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师技术等级标准

美发师技术等级标准
美发师技术等级标准

美发师技术等级标准

一、职业定义:

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剪修、制作发型,提供肩部以上按摩及其相关服务。

二、适用范围:

专业理(美)发馆(厅),饭店、宾馆、游船等场所的理(美)发厅(室)。

三、技术等级线:

初、中、高。

初级美发师

一、知识要求:

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熟悉美发服务程序、岗位责任和规范要求。

3.了解毛发生理及头部骨胳、肌肉、皮肤的一般生理常识。

4.了解各种头型、脸型、体型、年龄等不同类型特征。

5.掌握美发技术操作规程及洗发、修剪、吹风、梳理、刮脸、烫发、染发、漂发、头部按摩等工艺技术知识。

6.掌握一般发型特点和操作要求。

7.掌握常用美发用品、工具和设备的名称、性能、用途及使用方法。

8.掌握常用洗、护、烫、染、漂、固发等化学用品的性能及用途。

9.了解发型美学和服务心理学的一般常识。

10.了解本岗位工序的操作质量标准。

11.熟悉美发行业卫生要求和有关法规。

12.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用电常识。

13.了解主要国家或地区有关发型的一般民俗习惯或宗教信仰。

二、技能要求:

1.能按服务程序和规范,有礼貌地接待宾客,并能提供一般的美发咨询、服务。

2.能看懂一般发型工艺图片和文字资料。

3.能根据宾客不同特征,设计、制作出符合宾客要求的一般发型,并选配发饰。

4.能独立进行洗发、剪发、吹风、梳理、刮脸、烫发、染发。漂发的技术操作,并掌握几种发辫编法。做到姿式正确)动作规范。

5.熟练掌握直线条、有层次发型的基本剪法和男士短发式推剪技法。

6.能熟练掌握头部按摩的程序及手法。

7.能发现美发设计和工艺操作中一般技术问题,并能进行修整。

8.能较熟练地使用一般美发用品、工具、设备,并能对美发器具进行检查、排障、消毒和保养。

9.能根据不同发质、发型设计和制作要求,正确应用常用洗发、烫发、染发、漂发、护发、固发等美发化学用品。

10.能搞好美发服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1.能进行基本成本核算。

12.涉外服务要较熟练地掌握一种外文的常用专业术语和简单接待用语。

13.能指导徒工工作。

中级美发师

一、知识要求:

1.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掌握毛发的基本结构、分类、发质特点及性能;了解毛发的几种常见病。

3.掌握头部骨胳、肌肉、皮肤、经穴等生理知识。

4.熟悉不同脸型、不同体型与各种发式的关系。

5.掌握美发技术操作规程及洗发、护发、修剪、吹风、梳理、束发、刮脸、烫发、染发、漂发、头部按摩等工艺技术知识。

6.熟悉~般传统和流行发型的特点和操作要求。

7.熟悉美发工具和设备的构造及工作原理,并具有一般的电学知识。

8.了解常用美发、护发用品的基本成分和性能。

9.熟悉美发工艺各环节的操作质量标准。

10.了解我国美发发展简史。

11.具有相应的美容化妆知识。

12.熟悉发型美学、服务心理学和发型素描知识;

13.掌握经营管理基本常识;

二、技能要求:

1.能按服务程序和规范,有礼貌地接待宾客)并能提供美发咨询、服务。

2.能看懂主要发型工艺图片、文字资料,并能了解发型基本特征。

3.能根据宾客不同特征和要求,设计、制作出多种传统及现代流行发型,适当选配一般发饰。

4.能够准确判定各类毛发的发质,并能采用适当的修剪手法及护发方法。

5.能熟练进行洗发、护发、修剪、吹风、梳理、刮脸、烫发、染发、漂发、假发梳理、束发造型、头部按摩等技术操作。

6.能发现美发设计和工艺操作中较复杂的技术性问题,并能进行修整。

7.熟练掌握常用美发用品、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技巧,并能对美发器具进行检查、排障、消毒、保养。

8.能根据发型设计和制作要求,熟练运用常用洗发、烫发、染发、漂发、护发、固发等美发化学用品。

9.具有一般生活化妆技能。

10.能进行成本核算。

11.能培训和指导初级美发师。

高级美发师

一、知识要求: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通晓国内外美发发展简史,了解美发发展趋势;了解我国传统及现代流行的发型及其工艺技术理论。

