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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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评价、建议职能,切实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发展目标,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目的是建立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一标准,规范各项审计业务流程,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促进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本工作规范对象为各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审计计划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审计部门为了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对下一个年度审计工作作出的事先安排。

第五条审计计划的制定应发挥好审计工作为局党委、行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局系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监督保障作用。围绕单位工作重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审计计划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检查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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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负责管理全局统一组织的审计计划和本级审计计划,指导全集团审计计划管理工作。各分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审计计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审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步骤:

(一)审计部门根据单位经营管理风险、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单位基建项目、组织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等,初步选择审计项目;

(二)审计部门从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三方面初步选择审计项目进行分析,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并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编制审计计划;

(三)审计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审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当重点了解下列情况,以评价所要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

(一)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重点;

(二)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

(三)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四)相关人员的任职能力及近期岗位变动;

(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八条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年度审计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二)审计项目名称和时间安排;

(三)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单位、事项和所属

期间;

(四)审计重点和审计方式,审计方式通常包括就地审计、报送审计、委托审计、授权审计等方式;

第九条年度审计计划一经确定,审计部门应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遇到下列情形,应当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调整:(一)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临时交办审计项目;

(二)原定审计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计划无法实施;

(三)审计目标、审计范围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

(四)需要调整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单位内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

第十一条审计处定期对局属单位开展审计检查工作,各单位审计部门按季度以表格形式向总部审计处报送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审计组和审计通知书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由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报请分管领导审定。审计组组长可根据需要在审计组成员中确定主审。

第十三条成立审计组应考虑的事项:

(一)确定所需的审计人员数量及知识结构;

(二)保持审计人员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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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第十四条审计组组长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编制或者审定审计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三)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

(四)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五)组织编制并审核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专题报告、审计信息;

(六)配置和管理审计组的资源;

(七)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主审根据审计分工和审计组组长的委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起草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

(二)对主要审计事项进行审计查证;

(三)协助组织实施审计;

(四)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

(五)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六)组织审计项目归档工作;

(七)完成审计组组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遵守审计制度,保持审计独立性;

(二)按照分工完成审计任务,获取审计证据;

(三)如实记录实施的审计工作并报告工作结果;

(四)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审计通知书,是指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

第十八条审计组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不含送达日、进点日和法定节假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采取突击审计时,由审计人员到现场向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出示审计通知书。

第十九条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依据、范围、起始时间、实施方式;

审计通知书中审计起始日期无法确定到日的,可以采取明确到某月上、中、下旬的方式。实施方式包括就地审计、送达审计、跟踪审计等方式。

(三)审计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审计组成员较多或者调查了解后可能需要调整审计组成员的,审计通知书可以只列明审计组组长、主审及主要成员,并以“等”字结尾。

(四)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及时提供审计人员所要求的的全部资料,为审计提供必要的要件,审计费用承担方式(委托外审时),其他要求。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五)附件。

附件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审计承诺、审计资料清单、需要填制的调查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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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审计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年度审计计划,起草审计通知书,由审计工作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第二十一条送达对象应当为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原任职单位)。

第二十二条审计通知书可以采取电子邮件、传真、邮寄、自送、自取等方式送达,收文单位必须办理签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审计通知书发出后,审计过程中因审计条件发生变化等,需要停止审计行为的,应当按照审计计划调整程序审批后,向被审计单位发送终止审计行为的函。

第四章审前调查了解和审计实施方案

第二十四条审计组制发审计通知书后,应当根据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目标进行审前调查了解,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三)信息系统控制情况;

(四)其它相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审计组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

(一)书面或者口头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

(二)检查有关文件、报告、内部管理手册、信息系统的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

(三)观察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场所、设施和有关内部控制的

执行情况;

(四)追踪有关业务的处理过程;

(五)分析相关数据。

第二十六条对于定期审计项目,审计组可以利用以往审计中获得的信息,重点调查了解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审计人员应当对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作出记录,编制调查了解记录,并将收集取得的相关资料附在调查了解记录之后。

