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作业(选做)及答案

民法总论作业(选做)及答案
民法总论作业(选做)及答案

《民法总论》作业

第一章民法概述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民法上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有形财产是有形的物质实体,无形财产是肉眼看不见的物体。

答:错误。电、天然气等肉眼无法分别的物体,也属于有形财产。

2、民法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其最基本的职能是确认和保护现有的社会经济关系,鼓励和引导正常的民事活动,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答:正确。

3、民法是权利法,国家对民事活动和对当事人的行为不能主动予以调解。

答:错误。民法是权利法,并不等于国家对民事活动的放任自流和对当事人不法行为的纵容。

4、民法是实体法,其主要内容在于规定私法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本体性权利和义务。

答:正确。

5、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和一般法律。《物权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民商法部门中起中枢作用。

答:错误。《民法通则》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民商法部门中起中枢作用。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代的《法国民法典》公布施行的年代是(A)

A. 1804年3月21日

B.1804年4月21日

C.1904年3月21日

D.1905年3月21日

2、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是(A)

A. 《十二铜表法》

B. 《优士丁尼民法典》

C. 《学说汇纂》

D. 《法学阶梯》

3、现代民法的特点有(ABC)

A. 限制所有权的绝对性

B.限制契约自由

C. 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

D.建立过错责任原则

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事立法有(ABCD)

A. 1950年4月13日《婚姻法》

B. 1985年4月10日《继承法》

C. 1991年12月29日《收养法》

D. 1981年12月13日《经济合同法》

三、简答题

1、近代《法国民法典》的特点是什么?

答:第一,法典是典型的资本主义早期社会的法典,确立了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和过失责任等一系列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民法原则。第二,法典结构严谨、概念明确、评议简洁流畅,便于普通公民学习和理解。第三,法典在婚姻家庭法方面保留了一些封建的传统,保留了亲权和夫权,对非婚生子女有所歧视,是革命与传统妥协的产物。法国民法典是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推动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近代民法的开端。

2、近代《德国民法典》的特点是什么?

答:《德国民法典》具有自己的特点,它在体系上改变了传统的罗马法系民法的模式,创造性地将总则作为一编单列出来,对整部法典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作出概括性规定;在立法技术上讲求精密、科学和严谨;在内容上规定了法人制度和法律行为,扩大了债的含义和概念,并对所有权进行了限制和干预。在外,在侵权责任中增设了无过错责任等。这部“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的法律巨作,对德国民法的发展和世界其他国家的民事立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现代民法与近代民法相比较,其发展特点有哪些?

答:现代民法与近代民法在主要内容上并不存在很清晰的分界线,但在一些立法理念、精神和原则等方面却有了比较明显的发展。(1)限制所有权的绝对性。罗马法上的所有权,是对所有物的完全支配权。所有权的绝对性受到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由此形成所有权的相对性概念。各国民法纷纷确立禁止权利滥用原则。(2)限制契约自由。契约自由是资本主义法律精神的核心之一。现代民法对契约自由进行了限制的规定,需要契约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同时以日益增加的格式合同进行法律,并在劳动领域推行集体契约。(3)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现代各国民法在坚持过错原则的同时,在工伤、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产品责任等领域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有效保护现代社会的弱势群体。

四、论述题

1、论述我国是否应该建立独立的民法典。

答:第一,制定民法典是大多数国家的经验。民法典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现代世界各车虽然法律传统有别,法律形式不同,但重视通过民法立法的完善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则是相同的。人类历史上的三次民法典编纂热潮都满足了不同时代对民事法律的需求,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法治进程呼唤着民法典的诞生。

第二,制定民法典是我国当前的重大立法任务。党的十五大报告已经确立要在2010年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迄今,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已制定了成文法典,唯独民法未制定法典。现有的民法通则和民事单行法毕竟不能起到民法典的作用,许多重要的民法制度欠缺,这种情况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要求。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制定自己的民法典。

第三,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已经具备。制定民法典的社会经济条件是较为稳定的社会经济体制。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实行一系列深刻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生活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达到相当的规模,各种市场均已形成,各种经济关系、各种社会问题大体上都已表现出来。自恢复法制建设以来颁布的为数众多的民事立法为制定民法典奠定了基础;各类法律教育机构,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民法立法、司法、律师实务和理论人才,为起草民法提供了理论和经验准备。制定民法典的各方面条件都已具备。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民法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恪守承诺和信用,意思表示真实,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持有善意,其行为就合法有效。

答:错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恪守承诺和信用,意思表示真实,不规避法律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持有善意的基本原则。

2、民法公平原则是指在设定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及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应公正、公平,不要有差别。

答:错误。民法公平原则是指在设定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及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应公正、平允、合情合理的基本原则。

3、赌博是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

答:正确。

4、民事活动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当事人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答: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平等原则的功能(ABCD)

A. 平等原则是区别民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特征

B. 平等原则有利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C. 平等原则有利于我国民事立法的完善

D. 指导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2、公平原则的功能有(ABCD)

A.有利于弥补民法具体规范的不足

B.对司法实践起着重要指导作用

C.有利于保障公正交易和公平竞争

D.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概括的具体认定权利滥用的标准有(ABCD)

A.故意损害

B.缺乏正当利益

C.选择有害的方式行使权利

D.损害大于获取的利益

4、权利滥用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ABCD)

A. 行为无效

B.承担侵权的民事损害赔偿

C. 限制权利

D.丧失权利

三、简答题

1、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答:意思自治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1)民事主体依自己的意思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主体有依法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由和不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由,有选择行为的相对人、行为的内容和方式的自由。(2)民事主体对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的行为负责。民事主体有决定自己民事事项的自由,但应对自主决定的事项负责。

2、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是什么?

