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水质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水质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水质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水质标准项目指标

感官要求色度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5度

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应具有本矿泉水的特征性口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异物,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矿物盐沉淀

某些元素和组分指标钾 <5 mg/L

锶 <5 mg/L

碘 <1 mg/L

锌 <5 mg/L

铜 <1 mg/L

钡 <5 mg/L

镉 <0.01 mg/L

铬(VI) <0.05 mg/L

铅 <0.05 mg/L

汞 <0.001 mg/L

银 <0.05 mg/L

硼(以H3Bo3计) <30 mg/L

硒 <0.05 mg/L

砷 <0.05 mg/L

氟化物(以F- 计) <2.5 mg/L

耗氧量(以O2 计) <3 mg/L

硝酸盐(以NO3- 计) <45 mg/L

镭226放射性 <1.1 Bq/L

污染物指标酚类化合物(以苯酚计) <0.002 mg/L

氰化物(以CN-计) <0.01 mg/L

亚硝酸盐(以NO2-计) <0.005 mg/L

总β活性 <1.5 Bq/L

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 <100个/mL

大肠菌数 <3个/mL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解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点题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将于今年7 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首次发布于1985年,已实施了20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经过修订,标准中的指标数量不仅由35项增至106项,还对原标准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指标限量也与发达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具有可比性。 生活饮用水对百姓健康安全非常重要,饮用水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给百姓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这是一项必将对百姓生活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家标准。本篇文章对该标准中经过修订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解析,以加深广大读者对该标准的认识。 指标大有来头危害各不相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6项,毒理指标74项(其中,无机化合物指标21项,有机化合物指标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20项,消毒剂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即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指标约占20%。 可能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造成影响的物质究竟从何而来?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微生物指标超标,很容易引发传染性肠道疾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国家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都将微生物指标放在第一位。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以上4项微生物指标都属于常规检验指标,还有两种原虫即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同属于微生物指标,列入新标准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国外突发性肠道传染病的相关报道中,很多都是由这两种原虫引发的。但微生物污染比较容易检出,也比较容易消除,只要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绝大部分水站都可 以做到。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达到74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

