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应用策略

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应用策略
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应用策略

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应用策略

摘要:随着国家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扶贫项目的不断增加,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贫困人口的利益,也不利于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推广与实施。本文提出,应当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监督体系以及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等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及效果。

关键词:扶贫资金;问题;应对策略一、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在审计实践中发现地方政府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比如,在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中要求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扶贫政策,但在实践中发现非建档立卡人员享受诸如免息贷款、向贫困户违规收取贷款管理费、向非贫困群体发放金融富民农户贷款,用扶贫资金扶持大户等问题。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存在未执行“直接减免住宿费和教科书费”政策,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未享受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未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等问题。

(二)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建档立卡精准识别方面弄虚作假

一方面是建档立卡人员有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人员、村干部、有企业养老参保人员等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导致扶贫资金被冒领。另一方面通过扶贫项目虚报冒领骗取扶贫资金、村干部借扶贫项目牟利、编制虚假投资计划骗取中央村级奖补资金。各种专业合作社以虚假出资、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的形式,套取扶贫资金、挪用扶贫资金为个人使用,扶贫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不符等。扶贫项目管理费方面发现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用于购置空调、家具、电脑、办公用品等支出问题。

(三)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严

如某地区扶贫项目实施、验收方面存在扶贫项目计划批复与具体实施变化较大、富民农户贷发放规模小、项目建设规模过大,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造成闲置浪费、各级政府加强对扶贫项目确定前的可行性调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监督项目精准实施,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扶贫资金用于合作社问题较大

如存在法人实为挂名,未履行法人职责问题等。在审计实践中发现部分合作社是为了获得国家扶贫补贴而成立,不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保证入股贫困户的利益。大部分合作社财务核算混乱,账目设置不健全,收入支出不能反映真实财务状况也未按分红协议约定分红。同时部分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的入股协议不完善,

协议到期后合作社是否与贫困户续签、贫困户已脱贫如何续签,合作社经营不善破产扶贫资金如何保障安全协议中没有体现,无法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国家扶贫资金效益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提高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运行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扶贫脱贫的精准度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尽快建立扶贫办、财政局、住建局、工商局、车管所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一村一策,一户一策”政策措施的落实,因户制宜实施“五个一批”行动计划,让贫困户得到有力扶持,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此外,也应该做到审计、财政监督制度的配套完善与跟进,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避免出现随意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情况,真正为贫困人民提供福利。

(二)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扶贫资金,既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承载着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使命。各级政府要对扶贫资金运行中每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包括项目规划申报、扶贫对象确定、工程招投标、资金分配拨付、工程实施验收、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等方面,都要做出科学的决策和分析,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切实提升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同时建立相应的奖励惩罚制度,并设定专门的扶贫

资金核算工作监督小组,保证核算过程的公开透明。

(三)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发挥资金整合规模效应

目前,?y筹整合涉农资金来源渠道分散,资金类别比较多,各部门在申报立项、资金分配、资金投向和使用等方面各有侧重。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各部门各类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有力解决缺乏统一规划、“资”出多门,项目资金量小、扶贫重点不突出、“撒胡椒面”,监管不到位、效益低、难以形成扶贫资金集中使用合力等现象。围绕扶贫攻坚规划,统筹安排,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形成整合项目的良性机制,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整合规模合力效益。

(四)不断完善金融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针对现行“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和“政银企户保”贷款使用过程中各项制度不完善、扶贫政策不能全面落实等问题,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根据贫困户的实际需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各项政策,堵塞管理中的漏洞,避免国家资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我国扶贫相关法律制度,结合自身的专业特色以及实践能力来解决现实问题。

(五)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

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的组织。项目所在地政府在批准哪个合作社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前要进行充分调研,在项目实施及项目建成后也要按照合作社的章程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核算行为,提升合作社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入股贫困户的合法权益。

结论

科学、合理的审计监督制度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落实国家相关制度,严格审核并监督扶贫专用资金的使用渠道与流向,从而提高扶贫资金的效用,为贫困人口带来福利。

参考文献:

[1]王志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2012(15):90.