审计人员应当及时评估调查了解的充分性,以保证调查了解可以充分支持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组长应当审核审计人员的调查了解记录,汇总、分析调查了解情况,形成包括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调查发现的疑点和确定的审计重点、以往接受审计及整改等情况的审计调查汇总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思路和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二十九条审计实施方案,是指审计组为了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具体审计工作计划。

第三十条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应对措施;

(四)审计工作要求,包括项目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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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管理事项及职责分工等;

(五)其他有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及预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决定是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预计审计时间短、审计目标单一、情况简单的审计项目,可以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三十二条审计实施方案原则上应当在审计组进点(见面)会召开前编制完成,并下达至审计小组的全体成员。特殊情况下,经分管审计领导批准,可以在审计组进点后10日内编制完成。

第三十三条审计组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分管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审定。重要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必要时可以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三十四条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持续关注和评估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中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范围、审计组组长以及审计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的调整,应当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审计实施方案中审计应对措施、审计组成员的调整,报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五章审计证据

第三十五条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

务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的各种事实依据。

第三十六条审计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书面证据;

(二)实物证据;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资料;

(五)口头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八)其他证据。

第三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

相关性,即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

可靠性,即审计证据真实、可信。

充分性,即审计证据在数量上足以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下列基本因素:

(一)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从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判断审计事项的重要性,以做出获取审计证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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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证据的充分性与审计风险水平密切相关,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所需证据的数量越多。

(三)成本与效益的合理程度。获取审计证据应当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对比,但对于重要审计事项,不应当将审计成本的高低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四)适当的抽样方法。

第三十九条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审计取证方法,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通过检查文件、资料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二)通过检查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资料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将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转换为书面资料,并注明制作方式、制作时间和电子数据资料的运行环境、系统以及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等情况;

(三)通过检查有形资产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检查记录(文字或者表格),注明有形资产的所有权人、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和有形资产提供者情况;

(四)通过观察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情况;

(五)通过询问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询问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

(六)通过外部调查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外部调

查记录,取得第三方关于被调查事项的书面说明、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等证据;

(七)通过委托鉴定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委托鉴定记录,注明委托鉴定的部门、鉴定的内容、鉴定的结论,并取得委托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八)通过重新计算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计算表或者计算工作记录,注明计算的事项,所依据的相关数据,计算方法和结果等;

(九)通过重新操作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重新操作过程记录,并注明与原业务程序或者控制存在的差异;

(十)通过分析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对比分析表或者关联分析表,注明财务数据之间、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应当存在的合理关系,以及异常波动和差异。

第四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分类、筛选和汇总。对于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进一步核实。

第四十一条审计项目的各级复核人员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予以复核。在复核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审计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关系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

第四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有必要,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者盖章,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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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十三条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工作记录。

第四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真实、完整记录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和方法、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等。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十五条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被审计对象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及其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三)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记录;

(四)审计结论、意见及建议;

(五)审计人员姓名、审计日期;

(六)复核人员姓名、复核日期和复核意见;

(七)索引号及页码;

(八)附件。

第四十六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应当清晰、明确。审计证据对应多个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当将审计证据附在其关系最密切的审计工作底稿后面,并在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予以注明。

第四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或审计报告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统一编号,作

为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当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当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第四十八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工作应当由比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人员职位更高或者经验更为丰富的人员承担。复核人员应当在审计实施中、审计报告形成前期进行复核,确认具体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审计措施的有效执行情况。如果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当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者修改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审计工作底稿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管和使用。审计工作底稿未经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提供。

第七章审计报告

第五十条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书面文件。

第五十一条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事项,不歪曲、不遗漏、不隐瞒;

(二)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事项,不偏不倚地发表审计意见;

(三)主次分明地揭示被审计事项,逻辑清晰、脉络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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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突出;

(四)深入分析审计问题原因,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或者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之外的其他情形提出完善提高的建议,以促进组织实现目标;

(五)行文格式规范、要素齐全,用词准确、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可适当运用图表描述事实、归类问题、分析原因,更直观地传递审计信息。

