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计划方案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计划方案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计划方案

某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计划

实施方案

长沙市某区工信局、创业办

来源: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2012年5月

某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计划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职能部门为本区中小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搭建中小企业法律维权平台,兑现“创业在雨花、帮扶心连心”的服务诺言,充分发挥律师在推动雨花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经请示区工信局、创业办,同意由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某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计划”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障某区中小企业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活动宗旨

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进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保障;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协助企业提高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帮助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中小企业法律实务”公益培训

针对某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创业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问题,由区工信局、创业办指导和安排,由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开展3-5次“中小企业法律实务”公益培训。(培训课程提纲见附件)

2、组织“中小企业法律体检”义务活动

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并预防和化解这些风险,比事后进行诉讼等方式救济要更为有效。可由区工信局、创业办、司法局组织报名,选定20-50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由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为每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并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预防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的专业意见。

3、举办“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义务咨询

由区工信局、创业办指导和安排,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组织3-5名律师参与,举行2-4次现场“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义务咨询。

由区工信局、创业办设立QQ群,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在QQ群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开通“湖南企业法律顾问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c13018148.html,),开设“在线咨询”专栏,为中小企业义务法律咨询。

4、建立企业家与资深顾问律师直通车

对于本区内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创业企业、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家与顾问律师直通车。根据直通车方案,企业家可以直接向指定的专业律师免费咨询法律问题(咨询免费),可以请专业律师起草、修改合同文本(免费起草、修改1件)。以确保企业家在遇到法律问题和需要律师参与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资深律师的帮助。

5、推行“中小企业十元律师”服务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目前担任着数百家公司机构的法律顾问,由资深的律师组成,具有丰富的公司商务法律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针对某区所辖创业企业、中小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常年法律顾问需求,研发了适合此阶段企业的“十元律师”法律服务产品,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最优惠便捷的法律顾问服务支持,这项服务能够满足中小企业在创业发展中的基本法律需求。(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实施“某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研究。拟发文件或通知,召开“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动员会、协调会,布置工作任务和通报工作安排。重点选择急需的企业,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摸清企业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重点紧急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第二阶段:贯彻落实、组织实施。针对企业存在的普遍性法律问题,组织专题培训会、现场法律义务咨询、网络咨询,选取急需的企业组织有关部门和法律专业人士开展“法律体检”,并推广落实“十元律师”服务。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汇总汇报。由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为主,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编制汇总报告,上报区工信局、创业办。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2012年5月21日

附件一:

“中小企业法律实务”公益培训课程提纲

专题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实务》

专题二:《银根紧缩期企业融资方法及风险防范》

专题三:《企业投资法律风险防范》

专题四:《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式及风险防范》

专题五:《企业债权管理法律实务》

专题六:《赢在收账:应收帐款催收实战技术培训》

专题七:《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策略》

专题八:《总裁怎样识别身边陷阱》

专题九:《企业知识产权策略与风险防范》

专题十:《企业经济合同常见风险及其防范》

专题十一:《企业战略与风险控制》

专题十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问题》

专题十三:《企业并购与重组法律实务》

专题十四:《企业股份制改造与上市法律实务》

专题十五:《企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及法律风险防范实战培训》

附件二:

“中小企业法律体检”流程

选择20-50家报名企业

深入企业抽样调查

对企业风险点进行测试

关键风险点评估

拟定防范预案

修订流程主要文件(如合同、函件等)

风险防范流程改造沟通

风险防范流程培训

辅导流程实施

反馈实施问题

优化防范方案

出具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附件三:

“某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保障计划”报名表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地址办公室/厂房□租赁□购买所处行业

年销售额万元

(主要产品)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在企业经营方

面面临哪些法

律困难?

企业希望获得

哪些方面法律

帮助和支持?

