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财政局网站管理制度

咸阳市财政局网站管理制度
咸阳市财政局网站管理制度

咸阳市财政局网站管理制度

您是本信息的第265位阅读者信息发布日期:2009年2月3日

总则

第一条建立咸阳市财政局信息网站的目的是实现网上政务公开,增加政务透明度,搭建方便、高效的信息渠道,实现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式交流,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第二条为了加快我局网站的发展步伐,逐步规范网站的信息收集、发布与管理制度,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网站是指我局外网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9d18067350.html,)。

第三条凡在咸阳市财政信息网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信息的收集、发布与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确、及时”的原则。

网站信息管理

第四条局金财办负责网站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网站信息内容由局金财办总体负责,并由人秘科协助对网站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监督。网站信息

内容实行归口管理,由各栏目对应的科室、单位负责。保证所负责栏目内容充实、更新及时。

1、局长致辞、机构简介、领导简介、局属单位介绍、财政概况、财政新闻、公告、绩效考核等栏目由人事秘书科负责,信息来源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2、部门预算由预算科负责,信息来源预算科;

3、国库集中支付及财经指标由国库科负责,信息来源国库科、;

4、民生八大工程由八大办负责,信息来源八大办、经建科、社保科等。

5、纪律监察由监察室负责,信息来源监察室;

6、金财工程由由金财办负责,信息来源金财办;

7、三农动态由农综办负责,信息来源农财科、农税处、农综办等;

8、电子财政各栏目由各相关科处负责,各相关科处提供信息;

9、政府采购由政府采购科及采购中心负责,信息来源政府采购科及采购中心;

10、投资评审由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信息来源投资评审中心;

11、会计之家由会计处负责,信息来源会计处;

12、财政监督由监督处负责,信息来源监督处;

13、非税收入由收费处负责,信息来源收费管理处;

14、工资查询由工资中心负责并提供信息;

15、理论研究与经验交流由税政科负责,信息来源局内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县区财政局;

16、政策法规由税政法规科负责,信息来源局内各科室、各局属单位;

17、下载专区由金财办负责;信息来源局内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县区财政局;

18、文化天地栏目由金财办负责,信息来源局内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19、专题报道栏目由根据形势由相关科室、单位负责;

20、电子财政各栏目由各相关科处负责,各相关科处提供信息;

21、金财办公共信息管理员负责会议、活动报道类的图片、视频采集工作;

第六条金财办设公共信息管理员负责网站的技术维护工作和信息的发布工作,包括服务器和数据库的维护,并建立网站维护日志,对网站维护内容进行登记。

第七条网站的总体栏目根据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设置。根据不同时期和形势的需要,增

加、变动或撤销网站有关栏目的,由局秘书科提出,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金财办完成有关调整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为网站联络员,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第九条为扩大对咸阳财政、对各科处及局属单位工作的宣传,每季度在网上公布一次信息发布数量排行榜,年终对优秀科室单位及通讯员做适当奖励。

信息发布程序

第九条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需网上发布的信息,应由本部门同意,报该科室(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信息中心发布。信息中心应在收到信息后1日内发布,紧急内容可随时上网发布或依紧急情况确定。

第十条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签发规范性文件的当天报送信息中心进行公布。

要闻、报道类信息应在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送信息中心。

信息收集要求

第十一条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主动发布如下信息:

1、通用的公文类信息

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公布性文件、陈述呈请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或材料。上述文件若有附件,附件也要一并上网。

2、会议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总结。

3、反映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各类动态信息。此类信息应当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内容和影响,同时有照片的要一同报送。

4、局各科处(室)、局属各单位编制的一些经验材料、文件汇编、工作制度等。

5、局各科处(室)、局属各单位编制的本部门的办事指南,该办事指南要包括本部门具有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其他办事流程。

6、其他科室(单位)需要发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发布的信息必须以要求格式报送信息中心。文字材料以WORD格式(标题黑体三号、加粗,正文仿宋4号字体)、表格以EXCEL 格式、图片以JPG格式。

第十三条网站中的调研报告、学术论文、艺术天地等涉及署名的文章和图片,知识产权作者自行保护。

第十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发布、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五条各科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财政局要确保报送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十六条局金财办有权依据本制度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局金财办开展对各科(室)、各单位报送信息的统计、考核和评比工作,考核评比结果纳入年底工作考评。

