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评标方法有哪些优缺点

三种评标方法有哪些优缺点

三种评标方法有哪些优缺点

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作为国际上最常用的评标方法,主要优点有:一是能较大程

度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遏止腐败现象,规范市场行为。三是有

利于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国际市场的竞争方式,主要是最低评标价法,如果投

标人对低价中标一无所知,则很难想象我国的企业今后如何能在国际市场立足

四是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那些管理水平低、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要么中不了标,要么中标后无利可图,最后被市场无情淘汰,这样就促使企业

必须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当然,最低评标价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价

格最低,并不能保证服务和质量最优。二是投标供应商有危机感。风险太大了,供应商会心有顾虑。三是成本价不易界定,是最低评标价法受到质疑的核心问题。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具有更科学、更量化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引入权值的概念,评标结果更具科学性。二是有利于发挥评标专家的作用。三是有效防止低

价的不正当竞争。同样,综合评分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评标因素

及权值难以合理界定。评标因素及权值确定起来比较复杂,用户往往希望产品

性能占较高权值,财政部门往往希望价格占较高权值,真正做到科学合理更为

不易。二是评标专家不适应。由于专家组成员属临时抽调性质,在短时间内让

他们充分熟悉被评项目资料,全面正确掌握评价因素及其权值,有一定的困难。三是赋予了评委较大的权力,由于评委的业务水平不尽相同,如果对评委没有

有效的约束,就有可能出现“人情标”。

性价比法

性价比法与综合评分法比较,具有相似的优点,但其自身独特的优点是充分考虑使用价值,更能体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原则。性价比法与综合评分法比较,同样存在评标因素及权值难以界定的缺点。

各类评标方法详解

附件2 标定标方法 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注:无论采用何种评标方法,招标人均应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投标报价上限和下限,超过上下限范围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1 公式法 1.1 招标人在开标会上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应当受理进行审查,然后将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初步评审内容的规定,对所有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3 对于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 1.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日常履约评分规则(见评标方法附件)对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分和日常履约评分。 1.5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和日常履约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N。 + N? ? = S A X A 1 2

N—评审总得分(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S—商务标评审得分(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X—日常履约评审得分(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A1--商务标评审得分权重,按 %计(一般为 60-80%); A2--日常履约评审得分权重,按 %计(一般为 20-40%),A2=1-A1; 1.6 评标委员委员会依据投标人评审总得分,按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如果招标人未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排序第一的即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评审总得分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格性评审,技术标合格的这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该投标人的技术标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依序对评审总得分次低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格性评审,最终推荐技术标合格的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7 若出现投标人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情形,招标人通过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 2 平均值法 2.1招标人在开标会上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应当受理进行审查,然后将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初步评审内容的规定,对所有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2.3 对通过上述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设 ? ? ? ? ? = 4 个数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Int N ,其中Int为取整函数,不进行四舍 五入。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去掉排名最靠前的N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排名最靠后的N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后,再对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此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随后的评审中无论出现何种情形,该基准值不作调整; 2.4如果招标人未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报价小于或等

招投标评标原则

招投标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17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为了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制作招标文件时,依法选择科学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人应依法组建合格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依法评审所有投标文件,择优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严格保密 严格保密的措施涉及多方面,包括:评标地点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封闭状态下开展评标工作,评标期间不得与外界有任何接触,对评标情况承担保密义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等参与评标现场工作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3)独立评审 评标是评标委员会受招标人委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运用其知识和技能,根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独立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评标委员会的名义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活动。评标委员会虽然由招标人组建并受其委托评标,但是,

一经组建并开始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即应依法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论是招标人,还是有关主管部门,均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或改变评标过程和结果。 (4)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招标投标法》第40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虽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但是,评标委员会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方式及适用性