(详细描述)

附件四

全省首家推出创业企业"十元律师服务"

一、服务对像:某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创业企业,以在区工信局、创业办报名审核为准。

二、服务项目:

1、对企业的整体运营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提出应对法律风险的建议;

2、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

3、帮助企业建立合同管理流程,起草、审查企业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法律文件;

4、代表企业对外发出律师函、声明等文件;

5、对企业建立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进行合规性审查,协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

6、指导企业进行劳动管理,规避劳动法律风险;

7、对企业的投资、融资、股权收购、转让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制作相关法律文本;

8、对企业无形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保护提供咨询意见和服务;

9、参与企业重大投资活动的谈判,出具律师意见;

10、代理企业清收欠款;

11、代办各类登记变更手续,如工商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

12、代理企业解决各类纠纷,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听证等。

三、服务费用:

1、常年法律顾问:对于上述第1-6项服务,每日只需支付10元,全年只需支付3600元,企业拥有常年法律顾问。

2、对于第7-12项服务,另行收费,由双方协商参考以下标准:

(1)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10000元/件(超过200万以上的项目另议)(2)商务谈判:3000-10000元/件。

(3)风险清欠:按清收回款的20%收取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委托人支付。

(4)登记变更:1000元/件,工商登记涉及资金的按1%收取。

(5)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件:

①不涉及财产关系:500-6000元/件。

②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9%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1%

1000万元以上0.50%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中小企业定义及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的定义 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指的是与本行业大企业相比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概念很难通过简单的文字表述清楚,通常用数量指标和质的指标来界定。一般来说,数量指标是利用企业的资本金额、销售额、雇用人数等指标中的一个或几个作为划分大、中、小企业的标准;质的指标主要是指从遵循经营学的角度,能反映企业经营本质特征的指标。例如,企业是否具有独立性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否一体等。按照许多国家对中小企业质的规定,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即使在数量指标的衡量下达到了中小企业的标准,从质的方面仍不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和律师队伍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现就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中数量最多、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最密切、最具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力量,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省中小企业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金融危机持续深化,对实体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影响,我省中小企业面临要素成本提高、利润空间挤压、经营风险加大的严峻考验。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推动律师法律服务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融合,帮助中小企业减少法律风险、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是中小企业应对危机挑战、实现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全省律师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直接服务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组织全省广大

律师有效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着力推动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全过程 (一)做好中小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服务。利用律师专业知识,为企业主设立企业提供有关出资者责任、出资方式、公司设立程序、公司设立法律效力等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起草公司章程、股东间出资协议等内部文件,帮助企业办理出资资产评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公司经营所必须的证照。引导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自觉遵守环保、土地、工商等法律法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模式,避免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污染环境、违规建设,推动企业从设立之日起就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成长。 (二)做好中小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中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加强企业在合同管理、资产重组、诉讼仲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法律风险管理,避免和减少企业损失。发挥律师的法制宣传、法律引导功能,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各阶段的不同要求,帮助中小企业构建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完整版)

