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

—— 2011届本科“工商管理”张译镭

摘要: 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改制的现状及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对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界定

进行了阐述;对现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

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分析;论述法人治理结构的制衡机制

及其运行机理;提出构建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

几点设想,从理论上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的具体操作

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如果说以往的改革是如何“破旧”,那么现在的改革则是如何“创新和发展”。党在制定“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抓好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因而改革更加艰巨,发展更为重要。正是这种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改革,推动始终作为经济体制改革核心的企业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转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轨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既包括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健全、配套改革的适应等宏观领域的改革,也包括市场微观基础的企业改革,而且后者更为重要。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既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主体,又是实现宏观经济正常运行的细胞。因此,企业的行为规范化,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接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首要任务。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正是从上述考虑而列为转轨改革的首任。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面临着许多难题,有些是现在难以一步到位的改革,如社会保障体系与企业离退休、失业、医疗保险的完全接轨等。多年积聚的我国国有企业的许多问题,是在旧的企业管理体制下长期运作积累形成的,决不可能在原有体制下纠正,只能在新体制下逐步解决。近年来国有企业亏损严重,效益滑坡,负债直线上升。虽然经过这几年的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大多数国有企业(大中型)初步建成了现代企业制度,但大多数大中型企业还是没有走出困境。就目前的情形来看,

成效也还不是很理想。

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被称为当代经济管理科学的创举,由于其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不亚于第一、二次产业革命,因而成为我国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结构是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接轨,目的是产权运行高效化。因此,没有合理的组织治理机构和运作机制,就不可能产生组织的高效化和目标的最优化。以产权运作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实现产权运作目标(最大效益),首先必须有规范化的企业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而法人治理结构正是企业运作机制的优化选择,成为现代企业制度构件的基础。

一、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界定

(一)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

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机理的高度概述。在产权主体多元化、利益主体多极化的现代企业中,出现了管理层次和权、责、利划分的多层次。如何将这一多元化的社团组织管理规范化,既符合各投资主体的利益,又满足各主体的要求,保证产权运作的最大效益,始终是企业管理的焦点,在企业这一特殊法人实体诞生之日,这一问题的探索就在不断进行着,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企业组织演变和体制优化过程中,诞生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选择,有其客观必然性。

法人治理结构,顾名思义就是以法人为核心治理企业的一种企业组织管理体系及其运作机制的总和。因此,要了解这一概念,首先必须了解法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基本内涵。

所谓法人: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化地位的社会经济组织,它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

企业法人属社团法人,是企业出资者以盈利为目的而依法拟制的人格化的社会经济组织。

治理结构是治理组织系统的结构体系,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组织结构,它是治理结构的组织保证,是硬件。二是组织运作机理,它是组织运作及治理的机理。

这样,在上述概念的基础上,法人治理结构可表述为:系指一组联结并规范企业法人的所有者(股东)、支配者(董事)、经营者及劳动者之间权、责、利关系的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的总称。

(二)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产权关系及界定

就法人治理结构的产权结构组织特征来看,体现为“三权分立”,即出资者所有权、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的主体在产权运作过程中的独立性。三权独立是三权相互制约的基础,而三权独立的客观确立,又以三权的清晰界定为前提。

1、企业法人财产权。系指企业法人对出资者注入企业的资本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占有权是相对于出资者让渡其财产经营权于他人而言的,有了占有权,也就有了实际使用、处置财产的权利。使用权是指具体动用法人财产进行营运的权利,包括决定投资方向、规模等。收益权就是凭借财产的经营和营运效果获取收益的一种权利,法人财产可同时存在在多种收益权主体。处置权集中表现为买卖和转移法人财产的权利。

2、出资者所有权。系指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所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的投资主体所拥有的财产权利。从财产的归属讲,这种所有权的主体是出资者,即谁出资谁就享有出资者所有权。出资者对其财产只享有价值形态的所有权。

3、经营权。经营权是经营者对法人财产实际拥有的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经营权由所有权决定并受其制约,有什么样的所有权,就会有什么样的经营权,经营权是所有权的派生形式,经营权对所有权又有反作用,经营权的扩大和缩小,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所有权。

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法人财产权与经营权相互制约,法人财产的经营决策权以董事会决定经理人选、报酬类型及数量多寡的形式约束着经营权,而经营权则以经理人员素质的高低及其努力程度,对法人财产权所承担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责任,产生着直接的影响。,'

(三)法人治理结构的制衡机制及其运行机理

法人治理结构的四大制衡机制以其科学性而被企业认可,并随企业的发展逐步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的四大制衡机制

