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

犯罪学
犯罪学

犯罪学

二、单选

1.犯罪学成熟于( c )。

A.18世纪初期B。18世纪末期C。19世纪初期D。19世纪末期

2.古典犯罪学派的创始人贝卡里亚的主要观点是( b )。

A天生犯罪人论B自由意志论C犯罪饱和律D三元论

3.当今世界犯罪学研究的主流是( c )。

4.A狭义犯罪学B文化冲突论C广义犯罪学D亚文化论

4.出版世界上第一部以《犯罪学》命名专著的学者是意大利的( d )。

A龙勃罗梭B菲利C贝卡里亚D加罗法洛

5.“白领犯罪”最早是由( d )提出的。

A龙勃罗梭B李斯特C塔尔德D萨瑟兰

1、以犯罪人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为标准,可以分为(bd )。

A初犯 B 常态犯 C 再犯 D 精神病犯

2、犯罪动机的特点具有(bcd )。

A违法性 B 隐蔽性 C 复杂性 D 动态性

3、犯罪动机的类型由(abcd )。

A预谋型动机 B 突发型动机 C 随机型动机 D 胁从型动机

1、按照犯罪行为状态,被害人可以分为(acd )。

A潜在被害人 B 群体被害人 C 正在被害人 D 既然被害人

2、按照被害的心理原因,被害人可以分为(abcd )。

A贪财型被害人 B 轻信型被害人 C 情欲型被害人 D 粗暴型被害人

1、根据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法益,犯罪类型可以分为(abd )。

A对个人法益的犯罪 B 对社会法益的犯罪 C 对家庭法益的犯罪D 对国家法益的犯罪

2、暴力犯罪一般包括(bc )。

A诈骗 B 伤害 C 杀人 D 赌博

3、犯罪行为按照手段可以分为(ad )。

A暴力犯罪 B 经济犯罪 C 职务犯罪 D 非暴力犯罪

4.组织形式,可以分为(abcd )。A个人犯罪B 团伙犯罪C 集团犯罪 D 黑社会犯罪1、联合国每隔(A)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商讨犯罪控制问题,此即“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处遇大会”。A、五年B、四年C、三年D、一年

2、主张以愚民政策来预防犯罪的是:( B )。A、孔子B、老子C、韩非子D、荀子

3、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是。(A)

A、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B、各级政府

C、各级党委

D、政法部门

4、文化冲突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A)

A、索斯坦?塞林

B、罗伯特?默顿

C、艾伯特?科恩

D、劳埃德?奥林

5.精神分析理论的创始人是( C )。

A.多拉德

B.萨瑟兰

C.弗洛伊德

D.斯金纳

1、“白领犯罪”最早是由(D)提出的。A龙勃罗梭B李斯特C塔尔德D萨瑟兰

2、古典犯罪学派的创始人贝卡里亚的主要观点是( B )。

A、天生犯罪人论

B、自由意志论

C、犯罪饱和律

D、三元论

3、建国后,我国第四次刑事犯罪高峰发生在( D )。A、50年代初B、60年代初C、

文革期间D、改革开放后

4、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的下限是( A)。A、14岁B、16岁C、18岁D、20岁

5、新中国犯罪学研究始于对( C )。

A、暴力犯罪的研究

B、女性犯罪的研究

C、青少年犯罪的研究

D、反革命犯罪的研究

1、为了促进犯罪学学科的发展,需要全面准确地研究( C )。

A、犯罪工具

B、犯罪地点

C、犯罪原因

D、犯罪载体

2、20世纪60年代以后,诸如染色体、( C )等生理因素与犯罪关系的研究,都对认知犯罪的个体原因有了新的发展。A、年龄B、遗传C、荷尔蒙D、性别

3、犯罪现象的核心是(B )。A、犯罪率B、犯罪行为C、犯罪人D、被害人

4、在我国古代思想家中,春秋时期(A)提出贫困是犯罪的原因。

5、A、管仲B、白居易C、庄子D、孔子

5、智能犯罪,主要指运用现代高技术手段进行的犯罪,其中最常见的。(A)

A、计算机犯罪

B、盗窃罪

C、渎职罪

D、抢劫罪

1、挫折攻击论认为挫折攻击是一种。( B )