方案编号:YT-FS-9055-39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完整 版) Develop Detailed Rules Based On Expected Needs And Issues. And Make A Written Plan For The Links To Be Carried Out T o Ensur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完整版) 备注:该方案书文本主要根据预期的需求和问题为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步骤。并对将要进行的环节进行书面的计划,以对每个步骤详细分析,确保方案的顺利执行。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篇一: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重庆华华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专业型的法律服务机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是我们的基本服务产品,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为公司决策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作为公司的决策者需要有预见性地综合的考虑企业的发展,在投融资、固定资产建设、公司法律结构的安排、项目安排等决策事务,面临着众多的法律风险,如果有了专业律师的介入,决策者的法律困惑都会迎刃而解。本所律师会给您提供最为专业的律师服务,让您在决策过程中,增加卓人一筹的智慧。 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顾问服务 (一)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1、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内、对外都会有很多的法律文件需要起草和修改,制作法律文件是律师的专长,对于一个管理完善的公司来说,借助律师的服务,严谨的审查,无疑会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本所律师将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要求,通过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在劳资管理、债权催收、单证传递和管理、商务接洽、政府交涉等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律师意见,以保证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合法性,切实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必要的时候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2、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自公司高层或普通员工有关企业运作和发展的建议并作出归类总结,对企业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合同签约服务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公司稳健经营的保障。控制合同陷阱和法律风险,专业律师具有独到的专业经验,由律师对重要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修改是法律顾问工作的重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计划安排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计划安排 导语:中国的律师制度起步较慢,法律顾问的作用也未被得到充分的认识。很多人认为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出了法律纠纷才会想到律师,基于此认识,很多公司企业没有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他们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而且往往都是依靠公司老板事必躬亲进行处理。 1、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历史,单位目前的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复印单位的有关证件等材料。 2、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单位情况,提出改进单位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 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单位的运作畅通。 3、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单位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进出口买卖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4、年中总结 针对单位上半年实际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5、劳资法律培训 对需要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针对单位的劳资问题,结合单位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单位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6、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单位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单位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单位效益最大化。 7、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单位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单位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8、税务建议 针对单位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单位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9、针对单位或是企业的性质,协助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同时应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等。 10、根据双方约定,为单位下属事业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11、对顾问单位所开展的经营项目、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顾问单位重大项目的运作。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协议书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协议书 Agreement on legal service plan for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 terpris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协议书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 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吴-津、金*标、周*明担任甲方 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 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 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渐全 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 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 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 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 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1000元外,费用按照 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方案

