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探究

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探究
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探究

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探究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机构养老不堪重负,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城市社区养老模式为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新的出口,但因为其处在初步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文章试在行政管理视角下探讨社区养老模式的主要困境,提出对策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社区养老;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11-0042-02

一、社区养老概述

(一)社区和社区养老的概念阐释

“社区”最早出现在德国社会学者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1887)一书中。20世纪初,“社区”一词传入我国。《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说明,“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我国,研究城市社区服务中的“社区”多指基层法定社区,主要表现为区、街道、居委会三个层次的辖区共同体。

社区养老的概念最早于2000年提出。我国所谓的社区养老就是以城镇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动员社区资源、发掘社区潜力,运用人际关系网络资源开展为老服务,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接受服务,在继续得到家庭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来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支持,使老年人能按照个人的议员,在社区内接

试论行政管理的法治化(一)

试论行政管理的法治化(一) 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法治化途径 论文摘要:行政管理法治化是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而改进行政体制,促进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必然要求培养依法行政的意识、改进行政组织、约束行政职权、规范行政程序,这是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和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更使我国法治化上了一个大的台阶。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踏上新的征程。如今依法治国必先依法行政的观念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的共识。而要在新形势下实现依法行政,就必然要求培养法治意识,改进行政组织、约束行政职权、规范行政程序。因此,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必须解决这四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一、行政意识: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前提 依法治国的一个必然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公务员在法律规范的要求和束缚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按照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从事公务活动,使得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可见,依法行政主要是依靠广大公务人员来推动的。因此,广大公务人员培养强烈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政治学上讲,人是理性自私的,都有在有限理性的范围内寻求自己最大利益的潜在倾向。所以,行政管理中必须注意约束人的自私性,提高公务员的行政意识。事实证明,单纯依靠外在的法律规范的约束、事后救济手段的完善,都无补于因人的意识的落后及惰性所导致的行政错误,以及行政行为对于整个行政环境造成的伤害。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必须树立法治意识。这种法治意识对于行政管理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其要求行政立法及法律适用对于任何人一视同仁,其要求不能有人在法律之上,也不能有人在法律之外。惟有如此,行政活动才是对法律的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才能在行政管理领域得到切实落实。二是服务意识。行政管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控制、管理、服务。控制的目的是保障社会的稳定;管理的目的是维持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秩序和发展态势;服务的目的则是为社会本身及其全体成员提供长久的可靠的发展机会和条件。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是,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控制和管理功能越来越多地为服务功能所取代或掩盖。三是积极行政的意识。社会的不断发展带动国家行政职能不断地扩张,行政的目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积极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正是伴随着国家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这一历史的、国际的潮流的演化而形成的。现代行政所特有的灵活性、高效性决定了它是适应现代生活节奏的唯一权力形态;而现代行政组织聚集的一大批行政及社会管理方面的专家则是保证国家管理的合理性,即公正性的基本前提;同时,现代行政法治的发展,为行政的可靠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避免了行政专家及行政部门的专权所可能导致的社会危险。种种安全保障强化了行政管理作为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力量的地位。 二、行政管理组织法治化 行政管理组织的法治化,就是要求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范围、内部组织结构、外部运行方式等都要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范。既不能有未经法律程序、通过立法活动而设立的机关,已经设立的机关也不能行使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可见,行政组织的法律管理是整个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根基,如果行政机关或相应行政组织的设立尚没有法律的基础,可以不依法而自生自灭,那么,相应的人员配备也会因此而不合理、不合法。在这样的环境下搞行政法治化建设是不可能的,更谈不上建立完善的法治社会了。 目前,我国组织立法的一个漏洞是,行政组织的立法体系不完善。就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而言,这些法规往往多强调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具体问题的规定常常是含混不清的,这在行政管理的实际运行中则反映为各具体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互相交叉重叠、相

