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0-12-26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中等职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职院校中职部,不含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责任。

第二章专业设置管理

第四条从2010年秋季开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统一使用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目录》内的专业,必须有准确的办学定位和详实的教学计划,具有开办该专业必需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拥有能够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管理。

第五条省教育厅将定期颁布省级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可自主开设省级专业,开设条件同《目录》内专业。

除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外,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开设《目录》外的新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目录》外专业,必须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明晰新设专业岗位和岗位群指向,作出科学的岗位技能性人才需求预测,形成新设该专业的可行性报告,报市州教育局审核。市州教育局要认真审核学校新设专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新设专业必须遵循科学规律,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岗位群,专业名称与教学内容相符,专业名称与办学层次、专业类别相符。经审核批准设置的新专业,各市州教育局汇总后初步编制专业编码,于每年5月和12月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作为国家控制专业进行严格管理。凡开设国家控制专业,必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未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得开设。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分为国家、省、市州三级。教育部已经公布的《目录》内专业为国家级专业,按专业目录规定编制专业编码。教育部专业目录外的新设专业,以《目录》内的专业分类原则为基本依据编制专业编码。省级专业编码的第5-6位为“43”;市州级专业编码,由代表市州的英文字母(见附件4)加专业编码组成。

第三章入学、注册与学制

第八条具有应、往届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学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在职企事业单位员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均可就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除艺术、体育类专业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艺术、体育类专业可招收小学毕业生。

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

第九条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制一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六年并存。小学毕业起点的体育、艺术类专业为五年或六年,以六年为主;初中毕业起点的为二年、三年、四年并存,以三年制为主;高中毕业起点的以一年为主。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在建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牵头学校、高职学院中职部和市州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经市州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以开展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采用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修业年限,初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3至6年;高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1到3年。

采用何种学习形式和学制,由学校根据专业特点、招生对象和毕业生就业需求自主确定,并在新生注册时备案,每届学生的学习形式和学制一经确定,不再变更。

学校对实行学分制学生,允许其在基本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1、2年制原则上不允许提前毕业),推迟毕业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新生按程序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进行入学注册后,即取得正式学籍并获得学籍号。学籍号由学校代码、级码、学生个人号三个部分组成,共12位数字。第1-6位为学校代码,其中第1、2位数字为学校所在市州代码,第3、4位数字为学校所在县市区代码(市州、县市区代码使用国家规范编码,见附件1),第5、6位数字为学校序号,学校序号以学校所在县市区为单位编制。第7、8位数字为年级码,为学生入学年度的后两位数字。第9、10、11、12位数字为学生个人号,以学校为单位按顺序编排。

除农林牧渔类、表演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和特殊教育学校所开办的专业外,中等职业学校每个专业各学制入学注册人数不得低于20人。

五年制高职学生注册,须凭省教育厅招生录取部门的录取审批表,注册专业为五年制高职录取专业。

各中等职业学校经市州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备案后可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东、中、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通过联合办学招收的学生,转入我省后其学籍管理由我省协议合作学校负责,转出我省后其学籍管理由相关省的协议合作学校负责。

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第十一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各市州教育局新生入学电子注册报盘时间为:春季招生每年4月15日前,秋季招生每年11月10日前。新生入学电子注册信息由市州教育局审核汇总,加盖市州教育局公章后按时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备案后,原则上不再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我省国家系统与省系统并行,各市州教育局要督促所辖中等职业学校确保两个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第十三条学校应组织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申请新生入学电子注册。学校应重视患有重、危疾病既往病史的学生体检,对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应为其建立学生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部分学籍档案样表见附件5、附件8。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四章学籍异动和信息异动

第十五条学生学籍异动包括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复学、开除及退学。五年制高职学生在前三年中职阶段学习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转学、转专业。采用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转专业、休学。

学生转学、转专业的申请各市州教育局于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集中受理。市州教育局审核后,于春、秋两季新生入学注册时一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六条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转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同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接收,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表见附件6)。跨省转学需报相关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和所在省教育厅相关学籍管理部门同意。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普通高中在读学生可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分别报转出学校所在市州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和转入学校市州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转学,但必须注销普通高中学籍。转入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安排相同或下一年级就读,并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学籍注册号。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一年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学习。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同意、市州教育局备案后,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报省教育厅审核。

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转入专业如为国控专业,转入学校需具备国控专业办学资格。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应予休学或劝其休学:

1、因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须停课治疗且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予休学。

2、一个学期中因事或因病请假,累计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可予休学。

3、患有不宜在校学习疾病的学生,学校应安排学生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确认后,通知家长,劝其休学治疗。

4、按国家规定(如服兵役)可予以休学者。

休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办理继续休学手续,但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两年。依法服兵役而休学的,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校保留其学籍,但不承担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开学前携带原同意休学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原则上随下一年级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在离校期间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形式已达到同年级相同学习进度,凭相应学习成绩证明(或补考合格),经学校同意,并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随原年级继续学习。

第二十条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申请退学。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批准,可劝其退学或视同自动退学:

1、同一学年内(或在学期补考后)考核成绩五门以上(含五门)不及格者;