3.通晓美发技术操作规程及洗发、护发、养发、修剪、吹风、梳理、束发、刮脸、烫发、染发、漂发、头部按摩等工艺技术知识。

4.通晓美发工艺设计同各类发质、头型、脸型、体型、年龄、职业、气质等个性方面的关系。

5.通晓美发工艺各环节及各种发型的质量标准。

6.通晓常用美发设备、器具及各种新设备、器具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并具有相应的电学知识。

7.通晓常用及新型美发化学用品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并具有相应的化学知识。

8.具有较丰富的美学、色彩学和服务心理学知识,懂得发型设计原理,掌握人物绘画知识。

二、技能要求:

1.能看懂复杂发型工艺图片、文字资料,有一定的分析研究能力。

2.能根据宾客不同特征和要求,设计、制作出不同发型和特殊发型,能熟练地进行发型素描、选配发饰,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3.能发现设计和工艺操作中的各种技术性问题及造成、的原因,并能弥补修整。

4.能熟练地进行洗发、剪发、吹风、梳理、刮脸、烫发、染发、漂发、选配假发、束发造型、肩、颈、头部按摩等技术操作。

5.能根据发型设计和制作要求,熟练、科学地运用洗发、烫发、染发、漂发、护发、固发等美发化学用品。

6.具有组织、管理、经营美发厅工作的能力。

能培训和指导中级美发师。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a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美容师 1.2职业定义 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20个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上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要的设备、设施。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 2.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内. 1.8. 2.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OK)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美发师。 1.2职业定义 根据顾客的头形、脸形、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修剪、制作发型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计算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手指灵活,手眼动作协调,有一定的颜色辨别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或技师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讲师以上教师资格或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其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7.3培训场地设备具备相应教学场地及实际操作设备、用具(不少于10套美发台椅)。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2.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满。 1.8.2.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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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等级划分的说明 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中的规定执行。 2、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建设 项目 计量 单位 大型中型小型 1 公路公路 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三、四级公 路 立交 型式 全苜蓿叶型、双嗽叭 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 通式立体交叉桥 2 特大 桥梁预应力混 凝土连续 结构、钢 结构 总长大于1000米,水 深大于15米,单孔跨 径为250米以上的预 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 复杂 结构 主跨250米以上的钢 筋混凝土拱桥、400米 以上的斜拉桥、800米 以上的悬索桥等独立 大桥

3 特大 隧道长度 大于1000米的独立隧 道及区域地质构造复 杂的500-1000米的独 立隧道 4 交通 工程公路 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 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 统、通信系统、收费系 统及管理、养护、服务 设施 二级公路的交通 安全设施、收费 系统及管理养护 服务设施 三级、四级 公路的交 通安全设 施、道班房 3、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 特征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 筑面积 8万米2 以上 2万米2-8万 米2 5千米2以上至 2万米2 5千米2及以下 立项 投资 2亿元 以上 4千万元以 上至2亿元 1千万元以上 至4千万元 1千万元及以下 建筑 高度 100米 以上 50米以上 至100米 24米以上 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 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 限值要求) 住宅、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

美容师中级考试题有答案-1汇总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库题 美容师中级理论试卷 一、选择题 1.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 D )中的具体体现。 A、技能训练 B、交往 C、个人生活中 D、生产实践 2.是美容师职业活动的行为规范。(D) A、美学修养 B、礼仪规则 C、专业要求 D、职业道德 3.详细论述老人健美方法的著作是。(D) A、《本草纲目》 B、《毛诗书.注》 C、《千金药方》 D、《养老奉亲书》4-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十分重视外表和的修饰。(D) A、形体 B、手部 C、足部 D、容貌 5.不是皮肤衰老的外在因素。(B) A、过多的面部表情 B、皮肤的分泌物减少 c、面部表情过于丰富 D、多愁善感、急躁易怒 6.皮肤衰老的外在因素之一是:长期睡眠不足,导致了,加速了皮肤的衰老。(A) A、皮肤调节功能的降低 B、皮肤呈松弛状态 C、肌肉呈紧张状态 D、胶原纤维功能降低 7.皮肤衰老的外在因素包括。(C) A、皮脂腺功能降低 B、皮肤张力降低 C、体育锻炼少 D、纤维组织营养不良 8.常,会对皮肤产生刺激,使其加速衰老。(C)