城市养老模式的第三条道路

社区照顾:城市养老模式的第三条道路 何雨1王振卯2 (1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南京210093) (2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生南京210013) 摘要:针对老龄社会来-临中国沉重的“未富先老”养老压力,本文提出了新型城市“社区照顾”养老模式可以成为当前及未来中国解决养老问题“第三条道路”,分析了“社区照顾”养老模式的含义、缘起以及中国选择“社区照顾”养老模式的必然性,并提出“四三二”立体化城市“社区照顾”养老模式的构想。 关键词i社区照顾;养老模式;老龄化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63(2009)0l一0096—05 社区照顾的背景与缘起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00年中国65岁及其以上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这标志着在2000年前后中国正式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联合国相关机构认为,在2020年到2040年期间,中国老龄化人口将从11.5%急剧升至21.4%。李浩等预计在202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80岁及以上老年人VI将达到306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37%。【l】与瑞典、El本、英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在进人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已经1—3万美元相比[2J,中国面临着“老龄社会”来临带来的“未富先老”的巨大养老压力。 老龄社会、高龄社会的来临对当前中国城市养老主要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 其一,“反哺”式家庭照顾(FamiliyCare)养老功能在不断弱化。“反哺”式家庭照顾养老模式指的是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主要是配偶、子女、孙子女和其他亲属等)向其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父辈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提供经济供养、生活资料和生活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与安享晚年的养老模式。当前,城市家庭结构呈现出鲜明的微型化、核心化趋势。家庭模式核心化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在居住空间上呈现出代际分离特征,而这种空间上的隔离直接弱化了成年子女照顾老年父母的功能,特别是成年子女们忙于工作、事业,更使得照顾老人“心有余而力不足”。据调查,有33%的中青年人认为照顾老人有困难,其中最大的困难是工作压力大没时间。L3J 其二,机构院舍化照顾(InstitutionalCare)养老面临两方面的困境:即一方面社会养老机构数量严重不足,质量参差不齐。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高达1.3亿人,而全国只有4.2万多所各类养老机构,所拥有的床位不到100万张,只能为不到l%的老人解决住房问题,这与发达国家的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数的5%至7%相比相差甚远。此外,社会性的养老机构设施不健全,缺少完善的服务机制和生活设施,特别是在低端的社

当前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思考

当前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思考 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是指国家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行政管理法律规范,把整 个行政管理体系置于法律的调整和支配状态,并保证在实际行政活动中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使行政活动沿着公众期望的方向,即民主政治的目标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使这种制度和 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发展很快,取得可喜成果。我国以依法行政为主导、体现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法制化模式已初步形成,行政管理已踏上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轨道。但因毕竟起步较晚,行政法制还不完备。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 和评议考核制”(十五大报告),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有待解决几个突出问题。 一、提高行政组织的法治化程度 行政管理制度就其内容或对象划分,主要有组织机构方面的管理制度;行为或活动方面 的管理制度;监控方面的管理制度等。行政组织是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建立的,为实现国家权力推行政务的管理机关。它是行使管理职能的机构和组织系统,是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者、承担者,即行政主体,具有一系列职责与权限关系、领导与服从关系、监督与协调关系等功能。从其结构上说,虽然是静态的,但结构合理与否,如行政机关及其机构设置是否适应市场经济 要求,行政人员定额及比例是否适当,整体规模是否符合精简原则等,直接影响到整体结构在 行政管理中的运作及功能的发挥,关系到行政效率能否提高。其意义并不局限于行政组织自身,更重要的是牵涉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组织规模庞大,行政人员的数量就会激增,国家的财力消耗势必严重,国民自然不堪重负。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1996年底,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已达3670万人,比1978年增长82.3%;财政供养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2.1%上升到3%,即平均每30个当前我人就要养活一个“吃财政饭”干部。按现行财政供养人员平均每人一万元标准计算,每年就需财政供给3670亿元,几乎占国家总财力的一半(唐代望、李绥州:《向现代化政府的历史性转变》,《广州日报》1998年4月10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里足以说明,行政组织结构状况所产生的影响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至于从功能上考察,如职责权限的设定,权力的分配和调整,权力的行使等是动态性的,更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自由活动的范围以及行为受限制 的程度。即直接影响到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因此,行政法治首先应当行政组织法治。行政管理法制化首先是要行政机构和组织系统及其权能法制化。这是行政法治、行政管理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即建立和完善制约行政主体及其行为的法律规范,保证行政主体沿着既定的轨道行事。而我国恰恰是这方面比较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曾进行过多次机构改革,却陷入“精简—膨胀”的恶性循环。官僚队伍庞大失控、权能分配交叉失当,职责界限不明,常常相互扯皮。这些问题之所以长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法制角度上看,主要在于没有完备的组织法规范,政府机构与权