第五十二条审计报告因审计项目预定目的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的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标题,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审计期间;

(二)收件人,一般包括领导班子、被审计单位、委托审计的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

(三)正文;

(四)附件,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字材料;

(五)签章;

(六)报告日期,报告审议通过日作为报告日期。

第五十三条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依据,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等规定;

(二)审计概况,是对审计项目总体情况的介绍和说明,一般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及重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时间等;

(三)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即说明被审计对象的背景信息、相关业务活动、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等;

(四)审计结论及评价,即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所作的评价;

(五)审计发现问题,即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事实、标准、原因及其影响;一般情况下,还应当提出整改建议,有明确法规依据的应当引用具体的定性法规内容;

每类问题的表述原则是先总体(包括该类问题总量、占总体比率、发展规模、程度和趋势、影响面及其后果)、后列举,列举的具体问题要有典型性,起到佐证总体结论的作用。

(六)审计建议,即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管理、预防和堵塞漏洞、促进整改和规范等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审计建议与反映问题的顺序基本一致;审计建议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采纳。

第五十四条审计报告内容除符合以上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的,审计报告应当包括有关整改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基本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界定;

(三)核查委托审计部门相关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

第五十五条审计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编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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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编制审计报告初稿及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四)复核、修订审计报告并定稿。

第五十六条审计组在进行审计报告的准备工作时,需要讨论确定下列事项:

(一)审计目标的实现情况;

(二)审计事项完成情况;

(三)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

(四)审计评价的适当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

(六)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七)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十七条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经综合分析、归类整理和讨论研究,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第五十八条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审计人员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一般情况下,审计组应当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五十九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审计部门盖章并送交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报告原稿应当予保留,存入审计档案,不得遗弃或者修改。

第六十条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审计组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六十一条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在对相关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的基础上,对审计报告做必要修改。审计组一般应当在收到被审计单位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核实及修改审计报告工作。

第六十二条审计报告提请审计分管领导审核后(重要审计报告由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并按单位办文规定印发。

第六十三条审计部门应将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第六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应依据《关于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审计整改。

第八章审计质量控制

第六十五条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与程序负主要责任。

第六十六条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下列目标:

(一)保证内部审计活动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和本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保证内部审计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达到既定要求;

(三)保证内部审计活动能够增加组织的价值,促进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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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目标。

第六十七条审计部门负责人通过督导、分级复核、质量评估等方式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控制。

第六十八条审计部门负责人、审计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审计报告及必要的审计资料。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组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取得的审计证据等进行复核,对审计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组组长可以委托主审履行复核职责,但应当对主审履行复核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

第六十九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

(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并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过程记录是否完整,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是否清楚;

(四)审计工作底稿与审计证据是否存在对应关系;

(五)审计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包括已发现问题和未发现问题的结论是否适当;

(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七)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七十条审计证据的审核:

(一)是否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事项,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的审计证据;

(二)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具有适当性、充分性;

(三)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由证据提供者签名、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盖章的,审计人员是否注明原因;

(五)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难以实施或者实施后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是否实施追加或者替代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六)不同来源和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存在不一致或者不能相互印证时,是否追加了必要的审计措施;

(七)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进行分析、判断和归纳,是否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八)经过分析、判断和归纳的审计证据,是否编制索引号排序,附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之后;

(九)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七十一条对审计报告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按照项目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和审计目标实施审计;

(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准确;

(三)审计结论、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处理意见是否适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准确,所依据的审计证据是否相关、可靠和充分;

(四)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五)审计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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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七十二条审计组组长应当根据审核后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结合审计组讨论结果,在全面评估审计目标的实现情况、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完成情况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充分性的基础上,起草审计组审计报告。

第七十三条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审计项目,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核,具体依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暂行办法》执行。

第七十四条审计项目会议主要包括审计进点会、审计现场例会、重大事项讨论会。

第七十五条审计进点会在审计组进点当天召开。会议原则上由审计组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

(一)审计组介绍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程序、审计纪律等;

(二)被审计单位介绍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承诺;