工业循环水主要分析报告指标及方法

附页1 工业循环水主要分析方法 一、水质分析中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一)盐酸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取9mL市售含HCl为37%、密度为1.19g/mL的分析纯盐酸溶液,用水稀释至1000mL,此溶液的浓度约为0.1mol/L。 准确称取于270~300℃灼烧至恒重的基准无水碳酸钠0.15g (准确至0.2mg),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水约50mL,使之全部溶解。加1—2滴0.1%甲基橙指示剂,用0.lmol/L盐酸溶液滴定至由黄色变为橙色,剧烈振荡片刻,当橙色不变时,读取盐酸溶液消耗的体积。盐酸溶液的浓度为 c(HCl) = m×1000 / (V×53.00) mol/L 式中 m——碳酸钠的质量,g; V——滴定消耗的盐酸体积,ml; 53.00——1/2 Na2C03的摩尔质量,g/mol。 (二)EDTA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称取分析纯EDTA(乙二胺四乙酸二钠)3.7g于250mL烧杯中,加水约150mL和两小片氢氧化钠,微热溶解后,转移至试剂瓶中,用水稀释至1000mL,摇匀。此溶液的浓度约为0.015mol/L。 (1)用碳酸钙标定EDTA溶液的浓度准确称取于110℃干燥至恒重的高纯碳酸钙0.6g(准确至0.2mg),置于250mL烧杯中,加水100mL,盖上表面皿,沿杯嘴加入l+1盐酸溶液10mL。加热煮沸至不再冒小气泡。冷至室温,用水冲洗表面皿和烧杯内壁,定量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移取上述溶液25.00mL于400mL烧杯中,加水约150mL,在搅拌下加入10mL 20%氢氧化钾溶液。使其pH>l2,加约10mg钙黄绿素—酚酞混合指示剂①,溶液呈现绿色荧光。立即用EDTA标准溶液滴定至绿色荧光消失并突变为紫红色时即为终点。记下消耗的EDTA溶液的体积。 (2)用锌或氧化锌标定EDTA溶液的浓度准确称取纯金属锌0.3g (或已于800℃灼烧至恒重的氧化锌0.38g),称准至0.2mg,放入250mL烧杯中,加水50mL,盖上表面皿,沿杯嘴加入10mL l+1盐酸溶液,微热。待全部溶解后,用水冲洗表面皿与烧杯内壁,冷却。转移入25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备用。 用移液管移取上述溶液25.00mL于250mL锥形瓶中,加水100mL,加0.2%二甲酚橙指示剂溶液1~2滴,滴加20%六次甲基四胺溶液至呈现稳定红色,再过量5mL,加热至60℃左右,用EDTA溶液滴定至由红色突变为黄色时即为终点。记下EDTA溶液消耗的体积。 EDTA溶液的浓度用下式计算: c(EDTA) = m×1000 / (M×V×10) mol/L 式中 m——基准物质的质量,mg; M——基准物质的摩尔质量,g/mol,选用碳酸钙时为100.08,选用金属锌(或氧化锌)时为65.39(或81.39); V——滴定消耗的EDTA溶液体积,mL。 用EDTA滴定法测定水硬度时,习惯使用c (1/2 EDTA),这时 c(1/2 EDTA)=2c (EDTA) (三)硝酸银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称取1.6g分析纯硝酸银,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mL,贮于棕色瓶中。此溶液的浓度约为0.01mol/L。 准确称取0.6g已于500~600℃灼烧至恒重的优级纯氯化钠(准确至0.2mg)。加水溶解后,移至250mL 容量瓶中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用移液管移取氯化钠溶液10.00mL于250mL锥形瓶中加水约100mL5%铬酸钾溶液lmL,用硝酸银溶液滴定至砖红色出现时即为终点。 记下硝酸银溶液的体积。 用100mL水作空白,记录空白消耗硝酸银溶液的体积。硝酸银溶液的浓度为 c(AgNO3) = m×1000 / [58.44×(V—V0 ) ×25] mol/L 式中 m——氯化钠的质量,g; 58.44——NaCl的摩尔质量,g/mol; V——滴定氯化钠溶液时消耗硝酸银的体积,mL; V0——滴定空白时消耗硝酸银的体积,mL。 ①1g钙黄绿素和1g酚酞与50g分析纯干燥的硝酸钾混合,磨细混匀。 (四)硝酸汞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发布时间:11-01-20 来源:点击量:1856 字段选择:大中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161 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 GB11729 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其两极标准的限值见表1。 表1

3.3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 4 标准的限值 4.1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应超过表1所规定的限值。 4.2 水源水中如含有表1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水质检验 5.1 水质检验方法按GB5750执行。铍的检验方法按GB8161执行。百菌清的检验方法按GB1729执行。 5.2 不得根据一次瞬时检测值使用本标准。 5.3 已使用的水源或选择水源时,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作全分析检验。 6 标准的监督执行 6.1 本标准由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活饮用水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保、水利与航运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协同供水单位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区的保护工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水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广祥、江运通。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解释。