有关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研究的文献综述

有关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研究的文献综述 摘要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使我国早已进入多老少子的格局,社区社会养老模式逐步转变为社会焦点本文将从概念界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几大方面将近年来我国学者针对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做一概述。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养老;服务 引言 我国1999年已进入老龄社会,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经占总人口的14.9%。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随着我国家庭的“小型化”和“高龄化”的趋势,家庭养老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样的前提下,社区居家养老呗提上日程,并且越来越被受到重视。目前各地的居家养老的实践层出不穷,并且研究成果也非常丰富,如何构建适合时代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也更是成为关注的焦点。本文对我国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可以使我们理清目前的研究成果,同时为未来研究指明方向,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研究和建设的不断发展。 正文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涵的界定 有关社区居家养老的内涵界定,学术界的观点不尽相同。王锦成社区居家养老定义为:由社区提供居住在家的老年人一系列或户内或户外的养老服务。从而构建一个符合老年人自身意愿又切实可行的居家养老体系[1]。而陈赛权给出的定义则是:居家养老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以及国家的基础之上,以家庭为载体,以社区网络为依托,以国家制度、政策和法律为保障,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陈赛权认为居家养老应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和精神慰藉为主要服务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服务形式[2]。学者祁峰则认为,居家养老是与我国传统家庭养老紧密联系的新型养老方式,指在城市的各个社区建立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站,人们可以向服务站申请医疗、家政服务,由服务站派服务员到家中提供各种有偿服务的养老方式[3]。

美国社区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启示_王承慧

文章编号:1009-6000(2012)08-0035-10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王承慧,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副教授。 美国社区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启示 The Exploration and Inspiration of Community-based Aging Pattern in USA 王承慧 WANG Cheng-hui 摘要: 老龄化作为全球性人口发展趋势,已成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急需应对的重要挑战。社区养老模式根植社区,无论对于政府还是老人及其家庭,都是成本低、效益高的养老模式,因而在发达国家亦是养老事业发展趋势。本文聚焦美国,分析了美国政府对于提升老人住房可支付性和宜居性的政策支持、对于多层次的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以及市场特别是非营利机构等非政府机构在社区养老中的重要作用和贡献。最后总结了美国社区养老模式对于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 社区养老;美国;住房政策;非政府机构 Abstract: Population aging has been a global trend that is shaping the 21st century, which made it a great challenge for developed countries as well as developing countries. The community-based aging is a cost-efficiently pattern for government, the elderly and their families. Focusing on USA, the article introduced different forces and their roles in community-based aging: government policies on the elderly housing and multiple service frameworks, the roles of market forces and especially the contributions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In the end, some brief enlightenment was put forward. Key words: community-based aging; USA; housing policy;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老龄化作为全球性人口发展趋势,21世纪以来已成为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急需应对的重要挑战。各国既有的养老模式在人口持续老龄化的压力之下,都面临如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拓宽财政渠道、整合各类资源、优化老年宜居环境等方面的多重压力。世界卫生组织(W H O)在2007年制定的老年友好城市(age-friendly city)建设指南中,提出了包括城市物质环境(户外环境和建筑、交通、住房)、城市社会环境(社会尊重和包容、社会参与、公民权利、就业)以及养老服务(信息畅通、社区支持和健康服务)等城市层面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指南。指南中明确指出养老服务的几个关键问题都和社区有关,包括类型和覆盖范围是否足够、质量是否能够保证、是否能适应老人特定需求和选择、是否方便可达、是否可支付。 社区养老,是相对于机构养老而言的概念,是指围绕家庭和社区能够 得到的养老服务,具体包括居家养老