第十八条局系统电子邮箱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9d18067350.html,)的开设、维护、撤销由信息中心负责。

第十九条鼓励各局属单位、县区财政局自行建立本部门网站(页),并与局网站实现链接。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市局金财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于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手册)

目录 一、财政所工作职能 (2) 二、财政所工作守则 (3) 三、财政所岗位设置和主要职责 (4) 四、财政所工作制度 (8) 五、财政所学习制度 (9) 六、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10) 七、财政所首问责任制 (11) 八、财政所会议制度 (12) 九、财政所文明创建制度 (13) 十、财政所廉政制度 (14) 十一、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15) 十二、财政所信访责任制度 (17)

一、财政所工作职能 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二、编制年度预决算,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协税护税工作,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四、负责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不断完善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卡通”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兑付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五、负责管理乡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七、承担乡镇、村(居)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村级财务指导和监督,分村记账、算账、存档,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八、负责实施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代理工作。 九、及时办理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调整手续,做好人事工资调整工作。 十、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契税、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掌握相关情况。

财政评审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评审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 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3、资料归档程序 4、立案的原则 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 6、案卷的编目 7、案卷装订要求 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己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薄”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节约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二)资料归档程序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4、档案立卷实行谁咨询谁立卷责任制。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负责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材料,咨询终结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立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四)立卷的原则 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 2、正确分析和鉴别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 3、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一个项目一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真实、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

财政局制度

首问负责制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遵循便民原则,根据市政府《新乡市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来访人员到我局及财税所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询问事由,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来访人,耐心听取办事人员的陈述,了解来访人员所办事项,并及时对来访人员提出的办理事项及其它有关内容进行登记。 三、凡属本部门应接待、处理的事务,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应热情周到,规范地答复来访人的询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按照“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向办事人员一次性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 四、办理的事项涉及两个以上职能科处室,由局领导指定牵头科处室协调办理。牵头科处室要指定主办人负责跟踪,并在承诺的时间内答复办理结果。 五、首问责任人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及时办理应办事项时,要主动说明原因,与来人约定时间并负责落实处理,也

可负责转交其他经办人办理,若遇有紧急事项,应按政策规定时限或领导要求及时给予办理。 六、若来访事由不属于本人负责的业务范围,被询问工作人员不得拒之不理,要明确告知其承办部门、科处室和承办人,经办科处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处室的联系电话;若不明确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应主动与办公室综合处联系,或请示部门领导,积极帮助落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并应及时引导或介绍来访者前往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处接待办理(或负责告知对方承办科处室和承办人及其确切的办公地点、电话)。 七、对老、幼、病、残、孕来访人员,应尽量给予特殊的照顾和帮助,尽可能为其解决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 八、首问负责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来访事务推诱扯皮、办事拖拉不履行职责,未及时将来访人员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冷漠对待来访人员,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应当告知而没有告知有关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给来访人员答复,又不说明原因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害,以致受到工作对象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按《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给予行政处分。

某财政局工作管理制度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严肃机关单位纪律作风,进一步规范财政干部的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着力打造一个规范的理财制度体系,创建一个有效理财的运行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理财氛围。 根据×财发[2013]43号文件精神,在对原制度、办法整理完善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形成了县财政局制度汇编。希望全体财政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为促进财政改革发展和县域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财政局 二○一五年

目录 1、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1) 2、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 (5) 3、县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 (7) 4、县财政系统请销假制度 (7) 5、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 (9) 6、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11) 7、县财政局集体学习制度 (14) 8、县财政系统学习培训奖惩办法 (15) 9、县财政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7) 10、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 (19) 11、县财政局车辆管理办法 (21) 12、县财政局卫生制度 (23) 13、首问负责制 (24) 14、服务承诺制 (27) 15、限时办结制 (29) 16、政务公开制 (31) 17、执法责任制 (35) 18、失职追究制 (38) 19、绩效考评制 (41) 20、投诉处理办法 (45)