[2]贾国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工业审计与会计,2015(05):21-22.

目前审计工作质量存在问题与对策(一)

目前审计工作质量存在问题与对策(一) 工作质量是指审计工作过程及结果的优劣程度。它包括2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审计人员要依照规范的审计工作程序、采取科学的审计方法全面、准确地进行检查,有客观、可靠、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观点;二是审计的结论准确、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并且定性准确,适用法规正确,处理恰当,较大程度地实现审计目的。审计机关组建成立以来的二十年中,审计工作方法和审计工作规程不断的得以改进,审计工作成效越来越明显,审计工作质量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致使目前审计工作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较好的符合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我们加以研究和探讨。 一、目前审计工作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达不到完全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情况。审计意见书是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和改进措施和办法、建议的法律文书。审计决定是审计机关作出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的法律文书。这两种审计法律文书是审计机关表现审计结果的主要方式,只有建立在采取科学的审计方法、全面的审查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准确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公正的作出判断评价基础之上的审计,才能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目前,由于审计人员对审计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刻,一定程度的影响到审计中进行审查的全面和深入;审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水平的限制,导致并非能对每个审计项目中的问题都能查千导一清二楚;工作监控机制尚未建立,不能有效的对审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以达到促进审计人员工作客观公正的目的;审计法律法规等依据还有欠缺或存有缺陷,导致审计中对一些问题无法作出公正和正确的判断;审计体制不顺,影响审计机关公正的进行审计处理和客观的反映问题。上述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目前部分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不能完全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审计的结果情况。 (二)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经济效益审计开展的较少。 中国审计经过20年的发展,审计领域不断的得到了拓展,审计工作也不断的深入,但与国际审计发展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对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就是一个方面。国外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占有较大的比重,几乎占全年审计工作的60%—70%,有的甚至更高。而我们目前的审计主要是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经济效益审计开展的较少,有的地方甚至还未开展此项工作。目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形期,许多管理和监督体系尚未建立,损失浪费情况比较严重,许多企业还年年发生亏损,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国家从政策、经济等方面采取措施外,开展经济效益审计是一种有效的手段。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虽然也反映经济效益情况但与经济效益审计直接以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相比,缺乏针对性,无法达到深入揭示和分析经济效益问题进而解决问题的目的。通过经济效益审计的开展可以揭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效益情况,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制止损失、浪费行为的进一步发生,促进管理的科学高效和经营效益的进一步提高。(三)微观审计多,宏观审计少。审计监督属于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手段。审计机关组建以来,审计为保证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和改革的顺利进行,起了积极作用。但实际的审计中,仍存在不足。如审计工作仍主要侧重于查错纠弊,缺乏从宏观角度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审计组建初期,从试审人手摸索经验,主要进行微观审计,这切合当时的实际,但到如今,审计机关已建立了20年,审计也培养和锻炼出了一大批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才,积累了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应加强调查和分析,从宏观上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审计机关近两年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在2002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中,李金华审计长就提出:2003年的审计工作要强化审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努力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和审计工作水平. (四)一定数量的审计意见、审计决定未能得到落实。审计意见、审计决定是审计机关反映

新版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课件.doc

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一、确定工作目标 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扶贫领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性问题的 审计力度。 二、确定审计目标 (一)摸清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底数及构成和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 (二)重点审计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 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 (三)对部门和单位在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 (四)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安排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计, 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专注审计内容和重点 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以政策落实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审计 扶贫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项目、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管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建设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 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一)审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情况。 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重点需要审计核实“不该纳入的纳入和该纳入的未纳入” 的情况,即:进入建档立卡户中的贫困人口是否符合国家贫困人口标准,是否存在贫困 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的情况。 1.审计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真实。通过对公安、交警、 房管、工商等部门的数据筛选比对,看有无将非农村户籍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农村运 输大户、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或经营商铺、在县区购买商品房、购买消费性小轿车等 纳入贫困户。对经审计核实的非贫困人口享受了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优惠政策,如享受优 惠利率贷款或贴息、享受雨露计划扶持等要予以追回财政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审计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审计是否存在应纳入贫困人口的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特困 人口或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户的情况。 (二)审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xxxxxx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乡扶贫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古蔺县扶贫办有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从我乡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乡贫困村及村内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集中管理,统筹安排 按照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四个集中”的原则,把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专款专用,重点优先 扶贫资金必须根据我乡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用于我乡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整村推进等项目补助支出。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 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乡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要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坚

