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型猪标准及其特点

瘦肉型猪标准及其特点
瘦肉型猪标准及其特点

瘦肉型猪标准及其特点

一、猪的经济类型

猪的经济类型可分为瘦肉型、脂肪型和肉脂兼用型三种。这是由于人们根据猪的体型外貌、胴体中瘦肉和脂肪的比例、人们对肉食的爱好,不同地区供应猪的饲料种类的不同,经人们长期向不同方向选育而形成的,是品种向专门化方向发展的产物。

(一)瘦肉型(肉用型)

这类猪的胴体瘦肉多,瘦肉占胴体比例55%以上。外型特点是中躯长,四肢高,前后肢间距宽,头颈较轻,腿臀丰满。体长大于胸围15厘米。6——7肋骨背膘厚1.5——3.0厘米。瘦肉型猪能有效地将饲料蛋白转化为瘦肉,且蛋白生长耗能比脂肪低所以长得快,饲料高。一般180日龄体重可达到或超过90公斤,料肉比1:3左右。长白猪和大约克猪以及我国近年培育的三江白猪、湖北白猪等都属于瘦肉型品种

(二)脂肪型

这类猪的胴体脂肪多,瘦肉少,脂肪占胴体比例为40——50%。外型特点是体躯宽、深、短、矮,头颈较重而多肉。体长、胸围相等或相差2——3厘米。6——7肋背膘厚5——6厘米以上。脂肪型猪由于脂肪多,而脂肪生长耗能多,所以生长慢,料肉比高。我国的两广小花猪、海南猪属于此类。

(三)兼用型

这类猪的肉脂比例介于脂肪型与瘦肉型之间,各占50%左右。外型特点也介于两者之间,体长一般大于胸围5厘米,背膘厚3——4厘米左右。哈尔滨白猪、苏联大白猪、中约克夏猪属于此类。

猪的经济类型(图)

二、瘦肉型猪活体分级国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胴体瘦肉55%以上瘦肉型猪的活体分级,收猪时亦可参照使用。

(一)单项分级

根据猪的体形外貌、品种类型、体重和活体膘厚划分一、二、三级

1、外形分级

一级:头小、无明显腮肉,前后躯丰满,腹部小,体质结实、外型紧凑。

二级:头较小,有腮肉,前后躯较丰满,腹部较小,肢蹄结实。

三级:头较重,颈较粗、腮肉明显,后躯欠丰满,腹部较大,肢蹄欠结实。

2、品种类型分级

一级:国外引进的优良瘦肉型品种(系)及其杂种猪,我国培育的杂优猪;国外引进

的优良瘦肉型品种(系)与我国培育的瘦肉型新品种(系)的二元或三元杂种猪。

二级:瘦肉型品种(系)间的杂种猪;国外引进的瘦肉型品种(系)与兼用型品种(系)的二、三元杂种猪;培育的瘦肉型品种(系)的纯种猪;以地方品种(系)为母本,与国外引进的瘦肉型品种(系)为父本的三元杂交猪。

三级:凡不符合一级和二级的瘦肉猪均属三级(不包含地方品种猪)。

3、体重分级

一级:体重在90——100kg。

二级:体重在80——89kg或101——110kg。

三级:体重在80kg以下或110kg以上。

4、活体膘厚分级

在最后肋骨距中线4cm处用探刺尺测定活体膘厚。

一级:膘厚在1.8cm以下。

二级:膘厚在1.9——2.5cm。

三级:膘厚在2.6cm以上。

(二)活体综合评定分级

活体综合评定分级时,将各项指标按其相应的重要性给予适当的加权,再将各单项等

级化为分数(见表2——1),各单项指标所得分数与其加权系数之积的和即为综合评分。表2——1 活体综合评定分级

项目外型品种类型体重膘厚

加权系数0.2 0.2 0.25 0.35

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100

80

60

100

80

60

100

80——90

60——78

100

84——98

82以上

注:(1)外形和品种类型的等级分类:一级100分,二级80分,三级60分。

(2)体重在90——100kg的猪为100分,每减少或增加1kg,则评分扣2分,以此类推。

(3)膘厚1.8cm以下的猪为100分,每增加0.1cm则扣2分,以此类推。

(4)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者为一级,80——90分者为二级,在79分以下者为三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订,1987年12月12日批准,1988年7月1日实施。三、美国瘦肉型猪标准