(1)信任托管——委托代理机制。股东基于信任推选董事,董事接受委托组成董事会托管公司法人财产和负责公司经营。股东大会是公司的非常设性权力机构,董事会则是常设性权力机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以委员会制为权力行使方式的纵向分权机制。

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通过信任托管机制,授权董事会行使最高决策权,董事会再经委托代理机制聘用或任命总经理具体负责经营管理,总经理再逐一聘请其他高级职员,完成具体管理事务。同时,由股东和职工共同推选监事组成监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高级职员行使监督权力。在具体行使权力的形式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都采用委员会制。所谓委员会制是指职权的行使和职责的承担归于多人组成的集体,采取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参与集体决策的成员,无论其职位如何,都必须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动力机制

企业治理结构的动力机制是指促使治理结构发展的动力系统构成要素,如权力机制、利益机制、竞争机制、风险机制等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关系及其共同发挥系统功能的运行方式。

(4)监督约束机制

1、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和滥用。由于企业的权力活动主要集中在经营管理领域,因此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主要在这一领域。它包括严密的监督机构体系;完善的责任体系;客观的市场评价机制。股东集体监督和个人监督分立并存,股东大会采用委员会制,行使选择经营者的职权时,具有集体监督的性质。

2、制衡机制的运行机理

各种制衡机制的作用,实现于所有权(股东)、支配权(董事会)、管理权(经理)的分离,这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有着特定联系的社会分工,并通过三者之间的权利平衡和利益平衡,来推进治理结构的正常运行。制衡机制是各种机制运作中相互作用形成的权、责、利对等关系,是以动力机制与约束机制为核心的企业组织合理化机制。

二、现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企业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按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建立起来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济体制政革的不断深入,企业逐步的政府化、社会化,潜存的问题日益成为企业改革的障碍。

当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企业的负担过重:富裕职工、闲置人员和离、病、退人员包袱沉重;企业负债率过高;企业办社会包袱沉重;企业亏损严重。

第二、经营者行为偏差问题

处于治理结构中心地位的经营者,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出现行为偏差,主要表现为:

(1)寻租行为,企业经营者利用企业和个人地位具有的一些特权、优势等条件赚取经营外和职业外收入,如将政策性资金用于非政策性经营,经营者随意提高自己的收入,扩大与职工的收入差距等。(2)逃避行为,主要包括逃债,对应该承担的债务不承认;逃亏,将经营性亏损冒充政策性亏损等。(3)随意行为,表现为重经验不重科学;重主观不重客观;重短期不重长期;重得到信息不重分析、利用信息等。(4)粗放行为,典型表现为超越偿债能力大规模举债,制造虚假注册资金办项目,挤占挪用流动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文化建设薄弱。

(二)问题的成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

1、企业目标多元化。国有企业目前承担着经济、社会、政治、国际的种种责任和目标,目标的多元化,直接导致国有企业内部机构与人员的目标同企业的目标无法协调一致。且企业内部的部分机构其职责完全是社会和政治的而不是企业的,其主管部门往往超越于企业之上对具进行评价和约束。这种多元化目标,不但冲谈了企业直接目标,也使之软化,缺乏有效的约束机构。致使企业内部机构的个体目标刚性,缺乏约束,易形成小集团环境和本位主义。

2、国有企业组织机构高度结构化。国有企业当前的管理体制及内部机制是类似于军队和行政机构、金字塔型职能式的机构组织形式。这种结构在理论上是有序状态,但对激烈的市场变化却反应迟钝,加之企业的相当多的“必备”机构的存在,致使国有企业内权利分割严重、本位主义泛滥,部门间信息不灵。

3、政企不分。具体来说,分三个层次:一是政企资产不分,连结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国有资产在产权主体上划分不明确;二是政企职能不分;三是政企组织和形式不分。

另外,还有观念转换滞后、利益作梗等因素的影响。

三、构建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几点设想

针对我国实情,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要在“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三句话的原则指导下,以《公司法》为依据,以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框架。在我国渐进式改革的大环境下,可设想通过机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机制),推动法人治理结构的确立。

(一)运用立体思维以全方位渗透的方式,构建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运行机制

企业党组织应依据"十六大"提出的要求,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思想,全心领悟胡锦涛主席提出的“适应形势变化,转变发展方式,创造新的辉煌”来指导我们整个事业和各项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在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上,由惯于计划经济向适应市场经济转变;在工作方式上,由直接参与向间接引导转变;工作空间由企业内部向企业外部扩展。具体地说就是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开拓畅通四条途径。