2、未经请假又无正当理由,开学后逾两周不报到者;

3、在校学习时间(包括留级、休学)超过最长学习期限者;

4、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或虽申请复学,但经审查不合格者;

5、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

6、经学校动员,因病应休学而不休学者;

7、经医院确诊,患有各类严重疾病及意外伤残不宜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9、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

学生自愿申请退学的,学校凭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的申请报告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学生退学,学校应通知其监护人或有关单位,并在15个工作日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办理退学手续时,在校学满1学年以上且成绩合格的退学学生,学校应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二十一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同一学年内(或在学期补考后)考核成绩四门以上(含四门)不及格者,应予留级。对连续留级两次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可劝其退学。

第二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触犯刑法,被处刑事拘留及以上刑责的,学校应予开除学籍。

第二十三条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异动,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信息变更。但学生毕业后变更姓名的,注册系统中的姓名信息不能变更。对信息异动,应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学生身份证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学校校验上述资料后予以办理。每月底,学校需汇总本校学生信息异动情况,并凭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学校要加强学生学籍异动和信息异动的日常管理,做好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备查,并于每月底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市州教育局须定期汇总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异动和信息异动情况,签字盖章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第五章成绩考核

第二十六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应按时、如实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见附件8)。

第二十七条学校要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每学期末,班主任应为每名学生写出综合评语,并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定等级。

第二十八条课程成绩考核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等级制或者学分制。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学生参加相同或相近专业高层次学历自考或函授学习,并通过相同课程考试及格者,该课程可认定成绩及格或计算学分。

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学校应当提供补考机会,补考次数和时间由学校确定。学生缓考、留级由学校规定。学校应当及时将留级学生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应建立成绩考核监督机制,严肃成绩考核纪律。对学生无故缺考或申请缓考未经批准、考核作弊或协同作弊等,视情节轻重,给予零分记录、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对确有悔改表现者,经学校批准可安排补考。

第二十九条体育课为必修课,因健康原因,体育课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可减少体育课学习项目或免试。

第三十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07〕4号)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实习。要切实加强实习管理,并由实习(或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或顶岗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并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定等级。

第三十一条试行学分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制订详细的学分制实施方案,经市州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校际之间、相近专业之间、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之间相同课程成绩原则上可以互认。经学校批准,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可以跨校、跨专业选修有关课程,取得该课程相应的成绩。

第六章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学校顶岗实习的方案必须报市州教育局审核备案。一、二年学制学生在最后一个学期进行顶岗实习,三年及以上学制学生在毕业年级进行顶岗实习。学校不得提前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

第三十四条实施工学交替的学校应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市州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和工学交替阶段结束后,应当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

第三十六条采用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学生有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学校可以视情况减少顶岗实习时间或免于顶岗实习。

第七章考勤、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学校应明确学生请假、旷课、休学、复学等日常考勤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生奖励分为国家、省、市、县、校等层次,奖项包括单项奖和综合奖,具体办法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别制定。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应当予以公示。

第三十九条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视其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学校做出开除学籍决定,应当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改正进步的,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可撤销处分。

第四十条学生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处分,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或其监护人。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校应依法建立学生申诉的程序与机构,受理并处理学生对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教育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学生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答复。

第四十一条对学生的奖励、记过及以上处分有关资料应当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对学生的处分撤消后,学校应当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除。

第八章毕业、结业和肄业

第四十二条学生在正常学制年限内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

1、具有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籍;

2、德育总评合格;

3、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

5、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6、符合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资格审定的其它要求。

第四十三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应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可以补考、重修,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经学校考核,达到毕业要求,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可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四十四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能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但已经学满一年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发给肄业证明,并注明肄业年限。

第四十五条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允许其参加高一年级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成绩或学分。如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可在学制规定正常年限内提前毕业。

第四十六条学校要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毕业鉴定,班主任应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四级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第四十七条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即可办理毕业生电子注册。

1、毕业生电子注册分别通过国家系统和省系统进行。

2、毕业证电子注册号由学校代码、届码、毕业生个人号三个部分组成,共12位数字。第1-6位数字为学校代码,编排办法与新生入学注册号编排方法一致;第7、8位数字为届码,为学生毕业年度后两位数字;第9、10、11、12位数字为毕业生个人号,毕业生个人号由省教育厅统一编排。

3、学校负责逐生采集、审核本校毕业生基础信息。市州和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上报的毕业生基本信息逐校逐生审核、汇总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及时生成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并提供毕业证书网上查询服务。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时,除提供电子文档信息外,还需提供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备案。

4、各市州教育局毕业生电子注册报盘的时间为:春季入学的毕业生每年3月1日前,秋季入学的毕业生每年6月1日前。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由市州教育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按时报出,一经省教育厅审定,原则上不再办理毕业生电子注册手续。

第四十八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并监制,省教育厅

毕业证书加盖毕业学校印鉴、校长印鉴,照片压盖毕业学校钢印,填写省教育厅统一编排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注明毕业证书查询网址。毕业生注册信息在湖南教育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c12622857.html,)上公布后,毕业证书方为有效。毕业证书遗失由省教育厅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国家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毕(结)业证书;已发的毕(结)业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五十条五年制高职注册学生原则上不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对于自愿放弃五年制高职学习,申请中职毕业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自愿放弃五年制高职学习,学生提交申请中职毕业的书面报告,监护人签署意见。