屠宰时,大腿、眼肌、肩下端肉和臀肉应占活重的48——55%。

5月龄时体重应达102——109公斤。

102——109公斤屠宰时,胴体产肉达73——77公斤。

胴体长78.7——82.5厘米。

背膘厚不超过2.54——2.79厘米。

眼肌面积32.26cm2

胴体中,大腿肉占19%,腹部肉占15.2%,背腰肉占17%,肩下端肉占9.7%,臀肉占6%。饲料报酬为3:1。

母猪每窝产9——10头商品猪。

四、供港瘦肉型猪标准

我国外贸部门出口香港活猪的瘦肉型猪标准是以精肉率来计算的。良种猪,精肉率25% 以上,相当胴体瘦肉率55——56%。特良猪精肉率27%以上,相当于56-57%的瘦肉率。

精肉率——四条瘦腿肉(包括背最长肌,俗称枚肉)重占屠宰前活重的百分比(%)。

瘦肉率——将左侧胴体的板油、肾脏去掉后,再将瘦肉、脂肪、皮用骨骼分成四部份,出瘦肉所占比例。

五、瘦肉型猪的特点

瘦肉型猪一般性成熟和体成熟校晚,体格较大,生长瘦肉的能力强,而生长脂肪的能力则比其他猪种弱。由于瘦肉型猪胴体瘦肉量高,而饲料转化率高,但对饲料中的蛋白质的含量要求较高。

瘦肉型猪背膘薄、皮薄毛稀,故比脂肪型猪耐热,但耐寒性较差。瘦肉型猪对外界环境条件的变化敏感性强,适应性较差,有时会发生应激反应,出现应激综合症。严重时,还会引起肌肉变质,出现渗水,松软的灰白色的劣颀肉,人们党称这种肉为PSE肉。这种猪之所以有这些缺点,是由于长期向背膘薄、体型长、生长快等方面选择的结果。

六、为会么要饲养瘦肉型猪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要求吃更多的瘦肉,而不再需要肥肉来补充能量的

不足,于是脂肪型猪已逐渐淘汰。肥肉中几乎全是脂肪,含蛋折质极少,因此很腻,也容易使人肥胖,且肥肉中的胆固醇仿量比瘦肉高39%,胆固醇对人体健康不利,所以人们从营养需要和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普遍“挑瘦剔肥”。

另外,从经济效益考虑,养脂肪型猪很不合算。我国农村以前养的地方猪种,瘦肉率只有38%-45%,肥肉率多达35%-43%。而当今市场上肥肉与瘦肉的差价越来越大。在港澳市场,肥肉与唐肉的价格相差10-20倍,有很多国家肥肉根本无销路,不得不作为工业原料或制成骨肉粉使用。所以脂肪型猪不公没有销路,而且售价极低。我国目前也已改变以前的商口猪收购政策,按瘦肉率高低实行优质优价。预计以后的等级差价会越业越大。

从养猪生产本身来看,瘦肉型猪生长速度快,周转快,饲料转化效率高。猪每生产1公斤肥肉比生关1公斤瘦肉多消耗能量2。25倍,也就是说脂肪型猪每增重1公斤所需要的饲料要大大高于瘦肉型猪。据统计,膘厚(肥肉多少的重要标志)增加2厘米,日增重下降20%。瘦肉型猪具有较高的沉积蛋白质的能力,单位增重耗电量料少,经济效益高。

可见,大力发展商品瘦肉型猪,既适应市场的变化,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又有得于提高生产水平,使养猪生产者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建设工程用砂

建设工程用砂、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比分析 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200002 摘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以下简称《混凝土用砂石》)自2007年6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两年半时间,它对保证混凝土用砂、石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它与《建筑用砂》(GB/T14684-2001)(以下简称《建筑用砂》)、《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以下简称《建筑用石》)中的术语、质量要求、试验方法等多个方面没有统一,给实际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现将三个标准规范之间主要差异点,以表格形式列出进行对比,以供各位同行参考,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以协调。 一、《建筑用砂》与《混凝土用砂石》的对比 2)公称粒径 ①《建筑用砂》 含泥量 天然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泥块含量 砂中原粒径大于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600μm的颗粒含量。 石粉含量 人工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②《混凝土用砂石》 含泥量 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泥块含量 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颗粒的含量。 石粉含量 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化学成份与被加工母岩相同的颗粒含量。《建筑用砂》将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颗粒级配等质量指标用实际尺寸来界定,而