答: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平等。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任何自然人,无论其种族、性别、年龄、精神状态、宗教信仰和文化程度等有何差距,他们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2)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他们的民事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意志强加于另一方。(3)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民事主体享有法定的和约定的权利,承担法定的和约定的义务,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能侵害他人的权利,或者不履行自己的义务。(4)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受到非法侵害,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救济和保护。

3、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答: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行为准则。与他人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均应把善意作为行为的基本出发点,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2)法官及仲裁员处理民事案件时应贯彻诚实信用原则。特别是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更应以诚实信用为判断标准,以事实为依据来调整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达到平等、充分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的目的。

四、论述题

1、试论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

答: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公序良俗主要功能是在市场经济中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和一般道德观念,并矫正了近代民法对私权利保护过度而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状态。

第一,弥补禁止性法律规定的不足。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多变性及立法者本身能力的有限,其不可能预见并列出所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并加以禁止性规定。所以设立公序良俗原则,对禁止性法律规范未能涵盖的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纠正,以弥补禁止性法律规定的不足。

第二,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在遇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又缺乏相应原禁止性规定时,法院也可以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来判定该行为无效,从而能及时处理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各种利益冲突,最终达到维护社会正义的目的。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答: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按照我国的民事立法和理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

答:错误。按照我国的民事立法和理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三类。

3、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现象。答:正确。

4、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人的行为,一定是人的身体活动。

答:错误。不作为也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5、人的出生、死亡,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人的行为。

答:错误。人的出生、死亡,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现象。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根据民事权利的客体为标准,民事权利分为(ABCD)

A. 物权

B.债权

C.人身权、继承权

D.知识产权

2、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ABCD)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3、下列属于期待权的有(ABC)

A. 继承开始以前的法定继承人的权利

B.附条件的权利

C.附期限的权利

D.继承权

4、下列属于权利救济的是(ABCD)

A. 正当防卫

B.自助行为

C. 紧急避险

D.诉讼

三、简答题

1、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区别。

答:以民事权利的依赖关系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指两个以上的相互关联的民事权利中,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指两个以上的相互关联的民

事权利中,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的权利。从权利以主权利存在为前提,主权利存在,从权利才能存在,同时从权利不能与主权利分离而转让。主权利与从权利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只有一个权利就不存在主权利或从权利的分类。

2、简述公力救济的种类。

答:公力救济,即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国家机关根据权利人的请求,通过法定程序(主要是民事诉讼程序)予以保护。权利人一般可以提出的民事诉讼有三类:一是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某项权利的存在及其归属的诉讼;二是给付之诉,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某种给付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权利的诉讼;三是变更之诉,请求法院依审判程序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诉讼。

3、简述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理解。

答: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及进行一定行为的自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确认的民事主体的权利。可以作以下理解:(1)从内容的角度看,民事权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这种利益既可能是个人利益,也可能是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2)从行为的角度看,民事权利体现为权利人进行一定行为的自由。(3)从对他人效力的角度看,民事权利体现为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要求他人(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力量。(4)从依据和保障的角度看,民事权利由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确认的,并法律的保障。

民事义务是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约束。可以作以下理解:(1)民事义务具有利他性。民事义务是行使和实现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或者没有对义务人的限制,权利人的权利就不能实现。(2)民事义务具有限制性。民事义务履行的范围受到民事权利行使的范围的限制,即义务人必须在法定或者约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3)民事义务具有约束性。民事义务受国家强制力约束。

四、论述题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而承担的不利后果。民事责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民事责任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的民事利益为前提。(2)民事责任以侵权人补偿对受害人的损害为目的。(3)民事责任的承担可以由当事人协商。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指依法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形式,其目的在于救济受害人的损失和制止侵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主要有以下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合。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根据《合同法》第7章“违约责任”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支付违约金、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章自然人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答:正确。

2、完全行为能力人就可以结婚。

答:错误。结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子到22岁,女子到20岁才可以结婚,所以并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就可以结婚。

3、自然人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都需要进过宣告。

答:错误。自然人因为年龄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确定准确的年龄即可;而因为精神健康状况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需要认定和宣告。

4、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答:错误。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监护终止的情形有(ABCD)

A.被监护人获得完全行为能力

B.被监护的精神病人完全恢复健康并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或者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

D.监护人有正当理由辞去监护或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2、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ABC)

A. 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2年

B.利害关系人申请

C.人民法院的受理与宣告

D. 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1年

3、撤销失踪宣告的条件和程序是(ABCD)

A.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

B. 失踪人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撤销失踪宣告申请

C. 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D.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撤销失踪宣告的判决

4、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包括(ABCD)

A. 生命权、健康权

B. 名誉权、隐私权

C. 身体权

D. 姓名权、肖像权

三、简答题

1、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的区别。

答: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民事违法行为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能力,又称为侵权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一般是一致的,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民事责任能力。但有时不一致,例如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责任能力。