评标方法的适用性 [提问] 评标方法主要有哪些? <问题>评标方法主要有哪些? 在招标投标实践中,有多种评标方法,它们适用于不同性质和特点的招标项目的评标。 根据评价指标是否能够量化,评标方法可分为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两类。定性方法是指仅规定评比原则、评审要素不量化的方法。定量方法是指评审要素全部数量化的方法。尽管各类招标的标的不同,评审的内容也有很大差异,但采用量化评审要素是较为科学的评标办法。 根据评价指标是否量化为货币形式,评标方法可以分为价格法(或称货币法)和打分法(或称积分法)。价格法是指将各评审要素折算为货币进行比较的方法,采用价格法进行评标,一般是价格低者中标。打分法是指将各评审要素按重要程度分配权重和分值,用得分多少进行比较的方法,采用打分法进行评标,一般是得分高者中标。 根据评价指标所考虑因素的多寡,评标方法可以分为单一指标法和综合指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指出: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常见的评标方法主要有:专家评议法、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设备寿命期费用评标法等。 1.专家评议法 专家评议法也称定性评议法或综合评议法,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确定的评审内容,如报价、工期、技术方案和质量等,对各投标文件共同分项进行定性的分析、比较,进行评议后,选择投标文件在各指标都较优良者为候选中标人,也可以用表决的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人。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定性的优选法,由于没有对各投标因素的量化(除报价是定量指标外)比较,标准难以确切掌握,往往需要评标委员会协商,评标的随意性较大。其优点是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可以直接对话与交流,交换意见和讨论比较深入,评标过程简单,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完成,但当成员之间评标悬殊过大时,确定中选标较困难。 专家评议法一般适用于小型项目或无法量化投标条件的情况下使用。 2.最低投标价法 最低投标价法,是价格法之一种,也称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格最低①的投标可作为中选投标。(①不包括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同时,评审所用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技术、商务(资质、优惠、信誉、业绩、服务等)、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由于投标人报价漏项等价格差异进行价格调整。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增加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 2)商务评审: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和近几年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技术评审: 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4 评标结论 1)评标成员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分值最高的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发现该中标候选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宣布分值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由此类推。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竞标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最终有效竞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人。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3人。 (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竞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竞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竞标人竞标文件中所述质量、工期、竞标范围、技术措施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2、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共同参与。其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对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 2、资格标准:

3、响应性清标: 第二步经济商务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竞标单位。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3、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竞标文件,竞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三)谈判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签到顺序通知有效竞标人谈判。 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竞标人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4、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 5、竞标人未及时参与谈判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四)谈判过程保密 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谈判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竞标人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2、竞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竞标文件将被作

评标应遵循的原则

评标应遵循的原则 作者:来源:本站原创文章点击数: 226 评标办法应当体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以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的评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三公“原则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原则,没有公开性原则,公正和公平即是无本之木。评标办法的公开性原则主要体现在: (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来源、产生方式和权责的公开; (二)评标方法的公开。也即明确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对投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有效性判定标准和废标条件的公开。例如,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应当明确给予规定并以醒目方式标示; (四)评审内容的公开,不管采用何种评标办法,均应明确评标活动需要完成的评审工作内容; (五)评标程序的公开。例如,当要求相关技术标投标文件以“暗标”形式递交时,如何规定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的评审程序; (六)评审标准和条件的公开。采用综合定量评分的,关于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审项目及其具体评分值、技术标和商务标之评分值的权重比例等均应在评标办法中明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投标人证明其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价格各个组成要素进行分析评判的标准、对投标价格是否低于个别成本的评判方法和标准均应在评标办法中明确;允许备选方案的,对备选方案进行评审和采纳的标准和条件的公开。最重要的是,所有标准和条件都必须清晰准确,最理想的状况是达到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能够形成唯一的理解,不能存在涵义不清、摸棱两可,以避免投标人对评标结论产生争议; (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原则公开。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综合评分值最高的前多少位(最多不超过三名)投标人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给招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是否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评分结果出现并列的情形,体现择优原则以便排序的附加条件也属于应当在评标办法中事先明确的内容; (八)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的规则公开。除非出现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依法应当招标的施工项目均应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作为中标人; (九)对评标活动存有疑义或者争议且取得有关证据或有效线索的投标人可以寻求投诉等救济途径的公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承诺函文字、投标报价表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文件包装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d.投标人应提交营业执照、中国保监会保险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如有)无行贿犯 罪记录证明(近3年)等文件。 (2)投标文件上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 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 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保险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评标办法和标准(1)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用湘建建[2007]102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1.1评委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中由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评委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一名,主持评标工作。 1.2 评标委员会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1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3 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首要依据。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4 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报价法评审评分法。 2.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 2.5.1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条文除外; 2.5.2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 2.5.3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 2.5.4上述问题以外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

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竞标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最终有效竞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人。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3人。 (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竞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竞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竞标人竞标文件中所述质量、工期、竞标范围、技术措施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2、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共同参与。其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对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 3、响应性清标:

第二步经济商务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竞标单位。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3、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竞标文件,竞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三)谈判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签到顺序通知有效竞标人谈判。 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竞标人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4、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 5、竞标人未及时参与谈判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四)谈判过程保密 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谈判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竞标人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2、竞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竞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竞标文件。 3、在谈判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工作人员与竞标人进行联络。 4、招标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竞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五)最终报价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标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最终报价作为确定成交候选人依据。 2、参与二次(多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 3、本工程以低于招标控制价各竞标人的最终竞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竞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为竞标最低控制价(竞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此控制价的竞标报价视同低于成本,做废标处理。(六)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谈判小组将按最终有效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低于成本的除外),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开标、评标注意事项

