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通用版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通用版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87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有效实施对车辆动态监控,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统登陆:

1、双击桌面上的图标或者打开“开始”→“程序”,进入监控系统双击即可启动。

2、在服务器名上输入本地服务器的地址,输入完后,请检查您输入的服务器名、数据库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码是否正确,单击“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

二、开启前检查准备:

1、班前准备

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

2、交接班

监控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

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班中要求:

1、文明作业

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

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

2、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3、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

4、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五、做好汇报:

1、处理故障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

2、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经理汇报。

六、GPS监控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GPS 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有效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渝交委安〔2011〕4号)、公运集团公司《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装有GPS、3G摄像系统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 3 容 3.1 平台安装要求: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3.1.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3.1.3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3.2 平台监控容 3.2.1车辆运行速度是否超过设定速度; 3.2.2车辆的运行区域线路是否超出核定的运行区域线路; 3.2.3是否疲劳驾驶,驾驶员驾车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3.3 公司平台监管职责:

3.3.1 负责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对车管部监控平台的日常监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时掌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3.3.2 根据实时监控情况,发现车辆恶性超速、单车多次超速等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报警信息及时处警,同时向车管部平台发送气象、道路环境等相关安全信息。 3.3.3 负责对车管部平台营运监控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备份、查阅、分析和处置,做好运行日志、数据抽查工作记录,并将上线率、定位率、处警率、处罚情况等相关数据填报月报表,上报集团安全保卫处。 3.3.4 协助系统营运商做好监控系统的安装、升级、检修、调试、系统维护、终端转户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3.4 车管部平台监控职责: 3.4.1 车管部平台对运营车辆在监控中发现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时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报警,及时处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4.2 车管部平台应将规定的数据格式将车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通讯地址、营运车辆号牌及类型、载重吨(座)位、营运线路及起讫站点、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等基础信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 3.4.3 做好每日运行日志及运行数据抽查记录,确保对所有监控车辆在一个月度期的运行轨迹进行全部抽查,检查的容主要包括:车辆终端信号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是否存在超速、超时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运行轨迹异常等。对终端信号中断的车辆,要及时查明原因,恢复终端信号传递;对运行轨迹异常的车辆,要在排除技术原因的情况下,根据异常数据对其进行直接处罚;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800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 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要做到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灯,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灯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凡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安装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秘密,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2016.8.11

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动态监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第5号令)、湘运管办发〔2013〕17号《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交通运输部通过联网整合全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建立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而形成的一个全国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监管系统。达到全国围对旅游客车、客运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动态监管。 第三条集团公司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卫星定位设备(3G、4G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省级平台联网联控,四类班线客车推行安装卫星监控设备。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是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分(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是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子)公司负责车辆实时24小时动态监控本单位全部车辆,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落实卫星监控监督管理职责,其中科技信息部负责卫星监控平台系统运行、设备管理、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报表;安全部对GPS 中心通报的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行为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GPS中心每天、每月向各分(子)公

司、各部门发布监控数据、报表。第一种发布方式:集团公司门户公告信息栏;第二种发布方式:工作QQ群文件共享中。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查看、下载所有通报的数据、报表。 第七条集团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平台采用租赁形式,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运营商签订合同,租用监控系统平台、统一采购终端设备,由平台运营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集团公司提供平台联网及设备维修服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七条科技信息部设GPS中心,负责系统平台运行、抽查、督促检查分(子)公司监控工作、提供相关统计报表、数据。 第八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客运分(子)公司必须设立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应能覆盖本单位全部营运车辆。 第九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为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设机构,分(子)公司安全科(安机科)对监控平台及工作人员直接管理,并负责落实动态监控安全管理职责;监控平台应由安全科(安机科)副科长以上干部分管。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监控平台专职监控员原则上按本单位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并实行24小时监控,分(子)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控人员。各分(子)公司设备维修员原则上按每天有1名维修员值班配备,最少配备2人,为确保设备在线做好技术保障。 第十一条科技信息部GPS中心编制5人,设正副班长,正副班长参与轮班。其中报表监控员3人,实行白天轮班制,报表监控员负责抽查车辆、统计数据、发布行为报表;设备技术员2人。 第十二条专职监控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熟知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对驾驶人违规行为能够正确示警,指导驾驶人正确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