2、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的联系。

答: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意思能力是指自然人可以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为前提的。自然人具有意思能力,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并且智力和精神正常。但有时两者并不一致,比如早熟的未成年人,已经有意思能力,但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答:《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自然人一出生就当然地取得

民事权利能力,不需任何法定手续。我国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自然人出生后,应办理户口登记,但户口登记只是户籍管理的要求,并不影响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止死亡。死亡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消灭的唯一原因。自然人的死亡,意味着民事权利能力的绝对消灭。

四、论述题

1、论述各国有关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

答:胎儿是指自然人受孕之中、未出生的生命体。传统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不应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如果不对胎儿的权益采取一定保护措施,出生后的权益就要受损。各国民法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采取不同的方法,大致有三种立法例:(1)凡活体出生的胎儿,在出生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如瑞士等国采用此法。(2)胎儿在某些事项上视为已出生,如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国采用此法。(3)在不承认胎儿权利能力前提下,给予胎儿的未来利益以特殊的保护。我国民法是采用这一保护方法的。

第五章法人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不一定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答:错误。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设立与法人成立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法人成立是法人设立的必经阶段,没有法人的成立就不会有法人的设立。

答:错误。法人设立与法人成立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法人设立是法人成立的必经阶段,没有法人的设立就不会有法人的成立。

3、法人变更就是法人分立、合并。

答:错误。企业法人变更就是法人在存续期间内发生的分立、合并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4、法人的终止,又称为法人的消灭,是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

答: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法人变更的类型(ABC)

A. 法人分立

B. 法人的合并

C. 法人组织形式的变更

D.法人消灭

2、侵害名称权的行为的类型有(ABCD)

A.干涉名称权的行为

B.非法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

C.不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

D.冒用或盗用他人登记的名称。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定代表人。

答: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法定的;(2)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不存在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2、简析简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能。

答: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四、论述题

1、试析法人的名誉权与自然人的名誉权。

答:法人的名誉权是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法人的社会评价是法人的宝贵财产,其对法人有着重大影响。所以对法人的名誉权的保护是民法的重要职责之一。

《民法通则》第5章第4节“人身权”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我们认为,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应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有荣誉权的规定。但笔者认为,广义的荣誉权是自然人维护其人格的积极评价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狭义的荣誉权权限于自然人维护荣誉称号并排除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均属名誉权范畴。

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不能提起精神赔偿,而自然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第六章非法人组织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均以家庭财产承担。

答:错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个人财产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财产责任;以家庭财产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2、合伙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答:错误。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答: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A)。

A、负连带责任

B、负部分责任

C、副补充责任

D、不负责任

2、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存续期间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C)通知其他合伙人。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3、甲、乙各出资2000元,合伙开一商店,因经营不善欠债务5000元。对于该债务甲乙对债权人应当承担(D)责任。

A、有限连带

B、有限按份

C、无限连带

D、无限按份

三、简答题

1、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应当如何承担债务?

答: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以自然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由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四、论述题

1、试论合伙人在入伙、退伙和合伙解散时对合伙债务的责任。

答:入伙、退伙与合伙解散时,当事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不是以其入伙、退伙、合伙解散时为准。就入伙而言,除入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负担同等的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与原合伙人同样承担的连带无限责任。就退伙而言,合伙人退货时应当进行退伙清偿,退伙人对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合伙解散而言,合伙人对合伙的再无的清偿责任并不因为合伙的解散而消灭,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失。

第七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智力成果虽然是无形的,但它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能够为人所感知,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所以也是民法上的物。

答:正确。

2、死者的生命痕迹是指自然人生命过程在其死亡时遗留于世的物质性痕迹。

答:错误。死者的生命痕迹,可分为物质性生命痕迹和精神性生命痕迹。

3、挂在树上的果实属于孳息。

答:错误。没有与原物分离不属于孳息。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点(ABCD)

A、存在于人身之外

B、能为人力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C、能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

D、为独成一体的有体物

2、下列有价证券中,属于物权证券的是(CD)

A、存款单

B、票据

C、仓单

D、提单

3、性质上说,货币属于(ABCD)

A、动产

B、代替物

C、种类物

D、消耗物

三、简答题

1、物有哪些分类方法。

答:(1)以物是否能移动及移动是否损害其价值为标准,物可分为不动产和动产;(2)以物是否具有个别特征及能否被其他物替代为标准,物可分为特定物与种类物。(3)以物能否被

分割及分割是否损害其价值为标准,物可分为可分物和不可分物。(4)以两物之间存在的原有物产生新物的关系为标准,物可分为原物和孳息。(5)以两物在用途上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为标准,物可分为主物和从物。(6)以物在一定期限内是否有所有人为标准,物可分为主物与无主物。(7)以物的流通是否受限制为标准,物可分为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8)以物经使用后形态的变化性为标准,物可分为消耗物和非消耗物。(9)以物的构成状态为标准,物可分为单一物、合成物与集合物。(10以物的实体体现价值或仅为价值或权利的凭证,可将物分为实物、货币和证券。

四、论述题

1、试论述有价证券权利的转移方式。

答:有价证券权利的转移方式依有价证券的不同而不同:(1)记名的有价证券的权利转让一般依债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有的还需办理过户登记;(2)指示有价证券权利转移必须以背书的方式进行;(3)无记名有价证券权利的转移方式为单纯交付。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答:正确。