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 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搞好内部管理,促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财务管理(25分) 1、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勤俭节约,做到收支平衡。经费开支超过预算及追加者扣4分。 2、原始票据审核严格。无经手人和领导签字者扣1分;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和白条入账者扣5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账户设置合理;科目运用规范;记账凭证填写完整;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至少装订一次凭证;每月向县局政办股报送经费收支月报表。凡不符合规定者每条每次扣1分。 4、专项资金管理。必须按规定程度办理,否则每次扣2分。 5、爱护公物,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凡丢失或人为损失每件公物扣2分,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二)集中核算(20分)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凡出现原始票据审核不严格、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账簿登记不及时、未做 到日清月结、结账不规范、会计报表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 2、根据报账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备用金 金额。年底应当及时归还或冲销备用金。否则,扣2分。 3、在核算过程中票据填写要规范完整,手续健全。借款单(一式三联)无报账单位财务主管、报账员签章及核销时无经办人员签章;“五笔会签单”签字不齐全或者无报账单位财务章;收入、付出传票无核算专用章;审报单、付款委托单等各种票据手续不健全;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我局档案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使档案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促进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开展,现印发《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1、归档文件材料范围:凡是我局在各项工作中形成和办理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务文件材料,业务文书、财会文书、声像等文件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的时间:当年的文件材料应在来年的6月底前完成归档文件材料整理任务;会计档案应在经办部门保存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其他档案材料,当年的案卷应在来年的上半年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案的要求:归案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分类清楚,鉴定准确,整理规范、编目系统,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专业档案应按国家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归档,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其他档案也要按规范要求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我局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由各股室、二级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集中在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应该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 2、我局综合档案室保管的各类档案材料,应分门别类,不同类别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分别排放,确保各门类档案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3、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特殊季节和节假日要重点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无事故。 4、建好档案统计台账,对收进移出各类档案资料要及时进行登记、核对、入账,做到准确无误。档案管理人员对所保管各类档案资料要做到胸中有数,家底清楚。 5、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熟悉我局保密工作范围,牢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积极做好保密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守口如瓶,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3、我局综合档案室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查阅机密档案材料应经局领导审批,专职和兼职档案员应严格把关,查阅档案者不得翻阅与利用目的无关的档案资料,以防泄密。 5、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我局综合档案室保存的各类档案,主要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提供利用,我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水利(水务)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资金管理职责划分 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局机关、局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务登记入账;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基建计划、投资决策;参与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协议),检查分析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省市直拨各项事业费、工程费等;对局系统内其他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局财务室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予以配合。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即严格遵照执行,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对超预算的开支,财务室有权拒付。 三、有关收入规定 局机关科室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收入,以弥补单位公务经费缺口、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事业单位职工生活水

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局财务室依据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作量或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交有关科室、单位执收,款项缴入财政部门。财务室根据业务需要按月向财政上报用款计划,申拨上述资金。 (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作为单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执法的罚没收入,局财务室依据水政科作出罚款决定的处罚决定书由水政科应督促当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按有关规定实行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将当场处罚罚款在三日内缴付指定代理银行,同时到财务室科核销当场处罚专用收据。 上述各项收入,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结合预算内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使用,报局长审批。 四、有关费用报销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用、文印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办公设备维护费、物业管理维修费等支出。1、办公用品费用。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物品或成批办公用品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拟定采购计划报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 行)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会管字[87]31号、京档局字[87]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1987.01.15 【实施日期】1987.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市档案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11月13日实施日期:1999年1月1日)废止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财会管字[87]31号、京档局字[87]6号1987年1月15日)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会计档案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应由本单位的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单位会计档案工作的日常领导应由办公室主任或会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单位要根据本细则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单位所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各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一般不交主管部门集中管理。按规定将应归档的会计档案向本单位档案部门归档。档案部门必须按期接收,对整理不合乎要求的会计档案,不予接收。 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至5年,(但每年先向档案部门移交案卷目录一份)期满后,半年内移交档案部门。 没有设立档案部门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务会计部门统一保管。 各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要设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第四条各区、县,市属各局(总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直属单位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归档范围

财政局科室工作工作职责责任(1)

财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预算科 研究拟订县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源建设情况掌控;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研究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审核批复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汇编县级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设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 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行政政法科 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教科文科

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制订归口管理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决算。 农业科 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资金,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企业科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研究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资和价格改革等政策问题;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参与外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承办外债项目审批事项;管理和监督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整顿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政策问题。 经济建设科 牵头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管理本级粮食等专项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民营经济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