《混凝土用砂石》用公称粒径来界定。 3)适用范围 ①《建筑用砂》 类别 适用范围 Ⅰ 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 Ⅱ 宜用于强度等级C60~C3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 Ⅲ 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浆。 ②《混凝土用砂石》 类别 适用范围 Ⅰ 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的混凝土。 Ⅱ 宜用于强度等级C55~C30的混凝土。 Ⅲ 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C25的混凝土。 《建筑用砂》按技术要求将砂分为Ⅰ、Ⅱ、Ⅲ类,而《混凝土用砂石》在质量要求中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将砂分为三种情况。 《建筑用砂》将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定义为高强混凝土,而《混凝土用砂石》将强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 建标〔1992〕930号 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30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质量要求 4验收、运输和堆放 5取样与缩分 5.1取样 5.2样品的缩分 6检验方法 6.1砂的筛分析试验 6.2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6.3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6.4砂的吸水率试验 6.5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 6.6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 6.7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 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 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 6.10砂的泥块含量试验 6.11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 6.12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 6.13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 6.14砂的坚固性试验 6.15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 6.16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试验 6.17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 6.18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

建设用砂、石与混凝土用砂石标准对比分析

建设用砂石与混凝土用砂石标准对比分析 目前砂石标准实施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建设用砂》(GB/T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作为砂、石产品标准来实施,《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作为应用性规范来实施。 2、混凝土搅拌站和部分预制构件厂采用《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来进行质量控制,而砂、石供应商则采用《建设用砂》(GB/T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作为交货检验依据。 3、在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设计、施工、监理基本采用《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一、《建设用砂》与《混凝土用砂石》的对比 1、概念和定义不一致 1)人工砂 ①《建筑用砂》 人工砂经除土处理的机制砂、混合砂的统称。

②《混凝土用砂石》 《建筑用砂》将机制砂和混合砂定义为人工砂,即机制砂和混合砂都是人工砂,而《混凝土用砂石》仅将机制砂定义为人工砂。 人工砂与天然砂两者在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方面有很大区别,而混合砂是由天然砂和机制砂组成,混合砂中的天然砂质量和掺加比例对混合砂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混合砂质量与机制砂质量特别是颗粒级配、细粉含量有着明显差异。 2)公称粒径 ①《建筑用砂》 ②《混凝土用砂石》

《建筑用砂》将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颗粒级配等质量指标用实际尺寸来界定,而《混凝土用砂石》用公称粒径来界定。 3)适用范围 ①《建筑用砂》 ②《混凝土用砂石》 《建筑用砂》按技术要求将砂分为Ⅰ、Ⅱ、Ⅲ类,而《混凝土用砂石》在质量要求中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将砂分为三种情况。 《建筑用砂》将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定义为高强混凝土,而《混凝土用砂石》将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的混凝土定义为高强混凝土。 2、质量指标不一致

建设工程用砂、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比分

建设工程用砂、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对比分 建设工程用砂、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比分析2011年04月04日 一、《建筑用砂》与《混凝土用砂石》的对比 1、概念和定义不一致 1)人工砂 ①《建筑用砂》 人工砂 经除土处理的机制砂、混合砂的统称。 机制砂 由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 由机制砂和天然砂混合制成的砂。 ②《混凝土用砂石》 人工砂 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

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建筑用砂》将机制砂和混合砂定义为人工砂,即机制砂和混合砂都 是人工砂,而《混凝土用砂石》仅将机制砂定义为人工砂。 人工砂与天然砂两者在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方面有很大 区别,而混合砂是由天然砂和机制砂组成,混合砂中的天然砂质量和掺加比例 对混合砂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混合砂质量与机制砂质量特别是颗粒级配、细 粉含量有着明显差异。 2)公称粒径 ①《建筑用砂》 含泥量 天然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泥块含量 砂中原粒径大于 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600μm的颗粒含量。 石粉含量 人工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②《混凝土用砂石》 含泥量 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泥块含量 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颗粒的 含量。

石粉含量 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化学成份与被加工母岩相同的颗粒含量。 《建筑用砂》将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颗粒级配等质量指标用实际尺寸来界定,而《混凝土用砂石》用公称粒径来界定。 3)适用范围 ①《建筑用砂》 类别 适用范围 Ⅰ 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 Ⅱ 宜用于强度等级C60~C3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 Ⅲ 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浆。 ②《混凝土用砂石》 类别 适用范围 Ⅰ 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的混凝土。

建筑用砂石

建筑用砂检测作业指导书 (一)检测标准GB/T 14684-2001 建筑用砂 (二)取样:同产地,同时进场用大型工具运输以400m3、以小型工具运输的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试样。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1最小取样重量。须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试验,取样数量(见表1)然后用分料器或人工四分法进行缩分。人工四分法将试样在潮湿状态下拌匀,堆成厚度20mm园饼,然后沿相互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园饼分成四等份取其对角的两份,然后再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需数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小取样数量表1 (三)类别:(按技术要求分为三类) 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砼。

