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
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的通知”(药大研〔2014〕246号)、“中国药科大学2018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药大研函〔2017〕30号)文件精神,结合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特制定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成立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二级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
组长:钟文英、张仕英
副组长:杜迎翔
成员:陆涛、陈曙、唐伟方、周新虎
秘书:冷莹
二、参加学科考核人员条件
按照药大研〔2014〕246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选拔程序,确定通过初审、导师审查、学院复审,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三、学科考核时间、地点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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