A、.正常性反应

B、侵性反映

C、异常性反应

D、变态性反应

2、新中国社会治安最好的时期是( B )。

A、1950—1955年

B、1956—1965年

C、1966—1976年

D、改革开放之后

3、在犯罪学研究中,研究者直接感知、记录研究对象的具体事实资料的方法是( C )。

A、访谈法

B、问卷法

C、观察法

D、临床诊断法

4、已经发生并被发现由于种种原因而未举报或举报了未予统计的犯罪数是( B )。

B、相对暗

C、绝对暗数

D、明数

5、与犯罪人初犯年龄密切相关的是( A)。

A、性别

B、犯罪类型

C、再犯的可能性

D、文化程度

1、《犯罪人论》的作者是( C )。A、菲利B、塔尔德C、龙勃罗梭D、加罗法洛

2、亚文化理论的代表人是( D )。A、麦凯B、萨瑟兰C、莫顿D、科恩

3、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 D )为中国犯罪学开拓新的领域。

A、许鹏飞

B、李剑华

C、鲍如为

D、严景耀

4、全部犯罪学研究说到底最终就在于认识、掌握( C ),从而设定有的放矢的预防犯罪对策。A、犯罪事实B、犯罪情节C、犯罪规律D、犯罪动机

5、萨瑟兰1939年出版的代表作是( B )。

A、《犯罪学》

B、《犯罪学原理》

C、《少年犯罪的原因》

D、《癔症研究》

1、形势政策的中心是合理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具体表现三个方面(ABC )。

A、打击面的宽窄

B、打击力度的大小

C、惩罚方式的设计

D、惩罚力度的大小

2、犯罪调查以下几种方法(ABCD )。

A、观察法

B、访谈法

C、问卷法

D、文献法和实验法

3、下列属于刑事古典学派的代表人物有(ABD )。A、贝卡利亚B、边沁C、菲利D、费尔巴哈

4、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一般包括(ABC )。

A、犯罪决意

B、犯罪实施

C、犯罪准备

D、犯罪处理

5.犯罪人类学派的代表人物有(ABD )。 A.龙勃罗梭 B.菲利 C.李斯特 D.加罗法洛1、犯罪现象基本包括下列三方面内容(ABC)A、犯罪状况B、犯罪特点C、犯罪规律D、犯罪事实

2、按照行为形成的方式对犯罪行为分类,可分为(AB )两种。

A、作为方式

B、不作为方式

C、故意

D、过失

3、按照犯罪行为状态,被害人可以分为(ACD )。

A、潜在被害人

B、群体被害人

C、正在被害人

D、既然被害人

4、根据犯罪预测的范围,把犯罪预测分为(ABD )。

A、宏观预测与微观预测

B、长期预测、中

C、宏观预测、微观预测和综合预测

D、综合预测、类型预测和单项预测

5、犯罪人类学派的代表人物有(ABD )。A、龙勃罗梭B、菲利C、李斯特D、李斯特1.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法益,犯罪类型可以分为。(ABD )A、对个人法益的犯罪B、对社会法益的犯罪C、对家庭法益的犯罪D、对国家法益的犯罪

2、建国初期,我国基本禁绝了( AC )。A、烟毒灾害B、暴力犯罪C、卖淫嫖娼D、青少年犯罪

3、对于“犯罪”的概念,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界定,对犯罪学影响较大的学科是( AB )。

A、法学

B、社会学

C、心理学

D、生物学

4、刑罚对犯罪的预防功能主要通过以下( ABC )三个途径发生作用。

A、明示刑罚适用的对象

B、具体适用刑罚

C、实际执行刑罚

D、执行缓刑

5、按照犯罪人实施犯罪的主观罪过心里对犯罪行为进行分类,可以分为(ABD)。

A、故意犯罪行为

B、过失犯罪行为

C、法定犯罪

D、无罪过犯罪行为

1、犯罪准备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

A、准备犯罪工具

B、学习犯罪技术

C、收集犯罪情报

D、制定犯罪计划

2、我国家庭中较为普遍存在的不当教育方式通常有以下(ABCD )几种类型。

A、溺爱型

B、虐待型

C、放任型

D、行为不良的家庭

3、犯罪的文化原因一般具有(ACD)特性。A、人文性B、阶级性C、民族性D、悖逆性

4、综合治理的实践原则有(ABC )。

A、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B、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C、法制原则

D、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

5、犯罪治安预防与犯罪预防的其他措施相比,有(ABC )特点。

A、针对性

B、专门性

C、有效性

D、普遍性

1、暴力犯罪一般包括(BC )。A、诈骗B、伤害C、杀人D、赌博

2、下列行为不是犯罪行为(AB )。A、反射动作B、睡梦状态中的动作C、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D、身体遭受暴力强制下的动作

3.刑事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机关(ABCD )。

A、国家安全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们法院

D、监狱机关

4.在适用中应注意(ABC )。A、刑罚使用的必然性B、刑罚适用的及时性C、刑罚适用的教育性D、刑罚适用的正确性

5.心理矫治的基本内容(BCD )。

A、锻炼身体

B、改善生活态度

C、培养健全的意识结构

D、消除思想障碍

1、犯罪学的体系是指有关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知识与理论,相互联系,环环相扣,共同构成的系统的整体。( D )

2、《论犯罪与刑罚》一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学者边沁。(X )

3、白领犯罪是由杰出的美国老一辈犯罪学家埃德温?萨瑟兰教授提出的。( D )

4、1997年刑法修订后,将犯罪分为八大类。(X )

5、犯罪准备,是指为犯罪行为的实施准备条件。( D )

6、我国的综合治理犯罪预防模式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形成的。(X )

8、根据犯罪现象的显隐程度,犯罪现象可分为常规犯罪现象和随机犯罪现象。(X )

9、有罪过犯罪行为是指行为实施时,行为人既无故意也无过失。(X )

10、近代世界最有影响的第一步刑法典即1810年《法国刑法典》,便以古典学派理论为基础。( D )

1、刑法学和犯罪学都研究犯罪,但它们的视角和重心不同。( D )

2、犯罪学以承认犯罪的不可避免为研究的逻辑起点。( D )

3、意大利法学家加罗法洛在犯罪原因上主张自由意志说。(X )

4、把染色体与犯罪联系起来的生物学研究,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 D )

5、早在1956年,被害人学的创始人本杰明?门德尔松应予被害人以适当补偿。( D )

6、犯罪与引起犯罪发生变动的社会事物(即犯罪原因)在价值评定上总是一致的。(X )

7、犯罪学在我国得以真正成为一门独立学科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X )

8、刑罚预防的主体是国家机关。(X )

9、刑罚规定的不合理可能会影响刑罚预防的效果。(X )

10、被害人,是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即危害结果的加害者。(X )

1、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在外延上与刑法学的概念一致。(X )

2、犯罪学是前犯罪学科,这一定位集中表明了犯罪学的价值基础。( D )

3、犯罪预防的可能性问题是一个关涉到犯罪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问题。( D )

