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意外伤害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意外伤害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意外伤害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GS-YXFA-001

版本编号:YXFA -20XX-001

XXX(单位)公司

员工意外伤害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知丁

日期:年月日

员工意外伤害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员工安全保障,确保公司及员工利益不受损害。

2.范围

参加了意外险的员工:管理人员、职员、试用期内(即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员工。

3.定义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4.权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员工事故的核查、处理、申报等事务。

4.2各部门部长、生产主管、发生工伤人员的直接上级有义务在下属遭受意外伤害后及时进行处理,亲自或安排人员将工伤员工送至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

4.3后勤管理部负责提供交通工具,及时将工伤员工送至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当值保安接到部门通知后,应立即通知当值保安队长,队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派人协助部门将工伤员工送至医院。

4.内容

4.1意外险的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4.2意外伤害处理程序。参照《员工工伤处理制度》

4.3深圳地区或其他省市镇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或三甲(含)以上的私立医院;

4.4用药范围为社保用药范围,涵盖工伤保险用药范围;

4.5意外伤害申报所需资料

4.5.1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事故报告必须有伤亡事故证明人、员工直接上级、部门主管、部长、主管领导签字。;

4.5.2 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5.3 门诊病历、发票及用药清单;

4.5.4住院者须提供出院小结,住院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

4.5.5 《入职审批单》;

4.5.6 属交通事故应及时报交警,并取得交警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或立案回执等相关证明;

4.5.7刑事治安案件必须报派出所立案回执或相关证明;

4.5.8 员工存折复印件;

4.6人力资源部收到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关材料,送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资料不齐者不能获得理赔。

4.7获得后,由员工、人力资源部人员、保险公司三方在场所的情况下支付给遭受到意外的员工。

4.8 凡涉及理赔、劳动关系证明事务,除人力资源部指

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释或出具证明。否则,公司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5.发布及实施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工伤处理办法自新条例实施起作废。试行2个月。

6.制度管理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7.附件

暂无知丁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壹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离职类别和定义及手续办理程序 壹、辞职:是指于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1、擅自离职:是指于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将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且暂时冻结其未支付的工资:①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于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②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正规办理程序: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书面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和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行为。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通知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辞退:是指于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和员工劳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能够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但试用期未满三个月的员工不纳入考核。考核时间从正式录用当月开始考核。 三、适用原则 考评严格以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和考勤记录为依据。 第二章考核办法 一、权责部门 综合部为本制度制定、修改、实施、管理和解释说明的归口部门。 二、考核分类 1.月度考核:以自然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全体职工均参与考核。 2.年度考核:以阳历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全体职工均参与考核。 三、考核时间 1.月度考核:每月28日由综合部向各部门负责人下发《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各部门负责人须于两日内将本部门评审完的《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上交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上交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审阅时间为两天,即评审完毕时间不超过5天。(总经理如不在,须由其委托人实施评审)。 2.年度考核:在每年度12月20日,由综合部负责人下发《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年度版)》给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须于十日内将《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年度版)》和《员工年度工作报告》上交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上交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审阅时间为十天,即评审完毕时间不超过20天。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流程:按时由综合部发放《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由部门负责人接收并负责发放给部门员工自评,自评完后上交部门负责人进行上级评分,根据评分细则计算好绩效成绩后上交综合部,综合部统一上交总经理评审。 2.绩效权级及结构:部门员工由员工自评和部门经理评分组成,由综合部收录备案; 部门经理由自评和总经理评分组成,评分后由综合部收录备案。 3.绩效工资计算方式:(基本工资+职务工资)*30%=绩效工资基数 绩效工资实发数=绩效工资基数*绩效成绩 第三章考核细则 一、评分方法 1.评分细则 Ⅰ)公司制定《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月表>》和《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年表>》,全体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好此表自评分部分,签名后上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统一进行上级评分工作,同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综合部。由综合部上交总经理评审。 Ⅱ)公司根据各员工工作饱和度和岗位职能说明书,设定各岗位权重系数。权重系数是用于计算绩效工资时的比例系数,具体如下:

员工意外险保障计划清单书

员工意外险保障计划书 目录 第一部分保障需求分析 现有保障状况概述 企业需要应对的风险问题 风险问题可能造成的影响(人事、财务、老总) 第二部分团体综合保障计划 方案介绍(责任列表) 第三部分理赔事项 第一部分保障需求分析 现有保障状况概述 “天有不测风云,月有阴晴圆缺”,意外事故随时都会发生。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最新统计表明,全球每年致命和非致命意外事故达2.7亿起,因工死亡人数高达110万,意外死亡人数达350万。据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10万人在意外事故中丧生。特别是中国高居世界第一的交通事故率和事故死亡率,对我们的安全与健康构成较大威胁。 目前,大部分企业单位针对员工意外风险都为员工办理了社会工伤保险。但是工伤保险实际能够提供的保障容与企业员工的实际需 求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社会保险保障程度有限 (1)保险金额低

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是以社会平均工资为依据,因工伤导致身故最高可获得54个月社会平均工资赔偿金。但目前远远低于员工对赔付的要求,例如本地一般员工死亡,员工家属会要求赔付30万元。(2)保额设定未体现生命价值 意外事故保障应与员工实际月收入水平挂钩,才能真正体现员工的生命价值,弥补由意外事故带给家属的经济和心理损失。而目前工伤保险的标准仅参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相对效益较好企业的实际收入有很大差距。 2、现有社会工伤保险涵盖围有限 (1)保障团体围有限 目前工伤保险保障仅限于企业投保,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意外风险保障。 (2)保障时间和场所有限 工伤保险仅保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发生的意外,参保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场所之外无法获得意外风险保障。 (3)保障责任有限 工伤保险涵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经抢救无效死亡”责任。限制性条件使得许多风险事故以及 工作场所之外的疾病身故最终无法获得保障金。 (4)参加工伤保险后企业仍有负担 企业一方面缴交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另一方面却仍需要负担部分费用(如工伤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交通食宿费等)。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永州路桥公司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真正把员工的工作业绩与收入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考核原则 2、坚持重业绩、强激励、硬约束的实施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公司中层干部(公司各部室长及项目部领导班子) 2、公司机关及项目部一般管理、技术、辅助服务岗位人员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职责 1、考核领导小组设置及职责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公司中层干部 职责:负责审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复核、批准考核结果及其运用的意见。

2、考核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具体负责考核的相关工作。 职责:负责拟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的培训、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核实施 第五条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度考核:是对员工每月的工作业绩进行的量化考核。月度跨度为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 2、年度考核:是通过汇总员工每月的月度成绩得出全年的平均考核成绩。 第六条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考核(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 专项工作是指被考核人员《月度工作计划》(附表1)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被考核人员月度工作计划或临时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质量及完成率等进行综合评价。 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由于本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

最新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本人描述范本

篇一:《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类别和定义 第三条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四条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下列情形,均属于工伤事故范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范畴内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而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五)其它意外伤害情形。 第三章意外伤害事故申报 第六条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一)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情况,须报“120”急救或送至附近医院及时治疗。第七条受伤害员工需在事发一周内填写《员工意外伤 害事故报告表》按流程报备审核,因个人原因迟报所致的相应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意外伤害事件的调查工作,于一周之内形成文字报告与《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一并交至公司工程管理部。调查报告由以下内容组成当事人姓名,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意外伤害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接到《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需进行登记、调查、形成初步处理意见,依据相关法规条例及公司规定分类报送。 (一)涉及工伤的,应按照公司工伤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二)不属于工伤事故的,应协助员工所在部门、受伤员工本人及其家属做好善后工作,保障员工权益。 第四章工伤事故处理 第十条工伤分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可分为五类 (一)轻度伤害事故指造成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造成病休未满一周(含一周),且医疗费用在800 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二)一般伤害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病休时间在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的(含一个月),医疗费用一般在800 元-3000 元,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通常是指手指骨折或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一节;轻微脑振荡,轻度灼伤、烫伤等。经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或未到等级的。 (三)严重伤害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亡的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章解雇 第六条解雇员工根据其原因可分为自动离职、辞退、开除和劳动合同终止4种方式。 第七条不按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意与员工续签时,应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员工离职审批权限,参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集团相关部门关闭其信息系统权限。同时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 续,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有监交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各种公用印章、戳记; 2、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4、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 5、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 6、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 7、系统管理员离职时还必须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交接 时应包括: (1)电脑资料(书籍、光盘) (2)服务器超级用户密码 (3)各应用系统(含服务器)的完整性。 8、个别岗位需经过特别培训方能上岗的,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内容必须 包括离职者对交接人的培训,如系统管理员等; 9、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离职需经集团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五条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给公司带来损失,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若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则 由责任人负责追讨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者,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当事人应当配合人事部门联络担保人。 第六章离职结算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若存在以下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员工若即辞即离,需要承担1个月全额薪资的即辞即离费用; 2、员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应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4172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离职管理,维护企业的良好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的离职管理,具体包括: 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______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 3.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企业因不景气原因裁员;4.开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离职手续 1.员工辞职的,应提前______个月申请向______提出申请。 2.确定离职的人员,须持经______批准的《离职申请书》和《移交清单》到______办理移交手续,再送______审核。 第四条移交 1.移交事项 (1)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企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单》并移交______,并应将已办而未