(三)审计组组长提出审计工作要求,明确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责任。

第七十六条审计现场例会主要内容是沟通审计情况,检查审计实施进度,分析审计重点,调整审计思路,研究审计应对措施、审计人员及分工调整等。

第七十七条重大事项讨论会主要讨论研究以下内容:

(一)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

万科内部控制报告

上海万科内部控制研究报告 B12031130 章超凡 一二三四总分评分

目录 中文摘要 第一部分公司背景介绍 --------------------------------------------------------1 第二部分万科公司内部控制五要素分析-------------------------------------------2 2.1内部环境分析 -----------------------------------------------------------2 2.1.1组织架构-----------------------------------------------------------2 2.1.2发展战略-----------------------------------------------------------2 2.1.3 人力资源-----------------------------------------------------------3 2.1.4 社会责任-----------------------------------------------------------3 2.1.5 企业文化-----------------------------------------------------------4 2.2风险评估分析 ---------------------------------------------------------4 2.3 控制活动分析------------------------------------------------------------5 2. 3.1 不相容职务分离-----------------------------------------------------5 2.3.2 授权审批 ----------------------------------------------------------5 2.3.3 会计系统 ----------------------------------------------------------5 2.3.4 财产保护控制 ------------------------------------------------------6 2.3.5 预算控制-----------------------------------------------------------6 2.3.5 运营分析 ----------------------------------------------------------6 2.3.6 绩效考核分析 ------------------------------------------------------6 2.4 信息与沟通 -------------------------------------------------------------7 2.5 内部控制 ---------------------------------------------------------------8 第三部分万科公司内部控制不足及相关建议 --------------------------------------9 3.1万科公司内部控制不足 ----------------------------------------------------9 3.2相关建议 ---------------------------------------------------------------10 第四部分总结---------------------------------------------------------------10 参考文献 ---------------------------------------------------------------------11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个环节的工作关系和程序,保证公司审计监督体系正常有效运行,根据公司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流程。 一、审计计划地制定 投资审计部根据公司要求要结合公司本年经营情况,于年末制定下年度总体审计计划。资产管理部根据年度计划及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报公司考核部门及投资审计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审计项目的选择 1、审计项目的选择依据: 1)管理层安排的专项审计 2)内部有关部门移送 3)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的 4)根据历史资料筛选 5)根据分析、调研资料筛选 6)根据其他情况确定的 2、所确定的审计对象根据来源的不同分为:日常参与式审计、专项审计、专案 审计。 3、审计项目的选择依据的资料: 1)公司会计报表及相关附属资料 2)审计的历史资料 3)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章程等管理文件 4)财务部、企划部、人力资源部、销售部、生产、车间等相互传送的相关资料。 5)公司的各项通报、重大违规违法事件等。 6)税务部门、银行、工商、法院、检察院、海关、公安、业务客户、公司股东等传送的资料等 7)审计部门掌握基要求报送的资料等。 4、选择审计对象时,应将下列单位和个人作为重点:

1)曾经发生过多次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2)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及有关部门转办的单位和个人 3)部门业务明显异常,与历史同期下滑或上升较多的单位 4)对公司资产、资金可能产生风险的财务部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基建部门、仓储部门等 5)列入公司单项考核的部门 6)较长时间没有接受审计的部门 7)群众较为关心、领导较为关注的部门 8)亏损较严重或业绩较差的部门 三、审计实施准备 1、资产管理部根据审计计划,确定审计单位,并建立项目管理档案,拟定具体 计划及实施方案,拟定<审计通知单>,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董事长批准后,需要缓办或撤销的审计项目,应拟定缓办或撤销报告,报董 事长批准。 3、在审计过程中,对应有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事项,应填写《转办单》, 请其他部门协助完成审计任务。 4、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出示<审计通知单>,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 知单>后,应准备审计资料,提供便利条件协助配合审计人员完成审计工作。 5、实施审计工作时,应组成审计小组,由审计负责人领导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应按照程序或权限实施审计。 6、审计人员应按照程序或权限实施审计前,可以调阅被审计单位资料,以熟悉 情况,制定方案。 7、审计人员应按照程序或权限实施审计前,应提前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但以 下情况不得提前通知对方: 1)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 2)被举报单位疑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3)被举报单位可能存在舞弊等行为的 四、审计实施 1.审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询问调查、实地查账、实物查验、流程复核、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实施内部监督的活动。 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对学校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起到促进的作用。 第三条学校设立审计处,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审计处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为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审计