4、社会预防、心里预防、治安预防和刑罚预防构成了我国预防犯罪的四道防线。( D )

5、刑罚预防的工具是刑法。(X )

6、犯罪生涯是个人成为犯罪人的过程。(X )

7、犯罪人的反社会性是犯罪者人格呈现出的与社会法律规范和伦理准则相悖的品质或倾向。( D )

8、最早将实证研究方法引入犯罪学研究的是19世纪德国的实证犯罪学派。(X )

9、犯罪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和预防的。( D )

10、故意犯罪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 D )

1、犯罪学是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它表现出犯罪学在内容与方法上所具的有独特位置。( D )

2、犯罪的的主要原因是外在的。(X )

3、罪因结构,是指犯罪原因的诸因素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也可简化表述为犯罪原因的组合与作用形式。( D )

4、犯罪现象的不可避免性和某些积极功能构成对犯罪预防必要性的否定。(X )

5、事件发生后,被害人因此而在生理、心里和社会方面所产生的不良状态,是被害后遗症。(X )

6、女性被害人是遭受犯罪侵害而担受被害后果的妇女。( D )

7、控制和防止犯罪可能性的大小以及犯罪预防的实际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性质以及政府的决策和作为。( D )

8、给他人造成重伤害是由于梦游,也应承当刑事责任。(X )

9、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X )

10、吸毒是一种无被害人犯罪。( D )

1、边沁在司法改革方面的最大贡献之一是他的监狱建筑设计。( D )

2、被害妇女的非女性化是遭受性攻击的被害妇女的自我救助方法之一。( D )

3、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违反公共生活准则的捣乱行为的社会根源是群众受剥削和群众贫困”。( D )

4、孪生子与犯罪的关联研究始于日本精神病学家J蓝格。(X )

5、犯罪预防与犯罪控制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对犯罪的积极避免和主动出击,后者是对犯罪的被动防守和事后处置。( D )

6、刑罚适用中的不公正可能影响刑罚预防的效果。(X )

7、犯罪习性矫治的目的是改造惯犯。(X )

8、被害率,是指一定时空内遭受被害的社会成员与全体社会成员的比率。( D )10、行为方式指实施犯罪行为所采取的手段和形式。( D )

犯罪学案例分析【VIP专享】

西充县一男青年董某,教唆三名未成年人张某、王某、李 某(其中王某、李某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持刀抢劫,最终锒铛入 狱。近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 5年,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6月11日13时许,董某与张某、王某、李某三名 学生在西充县纪信广场旁文庙附近玩耍,见到被害人丁某孤身 一人,于是教唆三人对其实施抢劫,而自己在一旁帮忙望风。 三人将丁某打伤,强行搜身,抢走27元现金,并将抢得的钱财 当场交给董某,后几人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2012年6月17日,董某与李某在某网吧门口耍,见被害 人郭某一人,便上前将其拦住,逼令交钱。郭某不肯交出钱财, 董某便教唆李某:“要不给他一刀”,郭某在威胁下被迫交出3 元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张某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 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因不满十八周岁,系初犯,积 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 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淳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15岁少年迷恋黄色网络,心生模 仿色情画面的念头,对年仅12岁幼女实施强奸,未成年被告人阿健(化名)被依法判 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15岁的阿健是淳化县某镇学生,平时迷恋网络,特别是黄色网站。据阿健供述,他 为了上网浏览黄色网页,将平时父母给他的吃饭钱节省下来,在晚上老师查完宿舍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篇一: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加工贩卖医疗废物 青岛即墨李某某等人自2012年8月起,多次从收集、储运的医疗废物中,盗取30余吨塑料医疗废物加工贩卖,从中获利2万余元。经即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8月14日李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170余吨废料污染环境 贩卖用过的一次性输液管 犯罪嫌疑人丛某某等8人自2010年起从潍坊、青岛、烟台及江苏省宿迁、睢宁等地医疗机构大量收购病人用过的一次性输液管、针管等医疗废物,经过冲洗、分拆破碎加工后,贩卖到外省牟利。徐某某等5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在景区倾倒 200余吨废酸 7月28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将从江苏购买的废酸倾倒于嘉祥县卧龙山镇卧佛寺村卧龙湖景区,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经查明2014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先后购进200余吨废酸非法处置。 本报记者杜洪雷 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事实充分说明,领导干部作风与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性是作风的内在根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作风和党性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我们党始终强调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关键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投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砥砺意志、增长才干的正确途径。 ---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贪污受贿案例相关链接贪污贿赂行为,主要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财产或支出的合法来源的行为、隐瞒境外存款的行为。

犯罪学期末考试

从犯罪学角度分析醉驾 姓名:彭双高学院:理学院学号:11008030117 为了能够更为公正、客观、统一的规制醉驾行为,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应该由最高司法机关及时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对较为典型的犯罪情节予以明确。 近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的争议,把醉酒驾驶的争执从最初是否应该犯罪化推向今天醉驾行为能否一律入罪的高峰。如果说,立法上醉驾行为应否入刑是可以借助公众讨论的“民意”问题,那么,司法中醉驾能否一律入罪应当是相对专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因为,犯罪认定是依赖严谨与科学,需依法进行的司法过程,不能掺杂任何非理性的激情与私利。就此而言,回顾近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问题所面对的诸多争议,笔者认为,分析相关刑法规范和刑法理论,可以更好地厘清这一问题。 一、从刑法典第十三条“但书”谈起 刑法典第十三条在正面阐明犯罪的基本特征之后,又以“但书”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把危害行为的情节对犯罪成立的影响予以明确化。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除了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加以认定外,还必须考虑包括犯罪情节在内的所有要素对相关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或威胁是否符合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醉驾能否一律入罪”也不例外。 从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犯罪概念与具体犯罪类型的关系来看,刑法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刑罚种类等原则、原理内容,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之原则、原理的具体体现;刑法分则要接受