2、根据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的作用,条件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答:错误。以条件对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所起的作用不同为标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3、甲与乙约定,如果乙考上大学,则甲将赠与乙一台收录机。“乙考上大学”是该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

答:错误。“乙考上大学”就是该行为所附的生效条件。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这一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BD)

A、既没有成立也没有生效

B、已经成立,但没有生效

C、是附条件合同

D、是附期限合同

2、商店与矿泉水经销商串通,抬高矿泉水价格,由后者给付一定回扣,这是一种(ABC)的行为

A、欺诈

B、显失公平

C、恶意串通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

A、合同有效

B、合同无效

C、合同可撤销

D、合同效力待定

4、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是人造钻石。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诉诸法院撤销该买卖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A)

A、不可以,应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可以,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

C、可以,未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5、甲是乙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甲因收取贿赂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予以收回。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D)

A、不成立

B、无效

C、效力待定

D、有效

三、简答题

1、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有和特点

答: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下列特点:(1)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如果所附条件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是毫无意义的,不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2)应当是可能发生的事实。如果所附条件不可能实现,则所附条件没有效果,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发生或者终止。(3)应当是将来发生不确定的事实。确定能发生或者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成为条件。(4)应当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事实。是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能是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决定的事实。(5)应当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

四、论述题

1、试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的区别

答: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与行为无效都是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效力性能。但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其成立时处于有效与无效的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效力性能的确定性不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是确定的,而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能否发生法律效力是不确定的。

第二,适用的情形不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待定情形或类型。

第九章代理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事实行为可以适用代理的规定。

答:错误。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2、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答: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代理的意义上说,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遵循以下原则(ABCD)

A、在代理权限内积极行使代理权

B、亲自行使代理权

C、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D、合法行使代理权

2、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ABD)

A、对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越权代理

D、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C)

A、可撤销

B、无效

C、有效

D、效力待定

三、简答题

1、滥用代理权主要有哪些表现?

答:参照我国立法以及学说理论,滥用代理权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违法代理等情况。(1)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法律行为。(2)双方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的当事人而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是指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事先通谋,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4)违法代理是指代理的事项或代理行为违反法律。

四、论述题

1、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有何区别?

答:表见代理人并不真正具有代理权,与狭义无权代理一样具有无权代理的一般特征,但二者也具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是否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不同。前者虽未得到实际授权,但在表面上存在的事由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后者的行为人不仅没有代理权,且表面上也不存在足以使其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

第二,发生原因不同。前者一般是因为被代理人的行为而产生各种表面授权的现象;后者一般是因为无权代理人的原因。

第三,法律效果不同。前者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其法律效力是确定的,行为人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而后者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需要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或者第三人行使撤销权来最终确定其效力。

第十章实效与期限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错误。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不得再次中断。

答:错误。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以再次中断。

3、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答: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丧失(B)

A、起诉权

B、胜诉权

C、实体权利

D、起诉权和实体权利

2、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C)

A、继续计算

B、不再计算

C、重新计算

D、视为届满通

3、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B)内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三、简答题

1、简述诉讼时效的起算?

答: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一般规定:(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论述题

1、诉讼期限的意义。

答:期限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期限的意义具体表现在:

第一,期限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民事主体要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开始和终止都依照法定的期限来确定。

第二,期限是作出某些法律推定的根据,如死亡宣告中失踪人失踪的时间就是作出死亡宣告的推定根据。

第三,期限决定某些权利的取得和丧失,如所有权的取得时间,除斥期间等。

第四,期限是权利的行使和义务履行的时间段,如合同的履行期限等。

第五,期限决定法律关系的效力,如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

民法总论练习题参考答案

法硕《民法总论》练习题参考答案 )。,少答或多答均不给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正确答案 、甲将自己的一条金项链卖给乙,甲怕乙后悔,当即请在公证处工作的朋友丙到场作证。他们 的行为属1 A )。于( B. 多方法律行为A. 双方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 D. C. 要式法律行为 个月之内其弟大学毕业不分回当地工作,就把房租给他。这一法律32、某甲向某乙租房,某乙说:如果A 。)行为是( 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A.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D.不是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法律行为C.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 3、李某,年龄已满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现无钱,月底向甲催讨,甲表示:月底归还,但届期甲未还钱。乙74、甲向乙借款3000元,约定当年6月底时,乙就要求甲还钱,甲不允,该民事权利最终的二年诉讼时效起算,乙同意。 但至10保证年底归还”C )日应为(。 日月A.次年的11 1当年的7月日B. 11月1日C. 当年的借款时D. A (5、诉讼时效期间是由:) A法律直接规定的 B当事人约定的 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C 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B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6. 实体权和胜诉权D. 起诉权胜诉权 A.实体权利 B. C. (其实目前的观点是抗辩权发生说,并不消灭胜诉权。如果对方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原 告是可能胜诉的。因此,本题消灭的胜诉权应理解为是在对方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前提下) C )、下列关于复代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有(7. A.复代理人由原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选任 B.复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C.复代理人以原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