郴州市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郴州市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下的集体领导制度,局长(指财政局局长,下同)主持全面行政工作,党组书记主管党务工作,局长、党组书记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 (二)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副职协助局长做好全局性工作,并认真做好分管工作。 (三)为了提高集体决策水平,在对本局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应通过适当渠道和形式广泛征询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项决策应体现民主、集中、科学的原则。 (四)局党组、行政“一班人”要加强学习,苦练内功,矢志进取,在学习、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率先垂范,起表率作用。 (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围绕全局工作目标,确保政令畅通,既分工,又合作,工作中主动协调,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团结战斗,为把财政局建设成为一个团结高效、勤政廉洁、务实创新、开拓进取的政府职能部门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组成,政工科科长列席,政工科负责会务工作。由局党组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上级党委重要决定、指示;党务(含党建、机关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研究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事项;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不定期召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部署和总结各阶段的工作;讨论代市人民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财务制度;制定

本局的规章制度;议定局党组已确定的需要由有关科室落实的事项,协调各科室、部门之间的工作;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局务会议。由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每月的第一天上午8:30召开,主要议题是:听取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汇报;处理一些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讨论研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汇报;贯彻上级召开的专业会议精神;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简要汇报一月来的工作情况,并提出本月的工作安排意见,汇报要突出重点,突出经验、成效和做法。会议结束后,各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将汇报情况上交办公室并组织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因故不能参会的人员须直接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四)党组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个党组成员将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思想状况、今后打算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心通气,增进理解。党组书记召集召开,政工科科长列席。 (五)支部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支部委员主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着重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内民主生活会。 (六)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传达贯彻全省财政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落实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总结布置财政工作;总结交流财政工作经验,表彰增收节支先进典型。 (七)全体干部职工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委托副职领导召集。 各种会议要注重实效、时效、高效。会前要做好会务准备,开会要集中精力,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本,会后要狠抓落实。每次会议必须签到,要有详尽的记录,以备查考。要做到会而必议,

财政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乡镇财政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为各项财政工作服好务,根据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乡镇财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财政所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所有历史记录。 第三条乡镇财政所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档案管理员是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负责拟定档案管理规范化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各工作岗位的档案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编制、上报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是财政所信息储存、开发利用、交流服务的中心。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第七条财政所应适时组织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财政所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章立卷归档 第九条财政所的档案包括上级文件材料、下级文件材料、本级文件材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可分为文书、财务、科技、实物等四类进行收集整理。 文书档案包括各种文件、制度、计划、记录、纪要、报告、总结、合同、统计资料等;财务档案包括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析材料和财务统计资料等;科技档案包括记载所有党务和业务工作活动的录音、照片、录像和电子文件(磁盘、磁带、光盘)等;实物档案包括单位获得各种荣誉的奖牌、奖章、奖杯、证书、锦旗等实物证明。 第十条业务类材料的立卷归档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由各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其他材料的立卷归档均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财务档案(纸质版)可在财会部门保管一年后移交归档;文书档案(含财政业务)及时立卷,在次年三月份前移交归档;科技档案在办理完毕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财务档案(电子版)还须做双份备份并分别存放;实物档案在取得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 第十二条各类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按“特征”组卷、系统排列,封面填写清楚,标题简单正确,划定保管期限,编制案卷目录,案卷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 第十三条坚持“先验收,后办交接手续”的原则接收档案进库,明确责任,确保进库档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使用统一的装具存放档案,分门别类定位排列,定期做好库藏档案清查核对工作,使案卷目录与库藏档案相符。 第十五条严格履行档案移出收进登记手续,明确责任,严防错、漏、丢失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的“八防”要求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维护工作。财务档案电子版的双份备份磁盘或光盘除做好“八防”外还须做好防磁工作,任何人不得对备份磁盘或光盘进行修改、增删。

内部控制制度范文

内部控制制度范文 第一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第二篇: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第三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第四篇:内部控制制度研究第五篇: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更多相关范文 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 二、内部会计控制概述 (一)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 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单位整个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职能和市场经济的基础工作,是随着经济和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动态系统,内部控制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个子系统。 内部会计控制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会计控制不仅包括狭义的会计控制,还包括资产控制和为保护财产安全而实施的内部牵制。同时,各单位都要把内部会计控制作为单位管理的一种手段。 (二)内部控制的发展历程 内部控制直到上世纪30年代才被人们提出、认识和接受。但在此之前的人类社会发展史中,早已存在着内部控制的基本思想和初级形式,这就是“内部牵制”。此时,正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发展的萌芽期,为以后企业的有效管理奠定基础。

