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药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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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药保护期

关于新药保护期、过渡期、行政保护期等的解释

(2010-02-21 18: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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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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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药保护期,它是99年药监局成立之初发布的《新药审批办法》中制定的一种行政干预,目的其实是为了鼓励国内企业的创新,但是,以当时的行业水平想研发真正的“新药”是不现实的,所以当时的新药定义还是遵循着1985年实施的《药品管理法》的新药定义,即“没有在中国境内生产过的药”就是“新”药,这就是说,只要是能首家仿制国外品种的中国企业,就能够获得新药保护期,保护期内不受理其他国内企业的注册申请,能够让首仿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独家的占领市场。

这是一个很大的政策优惠,但是由于新药定义的缺陷,导致了不可避免的逻辑矛盾:有些品种明明已经进口多年,然而国内首家仿制的企业照样能拿到“新”药保护期,如果用这个保护期去限制国外的公司,明显是不合理的——毕竟人家才是真正的原研者。为了解决这个逻辑矛盾,我们的新药保护期只禁止国产而不限制进口。

在如今看,这种光限制自家人的规定,实属汉奸条款。但在当时,却是有益的,如果不给予极大的政策优惠,如何激励企业家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如何改善当时缺医少药的局面?可是,在如今已经不缺医少药,而且进口逐渐蚕食国内市场的境况下,这个新药保护期却显得如此的不合时宜。

还好,2002年9月15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并废止了99年的《新药审批办法》以后,就已经没有新药保护期了。另外,对于在《新药审批办法》颁布后申报,但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颁布时还在做临床而没有完成审评的品种,出于历史沿革的考虑仍然给予新药保护期的待遇,这就是所谓的“过渡期”,与新药保护期一样,过渡期只限制国产不限制进口。

无论新药保护期,还是过渡期,都已经是历史名词了,会逐渐湮没。

2.行政保护期,这是对我国早期专利法的妥协。中国85~93年间的《专利法》不保护药品的知识产权,这和“No patent, no drug”的国际新药开发认知是相悖的,于是在国际社会(其实就是那某个强国)的强烈抗议下,中国作出了一个行政干预的补救措施,就是但凡某外企的品种在85-93间在国外享有知识产权或独占权且未过期者,可以提出申请,获得7.5年的行政保护,只要得到该保护,则在保护期内既不再允许批准国产,也不允许批准其他的进口。详见《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按道理来说,通产药品的专利也就20年,所以03年就应该不再存在可以获得行政保护的品种,但是,某些时候,其品种在国外的专利可以按法规(例如美国的《药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期恢复法》(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Restoration Act))得以延长,所以,现在还陆陆续续有行政保护的申请,但在过几年估计就差不多没有了,那时,行政保护自然湮灭。

行政保护是专利的补偿,所以和专利保护期一样,其他企业的同品种仿制可以在行政保护到期前2年申报,但行政保护到期后方能批准仿制。而且,其在本国的独占权过期的话,哪怕行政保护期尚未满7.5年,也同时无效。

3.专利保护期,这个没什么可说的,但凡在专利期内的,都不能进口和国产。可是,如果你认为可以规避其专利,或者该专利尚未授权,则照样可以申请——专利是可以诉无效来破解的。

这里再说说题外话,前年有段时间,注册司中药处压着一些品种不批(宫炎平胶囊之类),说是有专利纠纷问题,语焉不详。这是违反《行政许可法》的,因为专利是归知识产权局管的,而且属于“民不告,官不究”的情况,是否侵权,要专利申请人向法院打官司,判下来才能说明是否侵权,药监局没有权利审查专利是否侵权,反正企业在申报时都提交了《不侵权声明》,保证自己承担后果,没注册司什么事。

在专利到期前2年,就可以提交仿制的注册申请,等专利到期后方能批准。 4.中药品种保护,这个和进口关系不大,不讨论了。以后我会发个中药走向世界方面的话题,我在那里讨论中药品种保护的问题。

5.监测期,如上述,新药行政保护已经沦为事实上的汉奸条款,只制肘国产而有利进口,已经不合时宜;而且这样的行政干预也有逻辑上的矛盾。所以,在2002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了“监测期”的概念,这个概念号称为了用药的安全,对于首次上市使用的药品,给予若干时间的监测期,貌似合情合理,但大家心知肚明,在实战中,药企仍然将他视为一种保护期。

监测期规定,在未到期前,不受理进口和国产的注册申请,这相比“新药保护期”而言,不但更加平衡,也更加“合理”(例如改剂型没有监测期,中药6.1没有监测期等,都是合理的,早期原料药也批监测期很不合理,不过后来改正了)。而且,深层次的看,它的法律基础是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新药定义:“没有在中国境内销售过的药”就是“新”药。——题外话,这个“新药”定义,却成了改剂型泛滥的法律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监测期必须国产品种才能申请,进口药品没有资格申请监测期。大面儿上的说法是进口的在国外已经上市过,不用再监测了,但实战中,却是有利于国产的爱国条款,这个咱们自己知道就行了。

还有就是,首家通过审批进入监测期时,如果其他国产厂家的同品种已经批准了临床,则一起加入该监测期俱乐部;但如果彼时尚未获得临床批件,那么就会被退审出局,俗称“关门”。——能不能挤进门,对很多药企来说,至关重要。

那么,监测期是不是就一点破解办法都没有了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中有这么一句话:注册分类1~5的品种为新药,注册分类6的品种为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对监测期内的新药,如生产工艺确有重大改进,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仍可按照该新药原注册分类申报。