城乡养老模式及养老配套设施一体化研究初探

城乡养老模式及养老配套设施一体化研究初探 发表时间:2018-08-30T11:27:02.01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0期作者:梁媛媛[导读]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工业行业有了飞速的发展,但是这也使得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摘要:社会的不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将城乡一体化提上日程,要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的重点应该讨论城乡养老金问题。现今,城市的养老模式已经十分多样化,有家庭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模式、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等一系列养老模式;而在农村地区则最好选择家庭养老的模式。文章回顾了有关城市养老设施和环节的标准,并指出了这些标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相应的修订措施。最后,针对城市和乡村的养老设备规划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城乡养老模式;养老配套设施;一体化;研究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工业行业有了飞速的发展,但是这也使得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现今,我国很多城市都存在着公共服务设备以及养老设备短缺的问题,之前的养老方式也必须进行改革。之前我们都将城市作为发展的重点,最后使得我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老龄化问题。现今的经济发展中,希望借助经济新常态来促进城市化城市的发展,这样可以更好的解决因老龄化问题而造成的经济、工业发展困境,更好的促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一、现今养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养老方面的不足 现今我国城市养老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四点:①养老模式不够多元化,大多数家庭使用的都是家庭养老方式;②老年家庭住房和老年人的社会福利都严重的匮乏;③老年人没有办法获得足够的活动空间;④外界的各种环境、设施等都未结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进行相应的设计。 (二)农村养老中的不足 农村养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也可归结为以下四点:①养老模式缺乏多元性和丰富性;②农村地区没有很多的养老机构且这些养老机构的功能十分简单;③没有结合农村地区养老的特征配备相应的人员,工作人员不充足;④农村地区的财政一般都比较匮乏,因此很多养老机构都很简陋。 二、如何改进养老模式并提升养老设备的质量 (一)养老模式的改进 1、城市养老模式的分析 在城市中,家庭养老模式依然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种模式是将家庭作为主体,家庭成员负责照顾老人并进行精神方面的沟通。我们必须认识到,现今我国与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因此在老年服务方面不可能投入太大的成本,而我国老龄化社会已经到来,因此,无法实现社会养老之前只能将家庭养老作为主要方式。不过,家庭养老也是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因此我们应不断克服这些问题和不足并鼓励老人选择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就是将老人送到各个养老机构中,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照顾老人,其优势有:①老人会有更多同龄人的陪伴;②养老机构中的医疗、娱乐设施等都更为齐全。其缺陷有:①老人需要远离自己的家庭,无法获得家人的长期陪伴;②有很多养老机构的水平十分低下,居住条件不好且对于机构内的工作人员缺乏统一的管理。 作者的观点是:机构养老应当是今后解决养老问题的最有效方式,因此必须积极推广这一模式,并对养老机构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以促进其整体质量的提高。社区养老是处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养老方式,这一养老模式除了可以使老人能够经常和家人相处,而且也能使老人有更多自己的同龄人作伴,可是我国传统家庭理念的影响决定了这种养老方式不会成为主流养老模式。 2、对于农村养老模式的分析 分析我国的国情不难发现,农村养老有着自身的显著特征。在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而且受传统思想影响较大,这便使得在农村几乎都是家庭养老方式。而农村的老龄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镇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农村地区应该积极发展社会养老的模式。 3、各种养老模式的综合分析 作者认为近几年,城市养老中应该还是家庭养老模式占较大比例,但在远期却会演变成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养老模式。农村地区实现这样的目标所需要的时间可能会更长,不过家庭养老模式向社会养老模式演化也是必然趋势,会慢慢的从家庭养老变成社会养老。今后我国在发展养老模式时,应该把握好以下两个重点:首先,在近几年,城市以及乡村依然应该积极的发展“以居家养老”为主要的养老形式,但从长期来看,则需要积极的发展“社会养老”的养老模式,这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并更好的和国际社会接轨。②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完善我国养老设施标准,最好能够结合城市和农村的实际情况设立差异化的标准。 (二)如何进一步完善养老设备 1、养老设备配套标准评估 我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针对老年人用地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A22属于老年活动设备,A6属于社会福利设备用地,主要是为了满足服务以及慈善类机构的需求,这类机构有福利院、养老院等,A51则属于社区卫生等医疗部门用地。这一套规范虽然对大面积的社会福利用地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可是对于具体的老年人福利设施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便不能很好的满足人民对于养老空间的需要。 《镇规划标准》中要求在中心镇地点可设置养老设备,但是很多乡镇却并未将这一标准落实到实处,很多镇内都没有设置这一项目。《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也结合城市的规模确定了具体的用地面积,不过并没有对设施的类别进行具体的规定,无法很好的规划整个养老空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包括了养老院、托老所、社区服务中心等各种老年公共服务设备,并对于用地的面积、工程的规模都有了明确的规定。现今我们在进行老年设备规划工作时,并没有将这一规划作为科学的根据。作者将各种规范标准都展开了综合分析,并针对城市乡村的养老设备规划制定了更为有效的建议。