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内部控制在企业管理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它逐渐引起了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的关注。直到19世纪末,审计人员在改进审计方法的探索中,才开始了对内部控制的研究,1934年,第一次提出了“内部会计控制”(internal aounting control system)的概念(阎金锷、陈关亭,1998)。此时,内部控制开始迅猛发展,并不断完善。 1992年,内部控制制度已经进入成熟及稳定期,内部会计控制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提出非常著名的《内部控制——整体架构》,也称coso报告。coso报告指出:内部控制是为合理保证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而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系统(张宜霞,xx)。coso报告的发布成为企业建设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必要性的依据和前提。 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根据《 * 会计法》、《 * 预算法》、《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 效率,减少和消除财政管理风险,保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规范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下文是财政部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 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 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 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 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 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 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 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 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 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 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县财政局机关管理有关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管理有关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管理有关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局机关各股室、副科级二级机构: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机关廉政建设,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xx年五月十九日 (一)公务接待制度 1、局机关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公务接待要本着有利于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接待标准和要求须严格按县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2、同城一般不安排就餐。乡镇主要负责人、兄弟县、区来人联系工作须招待的,对口业务股室应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领取公务接待通知单,局办公室据此开出公务接待(就餐)呈批单实行定点接待。乡镇工作人员来局办事确需用餐招待的,一律由对口股室到办公室领取定额快餐单。午餐一律禁止饮酒。 3、局机关工作人员赴乡镇开展工作,一律要求在乡镇政府食堂就餐。 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副科级二级机构)所涉及的所有公务招待,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事先办理公务接待(就餐)呈批手续,分管领导方可签字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因招商引资或争取项目确需馈赠土特产品,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一般标准在200元以内,特殊情况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局

办公室要做好公务接待登记并定期将公务接待情况向局主要领导和局党组会议汇报。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局机关财务实行统一制度、定额审批、分级核算、民主管理的管理办法。 2、局机关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局长任理财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监督股长、支付中心主任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局机关财务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支出凭证必须是正规的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局机关各股室(副科级二级机构)所有招待费用未办理呈批手续,擅自招待的,分管领导不得签字报销,否则,一经发现,追究经办人责任。 3、局机关所有办公用品均按政府采购规定,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发放。大型办公设备除上级部门配发以外,由业务股室向分管局领导申报,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政府采购中心按采购程序办理,否则不予报销。 4、经费支出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各单位按月提出用款计划,分管局长核定,经局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局长审批后报局办公室备案,按批准用途使用。 5、各股室业务费用报销,实行审核登记制度。报销人应到办公室领取统一的报销凭证,经办公室登记盖章后,由分管局长审批(副科级二级机构业务费报销,由报销人到办公室领取统一的报销凭证,经办公室登记盖章后,一般报销由二级机构负责人审批)。各单位单项费用超过1000元的,由分管局长审批;单项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须

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严格财经法规,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门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内设的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派出的检查组或人员,对财政部门内设各职能机构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预算编审执行、内部制约制度以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应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对检查的情况和查出的问题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检查报告,作出基本评价,提出对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改进管理的建议,报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对被查单位下达内部检查结论通知。 第四条内部监督检查要定期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公布。每年对本单位有预算资金管理职能机构的检查面要力争达到100%,最少不得低于30%。检查时限一般以上年度和本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方法可采用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派人组成检查组;也可由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提出方案,从财政部门内设机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对可能影响公正检查的人员,应予回避。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从事内部监督检查人员的

培训,保证检查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六条内部监督检查的内容是财政部门内设各职能机构在财政收支、审批事项、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对财政部门直属单位主要是进行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具体包括: (一)部门预、决算的审核、批复情况;(二)国库资金的解缴、退付及拨付情况; (三)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需清算的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算;(四)国家债务资金的管理情况;(五)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情况;(六)财政总预备费和机动款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七)上级 财政与下级财政资金结算情况;(八)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九)银行账户的管理情况;(十)财政机关的财务收支、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十一)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十二)对审计部门和内部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十三)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十四)其它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七条在实施内部检查前,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应于进点前7 个工作日向被查单位发出内部检查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一)被查单位的名称;(二)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三)检查计划;(四)对被查单位配合检查的具体要求;(五)检查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六)检查机构公章及签发日期。 在特殊情况下,事前下达内部检查通知书对检查效果有明显影响的,经批准,可不提前下达内部检查通知书。