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 (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发展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其年人均收入达到县上扶贫工作目标要求; (二)扶持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 (三)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 (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管理 第五条扶贫资金申报。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由乡扶贫办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政所审批。项目必须符合乡政府的总体扶贫工作规划,并要在乡扶贫办备案。 第六条项目实施。项目以所在村为实施单位,整村推进。各村委要引导和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改变贫困的落后面貌。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一、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年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印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原《办法》颁布实施已有年,期间扶贫开发政策和工作思路不断调整,扶贫机制不断创新,原《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亟需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一)扶贫开发形势的变化要求修订管理办法。年,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中发〔〕号,以下简称《新纲要》),标志着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新纲要》进一步健全了扶贫开发机制,明确了行业部门的减贫责任,要求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和使用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来贯彻落实。 (二)总结提炼扶贫开发经验需要修订管理办法。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开展了系列财政扶贫开发试点,各地也积极推进机制创新,探索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新机制、新做法,

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四到县”、绩效考评机制、项目竞争评选机制等。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财政扶贫开发水平,需要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方式,适时地将这些先进经验总结提炼出来,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应用。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实施期间,财政扶贫开发实行“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的管理体制,有力调动了地方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但由于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上,在个别地区出现了诸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分散、项目安排随意性大、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全国人大、审计署针对上述问题,多次提出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因此,修订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也是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升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需要。 二、《修订稿》与原《办法》的比较说明 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整理形成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分为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和附则五章,共计条。与原《办法》相比,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名称和定义。贯彻落实综合扶贫理念,为便于开展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投入统计,将财政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各项投入统称为财政扶贫资金,原《办法》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表述为“财政专项扶贫资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的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扶贫资金得专项审计得方法及经验分享(精准扶贫) 一、确定工作目标 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扶贫领域得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性问题得审计力度。 二、确定审计目标 (一)摸清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得底数及构成与资金得分配使用情况。 (二)重点审计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中存在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得违法违纪问题。 (三)对部门与单位在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中存在得问题进行审计。 (四)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安排得工程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专注审计内容与重点 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以政策落实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审计扶贫专项资金得补助对象、补助项目、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管理就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就是否合规,建设内容就是否真实,就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得违法违纪行为。 (一)审计建档立卡贫困户得“精准识别”情况。 对贫困户得“精准识别”重点需要审计核实“不该纳入得纳入与该纳入得未纳 入”得情况,即:进入建档立卡户中得贫困人口就是否符合国家贫困人口标准,就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得情况。 1、审计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得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否真实。通过对公安、交警、房管、工商等部门得数据筛选比对,瞧有无将非农村户籍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农村运输大户、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公司或经营商铺、在县区购买商品房、购买消费性小轿车等纳入贫困户。对经审计核实得非贫困人口享受了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优惠政策,如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或贴息、享受雨露计划扶持等要予以追回财政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审计就是否存在贫困人口应纳入而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审计就是否存在应纳入贫困人口得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尤其就是农村低保对象中得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特困人口或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得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户得情况。 (二)审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

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内容简介: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内部审计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应大力加强内部审计的宣传力度,扩大内部审计的影响,建立健全与内部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为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内部审计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应大力加强内部审计的宣传力度,扩大内部审计的影响,建立健全与内部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更好更快地发展作出贡献。 关键词: 现代企业审计对策分析1 审计的作用分析 1.1 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1.2 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1.3 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1.4 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 2 当前内部审计的问题 1 思想上重视不够内部审计工作虽然开展了多年,但由于人们在思想上认识还不够深入,尤其是大多数企业领导不重视,认为内部审

