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材料(诈骗)律师拟定版本

报案材料(诈骗)律师拟定版本

报案材料

举报人:XXX,男,出生19XX年XX月XX日,住所地:XXX市XX县XXXXXX,职业:XX,身份证号码:XXXXX,联系电话:XXXX。

被举报人:XXX,男,地址:XXXXXXX,职业:XXXX 联系电话:XXXX 。案由:被举报人涉嫌诈骗罪

事实与理由:

一、诈骗经过和事实

20XX年4月7日,被举报人XXX说本人和他弟弟XXX(原XXXXXX 主任)能给举报人XXX的儿子找工作,共收取了XX万办事费。从举报人付费至今一直未果,办事费XX万元钱也不给退回。被举报人XXX 自己承认:本人收取了申诉人XXXXX万元并且通过XXX给举报人XXX 儿子找工作(证据:录音铁证)。

在此过程中,被举报人一直巧立名目进行诈骗。如XXX说自己跟弟弟(XXX)和XXXXXX要给XXX的儿子办理XX市宣传部宣传干事的的工作(之后有录音),如XXX说他的弟弟(XXX)跟(XX书记)说了给XXX的儿子办工作此事,XX书记同意了。如:XXX说:XXX,XXXXXX 局长,XXXXXX书记在XXX家中表示共同办好XXX的儿子工作事情。 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12月底被投诉人XXX经多次欺骗举报人XXX的儿子办理XX市宣传部宣传干事的的工作为由,从举报人举报人XXX的儿子XXX手中收取共计XX万元(有录音)。如:XXX向XXX要钱进行办工作的项目内容:如上岗证,医保卡,党员证,人事

民事答辩状范文范本

民事答辩状范文范本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民事答辩状范文范本,欢迎阅读,供大家参考。 民事答辩状范文范本【1】 答辩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__诉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按原告起诉状内的陈述,原告交纳了集资款却未进场经营与事实不符。 根据我公司调查了解,原告__和其丈夫__是我公司辖下__的业户,经营__行业已多年。 年月日原告__向公司交纳集资款前,在公司登记的已经是__的名字,并由__一直在__经营到20xx年3月。 二、__在20xx年5月11日用原告__的集贸款票据抵顶了2140元的应交经营费用,同年9月9日原告向我公司索要集资款,当时由我公司返还4000元。 按以上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只欠原告集资款1860元及20xx年3月至9月六个月的摊位费600元。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我公司

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民事答辩状范文范本【2】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何,公关部经理。 案由:上诉人张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市区[19 ]民字第19号的判决,提出上诉。 现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发展的需要,我公司于19 年12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150平方米。

市城建局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19 ]71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 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一户约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张提出的要求过于苛刻。 几经协商,不能解决。 答辩人不得已于19 年1月日投诉于市区人民法院。 市区人民法院于19 年2月以[19 ]民字第19号判决书判处张必须于19 年3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张居住,但张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张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张说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这是没有根据的。 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19 ]71号的批文,并当庭概述了房

律师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律师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住址:身份证号: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均从事法律工作,为了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律师之间的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十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 1、甲方的异地业务给乙方代理的,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负责接待,尽责商谈并签订委托合同,由乙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甲方为辅予以配合。乙方在与当事人接洽完毕的当日,应当将接待的情况通过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存在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或接待的,也应当在每次结束的当日将情况以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的,应当在当日将签订的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当事人公司或身份信息等以信件、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给甲方一份,并签上乙方的名字。当事人确定由甲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的,乙方为辅予以配合。 2、由乙方为主做的合作业务,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可以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代理、或乙方与其他律师共同代理;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乙方可以接受转委托的法律事务。 3、签订委托合同的一方应在授权委托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出庭参与仲裁、诉讼或参与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等。授权委托书与当事人另行签订。一方在代理当事人委托事项过程中知悉的商业信息、商