这一段的意思是,监测期是可以规避的,但条件是“生产工艺确有重大改进”,注意是“改进”而不是“改变”,这就意味着,必须是一种改善、提高的工艺改变才行。若能如此,则监测期随时可破。——关于这个条款的实际可操作性,专业人士自有把握。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增加新的适应症,无论是化药1.6,还是3.4,都是没有“监测期”的。

6.标准试行期,说白了,就是专门针对国内企业,专门针对改剂型注册的一个行政干预。看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的内容就可以知道,它和进口注册是没有任何关系。其实标准试行期在实战中已经沦为一种对改剂型的“保护期”。无论是2002年的“试行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还是2005年“转正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标准试行期都煌煌其间,从这些法规规定,可以确确凿凿的看出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对“改剂型”的纵容和鼓励。

进口注册的药品标准是不公布、不试行也不存在转正一说的,所以,标准试行期就是中国人和中国人自己玩儿的游戏规则。当前的大气候已经不鼓励改剂型了,这个标准试行期的日子,恐怕也该到头了。

——还有一点,理论上来说,标准试行期是2年,再加上药典会审查复核的1年行政时间,按说3年就该转正了,但事实却往往未必如此。在实战中企业都是将它作为“保护期”来看待的,这样的心态下,可能会采取各种办法,让这个试行期越晚转正越好。

新药介绍

新药介绍 (尿毒清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256 【中文名称】 尿毒清颗粒 【产品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功效主治】 通腑降浊,健脾利湿,活血化瘀。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期和尿毒症早期、中医辨证属脾虚湿浊证和脾虚血瘀证者。本品可降低血肌酐、尿素氮、稳定肾功能,延缓透析时间,对改善肾性贫血,提高血钙、降低血磷也有一定作用。 【化学成分】 大黄、黄芪、桑白皮、苦参、白术、茯苓、制何首乌、白芍、丹参、车前草。 【药理作用】 通腑降浊,健脾利湿,活血化瘀。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期和尿毒症早期、中医辨证属脾虚湿浊证和脾虚血瘀证者。本品可降低血肌酐、尿素氮、稳定肾功能,延

缓透析时间,对改善肾性贫血,提高血钙、降低血磷也有 一定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l 如果服用任何其他药品请告知医师或药师,包括任何从 药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 2 忌与氧化淀粉等化学吸附剂合用。 3 忌食肥肉、动物内脏、豆类及坚果果实等高蛋白食物。 4 本品含丹参、党参、白芍,忌与含藜芦的药物同用。 5 本品含半夏,忌与含乌头的药物同用。 6 医师和药师可能对服用尿毒清颗粒应注意事项具有更多 的信息。 【不良反应】 l 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 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 如果你对本品的疗效满意,以下是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但不是每人都肯定发生,不必紧张。 3腹泻。调整剂量后腹泻停止。 【禁忌症】 含糖制剂,糖尿病肾病所致肾衰竭者不宜使用。 【产品规格】 每袋装5g 【用法用量】

新药注册分类

新药注册分类 一类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二类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三类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 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四类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五类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六类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新手遇到几个问题,向各位前辈请教一下: 1、仿制药注册直接报生产,中试3批,验证3批,现场核查3批,一共需要做9批对吧?重庆CTD格式研讨班一位老师讲的名词解释中“注册批:在申报注册前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加上这3批的话一共需要做12批还是这3批就是指现场核查抽样的3批? 2、中试3批是要在符合GMP的中试车间中进行? 中试规模是大生产规模的十分之一?制剂处方量的10倍以上?固体口服制剂10万片?这3个说法应该是哪一个? 3、关于报产的工艺验证3批,报产3批,和动态现场检查3批 这几个概念我是真的弄糊涂了有的法规文件上说工艺验证3批和动态现场检查3批可以合二为一,就是说只要三批就可以了,但是在研讨班讲义上又有CDE的老师说必须经过工艺 验证才能通过现场检查。 1.中试三批,也是属于小试研究至放大的工艺技术转变,是在小试基础上验证你实验参数的 稳定性及放大的可行性,是属研究的范畴,不做为核查之中的样品;中试所做的样品提供给 制剂做样品及分析检验研究用,但专家核查时,还是会看你中试所做样品的去向的。 2.中试三批没必要再GMP的中试车间进行,只要你所用的设备跟你即将在GMP车间生产用的设备一致性就可以了,如果有GMP条件的中试车间最好。中试规模应该是你即将在今后大生 产的批量。在中试研究过程中,可以逐步将用量放大即可。而生产用量是根据制剂规模用量 而定。3.对于第三点,CDE老师说的是对的,现在必须要有工艺验证,必须有相应的文件, 产品,产品的分析检验,相关的制剂用量的去向,原辅料的详情等情况都必须要有,所以不 能偷懒,必须把工艺研究透彻,才能在大生产中做到顺顺利利! 小試,然後中試三批(生產能力的十分之一或10萬片,理論上應該是按照兩者中較大的批 量來做),中試產品是可以用來做穩定研究,方法學驗證和質量標準的;工藝驗證,顧名思 義,就是驗證你的工藝在實際產生中是否合適,是否需要再調整,理論上,中試三批和驗證三批是不應該合併在一起的,但實際上,因為仿製工藝已經較為成熟,生產產品穩定,國家局也默認可以合併在一起的(畢竟驗證批是拿到生產批件之前的產品,法律上不允許買賣, 只能等到期銷毀)。動態三批就是等上交檢查申請後,藥監局派人現場核查一批,其餘兩批 提交報告。之後就等生產批件,然後簽署驗證保證書咯。東西太多,樓主實實在在跟完一個 項目就知道了。