重点车辆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重点车辆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1概述 重点车辆监控系统是基于卫星定位系统或具备卫星定位功能的车辆行驶记录仪等系统的车辆动态管理系统。其中包括重点车辆管理、短信服务(卫星定位系统具备该项功能)、GIS电子地图、无线智能车载单元(车载终端、调度终端等)等。重点车辆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县(区)际以上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出租车以及公交车等公安交警部门重点列管车辆类型。重点车辆监控系统的建设,可以有效地从技术上、管理上解决重点营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三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为相关管理部门对重点营运车辆进行全网实时监控及交通事件、违章事件报警与处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与依据。此外,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更好地进行指挥调度,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可以减少交通拥堵,降低交通尾气排放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

2系统架构及功能介绍 2.1系统架构 图1 系统总体架构图 (1)车载终端利用各种移动无线通信网络(GPRS/CDMA等)将行车数据上传到企业监控中心; (2)企业监控中心通过互联网将监控数据上传到重点车辆监控平台,在政务网环境下,重点列管车辆监控平台将与省府信息中心的系统共享本市数据; (3)市交警支队监控平台通过政务网络从重点车辆监控平台下载所有行车数据; (4)监控客户端可以部署于市交警支队内部或安监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这些客户端均通过政务网络从市交警支队监控中心下载监控业务数据,实现各自的监控业务。

2.2系统功能 重点车辆监控系统从功能上可以分为核心系统功能和支撑系统功能两大块,核心系统功能指系统的核心业务功能,主要是车辆信息接收、接入平台管理、报警管理、动态监控等方面,支撑系统功能指支撑系统运行的各类功能,主要是基本资料管理、统计分析和系统配置管理等方面。 2.2.1核心系统功能 (1)车辆信息接收模块 主要包括定时接收、实时接收、主动请求接收以及自动接收相关信息四个功能。针对相关重点运营车辆,在营运的过程中,驾驶人每次上岗前必须动态上传自身的身份识别信息,以便对运行状况的掌握,从而确保运营的安全性、合法性。 图2 车辆分布图 (2)接入平台管理模块 主要包括平台管理、平台信息查询、平台考核三个功能。 (3)报警管理模块 系统能满足车辆报警管理功能:报警信息包括由驾驶员发送的紧急求助信息和车载终端自动发送的事故报警信息。系统接收到报警信息后,经过后台快速分析,在客户端以闪烁或高亮等方式显示报警信息情况,并以分类柱状图形式展现报警信息的宏观分布情况。显示详细报警信息,包括地点、报警类型、所属车队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及交通管理部门文件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一体机,并全部纳入辽宁中环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寰游天下”监控平台进行监控,并在公司配备了专用的GPS监控设备,为全面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责任,及时处理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特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由专人具体负责公司所属所有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管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规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执行夜间禁行规定的营运车辆,用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依据公司制定的车辆GPS监控管理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日常GPS车载终端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一旦发现松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并联系部门管理人员安排维修,切不可将主线进行拖拽,防止接口脱落乃至损坏。 四、每日确保监控平台的实时在线监控,监控人员要密切注意车辆监控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

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对于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从业资格。 五、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非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打开GPS定位系统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每次将归于当事人罚款100元。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对GPS定位仪器进行拆卸,如自行拆卸影响使用,每次罚款100元。 六、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上报,由领导安排其他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并做好记录。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4655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 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 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安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