A、做热倒模 B、使用奥桑蒸汽蒸脸 C、喝浓茶、咖啡 D、蒸桑拿浴 9.面部出现的可自行消退的皱纹叫假性皱纹。(B) A、具有稳定性的 B、不稳定的 C、非手术不能除去 D、胶原、弹力纤维功能下降 10.是定性皱纹的特点。(C) A、可自行消退 B、不稳定 c、非手术不能去除 D、非手术性皮肤护理可去除 11.凡能减少表皮的因素,均会使黑色素增多。(A) A、酪氨酸酶 B、表面活性剂 c、氢醌 D、硫氢基 12.定性斑中不包括(C) A、老年斑 B、胎记 c、雀斑 D、色素痣 13.(D)不属于活性斑。 A、雀斑 B、肝斑 C、黄褐斑 D、胎记 14雀斑皮损处的黑色素细胞经后,能快速产生黑色素颗粒,沉淀于局部使雀斑颜色加深(A) A、日晒 B、服用药物 C、按摩 D、强力脱屑 15.与遗传有关。(D) A、肝斑 B、妊娠斑 C、老年斑 D、色素痣 16.白头粉刺区别于黑头粉刺突出的特点是。(D) A、皮脂分泌过多 B、皮脂积于毛囊内 c、皮脂不能排除 D、毛囊口被角质覆盖 17.当雄性激素分泌过旺,存有痤疮杆菌,就会形成痤疮。(D)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发师国家职业标准 1.1职业名称 美发师。 1.2 职业定义 根据顾客的头形、脸形、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修剪、制作发型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能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高级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1 概述。 1.1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2 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3 申报条件(初级和高级技师略) 1.3.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美容职业毕业证书。 1.3.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 (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3.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 (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 业工作满2年。 1.4基础知识 1.4.1 美容的发展史 1.4.2卫生常识 (1)个人卫生。 (2)环境卫生。 (3)仪器设备卫生。 (4)消毒。 1.4.3安全用电基础知识 1.4.4相关生理常识

(完整版)高级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1

高级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职业定义 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2、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3、职业能力特征 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5、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高级不少于320个标准学时。(2)培训教师 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备、设施。 6、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后。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具有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生。 (3)鉴定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 (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按1:20;技能操作考核按1:5。 (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120分钟。 (6)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二、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2)职业守则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市政工程等级划分标准[1]

市政工程类别划发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L≥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 (1) 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 (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四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二条机动车道(不含快速路)以下工程; (2)单独人行道。 2.桥涵工程:

认证考试《芳香保健师》国家职业标准

《芳香保健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名称: 芳香保健师。 职业定义: 使用天然植物精油和其他芳香植物材料,通过香熏、水疗、按摩等多种方法,为宾客进行身心保健的人员。 申报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注:目前开考等级:四级、三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保健按摩师、美容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保健按摩师、美容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人力资源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美容师。 1.2职业定义: 用护理、修饰的方法,从事美化容貌与形体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表达及沟通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20个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0个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能满足20人以上同时进行美容专业实际技能操作的设施。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