宝鸡市陈仓区中小企业 服务体系(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陈仓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为了进一步改善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服务机构能更好地为我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以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依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发(2011)73号”文件《关于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中企规发〔2010〕85号”文件《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文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快我区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有关实施意见及要求,以推进我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建设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陈仓区中小企业已达万户,从业人员万人,主要分布在机械制造、轻工纺织、化工医药、食品饮料、建筑建材、商贸物流等六大支柱行业,现已形成了以虢镇、周原、阳平、宏达、县功等区镇工业园区为代表的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集聚区。现有局属事业编制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一个,即“宝鸡市陈仓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并计划在三年内,将逐步建成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特色突出、服务到位的“宝鸡市陈仓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平台)”。 二、指导思想 宝鸡市陈仓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全区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通过统筹规划、集聚资源、营造环境、加强服务,建立和完善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支撑体系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培育服务主体为重点,着力解决全区中小企业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加快配置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建设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全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三、建设原则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需求调查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需求调查 据估算,深圳中小企业每年因法律防范不周而导致的损失数以亿计。而一项相关调查则显示:近八成中小企业未聘法律顾问。漠视法律服务的原因之一是很多企业认为法律顾问无需常备,属于企业“节流”的部分。而不少企业却为了“节流”付出了数倍、甚至数百倍的代价。正文:估算:深圳中小企业涉法损失年以亿计“深圳76.5%的中小企业未聘法律顾问。”昨日,我市首份关于“中小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需求研究”的调查报告抛出了这样一个出人意料的结论。这份报告是由广东君道律师事务所市场、客户服务总监刘强与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合作调查分析后予以发布的。据了解,深圳企业总数约为16万家,其中中小企业占99%。这次调查选取的对象是年营业额为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代表性中小企业。据调查人分析,符合这一条件的企业不少于5万家。抽样调查发现,这类企业中因无合格法律服务而引起的损失,每家年均不少于1万元,略一推算,近八成未聘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的总损失每年可达数亿元之巨。商场老将王先生最终因法律意识薄弱吃了大亏。他与“铁哥们”老李两人共同投资了一个电子企业,各占50%的股份,由于关系密切,王先生放心地把企业全部交给老李进行管理,从公司的章程到人事和财务全部由老李一手包办。岂料老李起了贼心,在公司里里外外都用上了自己的人,又通过章程把决策权牢牢地握在了手中。结果老王几十万元血汗钱,就像泼出去的水,血本无归。解药:请法律顾问打造企业防范风险的“盔甲”调查显示,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包括法律纠纷在内的法律事务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35.3%的企业发生过聘用、续聘、辞退、解聘等行为;30.4%发生过起草、修改各类合同文书的行为; 26.7%发生过审查各类合同合法性的行为;而政府部门办理的法律手续及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事务分别占到23.2%及21.2%。企业和经营者怎样在经济交往中不在法律上吃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损失?聘请法律顾问无疑是最佳解药之一。法律顾问不仅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在平时的业务中提供法律意见,倾力打造企业防范风险的“盔甲”,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调查:76.5%的中小企业未聘法律顾问然而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深圳聘请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却着实不多。上述调查抽取了405家年营业额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中小企业作为样本,发现有310个企业未聘法律顾问,占到企业总数的76.5%,其中运输仓储业和批发零售业所占比例较大。法律顾问如此冷门与每年数亿的损失,这样鲜明的对比是调查者始料未及的。加入世贸组织和我国法治的不断深化,对中国企业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与外国企业争高低,就需尽快具备与竞争伙伴同等的法律力量。但是这项针对深圳中小企业的调查,却暴露出一些企业领导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视很不够。发达国家企业治理结构中,法律顾问制度被称为“金拐杖”,而深圳的现状显示,要依靠法律顾问这根“金拐杖”为我们的企业保驾护航还有待时日。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说明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我所经认真研究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及法律服务需求,专门为现代企业(主要指公司制企业)制定了以下法律服务方案,贵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增加或减少。 1、法律顾问团队 由对公司法律业务领域有相当研究的合伙律师牵头组成法 律服务小组(根据贵单位企业特点协调本所其他专业律师),为贵单位提供规模法律服务。 其中,律师为首席法律顾问,代表我所与贵单位协商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接受贵单位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负责分派、指导、监督律师团成员的工作,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其他专业律师辅助律师工作。 2、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2.1日常法律事务 2.1.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1.2、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1.3、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2.1.4、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经济合同;参与企业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2.1.5、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起草、审查劳动用工合同,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 2.1.6、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漏洞; 2.1.7、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仓储、物流、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压缩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1.8、帮助企业制定、修改、梳理内部的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2.1.9、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2.1.10、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2.1.11、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2.1.12、对企业商标、专利、著作、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核,提供法律建议,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2.1.13、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2.1.14、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协助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1.15、列席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1.16、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一:法律服务方案 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方案 日期: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提示:本服务方案仅针对并发送指定客户,非公开宣传资料 XXXXXXXXXXXXX公司 法律服务方案 XXXXXXXXXX公司: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邀请!为使贵公司对本所及可提供法律服务有较充分的了解,特制作本服务方案。我们真诚期望凭借本所及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丰富的专业经验、良好的服务素质与业内声誉,能够赢得为贵公司服务与合作的机会。 我们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非常希望为贵公司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们相信,凭借本所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并通过对本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一定能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达到规范公司运作、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纠纷产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提升项目品牌效益等目的。 一、航向律师事务所简介