律师答辩状

律师答辩状 律师答辩状 1 答辩人:陈ⅹⅹ,女,196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ⅹⅹ县ⅹⅹ镇ⅹⅹ路ⅹⅹ号。 被答辩人:熊ⅹⅹ,男,1955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ⅹⅹ县ⅹⅹ镇ⅹⅹ路ⅹⅹ号。 因熊ⅹⅹ诉陈ⅹ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针对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和陈述的事实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答辩人全面履行合同于法无据。 买卖合同第七条明确约定:"若出卖人翻悔,出卖人须退还买受人所交的定金(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若买受人翻悔,则出卖人只退还买受人所交给出卖人的贰拾万元整定金,且此协议解除。" 对于该条该项之约定,答辩人认为至少说明了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之时,已经预见到了可能存在一方翻悔(即违约)的情况,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翻悔的情况下怎么处理,该规定实际上属于违约处理条款,那么,根据意思自治,当一方违约时,该违约条款应当优先适用,另一方也只能选择适用该约定,即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违约条款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因此,被答辩人要求法院判决答辩人全面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于法无

据。 第二,根据该条款之约定,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后,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在上述条款中,买卖双方明确约定如果一方翻悔的,承担违约责任后,合同解除,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均有以承担违约责任为条件来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买受人要求法院判决出卖人强制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没有合同依据,并且判决强制履行难以执行,因此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第三,买卖合同把定金和违约金合并在一起加以约定,如果出卖人违约,须退还买受人所交的定金并赔偿损失贰拾万元,对于定金,是要求退还而不是要求双倍返还,即退还后赔偿贰拾万元损失即可,通过约定放弃了定金罚则;如果买受人违约,出卖人退还买受人贰拾万元,对于这贰拾万元我们认为就是违约金,因为如果适用定金罚则,则是肆拾万元(即要双倍返还定金)。 可见,既然买受人违约承担贰拾万元违约责任,那么出卖人违约也只能承担贰拾万元违约责任,双方之间承担的违约责任的大小和程度才是一致的,再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答辩人认为,在本案中,当事人之间通过明确具体的约定选择了违约金罚则,放弃了定金罚则,无论哪方违约,均承担贰拾万元违约责任。 二、本案是被答辩人违约在先,答辩人并没有违约,而是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先履行抗辩权。 根据房屋买卖协议第三条之约定:"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交款

孵化网红KOL合作协议(承接广告)律师拟定版本

孵化网红KOL合作协议 本孵化网红kol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由以下双方于20 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上海市】签署: 甲方:【】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身份证件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各方”、“双方”。

一、合约有关的名次解释: 1.演艺事务:本合约特指一切线上线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淘宝、抖音、微博、 快手、小红书、京东、一直播等)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网络公开或 公开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演唱、舞蹈、文字等事务。 2.经营费用:成本、货存、人工、房租、税收、广告、行政、财务等全部费用 3.乙方参与商业和非商业的表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广告承接、商业 代言及主播周边、文艺演出、视频创作(如表演、拍摄或音视频录制)及上传 等。 4.乙方根据带货商品的特性,参与媒体及互联网节目的录制或现场直播、接受采 访及相关行为。 5.素材及成品:指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履行本协议直播演艺活动所产生之所有 素材及成品,如艺人姓名、肖像、图像、视频、传记材料等,属甲方所有。 6.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双方合作期间了解到的、或者甲方对其他 费用承担保密义务的,与甲方业务有关,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公 司相关活动信息、内部培训信息、收益信息、工作人员信息、通讯信息以及与 公司运营或者管理有关的信息和文件(含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 二、合约范围: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诚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事务的世界性独家经纪公 司。并成为甲方独家签约艺人。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演艺发展机会,接受乙方 之委托作为乙方全球演艺事务的经纪公司,履行相应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一切演艺事务和所有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3.甲方作为乙方在国内及国际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享有唯一、排他的经纪活动权 利。在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艺人经纪活动范围内安排乙方的活动,并就上述活动 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4.甲方有权以许可、转让、委托、授权等形式或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 约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5.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构成甲、乙双方 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被告律师答辩状