2、学校出具该生已经完成中职教育教学计划的书面证明,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3、市州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告。

第五十一条注册毕业学生,由学校设立书面及电子学籍档案(见附件7)。

第九章特殊事项处理程序及责任追究

第五十二条新生和毕业生电子注册期限过去后,确因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失误,未能及时办理新生和毕业生电子注册手续,符合下列条件,经省教育厅复核,可办理补注册。

1、学校提供学生实际在校学习的相关证明,包括学生缴费凭据、考试试卷、学籍档案等。

2、漏报国控专业新生和毕业生电子注册的,需提供相关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当年招生的批文。

3、学校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整改报告。

4、市州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出具正式的书面报告。

第五十三条对学籍管理混乱的学校,处罚等级分为“黄牌警告”、“红牌处罚”(暂停一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取消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三种。对漏报新生和毕业生电子注册的学校,由市州教育局当年给予学校“黄牌警告”;对三年内两次出现新生或毕业生漏注册的学校,由市州教育局给予其“红牌处罚”,被“红牌处罚”的学校,停止其下一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对连续三年均出现新生或毕业生漏注

厅备案。对因学籍管理混乱被市州教育局处以“红牌处罚”及以上处分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取消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两年,并停止其已立项项目建设资格。

对学籍管理混乱的市州教育局,省教育厅将进行“批评”或“通报批评”。对当年有1所学校漏报新生和毕业生电子注册的,省教育厅将对相关市州教育局进行“批评”;对当年有2所及以上学校出现漏报新生和毕业生电子注册的,省教育厅将发文对相关市州教育局进行“通报批评”。对因中职学籍管理混乱而被“通报批评”的市州,省教育厅将视情况扣减其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指标。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各市州教育局要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本市州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导、检查和督促所属学校实施学生学籍管理。学校应当根据本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或修改本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及时公布。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省教育厅湘教发〔2005〕45号文件同时废止。我省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湖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1、市州、县市区代码

2、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3、国家控制专业目录

4、市州级专业代码字母表

5、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年季新生入学花名册

6、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

7、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届毕业年级学生花名册

8、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表

附件1:

市州、县市区代码

(国家统计局2004年9月30日公布)

430000 湖南省

430100 长沙市

430101 市辖区 430102 芙蓉区

430103 天心区 430104 岳麓区

430105 开福区 430111 雨花区

430121 长沙县 430122 望城县

430124 宁乡县 430181 浏阳市

430201 市辖区 430202 荷塘区

430203 芦淞区 430204 石峰区

430211 天元区 430221 株洲县

430223 攸县 430224 茶陵县

430225 炎陵县 430281 醴陵市

430300 湘潭市

430301 市辖区 430302 雨湖区

430304 岳塘区 430321 湘潭县

430381 湘乡市 430382 韶山市

430400 衡阳市

430401 市辖区 430405 珠晖区

430406 雁峰区 430407 石鼓区

430408 蒸湘区 430412 南岳区

430421 衡阳县 430422 衡南县

430423 衡山县 430424 衡东县

430426 祁东县 430481 耒阳市

430482 常宁市

430500 邵阳市

430501 市辖区 430502 双清区

430503 大祥区 430511 北塔区

430521 邵东县 430522 新邵县

430523 邵阳县 430524 隆回县

430525 洞口县 430527 绥宁县

430528 新宁县 430529 城步苗族自治县430581 武冈市

430600 岳阳市

430601 市辖区 430602 岳阳楼区430603 云溪区 430611 君山区

430621 岳阳县 430623 华容县

430624 湘阴县 430626 平江县

430681 汨罗市 430682 临湘市

430700 常德市

430701 市辖区 430702 武陵区

430703 鼎城区 430721 安乡县

430722 汉寿县 430723 澧县

430724 临澧县 430725 桃源县

430726 石门县 430781 津市市

430800 张家界市

430801 市辖区 430802 永定区

430811 武陵源区 430821 慈利县

430822 桑植县

430900 益阳市

430901 市辖区 430902 资阳区

430903 赫山区 430921 南县

430922 桃江县 430923 安化县

431000 郴州市

431001 市辖区 431002 北湖区

431003 苏仙区 431021 桂阳县

431022 宜章县 431023 永兴县

431024 嘉禾县 431025 临武县

431026 汝城县 431027 桂东县

431028 安仁县 431081 资兴市

431100 永州市

431101 市辖区 431102 芝山区

431103 冷水滩区 431121 祁阳县

431122 东安县 431123 双牌县

431124 道县 431125 江永县

431126 宁远县 431127 蓝山县

431128 新田县 431129 江华瑶族自治县431200 怀化市

431201 市辖区 431202 鹤城区

431221 中方县 431222 沅陵县

431223 辰溪县 431224 溆浦县

431225 会同县 431226 麻阳苗族自治县431227 新晃侗族自治县 431228 芷江侗族自治县431229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431230 通道侗族自治县431281 洪江市