五个关系:一是市场经济与党性的关系;二是抓党建与搞好企业经营管理的关系,党是企业的核心;三是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四是教育与约束的关系;五是注重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四条途径为:一是通过企业党组织深入、广泛地开展各种活动,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第一手资料,为生产经营提供决策的依据;二是通过企业党组织的成员依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营班子、监事会担任职务,叁与决策、执行、监督;三是通过加强与其他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来扩大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四是通过完善企业党组织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来保证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激励方面,可考虑“跨时酬金激励”制。具体设想是:将经营者的劳动报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当年经营绩效给付的浮动幅度较小的基本工资,一部分是经营期满或卸任根据企业综合经营绩效给付的风险酬金。而且在具体分割比例上应坚持前者小后者大的原则,以便使经营者在兼顾短期效益的同时,把生产经营重点放在企业的长期发展方面。

在约束方面,可考虑产权约束、利益约束、机构约束和成就约束等并行。具体措施,从企业内部讲:(1)建立企业经营者个人收人和财产申请登记制度。(2)设立考核指标,强化责任约

束。(3)实行风险抵押,强化利益约束。(4)实行工效挂钩,强化分配约束。

(三)建立和健全董事会的运作机制

董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的中枢机构,结合国外通行做法与我国实情,可设想:

1、优化董事会结构。结构决定功能,我国当前董事会成员中,内部董事占很大比例,因受缚于企业管理层的惯性思维方式,内部董事就企业发展难以提出新颖的战略观点,难于对管理层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和评价。故优化董事会的成员结构,其现代方式可考虑内部重组和外部引入。

2,建立健全董事会的办事机构。董事会至少应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协助董事做好各项工作。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A执行委员会,B审计委员会,C报酬委员会,D提名委员会。

3、强化董事会的基本功能,制定公司战略决策和负责总经理业绩评价,是董事会的两项基本职责。董事会应充分介人企业的战略计划过程。这样既利于制定现实、科学的计划,又易于被具体执行的管理层所接受和理解。

(四)以法律形式确立由职代会直接推举职工代表入选董事会的“进入机制”

我国《公司法》规定,只有在国有独资公司中,职工代表方可入选董事会,而在有限公司和其他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职工代表只能入选监事会。这一规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使职代会和董事会之间失去了联系纽带和相互作用的支点;二是使非国有独资公司的职工因用工主体的经济性质不同,而蒙受政治性歧视。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完善现行的公司法规,将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具体操作可考虑由职代会直接推举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原因在于这种选择能在法律上赋予职代会以直接选举董事的权力。

(五)以否决制构建各种权力机构之间的制衡关系

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处理好以下三种关系:一是职代会与股东会之间的否决关系;二是职代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否决关系;三是职代会与公司经理之间的关系。

(六)在职工、经营者与股东之间构建物质利益的趋同机制

企业职工与股东是两个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二者问的关系处理不好,坚持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以及强化职代会在治理

结构中的制衡作用,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把企业内部职工培育成一个独立的封闭的产权主体,使之与资产所有者或全体股东形成利益趋同机制。具体办法是对现行的企业内部职工结构模式进行改组或重造,重造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模式的基点,要侧重于以职工从事投资所期望获取的利益和资本,有利于同企业盈利水平、资产增值和长期发展能力这几方面紧密地结合起来。

构建国有企业法人管理结构涉及内容的广泛性、复杂性,决定了构建既适合我国企业现实情况,又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复杂系统工程。因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能否实现构建,直接关系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当前需加快改革步伐。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的现实发展,迫切要求政府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力度,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及产权主体的权、责、利关系;建立一种合理的国有资产委托代理机制;加快企业家人才市场建设,形成经营管理人员的生成机制。同时也意味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构建,也是一个循序渐进地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这项工作也会日渐完善和成熟。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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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卢昌崇《公司治理机构功能缺陷的因应对策》。