刑法总则的指导和制约,不能与总则相抵触。从这个意义上说,“醉驾入罪”的司法适用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危险驾驶罪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其司法认定需要遵从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概念的制约。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能直接依据犯罪概念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但是,认定犯罪成立决不能超越犯罪概念的约束,这是总则指导性、制约性的体现,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化判断的需要——借助犯罪概念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出罪化。二是司法者把醉驾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必须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排除在犯罪圈之外。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不但要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同时犯罪行为须符合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征。前者的判断依赖于刑法条文的明文规定,后者的考量则需要结合案件情节予以审慎斟酌。总之,不能因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没有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设定情节限制,就突破刑法总则第十三条关于犯罪特征的相关规定;“醉驾不能一律入罪”正是承认 刑法总则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其应有之意。 二、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考察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以侵害或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为前提,不具有法益侵害性或威胁的行为是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使在危险与冲突不断加剧的当今风险社会,立法者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与保障公共安全而在刑法中设置抽象危险犯——以期能够对造成法益危害的行为予以提前规制,预防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仍应以违法行为对法益造成抽象危险为前提。 具体到以醉酒驾驶机动车为客观行为之一的危险驾驶罪,立法者将其归入刑法典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可知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该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利益;其直接客体,应该是道路交通安全。由此,根据犯罪客体的基本理论,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在客观上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没有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便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09法学一班 何英 200902201132 根据普遍的刑法学理论,刑法犯罪概念的逻辑起点是,先有刑法、后有犯罪,刑事违法性是其本质属性,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刑法与刑罚的基本原则。刑法学研究的犯罪是:个体违反了现有刑法而产生的犯罪。 一、犯罪学犯罪概念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包括个体行为违反刑律而产生的犯罪形式,也包括国家为了保护一定历史阶段的核心利益,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这种形式。后一种形式产生的犯罪,由于是现行刑法所没有规定的,因此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其本质特征是价值否定性。 (一)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实质上属于价值范畴。 犯罪是什么?要清晰、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古今中外的神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等,从各自的学术传统出发,作出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这个问题在犯罪学领域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犯罪学作为一门学问诞生起,就一直受这个问题所困惑。应当说犯罪学诞生之初,是依附于刑法学的,以刑法规范定义的犯罪,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其形成原因及其防治对策。但随着犯罪学的发展,人们发现有很多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但又严重触犯了社会需要,需要纳入犯罪的范畴,而这与刑法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相违背。学者们逐步意识到刑法学的犯罪与犯罪学的犯罪有明显的区别。近年来一些国内犯罪学者提倡价值无涉,认为犯罪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社会事实从犯罪学脱离刑法霸语权的角度,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这个观点也值得商榷。举例说,某人杀了人,这是一个社会事实,但这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战士在战场杀了敌人、警察杀了绑架人质的歹徒,我们评价他是英雄。只有杀了我们的人,触犯了社会利益时,我们才说他是罪犯。因此价值无涉的观点也没有揭示出犯罪的实质。那么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实质究竟是什么?这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有密切联系。学科的性质一般可分为研究事实问题的学科、研究价值问题的学科、研究实践问题的学科。事实问题即是怎样的问题,包括现象、原因、性质;价值问题即应怎样的问题,包括价值评价、价值设想、价值取向;实践问题即要怎样的问,包括主体行动“能够怎样、最好怎样、决定怎样”。按这样的学科性质划分标准分析,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犯罪问题不仅仅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要怎样处理的实践问题,也不纯粹为是怎样之类的问题。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本质上应当归属于价值问题。犯罪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犯罪学的出现至少已有两百年的历史,但由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犯罪学的基础概念、研究对象与范围、学科体系等学科基质至今都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学术理论。近年来,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

犯罪学复习题完整版

《犯罪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一般认为,“犯罪学”一词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 C)提出来的(p3) A.加洛法罗 B.菲利 C .保罗·托皮纳尔 D.贝卡利亚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D)(p7)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犯罪治理 D.犯罪预防 3.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A )(p9) A.社会科学 B.人文科学 C.法学学科 D.心理学科 4.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p19) A.社会结构 B.犯罪现象 C.社会规律 D.越轨行为 5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 C )(p40) A.发展经济 B.制定法律 C.改善教育 D.奖励美德 6.关于犯罪原因,菲利提出了( B)(p49) A.犯罪二原因论 B. 犯罪三原因论 C. 犯罪四原因论 D. 犯罪五原因论 7.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的研究从犯罪行为转向了( A)(p51) A.犯罪人 B.犯罪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 D.犯罪被害人 8.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也随之不断(D )(p61) A.消失 B.上升 C.下降 D.发展变化 9.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犯罪具有(C)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政治性 10.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 )(p41) A."幸福计算"理论 B.性善论 C.社会解组论 D.刑罚个别化理论 11.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C)(p114) A.内容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2.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塞林提出了著名的() A.亚文化论 B.亚文化群论 C.文化解组论 D.文化冲突论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专业张远煌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专业张远煌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考博真题-参 考书-分数线 一、专业的设置 张远煌老师的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方向是一个考博热门方向,一方面是因为张老师在这一领域浸淫多年,很有造诣,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一个方向本身有研究的学术价值。这一个方向属于刑法学专业的一个下设方向,由于张老师每一年只带一个博士生,在这里提供各位考生,要想报考这个方向,很有必要跟张老师提前沟通。 二、考试的科目 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的考试科目为:①1101英语或1102俄语或1103日语②2280中国刑法③3037犯罪学与刑事政策 三、导师介绍 张远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分党委书记,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四、参考书目 专业课信息应当包括一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参考书和资料的使用。这一点考生可以咨询往届的博士学长,也可以和育明考博联系。参考书是理论知识建立所需的载体,如何从参考书抓取核心书目,从核心书目中遴选出重点章节常考的考点,如何高效的研读参考书、建立参考书框架,如何灵活运用参考书中的知识内容来答题,是考生复习的第一阶段最需完成的任务。另外,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肆九叁叁,柒壹六,贰六,专业知识的来源也不能局限于对参考书的研读,整个的备考当中考生还需要阅读大量的paper,读哪一些、怎么去读、读完之后应该怎么做,这些也会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分数。