开标、评标中应注意的问题 1.招标人如何进行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交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招标人如何进行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总数的2/3。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行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

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成为评标委员会专家有哪些条件? 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交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冶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4.评标委员会如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评标方法

比较常用的评标方法 一、综合评估法: 评标分项分值比例分配(满分100分):工程投标报价90分;工期3分;质量承诺3分;施工组织设计4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90分) 工程评标基准价(B)计算按下列公式计算: ① B=a×C+ A×K×(1-C) 其中: A为招标工程控制价。 a为所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在合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的合理价范围为招标工程控制价的88%~94%(含88%和94%)。 K为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参数。K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准备阶段确定。确定方法为: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结合市场实际和招标工程控制价的编制情况并参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价范围确定一个计算参数,去掉二个最高值和二个最低值后,取其它计算参数的平均值作为K值。 C为A值所占权重。C值范围为0.4、0.45、0.5、0.55、0.6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开标会上由招标单位代表当众从上述五个权重值中随机抽取其中一个作为本招标工程A值的权重。若所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外,则C值为零。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扣除被废标及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投标文件。 ③、无效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分

④、工程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计分: │an-B │ 投标报价得分=90-─────×100×Q B 其中:Q为折价分(即投标报价每偏差评标基准价1%所扣的分数),采用不对称扣分: an<B时,Q=3;an>B时,Q=6 。 ⑤、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价范围上限的,视为恶意哄抬标价,应作为废标处理。 ⑥、投标报价低于合理价格范围,不参加评标基准价B值的计算,但可参加投标报价评分。 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于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福建省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应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A、28层以上或单垮跨度36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B、高度12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C、断面20平方米以上或长度1000米以上的房屋隧道工程; D、单垮4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 E、在福建省未施工过,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 F、其他工程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的工程。 一般的做法是:通过对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经初审后,筛选出低标价,通过进一步的澄清和答辩,证明该低标价确实是切实可行、措施得当的最低报价,确定该最低标价中标。 注意:最低中标价不一定是最低投标价。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举例: 1、一般以经批准的工程预算造价为招标最高控制价(A);

开标、评标、定标、采购方式、招投标流程

开标、评标、定标、采购方式、招投标流程 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评标与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的; (2)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的。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采购方式及招投标流程: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形式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3.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Pp Pp等于去掉最高和最低工程量清单有效标总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则Pp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2.2.2计算投标最低价控制值Pk Pk=Pp×(1-E%) (1-E%)为最低价控制率,E建议取值为(3~6)的整数。E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也可以在投标截止后开标前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2.2.3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评分(本部分总分50分) 评标委员会以Pk为最低投标报价限制值,将大于或等于此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的为最优报价,本部分得满分,低于最优报价的得零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述2、3、4项的计算及评分。 2.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评分(本部分总分2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10项工程量清单,对其综合单价进行评审,去掉一个最高单价和一个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5家则不扣除)后的平均值为该分项的基准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2.2.5主要材料价格评分(本部分总分20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不少于10项的单项材料,每项材料去掉一个最高单价和一个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5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材料的基准价。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2.2.6措施项目费评分(本部分总分10分) 所有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不足5家则不扣除)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为满分10分,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2.2.7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述指标分值,但其中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所占比重一般不宜低于50%。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评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评分、主要材料价格评分、措施项目费评分各项分值设置不得为0,且四项评分满分之和必须为100.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常用的评标方法