[10]桑百川《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选择》。

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在企业制度中,产权的初始界定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产权的执行,通过执行,产权才能产生影响资源配置的结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资本的不断积累,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方式越来越受到所有者的能力及专业知识局限的限制。当所有者不能在进行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时,就有可能去委托专业人员代理执行上述的资产经营的职能,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在现代企业中,这种资产权利委托代理关系的实现是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的。公司治理结构本质上并非一般的企业管理,而是在公司的法人资产的委托代理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 一、法人产权的实质—法人治理结构命题的提出 现代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是以代理关系的收益大于代理关系的成本为前提的。在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控制全相分离的条件下,如何对所有者、经营者的关系进行制度安排,关系到委托—代理关系的发展与绩效。而这在现代企业中是通过治理结构来解决的。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以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法人实体。由于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很多(现代大公司甚至达到几百万人),股份相当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的分离就越来越明显,因而公司并不是由股东直接经营管理,而是通过一系列代理关系和制度安排,由少数人进行管理的,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就是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法人产权制度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治理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企业法人产权制度的组织结构形式,同时,企业法人产权的有效安排又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性的基本前提。治理结构命题的提出,根本原因在于现代企业法人产权制度的形成。因为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关于资产权利的委托—代理制,便有了权利的分离和相应的权利主体多元化,从而相互间的监督、制衡成为重要的问题,因此,理解治理结构首先必须把握企业法人产权的实质及特征。 (一)、企业法人产权的本质—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企业法人产权是有别于原所有权但又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且有独立意义的有关资产的权利。在现实中,以最典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所有权转化为股权由股东持有;管理权作为经营管理的执行权由经理掌握;董事会的权利既不同于股东的持股权,也不同于经理的管理权,而是一种对整个公司资产组合的支配权;任何一个所有者,作为持股者只能在市场交易中支配自己的股份,但却不能支配整个公司,只有董事会可以支配整个公司的资产。在这里,董事会权利的特点在于他所支配的公司的资产,在所有权上主要并不是隶属于董事会成员的。尽管董事会的成员也拥有公司的股权,因而也是公司的所有者,但整个董事会成员的股份在整个公司的资产中只是一部分,并非全部。在当代股份日益分散的条件下,董事会成员的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低,但他却可以支配整个公司的资产,因此,所谓企业法人产权便是这种由董事会代表的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

中国中小企业组织结构断层及危害

中国中小企业组织结构断层及危害 作者:贺昊 (武汉铂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摘要:文章从中国中小企业核心团队和中层干部存在的现象入手,总结出在企业组织结构中普遍存在的两种断层:横向断层与纵向断层,并指出了他们出现的原因和所造成的危害。 关键词:中小企业组织结构断层 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要取得成功,必须依靠两个条件:一个是正确的战略选择,一个是组织保障。前者解决的是发展方向问题,后者解决的是如何发展的问题。 中国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在完成“原始积累”后,都会因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人治”因素而在组织结构上出现“断层”。 所谓“断层”,是指由于个人能力、环境氛围等因素造成的沟通交流障碍以及由此导致的行动目标不一致问题。 一、核心团队断层 中小企业的核心团队断层,一般发生在董事长与董事之间,稍微大一点的企业还可能发生在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 1、断层的表象 在中国中小企业里,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强势的董事长,弱势的董事会;强势的董事会,弱势的股东会。其结果是原本应该结构紧凑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断层的存在而变成了畸形。为了寻求自身的利益,董事之间、股东之间也会出现断层。

这是一种以横向断层为主的断层。 2、断层出现的原因 这种断层的形成是有多种原因的,在快速成长型的中小企业中非常普遍。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企业核心领导人具有前瞻的战略眼光、高强的决断能力、关键事件的屡获成功等,这些因素会导致核心团队其他成员的依赖心理,反正再难的事情有“老大”顶着。这样的依赖心理,会减弱这些成员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决策能力,而更加增强“老大”这个领军人物的责任感,愈加激发其的学习意识及学习能力、判断意识及判断能力、决策意识及决策能力。长此以往,依照“用进废退”①的生物进化理论,领军人物的个人能力在突飞猛进地成长着,其他成员却陷入了停滞甚至后退的“成长陷阱”②中。核心团队成员之间,出现了个人能力、经营意识、理念的落差,领军人物高歌猛进,他的左膀右臂却故步自封,核心团队之间出现断层就非常正常了。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断层,出现的原因与这个相似。 而董事与董事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断层,完全是因为利益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表格图解(很实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性质职权会议种类、组成会议召集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其他事项 股东(大 )会有限公司股东会 最高权力机构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投资计划等11项 (p46) 股东会(首次会议、定期会 议、临时会议) 一般情况下董 事会召集、董事 长主持 特殊情况P47 一股一权 普通决议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 股份公司股东大 会 股东大会(年会1次/年、临 时会议) 选举董事和监事 的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有限公司 (3~13人) 1管理机构 2执行机构 3经营决策机构 4对外代表机构 5法定常设机构 召集股东会议、决 定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等11项 (P52)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 会议每年至少2次)一般情况下董 事长召集并主 持 一人一票 多数通过 即董事数额多数决 股份公司(5~19 人,其中独立董事 占1/3以上) 定期会议(2次以上/年) 临时会议(1/10表决权股 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职权(P55) 国有独资公司 (3~13人) 除上述职权外还有 制定公司章程报批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无次 数规定) 董事由国资委委 派和职代会选举 经理辅助业务执行 机构(董事会) 执行业务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 工作等8项(P58) 经理的选任与解 聘由董事会决定 (P59) 监事会有限公司专职监督机构基本职能:监督公 司的一切经营活动 监督对象:董事会 总经理 具体职权:P61、P62 各7项 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职工 代表不低于1/3 每年至少1次股份公司至少6个月1次国有独资公司外派监督机构不少于5人,由国资委派出 专职监事和职工代表出任, 职工代表不低于1/3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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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指标的选择与构造 [摘要]国有集团公司特别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其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评价标准的特殊性,本文试图从经济学中关于效率定义的本源出发,重新探讨有关公司治理效率的评价问题,我们认为公司治理效率应该包括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两方面内容,即公司治理效率的“好”与“差”应该体现于公司治理收益与公司治理成本之差,基于此,本文选取了两大类9种指标作为衡量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指标体系。 [关键词]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收益,治理成本,治理效率 以往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的考核通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对公司内部具体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为依据,采用上市公司的考核办法或者对该办法进行一定的调整之后来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这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方法本身的局限性限制了其在考核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时的应用,这主要是因为它们考察企业所依据的理论与法律基础均是建立在西方较为完善的成文法与现代企业理论所形成的适合于私有制前提下的西方企业,其理论与方法经过直接或者改良后都将产生部分失效的现象;二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与其他类型大型集团公司具有不同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治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企业集团,利用上述方法所筛选的指标对大型国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时,可能导致无法产生较为准确的结果。因此,考虑到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特殊性有必要制定或者设计一套适合于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效率的考核指标体系。 一、公司治理效率核心内容的演变及其含义的界定 1.公司治理效率内涵的演变 早期对公司治理的研究认为解决两权分离所出现的公司治理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如何能更加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这构成了最初的公司治理