被告律师答辩状 被告律师答辩状【1】 答辩人:济南东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X4号文东花园X座X单元X室法定代表人XXX 就周雨诉答辩人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答辩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答辩意见: 一、原告所主张误工费16512.56元,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1、发生事故时,原告是罗村农民,并不在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工作,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是虚假的,没有证据效力。 2、误工时间,必须以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结合其住院病历等为准,但从原告提供的病假证明来看,其只有一次休息时间为一个月30天的病假证明,加上其住院时间(1+18+15),一共只有64天。 其从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开具的误工证明称误工时间是359天,与事实不符。 3、原告在中心医院第一次出院(20**年1月16日)时,在住院病案首页的出院情况一栏记载原告的治疗情况是:"治愈",并且没有给其开具病假休息证明,说明原告的伤情已经治愈,不是持续误工,不需要休息。 退一步讲,即使原告有误工,必须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但是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存在虚假性,

并不能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使有劳动关系,也应该提供休息期间的"考勤表"和"工资表",证明其收入确实减少,但是原告并没有提供考勤表和工资表,因此,原告的误工费的主张缺乏证据,被告只承担应由其承担的部分。 二、关于护理费部分,被告不予承担。 理由如下: 1、原告提供的护理费证明不足。 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但原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医院出具的护理意见,也没有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 因此,被告不予承担护理费。 三、交通费的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但原告只提供交通费凭据,未能提供时间、次数、人数情况。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淄博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原告在张店住院一共34天,按每天6元计算,34*6=204元。 五、残疾赔偿金4208.9元有异议。 原告应提供其户口簿,证明其受伤时户口性质。 六、理疗费没有法律依据。 七、原告父母亲抚养费,应按原告的伤残等级,结合原告父母亲户口,年龄以及原告有无其他兄弟姐妹综合计算。 八、摩托车修理费300元,被告不予承担。

公司转让协议(最新)律师拟定版本

公司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股东: 1、姓名:,证件号:; 2、姓名:,证件号:; 3、姓名:,证件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姓名:,证件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达成,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所属10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上述公司包含财产详见附件一《公司财产清单》。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资产债务的清算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总价确定元(大写:人民币万圆整)的价格受让上述转让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债权、债务及公司现有装修、设备等费用,甲方不得索要其他费用。 (二)上述转让费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司及法人变更登记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转让后后日内完成公司及相关设备等交接,交接完成后,双方均不得拖延。 (三)上述费用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第三条公司及设备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

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及银行账户等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必须齐备,乙方同意甲方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上述转让费用包含公司现有财产,具体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员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过户后乙方的工作人员所有的行为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交易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第六条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税务及相关法律问题需明确约定,否则均有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保证不得隐藏拖欠任何第三方费用,包含甲方签字并以公司名义拖欠的费用,否则甲方需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偿还费用、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崔收费等相关支出。 (五)甲方承诺在公司维护期间如果政策发生改变,需要实缴验资的情款下,可以无条件

王建雷律师民事答辩状之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曹XX,男,1976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XX街XX胡同X号。 答辩人对上诉人河北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就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上诉,作出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对本案认定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定性准确,适用证据恰当,责任确定合理,审判程序合法。因此,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09)裕民二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合理合法,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维持,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已经证实的事实如下: 1、答辩人与上诉人系采用上诉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 答辩人与上诉人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是由上诉人制定和提供,并印有上诉人全称、标志及水印背景的格式合同。在合同中,仅对答辩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总价款、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共四个条款进行了手写约定,其余全部条款均是上诉人自行拟定,并且对其质保等免责条款没有任何重点标注以提醒答辩人加以注意。 2、答辩人因汽车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已无法实现购车目的。 自2009年8月9日在上诉人处购车,至2009年9月9日汽车再次进修理厂,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答辩人在上诉人处所购买的凯越轿车就因质量问题修车四次,并因此更换了后备箱锁块、喷油嘴、发动机总成等主要汽车部件,致使汽车至今还在修理厂修理而无法使用。答辩人因家住藁城,而工作在平山,当初购车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使用,答辩人购车使用的目的已无法得以实现。 3、上诉人存在欺诈行为,对答辩人造成实际损失。 首先,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显示,上海通用汽车向上诉人提供发动机号T18SED*144242配件的时间是2009年10月11日;而上诉