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提供商,在成立之初,即确定了专业化发展的路径,在业务的研讨中、在资源的培养上,在律师的选取上以及在对外宣传中,均以“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和“行政教育法学”两项优势业务作为事务所主体业务范畴。积极拓展建筑房地产等法律服务业务。 航向所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注重引导、培养企业的发展需求,为丰富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提供法律指引,为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在为企业提供系统服务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或者为企业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提供意见或方案。 航向所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并不是简单地就案议案,将定纷止争作为服务的终极目标,而是更多地将服务前臵于预防环节,通过积累,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律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在服务手段上,培训、座谈、辅导…不一而足,在服务追求上,帮助我们的客户专注于主营业务或其核心事业,从而使我们的客户在营商活动中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节约成本并保障其稳定发展,引领企业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迈进,得到了中小企业主的首肯,巩固了事务所的服务地位。 目前本所的服务对象集中于浙江省内、上海、北京等区域。本所部分法律顾问单位有浙江大学、杭州市教育局、杭

中小企业法务现状分析_共8页

中小企业法务现状分析 作者:孙建帅律师对于任何企业而言,法律风险 防范都至关重要。为企业服务的专业法律人员无外乎分为“公司法务人员”和“外聘律师”两大类——前者不再是 对外提供服务的律师,而是企业的员工;后者则仍为律师,只是常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成立专职的法务部还是聘请外部律师呢?这是很多中小企业犹豫不决的问题。前者需要人员、设备、场所等方面的成本投入;后者则可能因不足够了解企业特点而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有所欠缺。除法务人员类型的选择外,中小企业的法务问题还包括合规管理、法律风险评估、法律法规学习、法律人才培养等内容。只有全面并深入地了解所有这些问题,并有效规避相关风险,才是中小企业法务管理的上策。 那么,目前中小企业法务管理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其内因和外因分别有哪些?症结又在何处?考虑到企业成本、灵活性及效率等原因,专业法律人士又如何评判“成立法 务部”与“聘请外部律师”,哪个更适合中小企业?他们又 会提出哪些建议?

律师眼中的中小企业法务 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数量惊人——截至2008年,全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没有本质区别,作为个体而言,其自身特征决定了其法律事务的主要特点。”在接受《公司法务》采访时,专职法务工作者武扬先生表示。他认为,就大型企业法律事务的研究而言,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取得了一些成果;相比之下,对中小企业法律事务的研究力量则十分薄弱,研究成果几乎为空白。这一现状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之大、重要性之高以及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关注极不相称。 “中小企业发生法务问题或法律风险是正常的,不发生才不正常。”资深律师、北京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兴成律师表示,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一旦有法律风险发生便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这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三年的重要原因。 如此看来,不管规模大小,企业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在诸如融资、投资、采购、销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法 律 顾 问 服 务 方 案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二O一五年

目录 开篇函 (1)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概况 (3) 服务律师简介 (9) 法律服务方案 (10) 律师服务费收费方案 (12) 法律顾问合同 (14) 法律服务记录 (16) 律师执业承诺 (17) 开篇函

成都乐氏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非常荣幸能向贵公司致函,表达本所准备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意愿和方案设想。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94年,直属于四川省司法厅,是四川省最大的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在为各级行政机关、中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过程中,本所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为向各类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本所设立有经济法律事务部、金融证券部、公司事务部、涉外事务部、知识产权部和诉讼事务部等专业部门,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能处理各个领域法律事务的专家型律师,为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储备了雄厚的人才资源。 本所每年为中外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个人办理上千件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并担任数百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同时积极参与政府和国家机关起草、制订和论证地方性法规、规章,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社会的现代化导致分工的专业化,市场经济的法治特征,也使公司面临复杂的法律事务,许多将超出贵公司决策层或管理层能做出专业判断的范围。根据本所对公司的服务经验,顾问律师更宽阔的法律实务界面,可以更有效的处理普遍的法律问题。贵公司的法律事务委托专业化的律师团队来办理,是有必要性的。因为对法律的熟悉,所以律师能够熟练运用现行法律,为贵公司提出前瞻性的法律建议,对贵公司经营发展和迅速成长壮大,提供一片法律的保障伞。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如本所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能高效、及时、有计划性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我们将根据与贵公司的沟通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争取贵我双方合作后能按照计划贯彻实施,顺利完成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与贵公司沟通,本所已经对贵公司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贵公司管理层有较强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贵司尤其关注如下法律方面的问题: 1、人事制度及岗位职责的完善; 2、公司财务制度规范事宜; 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 1、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本所与贵公司的沟通和融合; 2、通过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贵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由事后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米取预防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 3、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小组的团队共同作业模式,保障对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4、本着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本所郑重承诺:如本所拒绝提供服务方案中列明的服务事项,或故意推脱履行,严重影响服务效果,敝所愿承担相应责任,返还向贵司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 服务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原则,拟向贵公司提供如下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定期由本所指派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贵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约请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公司进行法律事务研究。 3、贵公司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本所与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 律意见