10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104个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并已公布实施。这104 个职业(工种)的编码和名称如下: 序号编码职业(工种)名称 1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 6-03-01-15 防腐蚀工 4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5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6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7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8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9 6-21-08-01 装饰美工 10 4-07-12-02 家政服务员 11 4-07-04-01 美容师 12 4-03-02-02 西式面点师 13 4-03-02-01 西式烹调师 14 4-03-01-02 中式面点师 15 4-07-04-02 美发师 16 4-03-02-01 中式烹调师 17 6-04-01-01 车工 18 6-04-01-02 铣工 19 6-04-01-04 磨工 20 6-04-01-05 镗工 21 6-04-02-01 铸造工 22 6-04-02-02 锻造工 23 6-04-02-06 金属热处理工 24 6-04-04-01 冷作钣金工 25 6-04-05-02 涂装工 26 6-05-02-01 装配钳工 27 6-05-02-02 工具钳工 28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9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0 6-03-01-15 防腐蚀工 31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32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33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34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35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36 6-21-08-01 装饰美工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初级美容师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2、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3、职业能力特征: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5、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必备、设施。 6、鉴定要求(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三)本职业学徒期内。(3)鉴定方式: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按1:20;技能操作考核按1:5。(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为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90分钟。(6)鉴定场所设备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二、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基本要求(2)职业守则(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二)礼貌待客,热忱服务。(三)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四)实事求是,诚实公平。(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2、基础知识(1)美容常识(2)卫生常识(一)个人卫生。(二)环境卫生(三)仪器设备卫生。(四)消毒。(3)安全用电基础知识(4)相关生理常识(一)细胞一基本组织。(二)头颈部骨骼和肌肉。(5)皮肤生理知识(一)皮肤的结构。(二)皮肤的功能。(三)皮肤的分类。(四)常见皮肤传染病。(6)美学基本知识(一)素描。(二)色彩。(7)化妆品的基本知识(一)化妆品的分类方法。(二)化妆品的基本原料。(三)化妆品的功效。(8)心理学基本常识(一)功能服务心理学。(二)心理服务心理学。(9)礼仪常识(一)行为规范。(二)语言。(三)服饰。(四)服务礼仪。(10)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岗位责任。(二)卫生法。(三)其他相关法规。 三、工作要求 1、理论知识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一、接待(一)问候、道别 1、语言清晰准确 2、神态自然,手势、姿态正确(二)引

项目工程风险等级划分规范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2、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3、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置)。 四、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一)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类。 1、Ⅰ类环境设施 省级以上历史文物建筑、对沉降变形特殊敏感建筑(如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厂房等)、110kV及以上高压线铁塔、高速铁路、铁路站场、运营地铁盾构区间、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海河等。 2、Ⅱ类环境设施 标志性建筑、无桩基的多层住宅楼,高耸建(构)筑物(如水塔、烟囱),35KV 及以上变电站,油库、加油站、加气站、地下道路和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及重

美发师国家职业资格第三级–高级美发师

美髮師國家職業資格第三級 –高級美髮師 職業定義 根據顧客的頭形、臉形、髮質和要求,為其設計、修剪、製作髮型的人員。 美髮師鑒定等級 鑒定內容及方式 鑒定分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兩部份(詳見附表);理論知識考試採用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進行。兩部份均實行百分制,兩部份均達60 分以上者為合格 (技能操作考核每一項也必須達該項考核滿分的60 分以上)。技師、高級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9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經過正規高級美髮師技能培訓, 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報名手續及所需資料 1.填寫報名表 2.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一張 3.工作証明(如適用) 4.認可培訓機構發出畢(結)業証書副本(如適用) 5.彩色或黑白相片(1寸半乘2寸)六張 辦事處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專業考試資源中心電話: (853) 28781313 、88980860

鑒定費用 (澳門區) MOP 310/人次 *上述鑒定費用參照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收費標準, 只供參考之用; 澳門統籌單位保留更改的權利, 無須作事前通知 考前輔導班 考生可選擇參加考試前的備試課程 ?凡持有澳門居民證的報考人,可享有下列優惠: ?報考人在繳付考試費後,可免費(書本及材料除外)參加由「統籌單位」所舉辦的備試課程; ?如需前往內地應考或備試課程在內地進行,「統籌單位」將安排交通及住宿予報考人,並支付有關費用。 報名及查詢 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專業考試資源中心(上海街175號中華總商會大廈七樓) 電話:28781313、88980860 注意事項: 因各專業考試的截止報名日期不同, 考生可致電專業考試資源中心查詢。 理論知識 辦事處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 - 專業考試資源中心電話: (853) 28781313 、88980860

初级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初级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职业定义: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 2、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3、职业能力特征: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5、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个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备、设施。 6、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三)本职业学徒期内。 (3)鉴定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门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 (4)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按1:20;技能操作考核按1:5。 (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90分钟。 (6)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二、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2)职业守则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礼貌待客,热忱服务。 (三)认真负责,团结协作。 (四)实事求是,诚实公平。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国家职业技能美发师中级