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砼。 I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砼及建筑砂浆。 (四)技术指标 1、砂颗粒级配区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限值 3、砂中有机物含量限值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则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低于0.95%。 (五)常规试验步骤:(试验前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一、砂的筛分析试验 1、本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试验筛:9.5、4.75、2.36mm和1.18、600、300、150μm的方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

(2)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3)摇筛机。 (4)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0~110℃。 (5)搪瓷盘、毛刷等。 2 、试样制备:按取样规定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g,在100~110℃的温度下烘干到恒重。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9.5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3、试验步骤: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置于按筛孔大小(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排列的套筛的最上一只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内固紧,筛分时间为10min左右;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大小顺序,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筛,直到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个筛,并和下一个筛中试样一起过筛,按这样顺序进行,直至每个筛全部筛完为止。称取各筛筛余试样的重量(精确至1g),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4、筛分析试验结果应按下列步骤计算: (1)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量的百分率),精确至0.1%; (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与大于该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总和)精确至1%; (3)按下式计算砂的细度模数(精确至0.01): M f=(A2+A3+A4+A5+A6)-5A1/100-A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砼用砂、石检测 作业指导书 哈尔滨市龙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 持有人: 普通砼用砂检测作业指导书 一、检测标准 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二、取样 同产地,同时进场用大型工具运输以400m3、以小型工具运输的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试样。 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1最小取样重量。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试验,然后用分料器或人工四分法进行缩分。人工四分法将试样在潮湿状态下拌匀,堆成厚度20mm圆饼,然后沿相互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园饼分成四等份取其对角的两份,然后再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需数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小取样数量见表1。

三、技术指标 1、砂颗粒级配区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限值 3、砂中有机物含量限值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则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低于0.95。 四、常规试验步骤(试验前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一)砂的筛分析试验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普通混凝土用天然砂的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 2、本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试验筛:10.0、5.0、2.5mm的圆孔筛和1.25、0.63、0.315、0.16mm 的方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 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摇筛机。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0~110℃。 浅盘和硬、软毛刷等。 3、试样制备:试验前前应先将来样通过10mm筛,并算出筛余百分率,然后称取每份不少于550g的试样两份,分别倒入两个浅盘中,在100~110℃的温度下烘干到恒重。冷却至室温备用。 4、试验步骤: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置于按筛孔大小(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排列的套筛的最上一只筛(即5mm筛孔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内固紧,筛分时间为10min左右;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大小顺序,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筛,直到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个筛,并和下一个筛中试样一起过筛,按这样顺序进行,直至每个筛全部筛完为止。称取各筛筛余试样的重量(精确至1g),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底盘中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建筑用砂标准

建筑用砂 GB/T14684— 2011 1术语 ①天然砂:自然生成,经人工开采和筛分的粒径小于 4.75mm 的岩 石颗粒,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但不包括软质、风 化的岩石颗粒。 ②机制砂:经除土处理,有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 4.75mm 的岩石,矿山尾矿或工业废渣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俗称“人工砂”。 ③含泥量:天然砂中粒径小于 75μm 的颗粒含量。 ④泥块含量:砂中原粒径大于 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 600 μm 的颗粒含量。 ⑤细度模数:衡量砂粗细度的指标。 2、分类 按产源分:天然砂和机制砂 按细度模数分:粗 3.7-3.1,中 3.0-2.3,细 2.2-1.6。 按技术要求:Ⅰ、Ⅱ、Ⅲ类 3、技术要求: ①颗粒级配: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 1 的规定,砂的级配类别按表 2 的规定。对于砂浆用砂, 4.75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应为 0,砂的实际颗粒级配处4.75mm和 600μ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 总和应不大于 5%。

表 1颗粒级配 砂的分类级配区 天然砂机制砂 1区2区3区1区2区3区 方筛孔累计筛余 % 4.75mm 2.36mm 1.18mm 600μm 300μm 75μm 10~0 35~0 10~0 25~0 10~0 15~0 10~0 35~0 10~0 25~0 10~0 15~0 65~35 85~71 95~80 100~90 50~10 70~41 92~70 100~90 25~0 65~35 85~71 95~80 97~85 50~10 70~41 92~70 94~80 25~0 40~16 85~55 100~90 40~16 85~55 94~75 表 2级配类别 类别ⅠⅡⅢ Ⅲ级配区2区1、2、3区 ②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按表 3规定 表 3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类别Ⅰ ≤ 1.0 0 Ⅱ 含泥量(按质量计) % 泥块含量 (按质量计 )% ≤ 3.0 ≤ 1.0 ≤ 5.0 ≤ 2.0 ③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空隙率规定如下 3 3 表观密度不小于 2500 kg/m;松散堆积密度不小于 1400kg/m;孔隙率不大于 44%。 4、试验方法: 1、取样在堆料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 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 8份,组成一组样品。 2、取样数量 序号试验项目 颗粒级配 堆积密度 含泥量最少取样数量( kg) 1 2 3 4 4.4 5.0 4.4 20 泥块含量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砼用砂、石检测 作业指导书 哈尔滨市龙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持有人:

普通砼用砂检测作业指导书 一、检测标准 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二、取样 同产地,同时进场用大型工具运输以400m3、以小型工具运输的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试样。 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1最小取样重量。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试验,然后用分料器或人工四分法进行缩分。人工四分法将试样在潮湿状态下拌匀,堆成厚度20mm 圆饼,然后沿相互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园饼分成四等份取其对角的两份,然后再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需数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小取样数量见表1。

三、技术指标 1、砂颗粒级配区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限值 3、砂中有机物含量限值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则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低于0.95。 四、常规试验步骤(试验前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一)砂的筛分析试验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普通混凝土用天然砂的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 2、本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试验筛:10.0、5.0、2.5mm的圆孔筛和1.25、0.63、0.315、0.16mm 的方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 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摇筛机。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0~110℃。 浅盘和硬、软毛刷等。 3、试样制备:试验前前应先将来样通过10mm筛,并算出筛余百分率,然后称取每份不少于550g的试样两份,分别倒入两个浅盘中,在100~110℃的温度下烘干到恒重。冷却至室温备用。 4、试验步骤: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置于按筛孔大小(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排列的套筛的最上一只筛(即5mm筛孔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内固紧,筛分时间为10min左右;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大小顺序,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筛,直到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个

建设用砂、石与混凝土用砂石标准对比分析

建设用砂石与混凝土用砂石标准对比分析目前砂石标准实施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建设用砂》(GB/T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作为砂、石产品标准来实施,《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作为应用性规范来实施。 2、混凝土搅拌站和部分预制构件厂采用《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来进行质量控制,而砂、石供应商则采用《建设用砂》(GB/T14684-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作为交货检验依据。 3、在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设计、施工、监理基本采用《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一、《建设用砂》与《混凝土用砂石》的对比 1、概念和定义不一致 1)人工砂 ① 《建筑用砂》 经除土处理的机制砂、混合砂的统称。 人工 砂 机制由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

砂岩石颗粒。 混合 砂 由机制砂和天然砂混合制成的砂。 ② 《混凝土用砂石》 人工砂 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混合 砂 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建筑用砂》将机制砂和混合砂定义为人工砂,即机制砂和混合砂都是人工砂,而《混凝土用砂石》仅将机制砂定义为人工砂。 人工砂与天然砂两者在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方面有很大区别,而混合砂是由天然砂和机制砂组成,混合砂中的天然砂质量和掺加比例对混合砂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混合砂质量与机制砂质量特别是颗粒级配、细粉含量有着明显差异。 2)公称粒径 ① 《建筑用砂》 含泥 量 天然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泥块含量 砂中原粒径大于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600μm的颗粒含量。 石粉 含量 人工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建设工程用砂、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比分析

建设工程用砂、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比分析2010-02-21 11:54:19| 分类:砼原材料|举报|字号订阅 陈尧亮 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200002 摘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以下简称《混凝土用砂石》)自2007年6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两年半时间,它对保证混凝土用砂、石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它与《建筑用砂》(GB/T14684-2001)(以下简称《建筑用砂》)、《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以下简称《建筑用石》)中的术语、质量要求、试验方法等多个方面没有统一,给实际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现将三个标准规范之间主要差异点,以表格形式列出进行对比,以供各位同行参考,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以协调。 一、《建筑用砂》与《混凝土用砂石》的对比 1、概念和定义不一致 1)人工砂 ①《建筑用砂》 人工砂经除土处理的机制砂、混合砂的统称。 机制砂由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由机制砂和天然砂混合制成的砂。 ②《混凝土用砂石》

人工砂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 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建筑用砂》将机制砂和混合砂定义为人工砂,即机制砂和混合砂都是人工砂,而《混凝土用砂石》仅将机制砂定义为人工砂。 人工砂与天然砂两者在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方面有很大区别,而混合砂是由天然砂和机制砂组成,混合砂中的天然砂质量和掺加比例对混合砂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混合砂质量与机制砂质量特别是颗粒级配、细粉含量有着明显差异。 2)公称粒径 ①《建筑用砂》 含泥量天然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泥块含量 砂中原粒径大于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600μm的颗粒含量。 石粉含 量 人工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②《混凝土用砂石》 含泥 量 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泥块含量 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 颗粒的含量。 石粉含量 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化学成份与被加工母岩相同的颗粒含量。