在服务过程中,恳请贵公司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本所提高和改进法律服务质量。另外,本所将非常乐意为贵公司提供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具体事宜按具体工作议定。 具体服务方案 针对贵司提出的要求以及贵司实际经营管理中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应当注意到哪些事项,如何在守法的前提下保障公司的利益,我们出具如下服务方案: 一、协助完善贵公司劳动体系、建立及健全贵公司劳动管理制度 (1)建立员工招聘法律文件,筛选合格人员:《职工名册表》、《应聘人员报名表》、《人员招聘申请表》、《面试人员评估表》、《录用条件告知书》。 (2)完善贵司员工入职法律文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收确认书》、《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员工入职表》、《不签署劳动合同确认书》、 《不买社保、公积金说明书》、《社会保险差额确认书》、《保密协议书》或《保密承诺书》。 (3)建立员工实习、试用期期间法律文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通知书》、《员工试用考核表》、《试用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员工试用通知单》、 《转正录用通知书》。 (4)完善在职期间岗位变动法律文件:《岗位变动(升降职)通知书》、《员工岗位异动申请表》、《资料档案文件移交表》、《工作交接单》。 (5)完善在职期间员工管理及薪酬法律文件:《工资条》、《工资调整审批表》、《员工薪酬调整通知书》、《薪酬等级标准表》、《个人所得税确认书》、《商业保险说明书》。 (6)完善在职期间员工考勤管理及奖惩法律文件:《加班申请审批表》、《职工考勤记录表》、《请假单》、《个人严重违规确认书》、《奖惩审批表》、《奖惩通知单》、《续终劳动合同意向书》。 (7)完善贵司员工培训相关法律文件:《培训服务协议书》、《培训申请签到记录表》、《培训考核表》、《培训总结表》。 (8)完善员工离职涉及的法律文件:《辞职申请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确认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资料档案文件移交表》、 《工作交接单》、《离职人员登记表》。 (9)提供用车、办公等管理文

中小企业促进法律制度

【课题】中小企业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了解公司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理解发起人责任。 能力目标:对于具体的案件中违反的法律责任,要能一一例举。 情感目标:增强经济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公司责任和发起人责任。 教学难点:公司责任和发起人责任。 【教学方法】 讲授法, 【课时安排】 1课时(40分钟)。 【教学过程】 一、复习旧知 1.股份转让概念: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 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 2.股份转让的自由与限制: a.股份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而实现的。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 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本的行为。 b.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本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 《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 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 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 《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 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 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 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 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授课 (一)公司责任 学生听课,教师讲解: 1.公司以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或募集资金的法律责任 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 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司不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 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中小型企业管理层收购方案设计与实施中的法律服务

中小型企业管理层收购方案设计与实施中的法律服 务 对此,《通知》连续了国资委“国有产权交易进入产权交易所”的一贯思路,指出“增量引入非国有投资者”也应进入产权交易所,用招投标等方式公布企业改制情形、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此前进入产权交易所的国有产权交易仅限于原先存量的国有资产。 正因为此,多位专家一致向《财经》记者表示,增资方式包括“治理层增量持股”确实存在定价公允的判定咨询题。而进场交易或公布信息则是国资委的一个制度安排。 “事实上市场走在政府观念的前头,市场能力远比政府能力要强得多。”关于定价咨询题,一位投行资深人士如此认为。 东方高圣投资顾咨询公司执行董事高磊认为,按照国际惯例,企业估值的基础是企业以后的盈利能力,即企业以后的现金流,因此最要紧的资产评估方法是收益评估法。“中国惯常采纳重置成本法,即以净资产作为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不对一个企业的价值即它的以后盈利能力进行评估,价格确实是扭曲的,谈不上公平不公平。” 据记者了解,目前资产评估常用的定价方法有折现现金流法、市盈率法、交易类比法、清算价值法、账面价值调整法、重置成本法等。在中国,财政部规定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而收益法只是用来验证,并不被要求作为作价基础。比如假如重置成本法评估为5亿,收益法验证是6亿,最终作价基础仍是5亿。 粗略估量,国内评估机构采纳重置成本法的85%,折现现金流法占10%到15%,采纳收益法的只占极小部分。“这不是中介机构的能力咨询题,是政策咨询题。”高磊强调。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部经理冯连旺认可这种讲法。在他看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4年底公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尽管资产评估水平参差不齐,然而一样资产评估机构都具备收益法评估的能力。 “假如国资委要求国有股转让必须由中介机构出具对企业价值判定的评估报告,而不是现在要求的审计评估报告,会有助于市场的透亮和公平。”高磊如是评判。 中小型企业治理层收购方案设计与实施中的法律服务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范畴