民法总论期末练习题(试题附答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C) A 指导功能 B 补充功能 C 惩罚功能 D 约束功能 2、下列现象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D) A 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 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济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济业务 C 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适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有限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心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D) A 自愿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4、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不包括(B ) A 家庭暴力 B 在愚人节时与某人开玩笑 C 某企业与职工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 D 串通投标的行为 5、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A ) A 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 B 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 C 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 D 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 6、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B )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 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 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7、孙某在本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李某多次与其商谈转让事宜。当孙某得知即将兴建的平安大道将从自己的房屋位置通过,就将该房转让给李某。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A) A 诚实信用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 公序良俗原则 D 自愿原则 8、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德尔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D)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二、多选题 1、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 AC) A 地位平等 B 意思自由 C 平等协商 D 等价有偿 2、具体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民法制度有(ABCD ) A 先契约义务 B 后契约义务 C 缔约过失责任 D 合同履行 3、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有( ABCD) A 欺诈行为 B 赌博 C 以债务人的人身作为抵押的合同 D 以继续通奸作为房屋赠与的附条件合同 三、判断题1、对 2、错 3、对 1、先契约义务体现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2、射幸行为都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3、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一、选择题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报告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 一.甲、乙系同事关系,交往较深,一日,乙因其妻重病住院治疗,甲同乙一同前往医院,因尚差住院费8 000元,甲便替乙垫付,数月后,乙拿8 000元归还甲,甲说:“你现在比较困难,你先用着,以后再说。”乙表示感。四年过后,甲、乙之间因工作发生口角,甲要求乙归还欠款8 000元,乙认为此笔钱甲已经赠给乙,所以不予归还,同时认为,诉讼时效已过。 问: 1.甲、乙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变更? 甲、乙之间一开始形成了借贷关系,后来乙归还欠款时,甲通过意思表示以后再说,据此不能认为甲有赠与的意思,因此甲、乙之间的借贷关系并未变更为赠与关系。 2.甲是否有权请求乙归还此笔欠款,乙是否应归还? 乙认为诉讼时效已过,系行使抗辩权,但是由于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而是刚刚提出归还欠款,因而诉讼时效并没有过,甲有权要求乙归还欠款。 二.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1.甲是否有权要求丁和戊返还财产? 甲有权要求丁和戊返还财产。 2.其围如何?

围:甲的财产最终为丁、戊继承,故丁首先应当把其直接继承的甲的财产返还;其次,丁代位继承的乙的财产中所包括的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丁也应该返还;再次,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三.渔民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甲、乙,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甲、乙继承。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乙送给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 (1)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甲的监护权?为什么? 某父亲无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甲的监护人。因为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在前一顺序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监护人明显不利,才能通过人民法院的指定,由后一顺序的有监护资格的人将其取代,而本案中某的父亲的顺序后于钱某,而且其取代某成为甲监护人的理由并不成立,所以某父亲无权请求法院变更甲的监护人。 (2)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为什么? 某有权请求其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的规定以及最高法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被撤销宣告死亡的人有权请求继承其财产的自然人或组织返还财产或者给于适当补偿。 (3)某是否有权要求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模拟试题(体验版)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答案:C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解析: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答案:A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解析: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答案:AD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解析: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BD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 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解析: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限制的属于法定条件,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被剥夺继承,否则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3.期待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答案:BCD A.已具备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B.以附停止条件和附始期法律行为所设定的权利 C.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 D.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解析:已具备了权利能力和法律行为的全部要件,但当事人尚未实际享有权利,当事人实际享有权利有待于某种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

民法总论练习题及答案(一)