员工激励合作协议律师拟定版本

- 1 - 员工激励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对甲方的贡献,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分红股及车辆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分红股:甲方名义上的分红比例,分红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分红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车辆: 品牌 型号车辆。 3、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乙方享有收益权,但不得转让和继承,且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 二、分配方式 1、鉴于乙方在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从 年 月 日乙方担任甲方公司 职位期间,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乙方在职期间,将赠予乙方公司 %利润分红股份,并且本合同签订后,按本协议约定条件赠予上述车辆一辆(首付30%,剩余款项分期三年付清),乙方后期享有公司后期经营的利润分红,并按股份比例承担经营亏损。 2、乙方取得的甲方分红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分红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的股权,不得以此分红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分红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3、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务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合作合同而被甲方合作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乙方原因无法达成约定条件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本合同约定乙方占有甲方公司股份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但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归属乙方。

民事答辩状范本(律师精选)

民事答辩状范本(律师精选)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012年5月29 日,答辩人因收到四川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转来 ——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因违法阻拦反诉人铺设天然气管道导致反诉人改变原设计方案而造成的损失20000元”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反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未见到所谓的“城市首座项目原铺设天然气管道的设计方案”,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未事先书面告知答辩人或城市印象业主大会,更不用说,此方案能否获得通过? 二、“城市印象”小区六百多户住户,天然气管道已按照小区户数计算输气管径,并已定型管径。天然气等能源利用配套

设施在业主购置商品房时已向天然气公司(其费用已由四川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购买天然气使用权。“城市印象 ”小区规划区域内的用天然气等附属设施自然属于业主共有。 三、如果1000多户的“城市首座”小区要到我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小区生活用天然气压力必定有影响(因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未增压)。这与《物权法》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的规定相违背。 “城市首座”小区最终借道“城市印象”小区23幢旁在市政主天然气管开接口分流或接生活用天然气管道,对我小区的用气质量影响相比较小,答辩人并给予方便。这符合《物权法》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的规定。四、在社区居委会和答辩人建议下,要求XX天然气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公示于我小区:“城市首座”小区要到“城市印象”小区开天然气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径输送的天然气管道后,承诺确保今后 “城市印象”小区天然气用户每天高峰用气压力无影响或正常使用,答辩人的合理诉求,XX天然气公司一直不发布承诺书公示于小区。 五、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

补充协议(律师审核专业版)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产品销售合同》(下称“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补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原合同补充新增约定事宜: 风险承担方面,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正常情况下,甲方购买乙方产品满一年的,次年乙方向甲方返款甲方已支付金额的 %作为返利。若在特殊情况下(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该返利比例调至 %,甲方签署本协议的行为表示对乙方调节返款比例行为的接受,乙方在调整返利比例后,甲方对乙方调节的行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按照原合同的违约条款处理。 二、本协议自年月日签订并生效。若甲方对此本协议内容不认可,即视为甲方对原合同的条款不认可。若甲方拒绝在本协议上签字,视为甲方终止原合同。 三、除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

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状(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律师拟定版本