第二,专题信息汇总整理。每一位考生在复习专业课的最后阶段都应当进行专题总结,专题的来源一方面是度历年真题考点的针对性遴选,另一方面是导师研究课题。最后一方面是专业前沿问题。每一个专题都应当建立详尽的知识体系,做到专题知识点全覆盖。 第三,专业真题及解析。专业课的试题都是论述题,答案的开放性比较强。一般每门专业课都有有三道大题,考试时间各3小时,一般会有十几页答题纸。考生在专业课复习中仅仅有真题是不够的,还需要配合对真题最权威最正统的解析,两相印证才能够把握导师出题的重点、范围以及更加偏重哪一类的答案。 第四,导师的信息。导师的著作、研究方向、研究课题、近期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另外就是为研究生们上课所用的课件笔记和讨论的话题。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初复试出题的考察重点。同时这些信息也是我们选择导师的时候的参照依据,当然选择导师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还应当考虑到导师的研究水平、课题能力、对待学生的态度和福利等等。 第五,时事热点话题分析。博士生导师在选择博士的时候会一般都会偏重考查考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来解决现实热点问题的能力,这一点在初试和复试中都有体现。近几年的真题中都会有联系实际的热点分析。所以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就应单多阅读一些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权威的期刊上面“大牛们”都在关心、探讨什么话题,以及一些时事热点问题能不能运用本专业的知识来加以解释解决。 五、北师考博英语 北师的考博英语满分100分,题型有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北师考博英语的整体难度介于六级和老托福之间,对词汇量有很高的要求,特别注重对形近字、意近词和固定搭配以及语法的考察。做阅读理解一定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翻译这一个题型很容易丢分,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肆九叁叁,柒壹六,贰六,要想得高分,每一天都要遵循“八步法”练习三个句子。作文对于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要求很高,要做到“厚重、灵动和美观”,复习资料建议

犯罪学教学案例

案例 刘某,女,1979年出生致聋原因不明,在聋校读至四年级时因父亲病逝退学,家境困难,刘某试图找份工作供妹妹继续上学,后来在街上遇到一聋人(同案),在交谈时同案告诉刘某, 可以带她去找工作,刘某没有多想,也没告诉家人,就跟着同案一起来到深圳。2004年12月26日,刘某在103公共汽车上,趁人多拥挤之即,拉开失主的红色背包,盗取钱包和手机后下车逃跑,刘某最终被群众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一、犯罪原因 从刘某实施犯罪的特点分析: 1:从刘某的犯罪的动机上看,刘某无稳定收入,缺乏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无经济来源,求职 谋业无门,遂产生了“以偷为职业养活自己的”的犯罪动机。 2:从犯罪的类型上看,作为聋哑人的刘某犯罪主要是侵财型的盗窃。刘某无稳定的经济来源, 文化程度低,受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的侵蚀,认为“有钱就有一切”,对金钱的盲目追求致使私欲 极度膨胀,将盗窃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3:从犯罪的组织形式上看,其一,刘某固有的生理缺陷,加之家庭对的放任,加入到犯罪团伙,她有种归属感。跟别人一起作案,具有纠合性的特点[2]。其二,作为外地到深圳后,陌生的环 境以及固有的“从众心理”导致其对犯罪团伙的依赖。 4:从犯罪的手段上看,刘某把盗窃、侵财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结 合案例分析,刘某刑事犯罪暴力性倾向不明显。 二、刘某刑事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1: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 A、认知片面带来的偏执与模糊心理 刘某缺乏听觉的认知来源,对道德事理的了解与观察难周全透彻。因此,刘某的道德认识相对片面。刘某从个人的需求出发去考虑问题、支配行动,只考虑自己的生存需要,而不顾国家法律及 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B、意志薄弱带来的消极模仿心理听觉与语言的障碍,致使刘某思维水平较低,自我控制能力差,行为更多的受自我心理倾向和喜好所左右,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在物质动机的驱使下,为了满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一、名词解释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出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主张以愚民政策来预防犯罪的是:(B) A、孔子 B、老子 C、韩非子 D、荀子 2、根据犯罪现象的地位,犯罪现象可分为(AB)