安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 1.物业公司对本小区所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进行管理,物业下 属秩序维护部人员对公司安防报警系统进行监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切实保障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2.安保部门人员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的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 素质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3.公司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安防监控报警系统档案,以作 备案。 4.定期对安保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并随时完善安防监控报警系 统管理制度。 5.公司各部门应协助安保部门对公司安防监控报警系统进行管理,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 6.公司其它各部门需要在相关位置安装监控摄像头应向物业协 商并提出申请。 7.公司采购部门购买相关设备设施应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安装 完毕后须经公司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安防监控报警室须24小时须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安防监控报警系统正常运行,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 9.安防监控报警系统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不得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10.做好卫生清洁工作;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 易爆、有毒易发挥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11.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安防监控报警系统运行状况,保证系统安全有序;不允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拔操作。 12.严禁盗窃、损毁安防监控报警系统设施设备;严禁故意设置障碍,摄像镜头。 13.定期对所属区域监控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用刷子对主板、接插件、机箱及机箱风扇等进行除尘。 14.安防监控报警系统出现画面不清晰时,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公司设备专业维修人员,不得私自修理。 15.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若启动不成功,应通知设备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16.对违反公司《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管理制度的,逾期不改正的将按公司制定的制度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升企业运输管理水平,科学化地管理和派遣车辆,及时高效地完成运输任务,根据公司车辆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便于对车辆运行位置、速度、方向、路线、历史轨迹等展开实时安全监控,规范车辆运行受控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阳泉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第四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位置、行驶路线、速度等,具备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通讯等综合监控功能,对预防窜货行为起到关键作用。 第五条进厂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车载定位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并将备案资料及账号提供给监控中心,对未安装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物流调度中心拒绝开具派车单,有特殊情况请相关部门会同审批,详见车辆动态监控备案流程。 第六条凡安装了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的进厂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监控员职责 一、负责统一管理本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随时关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 二、监控员负责管理进厂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平台,检查进厂车辆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三、监控自有车辆的运行情况,在车辆发出报警信息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对有故障的监控系统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监控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行为的,及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下发通知单。 四、按规定定时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行为分类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道路情况、交通状况等情况,及时通过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短信发送平台发送预警信息。 六、监控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对擅自更改路线、绕行高速或私拉乱跑等行为,做好监控记录,并及时报送备案。 八、监控权限严格按照规定授权,不得私自赋予他人及越权使用,如需授权使用,需上报领导审批。 第八条驾驶员职责 一、保障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处于开机状态,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等行为,如有故障及时上报解决。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形势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要做到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灯,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灯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 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厂时间着车等监控。 1、 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2、 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危货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2018

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系统安装与维护 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808-2011 2、驾驶人员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系统不能正确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3、确保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4、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5、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管理工作平台

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6、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车载终端设备。 10、操作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1、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以免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12、应与公司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人员正确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13、车载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后,由公司派人进行拆装,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 二、动态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

车辆动态监控规章制度文本

车辆动态监控责任落实 1、北斗设备使用及处罚制度 为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动态监控工作,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违规使用北斗系统、设备的处罚 1、在使用北斗车载终端设备时,如发现系统出错应及时报告单位安全科进行处理,如因不及时报告而造成北斗不能正常监控记录数据的,将给予50-100元经济处罚。 2、不按正确方法使用而损坏北斗车载终端设备的,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擅自断线、拆装或者采取屏蔽、安装开关等手段故意造成北斗无常全程实时监控的,第一次发现的将给予500-2000元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驾驶员学习1-3天;第二次发现故意造成北斗无常全程实时监控的,列入劣迹,解除劳动合同,终身取消在公司从事车辆驾驶资格。 二、驾驶员超速行驶的处罚 1、道路限速标准。 我公司车辆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在行驶线路上没有标明限速标志和标线,同时又没有其它规定的道路,公司北斗监控中心将普通公路最高限速设置为8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最高时速设置为100公里/小时。 2、处罚标准。 驾驶员驾驶车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速行为,除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按下列标准处罚: a.当超速不足10%时,北斗监控平台人员应及时发送超速预警提示,及时进行纠正,并在事后通知给予警告教育处理。 b超速20%以上不足50%被监控人员或相关部门查证抄告的,给予300-500元的处罚,要求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违章超速驾驶员下车学习培训3天,经再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c.超速50%以上或一年12个月三次超速记录的驾驶员,解除驾驶员聘用合同,终身取消在公司从事车辆驾驶资格。 三.驾驶员超时疲劳、不按规定时间驾驶车辆的处罚 驾驶员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超时疲劳驾驶车辆的,除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按下列标准处罚。 1.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或休息时间少于规定休息时间的,由公司给予口头警告。 2.连续两次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同时可并处停岗学习1天。 3.多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经济处罚和学习教育后仍不改正,多次出现不休息或不换班行为的,取消在公司继续从事营运车辆的驾驶资格。 附则: 疲劳驾驶的界定 车辆驾驶员24小时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每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夜间每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得少于20分钟以上;否则,视为疲劳驾驶。