中小企业-岗位职责1.doc

中小企业-岗位职责1 董事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重大经营方针、战略目标的制定与决策; 2、召集公司董事召开董事会会议; 3、负责召集股东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主持股东会议; 4、在任职期内负责法人治理结构的改进及实施; 5、全面监督公司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6、代表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决定公司经营方向、公司注册资金、经营期限的决议; 7、按照2006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赋予的责任、权限履行董事长工作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并实施; 3、负责制定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以实现公司的远景目标; 4、协助董事长制定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 5、负责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

6、审定、批准公司管理制度或相关规定; 7、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 8、检查、督促和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9、参与社会活动,处理各种事件或对外关系; 10、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或向董事会提出企业持续发展规划方案; 11、提升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水平,提高企业知名度、信誉度和信任度。 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后勤事务的管理,并协调公司各部门的有效运行; 2、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总规划,为总经理提供有效的意见或建议; 3、完成总经理交给的各项工作与任务; 4、制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5、负责公司文件收发,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客户档案管理; 6、负责公司邮件分发,电话接听、纪录及客户接待; 7、负责协调公司与外部单位(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内容提要: 一、本文概述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及关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企业法人洁理结构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指出目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国有股“一股独大”,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2 、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3 、监事会作用难以发挥; 4 、企业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不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5 、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 6 、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7 、新老“三会”的有机结合尚需探索。 三、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 1 、修订完善《公司法》; 2 、合理配置股权,强化所有者的约束功能; 3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 4 、加强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利组织建设,建立责权分明的组织体系及有效的激励机制; 5 、理顺新老“三会”的关系,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和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一、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 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来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要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途径。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一九九九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收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从而确定了公司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因此,只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本世纪初诞生的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管理学科也因之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职业管理者取代业主控制企业的经营又产生了“委托人”与“代理人”问题。为了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两者的契约关系需要制度上的相应安排,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企业制度创新势在必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文对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进程进行考察,就其理论和实践的几点探索求教于同行。 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 中国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和实践起步于90年代初。作为一种微观制度安排,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因而,如何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研究、认识中国的实际,把握制度创新的机遇,避免和减少人为设计、干预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至关重要。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是一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能做出相应的安排。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置、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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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模板1 中小管理制度 一、引言 随着中小数量的递增和规模的扩大,中小已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半壁江山,在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有的管理水平已不适应新的发展,成为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中小的发展面临着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二是如何协调内部资源的有效利用。由于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是建立在内部协调性的基础之上,因此加强内部管理,是最基础的工作,也是能够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二、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环境 管理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管理环境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内部制度的贯彻、 执行以及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加强内部管理环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管理的建设,强化管理主体职能,应依据中小实际情况,首先建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和潜能,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使股东及其他利益团体的利益真正得到保护。目前,我国部分中小没有董事会,即使有董事会其监控作用也严重弱化。董事会是公司管理系统的核心,它负责为公司经理制定博弈的规则,形成管理控制的逐级向下延伸,建立良性循环的职业经理人进入、退出机制。对管理而言,一个积极主动的董事会是相当重要的。

