.申诉人对人民检察院所作的终止审查和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的案件。 二、对下列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省级人民检察院不宜提请抗诉: 1.申诉人在诉讼中未尽举证责任导致败诉的案件; 2.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的案件; 3.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属于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未提供的新证据的案件; 4.人民检察院自行收集或申诉人提供的证人证言与原审人民法院裁判所采信的证据相矛盾的案件; 5.原审人民法院虽违反法定程序,但未影响正确裁判的案件; 6.对原裁判中属于人民法院自由裁量的内容提出申诉的案件; 7.涉案标的额及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 8.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案件。 三、省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与审判卷宗或其复印件、检察卷宗一并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 《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根据。 提请抗诉的检察卷宗不分正副卷,卷内的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提请抗诉报告书; 2.申诉书; 3.原审判决、裁定书; 4.证据材料; 5.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 6.立案审批表;

民事行政检察提请抗诉报告书.doc

民事行政检察提请抗诉报告书- 检民行提抗[ ] 号 XXX(写明接受提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XXX(申诉人)因与XXX(对方当事人)XXX(案由)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XXX(生效判决、裁定文号)判决(或裁),向我院提出申诉。[由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案件写为:我院对XXX 人民法院对XXX(原审原告)与XXX(原审被告)XXX(案由)纠纷案的XXX(生效判决、裁定文号)判决(或裁定)进行了审查。][由案外人申诉的案件写为:我院受理XXX(申诉人)的申诉后,对XXX人民法院对XXX(原审原告)与XXX(原审被告) XXX(案由)纠纷案的XXX(生效判决、裁定文号)判决(或裁定)进行了审查。]我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简述审查过程,如审查了原审卷宗、进行了调查等),现已审查终结。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诉人(一审_______告、二审______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对方当事人(一审_______告、二审______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当事人为自然人时,要写明其姓名、性别及居住地等情况。其他案件当事人也要写明。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案件可直接写明各方当事人在一、二审中的诉讼身份。) 二、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 (写提请抗诉的检察院认定的案件事实) 三、诉讼过程 (该部分中要写明一审、二审判决、裁定的理由及判决、裁

定结果。如果法院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与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不一致的,应简要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 四、申诉主张及反驳意见 (摘要写明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对方当事人如提出了反驳意见,亦要写明。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案件,取消本部分。) 五、提请抗诉的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XXX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或裁定) (指出生效判决、裁定存在哪几个方面的问题)。 (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析、论证生效判决、裁定存在的问题及错误)。 经本院第X届检察委员会第X次会议讨论决定(未经检察委员会讨论的,可不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X项的规定(写明判决、裁定存在的错误或问题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何种抗诉条件)及该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案件写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提请你院向XXX人民法院(接受提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年月日 (院印)

检察院学雷锋活动方案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结合实际,未检科决定在郑州市少管所开展“学雷锋精神、关爱失足青少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立足点,以“学雷锋精神、关爱失足青少年”为主题,希望借此次活动的开展,唤起全社会对失足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用实际行动把雷锋同志“为人民服务”的无私奉献精神传递并感化引导失足青少年,使他们逐步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社会”的意识,帮助他们认真学习改造,早日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二、实施步骤和活动内容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小队,并设立志愿者服务站,未检科全体人员。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建章立制。了解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协助未成年犯管教所做好帮教、改造工作,以践行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三)开展回访帮教活动 其一,开展回访互动座谈会

在回访互动座谈中,未检科工作人员通过与少年服刑人员面对面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了少年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思想表现、生活状况及改造情况。工作人员通过一个个真实的例子,鼓励少年服刑人员放下包袱,自觉接受改造,重新做人,并表示在改造过程中少年服刑人员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与检察官沟通联系,检察官们会倾全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度过难关。检察官们一句句贴心的家常话和深入浅出的释法析理让每一位少年犯深受感动和启发,有的甚至流下了感激的眼泪。 其二,看望慰问失足青少年 未检科的工作人员向失足青少年赠送了棉衣、棉鞋、棉被等生活用品,通过暖身来暖心,使青少年们能感受到关怀,更加积极、自觉自愿地接受改造。勉励他们不要自暴自弃,积极改造,立志用自己的诚实劳动回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螺丝钉。检察官们对这群正值花样年华的孩子因一时失足触犯国家法律而感到痛心,也对这些青少年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在未管所警官的帮教下积极改造、认真学习各种技能、重塑新生而感到无比喜悦。 其三,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及心理疏导 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观察其表现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其活动情况,是要服从监所管理人员的帮教,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检讨过去的行为,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沟通、疏导、心理干预、治疗等心理矫治,帮助其矫正认知偏差和心理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检察院党支部工作汇报