循环水控制指标及解释

循环水水质控制指标及注释 1、PH:7.0-9.2 在25℃时pH=7.0的水为中性,故pH=7.0-9.2的水大体上属于中性或微碱性的范围;冷却水的腐蚀性随pH值的上升而下降;循环水的pH值低于这一范围时,水的腐蚀性将增加,造成设备的腐蚀;循环水的pH值高于这一范围时,则水的结垢倾向增大,容易引起换热器的结垢。 2、悬浮物:≤10mg/L 悬浮物会吸附水中的锌离子,降低锌离子在水中的浓度;一般情况下,循环冷却水的悬浮物浓度或浊度不应大于20mg/L,当使用板式、翅片管式或螺旋板式换热器时,悬浮物浓度或浊度不宜大于10mg/L。 3、含盐量:≤2500mg/L 含盐量也可通过电导率来间接表示,天然淡水的电导率通常在50-500μS/cm;电导率与含盐量大致成正比关系,其比值1μS/cm的电导率相当于0.55-0.90mg/L的含盐量;在含盐量高的水中,Cl-和SO42-的含量往往较高,因而水的腐蚀性较强;含盐量高的水中,如果Ca2+、Mg2+和HCO3-的含量较高,则水的结垢倾向较大;投加缓蚀剂、阻垢剂时,循环冷却水的含盐量一般不宜大于2500mg/L。 4、Ca2+离子:30≤X≤200 mg/L 从腐蚀的角度看,软水虽不易结垢,但其腐蚀性较强,因此循环水中钙离子浓度不宜小于30mg/L;从结垢的角度看,钙离子是循环水中最主要的成垢阳离子,因此循环水中钙离子浓度也不宜过高;在投加阻垢分散剂的情况下,钙离子浓度的高限不宜大于200mg/L。 5、Mg2+离子: 镁离子也是冷却水中一种主要的成垢阳离子,循环水中镁离子浓度不宜大于60mg/L或2.5mmol/L(以Mg2+计);由于镁离子易与循环水中的硅酸根生成类似于蛇纹石组成的不易用酸除去的硅酸镁垢,故要求循环水中镁离子浓度遵从以下关系:[Mg2+](mg/L)*[SiO2](mg/L)<15000,式中[Mg2+]以CaCO3计,[SiO2]以SiO2计。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161 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 GB11729 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其两极标准的限值见表1。

3.1 一级水源水: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3.2 二级水源水: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达到GB5749规定,可供生活饮用者。 3.3 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 4 标准的限值 4.1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应超过表1所规定的限值。 4.2 水源水中如含有表1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水质检验 5.1 水质检验方法按GB5750执行。铍的检验方法按GB8161执行。百菌清的检验方法按GB1729执行。 5.2 不得根据一次瞬时检测值使用本标准。 5.3 已使用的水源或选择水源时,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作全分析检验。 6 标准的监督执行 6.1 本标准由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活饮用水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保、水利与航运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协同供水单位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区的保护工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水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广祥、江运通。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解释。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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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101834发表时间:2013-08-26 10:50:00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 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工业循环水水质标准 2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表 项目 单位 要求和使用条件 允许值 悬浮物 Mg/L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20 换热设备为板式,翅片管式, 螺旋板式 <10 PH 值 根据药剂配方确定 7-9.2 甲基橙碱度 Mg/L 根据药剂配方及工况条件确 定 <500 钙离子 Mg/L 根据药剂配方及工况条件确定 30-200 亚铁离子 Mg/L <0.5 氯离子 Mg/L 碳钢换热设备 <1000 不锈钢换热设备 <300 硫酸根离子 Mg/L 对系统中混凝土材质的要求 按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的规定执行 硫酸根离子与氯离子之和 <1500 硅酸 Mg/L <175 镁离子与二氧化硅的乘积 <15000 游离氯 Mg/L 在回水总管处 0.5-1.0 石油类 Mg/L <5 炼油企业 <10 注: 甲基橙碱度以碳酸钙计; 硅酸以二氧化硅计; 镁离子以碳酸钙计。 3.1.8密闭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应根据生产工艺条件确定; 3.1.9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设计浓缩倍数不宜小于3.0.浓缩倍数可按下式计算: N=Q M /Q H +Q W (3.1.9) 式中 N 浓缩倍数; Q M 补充水量((M 3 /H); Q H 排污水量((M 3/H);