常用的评标方法有 1单项评议法 2综合评标法 3合理单价评标法 常用的评标方法介绍 1单项评议法 单项评议法,又称单因素评议法、低标价法,是一种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议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 单项评议法的主要特点是仅对价格因素进行评议,不考虑其他因素,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当然,这里未考虑的其他因素,实际上在资格审查时已获通过,只不过不作为评标定标时的考虑因素,因而也不是投标人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采用单项评议法评标定标,决定成败的唯一因素是标价的高低。但不能简单的认为,标价越低越能中标。一般的做法是,通过对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经初审后,筛选出低标价,通过进一步的澄清和答辩,经终审证明该低标价确实是切实可行、措施得当的合理低标价的,则确定该合理低标价中标。合理低标价不一定是最低投标价。所以,单项评议法可以是最低投标价中标,但并不保证最低投标价必然中标。 采用单项评议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三类具有代表性的模式: (1)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是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直接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后的标底价相比较,以标底价为基础来判断投标报价的优劣,经评标被确认为合理低标价的投标报价即能中标。 (2)将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从纯粹择优的角度看,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做任何限制、不附加任何条件,只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而不与标底相比,经评标确认投标报价属最低价或次低价的(即为合理低标价的),即可中标。 这种对投标报价的评议方法,优点是给了投标人充分自主报价的自由,标底的保密性不成问题,评标工作也比较简单。不足之处是,招标人无需编制标底,或虽有标底但形同虚设,不起什么作用,因而导致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预期和认同心中无数,事实上处于一种盲目状态,很难说清楚是否科学、合理。而投标人为了中标常常会进行竟相压价的恶性竞争,也极易形成串通投标。 (3)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结合投标人报价因素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要借助于一个可以作为评标定标参照物的价格。这个在评标定标中作为参照物的价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本办法经评标委员会于2014年XX月XX日讨论通过后生效,在评标过程中不作任何修改,严格执行。 一、评标依据 1、《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七部委第27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和答疑文件。 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机构及原则 1、招标人依法组建包括专家及招标单位代表在内的评标委员会(X人),其中招标单位代表X人,从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X人。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根据本办法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出具由各评委签字的书面报告。 2、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逐一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技术的评审,按百分制综合评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中标单位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三、综合评分办法 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办法(评委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其中投标报价60分,技术部分40分。 (一)投标报价(满分60分) 1、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审。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至5%。开标前,

招标人预备5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①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 ②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2%;③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3%; ④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4%;⑤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开标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3、计算方法: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0.1%扣0.07分,每减少0.1%扣0.05分,最多扣15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技术部分(满分40分) 1、技术水平(7分) 1.1 设计研发:基础分1分;企业的设计软件、设计图纸均为自主研发,并拥有数项针对投标产品的质量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最多得4分。 1.2 同类业绩:基础分1分;企业具有较高设备制造能力和可靠运行业绩的,最多得3分。 2、资源实力(13分) 2.1 制造装备:基础分2分;企业工装设备的品种、数量和精度全部优于制造能力需要,并具有加工中心或高精度数控机床的,最多得5分。 2.2 工艺方法:基础分1分;企业的生产线及其工艺流程科学、先进,针对关键工序节点的制造保障设备、措施设定及设计管控科学、有效的,最多得3分。 2.3 检验检测:基础分1分;企业的设备先进,方法科学、规范,具备全部型式试验项目试验能力的,并取得高标准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的,最多得3分。 2.4 制造环境:基础分1分;企业具有封闭厂房和净化车间,生产环境的温度、湿度、照明和降尘量等全部优于国家或行业规程规定的,最多得2分。 3、组件材料(20分) 3.1 关键组件:基础分3分;按照招标文件选用的主要组件材料为知名优质