计工作与企业取得经济效益没有直接的关系,可有可无。部分企业领导人认为内部审计限制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自己的权威。于是,他们便随意撤并内部审计机构,精简内部审计人员,从而出现将内部审计机构撤消或将内部审计人员精简并入财务部的普遍现象。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完全体现,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也难以完全发挥出来。 2 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相比,内部审计的法规、标准相对滞后。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和报告审计意见时所必须依据的原则、规范和尺度,它是衡量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标准。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准则,使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过程中缺乏规范性,从而对审计造成许多问题,尤其是违纪问题难以确切地定论,导致企业内部审计缺乏约束力。 3 审计缺少重点当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仍然以传统的财务审计为重心,主要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评价及报告,或受制于单位领导的意图,工作的主动性和目标性不强,与现代企业制度对内部审计的要求极不相称。 4 审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目前绝大部分内部审计人员是从财务部门或从其他部门改行而来,知识面单一的情况十分严重,不能较好地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二是专职人员较少,兼职人员较多,后续教育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系统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现代审计手段的掌握更加缺乏,电算化内部审计,网络信息内部审计处于空白。三是个别审计人员受社会不良风

2019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20XX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 报 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我县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扶贫开发工作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为抓手,结合脱贫攻坚规划,通过整合各部门财政涉农资金,改革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形成了“多个渠道来水、一个池子蓄水,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资金投入、使用新格局,实现了项目资金“真整合、真能用”。 一、资金整合使用情况 18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105940.4万元,安排脱贫攻坚项目4222个,其中:安排在130个贫困村项目3058个资金58880.5万元;安排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直补、贴息、易地搬迁、健康扶贫等全县性项目6个23804万元;安排在非贫困村项目1158个资金23255.9万元。18年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建档立卡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如:安排了贫困户房屋改造、保障房建设、改水改厕等住房保障项目;以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主抓手,有力破解了发展难题,切实增强了扶贫“造血”功能,加快了贫困户增收脱贫致富步伐;产业直补、贴息项目精准到户,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强贫困户产业发展信心;易地搬迁项目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同时根据我县出台的《健康扶贫提升工作的补充意见》扫除健康扶贫保障盲区,充分利用整合涉农扶贫资金,安排

1500万元用于扩大慢性病报账范围,提高慢性病报账比例,精神病患者治疗及监护,长期卧病在床需长期护理、照料的失能病人医疗及药物补助,爱国卫生到村到户,贫困户产检、疾病筛查;安排1346万元按120元/人的标准为全县贫困户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为贫困户提供人身保障;项目的实施紧扣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为我县“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依照“乡村提需求,责任单位管项目,财政管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以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摘帽”为标靶,以扶贫项目为着力点,以项目整合达到资金整合的目标,以扶贫攻坚项目调度资金。 1、设立资金核算专户。在县扶移办设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核算专户”,将统筹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一归并至该核算专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统一在该核算专户进行拨付、使用、核算管理。 2、资金归集拨付。县财政局将整合范围内的各级资金按来源建立指标备查账簿,根据实际使用和用途列报支出,对需要调整预算科目的,在指标备查账簿中做好指标来源科目变更记录后,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核算专户”中直接拔付至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账户。 3、实行资金使用审批。各乡镇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交项目资金申拨单,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一、我国扶贫专项资金政策 我国的扶贫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1、易地扶贫搬迁(含后续产业发展),首先主要解决住人问题,2013年开始的,3.88万元/人,资金来源主要是:一是中央预算内,二是地方财政债券,三是专项建设基金。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3、资产投资收益及“五位一体”小额贷款,7:2:1,撬动银行资金,财政10%风险补偿金,银行70%,保险公司20%,贫困户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不低于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分红, 4、扶贫资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全省规定有9类83项,其中:扶贫专项资金3项,农林水资金56项,节能环保资金6项,教育资金7项,环保和医疗卫生资金5项,住房保障资金2项,国土资金2项,交通运输资金12项,金融扶贫资金1项,涉及单位有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环保、教育、卫计、发改、交通、国土、住建局等。 5、政策兜底,五保标准,低保标准等高于贫困户 二、我县涉及的扶贫资金 我县是山西省插花贫困县之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