保安部监控工作职责

保安部监控工作职责 1.每日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清洁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发生监控设备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保安部值班领导或主管汇报,不得擅自摆弄. 3.录像机换带必须按组别、顺序进行,不能混乱.应做好登记工作. 4.每日做好监控室卫生,并随时保持监控室清洁,如交接班时,当班人未做监控室卫生,接班人有权不接班. 5.负责白天、夜间监控设备的运行值班,发生报警及时通知楼层警卫. 6.密切注意货区易发案部位及重点部位动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夜间货区清场后微机报警系统的操作、值守,密切关注报警情况与夜间警卫协调配合,保持紧密联系. 8.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及问题,及时录音、录像、上报,并做详细记录,并随时向保安部经理报告情况. 9.严格按制度收发、保管器材(对讲机、应急灯等),并注意日常维护保养. 10.夜间发生紧急情况,服从夜间值班经理的指挥. 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器具与设备、劳卫用品、车用材料和节日礼品及实物福利品的采购工作. ?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时按量购进货品,要求货比三家、降低成本、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负责公司信纸、信封、名片、业务礼品和企业形象所需印刷的定制工作,确保质量和时间要求.

?对购进物品保存质保书、保修单,对使用中的问题负责,并及进与厂商联系解决. ?对购进物品做好移交验收工作,提供合法齐全的原始发票及附有的技术说明书. ?主办或协办向有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申报、年检、申领各类证照,完成批文手续及出境手续等事宜. ?具体办理来宾食宿安排、购票和迎送事宜,以及公司重大活动和联谊活动的后勤总务保障. ?必要时充任临时驾驶员完成紧急用车任务. ?完成行政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91197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新出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谨慎操作和要求自己。 2. 监控系统主机严禁挪作他用和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 3. 严禁利用监控系统主机播放影音文件、进行电脑游戏或上因特网。 4. 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微机室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吸烟,并定期清除工控机及键盘、鼠标的污垢。 5.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密保守自己的

“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6. 系统操作人员除及时向矿领导递交本矿需要的各种报表外,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报警信息”、观察到的危险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以及安全矿长如实汇报,同时作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方法的记录。 7. 监控人员人员每10天对井下相关瓦斯传感器进行断电实验。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有效实施对车辆动态监控,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 本制度。 一、系统登陆: 1、双击桌面上的图标或者打开“开始”→“程 序”,进入监控系统双击即可启动。 2、在服务器名上输入本地服务器的地址,输入完后, 请检查您输入的服务器名、数据库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 码是否正确,单击“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 二、开启前检查准备: 1、班前准备 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 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

系统运行正常。 2、交接班 监控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班中要求: 1、文明作业 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 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

闭路监视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4347 闭路监视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闭路监视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规范闭路监视系统操作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YK大厦闭路监视系统操作。 3、职责 3.1运行班负责保安闭路监视系统运行监控; 4、工作流程 4.1运行值班人员每天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系统工作条件要求:气候环境条件:温度-10℃--40℃,大气压为:1ATM +20%,相对湿度:40℃一90%;电源条件:内置自带UPS,交流外电源:

220+10%V,50Hz。 4.2打开监视器 4.3按POWER键,接通电源; 4.4调节频率,至画面清晰; 4.5锁定频道。 4.6打开画面分割器 4.7按POWER键,接通电源; 4.8使分割器处于播放状态。 4.9打开录像机 4.10按POWER键,接通电源; 4.11插人录像带,备用。 4.12调整摄像头 4.13按下控制器的POWER键,接通电源; 4.14根据需要,将控制器打到自动或手动状态;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客运分公司) 行车动态监控是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降低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实施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体制,有效保障了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本规程。 一、GPS 监控管理操作规程 1、通过GPS 监控平台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示,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及时发送预警信息。 2、GPS 限速设臵实行分段限速,其中山区道路不得超过60 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不超过100 公里/小时。 3、监控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GPS 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 4、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逐级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过程。