处应配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形成专业、知识、年龄结构合理的审计队伍,而且保持相对稳定。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兼职审计员或特约审计员。 第五条审计人员要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六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八条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评聘。 第九条学校审计处对学校和学校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预算内外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中海地产vs万科2013标杆企业深度研究报告(九舍会智库)

中海地产vs万科集团标杆企业深度研究报告 (2013版) 九舍会智库 目录 1.盈利能力(多|省) 2.营运能力(快) 3.偿债能力(稳) 4.成长能力(好) 5.财务报表(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 6.员工数据(构成|人均效益|薪酬) 7.项目数据(构成|销售) 8.参考资料(赠阅)

企业经营数据(2012年度)

【参考资料】 房地产智库(九舍会),百万文库,26大类,批量赠阅: 【企业管理】宏观,市场,行业,企管,人力,财务,风控;【项目管理】项管,质量,进度,成本,合同,信息,报建; 【项目开发】立项,策划,设计,采购,施工,广告,租售;【产业经营】物管,住宅,商业,工业,旅游; 房地产智库(九舍会)赠阅:万科,保利,恒大,中海,万达,华润,绿城,龙湖…房地产百万文库,助您构建企业和个人知识库!2013加400,840,8848,批量赠阅以下文档;网盘自助下载!助您成功! 【万科集团】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3000亿战略目标和13个核心高层的微妙关系_2011年.doc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RT艺术人文新城市平台整体策略.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万科万达十年双雄_2010年.doc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万科恒大的资金链分析_2010年.doc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上市公司风险评估.xls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专访副总裁毛大庆_2010年_财富生活.pdf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产品库的构建从客户到产品.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产品战略_2008年.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产品战略实施.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人力资源年度目标计划表.xls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从万科历程看房地产客户关系管理_2008年.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以客户细分实现产品增值的营销策略.pdf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企业品牌战略研究_2008年.pdf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企业文化_2010年.doc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企业文化和品牌.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企业文化案例.doc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企业研究_营收超万科目标世界500强_2009年_高通智库.pdf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企业研究_龙头房企的策略_2010年_高通智库.pdf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与商业物业定价模型含附件.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产业化战略与实践_2010年_副总裁毛大庆.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施工图设计指引.doc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施工图设计标准_2010年.pdf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标准化研究_含附件.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标准化规划设计模式及物业管理建议.pdf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精装精细化设计及万科精装修设计解析_博志成.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项目合理工期计算表.xls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项目常见风险分类清单.doc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住宅项目施工合理工期计算表.xls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信息平台及系统方案_2010年_新宇.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借鉴万科项目拓展相关经验_道然.ppt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内部控制制度.doc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内部控制审计表单.xls 房地产智库,赠阅:万科集团_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_2010年.pdf

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制度》,结合集团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集团为了保护资产安全,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保证遵循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法规,保证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实现集团经营目标,使各项业务活动正常、有效进行而在内部设立的管理控制程序。 第三条内部控制审计是内部审计人员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科学合理性,内部控制过程的符合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以完善内部控制,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便确定对其依赖程度和进行内部审计的范围、重点及方法,有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内部控制审查的范围 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及沟通、监督等五要素,贯穿于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构成了内部控制审计审查的范围。 1、控制环境审查的内容 (1) 所属单位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2) 所属单位的诚信原则和道德价值观; (3) 所属单位组织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等; (4) 所属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 (5) 所属单位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 (6) 所属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控制活动审查的内容 (1) 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