431300 娄底市

431301 市辖区 431302 娄星区431321 双峰县 431322 新化县431381 冷水江市 431382 涟源市

433100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433101 吉首市 433122 泸溪县433123 凤凰县 433124 花垣县433125 保靖县 433126 古丈县433127 永顺县 433130 龙山县

附件2:

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一、国家级专业

详见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附件3:

国家控制专业目录

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医药卫生类100100 护理

医药卫生类100200 助产

医药卫生类100300 农村医学

医药卫生类100400 营养与保健

医药卫生类100500 康复技术

医药卫生类100600 眼视光与配镜

医药卫生类100700 医学检验技术

医药卫生类100800 医学影像技术

医药卫生类100900 口腔修复工艺

医药卫生类101000 医学生物技术

医药卫生类101100 药剂

医药卫生类101200 中医护理

医药卫生类101300 中医

医药卫生类101400 藏医医疗与藏药

医药卫生类101500 维医医疗与维药

医药卫生类101600 蒙医医疗与蒙药

医药卫生类101700 中医康复保健

医药卫生类101800 中药

医药卫生类101900 中药制药

医药卫生类102000 制药技术

医药卫生类102100 生物技术制药

医药卫生类102200 药品食品检验

医药卫生类102300 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

医药卫生类102400 制药设备维修

医药卫生类102500 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医药卫生类102600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医药卫生类102700 卫生信息管理

医药卫生类102800 医药卫生财会

教育类160100 学前教育

司法服务类170100 法律事务

司法服务类170200 社区法律服务

司法服务类170300 保安

附件4:

市州名称专业代码字母市州名称专业代码字母

长沙市 A 益阳市H

株洲市 B 常德市J

湘潭市 C 娄底市K

衡阳市 D 郴州市L

邵阳市 E 永州市M

岳阳市 F 怀化市N

张家界市G 湘西自治州U

附件5: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年季新生入学注册花名册(封面)

学校名称(盖章):学校代码:学校上级教育主管行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年季新生入学注册花名册(内页)

):学校代码:

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注册专业学制户口性质家庭详细通讯

学校法人代表章)经办人:联系电话:

填写到县(市、区);户口性质指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和城市户口。

共页,第页

州教育局。

(2)省内转学由转入、转出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负责,跨省转学由转入、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厅负责。

附件7: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届毕业年级学生花名册(封面)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届毕业年级学生花名册(内页)

附件8: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表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分析

《数据库系统原理及应用》课程设计 题目: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院系:基础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姓名: 年级: 指导教师:

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在管理上越来越深入而广泛的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在技术上已逐步成熟。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新型学科,任何一个单位要生存要发展,要高效率地把内部活动有机地组织起来,就必须建立与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面对大量的学生数据、报表,手工处理方式已经很难跟上现代化的步伐,随着计算机技术及网络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学校已经有了较好的计算机应用甚至网络硬件基础建设。因此为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保证信息处理的即时化、准确化,开发一套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的软件是极其重要的。 本文介绍了在Microsoft Visual Basic和Microsoft SQL Server环境下采用“自上而下地总体规划,自下而上地应用开发”的策略开发一个管理信息系统的过程。通过分析访客管理的不足,创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计算机管理学生的方案。文章介绍了访客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分析部分,包括可行性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等;系统设计部分主要介绍了系统功能设计和数据库设计及代码设计。 关键词:SQL Server、Visual Basic

1 设计内容和要求 1.1设计背景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教育系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学生管理正在逐步迈向管理信息现代化。但是我国的学生管理信息化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主要表现在对学生的交费管理、学生的档案管理还是采用原有的人工管理方式。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量也成倍增长。由于大学生类别和专业的设置的多样化,大学生的学籍管理历来是非常繁琐和复杂的的工作。面对庞大的信息量, 这时的人工管理几乎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用数据库进行管理变的尤为必要,这可以发挥计算机的优势,就需要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做到信息的规范管理,科学统计和快速的查询,从而减少管理方面的工作量和减少人为的错误。 1.2开发环境 本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库系统)的开发与运行环境如下: 开发环境:Windows XP 辅助工具:Microsoft Visual Basic 6.0 中文版 数据库管理系统:SQL Server 运行环境:Windows 2000/XP/2003 1.3内容和要求 1.3.1系统目标设计 (1)使得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更加清晰、条理化、自动化。 (2)很容易地完成新生信息的输入、老生信息的备份、毕业学生的信息可以很容易地 保存。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系统分析 一、系统开发的目的与意义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门综合了管理科学、信息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知识的交叉边缘学科。管理信息系统是由人和计算机组成的能够进行信息收集、存储、加工、传播与使用的社会--技术系统。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规化、标准化与自动化的管理业务流程,加快信息处理速度,提高信息质量和使用效率,从根本上提高运作质量和响应能力。 近年来,随着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量也成倍增长。信息化以更快捷更方便为目标来融入各行各业。学校也不能例外。面对庞大的信息量需要有学生管理系统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做到信息的规管理、科学统计和快速查询、修改、增加、删除等,从而减少管理方面的工作量。当前,我国的学校正在加紧实施信息化建设,其中学生管理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一个功能齐全、简单易用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但能有效地减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它的容对于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但一直以来人们使用传统人工的方式管理文件档案、统计和查询数据,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性差,人工的大量浪费;另外时间一长,将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这对于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不少困难。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来越重要的作