2、合理设置组织结构 经营的目的在于实现其整体目标,而一个的组织结构则在于提供规划、执行、控制和监督活动的框架,组织结构建设直接影响到的经营成果及控制效果。要有效地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必须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行使管理与控制的职能。中小要根据目标和自身特点,设置不同的组织机构,充分注意部门之间职能的科学划分,做到高效、协调、简洁,并确保的目标以最合理的成本实现。 3、适当的权责分配 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要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规定各职能机构的权限与责任,根据各职能机构的经营任务与特点划分岗位系列,确定需要的岗位,根据岗位的需要选择合适的人才,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对于法定代表人,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和责任是关键一环,对不同的管理环节要有不同的授权,并承担与之相当的责任,使之“越权”将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 4、信用和责任 信用是商业社会的基石,责任是信用的基础,现代组织管理中,无论是岗位与岗位的关系,还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都可视为责任关系。第一,责任的可传递性。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从最高管理者至的一个具体员工,应根据其职责大小、工作性质、标准要求,逐级传递,并以此形成的责任体系和责任流程。第二,责任的可量化性。责任的实质是保证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目标(指标)的逐级量化实际上是随着责任的可传递而得到量

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X发〔X〕2X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X办发〔X〕3X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X年,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公司章程的基础作用有效发挥;分类推进董事会建设,国有独资、全资公司逐步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董事会结构优化、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探索建立外部监事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经营自主权得到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明确和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重点工作

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下同)、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率。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理顺出资人职责,转变监管方式。 1.股东会权力及职责。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委派或更换董事、监事(不含职工代表),审核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等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出资人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2.出资人机构职责。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会职权。对直接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机构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强化资本约束、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中小企业法务现状分析_共8页

中小企业法务现状分析 作者:孙建帅律师对于任何企业而言,法律风险 防范都至关重要。为企业服务的专业法律人员无外乎分为“公司法务人员”和“外聘律师”两大类——前者不再是 对外提供服务的律师,而是企业的员工;后者则仍为律师,只是常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成立专职的法务部还是聘请外部律师呢?这是很多中小企业犹豫不决的问题。前者需要人员、设备、场所等方面的成本投入;后者则可能因不足够了解企业特点而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有所欠缺。除法务人员类型的选择外,中小企业的法务问题还包括合规管理、法律风险评估、法律法规学习、法律人才培养等内容。只有全面并深入地了解所有这些问题,并有效规避相关风险,才是中小企业法务管理的上策。 那么,目前中小企业法务管理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其内因和外因分别有哪些?症结又在何处?考虑到企业成本、灵活性及效率等原因,专业法律人士又如何评判“成立法 务部”与“聘请外部律师”,哪个更适合中小企业?他们又 会提出哪些建议?

律师眼中的中小企业法务 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数量惊人——截至2008年,全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没有本质区别,作为个体而言,其自身特征决定了其法律事务的主要特点。”在接受《公司法务》采访时,专职法务工作者武扬先生表示。他认为,就大型企业法律事务的研究而言,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取得了一些成果;相比之下,对中小企业法律事务的研究力量则十分薄弱,研究成果几乎为空白。这一现状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之大、重要性之高以及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关注极不相称。 “中小企业发生法务问题或法律风险是正常的,不发生才不正常。”资深律师、北京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兴成律师表示,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一旦有法律风险发生便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这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三年的重要原因。 如此看来,不管规模大小,企业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在诸如融资、投资、采购、销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 见》解读 新华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意见》指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意见》明确,坚持深化改革、党的领导、依法治企、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意见》强调,要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主体权责,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完善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

