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设计管理制度

研发设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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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计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1.1.1 确保公司研发设计管理有章可循,实施准确有效。

1.1.2 保证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

1.2 职责

1.2.1 总工办是研发与设计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立项、下达设计任务、跟进设计和试制过程、组织验收和评审等管理工作。

1.2.2 常务副总裁、技术总监、总工程师负责核准立项,设计方案的审定,项目验收与评审等方面的决策。

1.2.3 各设计所以及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组负责研发与设计的具体工作。

1.2.4 开发性设计项目按照研发项目的设计步骤与要求进行设计。

1.2.5 改进性设计项目由设计人员依据合同订单的要求,在原产品的设计方案和技术文件基础上进行详细设计,由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审定。

1.2.6 生产性设计项目由设计人员依据合同订单的要求,直接对原产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修改,并由所长审核。

2 立项

2.1 公司自主开发(含公司要求的改进、完善)、或者列入政府计划的产品开发,按照研发项目申请立项。

2.2 有合同订单约束的,且创新工作量在40%以上的产品开发,按照开发性设计项目申请立项。

2.3 有合同订单约束的,且创新工作量在15~40%之间的产品开发,按照改进性设计项目申请立项。

2.4 有合同订单约束的,且创新工作量低于15%的产品开发,按照生产性设计项目申请立项。

2.5 研发项目的立项需提交研发项目立项申请,经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常务副总裁讨论,由常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予以立项。

2.6 开发性设计项目、改进性设计项目、生产性设计项目通过合同评审会议进行立项。

2.7 正式立项后,由总工办按照规定组建项目组、下达设计任务、编制工作计划,未经审核批准建立的项目组无效。

2.8 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项目组成员需要调整时,必须经公司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如无合理的理由而拒绝参加项目组,公司将给予处罚。

3 研发项目设计

3.1 方案设计

3.1.1 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立项后,组建项目组。

3.1.2 初步设计阶段,项目组要编写技术任务书。技术任务书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1)设计依据;

(2)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3)基本参数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4)总体结构布局及主要部件结构叙述;

(5)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

(6)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分析比较;

(7)标准化综合要求;

(8)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9)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分析比较;

(10)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评价;

(11)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

(12)设计流程;

(13)新产品设计试验、试制周期和经费估算。

3.1.3 技术任务书必须按照规范进行编写和装订,并可根据需求增减相应内容。

3.1.4 项目组汇总编制设计方案组织审定。

3.1.5 设计方案由制造、品控、采购等相关部门参加评审,需经总工程师、技术总监评审通过后方可生效。

3.1.6 设计方案的审定意见,应当由项目组负责具体修改。

3.2.1 项目组依据审定通过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总图设计,此阶段必须完成主要的设计计算和主要零部件的设计。

3.2.2 总图设计的内容应当包括如下方面:

(1)完成设计过程中必须的试验研究(新原理结构、材料元件工艺的功能或模具试验),并编写研究试验大纲和报告;

(2)作出产品设计计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热变形、电路、液气路、能量转换、能源效率等方面的计算、核算);

(3)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并校准;

(4)运用价值工程对产品中造价高、结构复杂、体积笨重、数量多的主要零部件的结构、材质、精度等选择方案进行成本与功能关系的分析,并编制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5)绘出各种系统原理图,如传动、电气、液气路、联锁保护等系统;

(6)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可维修性分析;

(7)对技术任务书提出审查和修正。

3.2.3 进行总图设计时,项目组设计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技术设计标准与规范,并力求准确、全面。

3.2.4 总图设计完成后总工办组织制造、品控、采购等相关部门进行结构评审,需经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审定通过。

3.2.5 未通过结构评审的总图设计,应当由项目组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3.3.1 项目组在完成总图设计后,进行工作图设计,提出物料清单,物料清单包括:特殊元件、外购件、材料等。

3.3.2 工作图设计完成后总工办组织制造、品控、采购等相关部门进行结构评审,需经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审定通过。

3.3.3 未通过结构评审的工作图设计,应当由项目组根据意见进行修改。3.4 工艺编制

3.4.1 项目组在完成工作图设计后,进行工艺编制,主要进行工时定额编制。

3.4.2 工艺编制完成后,总工程师和技术总监对工时定额进行审查。

3.4.3 工时定额审查通过后,总工办组织制造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工艺审查,经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审定后通过。

3.4.4 未通过结构评审的工艺编制,应当由项目组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3.5 技术文件编制

3.5.1 设计完成后,项目组应当着手编制相关的技术文件,并完成供试制的全部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