我国养老模式类型

我国养老模式类型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老年人口数量也居世界首位;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儿女的职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子女们工作、学习等需要离开家,空巢老人也急剧增加,传统农村养老模式受到人口老龄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家庭结构核心化、土地被征用等的冲击,农村养老在物质供养、精神照料和生活照顾等方面均面临巨大挑战。因此,在新形势下探讨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农村现有几种养老模式及其利弊 一家庭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模式是中国最古老的养老方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子女、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老年人提供经济、生活和精神照顾,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养老的实质是由谁来提供养老资源,这是区分养老方式最重要的标准,同时也可以看出,家庭养老是相对应于社会养老来说的。因此,从实质上来说,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和养老制度。 家庭养老模式的优势 1、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反馈模式。在经济供养上,家庭养老是代际之间的经济转移,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自然完成保障过程。父母养育儿女,儿女赡养父母,这种下一代对上一代予以反馈的模式在每两代之间的取予是是互惠均衡的,在家庭单位内形成一个天然的养老基金的缴纳、积累、增值以及给付过程。 2、家庭养老促进代际交流,给予老年人精神归属感。家庭与老年人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对于中国老年人,尤其如此。家庭是老年人毕生精力和努力的结晶,保留了老年人整个生命历程的印记,使老年人感到安全和对亲情需求的满足,满足老年人“叶落归根”的心理。老年人更多的是从子女身上获取那种情感慰藉,“儿女孝顺,含饴弄孙”是中国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最高理想和最大精神寄托。 3、家庭养老降低社会成本。与社会养老相比,家庭养老是把这个社会的养老负担转化为子女的负担,一旦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不能兑现,可以规避社会养老在基金管理方面的风险,同时也不存在服务和交易费用支出问题。

当代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思考

当代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思考 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是指国家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行政管理法律规范,把整 个行政管理体系置于法律的调整和支配状态,并保证在实际行政活动中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使行政活动沿着公众期望的方向,即民主政治的目标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使这种制度和 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发展很快,取得可喜成果。我国以依法行政为主导、体现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法制化模式已初步形成,行政管理已踏上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轨道。但因毕竟起步较晚,行政法制还不完备。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 和评议考核制”(十五大报告),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有待解决几个突出问题。 一、提高行政组织的法治化程度 行政管理制度就其内容或对象划分,主要有组织机构方面的管理制度;行为或活动方面 的管理制度;监控方面的管理制度等。行政组织是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建立的,为实现国家权力推行政务的管理机关。它是行使管理职能的机构和组织系统,是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者、承担者,即行政主体,具有一系列职责与权限关系、领导与服从关系、监督与协调关系等功能。从其结构上说,虽然是静态的,但结构合理与否,如行政机关及其机构设置是否适应市场经济 要求,行政人员定额及比例是否适当,整体规模是否符合精简原则等,直接影响到整体结构在 行政管理中的运作及功能的发挥,关系到行政效率能否提高。其意义并不局限于行政组织自身,更重要的是牵涉到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组织规模庞大,行政人员的数量就会激增,国家的财力消耗势必严重,国民自然不堪重负。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1996年底,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已达3670万人,比1978年增长82.3%;财政供养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2.1%上升到3%,即平均每30个当前我人就要养活一个“吃财政饭”干部。按现行财政供养人员平均每人一万元标准计算,每年就需财政供给3670亿元,几乎占国家总财力的一半(唐代望、李绥州:《向现代化政府的历史性转变》,《广州日报》1998年4月10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里足以说明,行政组织结构状况所产生的影响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至于从功能上考察,如职责权限的设定,权力的分配和调整,权力的行使等是动态性的,更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自由活动的范围以及行为受限制 的程度。即直接影响到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因此,行政法治首先应当行政组织法治。行政管理法制化首先是要行政机构和组织系统及其权能法制化。这是行政法治、行政管理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即建立和完善制约行政主体及其行为的法律规范,保证行政主体沿着既定的轨道行事。而我国恰恰是这方面比较薄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曾进行过多次机构改革,却陷入“精简—膨胀”的恶性循环。官僚队伍庞大失控、权能分配交叉失当,职责界限不明,常常相互扯皮。这些问题之所以长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法制角度上看,主要在于没有完备的组织法规范,政府机构与权

中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研究的文献综述(精)