A、主犯罪现象 B、副犯罪现象 C、常规犯罪现象 D、随机犯罪现象 3、按照犯罪形成的特点,犯罪行为可分为:(ABD) A、蓄谋性犯罪行为 B、突发性犯罪行为 C、无罪过犯罪行为 D、连带性犯罪行为 4、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一般包括:(ABC) A、犯罪决意 B、犯罪实施 C、犯罪准备 D、犯罪处理 5、被害人和犯罪人的基本互动模式有:(ABCD) A、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 B、冲突模式 C、被害人催化模式 D、斯德哥尔摩模式 6、犯罪场包括:(ABCD) A、时间因素 B、空间因素 C、侵犯对象因素 D、社会控制疏漏 7、犯罪自然原因的特性包括:(ABD) A、原生性 B、间接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8、下列属于犯罪社会原因的特性有:(ABC) A、决定性 B、普遍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9、犯罪心理矫治的中心环节是:(C) A、改善生活态度 B、培养健全的意识结构 C、消除思想障碍 D、改善生活习惯 10、犯罪学研究的两种基本方法论是:(AC) A、系统论 B、整体论 C、因果论 D、环境论 三、判断题 1、20世纪以来,随着女权的伸张,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犯罪率明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FI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自然犯罪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 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AB 3、ABD 4、ABC 5、 ABCD 6、ABCD 7、ABD 8、ABC 9、C10、AC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 1、X 2、X 共12分) 3、V 4、V 5、V 6、X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1)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各种因素起作 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但总的来说,社会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 (2)据此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故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或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有规律。 (3)菲利的三因素论实际上标志着犯罪学多因素理论的建立,与此相适应,他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理论,即在重疏导、轻刑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替代措施”的概念,主张以社会防卫概念取代刑罚的概念,在刑罚制度方面,主张广泛使用保安处分和其他预防性措施,并极力推崇不定期刑。 2、(1)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理论日益受到重视。 (2)重视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 (3)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4)犯罪学研究领域逐步扩大。 3、犯罪现象基本包括:(1)犯罪状况;(2)犯罪特点;(3)犯罪规律 犯罪现象的特性有:(1)直观性;(2)综合性;(3)因果性;(4)相关性; (5)饱和性

犯罪学专业个人简历模板原创

……………………….…………………………………………………………………………………姓名:杜宗飞专业:犯罪学专业 院校:浙江大学学历:本科……………………….…………………………………………………………………………………手机:×××E – mail:×××地址:浙江大学

自荐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对人生事业的追求,怀着激动的心情向您毛遂自荐,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片刻的关注。 我是犯罪学专业的2014届毕业生。大学四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严谨求学的态度、稳重踏实的作风;同时激烈的竞争让我敢于不断挑战自己,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活理想。 在大学四年里,我积极参加犯罪学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在各占学科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精神,并在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在大学就读期间,刻苦进取,兢兢业业,每个学期成绩能名列前茅。特别是在犯罪学专业必修课都力求达到90分以上。在平时,自学一些关于本专业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上,我担任犯罪学01班班级班长、学习委员、协会部长等职务,从中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 我的座右铭是“我相信执着不一定能感动上苍,但坚持一定能创出奇迹”!求学的艰辛磨砺出我坚韧的品质,不断的努力造就我扎实的知识,传统的熏陶塑造我朴实的作风,青春的朝气赋予我满怀的激情。手捧菲薄求职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期待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倍加珍惜。 下页是我的个人履历表,期待面谈。希望贵单位能够接纳我,让我有机会成为你们大家庭当中的一员,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贵单位发挥应有的水平与才能。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2014年11月12日 唯图设计因为专业,所 以精美。为您的求职锦上添花,Word 版欢迎 下载。

案件的犯罪学评析

“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的犯罪学思考与评析 “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是备受新闻媒体关注、公安部高度重视的特大组织传销案件。今年1月份以来,在合肥警方多警种密切配合下,成功打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统一会”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件。2011年1月10日至16日,合肥市公安局组织1800多名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全线出击,对外地来合肥进行非法传销犯罪团伙和组织实施了一次集中、精准打击,共清查、捣毁传销窝点130多处,抓获从广西、湖南等地来合肥的传销人员367人,其中,48名B级别以上骨干成员被刑事拘留,追缴、冻结赃款1200多万元,扣押涉案车辆13辆、银行卡250余张。虽然案件尚未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但案件本身所涉及的犯罪学问题已经凸显。笔者试图从犯罪学视角评析本案引发思考的若干问题。 一、“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案情简介 “统一会”打着所谓“纯资本运作模式”的幌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采用五级三晋制,所谓“五级”即E级为业务员,D级为组长,C级为主任,B级为经理,A 级为老总。要想成为“统一会”成员,首先必须先花3800元购买一股所谓的股份,取得股权“资格”,才能发展下线,发展下线人员越多,所拿工资越多,级别越大。他们谎称,只要入会,一年后收益可达到1040万元,也就是所谓的“1040工程”。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2010年8月至12月间,该组织中的一个分支资金流出流入量异常惊人,竟有1100多万元。而在一份传销头目周薪表上,记者看到,大多数人员周薪在万元以上,其中最高的王某,周薪竟高达46982元,那么这些钱从哪来呢,据了解,这些钱基本来自传销下线入会费,最终受害最深的还是等级最低的传销人员。 该传销组织是一个全国性的特大传销组织,成员来自湖南、陕西、广西、湖北等十一个省份,该传销组织自命名为“统一会”,组织内绝大多数成员是湖南省人。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统一会”在南宁、南京、长沙等地均有分支,此次潜入到合肥的非法传销分支有5支,涉案人数上千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二、“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犯罪特点

犯罪案例分析样本

至今“未破”恐怖白银市连环性变态杀人案姓名:吴川和班级:09教育一班学号:20090512405 有一节课听了老师的变态案例,突然发现自己对变态案件产生了兴趣,于是在新闻上浏览了许多变态案例,例如碎尸、、连环强奸案等等。终于锁定了白银市连环杀人强奸案;虽然不是身边的亲身经历、但是意义颇重····· 因为去了巫山支教,所以也写下了自己的点点感受······· 案情回顾 从1988年6月份开始,在白银市区的市民中间一直有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白银市公安局还向社会公布的一份《白银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宣传提纲》,不仅证实了“白银确实出了个杀人狂”的社会传言,也向人们公布了案情,并悬赏20万缉拿凶手。 十四年九名女性惨遭不幸 下面是警方向社会公布的从1988年至2002年的十四年间,九起残害女性案件的主要案情。 1、1988年5月26日17时许,居住在白银市白银区永丰街接177-1号的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2、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简称94.7.27案件),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3、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白银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CM的皮肉缺失”。 4、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6号的女青年邓某被害还于家中(简称98.1.19案件),被害时27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有30X24CM的皮肉缺失”。