利益相关者理论表明公司治理问题在任何企业中都存在,该理论的发展为阐释中小企业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完整的公司治理由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部分构成。内部治理即通常所说的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三大机构之间的权力、责任及制衡关系组成。外部治理主要来自市场以及制度环境因素的影响,例如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法律、社会舆论以及社会文化等等。 目前,在国际上主要有两种代表性的公司治理模式,即英美治理模式、德日治理模式。英美模式是典型的市场主导的外部监控型治理模式。其主要特征是:股权结构高度分散,股票流动性高;内部治理结构主要依赖于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居于主导地位;主要依靠资本市场股东的“用脚投票”行为、敌意收购威胁、经理人市场和产品市场竞争以及法律管制措施等外部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德日模式的主要特征包括股权集中度较高,股票流动性较低;存在双层监督机构;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员工参与公司治理。 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不同于大型、股份制企业的公司治理,有其特殊性。代理理论认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代理问题。但是在很多中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不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认为自身不存在公司治理问题,公司治理观念薄弱,也就忽略了公司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表明公司治理问题在任何企业中都存在,该理论的发展为阐释中小企业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凡能影响企业活动或被企业活动所影响的人或组织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例如股东、银行、供应商、顾客、员工、政府、社区等等。企业的目标不能局限于股东利润最大化,而应该同时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银行、供应商、顾客、员工等的利益。否则,企业可能会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导致其不合作行为。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共同治理,强调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要兼顾内部和外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且由于各方利益相关者关注的问题不同,为了在重大决策上保证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就必须在企业的权力机构中有利益相关者的代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参考资料)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个大问题:公司治理及其运行机制 1.公司定义: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特殊情况为一个投资主体)依法集资联合组成,具有独立的注册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 2.公司法人的特点:①资合的性质:投资者所有的企业②承担有限责任:以其拥有的股权或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业务由经营机构来执行,与股东和出资人没有关系 3.我国公司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 (一)道德风险 1、定义: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交易一方参与人不能观察另一方的行动或当观察监督的成本太高时,一方行为变化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2、产生原因:①签订合约前对信息是了解的,但是对合约签订后将发生的事情预见是不完全的②尽管可以通过签订合约来约束代理人,但是合约的谈判、签订、和合约的履行都要花费成本。 (二)现代企业治理的核心:控制权。控制权的内容:经营决策权、监督权、企业剩余索取权(合约中没有规定的那部分控制权) ①如何配置和行使公司的控制权 ②如何评价和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和员工 ③如何设计和实施公司的激励机制 (三)公司治理定义:公司管理层为履行股东的承诺、承担自己相应的职责,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和外部机制对企业责、权、利的分配与协调。 1

二、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 三、(一)股东对董事会的控制和监督机制 四、1、主要机制:一股一票制。 五、2、补充机制:解决一股一票制的缺陷 六、①累加表决制: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有效表决权集中投向自己同意或否决的议案。有利于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提高民主化水平。 七、②代理投票制:小股东可以将自己的投票权委托给某一个代理人集中行使。可以将众多分散投票权集中起来使用,提高了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客观上形成了对大股东的制衡。 八、(二)股东对经理阶层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九、1、激励机制:高薪、奖金、配股(经理人员获得一定股权) 十、2、监督机制:工作绩效考核和评价、监事会的监督 十一、(三)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实施 十二、独立董事是指与所服务企业既没有投资关系,也没有商业关系和亲情关系的外部董事。一般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行业经验,对于科学决策能够起到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 十三、三、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 定义:通过企业外的规范化市场竞争机制,给企业经营带来压力,刺激企业经营者努力工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而且是唯一的所有者,股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一)产品市场竞争 2

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围绕“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的目标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因此得到专门大的改善。然而,国有企业依旧没有充分发挥其在经济进展中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反而成了制约经济进展的因素之一。之因此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缘故有二:1,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低效:2,生产率提高而引起的大量失业人员难以得到有效的安置。 本文试图从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的角度,对现代产权理论创新运用,提出一种国有资产改革的新方案,以期较好地解决上述两个问题。在我国,由于国家控股与法人控股,其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的根源相似,解决思路也无专门大差不。本文将不对二者加以严格区分,并以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为要紧研究对象。 一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的必要性 (一)国有企业的现实困境

国有企业是指依照出资比例,国家因为占有相对股权优势而拥有操纵权的企业组织,是建立在国有产权基础上的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这种制度设计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使得国有企业至少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难以解决。 1,自负盈亏难。自负盈亏使企业内存动力,外有压力。国有企业既然作为一种企业,自负盈亏,合理合法。然而,谁来负盈亏,谁有能力、有责任来负那个盈亏?专门难回答。是企业自身吗?不是。企业是一个集体概念,它自身是不能负担起任何责任的。企业盈亏实际上指的是企业对自己的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爱护程度,特不是对所有者的利益爱护。从那个角度讲,企业自负盈亏是指所有者自负盈亏。那么,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国家能负企业的盈亏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国家,或者讲代表国家的政府是一级行政权力机构,它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假如让国家,或者政府来负担企业的盈亏,必定会出现各级政府运用他们所掌握的权力爱护自身利益,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差不多法则将荡然无存。因此,国家作为国有资本的所有者尽管有能力、有责任担负起国有企业盈亏的重担,但它不能。作为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的公民应该担