论专业美发师职业技能课程设置与美发师中级职称合格率的关联 由浙江省美容美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擦科目组委托浙江花都美容美发培训中心美发教师团队制作。意在通过两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掌握并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业美发师课程专业美发师课程由 A.女子发型修剪、 B.男子发型剪吹、 C.烫发基础+商业应用、 D. 时尚染发 四个专业模块构成,每个模块的平均学时为13天,合计2个月。 A. 女子发型修剪:传授国际上最新的3D几何精剪技术,讲授点线面体在发型修剪中的作用,教授平面几何、立体几何、曲面几何的修剪和综合运用,并通过修剪长碎发、梨花头、BOB头、不对称式、蘑菇头、韩式女发、韩式中性发型等多款时尚发型来进一步演绎3D几何精剪在剪发当中的实际运用。并同时教授各种发型的吹风造型技术,如直发吹风、C形吹风、J形内扣造型、梨花头造型、以及各种韩式大卷等多款发型的同步吹风造型。 课程设置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员掌握当代最先进的剪发技术,使我们的学员赢在美发事业的起跑线上。 B. 男子发型剪吹:教授以电推剪发为主的男式发型,传授立体雕塑剪发技术,传授如中分、边分、向头、奔头、圆头、平头、毛寸等传统发型的剪发和吹风造型,同时也教授流行的韩式男发、日本沙玛特、莫西干、朋克头、子弹头、飞机头等时尚个性发型的剪发和吹风造型。课程设置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电推剪的运用,以及男式发型的修剪和吹风造型。 C. 烫发基础+商业应用:教授烫发分区、发片、方向、角度、上卷方法等烫发基本功,学习长方形、圆形、砌砖、竖卷、螺旋、S形等基础卷杠式样。 教授护发和烫发原理、药水的成份及作用、懂得根据发质进行相应的烫发,传授八大烫发技巧,并根据市场需求教授各种流行的烫发式形,如定位烫、空气烫、双杠烫、水波纹烫、梨花烫、内包大卷、翻翘大卷等烫发发型,以及各种发型的烫后打理造型技术。 课程设置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首先使学员掌握烫发的基本功,并训练出一定熟练度,为烫发技术打下坚实的基础,然后再学习各种烫发的实际应用,根据市场的需求学习各种流行烫发造型。 D. 时尚染发:教授染发原理、染发药剂涂抹技巧、漂色技术、染色技术、补色技术、染发调色技术、特殊染发等染发基本功,并同时学习各种时尚的染发技巧,如片染、挑染、擦染、染银灰色、彩虹色、渐变色以及各种颜色的改色技术。 课程设置目的:通过烫染两个课程的学习,使学员掌握发廊实用的烫发技术和时尚的染发技术,目标是成为初中级的烫染技师。 以上四大模块循环讲授,相对独立互不干涉,又能相互衔接,组合成包括剪、吹、烫、染、护的全套美发技术,合理而科学的授课系统,保证学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习到国际上最新最完整的美发技术,并且,可以根据学员的接受能力对某一模块进行单独的重修强化,只要是认真学习的学员,保证人人都可以100%地学会学好美发技术。课程考察方面,按照细节进行考核,暨考核通过进入下一个环节的学习,收到效果良好。 结论通过两个月的合理安排课程,最后得出结论完全可以达到并超过中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鸣谢:浙江花都美容美发培训中心章青松老师 浙江省美容美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夏杰飞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工种(最新版)(20200420183744)

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 序 职业编码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发文号颁布时间出版单位 号 1 4-04-03-04 保健按摩师(试行)劳社培就司发[1999]52号1999-8-26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 4-07-12-02 家政服务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3 4-07-04-01 美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 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4 4-03-02-02 西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5 4-03-02-01 西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6 4-03-01-02 中式面点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7 4-07-04-02 美发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8 4-03-01-01 中式烹调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9 4-01-01-01 珠宝首饰营业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地质出版社 10 4-01-02-01 推销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11 4-04-03-04 足部按摩师(※)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12 3-01-02-05 计算机操作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13 4-07-06-01 眼镜验光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 14 4-07-06-02 眼镜定配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洋出版社 15 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人民邮电出版社 16 6-04-01-08 加工中心操作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 17 6-04-02-05 焊工劳社厅发[2000]14号2000-7-4 海潮出版社