办结的事项向______交代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原领的工作服装交还______;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除外)交还总务部或有关部门;上述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单》,由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证明即可。 2.移交期限 自______起移交期限______天。 3.审查与追索 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单》,应由______详加审查,如有不实之处,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发现财物、资料未交还或对外的企业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第五条结算 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领取薪金。薪金结算如下: 1.本企业工作合同期满辞职者,除发给其正常工资外,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2.未满合同期而辞职者,发给其正常工资,无补助费。 3.自动离职者,__________________。对人、财、物交接不清的,视情节轻重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5.违纪开除者,按企业规章制度处分或罚款后,结算其正常工资,若有违法情节,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其它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考核目的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第四条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第五条考核形式各类考核形式有: 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第六条考核办法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对比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情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特别事件等进行。第七条考核内容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ⅱ。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内容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第八条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建议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3、个案考核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摘要 ◆此流程详细说明了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操作方法、管控重点和注意事项。 ◆此流程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相关人员的具体操作。 适用及涉及人员 此流程适用于成都运营中心,涉及到成都运营中心物流部、仓储部、人事行政部和资产安全部相关人员 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操作流程,各部门有章可循,确保事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理。 定义: 员工意外伤害:员工在工作中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发生突发事件所遭受的人身伤害。 安全事故处理原则:按照关于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收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来处理安全事故。 员工意外伤害汇报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和资产安全部门负责人报告,资产安全部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领导报告。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以便于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处理事宜。 实施细则: 现场人员相关操作:

1.仓储现场有员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现场其它人员需立即停下手中工作,照顾、安抚伤者,并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和资产安全部门人员到场; 2.照顾、安抚伤者时应避免围观和拥挤,保持空气流通和减少对伤者可能引起不适的因素; 3.现场人员需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事故现场受到破坏; 4.现场最高管理人员视实际情况,按事故伤害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送医。 资产安全部相关操作: 1.资产安全部在接到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报告后,需立即赶到现场取证; 2.第一时间上报仓储经理,特别重大事件需直接上报总部; 3.关注各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后续工作,随时与各部门负责人沟通; 4.关注确认事故最终处理结果,结合事故制订相关防范措施。

公司员工晋升考核管理办法

潍坊中粮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 员工晋升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员工晋升渠道,激励员工努力上进,提升公司绩效,特制订本晋升制度。 二、使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第二条岗位序列以及层级 根据公司特点,将公司管理和技术两大职类可设立的岗位,归 集为两大岗位序列,即管理序列、项目管理序列和技术序列(如图一所示)。 1、管理序列:主要包括业务支持部门人力资源、财务、采购、生 产管理和仓储、品控、安保等工作的岗位 2、技术序列:主要包括直接参与生产环节或其它从事与技术直接相关工作的岗位。 3、管理序列划分五大层级:辅助人员层、专业人员层、主管层、部门经理层、副总、总经理。在每个层级中,又包含若干岗位。 五、职业发展路径 员工职业发展路径包括纵向的职级晋升和横向的跨序列拓展。通过纵、横向的发展,丰富员工职业发展的通道,使员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1、纵向发展 纵向发展主要指公司内部职级的晋升路径。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并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在上级职位出现空缺或员工个人能力获得较大提升时,公司考虑员工的发展意愿,结合员工本人能力特点和公司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帮助员工规划个人发展方向。管理人员沿管理序列的提升意味着员工享有更多的参与制定决策的权力,同时也需承担更多的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沿项目管理或技术序列的提升意味着员工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更高的能力,同时拥