用。 建立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对学生信息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和现代化水平。帮助广大教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学生信息管理工作流程的系统化、规化和自动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使用计算机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二、需求分析与详细调查 2.1 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是软件开发过程的初始阶段,是一个系统的推理过程,涉及到领域问题及其组成部分,目的在于理解需要什么和必须做什么,并将用户的需求用书面形成表达出来。软件产品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进行过系统的需求分析,并是否取得正确、一致和比较完全的需求文档。通过需求分析揭示信息的流程和结构,为软件设计提供基础,通过标识接口细节能提供一个深入的功能说明来描述软件,并确定约束条件和定义软件的有效性。 2.1.1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是系统分析阶段的第二项活动,它的主要目是进一步明确系统的目标、规模与功能,对系统开发背景、必要性和意义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开发系统的初步方案与计划。可行性分析是对系统进行全面、概要的分析。通过调查分析,本系统设计主要有以下三个可行性: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报告 题目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信管10101 指导老师方霞 设计日期 2013.06.24——2013.06.28 指导老师评阅意见: 评阅成绩: 签名:

目录 一、概述 (3) 二、需求分析 (4) 三、概要设计 (5) 四、详细设计 (8) 五、测试结果及分析 (10) 六、参考资料 (12) 七、课程设计总结 (12)

一、概述 课题目的与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在管理上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在技术上已经逐步成熟。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新型学科,任何一个单位要生存要发展,要高效率地把内部活动有机地组织起来,就必须建立与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内容对于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学籍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但一直以来人们使用传统人工的方式管理文件档案,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保密性差,另外时间一长,将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这对于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不少的困难。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使用计算机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例如:检索迅速、查找方便、可靠性高、存储量大、保密性好、寿命长、成本低等。这些优点能够极大地提高学生学籍管理的效率,也是企业的科学化、正规化管理,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条件。 课题要求 本系统是一个典型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学校有效管理学生的相关信息,可以对学生注册、学生成绩、学生调动、学生成绩统计、学生在校奖惩情况、学生个人情况进行相应管理,学生也可以对自己的相关信息进行基本管理。 可行性分析 由于本系统管理的对象单一,都是在校学生,且每个数据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涉及的计算过程不是很复杂。因此,比较适合于用采用数据库管理。且学校用于学生管理的计算机在存储量、速度方面都能满足数据库运行的要求。在技术难度方面,由于有指导老师的指导和相关参考文献,特别是网上资料,参考其他程序的功能,因此完全可以实现。 本系统是以SQL Server为应用开发工具,Microsoft access为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信息管理系统。SQL Server 是一种可视化的、面对对象和条用事件驱动方式的结构化高级程序设计,可用于开发windows 环境下的一些应用程序。Misrosoft Access 是一个功能强大而且使用方便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为中小型数据库提供了良好的创建环境。因此,本系统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 平,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 号)等,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基础教育特殊 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 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二章学籍建立 第三条入学注册 (一)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学校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将学生学籍信息上报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其审核通过后,管理系统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自动为学生生成学籍号。学籍号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学生注册后,学校及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分别在10 个工作日内 通过管理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信息。 本办法所称注册是指学生在学校注册表登录姓名,取得或核实 学籍号。 (二)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在规定入学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延期时间

不超过2 周。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学校应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由其责令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入学。 (四)普通高中学生未按期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校新生入学编班或其他情况需要重新编班的,应根据招生录取名册或学生注册花名册进行随机编班。 (六)凡年满六周岁(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 月31 日为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至当年12 月31 日前)儿童依法注册入学。 第四条学籍档案建立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Array系统 专业班级:ZB信管162 姓名:张彦龙 学号: 2017年12月

一、系统需求分析 (一)功能需求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是具有统计,管理学生和老师各种在校相关信息,方便学校对于学生信息的统一管理的系统。学生管理系统是从学生管理现状出发,根据学生管理的新要求进行开发设计的,为了解决学生管理数据信息量大,修改不方便,对一系列数据进行分析时花费时间长等问题,帮助学生管理人员有效管理学生信息。 面向的用户有:学校的系统人员、管理人员、教师、学生。 1.管理员对功能的需求 管理员权限最大,可以对学生的所以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细分如下: (1)超级管理员可增加,修改,删除普通管理员 (2)学生信息的浏览,添加修改和删除 (3)学校基本课程的浏览添加修改和删除 (4)学生课程的浏览与统计,可按成绩范围对成绩进行统计 (5)学生选课信息的管理,包括查询,修改与删除 2.学生对功能的需求 学生利用此系统进行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查询与输入,细分如下: (1)浏览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浏览课程信息 (2)浏览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浏览个人学分信息 (3)利用个人账户进行查询选修课程基本信息与选修课程的选择和退出 (4)浏览个人选课情况 3.教师对功能的需求 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的信息查询与修改,细分如下: (1)教师可利用此系统查询班级成员的基本信息 (2)教师可查询班级成员在校期间的奖惩 (3)查询、录入与修改班级成员的成绩信息选课情况