JGJ52-2006_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 年6月l日 1 总则 1.0.1为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和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和检验。 1.0.3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1.0.3 砂和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天然砂 natural sand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 5mm的岩石颗粒。按其产源不同,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 2.1.2 人工砂 artificial sand 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 2.1.3 混合砂 mixed sand 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2.1.4 碎石 crushed stone 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 2.1.5 卵石 gravel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大于 5.00mm 的岩石颗粒。 2.1.6 含泥量 dust content 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2.1.7 砂的泥块含量 clay lump content in sands 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 的颗粒的含量。 2.1.8 石的泥块含量 clay lump content in stones 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0mm 的颗粒的含量。 2.1.9 石粉含量 crusher dust content 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成分与被加工母岩石相同的颗粒含量。 2.1.10 表观密度 apparent density 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2.1.11 紧密密度 tight density 骨料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2.1.12 堆积密度 bulk density 骨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2.1.13 坚固性 soundness 骨料在气候、环境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2.1.14 轻物质 light material 砂中表观密度小于 2000kg/m3 的物质。 2.1.15 针、片状颗粒 elongated and flaky particle

各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

精心整理 建筑材料抽样检测标准 一.砼用砂: 1.执行标准:JGJ52-92《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检验批次: 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22kg 3.检验项目: 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砂子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CI-含量检验。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颗粒级配2)表观密度3)紧密和堆积密度4)含水率5)含泥量6)泥块含量7)有机物含量8)云母含量9)轻物质含量10)坚固性1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12)CI-含量13)碱活性(根据双方商定)检验。 4.检验结论: 1)抽样必检:根据JGJ52-92,该批砼用砂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 2)抽样全项:根据JGJ52-92,该批砼用砂合格(或不合格) 3)委托必检:根据JGJ52-92,该砼用砂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 4)委托全项:根据JGJ52-92,该砼用砂合格(或不合格) 二.砼用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92《普通砼用卵石(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检验批次: 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5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3.检验项目: 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卵石(碎石)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 1)颗粒级配2)表观密度3)紧密和堆积密度4)含泥量5)泥块含量6)有机物7)针片状含量8)坚固性10)压碎指标1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12)碱活性(根据双方商定)。 4.检验报告: 1)抽样必检:根据JGJ53-92,该批砼用卵石(碎石)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 2)抽样全项:根据JGJ53-92,该批砼用卵石(碎石)合格(或不合格) 3)委托必检:根据JGJ53-92,该砼用卵石(碎石)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 4)委托全项:根据JGJ53-92,该砼用卵石(碎石)合格(或不合格) 三.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GBJ107-87《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检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砼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3.检验项目:抗压强度。 4.检验结论; 根据GBJ81-85,该砼试块28天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四.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JGJ70-9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测试方法》 2.检验批次: 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确定。 3.检验项目:立方体拉压强度。 4.检验结论:根据JGJ70-90,该砂浆天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 五.轻集料: 1.执行标准: GB/T17431.1-1999《轻集料及其检验方法.第一部分:轻集料》 GB/T17431.2-1999《轻集料及其检验方法.第二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 2.检验批次:

砂石料标准摘要

摘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以下简称《混凝土用砂石》)自2007年6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两年半时间,它对保证混凝土用砂、石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它与《建筑用砂》(GB/T14684-2001)(以下简称《建筑用砂》)、《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以下简称《建筑用石》)中的术语、质量要求、试验方法等多个方面没有统一,给实际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现将三个标准规范之间主要差异点,以表格形式列出进行对比,以供各位同行参考,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以协调。 一、《建筑用砂》与《混凝土用砂石》的对比 1、概念和定义不一致 1)人工砂 ①《建筑用砂》 砂石》仅将机制砂定义为人工砂。 人工砂与天然砂两者在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方面有很大区别,而混合砂是由天然砂和机制砂组成,混合砂中的天然砂质量和掺加比例对混合砂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混合砂质量与机制砂质量特别是颗粒级配、细粉含量有着明显差异。 2)公称粒径 ①《建筑用砂》 凝土用砂石》用公称粒径来界定。 3)适用范围

①《建筑用砂》 强度等级将砂分为三种情况。 《建筑用砂》将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定义为高强混凝土,而《混凝土用砂石》将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的混凝土定义为高强混凝土。 2、质量指标不一致 1)规格等级 ①《建筑用砂》 土用砂石》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 2)天然砂的颗粒级配 ①《建筑用砂》 砂颗粒级配区