市内部审计考核办法

市内部审计考核办法 南京市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市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审计署令第4号),并结合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考核; (二)上述单位所属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考核可以参照执行。 二、考核的组织形式和方式 (一)组织形式 1、审计机关与内审协会直接进行检查考核; 2、审计机关与内审协会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二)考核方式 1、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2、采取自查与抽查、互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的要求 1、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制度; 2、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是否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直接领导,能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每年内部审计机构是否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的要求 1、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2、法律、行政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否根据需要设立了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或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3、内部审计机构是否配备具有岗位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其中,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应有专职3人以上;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应有专职2人以上;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有专职1人或指定专人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4、内部审计人员是否稳定,并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或参加一次专项业务理论技术培训; 5、内部审计人员是否能遵循审计职业道德规范。 (三)计划任务的要求 1、按时完成市审计机关布置的年度内部审计指导计划的要求; 2、及时完成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审计项目和任务; 3、保证完成本单位领导安排或制定的审计计划任务。 (四)审计项目的质量要求 1、内部审计机构要按照颁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范要求开展内部审计业务; 2、具体的质量要求按《南京市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五)审计档案的要求 1、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审计专业要求立卷归档; 2、具体的审计档案要求按《南京市内部审计工作档案规范》执行。 (六)其他要求 1、每季度能否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 2、能否及时报送有关审计情况信息、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1.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开始施行的时间是:* A. 2018年1月12日 B. 2018年3月1日 C. 2018年5月1日 D. 2018年5月12日 2.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 A. 监督和评价 B. 监督、评价和建议 C. 监督和建议 D. 评价和建议 3.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内部审计的目的是:* A. 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B. 保障全体职工利益 C. 为社会审计组织提供服务 D. 保护内部审计部门的利益 4.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 A. 独立客观公开保密 B. 独立客观廉洁胜任 C. 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D. 诚信客观胜任保密 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的直接领导,应当是:* A. 总经理 B.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C. 财务总监 D. 监事会 6. 下列关于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总审计师。 B.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C.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D. 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总经理或纪检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7.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下面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B.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C. 提供审计服务的机构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D. 被审计单位应当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8. 首次明确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是:* A.199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B. 2003年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工作制度

一、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审计署(1985)审研字217号文《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 任务和范围 第三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审计工作的范围: (一)厂部及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 (二)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三)专项工程和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四)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五)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 (六)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 (七)厂部及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确定离任或改任的经济责任情况; (九)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办理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 机构 第五条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等人组成。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六条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其主要任务是为审计室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审计室对本单位的审计和交流审计工作经验。 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过厂长或厂长授权人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第九条审计室在业务上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 职权 第十条审计工作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调审或就地审查各经济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决算及分配方案,查询有关的文件、工艺设计图纸和资料; (二)有权参加有关的会计; (三)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等事项的意见; (五)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工作的,经厂长批准,有权采取封存其帐册和冻结资金等临时措施,必要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万科集团房地产内部审计手册

【内部审计】 万科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公司审计室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客观地监督、评价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检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评估企业经营风险,以达到查错防弊、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所谓真实性,是指企业的财务会计、统计等记录必须如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成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经济法规、政策和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记录和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所谓合法性,是指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法规、政策条例,必须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所谓效益性,是指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围绕如何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而进行。

【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 《内审条例》所称的基本原则为: “依法”是指依据国家颁布的审计、财经、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此还包括万科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审计。 “独立”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方面的独立性。在组织上的地位,必须使它能圆满地履行其审计职责,即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内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内部审计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其它部门的干涉,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深度不应受到影响和限制;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免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委员会应赋予审计人员一定的职责权限。 “客观”是指审计工作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以及对“审计发现”的表述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如实。审计工作重调查研究,重审计证据,即审计过程中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注重证据,不夸大或缩小事实。 “公正”是指审计报告中的审计意见、审计结论应恰如其分,不偏不倚,保证充分的公允性。坚持证据确凿,结论公正,评价合理,建议中肯。

精选2020年公安审计岗位大练兵比武理论完整考复习题库398题(含参考答案)