(二)功能要求 1.功能划分和描述 数据查询、数据插入、数据删除、编辑、修改等其相应的功能。 模块名称:学籍管理? 输入数据流:学籍控制信息?? 输出数据流:学籍返回信息 模块名称:成绩管理 输入数据流:成绩控制信息 输出数据流:成绩返回信息 2.具体功能介绍如下:? (1)注册? 实现功能:创建一条学生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实现统一管理? (2)用户登录? 实现功能:用户注册后可直接登录,使用查询信息,选课,退课等功能? (3)修改密码? 实现功能:输入旧密码,输入两次新密码,如旧密码正确且两次新密码一致则用新密码覆盖旧密码,否则重新输入旧密码或者两次新密码不一致重新输入新密码? (4)查询个人信息? 实现功能:在此显示学生的个人信息? (5)查询成绩? 实现功能:显示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所有成绩和学分等信息? (6)选课(退课)? 实现功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为学生提供网上选课及退课功能以及查看个人选课信息?

国家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

国家学生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 教育部新闻办发布: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到底该如何确定?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就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1. 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2. 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 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

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3.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但已经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置截止日期。 4.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跳级吗? 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具备管理留级、跳级等各类学籍变动的功能,但是否启用及具体操作权限,均完全在各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5. 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学籍是招生的结果,而不是招生的条件。对于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国家没有限制性规定,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招生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如省级没有作出规定的,依次由地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如果地方允许高中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则可在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关招生操作。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介绍(最新)

建设目标 构建覆盖全国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中小学生数据库,实现系统全国联网,为每名学生建立全国的电子学籍档案,对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全国范围内学生流动情况的实时监控与管理,满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学籍管理、学生资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控辍保学、事业统计、日常管理和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需求。 总体架构 学籍系统严格遵循“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建设模式。两级建设是指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建立和省级数据中心,部署学籍系统,建设中小学生数据库。五级应用是指统一同步开发国家、省、地市、县、学校五级系统,其中系统部署在数据中心,供中央部门使用;省、地市、县、学校级系统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分别供省、地市、县和学校使用,省级及以下用户通过网络远程登录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的学籍系统进行业务管理应用,从而实现学籍系统在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全面覆盖,确保数据完整,做到全国学生数据“一个不能少”。 建设内容 学籍系统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为主要内容,也包括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和校车管理工作方面的应用。 学生管理将实现对学生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包括学籍注册、日常管理、毕业升级、招生入学、统计分析等功能。 营养餐管理将实现对全国699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营养餐相关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包括试点县管理、受益学校管理、受益学生管理、补助标准管理、学生用餐台账管理、责任体系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校车管理将实现对全国中小学校车相关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包括每一名学生的上下学交通方式、学生乘车管理、校车信息管理、司机信息管理、校车公司信息管理等功能。 功能特点 一是通过电子地图可逐级查看全国、各省、地市、县、学校的学生情况、营养餐情况和校车情况,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掌握全国、地方、学校以及每一名学生、每一辆校车以及学生营养用餐的情况。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整版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系统分析 一、系统开发的目的与意义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门综合了管理科学、信息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知识的交叉边缘学科。管理信息系统是由人和计算机组成的能够进行信息收集、存储、加工、传播与使用的社会--技术系统。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规范化、标准化与自动化的管理业务流程,加快信息处理速度,提高信息质量和使用效率,从根本上提高运作质量和响应能力。 近年来,随着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量也成倍增长。信息化以更快捷更方便为目标来融入各行各业。学校也不能例外。面对庞大的信息量需要有学生管理系统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做到信息的规范管理、科学统计和快速查询、修改、增加、删除等,从而减少管理方面的工作量。当前,我国的学校正在加紧实施信息化建设,其中学生管理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一个功能齐全、简单易用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但能有效地减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它的内容对于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但一直以来人们使用传统人工的方式管理文件档案、统计和查询数据,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保密性差,人工的大量浪费;另外时间一长,将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这对于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不少困难。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来越重要的作用。 建立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对学生信息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和现代化水平。帮助广大教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学生信息管理工作流程的系统化、规范化和自动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使用计算机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操作指南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操作指南 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