犯罪学期末考点

犯罪学考点整理 一、名词解释 1、再度被害:就是指被害人在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在随之而来的调查与诉讼过程中,因不得不接受警方询问、出庭作证或进行控诉、辩论等活动,而再次遭受的物质损失(时间与金钱等)、人格侮辱与名誉损害以及精神刺激。这些因犯罪被害而来并具备被害性的损失、损害或痛苦,通称为再度被害。 2、犯罪场:就是指犯罪原因实现为犯罪行为的特定领域。或者说,犯罪原因产生犯罪效应的特定领域,称为“犯罪场”。其构成内容包括四种因素:时间因素,空间因素,犯罪侵害对象有关情况,社会犯罪控制机制。这些因素给犯罪人以易于得逞的印象。无犯罪人则无犯罪场,通过控制犯罪场可以制止犯罪。 3、被害人贬值:犯罪人在预备,实施犯罪或就是犯罪后,为了防止产生或就是消除自己的犯罪感,有意无意地贬损被害人的存在价值,否定被害人的固有人格的一种心理纹饰活动。 4、犯罪饱与理论:每个国家都存在着促使犯罪发生与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分别就是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与人类因素。这三种因素就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每个国家始终都存在一定数量与一定种类的犯罪,犯罪始终处于与其原因相适应的饱与状态。环境与犯罪数量之间的比倒就是保持不变的,呈现动态的规律,有可能局部国家或地区犯罪会出现超饱与现象,但最终还就是会回到饱与状态。(菲利的观点) 5、犯罪标签理论:犯罪并不就是客观的,而就是人们主观的产物。犯罪之所以为犯罪就是因为人们将之解释为犯罪,即司法认定。任何行为本身都不就是有罪的,而就是社会把某些行为确定为犯罪行为,并给她们贴上犯罪的标签。 6、犯罪亚文化:就是指犯罪亚群体在犯罪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一体信奉与遵循的,与主文化相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及其现象的综合体。如犯罪暗语,犯罪亚群体及其规则、禁忌与仪式,纹身以及与犯罪有关的手势、图像等非语言符号。 7.自然犯罪:就是违反了人类社会所具有的这种最基本的怜悯与正直的道德观念的犯罪,其为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容,就是真正的犯罪。

犯罪学笔记

第一专题 一、犯罪学的内涵 (一)关于犯罪人的科学(龙勃罗梭)(二)关于犯罪行为的科学(李斯特) (三)关于犯罪原因的科学(四)社会反应犯罪学:有助于对社会制度进行深刻批评的分析激进派从社会制度角度进行分析(阶级矛盾) 二、犯罪学的外延 (一)菲利的犯罪学概念是集有刑事学科之大成的学科 (二)奥地利学派(汉斯格罗斯) 犯罪现象包括—规范:从法律角度;事实:程序诉讼影响犯罪的环境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的原因及如何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学科 (三)美国经典学派(萨瑟兰、克内西) 将犯罪看做社会现象,研究刑事立法,行为人的行为,社会反应 (四)传统的(狭义)犯罪学:研究犯罪现象及规律 三、我国犯罪学的定义 (一)对定义的表述 1.传统表述:研究犯罪原因的犯罪预防的科学 2.评价:传统犯罪学的局限性现代犯罪学的中立性 (二)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对象及学科体系 1.犯罪现象:犯罪现象论 (1)宏观角度:社会现象 (2)微观角度:个体现象 (3)犯罪人角度: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特征统计学医学社会学 2.犯罪学原因:犯罪原因论 3.犯罪预防:犯罪预防论 (1)刑事政策(2)犯罪预防的模式 四、犯罪学与其他刑事学科的关系 (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1.学科性质的区别 2.研究内容的区别(犯罪学研究实际情况、原因、防治,刑法研究规范) 3.研究方法的区别(犯罪学注重实证、经验,刑法学注重分析比较) (二)犯罪学与形式政策学:研究内容的重叠与区别

形势政策学主要研究为预防犯罪而采取的各种刑法对策,即研究采用何种刑法最有效,故需研究现行刑法,提出批判行评价,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犯罪学通过全面解释犯罪原因,制定各种预防犯罪的社会政策,以此构建完整的预防体系。 (三)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是研究、收集、检验和运用证据以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理论和方法的学科 两者对犯罪预防的关注程度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刑事侦查中自然科学的应用) 第二专题犯罪学的主要流派 一、古典犯罪学 古典犯罪学派产生于18世纪后期,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法》古典犯罪学派奠定了当今世界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的基础。 (一)古典学派的思想基础 1.经院哲学:托马斯阿奎那 2.社会契约论: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 (1)人生而平等(2)人的本性自私邪恶(3)人们通过缔约形成社会和社会规则,共同赞成和反对某些东西(4)社会有权惩罚人 (二)古典学派的学科性质:犯罪学学派刑罚学派刑法学派 (三)古典学派的基本观点:1.犯罪原因:人性自私、意志自由、功利主义或享乐主义 2.犯罪学说:(1)刑罚的根据—社会契约(2)刑罚的标准:罪刑等价主义,以客观行为为基础(3)刑罚的作用:抵消因犯罪而获得的利益和快乐从而预防犯罪,衡量刑罚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危害性程度 3.立法问题:(1)法律的表述—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条文少 (2)法律的公布(3)法律的规定—应明确规定犯罪及所适用的刑罚 (四)对古典学派的评价 1.优点:(1)容易施行,法官仅是适用法律的工具(2)废除了以前理论和诉讼中任意判刑的现象 2.缺点:(1)不人道不公平(2)仅考虑犯罪人所造成的损害,没有考虑到犯罪人的心理状态(3)按照抽象和理想进行的,没有涉及具体现实 二、实证主义犯罪学学派 实证主义犯罪学派是对使用实证主义方法进行犯罪学研究的一些学者及其理论学说的统称,产生于19c后半期,其基本特点是强调实证主义研究方法。