5、监控车辆未按规定线路、班次、时间行驶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并与车站客运科或公司经营发展科取得联系,通报情况,查明原因。对未经许可不按规定线路运行或擅自绕行、私自包车、私自加班等私拉乱跑行为,要给予警告和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要责成经营发展科制定处理方案,事后严肃处理。 6、凡因气候条件恶劣或车辆抛锚或发生道路事故或交通堵塞等造成道路通行不畅车辆滞留,夜间22 点至日 6 点期间仍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作为重点监控,GPS 监控人员要采取预见性措施,通过GPS 监控平台发信息或打电话:一是要及时提醒、提示驾驶员夜间行车的危险性;二是要制止夜间22 点至次日 6 点期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运行的违规行为;三是告诫驾驶员安顿好旅客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停车休息,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四是要将未能在正常时间内到站的车辆到站时间要电话通告相关车站,以便车站作出班次调整或安排其他驾驶员临时顶班上岗或停班;五是要做好相关记录,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 7、凡因停电或者网络中断或客观原因致使GPS 平台不能登陆时,GPS 监控员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监控中心报告,并与省运管局GPS 平台监控中心管理人员联系及时处理,同

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操作规程

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操作规程 1、监测数据与运转要求 在连续排放情况下,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分析仪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至少每小时获得一个监测数据,每天保证有24个测试数据;PH值、温度、流量至少每10分钟获得一个监测值。间歇排放期间,根据厂家的实际排水时间确定应获得的监测值。 对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分析仪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而言,监测数据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 对PH值、温度、流量而言,监测数据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的6倍。设备运转率应达到90%,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数量要求。设备运转率公式如下:设备运转率(%)=(实际运行天数/企业排放天数)×100% 2、维护工作 2.1每日工作 2.1.1每日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现场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1.2每28小时自动进行总有机碳、氨氮、总磷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及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监测仪、紫外吸光度水质自动分析仪的零点和量程校正

2.2每周工作 2.2.1每周1—2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2.2.2检查自来水供应、取水泵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路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2.2.3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2.2.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 2.2.5若部分站点使用气体钢瓶,应检查载气气路系统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2.2.6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 2.2.7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仪、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2.3.月度工作 2.3.1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检查TOC-CODcr转换系数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对TOC水质自动分析仪载气气路的密封性、泵、管、加热炉温度等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试剂余量(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检查卤素洗涤

车辆动态监控五项管理制度

关于下发《洞口分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 态监控、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动态监控,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第55号令)、交通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交运发[2018]55号)、《湖南省道路运输联网联控相关工作实施意见》(湘运管办发[2017]45号)、《关于推进动态监控委托服务的通知》(邵运管安监发[2017]173号)及《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的通知》(邵运集团总安字[2018]59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下发《洞口分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监督管理制度》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洞口分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监督管理制度》 2018年7月29日

洞口分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动态监控、监督管理,预 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第55号令)、交通 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交运发[2018]55号)、《湖南省道路运输联网联控相关工作实施意见》(湘运管办发[2017]45号)、《关于 推进动态监控委托服务的通知》(邵运管安监发[2017]173号)及《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监督管理办法(制度)的通知》(邵运集团总安字[2018]59号)等 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简称联网 联控系统)是指交通运输部通过联网整合全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建立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而形成 的一个全国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监管系统。达到全国范围内对旅游客车、客运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动态监管。 3、分公司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必须安装动态监控设备(或上级文件要求安装的装备),并与省级平台联网联控,四类 班线客车推行安装动态监控设备。 4、分公司是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分公 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是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分公司负责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对违法车辆和驾驶 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6、分公司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监控系统平台、监控设 备维护采用委托形式,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平台运营商签订合同,由有资质的平台运营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分公司提供动态监控服务、平台联网及设备维修服务并承担动态监控工作相关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