答辩状 答辩人:佛山市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XXXXXXXXXXXXXXXXX 号铺。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12345 答辩人就原告XXX提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一、本案已过了诉讼时效一年,请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原告受伤时间为20XX年7月8日,伤残鉴定时间为20XX年10月22日,而原告起诉时间为20XX年2月1日,因此无论从原告受伤还是伤残鉴定时间开始计算,本案均已经过了一年诉讼时效,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二、被告XXX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XX年6月20日,答辩人将位于XXXXXXXXXXXXXX学校教学楼楼顶标语牌制作安装工程口头承包给原告XXX包工制作,原告XXX自带工具及请人独立完成工程,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XX元,负责烧焊铁架子、封板及安装好在指定位置。被告XXX在进场施工之前日,原告在现场已要求被告XXX做好工作安全措施,如在高处做事者需系安全带、搬运安装的牌要用绳子先绑好固定在固定物再抬到安装位置等要求,XXX已明确明白工作的制作及安全措施。意外事件发生于20XX年7月8日早上,当时被告XXX在场带队施工,由于原告和被告XXX没有做好安全措施,且原告疏忽大意踏空导致摔伤。发生事故后,答辩人第一时间送到XXXX人民医院救治。在20XX年7月8号晚XXX及其妹到答辩人公司商谈事件处理,当晚与XXX商定双方各付50%共同支付医疗费用,开始也一起支付。原告于20XX年7月12日转院到佛山市XX医院接受治疗,在转院后第一笔大的手术费用是X万元,按约定由XXX付X万,答辩人支付X万,之后手术顺

药品推广合作协议(最新)律师拟定版本

药品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烧伤烫伤药合作达成共识。甲方愿意与乙方结成战略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月。顺延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签。 二、合作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甲方自愿委托乙方推广烧伤烫伤药,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均可在合作各个环节共同商讨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共同打造有影响力的推广服务项目。 2、合作期间,乙方以资历5年以上医生负责合作药品的销售、推广工作,如遇到药品合适的患者,积极推广合作药品,并自行提供相关医疗服务,独立承担相关医疗服务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服务相关责任。 3、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烧伤烫伤药,并提供相关药品的药效的介绍等责技术支持。 4、合作期间,乙方将定期向甲方发送每月合作推广药品等相关信息,保证甲方能够及时获取相关推广信息,甲方尽量给予乙方相关优惠政策并且有责任辅助支持,保证合作顺利履行。 5、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乙方医疗团队工作员工属于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如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费用结算 1、合作期间,合作推广使用的药品除去甲方药品成本、乙方吊水等成本,甲方占利润的60%,乙方占利润40%,乙方负责相关收入及核算,甲方享有监督及查核权利,双方每月结算

投资返还及代持协议(垫付项目投资)律师拟定版本

投资返还及代持协议 甲方: 联系电话:详细住址: 乙方: 联系电话:详细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双方共同经营项目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项目,甲乙双方总计投资人民币150万元,共占项目10%股份,其中甲方占5%,乙方占5%,股份全部由甲方代持,上述投资由乙方帮助甲方垫付投资共计人民币75万元。 二、投资返还及代持方式 1、鉴于乙方帮助甲方垫付上述项目投资,甲方承诺后期项目盈利分红的,甲方需优先返还乙方垫付出资人民币75万元,返还完成为止,并且如该项目亏损的,甲方必须各自出资偿还乙方垫付出资人民币75万元。 2、为明确代持股份5%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和分红权实际由乙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只是为了便于投资项目管理和运营让甲方名义上持有,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乙方对外持有股份,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乙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并承担责任。 三、免责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暴乱或司法、政府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协议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合理的证明后,除非双方达成其他的解决方案,否则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法律要求或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必须向第三方(包括司法机关)披露的,双方应约束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协议有关的信息、事项、以及各种数据严格保密,双方均承担不向传播媒介、公众、或任何第三方披露的义务。 2、该保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后对双方仍有约束力。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继续负有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损害或影响其他方权益。 3、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该违约损失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投资的,甲方有权按每日1‰加收为出资总额的利息,超过60日未按约定支付的,按乙方单方违约终止本协议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3、如甲方不能按时偿还乙方垫付投资及支付收益的,乙方有权按每日1‰加收为出资总额的利息,超过60日未按约定退还的,按甲方单方违约终止本协议处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七、其他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限期要求被告提出答辩状。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的规定,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在15天的期限内任何一天都可以将答辩状送交法院。 超过期限,被告将丧失以答辩状的方式阐明自己意见、反驳原告观点的权利。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进行反驳和辩解的书面形式,是法律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其目的在于使被告在开庭审理前就能够发表自己意见,进行辩解,同时也使人民法院能够尽快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有利于查清事实,公正审理。 这个期限是为被告准备参加诉讼规定的时间。 因此,被告是否书写答辩状可以由其自行决定,也就是说,答辩是被告的权利,不是义务,被告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也可以放弃写答辩状的权利。