检察院党支部工作汇报 XX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现有党员15人,占全体检察干警的83.3%。XX检察院党支部在区委的领导下,在本院党组的带领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党员干警忠诚党的事业,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各项检察事业都能体现党的领导,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抓党建,带队伍,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 一年来,院党支部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党组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院领导干部在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副科级以上中心小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找问题,寻差距,定措施,促工作。工作中我院党组和党支部还要求党员做到“三在前”:吃苦在前,榜样在前,帮助后进在前;“六不准”: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或提供保护、不准赌博、不准酗酒耍酒风、不准着检察服出入公共娱乐场所、不准借检察院名义办私事。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依照检察系统五条禁令和高检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以及党的

纪律规范自己,以党风促警风,以模范带全局,使全体党员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抓学习,强素质,提高党员的整体水平 今年以来,院党支部把抓好党员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处处以高素质的检察官职业标准严格要求每一个党员,树立学习、提高永无止境的意识。内容上,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以及高检院、省院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等作为主要内容,从理论体系上把握精神内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用所学理论来指导工作。学习效果上,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对党员的学习情况,做到月检查、季讲评、年考核。尤其去年以来,加大培训力度,实施素质工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自己训”的方法,以党员带头,带动其他干警努力学习,把培养高素质的检察官作为奋斗目标。一年来,先后有12名党员干警参加了高检和省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和专业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院党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09年我院张文军检察长获全省检察机关追逃防逃工作优秀检察长称号;公诉科刘欣杰科长获省优秀公诉科科长称号,并且三次在省级经验交流会上发言。全院有2名党员被评为市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有4名党员被评为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政治处主任姜锦波同志荣获全市十佳诚信标兵称号。全院党员在省级发表论文24篇、省级宣传稿件7篇、省级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200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受理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主要有以下来源: (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的; (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的;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 (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 第五条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一)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 (三)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四)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所作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的; (五)不属于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第八条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第九条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二)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三)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第十条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复杂或者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三章立案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 告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掌握了解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调研组通过走访、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县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对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执行工作,以及我县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2017年以,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件,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民行检察监督案件25件,调阅审查法院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425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9次,对林业、农牧渔业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一是把法律监督工作贯穿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始终,努力确保司法公正。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和原审卷宗的答辩状、庭审笔录、判决书,了解申请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原因,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

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灵活优势和抗诉的刚性作用,准确把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与提请抗诉的标准,积极开展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 二是转变监督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县检察院积极适应民行检察新形势,主动推进执行监督与生效裁判监督等其他类型监督业务协调发展,以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在开展生效裁判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执行案件监督工作,推动执行活动依法进行。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积极寻找案件线索,发现问题后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联系沟通。认为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内容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多数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均能积极整改并及时向县检察院回复,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四是探索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18年5月颁布《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日常工作。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大胆探索,积极适应,努力摸排线索,办理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我县龙家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职的公益诉讼,法院的

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职责

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职责 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及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二、对本院受理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报请市院民行处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决定不予抗诉的案件,通知申诉人。 三、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调解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内容虚假的民事调解,以及支付令违法的,有权以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法院纠正。 四、对决定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派员出庭支持抗诉,并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五、对抗诉案件的再审判决、裁定、调解,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六、对同级法院确有错误的民事及行政判决、裁定、调解,符合抗诉条件的,经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七、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不予受理、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未审结案件等各种程序违法情形,有权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监督法院纠正。 八、对审判、执行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存在枉

法裁判行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渎职、违法行为,有权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的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提出监督意见。发现涉嫌贪污、受贿、民事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的,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并可以配合侦查。 九、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各种违法情形,有权以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法院纠正。 十、对国有资产监管机关(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督促有关机关履行职责。 十一、结合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决定不立案、不抗诉案件的当事人做好息诉工作。 十二、完成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察院年度工作计划

检察院年度工作计划 篇一:检察院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检察院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xx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我院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大局,贯彻“诚信立市、工业强市、依法治市”的战略方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平安延吉”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工作 1、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部署

“五五”普法工作。要深入乡镇、学校、企业、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集思广益,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及就如何抓好我院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论证,制订适应我院实际的“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在第二季度召开“四五”普法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表彰“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部署“五五”普法工作。 2、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要以横幅、标语、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对普法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启动创造良好的社会xx氛围。 3、培训骨干。举办法制宣传员培训。各部门也要制订本部门的“五五”普法规划,建立相应的机构,抓好宣传发动、人员到位、培训等具体工作,为我院“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有序