Q W 风吹损失水量(M 3 /H). 3.1.10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中的异养菌数宜小于5×105个/ML 粘泥量宜小于4ML/M 3 ; 表10-3锅炉加药水处理时的水质标准 表10-4蒸汽锅炉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时的 水质标准 项目 给水 锅水 额定蒸汽压力,MPA 《1 》1 《1.6 >1.6 <2.5 <1 >1 <1.6 >1.6 <2.5 悬浮物, <5 <5 <5 总硬度 <0.03 <0.03 <0.03 总碱度 无过热器 6-26 6-24 6-16 有过热器 <14 <12 PH >7 >7 >7 10-12 10-12 10-12 含油量 <2 <2 <2 溶解氧 <0.1 <0.1 <0.05 溶解固形物 无过热器 <4000 <3500 <3000 有过热器 <3000 <2500 亚硫酸根 10-30 10-30 磷酸根 10-30 10-30 相对碱度(游离氢氧化钠 <0.2 <0.2 <0.2 项目 单位 给水 锅水 悬浮物 Mg/L <20 PH 值 》7 10-12 总硬度 Mg/L <4 溶解固形物 Mg/L <5000 相对碱度 Mg/L 总碱度 Mg/L 8-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以及对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水质监测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标准 GB 5750-85《标准检验法》。 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1993。 3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3.1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的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 3.5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加压、贮存、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管网水 4.2.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 色度 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 不超过1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mg/L) 铝 0.2 (mg/L) 铁 0.3 (mg/L) 锰 0.1 (mg/L) 铜 1.0 (mg/L) 锌 1.0 (mg/L) 挥发酚类(以笨酚计)0.002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mg/L) 硫酸盐 25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 耗氧量(以O2计) 3 (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 毒理学指标 砷 0.05(mg/L) 镉 0.005 (mg/L) 铬(六价) 0.05(mg/L) 氰化物 0.05(mg/L) 氟化物 1.0 (mg/L) 铅 0.01(mg/L) 汞 0.001 (mg/L) 硝酸盐(以N计)20(mg/L) 硒 0.01(mg/L) 四氯化碳 0.002 (mg/L) 氯仿 0.06(mg/L)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101834发表时间:2013-08-26 10:50:00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 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及释义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及释义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释义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②特殊情况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

冷却水的水质要求内容

冷却水的水质要求 介绍 为了确保冷却水系统不过早堵塞,推荐使用闭路循环的散热器用冷却水,其水质符合下述水质(A)要求。如果取自其他水源,冷却水应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水质(A)的要求。 国内一般要求:

*这里水质(A)是用于循环水,水质(B)是用于补充水。水质会逐渐变差,应定期检查循环水确认其符合水质(A)要求。 对于悬浮机械杂质应≤25 mg/L。 答:空分设备一般用江河湖泊或地下水作为冷却水。这种水中通常都含有悬浮物(泥沙及其他污物)以及钙、镁等重碳酸盐[-Ca(HCO3)2和Mg(HCO3)2],称为硬水。悬浮物较多时,易堵塞冷却器的通道、过滤网及阀门等。钙、镁等重碳酸盐在水温升高时易生成碳酸钙(CaCO3)、碳酸镁(MgCO3)沉淀物,即形成一般所说的水垢。一般水温在45℃以上就要开始形成水垢,水温越高越易结垢。水垢附着在冷却器的管壁、氮水预冷器的填料、喷头或筛孔等处,不仅影响换热,降低冷却效果,而且有碍冷却水或空气的流通,严重时会造成设备故障,例如氮水预冷器带水,使蓄冷器(或切换式换热器)冻结。水垢比较坚硬,附在器壁上不易清除。因此,冷却水最好是经过软化处理。采用磁水器进行软化处理较为简便,效果尚可。清除悬浮物应设置沉淀池。如果冷却水循环使用,有利于水质的软化,但占地面积较多,基建投资较大。 对压缩机冷却水,温度一般要求不高于28℃,排水温度小于40℃。对水质要求为:pH值 6.5~8.0 悬浮物含量不大于50mg/L 暂时硬度不大于17°dH 含油量小于5mg/L 氯离子(C1-) (质量分数) 小于50×10-6 硫酸根(SO4-2) (质量分数) 小于50×10-6 氮水预冷系统供排水为独立循环系统。因为冷却水在塔内温升大,排水温度高,结垢严重,所以要求该系统的补充水尽可能采用低硬度水或软水,其暂时硬度一般应不大于8.5°dH,其他要求与压缩机冷却水相同。 充瓶用高压氧压机气缸的润滑水,应采用蒸馏水或软水。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表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表