第一部分省级数据质量核查指南...................................................................................... - 3 - 1. 管理职责........................................................................................................................ - 3 - 2. 主要任务........................................................................................................................ - 3 - 3. 学籍管理员的工作内容................................................................................................ - 3 - 第二部分市州教育局数据质量核查指南.......................................................................... - 5 - 1. 管理职责........................................................................................................................ - 5 - 2. 主要任务........................................................................................................................ - 5 - 3. 学籍管理员的工作内容................................................................................................ - 5 - 第三部分区县教育局数据质量核查指南.......................................................................... - 7 - 1. 管理职责........................................................................................................................ - 7 - 2. 主要任务........................................................................................................................ - 7 - 3. 工作内容........................................................................................................................ - 7 - 第四部分学校数据质量核查指南...................................................................................... - 9 - 1. 主要任务........................................................................................................................ - 9 - 1.1 人籍一致核查...................................................................................................... - 9 - 1.2 无在办业务的在校生信息数据核查.................................................................. - 9 - 1.3 无居民身份证学生核查...................................................................................... - 9 - 1.4 问题学籍处理.................................................................................................... - 10 - 2. 工作内容...................................................................................................................... - 10 - 3. 核查工作流程图.......................................................................................................... - 11 - 第五部分学校级用户操作说明........................................................................................ - 12 - 1. 学籍管理员数据质量核查说明.................................................................................. - 12 - 1.1 工作内容............................................................................................................ - 12 - 1.2 实施流程图........................................................................................................ - 12 - 1.3 系统实施操作手册............................................................................................ - 13 - 2. 班主任数据质量核查说明.......................................................................................... - 14 - 2.1 工作内容............................................................................................................ - 14 - 2.2 实施流程图........................................................................................................ - 14 - 2.3 系统实施操作手册............................................................................................ - 15 - 3. 家长数据质量核查说明.............................................................................................. - 16 - 3.1 工作内容............................................................................................................ - 16 - 3.2 数据质量核查操作流程图................................................................................ - 16 - 3.3 系统实施操作手册............................................................................................ - 17 - 第六部分学校使用PC端统一上传照片说明.................................................................. - 18 - 1. PC端照片上传流程图................................................................................................. - 18 - 2. 流程简要说明.............................................................................................................. - 18 -

小度写范文湖南省中小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湖南省中小学籍管理办法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 行)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以及各级学籍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学籍建立 第三条入学注册 (一)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二)入学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在入学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 (三)已录取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录 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由学校报告学生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父母送学生入

学。 (四)普通高中新生按照各市州、县市区当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定入学注册。高中新生未按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校根据招生录取名册运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对新生进行随机编班。 (六)学校每学期开学应为在校学生办理注册,学校及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周内通过国家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四条学籍信息采集 (一)学校为新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后,应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并将学籍信息录入国家系统。 (二)学籍信息采集录入流程: 1.学校印发《学生基本信息表》(附件1)。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签字确认后交回学校。 3.学校负责将《学生基本信息表》录入国家系统。 4.学校将《学生基本信息表》打印下发给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再次签字确认,经班主任、教务处、学校校长分别核准后存档。 2 (三)学校通过国家系统将学生学籍信息上报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其审核通过后,国家系统自动为学生生成学籍号。学籍号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第五条建立学籍档案 (一)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逐步完善。学生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C语言课程设计 综合实习报告 题目: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姓名:黄凯 学号:20081000153 班级号:052081 院(系):工程学院 专业:土木工程 指导教师:曹弘

一,题目要求 1.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设计 [要求] 使用下面的数据设计一个简单的学籍管理系统。 学生基本信息文件(A.TXT)极其内容: 学号姓名性别宿舍号码电话号码 01 张成成男501 87732111 02 李成华女101 87723112 03 王成凤女101 87723112 04 张明明男502 87734333 05 陈东男501 87732111 06 李果男502 87734333 07 张园园女102 87756112 学生成绩基本信息文件(B.TXT)极其内容: ..................................................................................................................... 学号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卷面成绩综合成绩实得学分 01 A01 大学物理 3 66 78 82 02 B03 高等数学 4 78 -1 90 01 B03 高等数学 4 45 -1 88 02 C01 VF 3 65 76 66 ................................................................................................................ 功能要求极其说明: (1)数据录入功能:录入每个学生的学号、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卷面成绩共7个数据。实得成绩、实得学分根据条件自动运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 a.如果本课程的实验成绩为-1,则表无实验成绩,综合成绩=平时成绩*30%+卷面成绩 *70% b.如果实验成绩不为-1,表示本课程有实验成绩,综合成绩=平时成绩*15%+实验成绩 *15%+卷面成绩*70% 实得学分的计算:采用等级学分制。 综合成绩在90~100之间,应得学分=学分*100% 综合成绩在80~90之间,应得学分=学分*80% 综合成绩在70~80之间,应得学分=学分*75% 综合成绩在60~70之间,应得学分=学分*60% 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应得学分=学分*0% (2)查询功能:分为学生基本情况查询和成绩查询两种 学生基本情况查询: 输入一个学号或姓名(可实现选择)查出此学生的基本信息并显示输出。 输入一个宿舍号码,可查出本室所有学生的基本信息并显示输出。 称号查询: 输入一个学号时,查出此学生所有课程情况,格式如下: 学号:XX 课程名称:XXXX综合成绩:XX实得学分:XXX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校级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学校级) XX年十一月

