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代办业务有哪些

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是两个概念。做为证券公司,需要取得这个资格需要经证券协会授权。具体的内容为:
代办股份转让包括:(一)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二)受托办理股份转让公司股权确认事宜;(三)向投资者提示股份转让风险,与投资者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接受投资者委托办理股份转让业务;(四)根据协会或相关主办券商的要求,协助调查指定事项;(五)协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主办券商业务包括:(一)对拟推荐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股份转让公司挂牌前,主办券商应完成初次辅导;(二)办理所推荐的股份转让公司挂牌事宜,包括向协会提交推荐文件,办理所推荐公司股权确认,确定及调整所推荐公司的股份转让方式等;(三)发布关于所推荐股份转让公司的分析报告,包括在挂牌前发布推荐报告,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对定期报告的分析报告,以及在董事会就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分 析报告,客观地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风险;(四)指导和督促股份转让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五)对股份转让业务中出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则和协议及时处理并报协会备案,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协会;(六)根据协会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七)协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要想获得这些资格,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协会会员资格,遵守协会自律规则,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后运营一年以上;(三)同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四)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五)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六)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七)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八)设置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管理部门,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该项业务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备两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业务,其他业务人员须有证券从业资格;(九)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且布局合理;(十)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十一)具备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技术系统;(十二)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刚被授予了这些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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