我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我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一、历史沿革 我国的城市自来水事业,自1857年洋商格罗姆等人在上海开设供水公司,在杨树浦建成小型自来水厂,和1879年满清政府在旅顺口修建了龙眼泉地下水源供水设施,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但真正得到巨大发展的,还是1949年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这段时期。 我国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与时具进的(见表1-1)。在20世纪初期,饮用水水质标准主要包括水的外观和预防水致传染病方面的项目;此后开始重视重金属离子的危害;80年代开始侧重于有机污染的防止;90年代以来更加重视工业废水排放及农药使用的有机物污染,以及消毒副产物和某些致病微生物等方面的危害。

注:1992年建设部城建司组织中国城市供水协会编写了《城市供水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对2000年的水质目标进行了规划,把自来水公司按供水规模(Qmax万m3/d)分为四类,并提出了不同的质量要求: 一类水司,Qmax>100,同时是直辖市,对外开放城市,重要旅游城市或国家一级企业的水司,水质指标数为89项。 二类水司,50

循环水水质控制指标及注释

序号项目控制指标注释 1 PH 7.0-9.2 在25℃时pH=7.0的水为中性,故pH=7.0-9.2的水大体上属于中性或微碱性的范围;冷却水的腐蚀性随pH 值的上升而下降;循环水的pH值低于这一范围时,水的腐蚀性将增加,造成设备的腐蚀;循环水的pH值高 于这一范围时,则水的结垢倾向增大,容易引起换热器的结垢。 2 悬浮物≤10mg/L 悬浮物会吸附水中的锌离子,降低锌离子在水中的浓度;一般情况下,循环冷却水的悬浮物浓度或浊度不应大 于20mg/L,当使用板式、翅片管式或螺旋板式换热器时,悬浮物浓度或浊度不宜大于10mg/L。 3 含盐量≤2500mg/L 含盐量也可通过电导率来间接表示,天然淡水的电导率通常在50-500μS/cm;电导率与含盐量大致成正比关 系,其比值1μS/cm的电导率相当于0.55-0.90mg/L的 含盐量;在含盐量高的水中,Cl-和SO42-的含量往往较高,因而水的腐蚀性较强;含盐量高的水中,如果Ca2+、 Mg2+和HCO3-的含量较高,则水的结垢倾向较大;投加缓蚀剂、阻垢剂时,循环冷却水的含盐量一般不宜大

于2500mg/L。 4 Ca2+离 子30≤X≤200mg/L 从腐蚀的角度看,软水虽不易结垢,但其腐蚀性较强,因此循环水中钙离子浓度不宜小于30mg/L;从结垢的角度看,钙离子是循环水中最主要的成垢阳离子,因此循环水中钙离子浓度也不宜过高;在投加阻垢分散剂的 情况下,钙离子浓度的高限不宜大于200mg/L。 5 Mg2+离 子镁离子也是冷却水中一种主要的成垢阳离子,循环水中镁离子浓度不宜大于60mg/L或2.5mmol/L(以Mg2+计);由于镁离子易与循环水中的硅酸根生成类似于蛇纹石组成的不易用酸除去的硅酸镁垢,故要求循环水中镁离子浓度遵从以下关 系:[Mg2+](mg/L)*[SiO2](mg/L)<15000式中[Mg2+ ]以CaCO3计,[SiO2]以SiO2计 6 铜离子浓 度 0.1mg/L 循环水中的铜离子会引起钢和铝的局部腐蚀,因此循环水中的铜离子浓度不宜大于0.1mg/L。 7 铝离子浓≤0.5mg/L 天然水中铝离子的含量较低,循环水中的铝离子往往是由于补充水在澄清过程中添加铝盐作混凝剂而带入的;