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财政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强化档案管理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财政系统本着“依法治档、强化基础、管理创优、利用创效”的档案工作目标,坚持把依法治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作为搞好档案工作的核心来抓,健全档案机构和组织,完善档案规章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努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目前,全市财政系统已经建立了综合档案室个,有专兼职档案员人,1991年,市局机关综合档案室被评审认定为省一级目标管理单位,20XX年晋升为省特级。-20XX年,局属个二级单位、9个基层所档案管理被评审认定为省级目标管理单位,局机关及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较好地实现了档案工作为领导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深化。现将近年来我们所做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档案组织管理不断健全 自20XX年我局档案工作升省特级之后,我们从档案利用的实践中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搞好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来抓,通过近年来的常抓不懈,全员档案管理意识得以提升,档案管理体制得以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日趋严谨,使全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一是加强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近年来我市财政系统机构和人员特别是局党组成员变动较为频繁的实际情况,我们及时调整和充实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力量和组织机构。市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都分别成立了由局长挂帅、分管副局长负责,办公室主任主抓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工作鉴定小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本系统的档案工作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并坚持做到“三个纳入”:即将档案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每年年初由分管负责人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局党组集体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与其它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将档案管理纳入目标管理,局机关档案工作明确了保持省特级的目标,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每半年检查落实;将档案工作所需要经费纳入机关财务预算,五年来用于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的专项经费就达到万元,确保了档案工作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 二是推进队伍建设。市局机关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局机关各股室都调配了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较高,热爱档案事业的同志从事兼职档案工作,个市直局属二级单位全部配备了专职档案员

财政局办公室系列职责制度

财政局办公室系列职责制度办公室内勤工作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负责局内处理工作,对收文进行收签、拆封、登记、编号、分送、催办、清退、立卷、整理、归档、销毁等工作,对发文进行编号、登记、分类、交发等工作; 2、负责对有关综合性文件及各类汇报材料、通知的起草、打印、校对、登记、发送等工作; 3、负责局内信息的采写、修改、校对、登记、上报等工作; 4、负责局内干部人事关系的办理及对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日常纪律监督、检查及年度目标考评的总结、登记工作; 6、负责机关保密工作,根据档案决定及《保密法》规定负责局内档案管理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管理、归档等工作。 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文明办公,微笑服务,树立窗口形象; 8、负责机关卫生、劳动、值班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局内会议及各类集体活动的通知、筹备、组织工作; 0、负责局内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发放工作;

1、负责局内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 2、负责局内大、小会议室及打字室的管理工作; 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报帐员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及会计制度,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决维护财经纪律; 2、负责局机关的报帐工作,核实、计算、汇总报销票据,及时填报用款计划; 3、负责办公室会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4、负责局工会帐目的管理、会费上缴工作; 5、负责局内干部职工的出勤、津贴费及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发放; 6、负责办理局内干部职工及新增人员工资关系及调次工作; 7、负责办理个人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的代扣手续及个人医疗保险费的收缴上卡工作; 8、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确认、清退及调离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转帐工作。 财政局保密工作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

县级财政内部控制制度

县级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巩固财政改革成果,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结合县级财政管理特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实现财政管理目标,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控制程序和方法,对财政风险进行有效识别、控制和监督的制度体系。 第三条建立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立足实际,逐步健全和持续改进原则。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局内部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 第六条局长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负责。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主要用于规范财政业务行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八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逐步涵盖财政部门内部各项财政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健点,制定防范措施,将风险控制原则落实到财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约束财政内部涉及财政业务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拥有超越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 第十条财政内部控制应坚持与“金财工程”和岗位责任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共同实施。 第十一条根据财政业务风险可控性及容忍度,内部控制制度可分为流程控制和风险控制两类制度。流程控制类制度重点是对业务流程进行控制,并明确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风险控制类制度应在流程控制基础上,重点控制财政业务的主要风险点,明确控制标准、控制措施及责任科室。 第十二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财政部门内部涉及财政业务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运转高效。 第三章基本内容 第十三条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由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监督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四个部分组成。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按照法定项目和程序,组织和分配预算资金的活动,包括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指标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编制草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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