中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研究的文献综述 摘要:居家养老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依托, 通过建立专业化的服务机构, 为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居家养老结合了家庭养老的特点和机构养老的优点,是当前形势下适合城市社区老年人选择的养老方式。 关键词:居家养老、实践、优势、问题、建议 2011年 4月 28日(星期四上午 10点,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请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总人口为 1339724852人,其中 60岁及以上人口占 13.26%,比 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 2.93个百分点, 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 比 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 1.91个百分点。不可置疑, 中国社会正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考验, 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和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的地区, 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根据联合国的预测, 2005到 2030年是中国老龄化的加速时期,总人口预计增长 1.45亿,而老年人口预计增长达 2.02亿。【 1】人口老龄化正在逐渐瓦解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人口红利”,从而将形成“未富先老”的局面,影响并制约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所以老龄化问题是中国政府应该积极和尽早制定相应对策的主要的人口问题之一。如何妥善处理大量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将会成为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而紧迫的话题。 本文主要通过研究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居家养老所做的研究分析, 重点概述目前我国城市社区中的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 探讨该模式提出的背景、相关的研究综述、个地方的经验以及在当前环境下的优越性和不足之处, 从而试着提出相应的建议来完善居家养老模式。根据学者们的学术报告, 目前的相关研究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居家养老的涵义

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研究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112847777.html, 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研究综述 作者:薛苗 来源:《管理观察》2015年第33期 摘要:人口老龄化是中国一大基本国情,人口结构的转型给社会养老带来压力与挑战。我国农村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大,对农村养老模式进行探究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文着眼于农村养老问题,在养老模式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目前主要的农村养老模式分类、影响因素、学者对农村养老模式的探究等进行综述。同时结合我国社会转型现状,强调“持续照顾”理念和非社区照顾。最后构建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农村社区养老的多元化主体多渠道多阶段的农村养老模式。 关键词:农村养老模式持续照顾多元化主体 21世纪的中国是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预计中国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 12.37%①。拥有如此庞大规模的老龄人口,倘若消费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管理体制等没有和人口年龄结构的改变相适应,便不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相比城市而言,农村老龄人口绝对数量更大,老龄化速度更快,老年人口数量增长也更快②。如何有效的处理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政治经济等问题尤其是农村老龄引起的社会问题是我们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议题,而最关键的切入点之一便是养老。陈赛权(2000)提出中国老年人口的3/4居住在农村,农村养老问题多,但是相对说来研究较少。十五年过去,学者们的重心大多仍在探讨城市养老问题,对农村养老模式探究不够。因此对农村养老模式进行系统性综合性的梳理和分析,有利于更好的找准未来的道路。 一、养老模式的概念界定综述 在进行对农村养老模式探究之前,有必要对“养老模式”这个基本概念进行一个界定,2000年前学者争论焦点大多集中在对于养老方式的分类问题,并没有对“养老模式”这个说法达成共识。自2000年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之际“养老模式”这说法便引起了学者们的热烈讨论。穆光宗(2000)从文化的角度认为养老模式体现的是一种文化模式并且具有可持续性。陈赛权(2002)认为当前未能在农村养老模式概念上达成一致意见。宋健( 2001)提出所有概念归为“养老体系”、“养老模式”和“养老方式”三类。宋健(2006)从历史文化的角度认为养老模 式是从古至今沿用,流传并通过种种途径固定下来的养老样板,是事物的标准样式。公维才(2007)根据经济主体角度认为“养老模式是指由谁提供养老支持,即由谁负责养老的经济责任”。陈建兰( 2012)从城市的特征出发定义了城市养老模式,认为养老模式是为城市养老中核心的、相对稳定的、区别于农村养老的特征和存在形式。李中秋( 2013)定义养老模式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养老体系,分别包括主要和辅助的养老方式,以及为这些养老方式提供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支持。丁方等(2014)从养老的内容出发,定义养老模式是指在一个特定的