国家一类新药汇总

国家一类新药汇总 ★双环醇片(Bicyclol) 商品名“百赛诺”,由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药物所开发的产品,是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一类抗肝炎合成创新药物。1996年12月经卫生部批准进入临床试验,2001年9月获得原SDA颁发的新药证书及生产批准文,由北京协和药厂生产上市。目前已在世界16个国家地区获得20年发明专利保护,国内享有12年的行政保护期。 本品是在降酶药物联苯双酯和五味子基础上,经过化学合成筛选的药物,其良好的双重机制,能清除自由基作用以保护细胞膜,并且能保护肝细胞核DNA免疫受损,减少细胞凋亡的发生。临床显示对乙肝病毒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安全性好,毒性小,无致突变性不良反应,适用于轻、中度慢性肝炎。临床显示远期疗效优于联苯双酯,已成为抗慢性病毒性肝炎的首选药物之一。 ★爱普列特 爱普列特是一种新型的5α-还原酶选择性抑制剂,1993年7月由中国药科大学、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扬州制药厂共同协作开发,1996年,爱普列特已批准进入临床研究阶段,1999年8月获得原SDA颁发的原料药及片剂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2001年获得转正,现已成为联环药业的主导产品,享受12年的独家生产保护期。爱普列特能选择性抑制5α-还原酶,其抑制作用的选择性优于非那雄胺,不良反应小,是安全有效的药物,也是竞争性较强的治疗药品。 该药可抑制睾酮的转化过程,使前列腺体内双氢睾酮含量下降,导致增生的前列腺体萎缩,从而达到改善良性前列腺增生病人排尿困难等症状,具有安全可靠性。该药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恩必普(简称NBP) 由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和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主要成分为丁苯酞,是我国心脑血管领域首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新药,获得两项国家专利。“恩必普”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俗称脑中风)的治疗,主要成分丁苯酞与从芹菜籽中提取的芹菜甲素结构相同。 “恩必普”按现行的注册管理办法可划分为1.1类,其原料药化学名丁苯酞,油状,最初从南方生的水芹菜及其籽中提取分离而得,现已实现化学合成。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石家庄制药集团恩必普药业生产,目前已上市。 ★血卟啉注射液 血卟啉是我国首创的一种光敏剂,属于一类新药,是治疗恶性肿瘤的新药,被誉为“光化导弹”。重庆华鼎现代生物制药于2003年获得原SDA颁发的生产批文,独家生产上市,商品名“喜泊分”。 药物通过静脉滴注进入人体后,随着血液循环到达恶性肿瘤组织并聚集和潴留在里面,然后用特定波长的激光照射这些肿瘤,其药物发生光化反应,产生一种单价氧,直接杀死恶性肿瘤组织,全过程对正常人体组织没有损伤。无论对原发癌症或复发癌症,可达到治愈或好转的目的,同时减少患者致残的等痛苦同时,该药也用于癌症的定位诊断和治疗,具有选择性强,对正常组织基本无损伤,副反应小的特点,临床用于癌症的定位诊断率达91%。 ★甘氨双唑钠 一类新药抗癌增敏剂甘氨双唑钠(CMNa)是我国自行设计、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2002年广州莱泰制药获得原SDA颁发的一类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独家生产上市,商品名“希美纳”。

药品概念.doc

第二部分药品经营知识 第一章药品的概念及特点 一、药品的概念 1、药物:凡能用于防治疾病、诊断疾病、计划生育的物质都总称为药物。 2、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 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 品和诊断药品等。 3、处方药:必须凭医生(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由 于患者无法正确了解自己的病情,患者只有就诊后医生开具处方才可获得处方 药,并在医务人员指导和监控下使用。 4、非处方药:不需要凭医生处方,消费者既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OTC--over the counter (国外称为柜台销售药) 5、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6、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 7、精神药品:系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又能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 精神依赖性的药品。 8、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剂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 品。 9、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物。 10、中药:是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用以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药用物质。其主要 来源为天然药及其加工品,包括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及部分化学、生物发 酵制品。 11、药材:一般是指未经加工的中药原料药。 12、基本药物:是指疗效确切,毒副反应小(安全可靠)、临床必需、价格合理、使用 方便的药品。 13、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及以非药品冒 充药品或者以他种品种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 验既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

中药六类分类

仔细分析中药六类分类,越看越糊涂,请高手指点。 1、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分类应该属于哪类? 2、天然药物复方中,其中一种为有效成分90%以上、另一种为有效部位50%以上按照注册分类应该属于哪类? 3、天然药物复方,两位药材分别其他的各自的有效部位,按一定比例混合组方,又应该属于哪类? 附: 一、注册分类及说明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7、改变国内己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 8、改变国内己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 9、己有国家标准的中药、天然药物。 (二)说明 注册分类1~8的品种为新药,注册分类9的品种为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天然的单一成份及其制剂,其单一成份的含量应当占总提取物的90%以上。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是指未被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药材规范(统称“法定标准”)收载的药材及其制剂。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是指替代国家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药材的未被法定标准收载的药用物质。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具有法定标准药材的原动、植物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一类或数类成份组成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其有效部位含量应占提取物的50%以上。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包括: 6.1 传统中药复方制剂: 6.2 现代中药复方制剂: 6.3 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6.4 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 传统中药复方制剂应在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以传统工艺制成,处方中药材必须具有法定标准。 现代中药复方制剂应在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可以采用非传统工艺制成。 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应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其适应症用现代医学术语表述。 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包括中药和化学药品,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以及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三者组成的复方制剂。 7、“改变国内己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包括:不同给药途径之间相互改变的制剂及局部给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剂。 8、“改变国内己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是指在给药途径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剂型的制剂。