3.5.2 设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程和指导性文件的规定,编制包括下列技术文件:

(1)产品零件图,部件装配图和总装配图;

(2)产品零件、标准件明细表;

(3)产品特殊元件、外购件、材料清单;

(4)产品技术条件;

(5)试制鉴定大纲;

(6)包装设计图样及文件;

(7)随机出厂图样及文件;

(8)产品工艺编制、审查文件;

(9)产品加工工时定额;

(10)标准化审查报告等。

3.5.3 技术文件的内容应当根据不同的项目需求进行适当增减,并按照规范装订成册。

3.6 图样、文件归档

3.6.1 图样及文件的归档应分永久归档和临时归档,由申请归档人注明归档类别和保密级别(产品定型后可作永久性归档,试制产品以及零星图样作临时性归档),档案员分类归档。

3.6.2 技术图样文件的归档由项目工程师拟定图样及文件清单,工艺工程师拟定工艺文件清单,定额员提供工时表,且清单与图样相符,归档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项目工程师和档案员各执一份;

3.6.3 档案员按我公司的产品分类编目存放归档的技术资料,顺序按图号字母顺序排列,柜外应清楚地贴上检索标签。登记薄的记录与存放文件相一致。

4 合同执行项目设计

4.1 开发性设计项目按照研发项目的设计步骤与要求进行设计。

4.2 改进性设计项目由设计人员依据合同订单的要求,在原产品的设计方案和技术文件基础上进行详细设计,由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审定。

4.3 生产性设计项目由设计人员依据合同订单的要求,直接对原产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修改,并由所长审核。

5 试制

5.1 研发项目和开发性设计项目需要进行试制。由项目组编制试制方案,经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常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执行。

5.2 试制应当依次经过样机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特殊情况经逐级审批同意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5.3 试制过程中,总工办监督,项目组必须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对工艺文件及工时定额进行细化,具体工作包括下列内容,并可依据情况进行增减:(1)进行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2)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3)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4)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5)作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

(6)编写试制总结,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

(7)编写型式试验报告;

(8)编写试用(运行)报告;

(9)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件、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等。

5.4 在完成样机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必须按试制鉴定大纲的要求和规范完成各项测试,并组织技术鉴定,得出鉴定结论。

7 设计变更

7.1 项目在实施(设计加工、安装调试及用户使用)中发现需对原设计进行更改时,项目组或项目工程师应及时处理且将归档资料以便变更;较大改动(主结构,主参数或主控元件等)需经设计总工程师审核后方可进行。

7.2 压力容器或设备的图样文件的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更改并盖章;同时留存设计变更文件。

7.3 变更的图样文件仍需经校审,并及时换发或更改现场使用文件;同时收回现场已作废的图样文件。

7.4 若对现场图样文件进行直接变更,则必须用红笔划改,且填写更改处数、日期并由变更人签名。

7.5 项目工程师负责完善技术的修改,设计变更必须协调电气、工艺、工装和工时的变更。

7.6 项目变更由项目工程师填写“设计文件修改(申请)通知单”,所长审核并签署后执行修改;相关记录在项目完成后整理归档备查。零星图样的设计,设备维修设计及其工艺变更等可参照以上各条执行。

8 技术支持

8.1 研发设计的各种设计资料、技术文件以及相关结论性材料必须严格执行ISO9001的规定,并遵守总工办图样文件管理规定。

8.2 开发性设计项目、改进性设计项目、生产性设计项目还应当依照合同订单的要求准备好准备好技术文件交给客户。

8.3 开发性设计项目、改进性设计项目、生产性设计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人员要依据合同条款负责技术说明与解释、解决技术问题、进行技术培训等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9 附录

9.1 设计文件修改(申请)通知单

9.2 出图申请单

9.3 晒图申请单

9.4 技术资料/图纸发行/回收一览表

9.5 图纸发行签收单

9.6 设计任务书

9.7 开发进度表

9.8 设计评审表

9.9 设计(工艺)审查表

9.10 设计文件修改(申请)表

9.11 设计确认记录

9.12 装配工艺过程卡

9.13 制造工艺卡

9.14 工艺过程卡

9.15 可行性评估报告范本

9.16 零部件、标准外购件明细表

10 参照文件

10.1 图样文件管理规定

10.2 图样文件管理规定

10.3 产品随机文件发放的规定

10.4 设计与开发管理程序

10.5 技术工作责任制度

10.6 项目设计与设计更改规定

10.7 研发设计项目方案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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