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超过15天的法定期限,被告没有提交答辩状,法院将不再等待,而视为被告放弃提交答辩状的权利,仍继续依法定程序审理。 当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并不是说被告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开庭审理中,被告仍有机会详尽地发表意见和主张,进行辩驳。 离婚案件,当事人范围如何确定?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指起诉时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原告和被告。 但是,有时一件离婚案件,可能涉及两个婚姻关系,而夫妻财产的分割,也可能涉及夫妻一方与其他人共有财产的问题。 是否可将第二个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或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有财产关系需要分析的其他人,作为离婚案件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呢?回答是否定的。 理由是:

1.与财产关系不同,人身关系具有不可转让的性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只能确认原、被告之间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依法处理,不存在具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如果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具有两个婚姻关系,其与另一方当事人婚姻关系经确认为合法婚姻关系,其与第三者的婚姻关系即属非法婚姻关系,应予解除,法律不予保护。 如其与另一方当事人婚姻关系属非法性质,与他人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未诉请人民法院确认,故不应一并审理。 这两种情况均无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问题。 3.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与他人共有财产中的份额应计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可先析产,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有财产时是否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都不会发生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问题。 4.插足他人婚姻关系的第三者,与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存在夫妻关系,更不能成为案件的第三人。

入股合作协议书(食品公司增资)律师拟定版本

增资协议书 增资主体:广州市XXX食品有限公司 原股东:XXX 身份证号码: 原股东:XXX 身份证号码: 增资股东:XXX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原股东一致同意XXX股东将广州市XXX食品有限公司股份增资到49%的股份。(因原其他二位股东买走相应金额固定资产,所以无需增加资本) 2、增资后,各股东均认可所有经营之实体定资产总值人民币元(详细见附件(一) 1)包括租赁和装修:X 万(含房屋押金:X万) 2)办证开支办公费用:X 万(生产许可证:水果干制分装、汤料生产、食用菌分装) 3) 购买机械设备:万; 4)冷库:X万(180 立方)。 5)不包括原材料库存价值、供应商的债权及债务。 增资股东同意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公司股份,增资完成后占公司总资本 49%,上述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增资入股公司 1、增股公司:广州市XXX食品有限公司 2、经营内容:食品制造业 3、经营地址:广州市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房 4、法定代表人:XXX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次增资入股合作期限为:20XX 年 12月 1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之后如果继续合作,经双方在本协议上标注后继续有效,或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原股东同意在本协议本协议签定后一周内,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手续。 第四条如后续增资公司需要追加投资的,股东按股权比例追加,增资公司任何股东买卖或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增资公司需提前和股东XXX说明,经过股东XXX同意后,股东XXX享有有优先收购权及优先出售权,所有股东同意第三方投资的,增资公司有权按照实价投资比例稀释股东股权。 第五条保证 1、增资公司及原股东承诺关于本次股权投资转让各方已取得股东会之批准、授权,并已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 2、增资公司及原股东保证股东XXX增资所得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否则增资公司及原股东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本协议书生效后,增资公司及原股东在本次投资及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股东XXX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增资公司及原股东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记载,否则如有任何法律后果由增资公司及原股东独立承担,股东XXX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股东XXX损失的,股东XXX有权向增资公司及原股东索赔。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XXX享有公司后期经营的利润,即享受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六条禁止行为 1、各股东任何时候都不得以投资公司名义私下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守约方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律师拟定版本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均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四方均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全部以现金出资。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9%; (4)丁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 (5)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立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需经公司3/4(半数)股东及持有85%(70%)及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后方可实施,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算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机构或自然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对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抵押或担保作出决议; (8)批准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9)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1)《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2、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丁四方均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3、公司暂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4、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律师函(恶意诋毁)律师拟定版本