几种新药的介绍

几种新药的介绍 1.安普霉素 安普霉素又名阿普拉霉素,是一种黑暗链菌产生的氨基糖苷类新兽用抗生素,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开发成功,其特点是抗菌谱广,不易产生抗药性,可用于鸡大肠杆菌、沙门氏杆菌和支原体引起的感染。作为药物型饲料添加剂,安普霉素能明显促进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在畜禽养殖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1)药理作用抗菌谱广,对革兰氏阴性菌特别是对其他抗生素耐药的大肠杆菌和沙门氏杆菌等致病菌有相当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某些链球菌)、密螺旋体和某些支原体也有较好的抗菌作用。 (2)药动学特点内服给药吸收差,肌注后吸收迅速。 (3)应用主要用于家禽的大肠杆菌、沙门氏杆菌感染,疗效非常显著,被美国FDA推荐为治疗大肠杆菌病的首选药物。对支原体病也有效。 (4)用法与用量安普霉素可采用饮水、注射和混饲的方法预防和治疗禽的大肠杆菌病和沙门氏杆菌病。家禽饮水给药,每升水加入本品250~500毫克(25万~50万效价单位),连用5天,预防雏鸡大肠杆菌病和沙门氏杆菌病。上市前7天停止给药。由于经饮水给药的生物利用度仅为11.0%,因此对雏鸡急性大肠杆菌病的保护率有限。饮水给药方法更适用于控制肠道感染或自然感染,而对全身性急性感染应以注射治疗为佳。安普霉素可按10毫克/只肌肉注射,给药5天,每天1次,可完全保护大肠菌和鼠伤寒沙门氏杆菌感染鸡。肉鸡按每1000千克饲料5克(500万单位)浓度添加到饲料中,在0~6周龄全期使用,可促进肉鸡生长,提高增重。尤其以生长前期(0~21日龄)作用效果明显。目前市场销售的主要制剂有硫酸安普霉素注射液(20%)、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40%、50%)、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3%、16.5%)。 2.氟苯尼考 又名氟甲砜霉素,是新一代氯霉素类兽医专用广谱抗生素,具有抗菌谱广、吸收好、体内分布广、安全高效等特点,对于敏感菌所致的家禽细菌性疾病治疗效果显著。氟苯尼考已在亚洲、欧洲、美洲的20多个国家上市,目前该药国内已有生产。由于氯霉素有严重的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不良反应,在美国已禁止用于食品动物。因此,在动物的疾病防治上,尤其是食品动物,氟苯尼考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1)药理作用属广谱抑菌性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作用,对阴性菌的作用较阳性菌强,是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沙门氏杆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的首选药。对敏感菌的抗菌活性与氯霉素和甲砜霉素相似,抗菌活性明显优于氯霉素和甲砜霉素(MIC约低10倍),对兽医上重要的病原菌如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志贺氏菌、巴氏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副鸡嗜血杆菌等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对耐氯霉素和甲砜霉素的大肠杆菌、沙门氏杆菌、克雷伯氏菌亦有效。 (2)药动学特点该药具有速效、长效的特点,内服、肌注吸收快,半衰期长,在体内能维持较长时间的有效血药浓度时间,可维持20小时以上,不引起骨髓抑制或再生障碍性贫血。 (3)应用[/b]主要用于家禽细菌性疾病,如细菌性呼吸系统疾病、大肠杆菌病、巴氏杆菌及其他肠道感染等。尤其对呼吸系统感染和肠道感染疗效显著,国外还用于治疗鸟类出血性败血杆菌感染。按推荐量使用无毒副作用,不会对动物和食物造成危害。 (4)用法与用量家禽可按每千克体重20~30毫克的剂量内服,1天2次,连用3~5天;或每千克体重20毫克肌注或颈部皮下注射(例如5%的注射剂,每千克体重注射0.4毫升),2天1次,连用2次。饮水剂可按100毫克/升的浓度饮水给药(用量以氟苯尼考计),也可按200毫克/千克饲料拌入饲料喂服。氟苯尼考的停药期为28天。市场销售的主要制剂有注射剂(30%、10%、5%)、粉剂(10%)、饮水剂(2.0%)、预混剂(5.0%)。 3.替米考星 替米考星是一种较新的由泰乐菌素半合成的大环内酯类畜禽专用抗生素,20世纪80年代由英国开发成功。(1)药理作用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替米考星具有同泰乐菌素相似的广谱抗菌活性,对革兰氏阳性菌、某些革兰氏阴性菌、支原体、螺旋体均有抑制作用,对巴氏杆菌、支原体的抗菌活性强于泰乐菌素。 (2)药动学特点内服和皮下注射吸收快,血中消除半衰期较长,具有良好的组织穿透力,替米考星在肺组织中药物浓度高,体内分布容积大。在家禽体内的代谢研究发现替米考星代谢产物亦具有一定的抗菌活性,其中一种代谢物的抗菌活性为替米考星的4倍,其他几种代谢物有的与替米考星活性相当,有的略弱