《民法总论》复习题 一、选择题 1、依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A )。 A 绝对权与相对权 B 财产权与人身权 C 请求权与形成权 D 主权利与从权利 2、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 D )。 A 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 B 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 C 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D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3、某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南京设有三个办事处,则此公司的住所为( B ) A 北京 B 广州 C 上海 D 南京 4、王家为孙子王晓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王晓的母亲记得儿子是8月28日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9月1日。依照有关法律,王晓的出生时间应以哪一日期为准? ( D ) A 8月28日 B 8月29日 C 8月30日 D 9月1日 5、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C )。 A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公民甲的户籍在上海,最近这两个月在北京培训学习。依照法律规定,( D )。 A 上海与北京都是甲的住所 B 上海与北京都不是甲的住所 C 上海是甲的居所,北京是甲的住所 D 上海是甲的住所,北京是甲的居所 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C ) A 附停止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 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C ) A 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 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9、下列不属于形成权的是(C)。 A 撤销权 B 解除权 C 债权请求权 D 追认权 10、甲在某风景区建有别墅,与邻居乙约定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以免妨碍眺望。后乙将其房屋出售于内,丙欲在房屋上加盖一层,甲提出异议,请求停工,对甲的请求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C ) A 属因相邻关系产生的合法权利 B 属私人协议,不具有合同效力 C 不予支持 D 甲乙约定只具有债权效力,不足以对抗第三人丙 11、以下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是( A )。 A 人的死亡 B 发现他人丢失的东西 C 甲与乙订立合同 D 甲把乙打伤 12、某甲的户口在上海,经常居住在北京。依照法律规定( C )。 A 上海与北京都是甲的住所 B 上海北京都不是甲的住所 C 上海是甲的住所,北京视为甲的住所 D 上海视为甲的住所,北京是甲的住所 13、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谓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C )。 A 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 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关系 2.请求权 3.权利能力 4.宣告失踪 5.委托授权行为 6.诉讼时效 二、判断题 1.在我国,判例是作为民法的正式渊源存在的。() 2.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 4.在中国,任何法人的成立都需要经过登记。() 5.自然人甲乙之间签订一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 )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一年后,得知甲仍在世间。死亡宣告撤销后,甲和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7.法人的权利能力因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8.人格权属于绝对权,债权属于相对权。() 9.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说:“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则王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0.实践性法律行为成立不以交付实物为要件,诺成性法律行为成立以交付实物为要件。(?? )三、填空题 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2.以法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相关条文为依据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在民法解释学上称为____________。 3.在物的分类中,凡可进行实物分割而不会改变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物称为____________。4.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视为。5.法人因分立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6.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法人以其所在地为住所。 四、单项选择 1、我国自然人从(? )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岁起?? B.年满16岁起?????? C.年满10岁起?????? D.出生时起 2、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 )。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指定代理人???? D.委托代理人 3、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配偶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双方的夫妻关系(? )。 A.自行恢复????????????????????? B.不得认定自行恢复 C.视配偶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 D.视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 4、自然人在战争中下落不明,其家属要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在(? )。 A.下落不明满4年后??????????? B.下落不明满2年后 C.从战争结束时起满4年后??? ?? D.从战争结束时起满2年后 5、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发生在时效期间的(?????? )。 A.任何阶段??? B.最后六个月??? C.最后三个月??? D.前六个月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 一、甲、乙系同事关系,交往较深,一日,乙因其妻重病住院治疗,甲同乙一同前往医院,因尚差住院费8 000元,甲便替乙垫付,数月后,乙拿8 000元归还甲,甲说:“您现在比较困难,您先用着,以后再说。”乙表示感谢。四年过后,甲、乙之间因工作发生口角,甲要求乙归还欠款8 000元,乙认为此笔钱甲已经赠给乙,所以不予归还,同时认为,诉讼时效已过。问: 1、甲、乙之间存在得民事法律关系得性质就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否变更?甲、乙之间一开始形成了借贷关系,后来乙归还欠款时,甲通过意思表示以后再说,据此不能认为甲有赠与得意思,因此甲、乙之间得借贷关系并未变更为赠与关系。 2、甲就是否有权请求乙归还此笔欠款,乙就是否应归还? 乙认为诉讼时效已过,系行使抗辩权,但就是由于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而就是刚刚提出归还欠款,因而诉讼时效并没有过,甲有权要求乙归还欠款。 二、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得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得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1、甲就是否有权要求丁与戊返还财产? 甲有权要求丁与戊返还财产。 2、其范围如何? 范围:甲得财产最终为丁、戊继承,故丁首先应当把其直接继承得甲得财产返还;其次,丁代位继承得乙得财产中所包括得乙从甲处继承得财产,丁也应该返还;再次,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得而丙从甲处继承得财产返还给甲。 三、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得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与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得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得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得监护人,理由就是钱某作为赵甲得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

民法总论作业(第八~十章)

民法总论作业(第八~十章) 单选题1.以委托书授予代理权的,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则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由()。 A 被代理人承担 B 代理人承担 C 被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代理人承担次要责任 D 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 单选题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 A 实体权利 B 胜诉权利 C 起诉权 D 起诉权和胜诉权正确答案:B 单选题3.下列哪一项情形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A 权利人死亡,尚未确定继承人 B 权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法定代理人 C 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 D 当事人间有法定代理关系正确答案:C 单选题 4.甲把自有的三间房屋租给乙,双方商定协议时,甲提出:合同签订后,待本冬季儿子参军走了,再把3间房租交给乙住用,这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性质是()。 A 附肯定解除条件 B 肯定延缓条件 C 否定解除条件 D 否定延缓条件正确答案:B 单选题5.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的,由()。 A 代理人承担责任 B 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C 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按份责任 D 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 单选题6.我国民法规定的20年长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 )。 A 权利人知道权利受侵害时 B 权利受侵害时 C 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时 D 权利人获得权利时正确答案:B 单选题7.甲以绑架乙的儿子为由胁迫乙签订了一份合同。乙事后以受到胁迫为由主张撤销该合同。乙撤销合同的意思何时生效?() A 乙作出意思表示之时 B 乙撤销通知到达甲时 C 乙的意思经甲同意时 D 乙的意思经法院或仲裁机关同意时正确答案:D 单选题8.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 A 起诉后,被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当事人自动撤诉的 B 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 C 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 D 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正确答案:A

民法总论作业(选做)

《民法总论》作业 第一章民法概述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民法上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有形财产是有形的物质实体,无形财产是肉眼看不见的物体。 2、民法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其最基本的职能是确认和保护现有的社会经济关系,鼓励和引导正常的民事活动,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3、民法是权利法,国家对民事活动和对当事人的行为不能主动予以调解。 4、民法是实体法,其主要内容在于规定私法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过程中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本体性权利和义务。 5、民事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和一般法律。《物权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民商法部门中起中枢作用。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到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代的《法国民法典》公布施行的年代是() A. 1804年3月21日 B.1804年4月21日 C.1904年3月21日 D.1905年3月21日 2、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是() A. 《十二铜表法》 B. 《优士丁尼民法典》 C. 《学说汇纂》 D. 《法学阶梯》 3、现代民法的特点有() A. 限制所有权的绝对性 B.限制契约自由 C. 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 D.建立过错责任原则 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事立法有() A. 1950年4月13日《婚姻法》 B. 1985年4月10日《继承法》 C. 1991年12月29日《收养法》 D. 1981年12月13日《经济合同法》 三、简答题 1、近代《法国民法典》的特点是什么? 2、近代《德国民法典》的特点是什么? 3、现代民法与近代民法相比较,其发展特点有哪些? 四、论述题 1、论述我国是否应该建立独立的民法典。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民法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恪守承诺和信用,意思表示真实,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持有善意,其行为就合法有效。 2、民法公平原则是指在设定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及承担民事责任等方面应公正、公平,不要有差别。