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现代企业制度体系的思考 【内容提要】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中小企业完善管理的核心所在,也是中小企业管理的一个热点和难点。在梳理与借鉴中西方公司治理理论基础上,探讨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的经营环境发展变化的结果。从现代公司产生的那一天起,公司治理问题就摆在企业的组织者、参与者面前了。我们认为现代企业的基础管理是以契约为基础;运做是以流程为基础.作为本文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研究“契约基础”,即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体系设立。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研究文章很多,研究的方向也是林林总总,而本文重点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加以分析,提出我认为的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体系架构。 一、引言 我国当前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随着企业制度的变迁,中小企业也致力于构建合理、科学的治理结构以提高治理效率。 本文以作者所经历的中小企业为样本,运用定性分析的方法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逻辑关系,以期为中小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完善治理方式提供一点参考。

论文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1、理论基础 2、现代企业制度的三级制度体系 3、三级制度体系的建立 4、三级制度体系的实施 5、三级制度体系的监督 一、公司治理结构内涵 现代公司是个法人实体,是广大的股东拿出钱来投资到一起,按照事先约定的公司章程来独立运作的盈利性组织。对于公司法人而言,股东是出资人,但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不直接参与经营,只是依法享有企业经营成果的收益权、剩余财产索取权和重大经营活动知情权。公司的经营活动由职业经理班子来组织进行,并且关于经营活动的细节,经营班子没有向大股东事前征求意见的必要。 没有一个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这回事。不同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国家的企业文化和人们习惯的行为方式来寻找对其最为有效、也最为划算的治理机制,也就是在特定约束条件下的最优治理机制。放之四

公司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答案

公司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 第1部分:判断题 (共10题,共20.0分; 默认单题2.0分) 2.0 1、优秀董事会关键时刻决策和果断纠正重大错误的能力。(2.0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0 2、优秀董事会必须在选拔培养接班人与及时撤换高层领导做出及时的决策。(2.0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3、在时间许可情况下,有机会向董事会提问包括外部审计事项、增添大会议题和解决方案(2.0分) 得分: 2.0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4、公司治理框架必须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包括财务,业绩表现,股权安排和公司治 2.0 理事项。(2.0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0 5、关联交易司空见惯、上市企业被大股东“淘空”屡见不鲜。(2.0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0 6、一个国家特定的法律环境、历史和传统所形成的法律法规。(2.0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0 7、关联交易仍然盛行-这些本来几乎都可以避免,但是披着合法外衣继续进行。(2.0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0 8、机构投资者行使权利时,不应该披露其关于整体公司治理和投票的方针。(2.0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2.0 9、政企不分严重影响执法环境的改善,是公司治理的最大障碍。(2.0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0 10、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五分之二以上。(2.0分) 得分: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

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2.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3.坚持依法治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4.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国情的监管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和责任

中小企业运营方案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网络点击数:1770 更新时间:2009-5-14 18:01:01 摘要:我国的中小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目标和自身特点,重视内部管理制度,设立有效的控制活动,完善企业的内部监测,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从而实现企业目标,保障企业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完善 一、引言 随着中小企业数量的递增和规模的扩大,中小企业已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半壁江山,在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有的管理水平已不适应企业新的发展,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二是如何协调内部资源的有效利用。由于企业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是建立在内部协调性的基础之上,因此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是企业最基础的工作,也是企业能够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二、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环境 管理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管理环境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及企业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环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企业管理的建设,强化管理主体职能,应依据中小企业实际情况,首先建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和潜能,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使股东及其他利益团体的利益真正得到保护。目前,我国部分中小企业没有董事会,即使有董事会其监控作用也严重弱化。董事会是公司管理系统的核心,它负责为公司经理制定博弈的规则,形成管理控制的逐级向下延伸,建立良性循环的职业经理人进入、退出机制。对企业管理而言,一个积极主动的董事会是相当重要的。 2、合理设置组织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图

XXX 治理结构图 股东会 董事会 总经理 丄 1 F r r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 技术总监 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F 1 r 1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代维质量部 工程建设部 L 1. 公司治理结构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其职责范围是: 股东会职责范围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I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任免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任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II )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监事会 匸 晋城分公司 长治分公司 忻州分公司 朔外分公司 大同分公司 晋中分公司 1 阳泉分公司 太 原分公司

董事会职责范围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经管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经营经管发展目标。 监事会职责范围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经管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经管层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设立经营经管机构 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机关总部设一室三部:办公室(计划财务、综合经管等)、人力资源部、和代维质量部、工程建设部。 公司经营经管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 - 2人、技术、财务负 责人各1人。 公司经营经管决策机构是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及副副总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组成,在总经理主持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公司实际设若干职能经管部门公司经营经管机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 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经管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经管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经营经管制度; (5)制定公司的质量经管体系;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经管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岗位职责 1.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经营方案,并推动实施。 2. 拟定公司内部经管机构设置方案和签发公司经管人事任命书。 3. 审定公司工资绩效分配方案和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 4. 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盖公章)发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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