新药研发的定义及过程

.2新药研发的定义及过程 从新化合物的发现到新药成功上市的过程通常被称为新药研发。新药研发是 一项系统的技术创新工程,其通过试验不断改进药物性能,并证明该药物 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经过严格的科学审查,最后取得发给的允许上市 的证明文件。 从完整意义上说,新药的研发过程需要历经“药物发现”、“药物临床前研究” 及“药物临床研究”三个阶段。通常,“药物临床前研究”及“药物临床研究” 这两个研究阶段又被统称为“开发阶段”,这三个阶段的工作相互关联并且各有 侧重点。 “药物发现”环节是药物研发活动的开始,具有浓厚的科研探索性质,旨在 找到并确定针对某一疾病具有活性的先导化合物。此阶段工作内容包括作用 机理的研究、大量化合物的合成、活性研究等以寻找先导化合物为目的的研 究工作,涉及到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有机化学甚至基因组学 等学科。药物发现处于新药研发早期,是一项创新程度及偶然性极高的科研 活动,失败率极高,不但需要极高的科研水平,且投入巨大,所以往往由高 校或者科研院所在从事基础研究中完成,研发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资助学 校科研经费拨款,各级政府科研计划资助等,以及部分制药公司的资金投入。 “药物临床前研究”是药物研发过程中最为复杂的环节,是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其主要目的 是针对己经确定的先导化合物进行一系列非人体试验的研究, 这一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需要向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临床试验申请并接受技术审 评,审评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研究阶段。此阶段工作内容包括药学研究,安 全性评价、药代动力学评价等成药性研究内容参见图一,涉及到药物化学、 药剂学、药物分 析学、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理毒理学等学科。

国内药品注册新药分类

一、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二、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 中药是指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 9、仿制药。 三、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2、单克隆抗体。 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4、变态反应原制品。 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品。 6、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 7、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8、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 9、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 10、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

国内药品注册新药分类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 本附件中的中药是指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本附件中的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一、注册分类及说明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 9.仿制药。 (二)说明

抗癌药物I期临床试验概述

抗癌药物I期临床试验概述 I期临床试验最重要的是每一位受试患者的安全性,尤其在试验新型抗肿瘤治疗方 法时,新治疗方法能够带来减缓疾病进展甚至治愈疾病的希望同时,患者也可能处于治疗带来潜在的毒性风险中,安全性问题尤为现实。 近期,Medscape医学新闻转载了美国H.Lee Moffitt癌症研究所的医生Amit Mahipal 和Danny Nguyen共同撰写的综述,文章对患者参与I期临床试验的获益与风险进行了探讨,文章同时亦发表在Moffitt癌症研究所期刊Cancer control的2014年7月期。 保障患者参加临床试验的安全及权益的规定与法规都已经付诸实施。选择预期生存时间足够长的癌症患者参试验来确保数据的获取,这种操作目前仍具一定的挑战性。研究人员验证了新型的预后模型,以帮助医护人员来选择那些有可能从I期临床中受益的 患者。患者选择参加I期临床试验,也可能产生一些长期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 对恶性肿瘤经一线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患者而言,现代的I期临床试验代表了一种治 疗选择。近期的一些靶向性治疗I期临床试验确实提高了缓解率,参与试验的患者患病 类型各不相同,此前接受多线治疗均失败。尽管患者入选I期试验后仍将面临多种风险,以及不同获益,但与过去的细胞毒药物治疗时代相比,在趋于理性的靶向治疗时代,治疗缓解率已有所提高。 临床试验获得的结果有助于回答执业医护专业人员的问题,并为临床实践提供指导。临床试验的严格设计方法直至二十世纪才得以标准化,但几个世纪前的医生们便已经掌握并应用了现代临床试验的一些理念。医学古籍《医典》一书中阐述了用于医学实验的一些指导原则。试验新药疗效的原则在此书中也有叙述,其中便包括了试验药物必须没有任何外源性的偶发质量问题,以及试验必须在人体进行等。这些指导原则的精髓形成药物试验的科学方法。 导致药物开发临床试验在美国受到严格管制的转折点出现在1937年,制药商 S.E.Massengill公司(布里斯托尔,田纳西州)的第一个特效药物磺胺公开上市期间,抗生素磺胺在当时已确认具有抗链球菌所致的喉咙感染活性。然而该公司的磺胺药上市出售给消费者前并未经过动物或人体试验。 从历史来看,I期临床试验的聚焦点已明确为获得新药可安全用于人类的最大耐受 剂量(MTD),MTD与剂量限制性毒性(DLTs)相关。 MTD是用于下一步的临床试验的剂量,它可以是治疗剂量或是可安全使用的最大剂量。在当前的靶向药物时代,最大耐受量常常被生物有效剂量取而代之。由于试验主要目的不针对疗效,故保持患者群体的同质性和获得可测量的肿瘤反应并非必需;尽管许多研究者的研究方案中仍然包含这些因素。 KRAS突变状态可预测EGFR抑制剂的无疗效,常规放化疗也没能获得很好的治疗结果。靶向新药RAS抑制剂安卓健的有效成分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因此在临床试验中表现 出了良好的安全性及初步的有效性。目前正于FDA进行二期临床试验,预计2016年初发

药品注册分类

药品注册分类 一、中药、天然药物分类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2、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 3、中药材的代用品。 4、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复方制剂。 7、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给药途径的制剂。 9、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剂型的制剂。 10、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工艺的制剂。 11、已有国家标准的中成药和天然药物制剂。 (二)说明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得到的未经过化学修饰的单一成份及其制剂。 2、“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是指未被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药材规范(以下简称“法定标准”)收载的中药材及天然药物制成的制剂。 3、“中药材的代用品”是指用来代替中药材某些功能的药用物质,包括: (1)已被法定标准收载的中药材; (2)未被法定标准收载的药用物质。 4、“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是指具有法定标准的中药材原动、植物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是指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一类或数类成份制成的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复方制剂”包括: (1)传统中药复方制剂; (2)现代中药复方制剂; (3)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7、“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其中包括水针、粉针、大输液之间的相互改变及其他剂型改成的注射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给药途径的制剂”包括: (1)不同给药途径之间相互改变的制剂; (2)局部给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剂。 9、“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剂型的制剂”是指在给药途径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剂型的制剂。 10、“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工艺的制剂”包括: (1)工艺有质的改变的制剂; (2)工艺无质的改变的制剂。 工艺有质的改变主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改变提取溶媒、纯化工艺或其他制备工艺条件等,使提取物的成份发生较大变化。 11、“已有国家标准的中成药或天然药物制剂”是指我国已批准上市销售的中药或天然药物制剂的注册申请。 二、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5)新的复方制剂。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