第 1 页 共 2 页 致:XXX 、XXX 、XXX 、XXX 、XXX 律 师 函 (20XX )XX 律函字第 号 敬启者: 广东XX 律师事务所受XXX 女士的委托,如下简称“委托人”,指派本律师就阁下发布恶意诋毁委托人的言论,严重损害委托人名誉等事宜,向阁下严正致函如下: 本律师依据委托人的介绍及提供的微博链接及截图等侮辱、诽谤及名誉权损害资料,可知: 近期开始通过微博发布恶意诋毁、侮辱委托人的言论,散播不实谣言,制造虚假材料,并进行委托人进行人身攻击,其中阁下XXX 是整件事的诱发人,并辱骂委托人,阁下XXX 和XXX 骂人拒不承认,阁下XXX 提供虚假信息,制造假证据,阁下XXX 是恶意帮助他人,将虚造谣扩大,上述侵权信息在委托人关系网广泛传播。这些侵权信息完全属于对委托人的人身攻击,干扰委托人的正常生活,已经对我委托人造成严重名誉侵权,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阁下这些诽谤信息给委托人带来不可逆转的精神损害,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名誉权。 二、任何人意图通过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依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均应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依《刑法》第246条、《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追究阁下侮辱罪、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侵害被侵权人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

答辩状与代理词区别

答辩状与代理词区别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撰写的答辩状与代理词内容有无区别? 经常办案的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经常会遇到为被告代理案件时,撰写的答辩状与代理词的内容是否相同?,答辩状与代理词内容两者有无区别?等问题。有的代理律师认为答辩状是代理词的缩写版本,答辩状与代理词是一回事儿等错误认识。律师在参加庭审法庭辩论时,也经常会听到审判长这样说:“被告辩论意见坚持答辩意见?”有的律师回答说,辩论意见与答辩意见相同,有的律师回答说,补充几点辩论意见。那么,答辩状与代理词两者的内容是否相同呢?回答是否定的。 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 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代理词内容明显不同。 其次,两者的内容不同。 从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再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代理词内容包括了答辩状的内容。而答辩状的内容并不以怨报德代理词的全部内容,仅是代理词中的一部分内容。 通过上述内容的阐述,律师在代理被告或被上诉人的民事诉讼中,在撰写答辩状和代理词时,应当注意撰写答辩状和代理词两者内容的区别。不能用答辩状的内容来代替代理词的内容。

补充协议(草拟)律师拟定2016版本

- 1 - 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及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关于《富阳新街街道江南村安置房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的精神,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现因有必要就相关合同条款做出细化说明,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富阳新街街道江南村安置房建设项目(下称“安置房建设项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本补充协议专门为《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做出细化说明,如本协议与双方签订《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为安置房建设项目开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沿支行,账号: ;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承包期间,乙方需将安置房建设项目相关资料报送甲方审查,并承诺所有提交资 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经甲方审查,在形式上确认无误后,甲方方有义务支付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 款。待工程款按期足额转入乙方专用账户后,甲方的付款义务即履行完毕,后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其他款项。 五、乙方确保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款专款专用,若挪作他用,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均对上述约定的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得对上述合同履行约定提起任何争 议,双方协调处理有关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问题,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七、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 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 不能达成协议时,均依据中国法律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九、协议签署地为 市,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 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