MMΜ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超出总量应小于5%(<5%),而《混凝土用砂石》规定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中的累计筛余相比,除公称粒径为了5.00MM和630ΜM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超出量不应大于5%(≤5%)。 3)人工砂的颗粒级配 ①《建筑用砂》 ΜM 土用砂石》规定人工砂的颗粒级配必须符合要求。 4)含泥量及泥块含量 ①《建筑用砂》

【材料】建筑材料标准

建筑材料标准 我有各种建筑材料标准有需要的请献花。一、混凝土(共个下载文件,本标准,楼楼)、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预拌混凝土、:建筑用砂、:建筑用卵石、碎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混凝土泵送剂、:砂浆、混凝土防水剂、():混凝土防冻剂、:混凝土膨胀剂、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二、钢筋类标准(共个下载文件,本标准,楼楼)、金属材料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金属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方法、: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低压液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一般用途低碳钢丝、:金属拉伸试样、:碳素结构钢、: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扎扭钢筋、: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冷拔螺旋钢筋产品标准等三、防水材料(共个下载文件,本标准,楼楼楼楼)/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聚氯乙烯防水卷材聚氯乙烯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高分子防水材料止水带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

建筑材料抽样检测标准(DOC 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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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抽样检测标准 一、砼用砂 1.执行标准 J G J52-92《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 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22k g 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砂子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C I-含量检验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1)颗粒级配2)表观密度3)紧密和堆积密度4)含水率5)含泥量

6)泥块含量7)有机物含量8)云母含量9)轻物质含量 10)坚固性 1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12)C I-含量 13)碱活性(根据双方商定)检验4.检验结论1)抽样必检:根据J G J52-92,该批砼用砂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2)抽样全项:根据J G J52-92,该批砼用砂合格(或不合格)3)委托必检:根据J G J52-92,该砼用砂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4)委托全项:根据J G J52-92,该砼用砂合格(或不合格)二.砼用卵石(碎石)1.执行标准 J G J53-92《普通砼用卵石(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 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5个不同部位,取样60k g 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卵石(碎石)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建筑用砂石

建筑用砂石 建筑用砂检测作业指导书 (一)检测标准GB/T 14684-2001 建筑用砂3、以小型工400m(二)取样:同产地,同时进场用大型工具运输以3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200m在料堆上取具运输的样时,取样部位应分布均匀。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试样。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1最小取样重量。须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试验,取样数量(见表1)然后用分料器或人工四分法进行缩分。人工四分法将试样在潮湿状态下拌匀,堆成厚度20mm园饼,然后沿相互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园饼分成四等份取其对角的两份,然后再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需数量。 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小取样数量表1

试验项目最小取样数量(g) 筛分析4400 表观密度2600 堆积密度5000 含泥量4400 泥块含量20000 有机物含量2000 (三)类别:(按技术要求分为三类) 的砼。C60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I. 建筑用砂石 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砼。I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砼及建筑砂浆。(四)技术指标 1、砂颗粒级配区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限值 3、砂中有机物含量限值;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色,则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0.95%。度比不低于) ((五)常规试验步骤:试验前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一、砂的筛分析试验1、本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的方1.18和2.36mm4.75、9.5试)(1验筛:、、150300、600、mμ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 建筑用砂石 (2)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3)摇筛机。 (4)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0~110℃。 (5)搪瓷盘、毛刷等。 2 、试样制备:按取样规定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g,在100~110℃的