有更多从事专业活动的经验和技能。 2、横向发展 员工除了在本岗位序列内按照岗位层级的要求晋升外,对不同的序 列之间,考虑到员工的不同发展意愿,公司也提供跨序列拓展的平台 和机会。主要以内部调配和招聘方式体现。 四、员工晋升发展阶梯 五、1、纵向发展阶梯:普通员工——班长——部门助理——部门主管— —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六、横向发展阶梯:当员工觉得工作不适合自身发展,可根据自身特长, 在公司内重新选择合适的岗位,通过公司内部考核、测评进行调整。 七、员工晋升条件 1、在公司定期进行的员工360度考评中连续两次得分位于 前三名的。 2、在现有岗位工作半年以上的。 八、员工变岗、晋升的,需经历3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退回原岗位,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九、晋升审批权限 1、所有员工晋升须经公司领导核准有效。 2、主管以上职位的变动须经山东区审批后有效。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明确员工离职的程序及 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2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 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3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4与离职员工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 高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的各部门员工的离职管理,各子分公司结 合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3职责权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离职程序、履行离职手续的办理职责。 4离职程序 4.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交由本人签名的离职报告, 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4.2试用期人员需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公司正式 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其上级领导需与拟 离职员工做离职面谈并在辞职报告上签署意见及离职日 期,辞职申请人将辞职报告交综合管理部领取离职审批 表。 4.3当员工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可以将员工予以辞退: 4.3.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的; 4.3.2有精神病史和吸毒、打架、酗酒等不良行为的; 4.3.3有民事官司在身影响工作的; 4.3.4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4.3.5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4.3.6违反公司制度和业务流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3.7玩忽职守,侵占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的; 4.3.8违抗上级命令,侮辱、恐吓上级的; 4.3.9制造事端,破坏公司员工团结,制造不良气氛的; 4.3.10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4.3.11及公司认为必须辞退的一些情况。 4.4被辞退员工由部门领导提前一个月通知其辞退日期和办 理相关手续,由综合管理部部签发《员工辞退解聘单》。 4.5离职日到期后,离职申请人到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处领 取《离职审批交接单》,在本部门办理移交事务(工作内 容交接、未完成事项交接、仔细清点其所有领用公司财 产),各部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需在《离职审批交接表》 上签字。 4.6离职人员按照《离职审批交接表》签批顺序分别进行财务 核算、领用物品交还,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并 签署意见。 4.7公司中层以上领导需经总经理面谈并签署意见。 4.8离职人员签批完《离职审批交接表》之后,综合管理部人 事专员与离职人员进行面谈,填写《离职面谈表》。 4.9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离 职协议书》。员工离职后,不能对外透露本公司的任何商 业、技术机密,不能利用本公司任何关键核心技术为公司 的竞争对手服务,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离职注意事项 5.1担任公司关键重点项目的员工,必须在完成项目后才能 办理离职手续。 5.2对不按相关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有权停发工资,造 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某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某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工作交接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呈交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做最后的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行政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其他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工作应确保工作进展连贯、顺利。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没有按时交接的员工,收入扣除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主管或上级主管指定人员监交,交接记录要求书面化,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要及时通知该员工业务关联系统,该系统应该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激励,真正把员工的工作业绩与收入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考核原则 2、坚持重业绩、强激励、硬约束的实施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公司中层干部(不含销售片区人员) 2、一般管理、技术(不含产品设计人员)、辅助服务岗位人员 第四条考核机构及职责 1、考核领导小组设置及职责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 1 -

职责:负责审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复核、批准考核结果及其运用的意见。 2、考核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具体负责考核的相关工作。 职责:负责拟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的培训、指导与监督管理;负责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核实施 第五条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度考核:是对员工每月的工作业绩进行的量化考核。 2、年度考核:是通过汇总员工每月的月度成绩得出全年的工作业绩成绩,并通过结合年底开展的民主评议,对员工一年的工作表现作出的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六条考核内容 1、中层干部月度考核 .- 2 -

2、中层干部年度考核 3、一般管理、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月度考核 4、一般管理、技术、辅助服务人员年度考核 .- 3 -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类别和定义 第三条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四条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下列情形,均属于工伤事故范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范畴内: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而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五)其它意外伤害情形。 第三章意外伤害事故申报 第六条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一)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情况,须报“120”急救或送至附近医院及时治疗。第七条受伤害员工需在事发一周内填写《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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