17款1类新药获批临床,PD-1、THR-β、KRAS

17款1类新药获批临床,PD-1、THR-β、KRAS 截止2020年8月14日,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数据显示,共计有2537项临床试验申请通过“默示许可”。上周新增62项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其中有33项1类创新药申请(不含补充申请),涉及17款药物,来自恒瑞医药、辉瑞(Pfizer)、信达生物、诺华(Novartis)、赫普化医药等公司。 1、药物名称:HPN-01肠溶胶囊药物机制/靶点:未披露公司:赫普化医药适应症: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 2、药物名称:ABI-H2158片药物机制/靶点:HBV核心抑制剂类药物公司:Assembly Biosciences、艾杉贝瑞生物适应症:慢性乙型肝炎 3、药物名称:脯氨酸恒格列净片药物机制/靶点:钠-葡萄糖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公司:恒瑞医药适应症:联合厄贝沙坦治疗合并高血压的2型糖尿病肾病 4、药物名称:NHWD-870 HCl片药物机制/靶点:BET抑制剂公司:恒雅医药、文达医药适应症:暂定难治或复发非霍奇金淋巴瘤、皮肤/黏膜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 5、药物名称:PF-06801591注射液药物机制/靶点:PD-1公司:辉瑞

适应症:高危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 6、药物名称:信迪利单抗注射液药物机制/靶点:PD-1公司:信达生物适应症: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7、药物名称:Finerenone片药物机制/靶点: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公司:拜耳医药(Bayer)适应症:治疗左心室射血分数≥40%的心力衰竭 8、药物名称:雷珠单抗注射液药物机制/靶点:VEGF公司:诺华制药适应症:用于治疗中重度至重度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PDR)9、药物名称:ASC41片药物机制/靶点:THR-β激动剂公司:甘莱制药适应症:治疗成人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 10、药物名称: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AS269偶联物(ARX788)药物机制/靶点:HER2公司:浙江医药、新码生物适应症:HER2阳性表达的晚期乳腺癌 11、药物名称:AST-3424注射液药物机制/靶点:广谱靶向药公司:艾欣达伟适应症:适用于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 12、药物名称:BI 1701963片药物机制/靶点:泛KRAS抑制剂公司:

干货新药I期,II期,III期之临床试验设计路径

干货新药I期、II期、III期之临床试验设计路径 新药临床试验设计路径:I期临床试验1背景知识临床试验,英文为clinical trial,而不是clinical experiment。学药童鞋肯定或多或少做过各种实验,不管是化学实验、生物实验还是制剂实验、药理实验,用的都是“实验”二字。所谓“实验”,《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是为了检验某种科学理论或假设而进行某种操作或从事某种活动;而“试验”是为了察看某事的结果或某物的性能而从事某种活动。而临床试验正是为了考察新药对目标患者的效用而展开的一系列的试验,本系列文章就和大家讲讲新药的临床试验。新药研发过程主要包括苗头分子的发现、细胞活性评价、非临床药理毒理研究、临床试验和上市后的安全性监督。其中临床试验耗资/耗时基本占整个新药开发的60%~80%,可谓是新药开发最耗钱耗时的阶段。FDA将临床研究分为三期,这三期临床研究通常按期依次实施,但也可以有重叠;另外针对新药批准上市后的临床研究,FDA定义其为IV期临床试验。ICHE8根据临床研究的目的将临床试验同样分为4期。2006年,FDA发布了《Guidance for industry,investigators and reviewers exploratory IND studies》,提出0期临床试验概念,其受试者更少(≤10例),研究周期更短(≤7天),用于探索新药在人体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

究,为I期临床提供指导。不管是0期临床试验概念,还是传统三分法临床试验,其分期的目的是基于风险控制的哲学观。I期临床通常采用少量(数十人)健康志愿者作为受试者,相较于采用较多患者作为受试者的II期以及更大样本量的III期临床试验而言,具有成本低(人少),时间短(可供的健康受试者众多)和低风险(健康受试者身体抵抗力较强)等特点。2I期临床试验全景2.1 是什么(Who)I期临床试验是在动物药理毒理试验基本成功的基础上,首次应用在人体上,用来初步评价新药的人体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试验。 2.2 为什么(Why)I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观察随人体给药剂量增加而出现副作用的情况,新药在人体药代动力学性质以及收集有效性的早期证据。通过I期临床试验,观察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探索药物最大耐受剂量(Maximal Tolerable Dose,MTD)、剂量限制性毒性(Dose-Limiting Toxicity,DLT),为制定接下来II、III 期临床试验设计和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2.3 做什么(What)I期临床主要回答以下两个问题:①药物的不良反应是什么;③药物是如何被吸收代谢的。为回答以上问题,I期临床至少需要完成以下关键研究:另外,I 期临床也可以同步考察新药的人体药效学、食物影响、药物间相互作用等。 2.4 怎么做(How)试验顺序:通常依次进行耐受性单剂量试