城市老人养老护理的5种模式

城市老人养老护理的5种模式 随我国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多,许多不同模式的养老护理方式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城市老人的养老护理模式主要有:老年护理院、养老院、家庭病床、居家养老和社区照顾5种模式。1老年护理院 老年护理院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且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机构。 但是这种养老护理方式经济费用高,无论是给老人还是其子女都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在老年护理院里老年人没有家的归属感,并且伴有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所以说老年护理院也未臝得多数老年人的青睐。 2养老院 养老院又称敬老院,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性组织。这种养老护理方式一般适于经济收入不乐观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养老费用基本由国家承担,提供给老人基本的生活保障。 某些养老院缺乏相对完整配套的医疗服务设施,对于慢性病多发的老年群体而言,无疑是一种缺陷。所以相对于当今的现实而言,这种养老护理模式是不为提倡的。 3家庭病床 家庭病床是指医疗单位对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某些患者,在其家庭建立的病床。家庭病床特别适用于老年人,因为大部分老年人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的治疗与康复,而家庭病床既能解决这种需求又能解决经济费用,具有方便、经济、环境熟悉的优点。但是家庭病床增加了子女的负担,尤其是对于现代“四二一”式的家庭。对于家庭小型化的社会发展趋势而言,家庭病床模式的养老护理似乎背道而行。况且家庭病床在养老护理方面还有待于完善。 4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即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区养老服务为外围,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6]。居家养老护理模式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方式,具有经济、实用、灵活、相对专一等特征,多适于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与护理。在这种养老护理模式中,社区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医疗护理等服务,并且与老年人联系方便、及时。 在我国许多城市居家养老护理模式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例如:在宁波海曙实行的“政府购买服务”,即由当地政府出资,向非营利组织——宁波海曙区星光老年协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落实居家养老人员,每天上门为辖区内600余名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服务[7]。这种新兴的养老护理模式,目前适于我国人口老龄与高龄化趋势,同时也被人们所青睐。 5 社区照顾 社区照顾是被西方国家广泛运用的概念。苏珊特斯特认为:最广泛的社区照顾包括室内保健、居住地保健和福利机构服务、日间照顾服务,以及有助于保证老人生活质量的社交的、休闲的和教育的设施等等。换句话说:社区照顾包括了对居家老人的所有照顾[8]。我国目前城市老人的“社区照顾”界定为:自国家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下,以社区为依托,为满足日常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城市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需求而提供的养老服务。 这种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模式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护理方式而探求的适于中国国情与老龄化现状的一种养老护理方式。具有社区照顾功能的全方位性、社区照顾资源的多元性等优势,与居家养老相比更为系统与全面,与政府的扶持功能更贴切。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它更适用于所有城市社区的老年人养老护理。

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问题研究

摘要 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是国家认定和认可的,用以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职责行为以及监督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及其贯彻执行的总称。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传统政府机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欠缺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如何增强政府的法治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已成为各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曾进行过多次机构改革,每一次却往往陷入精简—膨胀的恶性循环,官僚队伍庞大失控,权能分配交叉失当,职责界限不明,常常相互牵扯。这些问题之所以长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总结行政管理经验,我们应做到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这样,无论对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法制化进程,还是对于深入研究如何加速实现我国的行政管理现代化,都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法制特征依法行政行政立法法制化进程

目录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理论述 (1)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含义 (1)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的特征 (1) 1、法治意识的培养 (1) 2、行政管理组织的法制化 (2) 3、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制化 (3) 4、行政管理程序的法制化 (4) (三)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意义 (4) 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4) 2、依法行政是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 (6) 3、依法行政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 (7) 4、依法行政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 (7) 5、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环节 (8) 6、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8) 二、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进展 (10)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历史 (10) 1、改革开放前 (10) 2、改革开放后 (11)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14) 1、行政管理程序法制化滞后 (14) 2、行政管理执法方式落后 (16)

中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研究的文献综述

中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研究的文献综述摘要:居家养老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依托,通过建立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为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居家养老结合了家庭养老的特点和机构养老的优点,是当前形势下适合城市社区老年人选择的养老方式。 关键词:居家养老、实践、优势、问题、建议 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 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不可置疑,中国社会正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考验,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和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的地区,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根据联合国的预测,2005到2030年是中国老龄化的加速时期,总人口预计增长1.45亿,而老年人口预计增长达2.02亿。【1】人口老龄化正在逐渐瓦解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人口红利”,从而将形成“未富先老”的局面,影响并制约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所以老龄化问题是中国政府应该积极和尽早制定相应对策的主要的人口问题之一。如何妥善处理大量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会成为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而紧迫的话题。 本文主要通过研究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居家养老所做的研究分析,重点概述目前我国城市社区中的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探讨该模式提出的背景、相关的研究综述、个地方的经验以及在当前环境下的优越性和不足之处,从而试着提出相应的建议来完善居家养老模式。根据学者们的学术报告,目前的相关研究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居家养老的涵义 关于居家养老的涵义,在国内不同学者有不同的定义。但总体来说,大多数学者支持以下的观点: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民族传统为支撑,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基本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2】