2020年公安审计岗位大练兵比武理论考试398题[含 答案] 学校: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 评卷人得分 一、选择题 1.以下关于属性抽样和变量抽样的说法正确的有。ABC A.属性抽样可了解非会计信息变量抽样用来了解会计信息 B.属性抽样往往用于符合性测试变量抽样往往用于实质性测试 C.属性抽样的误差单位为百分比变量抽样的误差单位为金额 D.属性抽样依据非统计抽样变量抽样依据统计抽样 2.审计人员运用审计证据时应考虑审计依据的。BCD A. 重要性 B. 充分性 C. 可靠性 D. 相关性 3.根据审计证据的形态可分为。ABD A. 书面证据 B. 视听证据 C. 基本证据 D. 环境证据 4.常用的经济活动分析方法主要包括 。ABD A. 比较分析法 B. 因素分析法 C. 逻辑推理分析法 D. 趋势分析法 5.公安审计的原则包括。ABC A. 依法审计的原则 B. 防范和监督的原则 C.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D.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6.公安审计的权限包括。ABCD A. 检查权 B. 参与决策权 C. 行政强制措施权 D. 处理、处罚权 7.以下抽样方法中属于属性抽样方法的有。BD A.平均估计抽样 B.停走抽样 C.差额估计抽样 D.发现抽样 8.公安审计按照执行地点分类可分为。BD A. 内部审计 B. 报送审计 C. 专项审计 D. 就地审计 9.常用的公安审计法定文书包括。ABC A. 审计报告 B. 审计决定书 C. 审计通知书 D. 审计业务约定书 10.投标文件由和其他部分组成。ABCD A.商务部分 B.技术部分 C.价格部分 D.需求部分 11.以下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内部风险的有。CD A.法律风险 B.经济风险 C.战略风险 D.营运风险 12.以下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外部风险的有。CD A.营运风险 B.财务风险 C.法律风险 D.政治风险 13.对内部控制的描述主要有以下哪三种方法。ABC A.文字叙述法 B.调查问卷法 C.流程图法 D.检查表法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监督和评价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促进单位各部门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计范围 1、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2、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5、各种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6、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储备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7、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财务管理的审计内容 1、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财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并适应单位对财务业务的需要;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单位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报销标准; 4、计算机核算的管理权限和控制制度是否认真执行。 (二)对会计凭证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按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金额是否一致; 2、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 3、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摘要是否清晰明了,凭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对会计账簿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账簿设置是否完整、全面; 2、账簿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3、账簿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与记账凭证一致。

(四)对财务收入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收入是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漏缴,是否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五)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各项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虚假开支和以领代报等问题; 2、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3、各项支出有无会计失真现象; 4、各项支出有否进行经济效益分析,有无浪费现象。 (六)对货币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现象; 2、有无长期挂帐问题,对长期无法收回及支出项目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核销手续是否完善; (七)对负债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各项负债是否进行分类管理; 2、负债的形成是否合理、合法,偿付结算是否及时,帐务处理

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0

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0 近年来,xx供电公司将强化内部审计作为加强企业精益化管理 的“一号工程”。随着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内部审计已成为企业 的“免疫系统”,从以查错纠弊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深化为全 面经济效益审计。 xx供电公司在深入分析企业管理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生产 经营特点,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指标体系。审计部门根据企业生产 经营的关键控制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任务和 工作计划建议,由审计、财务、营销、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审计 工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审计管理工作的进展和审计成果运用情况,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对审计成果的建设性、适用性进 行评价。通过有效的指标审计评价,调动和激发一线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实现企业整体的经营目标。 xx供电公司还围绕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开展审计工作。通过 制定和完善审计制度,进一步保障内部审计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监 督和评价的权力和职责,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计划体系管理。 通过风险评估和内控,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培育风险文化,营造良 好的审计氛围。例如,针对合肥市电网建设加快、输变电工程量激 增的现状,合肥供电公司加大工程审计力度,重点分析工程建设管 理中的风险点,将内部审计关口逐步前移,以工程决算审计为核心,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 计模式,并打破审计区域限制,整合跨区域审计资源,将指标审计、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有机结合、动态管理,全面消除了 审计“盲区”。 一、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内审质量 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合肥供电公司从制度、手段和成果管理等多个层面入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完整版)审计署发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审计长胡泽君 2018年1月12日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六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九条单位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予以表彰。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