最新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 [ 日期:2005-04-15 ] [ 来自:网友&网络 ] 前言 DL/T801-2002《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由四部分组成。 —水质的六项限值及内冷却水系统的运行监督, —限值的测量方法, —内冷却水系统的配置, —内冷却水系统的水冲洗和化学清洗。 本标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关于确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1999]40号文中第23项 "发电机内冷水水质监督导则"下达了编制任务。 引言 发电机内冷却水系统及水质的完好情况,是直接影响大型水内冷发电机安全运行和经济 运行的重要环节,迄今尚无独立的发电机内冷却水的专用监督标准或规程,长期以来只有 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燕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和DL561《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中仅有pH值、电导率和硬度三项限值的一个相同的表格作监督依据,显然无法满足 当前大型发电机组关于保证安全运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纳入了六项水质监督标准,限值的取值更接近大型发电机的运行实际,规范、统 一了测量方法,标准明确了内冷却水系统的配置及其运行监督要求,对监督超标发现的问题提供了处理措施。目的在于促进大型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水平。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DL/T801-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容量为200MW及以上水内冷绕组汽轮发电机的内冷却水水质标准及系统的清洗处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容量为200MW及以上水内冷绕组的汽轮发电机。 其他水内冷电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相关标准主要有

随着饮用水水源污染现象的增加与污染现状的恶化,我国关于饮用水水源及饮用水的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相关标准主要有《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93)。2006年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了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该标准对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等进行了规定。新标准中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常规检测项目34项。运城河津供水虽然采用深井水,但资料表明地下水由于流动缓慢、溶解氧含量低的特点,自净作用差,污染难以治理。深井水状况虽然相对较优。但深井水的微生物指标超标较其它3类水源低,但也达到50%以上。因此,为了预防介水性传染病,生活饮用水必须进行消毒。而目前运城河津供水没有任何有关水质检测装置,虽然有防疫部门检测,但不能及时发现水质变化情况,尤其是水中微生物指标有机污染物、毒性指标不能及时跟踪,这对加多少二氧化氯没有根据,容易造成水中余氯超标,余氯过量存在一方面饮用水口感变差,另外还可能与水中有机物形成致癌物质卤代烷类化合物,现已发现余氯产生的副产物超过400种。如2002年7月19日将乐县金溪农贸市场各鲜活淡水鱼销售摊点相继发生活鱼死亡事件,调查证明就是由于水中余氯浓度较高导致鱼类氯中毒死亡事件。原因就是自来水公司部分员工没有及时检测进水,盲目加入过量消毒剂造成的后果。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十分重视消毒与消毒副产物,对消毒剂的项目单独列表,除规定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最低浓度要求外,还对出厂水的最高浓度限值作出规定,以防止过量消毒剂产生的危害。 减少余氯对人体的潜在的危害,最根本的方法要从饮用水源头抓起,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监控。最有效的措施是二氧化氯投加量,降低水中消毒副产物的前体物质的含量。 运城河津供水水中盐度超标,没有具体指出是什么原因,资料表明,运城地区最有可能超标的离子就是氟。中国是世界上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若长期饮用高氟水, 引起的一种慢性氟中毒病,轻则引起牙齿变质,珐琅脱落,重则造成骨质硬化或骨质疏松,骨骼变形,甚至瘫痪,使人丧失劳动能力,不但如此,儿童在6~7岁前长期摄入高氟会使牙釉质发育不全,氟沉积到受损的牙齿上可形成氟班牙。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地方病。此外,水体中的铜、锌、铅、汞等重金属也可能引起盐度超标,而这些都是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强行检测标准。 调查表明运城河津供水水源地周围有山西龙门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主营:炼焦);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主营:炼焦);河津市康庄焦化有限公司(主营:炼焦);河津市龙门电解铝有限公司(主营:电解铝)。这些企业排放的焦化废水,其中含有酚、氨氮、氰、苯、吡啶、吲哚和喹啉等几十种污染物,成分复杂,污染物浓度高、色度高、毒性大,性质非常稳定,是一种典型的难降解有机废水。工业污染对饮水安全产生的威胁是持久性化学污染,这类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长距离渗透性和高生物毒性的特点,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可产生很强的毒性, 此外,水源地周边和保护区内的农村养殖业、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用化肥农药等污染也严重影响饮用水源的水质状况。如农药、杀虫剂、各种农业有机化合物也容易渗透。由于水体的稀释作用,这类污染物往往低水平存在于水中,以至于早期很难发现其危害,一旦出现危害则不易救治。这些污染也可能通过输水管线,进入管道起水质变化,一旦发生将造成巨大危害,企业为赔偿受害者将会背上沉重的负担。 据WHO资料介绍有80%的疾病、50%的儿童死亡,每年3500万心血管疾病、7000万胆结石、9000万肝炎、3000万肝癌或胃癌、500多万儿童的生命与饮水有关。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示范文本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前言 DL/T 801-2002《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 系统技术要求》由四部分组成。 —水质的六项限值及内冷却水系统的运行监督, —限值的测量方法, —内冷却水系统的配置, —内冷却水系统的水冲洗和化学清洗。 本标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关于确 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1999]40号文中第23项"发电机内冷水水质监 督导则"下达了编制任务。