养老商业模式 全球最全的养老模式

国内外20种养老模式 中国老龄化到来时刻,你准备好将来如何养老吗?哪种养老方式最适合中国?如何有效的整合资要源把中国养老和谐有序发展?等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多少种养老模式可以选择呢?这是目前中国比较合适的20种养老模式: 1、机构养老 包括养老院、养老公寓等多种情形。喜欢过群体生活的老年人,尤其是孤寡老人居住于养老院,或组建大型的老年社区,组织大量的老年人自愿前来入住,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所需要的各方面专门化服务,机构养老将是未来养老的一大主体方式。 适合人群:喜欢热闹的单身老人。 2、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国民族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而不是入住在养老机构内,安度晚年生活的传统养老方式。 适合人群: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更多的中国老人还是选择在家颐养天年,特别是高龄老人和对到养老院和护理院养老都存在着一定的偏见或顾虑的老人。 3、居家式社区养老 老年人在家庭居住与社会化上门服务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这种模式可以确保老人、子女、养老服务人员、政府各取所需,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社区居家养老弥补了家庭养老的不足,是目前政府大力倡导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适合人群:子女工作太忙照顾不到,又不想离开家的空巢老人。 4、乡村养老 乡村的空气新鲜,生态环境优越,生活成本低廉,吸引了众多的退休老人前来养老。有的城市老人本来家乡就在农村,退休后是叶落归根;有的老人是收入低,居住城市感觉生活成本昂贵,故希望在农村养老可生活得轻松些;有的老人喜欢贴近大自然,终日种草养花,爬山嬉水,整日与大自然做伴也是人生一大乐趣,所以催生乡村养老这一养老模式。来源:中国敬老院网 适合人群:“树挪死,人挪活”,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口头禅。一些老年人虽入晚境,但生命的韧度不减,常想换个地方换个活法。无疑,乡村养老的多种新型模式,对这样的老年人诱惑多多。 5、以房养老

论文:中国新型老年人养老生活模式研究

泉州师范学院 学年论文 题目我国新型老年人养老生活模式探究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学专业10 级班学生姓名杨东霖学号101205042 指导教师赵秦莲职称教授 完成日期2013年5月 教务处制

目录 摘要及关键词................................................................................ . (3) 正文 (3) 一、我国现阶段养老模式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3) (一)我国现阶段老龄化现状 (3) 1、未备先老 (3) 2、未富先老 (3) (二)我国目前养老模式还存在很多问题 (4)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全面 (4) 2、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完善 (4) 二、我国现阶段养老模式利弊分析 (4) (一)家庭养老模式 (4) (二)社会养老模式 (4) 1.机构养老 (4) (1)住不起 (5) (2)住不进 (5) 2.社区养老 (5) 三、我国未来养老模式思考 (5) (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5) (二)简单分析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6) (三)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具有很多优点 (6) (四)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我们可以先从这些方面入手 (6) (五)总结 (6) 参考文献 (7)

我国新型老年人养老生活模式探究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 10经济学号 101205042 杨东霖 指导教师赵秦莲教授 【内容摘要】在老龄化的浪潮面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养老社会化乃大势所趋.但是,在我国"未富先老"的背景下,大规模推行社会机构养老也不大可能.因此,社区化居家养老是我国养老模式的发展方向,它顺应养老社会化潮流,形成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多赢局面.当前,我国的社区化居家养老应努力完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各方面的服务【关键词】老龄化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 一、我国现阶段老龄化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一)我国现阶段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标准是,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截至2010年11月1日,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为1.19亿,占总人口的8.87%。 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5亿,占总人口13.7%。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有1.23亿,约占总人口的9.1% 规模超过欧洲老年人口总和。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面临着很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然而,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中国的老龄化社会不同于其他国家,报告将此称为“中国特色的人口老龄化社会”。除了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和失能困难老人多以外,中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出先于工业化、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老年抚养比快速攀升等特点。 1.未备先老 近10年来,中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增加了近一倍,已经超过2000万。随着年轻人异地工作,父母与子女异地居住,空巢老人越来越多,2010年城乡空巢家庭约50%;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达3300多万。 2014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2025年达到3亿,2042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30%。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 “中国可以称得上是…跑步?进入老龄化。” “十二五”时期,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2010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0.54个百分点。 如此快速的老龄化使我国还没能做好充分的准备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处理一些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时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点措手不及,从而不能很好的解决。 2.未富先老 与世界各国人口老龄化相比,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到2050年前后将到达峰值4.8亿左右,分别占亚洲老年人口的2/5和全球老年人口的1/4。英国、法国和美国等西方工业化国家老年人口比例从10%提升到30% 一般要用100年左右,而中国预计仅需40年。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在人均GDP10000美元左右进入老龄社会,而中国是在人均GDP840美元时就进入老龄社会,是典型的“未富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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