政涉农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营利性资产,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划出一部分资产,设立贫困户优先股。剩余部分再按一定比例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3、风险防范, ①明晰资产权属。财政扶持资金及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的股份,所有权原则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只享有收益权,不得出售、转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要明晰资产产权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确保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安全完整,并不断提高使用效益。 ②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公平合理地分配盈余,在保障贫困户利益的前提下,兼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利益。 ③建立退出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办法,发挥财政资金扶贫属性,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脱贫的农户给予3年巩固期,期满后不再享受收益权,将巩固脱贫贫困户的收益权转交新的贫困户,在全部贫困户脱贫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投入村集体公益事业。 ④规范财务管理。参与脱贫攻坚的合作社,必须建立健全

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方法与技巧

浅谈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方法与技巧 针对近些年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渠道多、项目多、资金量大,多数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等问题。为促进各项惠农政策、惠农资金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近几年加大了扶贫资金的审计力度。财政、扶贫主管部门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采取了一定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违规违纪手段更加隐蔽,给审计增加了难度,对审计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与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才能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本人认为扶贫 专项资金审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上级下达计划项目入手,揭露计划项目的变化情况,是专项资金审计的基础,在审计中存在随意调项。主要是掌握省、市下达分配文件,核定本县下拨指标。 二是从资金源头入手,揭露资金分配层次中的问题,是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主要内容。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大都是以县级为主要投向,我县扶贫资金的来源多数是通过上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资金的分配,是在县财政局及县主管部门分配主要掌握在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和审批权的人员手中。由于资金分配的透明度缺乏,导致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和职能徇私舞弊,凭人情关系采取上下串通、张冠李戴、戴帽下达等方式安排资金,致使资金未出门就改变了用途。因此,在审计中,应注意资金的分配纵向、横向衔接关系,查找资金的来龙去脉,特别要注意上级分配的指标文件与账款的核对,指标分配与资金到账数的核对,上级分配的指标、项目、用途与全县安排的指标、项目、用途核对,从而查找资金分配层次中的漏 洞,揭露资金分配中违规行为。 三是从资金拨付入手,揭示拨付环节间的资金差异,是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的重点。由于部分乡镇向县财政借款较多,财政拨款时用扶贫专款抵扣,再者,主管部门截留、克扣项目单位专项资金,在审计中,应注意逐笔查明资金拨付环节中存在的差异的真实原因,顺着资金拨付流向,分析掌握资金活动的最终去 向。 四是从资金运动变化入手,揭露隐藏的重大违纪线索,是专项资金审计查找问题的突破口。资金的运动变化,是反映扶贫专项资金运动的全过程。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中,第一,从账户入手,找出隐匿账户,从中揭露隐藏的重大违纪线索。一是从会计账薄和会计凭证为基础,查找拨付资金或专项资金支出的去向,进而弄清是否挪用公款为个人谋利或公款私存以及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的情况;是否有隐匿账户。二是以银行存款“对账单”为基础,按序时逐笔勾对,理清资金流向,账户内资金的存量的准确性,账实是否相符,查找有无挪用、贪污的行为。第二,从现金支付流程变化中,揭露专项资金使用的不真实性的问题。一对出纳的现金存量盘库,找出短款或长款的原因;二对出纳的短期超额库存现金或者是现金发生“红字”应引起注意;三以出纳现金的记账为基础,核实每笔业务的真实性;四对大额现金支付的项目引起高度重视, 发现疑点,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五是从报账原始发票入手,揭露损公肥私,是扶贫资金审计的重要环节。审计时,对原材料购进、领用情况来到现场了解核对工程项目,便于对票据的审核,要有物资入库单、出库单、农户领用清册方可报账;对以现金方式补助要有农户签字,在税务开的票据的支出,要到税务部门核实,防止园票,套回现金,特别是大额现金支出,报账时要一律使用正式发票,如果是对方现金或收据,里面必然有假,要想办法进 行核对,坚决杜绝白条入账。 六是从往来账户入手,揭露隐匿货币资金和移花接木现象,是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不可忽视的关键。目前,有些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利用往来账户进行作弊,隐匿货币资金,把往来账户当成“掩体”,严重影