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范畴 1.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随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根据企业的要求,为企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使企业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2.以书面函件、电邮、传真、电话等形式答复公司提出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提出解决方案或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的重大决策会议,进行法律分析、风险评估、方案论证,为公司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3.草拟、审查、修改经济合同; 4.应企业要求,参与企业与第三方的重要经济商务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草拟和审定商务合同;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合作项目谈判,为项目提供法律依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6.根据公司要求,参与起草或审阅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方案、授权体系、印信管理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合同管理、保密制度、内控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9.草拟、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应公司委托,就重大危机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决策层同意,代表公司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公司立场,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 10.草拟其它规章制度、经营性法律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 11.为企业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上法制课,进行法律辅导,讲授合同基本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12.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草拟、审核; 13.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 16.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16.列席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17.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18.接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领受第三方发给公司的法律文件; 19.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寻求和解; 20.经公司另行委托,代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公司办理专项法律事务:涉及经济、民事、劳动、行政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涉及公司招投标、对外投资、融资、重组、购并、资产处置、上市、见证等专项法律事务;涉及专利申请、复议、确权、无效宣告、侵权赔偿、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确权、侵权、续展、转让,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保护,技术转让,软件著作权登记、侵权赔偿、转让,特许经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致: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事务所的信任! 非常荣幸能向贵公司就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下称项目)提供本服务方案。作为一家较早成立并持续稳定发展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我们成功地服务于社会的各行各业,法律服务范围涉及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企业清啊算、证券与金融、银行、信托、保险、融资、房地产、外商直接投资、知识产权、重大诉讼和仲裁等各个领域并为大量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对我们涉及的众多业务领域,我们都力求做到专业服务和高效服务的统一。 我们非常荣幸并十分珍惜与贵公司的合作机会,并将尽职尽责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合法合规、全面审慎、专业水准、规范服务”是我们的准则。我们深信,凭籍本所多年积累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法律专项服务及企业改制法律服务的业绩和经验,以及客户至上的服务信念及本所深厚的社会资源,我们能够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专此并颂 商祺! 事务所 年月日第一部分本所实力情况、业绩及案例介绍

第二部分法律顾问团简介 第1条关于本所指派担任项目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及其简介 1.1 法律顾问团的组成 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将指派三名专业知识全面,精通企业管理、IPO、房地产投资、建筑施工、项目投资开发、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建筑施工、公司治理、IPO等方面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的资深律师xxxxxx组成顾问团队,其中XXXX律师为首席顾问律师。 1.2 本所指派的法律顾问团成员简介 (1)项目组负责人——律师 (2)律师 (3)律师 第2条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 2.1 本所成立由律师组成的律师顾问团,并配备若干助手,为贵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2 律师顾问团律师全程参与公司治理、项目投资开发及各类纠纷的处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处理法律问题。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及时现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并随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2.3 根据工作需要,贵公司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约请顾问律师到贵公司工作场所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顾问工作计划

法律顾问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对贵公司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工作计划做如下阐述,有不妥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债务清偿及债权追讨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贵公司的要求通过授课、座谈等方式对公司员工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3、为贵公司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备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贵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协助贵公司各个部门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审查、完善客户草拟的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文书; 4、针对贵公司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为贵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及法律论证; 5、应贵公司要求参与客户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6、协助贵公司设计、制定、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运作程序;协助贵公司制定保密制度和签订保密协议;

7、应贵公司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贵公司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8、接受贵公司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9、应贵公司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 10、不定期向贵公司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1.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贵公司现场办公,处理贵公司重要事务及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不能有效处理的其他事务,由律师至贵公司处接受委托办理,必要时贵公司亦可派人到律师办公场所委托法律事务解决相关问题; 2.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解答及处理;对法律文书的审查及完善,律师可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进行处理,以及其它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可以有效快速处理的事务; 3.遇到紧急情况时,贵公司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贵公司、律师所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贵公司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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