混凝土用砂标准

(JGJ52-2006)标准介绍 ●普通混凝土中的砂石用量约占混凝土总重量的四分之三,因此砂石的质量对混凝土 来说相当重要,它不仅影响混凝土的强度,也大大影响混凝土的耐久性和结构性能。 ●1979年建设部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砂石标准(JGJ52-79,JGJ53-79),以后水电、交通、 港口等部门陆续在有关标准规范中针对各行业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1992年在原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了(JGJ52-92,JGJ53-92)标准。 ●2006年总结了92标准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科学试验,广 泛地吸取了国内外科研成果,并积极借鉴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将(JGJ52-79,JGJ53-79)合二为一,形成新标准JGJ52-2006。本标准对保证混凝土质量将起到到重要这作用。 ●砂石检验方法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国标 《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建筑用石》GB/T14684-2001),二是行业标准(JGJ52-2006),两个都是现行标准,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应采用行业标准对砂进行检验。如果砂用于其他目的。则可以按国标进行检验。 总则 ● 1.0.1为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和碎石、卵石,保证混凝土用砂 时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要求 和检验。 ● 1.0.3 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1.0.4砂和石的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定 ●将原砂(JGJ52-92)和石(JGJ53-92 )合并;砂增加了人工砂和特细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的普通混凝土用砂和石的 要求和质量检验。对用于港口、水工、道路等工程的砂和石,除按照各行业相应标准执行外,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指的是处于潮湿或干湿交替环境, 直接与水或潮湿土壤接触的混凝土,如:地下构筑物,建筑物桩基、地下室、处于高盐碱地区的混凝土工程、盐碱化工污染范围的工程。引起混凝土中砂石碱活性反应应具备三个条件:活性骨料、水、高碱。骨料产生碱活性反应,直接影响混凝土的耐久性、建筑物的安全性及使用寿命,因此将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作为强制性条文。 三、砂的质量要求 ●3.1.1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μf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其范围应 符合下列规定: ●粗砂:μf=3.7~3.1 ●中砂:μf=3.0~2.3 ●细砂:μf=2.2~1.6 ●特细砂:μf=1.5~0.7 ●颗粒级配与细度模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颗粒级配指的是砂的各粒径组成 情况,即“大小搭配情况”,而细度模数反映的是颗粒的粗细程度。 ●3.1.2砂筛应采用方孔筛。砂的公称粒径、筛的公称直径与方孔筛的边长 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

建筑用卵石碎石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石占混凝土质量近1/2,其使用遍及建筑、交通、铁路等众多行业。据测算,现全国每年仅建设用石量约为40 多亿吨,是消耗自然资源最大的材料。如产品标准的管理和要求不能与生产和使用相协调,建设用石的生产不仅会影响山体及河堤安全,破坏鱼类生存环境,污染水质,影响景观,破坏农田或植被,威胁铁路、桥梁与电力设施,严重污染空气和环境;而且由于石子质量的控制不够,直接带来结构耐久性不够等工程质量问题。随着工程建设对石的消耗不断增加,石的来源趋于复杂;同时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混凝土质量要求的提高,对石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标准只有根据社会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修订,才能跟得上工程技术发展的需求,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且能利用废弃资源,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循环经济、保护资源与环境。2001 年对《建筑用卵石、碎石》的修订及实施,初步实现了上述的目的和意义。经过7 年的实施,紧跟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的进步,进行本次修订,完善技术指标的控制,进一步实现上述的目的。 本次修订任务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标委综合【2008】168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 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国家标准制修计划的通知》。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列入此修订计划。标准归口管理单位为中国建材联合会,负责起草单位为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参编单位包括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西安公路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6 家来自不同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卵石、碎石》在修订中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确保国家标准质量的意见》,保证标准修订的质量,关注节材方面的要求。在标准修订中本着有利于建设用石行业的进步,有利于促进混凝土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的原则进行;同时充分考虑建筑、水利、公路、铁道等行业用石的不同,提高标准的可执行性。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参考《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 TB10210-2001/J118-2001 等国内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及《混凝土用骨料》ASTM C33-08、《混凝土用骨料》BS EN12620-2002+A1-2008等国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原标准的一些技术要求,经过多年的使用证明基本合理,且与其他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的,没有作修改,主要包括含泥量、有害物质、岩石抗压强度、碎石压碎指标、碱骨料反应、坚固性。现将本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 标准名称与范围 在众多建设工程领域,石子的生产工艺相同,产品的基本技术指标一样,作为国家标准应该有更大范围的适用性,因此将标准的名称由建筑用卵石、碎石改为建设用卵石、碎石,其范围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和碎 石。考虑到水利工程混凝土多为大体积混凝土,使用环境特殊,水利行业用砂石的技术要求与其他行业区别较大,多年来形成了行业内生产和供应,与其他行业少有交叉的局面,因此本标准所指建设工程不包括水利工程。适用范围的改变,扩大了标准的使用领域,统一了相关行业对石子的基本要求,有利于石子的生产质量控制和选用。 2 用途与规格 原标准将卵石、碎石的类别划分Ⅰ类、Ⅱ类、Ⅲ类,用于区别石子质量的优劣,并按不同类别规定了用途,其目的在于保证混凝土的性能,但随着混凝土技术的不断进步,用Ⅲ类石子可以配制C30 甚至更高等级的混凝土。随着混凝土技术的发展,原有的不同类别石子的用途规定已不具备实际意义,反而对混凝土技术进步有限制,因此本次修订撤消了原标准有关不同类别石子用途的规定。原标准对规格的描述在执行中没有实际意义,无论是单粒粒级还是连续粒级其公称粒径都有多种,在颗粒级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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