民法总论试题2

民法总论试题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司法考试网点击数:31592 更新时间:2006/2/11 11:10:33 热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C 解析:见《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51条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quot;《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答案A 解析: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

意思表示。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答案:A 解析: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答案:AD 解析: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 人出资1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其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三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撞伤他人,需支付赔偿费5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5分) (2)甲放弃的份额应如何处理?(5分) (3)赔偿费50万元应如何承担?(5分) 2.200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 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200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0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根据以上事实,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分别分析并说明理由。(5分)(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5分)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5分) 3. 2000年,刘某的妻子急病住院急需用钱,刘某打算卖掉老家的三间平房。刘某委托老家的张某帮忙卖房,张某同意。高某知道后,找到张某,表示要买这三间平房,并表示要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让张某以低价卖给自己。张某答应高某的要求,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把这三间房卖给高某,高某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张某把卖房的事告诉刘某,由于刘某不知道老家的房价,同意张某把房卖给高某。高某把三间平房拆除后进行了翻新。2001年,刘某回老家,邻居告诉刘某张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把这三间房卖给高某并收取好处费一事。刘某找到张某,表示房子卖了并已经翻新,不再要回,但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损失。张某

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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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一) 一、单项选择题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C ) A、都是无偿的 B、都是有偿的 C、一般是无偿的 D、一般是有偿的 2、甲知其房屋南边领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但佯装不知,将房屋出售与乙。半年后,南边高楼建成,乙之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在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D) A、权利不受侵害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情势变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3、12岁的甜甜与他人订立了一个与其年龄和智力均不相符合的买卖合同。后来,甜甜的父亲追认订立的合同有效,甜甜的父亲行使的权利属于() A、形成权 B、抗辩权C、请求权D、支配权 4、8岁的儿童属于( C)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高中生赵某于1990年9月2日出生,200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3000元。2008年7月赵某毕业后进入一家工厂工作。200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赵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赵某承担,因赵某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具有经济能力。 B、赵某父母承担,因赵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赵某父母承担,赵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赵某承担,赵某父母适当赔偿。 6、在下列类型的法人中,具有意思机关的( ) A、股份有限公司B国务院 C、市公安局 D、县人民政府 7、甲以个人所有的2万元出资与他人设立合伙企业,对于合伙债务,甲应当以( )来承担。 A、个人财产B、合伙所取得的收益

民法总论A卷试题答案

试题名称:民法总论 层次:年级:专业:学号: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每个题目只有一个正确选项,请填写在规定的位置。每题2分,共20分。) 1. 乙委托甲到外地采购复印机,但甲却利用乙交给的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购买了打印机。甲的这种代理行为构 成( A ) A.表见代理B.滥用代理权C.越权代理D.隐名代理 2. 甲被宣告死亡,其配偶乙与丙再婚后丙死亡。现甲返回住所地,经本人申请撤销了对甲的死亡宣告。因甲、乙 均为单身,双方的夫妻关系( D ) A.自行恢复B.经甲同意后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D.不能自行恢复 3.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 营范围并无销售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4. 甲见丙的门口栓着一条狗,就上前挑逗,恰逢乙路过,该狗窜上将乙咬伤。经查,该狗是丙为丁代养的。对乙 的伤害,应由( A )负责赔偿。 A.甲B.丙C.丁D.丙、丁 5. 医疗行为致害责任适用( A ) A.过错推定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加害责任原则 6. 在民法解释上,仅依法律文句的文义解释不足以表示立法的真意而扩大该条文文句含义的解释,称为( C ) A.文义解释B.体系解释C.扩张解释D.反面解释 7.下列事物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B ) A.黄金B.月球C.货币D.石油 8. 甲明知道做空的汽车刹车装置有时不起作用,但在出卖给乙时并没有告知。一日,乙在驾车送货因刹车不灵导 致翻车事故。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C ) A.自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诚实守信原则 D.公平原则 9. 因下列情形而受损害的,不属于免责事由的是( D ) A.病人同意作手术B.参加拳击比赛而受伤C.乘客跳火车自杀D.儿童误入高压变电室致残10. 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 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A ) 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权D.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二、多项选择(每个题目至少有一个正确选项,请填写在规定的位置。每题2分,共10分。) 1. 在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构成须包括以下要件(ABCD ) A.损害事实的存在B.损害与行为间有因果关系C.行为具有违法性D.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 2. 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应包括(ABCD ) A.一般伤害所应赔偿的费用B.丧葬费C.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D.死亡赔偿金 3. 在民法的适用上,应当遵循的规则包括(ABCD ) A.特别法优于普通法B.强行法优于任意法C.后法优于前法D.例外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4.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ACD ) A.受害人同意B.紧急避险C.不可抗力D.正当防卫 5. 下列属于民法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是(ABC ) A.合同法 B.婚姻法 C.继承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 1.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表见代理:又称表示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 其实施民事行为的一种代理。 3. 民事权利能力: 第 1 页共4 页