第一部分系统介绍 第1章文档编写目的 本文档用来指导学校级业务人员快速学习、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 第2章系统建设背景 系统建设背景学籍管理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一项基本教育管理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的学籍管理已经成为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也提出了学籍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信息化的学籍管理系统,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学籍管理的迫切要求,是各级政府教育督导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目前我国的学籍管理工作存在如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员流动频繁,随之带来子女流动,特别是跨省份、跨地区转学,无法掌握学生流动的准确数据、实现统一管理。教育经费等教育资源的配置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2.目前只有部分省市建立了全省或地区性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而且仅局限在本地区范围内运行,地区与地区之间缺乏必要的衔接,学籍管理系统还没有全国联网,造成已有的学籍系统统计数据陷入“信息孤岛”的泥潭。 3.现有的学籍管理系统是分段式管理,没有完整的终生学籍档案跟踪,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学籍信息与大中专院校的学籍信息不连续,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4.尚未制订全国统一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就全国范围的学籍管理来说,需要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体系,在建设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同时必须制订统一的学籍管理办法,这是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学籍管理工作日趋复杂,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改变传统的学籍管理模式和方法,推进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化,建立全国范围的学生基础数据库,真实掌握全国范围每个学生信息,为学生资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事业统计以及日常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势在必行。建设规划科学、结构健全、标准统一、分布协同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是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顺利实施,以及提升基础教育的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管理工作中具体的价值是: 1.提高基础教育学籍管理水平。 2.真实掌握每个学生信息,实现全国范围的中小学学生学籍数据共享和分析利用,为日常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实现“控辍保学”,治理和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核定新生身份等问题提供支撑。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专业班级: Z B 信管162 姓 名: 张 彦 龙 学 号: 201604032220 2017年12 月

一、系统需求分析 (一)功能需求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是具有统计,管理学生和老师各种在校相关信息,方便学校对于学生信息的统一管理的系统。学生管理系统是从学生管理现状出发,根据学生管理的新要求进行开发设计的,为了解决学生管理数据信息量大,修改不方便,对一系列数据进行分析时花费时间长等问题,帮助学生管理人员有效管理学生信息。 面向的用户有:学校的系统人员、管理人员、教师、学生。 1.管理员对功能的需求 管理员权限最大,可以对学生的所以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细分如下: (1)超级管理员可增加,修改,删除普通管理员 (2)学生信息的浏览,添加修改和删除 (3)学校基本课程的浏览添加修改和删除 (4)学生课程的浏览与统计,可按成绩范围对成绩进行统计 (5)学生选课信息的管理,包括查询,修改与删除 2.学生对功能的需求 学生利用此系统进行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查询与输入,细分如下: (1)浏览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浏览课程信息 (2)浏览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浏览个人学分信息 (3)利用个人账户进行查询选修课程基本信息与选修课程的选择和退出 (4)浏览个人选课情况 3.教师对功能的需求 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的信息查询与修改,细分如下: (1)教师可利用此系统查询班级成员的基本信息 (2)教师可查询班级成员在校期间的奖惩 (3)查询、录入与修改班级成员的成绩信息选课情况

(二)功能要求 1.功能划分和描述 数据查询、数据插入、数据删除、编辑、修改等其相应的功能。 模块名称:学籍管理 输入数据流:学籍控制信息 输出数据流:学籍返回信息 模块名称:成绩管理 输入数据流:成绩控制信息 输出数据流:成绩返回信息 2.具体功能介绍如下: (1)注册 实现功能:创建一条学生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实现统一管理 (2)用户登录 实现功能:用户注册后可直接登录,使用查询信息,选课,退课等功能 (3)修改密码 实现功能:输入旧密码,输入两次新密码,如旧密码正确且两次新密码一致则用新密码覆盖旧密码,否则重新输入旧密码或者两次新密码不一致重新输入新密码 (4)查询个人信息 实现功能:在此显示学生的个人信息 (5)查询成绩 实现功能:显示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所有成绩和学分等信息 (6)选课(退课) 实现功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为学生提供网上选课及退课功能以及查看个人选课信息

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照片规格及修改方法

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学生照片规格及修改方法 一、学生照片规格: 1.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片。 2.照片规格:26mm(宽)×32mm(高),分辨率150dpi以上。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二、学生照片修改方法: 今日学籍管理员要建立新生学籍,照片的修改遇到了小小麻烦,研究了一会,尝试了几个软件都不是特别好用,最终在网络上找到了用ps处理的好办法。在此和大家分享。 1、单张照片处理方法: 在PS中执行文件—打开照片,执行:“图像”—“图像大小”,打开“图像大小”对话框中,首先在最下方的分辨率选框中输入150dpi以上的分辨率值,然后,在中间文档尺寸大小框中输入宽26mm,高32mm(注意单位要选择正确),上方的图像大小框中的值就不管了,其他选

择默认,点击确定即可。 2、批量处理照片方法:(此部分来源于网友分 享。) 1.打开Photoshop,按alt+F9,打开“动作”面板; 2.然后点击上面图片下面一行中那个文件夹标志的“创建新组”按钮,名字自己起,我起的如图,在这个组下点击文件夹右边那个“创建新动作”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名字写“改变图片大小”到这里PS里的按钮千万不要乱点了,不然电脑会罢工。进行下一步骤。 3.打开“文件”下拉菜单,打开一幅图片,在“图像”下拉菜单中选择“图像大小”,在对话框中输入你所需要的图片大小参数,按ctrl+alt+shift+s存储这个图片,存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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