禽病防治中的几种新药说明介绍

禽病防治中的几种新药简介 禽病防治中的几种新药简介 抗感染药物在兽医临床中占有重要地位,许多传统药物因长期或不合理应用而降低或失去疗效,新的药物不断发现或合成,在临床应用中有广阔的前景。本文就近年来使用的新抗感染药物做一简要的介绍,仅供参考。 1. 安普霉素 安普霉素又名阿普拉霉素,是一种黑暗链菌产生的氨基糖苷类新兽用抗生素,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开发成功,其特点是抗菌谱广,不易产生抗药性,可用于鸡大肠杆菌、沙门氏杆菌和支原体引起的感染。作为药物型饲料添加剂,安普霉素能明显促进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在畜禽养殖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1)药理作用抗菌谱广,对革兰氏阴性菌特别是对其他抗生素耐药的大肠杆菌和沙门氏杆菌等致病菌有相当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菌(某些链球菌)、密螺旋体和某些支原体也有较好的抗菌作用。 (2)药动学特点内服给药吸收差,肌注后吸收迅速。 (3)应用主要用于家禽的大肠杆菌、沙门氏杆菌感染,疗效非常显著,被美国FDA推荐为治疗大肠杆菌病的首选药物。对支原体病也有效。(4)用法与用量安普霉素可采用饮水、注射和混饲的方法预防和治疗禽

的大肠杆菌病和沙门氏杆菌病。家禽饮水给药,每升水加入本品250~50 0毫克(25万~50万效价单位),连用5天,预防雏鸡大肠杆菌病和沙门氏杆菌病。上市前7天停止给药。由于经饮水给药的生物利用度仅为1 1.0%,因此对雏鸡急性大肠杆菌病的保护率有限。饮水给药方法更适用于控制肠道感染或自然感染,而对全身性急性感染应以注射治疗为佳。安普霉素可按10毫克/只肌肉注射,给药5天,每天1次,可完全保护大肠菌和鼠伤寒沙门氏杆菌感染鸡。肉鸡按每1 000千克饲料5克(500万单位)浓度添加到饲料中,在0~6周龄全期使用,可促进肉鸡生长,提高增重。尤其以生长前期(0~21日龄)作用效果明显。目前市场销售的主要制剂有硫酸安普霉素注射液(20%)、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40%、50%)、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3%、16.5%)。 2. 氟苯尼考 又名氟甲砜霉素,是新一代氯霉素类兽医专用广谱抗生素,具有抗菌谱广、吸收好、体内分布广、安全高效等特点,对于敏感菌所致的家禽细菌性疾病治疗效果显著。氟苯尼考已在亚洲、欧洲、美洲的2 0多个国家上市,目前该药国内已有生产。由于氯霉素有严重的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不良反应,在美国已禁止用于食品动物。因此,在动物的疾病防治上,尤其是食品动物,氟苯尼考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1)药理作用属广谱抑菌性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作用,对阴性菌的作用较阳性菌强,是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沙门氏杆菌引起