-美容师培训计划

美容师培训教学计划 一、培训目标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身心健康的美容师。通过专业理论教学使学员掌握与美容技能、美容服务联系紧密的医学、美术常识及相关知识,并通过专业技能训练,使学生熟练全套面部皮肤护理、生活妆、新娘妆的化妆方法及美容院常见的修饰美容等服务技能、达到基本独立上岗的水 (一)理论知识要求: 1、专业基础知识 (1)医学常识 根据美容皮肤护理的需要,使学生熟悉细胞、皮肤的结构及皮肤的分类、特点等知识;了解人体头、面部及上肢部位的骨骼、肌肉、经络知识,并熟练掌握头、面部及上肢部位的常用穴位20个。 (2)美术常识 根据美容化妆的需要,使学生了解素描、色彩的基本知识,并熟练掌握石膏简单几何体(锥体、柱体、球体、立方体及简单几何体的组合)的素描绘画方法及各种色彩知识在化妆中的合理运用方法。 (3)化妆品知识 熟知化妆品的分类、特点和作用,了解常用护肤、修饰类化妆品的主要成份。熟记各种化妆品的使用方法。 2、专业知识 (4)美容仪器知识 熟知与美容仪器操作相关的电学常识,安全用电常识及常用美容仪器的功能。熟记常用美容仪器的操作方法、日常保养等知识。 (5)皮肤护理 熟知皮肤诊断的方法、内容及美容按摩的分类、作用与效果;熟记皮肤清洁方法、程序及美容按摩的要求、注意事项、禁忌;人工按摩与仪器按摩的方法、各类皮肤的护理程序及手部护理方法、程序。 6)化妆 熟知面部各部位的修饰方法、生活妆、新娘妆的化妆方法与化妆程序。 (7)修饰美容 了解脱毛、打耳孔、烫眼睫毛及修甲的特点、作用,熟记上述技能的操作方法与操作程序。3、相关知识 (8)美容师的职业道德与形象 结合美容工作的特点、性质,使学生熟知美容师职业道德的概念,美容师应具备的良好品位与形象。

美发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更改资料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 120 分钟。 2、本试卷依据《美发师 国家职业标准》命制。 3、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4、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5、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一 二 总分 得分 120 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 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的括号中。 ) 1. 人类社会生活可分为三大领域,即 ( A 、社会主义阶段生活 C 、学校生活 2. 社会发展和生产技术进步产生了社会分工。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因而不同职业有着不同 的 ( ),这是职业道德产生的历史过程。 B 、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 C 、从业人员 D 、生产结果 3. 美发师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要充满自信,对工作要 ( )。 A 、态度和蔼 B 、顾客至上 C 、重视仪表 4. 美发师职业道德的特点是以人为本、以等价交换为原则,为顾客提供 ( )。 A 、知识 B 、劳务 C 、技术 D 、业务 5. 美发师职业道德的主要行为规范是热爱本职、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情服务, ( )。 A 、努力创收、效益第一 B 、技术高超、不传外人 C 、发式新潮、服饰出众 D 、举止文明、谦虚谨慎 称 名 位 单 美发师高级理论知识试卷 得分 评分人 )、社会公共生活和职业生活。 B 、家庭生活 D 、共产主义阶段生号 证 考 准 A 、发质的好 B 、洗发水的多少 C 、力度的大小 D 、梳子的长短 7. 美发师讲究个人卫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 )” 和“四坚持” A 、三勤 B 、四勤 C 、五勤 D 、 六勤 8. 面部肌肉较为丰满,前额不够开阔,下颌轮廓圆润的脸形称为 ( )。 A 、方圆形脸 B 、圆形脸 C 、偏圆形脸 D 、 长方圆形 脸 9. 前顶和中顶呈凹陷或平形,给人以降低头形的感觉, 此头形是 ( )。 A 、略平头形 B 、平顶头形 C 、圆顶头形 D 、 方顶头形 10 . 吹风机的 ( )由许多矽钢片叠压而成,属于换向器电动机的 静止部分。 A 、定子磁铁 B 、氧化磁铁 C 、凸板磁铁 D 、 凹板磁铁 11 . 吹风机是梳理造型的重要工具之一,每天用后应 ( ) 。 A 、水洗揩净 B 、揩净去尘 C 、揩净摆放 D 、 揩净擦干 A 、技术设备 D 、认真负责 12. 利用全部推齿推剪头发的方法是 ( )。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美容师。 1.2职业定义: 用护理、修饰的方法,从事美化容貌与形体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表达及沟通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20个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0个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能满足20人以上同时进行美容专业实际技能操作的设施。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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