引言 发电机内冷却水系统及水质的完好情况,是直接影响大型水内冷发电机安全运行和经济 运行的重要环节,迄今尚无独立的发电机内冷却水的专用监督标准或规程,长期以来只有 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燕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和DL561《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中仅有pH值、电导率和硬度三项限值的一个相同的表格作监督依据,显然无法满足 当前大型发电机组关于保证安全运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纳入了六项水质监督标准,限值的取值更接近大型发电机的运行实际,规范、统 一了测量方法,标准明确了内冷却水系统的配置及其运行监督要求,对监督超标发现的问题提供了处理措施。目的在于促进大型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水平。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 人类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 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微量分析和生物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及流行病学数据的统计积累,人们对水中微生物的致病风险和致癌有机物、无机物对健康的危害,认识不断深化,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了解和把握国际水质的现状与趋势,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和修订已沿用多年的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居民对饮水水质新的需求,加强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 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WHO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三部重要的水质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世界性的权威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并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而不断发展。考虑到全球多个国家地方社会习俗、经济、文化、环境的差异,因而水质指标较完整,但指标值并非是严格的限定标准,各国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1993年到1997年期间,WHO分三卷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其中包括:第一卷,建议书(1993);第二卷,健康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1996);第三卷,公共供水的监控(1997)。最近WHO在《准则》中增加了"微囊藻毒素"指标,表明对蓝藻产生的藻毒素的健康影响给予高度重视。 欧共体(欧盟前身)理事会在1980年对各成员国提出《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指标比较完整,要求也比较高。该指令成为欧洲各国制订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1991年底,欧盟成员国供水协会对《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实施以来的情况作了总结,认为尽管该指令对10年来欧洲饮用水水质的改善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缺点:未能提供合适的法律架构以应对原水水质的变化,以及生产、输送饮用水所遇到技术困难;此外,该指令在1975年开始起草,其中的指导思想和水质参数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适宜的,但没有将近年来水行业的科技进步纳入其中。由此,1995年,欧盟对80/778/EEC进行了修正,1998年11月通过了新指令98/83/EC。指标参数由66项减少至48项(瓶装水为50项)。新指令更加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与WHO指导标准的一致性。 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分一级规则和二级规则两部分。一级规则是强制性标准,通过规定最大污染物浓度或处理技术来执行。美国最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2001年3月颁布),共列了101项(包括计划实施的),分为两部分,一级法规(强制性标准),共86项指标,其中无机物16项,有机物35项,农药19项,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7项,微生物学指标7项,放射性指标4项;二级法规(非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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