启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严打”、“禁毒”、“文明城市创建”、“棚户区改造”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要将“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与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学法用法守法的实际效果。 2、深化干部学法用法。积极做好干部法律培训的牵头和协调工作,将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工作纳入干部培训的统一规划,进行统一部署。要把年度普法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试大纲和年度干部教育培训主题班次,并将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要把理论中心组年度学法任务纳入统一学习计划,确保理论中心组年度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 告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掌握了解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调研组通过走访、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县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对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执行工作,以及我县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2017年以,县人 民检察院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件,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民行检察监督案件25件,调阅审查法院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425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9次,对林业、农牧渔业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一是把法律监督工作贯穿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始终,努力确保司法公正。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和原审卷宗的答辩状、庭审笔录、判决书,了解申请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原因,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

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灵活优势和抗诉的刚性作用,准确把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与提请抗诉的标准,积极开展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 二是转变监督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县检察院积极适应民行检察新形势,主动推进执行监督与生效裁判监督等其他类型监督业务协调发展,以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在开展生效裁判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执行案件监督工作,推动执行活动依法进行。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积极寻找案件线索,发现问题后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联系沟通。认为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内容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多数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均能积极整改并及时向县检察院回复,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四是探索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18年5月颁布《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日常工作。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大胆探索,积极适应,努力摸排线索,办理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我县龙家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职的公益诉讼,法院的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开创了全市公益诉讼的先河,也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例。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计划【可编辑版】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计划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计划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计划××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计划 201X 年我院政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州党委六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两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加强法律监督建设为主线,以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认真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扎实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上半年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探索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从整体上提升我院队伍建设的水平。 2、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结合检察机关深化主题教育、××州政法机关“双创”活动和检察政工部门开展的“双满意”建设年活动,狠抓执法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扎扎实实开展好学、摆、改、立四个环节,把握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采取有效措施,找准并认真解决好我院队伍、党员和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正面教育、开放

教育、自我教育,认真查找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逐件落实,不断提高自我完善水平。 3、正确处理开展先进性教育与队伍建设及做好检察工作的关系,以加强队伍建设和推进检察工作来检验先进性教育和各项活动的成效。 二、不断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坚持以建设一流班子为目标,狠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讲政治。坚持院党组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宪法基本精神等作为必学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撰写体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坚定性和敏锐性。二是讲大局。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广泛开展调研,把学习理论与应用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努力使各项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四是讲表率。党组成员坚持亲自给干警授课,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以示范和表率作用影响带动干警学习。 2、认真执行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高检院对领导干部“六个严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三、以公正执法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基层院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基层院建设的具体部署。按照基层院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为目标,以争先创优和各项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内容,认真抓好基层院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积极探索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把信息技

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情况总结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到**区检察院视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同时还邀请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 座谈会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会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详细汇报了**院民行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截至目前,**区检察院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行政机关回复落实5件,4件正在落实中,2件正在办理中。办理审判监督案件、执行监督案件11件,支持弱势低保人员起诉追讨工资案件2件。 听取汇报 与会代表、委员们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区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他们认为,检察院走到了人民群众身边,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他们纷纷建言,提出要进一步聚焦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及检校共建等领域,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实效,提升社会影响力。 代表发言 **区人大主任**对**区检察院民行工作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区院民行工作特别是公益诉讼工作政治站位高,认识到位、部署得力,在食药监、水源地保护、国土保护等领域选点准确,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他强调,公益诉讼工作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决策。检察机关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项工作,在维护公益、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成效。 最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发表讲话,他对各位代表、委员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区人大、区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们长期以来对**区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他还强调要加强民事行政案件监督,提升监督刚性,让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法律监督的效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着力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当好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行政检察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了解我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2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傅克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以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就如何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和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如何加强宣传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如何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检察工作主题,以“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全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98件,从“监督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拓宽渠道广辟案源”四个方面入手,以“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为主要手段行使法律职权,化解社会矛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量化考评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同时,县检察院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和水平。着力从“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个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注重办案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转型速度加快,民事行政诉讼出现很多新问题、新情况,给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当前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依申请监督的案源相对较少,多数案件没有找到有效法律途径而是直接进入信访环节,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二)检察监督形式和手段有限。目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检察手段主要是“提起抗诉”和“发出检察建议”两种,“提起抗诉要求再审”的案件占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比重较小,而“发出的检察建议”往往对人民法院没有强制约束力,监督难度较大,效果不佳,客观上削弱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 (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检察队伍力量薄弱。一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我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只有两人,且仅一人有办案资格,与担负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和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履行新增职能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民事执行、审判程序监督案件相对增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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