英国剑桥大学犯罪学哲学硕士入学要求

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位于英国的剑桥市,是一所公立研究型大学。剑桥大学是英语国家中第二大最古老的大学,同时也是全球第七大历史最悠久的大学。剑桥大学所在的剑桥市是英国剑桥郡的行政中心,它是一座大学城。剑桥市位于伦敦北部50英里左右的东安格利亚地区,是高科技中心Silicon Fen的核心地带。剑桥大学校内有许多着名的建筑,如:卡文迪什实验室、国王学院教堂、剑桥大学图书馆、圣约翰学院教堂塔等。立思辰留学360为大家解析该校的犯罪学哲学硕士(MPhil in Criminology)课程。 专业描述: 剑桥大学的犯罪学哲学硕士以及其研究型硕士时长一年,是全英国最大的全日制犯罪学专业之一,每年招收40个左右的学生。该专业在英国乃至国际上都有很高的名望和声誉,并且受到英国经济与社会研究协会(Economic and Social Research Council,简称ESRC)的认可,同时意味着该专业的申请者可以申请1+3 ESRC金融援助。该专业的教学包括核心模块以及四个主题领域话题的研讨会。核心模块是必修课程,帮助学生熟悉当代犯罪学思想和研究成果,研讨会主要涵盖四个主题领域的话题。对于想要进入到博士阶段学习的学生,犯罪学学院强烈推荐学生先申请研究型哲学硕士学位,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将会直升到博士学位阶段。 就业方向: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剑桥大学该专业的学生大部分会继续深造以取得博士学位或者研究型硕士学位,其它一部分学生会从事律师、刑侦、监狱管理等与法律有关的职业。 入学要求: 学术要求:英国大学的2.1等荣誉学位,且成绩优异,或者达到同等程度; 语言要求:雅思7.5分以上,且单项不低于7.0分;或托福笔试637分以上,且写作不低于5.5,或托福网考110分以上,且单项不低于25分;无双录取。 申请材料: 申请表;学历证明级成绩单;英语语言能力证明;个人简历;两封推荐信;银行资金证明。 授课校区: 剑桥大学

犯罪学案例分析

犯罪学案例分析 作者:朱奕彰论文时间:2011/11/6 所在院系:基础医学院 学号:1110305106 一、引言: 在当今健全的法制体系下,有一些比较复杂并难以判断的犯罪学问题,如强奸罪的另类变形,婚内也有强奸么;多重人格分裂的犯罪定义问题,犯罪人格与好人格共存,如何判定其犯罪性;以及正当防卫的界限如何界定?这些问题都很值得我们去思考,如何处理这些案例亦使法官们很头疼。 二、摘要: 本文通过多个犯罪学案例分析,并对上述的三个问题予以了讨论,结合犯罪学理论,最终得出了一些结论,均为本人个人分析结果,其中不足之处,望老师予以指导。 三、正文: (1)“婚内强奸”? 案例:吴某经常半夜喝酒晚归,每每醉酒常无理要求其妻子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不肯,吴某则责骂殴打她,强迫其进行同房,王某实在受不了,于2009年5月将丈夫以强奸罪告上了法庭。 讨论:本案中是否能判吴某强奸罪? 分析:刑法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构成的核心要件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不违背女性意志的,便不是强奸罪。但问题是,婚内强暴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吗?对此是有争论的,主流观点认为不宜按强奸罪认定。因为一方面,

性行为是婚姻契约的内容之一,谈不上违背女性意志。另一方面,司法上也很难认定,故此案中不能判吴某强奸罪,但因其经常无理责骂并殴打其妻子,并强迫其同房,亦不能说其无罪,判他家庭暴力罪是完全于情于理的。 结论:婚内一般不算强奸罪,性质恶劣者,一般予以家庭暴力处理。 (2)多重人格分裂的犯罪定义: 案例:(来自电影致命ID)主人公麦肯.丙佛,小时候父母双双离开了他,把他抛弃在汽车旅馆,给他造成了童年的阴影,更可怕的是他母亲还是个妓女,这些悲惨的遭遇使得其产生了分裂人格,总共10个,而这其中有一个是犯罪人格,并在某一天犯下了杀害6个人的血案,其余9个皆为正常人格,问是否该判麦肯死刑? 讨论:犯罪人格与正常人格共存,如何定义其犯罪行为? 分析:首先分析主人公的责任能力,责任能力的内容包括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缺乏这两种能力中的任何一种,都意味着没有责任能力,因而都不能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而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呢?一是人的年龄,二是人的精神状况。 很明显该案例中被告人年龄已满18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段,至于其精神状况?其患有多重人格分裂症,是属于非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一种,这与纯粹的精神病不同,精神病患者对自己所作的事情完全没有意识,并没有认知能力及控制能力,故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而多重人格分裂者要分两类看:当其因人格分裂,导致出现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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