民法总论作业 必做标准答案(2012)

民法总论作业必做答案(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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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作业 第一章民法概述 一、辨析题(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回答:错误。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2、《民法通则》是我国制定的民法典。 回答:错误。《民法通则》是民事基本法,我国民法典还在制定当中,还未颁布。 3、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回答:错误。民法的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4、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制定法、习惯、判例和法理等。回答:正确 5、民法是完全私法。 回答:错误。民法原则上私法,并不排除其中存在强行性的规定。 二、简答题 1、民法的含义是什么? 回答(P3-4):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理规范的总和。在不同语境下,“民法”有不同的含义。 第一,民法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包括所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如我国尚未制定民法典,但已经制定了《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海商法》等民事法律,以及其他大量的民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他们都是我国实质意义上的民法组成部分。 第二,民法可分为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广义民法就是司法全体,是所有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狭义名法,是指除商法以外的私法,不包括商法典和商事特别法。 2、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什么? 回答(P4):民法上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有形财产是有形的物质实体,如土地,机器,电,天然气等;无形财产包括债权等各种财产权利。 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媒介发生的,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大部分法律调整财产关系,民法只调整财产关系的一部分,即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归属利用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归属利用关系是人们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反映在权利上主要是物权;财产流转关系是在财产转移时放生的社会关系,反映在权利上主要是债权。财产流转关系包括有偿的商品交换,如货币借贷,商品买卖,货物运输等,又包括无偿的借用关系,赠与关系等。 3、民法为什么是私法? 回答(P5):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的法律,是关于私人权利和私人利益的法律,市民生活的自治性和闭合性构成了一道阻止公权力进入的壁垒,公权力除非必要,无权干涉当事人自主的决定。民法原则上是私法,并不排除其中存在强行性的规定。但这些强行性规定并不占据民法的主体,不影响民法整体作为私法的属性。

民法-民法总论考试试题及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民法-民法总论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7小题.每题1.0分,共7.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中甲被宣告死亡,妻子乙改嫁,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被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其配偶在其被宣告死亡期间再婚的(不管再婚的婚姻状况,包括再婚后又离婚、再婚后配偶又死亡——作者注),都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与乙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唯有B 项符合题意。 第2题 甲、乙合伙经营鸭绒业务,甲提供厂房,乙提供鸭绒。双方请求丙以技术性劳务人伙,丙未予明确答复,但丙提供了技术性劳务,并参与了当年的分红,分红比例4:4:2。第二年因经营亏损,负债高达10万元。对该债务承担发,生分歧,丙认为自己不是合伙人,拒绝承担该债务。为此,诉至法院。该债务应如何承担? A 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 甲、乙、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甲、乙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对该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据此,丙的合伙人身份没有任何问题。 第3题 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A “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 B 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C 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D 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法人的财产有限责任,是债务与责任相分离的。它的主要特征是:(1) 法人独自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责任,其债务不能转移于国家、创立人、其他法人或者法人成员;(2) 法人仅以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如果法人的独立财产是由其成员的出资形成的,法人的成员也仅以其出资的财产为限承担清偿法人债务的责任。 因此从通常意义上理解,在公司法人中,只有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本题选C 。 A 项“大木采石场”是合伙企业,应当以企业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不是有限责任;B 项大木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是公司的所有财产,因此也不属于有限责任,所以应当排除;D 项陈某是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对公司的债务对外不承担责任,如果由于陈某在经营过程中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失,也是由公司先赔偿,然后再由公司向陈某追偿,所以陈某的经营活动对外也不承担责任,应当排除。 第4题 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

山东大学法律事务《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一) 一、单项选择题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D ) A、都是无偿的 B、都是有偿的 C、一般是无偿的 D、一般是有偿的 2、甲知其房屋南边领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但佯装不知,将房屋出售与乙。半年后,南边高楼建成,乙之房屋受不到照射。在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D ) A、权利不受侵害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情势变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3、12岁的甜甜与他人订立了一个与其年龄和智力均不相符合的买卖合同。后来,甜甜的父亲追认订立的合同有效,甜甜的父亲行使的权利属于(A ) A、形成权 B、抗辩权 C、请求权 D、支配权 4、8岁的儿童属于(B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高中生某于1990年9月2日出生,200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3000元。2008年7月某毕业后进入一家工厂工作。2009年2月,某起诉要求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A ) A、某承担,因某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具有经济能力。 B、某父母承担,因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某父母承担,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某承担,某父母适当赔偿。 6、在下列类型的法人中,具有意思机关的(A ) A、股份B国务院C、市公安局D、县人民政府 7、甲以个人所有的2万元出资与他人设立合伙企业,对于合伙债务,甲应当以(A )来承担。 A、个人财产 B、合伙所取得的收益 C、合伙时投入的2万元 D、家庭共有财产 8、根据物的分类,下列物中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D ) A、房子和房子上的门窗 B、桌子和凳子 C、鞋和袜子 D、电视机和遥控器 9、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B) A、某在路上捡到一个钱包 B、某与某签订买卖合同 C、某的狗将路人吴某咬伤 D、王某做出一项重大发明 10、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乙因去国外考察未归,便委托其兄丙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法丙(B ) A、在取得委托授权时可以代理 B、不能代理 C、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代理 D、可以代理 二、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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