浅谈综合评标法

浅谈综合评标法 发表时间:2018-10-17T11:35:49.93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4期作者:杨磊 [导读] 工程招标评标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难点工作,我国现行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主要有综合评标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及工程量清单评标法 杨磊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福清 350318 摘要:工程招标评标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难点工作,我国现行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主要有综合评标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及工程量清单评标法。本文通过对招标评标常用三种方法的分析比较,得出综合评价法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并以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在价值分析和层次分析法的基础上,结合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的相关资料,通过与传统的综合评标法的对比分析,对综合评标法进行创新和改进,为综合评标法的不断完善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关键词:综合评标法;价值工程;层次分析法 工程招标评标,是指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判断其优劣,并提炼出评标报告,对中标人提出推荐意见和建议。评标是招投标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是工程定标的基础。我国现行的普遍运用的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主要有三种类型,即综合评标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及工程量清单评标法。 1招标评标方法分析 1.1 招标评标方法比较 综合评标法又称综合打分法,是指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编制工程各项评标因素的评价标准,其中包括投标单位的业绩与信誉、商务报价、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等,并将这些评标因素赋予不同的权重,用百分制打分的方法评出最终的优胜者。综合评标法是一种较为成熟的评标办法,是我国使用时间最长、应用最广泛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又被称为低价中标法,在判断投标标底物能够达到设计、施工要求的前提下,本着经济的原则选出其中最低价者中标。从理论上看,它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实现最佳的投资效益。然而由于在评标过程难以具体量化,评标很容易演变成为“唯价格论”。加之现阶段中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信用担保体系,投标者利用这一点,先以低价中标,再通过降低标准、偷换材料等手段将工程风险转嫁给业主,这样便使得合理低价中标成为了空谈。 工程量清单评标法的实质是通过在招标过程中选择适合的工程量定价,即由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定之后,在各投标方技术和商务两方面都合理的前提下,商务报价最低者中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法主要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更加趋向科学和合理,但由于编制清单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编制清单过程容易出错、招投标人理解不一致等潜在因素的存在,工程量清单评标法仍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综合上述三种方法分析,综合评标法仍是现阶段最适合中国国情、最合理、最便于操作的评标方法。 1.2 综合评标法实例 某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招标控制价为1451万,共有5家单位参与最终评标,其报价见下表,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其中商务价格分占60分,信誉技术分占40分(具体评价因素略)。 1.3 现行综合评标法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因工程技术相对简单,在分值设计上更倾向于商务标,比较灵活的分数设计也正是综合评标法相对于其它评标法的优势之一。尽管综合评标法目前被广泛采用且较为成熟,但不可否认其本身仍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评标的各项量化指标及其分值设定的科学性难以准确衡定,随意性较大,导致评委评分时不易把握,评审精细度低,不同评委所给出的评分容易出现较大差异。 2、因商务标、技术标设定比例的差异,评标过程容易出现单方面侧重的情况,并没有真正寻找到价格因素与非价格因素的平衡点。同时,商务标、技术标简单的累加,无法体现出价格和功能的总体价值,评标结果选取的分数最高者可能并非价值最大者。 3、在实际评标中,投标报价往往以最接近标底或次低价作为商务标最高分,因此投标单位会尽量契合最佳得分点,使得企业自身条件、最低价优势等重要竞标因素无法体现,不利于招标方择优选取中标者。 这些缺陷已经成了阻碍综合评标法继续发展的瓶颈,如何最大限度消除综合评标法中的这些缺陷,成了我国工程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一些学者基于某些数学方法提出了灰色度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定量分析方法,为招标评标工作开辟了新的思路。下面就以价值工程和层次分析法为基础,结合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的相关资料,对综合评标法进行创新和改进。 2综合评标数学模型的建立 2.1 价值工程简介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 ,简称VE),也称价值分析(Value Analysis ,简称为VA),它是研究如何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使产品具有必要的功能,从而提高产品价值的一种有组织的创造活动。 在工程评标中,业主选择承包企业,实际上就是要挑选一个具有较高质量、信誉,能可靠实现项目所必须的功能,且在项目整个建设周期中成本较低,即价值最大的施工企业。这正好可以用价值工程的原理进行分析。 2.2 层次分析法计算功能权重 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是美国运筹学家萨提于七十年代中期提出的一种实用的决策方法。我们在

几种常用的评标方法介绍

几种常用的评标方法介绍 1单项评议法: 单项评议法, 又称单因素评议法、 低标价法, 是一种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 行评议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 单项评议法的主要特点是仅对价格因素进行评议, 不考虑其他因素, 报价低的 投标人中标。 当然, 这里未考虑的其他因素, 实际上在资格审查时已获通过, 只 不过不作为评标定标时的考虑因素,因而也不是投标人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采用单项评议法评标定标, 决定成败的唯一因素是标价的高低。 但不能简单 的认为,标价越低越能中标。一般的做法是,通过对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经初审后, 筛选出低标价, 通过进一步的澄清和答辩, 经终审证明该低标价确实是 切实可行、 措施得当的合理低标价的, 则确定该合理低标价中标。 合理低标价不 一定是最低投标价。 所以, 单项评议法可以是最低投标价中标, 但并不保证最低 投标价必然中标。 采用单项评议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 主要有以下三类具有 代表性的模式: (

1 )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是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直接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后的标 底价相比较, 以标底价为基础来判断投标报价的优劣, 经评标被确认为合理低标 价的投标报价即能中标。 ( 2 )将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从纯粹择优的角度看, 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做任何限制、 不附加任何 条件, 只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 而不与标底相比, 经评标确认投 标报价属最低价或次低价的(即为合理低标价的),即可中标。 这种对投标报价的评议方法, 优点是给了投标人充分自主报价的自由, 标底 的保密性不成问题,评标工作也比较简单。不足之处是,招标人无需编制标底,或虽有标底但形同虚设, 不起什么作用, 因而导致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预期和认 同心中无数, 事实上处于一种盲目状态, 很难说清楚是否科学、 合理。 而投标人 为了中标常常会进行竟相压价的恶性竞争,也极易形成串通投标。 ( 3 )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结合投标人报价因素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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