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阅读:7) —— 1.目的:为加强存货管理,规范集团存货核算,便于对集团存货结构和存货存量的分析及披露,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处 理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1号-从事房 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全资企业、控股经营企业及受托经营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内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并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 务管理部反馈。 4.方法与过程控制 存货的分类 集团内地产及物业公司的存货分类情况见下表:

集团内其他行业公司的存货分类和所用会计科目可根据本行业业务特点自行设置。 各类存货的核算 拟开发土地及在建开发产品的核算 科目设置 “开发成本”及“开发间接费”科目核算拟开发土地及在建开发产品的实际开发成本,其明细设置参见下表:

上述成本核算对象可分层次设立,具体设置参见下图: 项目住宅 商铺 写字楼 拟开发土地* 待分摊成本 *拟开发土地等同于《万科集团成本核算指导》中的“待建工程”核算项目 本规范将主要详细阐述“开发成本—土地获得价款”的核算方法,“开发成本”其他明细科目的有关核算内容、核算方法,详见《万科集团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指导》。 “开发间接费”是核算房地产成本的过渡性科目,用于归集和分配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与楼盘推广销售有关并发生在开盘前费用支出。期末,“开发间接费”余额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开发间接费”科目。该科目期末无余额。其具体核算方法,详见《万科集团费用核算规范》。 核算说明 A 、拟开发土地

(完整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 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这里所指的审计过程,包括审计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全部内容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明 确审计责任、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为以后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编制方法和要求 第四条针对审计工作所处阶段不同,可分为: (一)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背景、组织结构和经营政策等,一 般是审计人员针对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所作的基本情况了解,在非首次开展 内部审计的单位可酌情减少。 2.审计工作计划。包括现场审计工作进度、时间预算、人员分工,以及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初步规 划。 3.现场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首先提供的资料清册。 4.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计划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二)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底稿: 1.针对具体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主要指针对具体审计事项所涉及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引 以证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载审计结论的有关证据。 2.审计工作计划修改记录和时间预算执行情况。 3.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代为编制的各种报表。包括被审计单位自查表等。 4.审计人员编制的各种调查、测试表等。包括内部控制情况调查表、委派财务负责人测评表等。 5. 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实施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是指审计对象的占有方,若被审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 公司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一般填写审计业务类型,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等。项目名 称应尽量简练、清晰。 (三)审计事项时点或期间。此项目是为了明确审计范围在时间上的截止点或时间跨度,应结合实 质性测试的具体对象区别对待,资产负债项目应填截止时点,损益类项目应填时间跨度。 (四)具体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是指实施审计时纳入审计范畴的具体审计事项,如:现金、银 行存款等。

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公安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审计机构在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同级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主管审计的领导人,应当定期部署和检查本单位的审计工作,听取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经管理监督的需要,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或配备与审计业务量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 第五条公安系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保持相对稳定;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所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报上一级公安审计机构备案。 第六条公安审计人员要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七条公安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人员完成审计任务所必需的经费、装备等,应当切实加以解决。 第八条公安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九条各级公安机关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公安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职权 第十条公安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全国公安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公安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重点经费的审计监督和审计调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全省、区、市公安审计工作,并负责对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地级公安机关的审计监督工作。 地级公安机关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本地区公安审计工作,并负责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县级公安机关的审计监督工作。 县级公安机关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所辖基层所、队实行审计监督。各级公安机关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实行审计监督。第十一条公安审计机构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行政经费、公安业务费、科研经费、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边防经费、消防经费等的管理和使用;(二)财务收支计划、外汇收支计划、装备物资分配计划、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三)收费、罚没款物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四)职业据点经费的拨入、使用,经营活动的收入、支出,利润的上交、管理;(五)与各项经费收支和装备物资分配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六)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七)国家、单位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八)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九)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十)上级交办或委托以及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二条公安审计机构对所属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自所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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