财政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策略分析

【摘要】本文对财政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策略进行了简要叔叔说。 【关键词】财政审计;问题;应对策略 一、财政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范围、内容和手段的相应规定,有些不够明确,有的规定滞后。预算执行审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它主要涉及地方政府、各级财税部门对国家统一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统一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又影响到预算执行和决算。虽然在审计实践中,把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情况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情况已作为审计范围和内容,但从法律规范的完整性和依法审计的角度来说,在《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应将地方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情况以及直接影响预算执行和决算的非直接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也明确纳入预算执行审计的范围。另外,由于审计延伸调查手段受限,不利于将问题查深查透。《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在预算执行审计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审计机关的工作不予支持配合的,如何处理,应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审计技术方法的不足影响到审计事业的发展。当前主要是预算执行审计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远远落后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不够,不利于特派办的长远发展和提高。 (三)审计移送案件的管理和查处工作亟待加强。最近,我们对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和向司法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进行了追踪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受到有关方面注意,被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案件线索大部分得到较好查处,但审计移送案件查处工作的总体情况仍然不尽人意,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究其原因,主要是审计移送工作的沟通渠道不畅,移送案件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审计机关缺乏必要的追踪和监督手段,以及审计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四)审计决定执行难,特别是涉及纠正地方政府自定政策的审计处理决定的执行更难。对于涉及补交税款和通过财政决算上解中央收入的审计决定基本可落实到位,但涉及地方政府政策的审计决定落实的难度就比较大。有些地方政府未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税法,擅自扩大优惠政策享受范围,往往存在审计部门“年年查,年年有”的问题,说明审计决定的落实力度确实不够。(五)特派办在财政审计监督范围方面缺乏一种相对稳定的制约机制,财政审计力度有弱化倾向。虽然审计署在确定特派办的职能时规定各特派办财政审计有固定的管辖范围,但实际上,财政审计并没有按照审计署对特派办划定的管辖范围来执行,而是在特派办之间进行大交叉审计或几个特派办同时对某省同一项目进行审计。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审计组织形式虽然具有独立性较强的优点,但也存在比较明显的弊端:一是特派办之间在审计管辖范围外实行交叉审计的审计成本大大增加;二是全国各省、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具体情况不一,在短时间内难以熟悉情况,找准审计突破点,潜在的审计风险大;三是常年长时间实行特派办交叉审计,审计人员容易产生疲惫厌战的心理,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 二、深化财政审计的建议 (一)在抓好“同级审”的同时,不能忽略对省级财政决算的审计监督。“上审下”与“同级审”其审计监督的对象不同。“上审下”必须重点突出对下级政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情况、上级预算收入征管情况、与上级财政办理财政结算情况及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避免与“同级审”简单重复。还应将财政决策审计与重点资金、重点项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政策解读提纲 一、我国扶贫专项资金政策 我国的扶贫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1、易地扶贫搬迁(含后续产业发展),首先主要解决住人问题,2013年开始的,3.88万元/人,资金来源主要是:一是中央预算内,二是地方财政债券,三是专项建设基金。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3、资产投资收益及“五位一体”小额贷款,7:2:1,撬动银行资金,财政10%风险补偿金,银行70%,保险公司20%,贫困户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不低于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分红, 4、扶贫资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全省规定有9类83项,其中:扶贫专项资金3项,农林水资金56项,节能环保资金6项,教育资金7项,环保和医疗卫生资金5项,住房保障资金2项,国土资金2项,交通运输资金12项,金融扶贫资金1项,涉及单位有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环保、教育、卫计、发改、交通、国土、住建局等。 5、政策兜底,五保标准,低保标准等高于贫困户 二、我县涉及的扶贫资金 我县是山西省插花贫困县之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包