国家级一类新药--丁苯肽

国家级一类新药,国家科委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1035工程重大项目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成果绿色植物性药品,具有出色的安全性单一体结构,同时具有多种药理作用,全面治疗缺血性脑卒中明显减少梗塞后神经功能缺失、改善患者生活能力状态。 全面的药理作用缩小脑梗塞面积、改善神经功能缺失改善局部脑血流量,改善脑微循环改善脑缺血能量代谢耗竭减轻脑缺血所致脑水肿抗血栓形成和抗血小板的聚集改善脑缺血记忆障碍有针对性的适应症: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显著的临床疗效改善脑缺血区微循环,增加局部脑血流;明显减轻缺血性脑水肿;改善能量代谢;明显缩小脑缺血的梗塞面积;无需分期,全程安全应用。 【英文名】Butylphthalide Soft Capsules 【汉语拼音】Dingbentai Ruanjiaonang 【主要成分】本品成份为丁苯酞,其化学名称:消旋-3-正丁基苯酞(简称丁苯酞或记作NBP)。 【化学结构式】※[图片:5169.BMP]※ 【分子式】C12H14O2 【分子量】190.24 【性状】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或黄色油状液体。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 丁苯酞为人工合成的消旋正丁基苯酞,与自芹菜籽中提取的左旋芹菜甲素的结构相同。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丁苯酞(与丹参注射液静脉滴注联合应用)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中枢神经功能的损伤有改善作用,可促进患者功能恢复。动物药效学研究显示,丁苯酞可阻断缺血性脑卒中所致脑损伤的多个病理环节,具有较强的抗脑缺血作用,可明显缩小大鼠局部脑缺血的梗塞面积,减轻脑水肿,改善脑能量代谢和缺血脑区的微循环和血流量,抑制神经细胞凋亡,并具有抗脑血栓形成和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丁苯酞可能通过降低花生四烯酸含量,提高脑血管内皮NO和PGI2的水平,抑制谷氨酸释放,降低细胞内钙浓度,抑制自由基和提高抗氧化酶活性等机制发挥上述药效作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大鼠经口给药 120mg/kg、250mg/kg、500mg/kg,连续6个月,血糖(各剂量组)、胆固醇(高、中剂量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停药后可恢复正常。犬经口连续给药6个月,剂量分别为80、500mg/kg/天,高剂量组动物体重增加缓慢,肝脏明显增大,肝细胞空泡样肿大,血液碱性磷酸酶活性明显增加,停药后上述表现恢复正常;小剂量组动物仅出现唾液分泌增加。遗传毒性:丁苯酞Ames试验、中国仓鼠肺细胞(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及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一般生殖毒性试验中,雌、雄动物经口给药(雌性动物为交配前给药二周,受孕后继续给药15天,雄性动物连续给药8周)80mg/kg、200mg/kg和500mg/kg,结果对亲代动物生育力无明显影响,未表现出明显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仅高剂量组动物摄水量明显增加,给药后前几天出现流涎、爬伏症状。围产期生殖毒性试验中,经口给药80mg/kg、200mg/kg和500mg/kg,结果高剂量组动物出现妊娠期延长趋势,其中一只孕鼠难产(剖检为死胎),少数动物无乳汁分泌,并出现仔鼠(4日龄)存活率下降,仔鼠(4日至3周龄)体重明显下降;高剂量组F1 代大鼠斜板试验和悬垂试验分数降低(反映协调平衡能力),F2代仔鼠骨骼发育有一定延迟;中、低剂量组未见明显影响。 【药代动力学】1、人体药代动力学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单次口服不同剂量丁苯酞软胶囊的I期药代动力学研究: 受试者 分为3组,分别口服丁苯酞软胶囊100mg、200mg、400mg,于给药前(0小时)和给药后0.25、0.5、0.75、1、1.5、2、2.5、3、4、6、8、12、24采集血样进行血药浓度测定,结果:100mg、200mg剂量组中,均有一些受试者在末端的一个或多个采样点样品的血药浓度在检测限以下。在进行T1/2统计时,100mg组、200mg组、400mg组分别有3个、8个、12个完整受试者。丁苯酞血浆浓度平均达峰时间分别为0.88,1.25和1.25小时;平均峰浓度分别为78.7±115.8,204.7±149.0和 726.6±578.7ng/ml;平均消除半衰期分别为12.46±2.50,11.84±4.09,7.52±1.32小时;平均AUC0-t分别为93.2±114.0,323.8±201.0,1314.2±965.7ng·hr/ml。餐后给予200mg丁苯酞,达峰时间从约1小时推迟至约4小时;达峰浓度从204.7ng/ml 降至67.0ng/ml;平均AUC0-t和AUC0-∞分别从323.8ng·hr/ml和460.5ng·hr/ml减少到136.8ng·hr/ml和193.6ng·hr/ml。空 腹和餐后给予200mg丁苯酞在Tmax、Cmax、AUC0-∞均有统计学显著差异(P<0.05),说明食物影响丁苯酞的吸收。中国健康男性受试者多次口服丁苯酞软胶囊的I期药代动力学研究: 每天口服四次丁苯酞软胶囊,每次200mg,共服药13次,结果显示:

抗癌药物分类

1.传统抗肿瘤药物 抗恶性肿瘤药物按作用机制分类: 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 ?抗嘌呤药:即嘌呤核苷酸合成抑制剂,如巯嘌呤、硫鸟嘌呤、喷司他丁等。 ?抗嘧啶药:主要靠抑制嘧啶的生物合成而起到抗瘤作用,如:氟尿嘧啶。 ?抗叶酸药:为二氢叶酸还原酶抑制剂,如甲氨蝶呤。 ?核苷酸还原酶抑制剂,如羟基脲。 ?DNA多聚酶抑制剂,如阿糖胞苷。 破坏DNA结构和功能的药物,烷化剂、丝裂霉素、顺铂、丙卡巴肼等可与DNA交叉联结;博莱霉素靠产生自由基破坏DNA结构。 嵌入DNA中干扰转录DNA的药物,如放线菌素类、柔红霉素、阿霉素等。 影响蛋白质合成的药物,如门冬酰胺酶、紫杉醇、秋水仙碱、长春花生物碱类等。 影响体内激素平衡的药物,如雌激素、孕激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等。

2.新型抗肿瘤药物 传统抗肿瘤药物都是通过影响DNA 合成和细胞有丝分裂而发挥作用的,这些肿瘤药物的作用比较强,但缺乏选择性,毒副作用也比较大。人们希望能提高抗肿瘤药物的靶向性,高度选择地打击肿瘤细胞而不伤害正常组织。 随着生命科学学科的发展,有关肿瘤发生和发展的生物学机制逐渐被人们所认识,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开始走向靶向合理药物设计的研究途径,产生了一些新的高选择性药物。 药物分类及作用机制: 靶向药物。从抗肿瘤药物靶向治疗的角度看,可将其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把药物定向地输入到肿瘤发生的部位,如临床上已采用的介入治疗,这是器官水平的靶向治疗,亦称为被动靶向治疗。 第二个层次:利用肿瘤细胞摄取或代谢等生物学上的特点,将药物定位到要杀伤的肿瘤细胞上,即细胞靶向,它带有主动定向的性质。 如利用瘤细胞抗原性质的差异,制备单克隆抗体与毒素、核素或抗癌物的偶联物,定向地积聚在肿瘤细胞上,进行杀伤,效果较好。 第三个层次:分子靶向,利用瘤细胞与正常细胞之间分子生物学上的差异,包括基因、酶、信号传导、细胞周期、细胞融合、吞饮及代谢上的不同特性,将抗癌药定位到靶细胞的生物大分子或小分子上,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增殖,最后使其死亡。 血管抑制剂药物的发展。肿瘤生长必须有足够的血液供应,在癌发展和转移的过程中新的血管生长是必要的条件。新的血管生成涉及到多种环节,例如在血管内皮基底膜降解时金属蛋白酶活性增加。血管内皮细胞增殖、重建新生血管及形成新的基底膜时有许多生长调节因子参与,包括纤维生成因子(FGF)、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VEGF)、血小板源性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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