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

1 总则

为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目标,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原《安全管理评比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及安全绩效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3 术语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指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在一定岗位上的劳动者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也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3.2 安全目标管理

是目标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它是指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以至每个职工,从上到下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层层展开各自的目标,确定行动方针,安排安全工作进度,制定实施有效组织措施,并对安全成果严格考核的一种管理制度。

3.3安全绩效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就是安全绩效。

4 职责

4.1 工程部

4.1.1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管理层、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1.2 负责拟定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对各部门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1.3 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绩效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2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4.2.1 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讨论和审核。

4.2.2 依据原安委会文件适时修订安委会成员。

4.3行政中心

全绩效考核要求纳入公司年度部门绩效考核项目,并依据安全监督部定期提供的安全绩效考核结果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4.3 财务部

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涉及经济类结果进行考核。

5 管理要求

5.1 安全生产责任制

5.1.1 工程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各管理层、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5.1.2 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现,安全绩效为其管理结果的量化指标,所以公司将以安全绩效体现各部门

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程度。

5.1.3 工程部每月对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5.2 安全管理目标

5.2.1 工程部负责拟定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核批,以及对各部门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5.2.2 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应坚持“切实可行,持续改进”的原则,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于每年年初予以发布,并且遵照各部门岗位性质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每半年一次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

5.3 安全绩效管理

5.3.1 各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目标的管理结果以安全绩效进行体现,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5.3.2 工程部以每月(春节所在月份除外)、每季度和年度频次对各部门的安全绩效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入公司总体绩效进行考核。

5.3.3 在建工程项目部门安全绩效奖惩。

(1)年度评比结果将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和工程项目年终先进个人、团队评选的主要考核依据。

(2)在建工程项目部门安全绩效考核细则(见附录1)。

5.3.4 职能部门安全绩效奖惩。

(1)职能部门安全绩效考核将依据其部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执行,每半年考核一次。

(2)年度评比结果将作为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和部门年终先进个人、团队评选的主要考核依据。

5.3.4 以上奖励开支由公司从安全类经济处罚中列支。

5.3.5 工程部确保安全绩效考核资料的真实性,应做到公平、公正。

各部门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及时与工程部进行沟通或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仲裁,不得对参加考核的部门或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将视情节对违规部门或人员依照本制度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进行重处。5.3.6 安全绩效考核资料由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年终交公司存档。

6其他

6.1 相关支持文件:

6.1.1 安全绩效考核表(见附录2)。

6.2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QB/CZJT/AQZD-15-2014(B) 和《安全管理评比实施办法》(2013)同时作废。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在建工程项目部门安全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核细则

1、考核内容

⑴整改通知整改情况评分细则:

①拒绝签收、拒不整改,扣5分/份。

②签收后按要求整改不合格或超过整改时限的扣2分/条,二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双倍扣分,以此类推。

③整改后未进行回复的扣2分/条。

④整改材料没有前后前后影像资料对比的,扣2分/次。

⑤在检查工作中不尽责的扣5分/次。

⑥在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

⑦要求参加检查人员缺席、迟到、早退或到场但不随同检查的扣2分/人/次。

⑧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等下发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考核结果不及格;被公司下发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扣10分/次。在停工通知期间擅自施工的,除考核结果不及格外,将按照公司相关奖惩制度对被考核部门和部门责任人加重处罚。

⑵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评分细则:

①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4.6.3 条:现场作业管理处罚,扣2分/人/次,另“三违”违章扣2分/人/次。

②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4.6.4 条: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及基础资料管理处罚,扣3分/条,另无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及劳动合同的扣2分/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扣5分/次/人;按规定超时上报相关安全书面(含电子文档)材料扣2分/次。

③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4.6.5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处罚,扣2分/条。

④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4.6.6 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扣2分/条。

⑤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4.6.7 条: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处罚,扣2分/条;其中特种设备未经安全监督部验收通过擅自使用的扣10分/次。

⑥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4.6.8条:培训教育处罚,扣1分/条,与本项第②条相同内容的不重复处罚。

⑦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4.6.9 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处罚,扣2分/条;

⑧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4.6.10 条:重大危险源管理,扣5分/条。

⑨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以上未明确的其他内容,视内容严重程度,扣1-5分/条。

⑶安全事故考核:

①发生轻微伤害安全事故扣5分/次。

②发生公司级一般事故扣10分/次。

③发生公司级重大事故,扣15分/次,实际经济损失5万及以上,当月安全绩效为零分。

④发生一般及以上死亡安全事故,当月综合考核为零分,并取消责任个人和部门年度先进评选资格。

⑤发生未遂安全事故,性质严重(管理严重失职、违章性质严重、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等)的扣10分/次。

2 考核项目:

⑴安全绩效考核项目分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两大项。其中安全管理项目分为隐患整改(30分)、事故管理(30分)、现场作业(30分)、培训教育(10分)四个重要分项,当月得分最低分项分值作为安全管理项目绩效考核基数。部门月份安全绩效=(安全管理最低分值项分值/最低项总分值)×100×15%+文明施工得分×15%。

3 考核依据:

⑴日常/非计划性(上级、外部或突击性)检查、整改记录。

⑵《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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