括:扶贫发展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产业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扶贫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贫困户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资金。 长子县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为500亩,2017年底下达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户补助,标准为150元/户。 贫困户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资金81万元,培训270人,3000元/人。 三、重点政策介绍 (一)专项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是指中央、省、市、县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用于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林场扶贫。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对象,主要是指全县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已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能够提升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的培训主体等。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弥补企业亏损;

浅谈财政审计问题

财政学的研究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庞大的理论体系,具体分为现代财政学理论、外国财政学和财政史学三大领域。在财政学研究的三大领域中,既取得成就,又存在不足。其中一个比较大的缺陷或不足就是没有对财政审计问题进行研究,造成许多财政问题无法解决。 一、当前财政审计制度的缺陷。 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财税审计监督。”但是,由于财政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财政审计缺乏研究和了解,,财政审计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十分陌生的概念,对审计部门开展的财政审计工作不大支持和理解,显得十分被动,认为审计只应该针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财政部门是国家的理财部门,不应该被审计或财政系统以外的部门监督。 因此,财政部门不配合审计部门的事时有发生,财政审计的阻力比较大。这种阻力一方面来自财政系统内部,原因是财政部门的传统地位,只能监督别人,不能被别人监督。另一方面来自财政学理论的传统影响,财政学界历来对财政监督研究比较重视(财政部监督司曾进行过财政监督的专题研究),90年代以前,把财政监督职能视为财政的三大职能之一,90年代以后又把财政监察司改为财政监督司,觉得只要搞好财政监督,财政分配领域和国民经济工作中的问题就会减少,这难免产生不要财政审计的想法。 由于存在这些想法或制度不到位,使财政审计制度存在缺陷。(1)财政审计的范围不

全面。在工作中形成一些空白点,如由国税局组织完成的预算收入、享受财政预算拨款的省管部门如交警支队、工商局等部门、中央与省属企业使用其它财政性资金的情况以及交纳地方税情况,地方审计部门无权审计。 (2)财政部门不配合。财政部门对审计部门的配合与财务资料的提供留有余地,仅限于报表和帐簿,关键性的资料如预算指标向各部门的分配情况、预算拨款的追加情况以及原始凭证等一般不提供。 (3)财政审计的作用难以发挥。 ①审计时间与决算通过时间矛盾,县级政府的人代会通常在一季度召开,必须审议通过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而审计机关到二季度才向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②涉及收级次、资金分配等重大违纪事项,都是可政府认可的,审计部门不可能对本级政府认可的行为进行审计处理。 ③财政审计一直强调把重点放在摸家底、查违纪以及怎样规范审计行为上,对怎样规范财政、税务等预算执行行为研究的不多。 (4)财政审计风险防范措施不够。一是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无保证措施。虽推行了双向承诺制,但对被审计单位不愿签定双向承诺的行为无法制裁。二是延伸审计力度不够,由于受审计力量及时间的限制,只注重资金的静态审计。三是对财税部门内控制度既不进行符合性测试评价,又缺乏应有的警觉性,审计工作处在就帐查帐的阶段。四是审计手段落后,审计质量难以保证。五是怕影响与财税部门的关系,不深查细究。 (5)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配合不够。年初人大批预算只有总收支,没有分解到各部门及各项目的指标,行政首长及财政部门对预算可以随意变动,或者根本不向各部门转化。年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扶贫资金一般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即中国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下文是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

调研参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财政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其管理使用情况一直倍受各方关注。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选取全市X个县和X个有代表性的乡镇,精心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X份。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础上,赴X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掌握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为领题调研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现反馈如下调研材料。 一、县级财政保障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各县级财政坚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和做好定点帮扶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扶贫精神及时落实、扶贫工作主动规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政策足额配套、扶贫事项提前安排”。按照“脱贫、提升、振兴”三步走战略,牢牢把握现行标准,根据自身财力用足用好财政工具和政策,三年来,各县本级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共支出X亿元,其中:2016年X亿元、2017年X亿元、2018年X亿元。2019年,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X万元,同比2018年X万元,

增长X%。 二、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向 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就业扶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补助、实施“雨露计划”等。 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工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社会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底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项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信息化建设和民生

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 (1)

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下列方式:一是“明”挤,有的管理部门在资金的下拨过程中,提取项目前期费,有的在资金计划批复后,无视扶贫资金的使用规定,从专项资金专户中将资金挪作他用;二是“暗”挤,就是将项目资金下拨到项目后又用条据及其他形式套出来,然后用于机关开支。 案例1:某县扶贫办将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培训中心建房、设备购置,修建办公培训大楼、或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和购车; 案例2:某县将扶贫资金用于经济实体和弥补预算支出缺口。采取的方式有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将扶贫资金借给下属公司将扶贫资金专户利息缴入国库,用于一般预算支出。 案例3:某县将扶贫资金用于应由基建投资的大中型项目,如将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大型水利项目工程建设。 案例4:某县扶贫办将扶贫资金下拨给乡镇之后,在该镇扶贫资金支出中报销虚假发票。 (二)套取扶贫资金 案例1:某县扶贫办主任采取开假发票套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该办在县种子公司和土肥站购买250万元种子,但经查县种子公司和土肥站发票的收入联及相关帐表、发现该办实际上未购买种子,只是

取得有票无实的发票。同时该办还到其他单位花一定税费开出假发票,套取培训费。 案例2:某县扶贫办采取编造虚假培训资料套取扶贫资金。经查,该办编造假的参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开支项目等资料,套取扶贫培训费。 案例3:某县扶贫办以扶持基地为名套取扶贫资金。经查,该办以山羊基地、药材基地和蔬菜基地的名义套取扶贫资金。 案例4:某县扶贫办通过虚抬土地购买金额套取扶贫资金。该办为修建扶贫培训大楼,向某开发区购买一块土地,该办向该开发区支付土地购买款115万元,而土地出让方提出的购买款为96万元。后经查实,该土地当期出让价格不到50万元。 案例5:某乡镇通过虚列工程项目合同、虚开工程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扶贫资金76万余元。套取的资金中,有34.6万元被以“工程老板赞助”的名义转入本单位财务账,余下的资金未入账,转由本单位驾驶员保管,用于接待、送礼等非合理性支出。 (三)多头申报扶贫资金 案例:某县扶贫办为建某大厦,以“交易中心”、“农贸市场” 等4个不同的名称申请到财政扶贫资金。 (四)用中央扶贫资金为其他专项配套 案例:某县财政厅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作为“义教工程”的配套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4 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ー、资金使用计划 (一)到户到人资金245.77万元 1、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资金预计22万元 继续对贫困户中当年考入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的大学生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 2、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预计32万元 对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每生给予XX元的生活补助。 3、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预计191.77万元 根据《XX年市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任务分解》文件,我市各金融机构XX年度发放贷款任务为3241万元,实际完成4466万元,对贫因户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贷款时间为XX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在银行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每季度补贴一次。 (二)贫困重点村产业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74万元 1、村3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配套资金45万元; 2、村发展180亩红薯产业苗木补助9万元; 3、村枸杞产业苗木及配套补助10万元; 4、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 根据省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1%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3.23万元,用于贫困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费。 二、资金监督管理 第 2 页共 4 页

(一)实行项目库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要注重村级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三)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 3 页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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