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

本科生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

备注:1.学生重修课程的免听申请、审核、审批,依据学校《本科课程修读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2.该表一式两份,免听学生和主讲教师各执一份;

3.该表作为学生重修课程修读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免听学生和主讲教师妥善保管。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申请表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申请表 (20 ~ 20 学年第学期) 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学院年级、专业 上学期各科成绩平均绩点说明:成绩单需附在申请表后。课程名称 课程序号课程类别课程性质 申请 理由 学生所 在学院 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 任课教 师意见 任课教师签字:年月日 开课学 院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

申请课程免听的有关规定(摘自《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课程修读管理办法》): 第二节课程免修 第二十条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修: (一)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者; (二)对未修读的某一门课程有一定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教学要求者。 第二十一条具备申请免修资格的学生于每学期第3周提出免修申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课程免修申请表》,同时提交本人自学笔记、作业、论文、设计等足以证明已经完成自学内容的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提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直接参加此门课程期末课程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申请1门免修课程。 第三节课程免听 第二十二条自学能力强或选课有冲突的学生,可申请免听。 第二十三条具备申请免听资格的学生于每学期第3周提出免听申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课程免听申请表》,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任课教师同意报开课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取得课程免听资格或上课时间有冲突部分课程免听资格。学生每学期申请免听课程一般不超过1门。 申请免听课程的学生应当完成作业、实验,参加课程测验和期末课程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本科生重修课程冲突部分免听申请表

本科生重修课程冲突部分免听申请表(此表可登录学院网站进行下载) 学院(部)年级专业 姓名学号 当前学期已选课程总学分申请部分免听的课程门数和总学分数共门学分 申请部分免听课程情况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开课学院学分 任课教师 开课时间、 冲突时间 学生申请重修课程的部分免听,须遵守以下学习管理规定: 1、需重修的课程在上课时间上与其他课程仅为部分冲突,且选课总学分不超过30学分时(已选课程学分与申请免听课程学分之和),方可按此表对重修课程的冲突部分申请免听。 2、实验(实习)、公共体育、上课时间完全冲突的课程,不得申请免听重修。 3、学生持申请表至开课学院(部)进行免听审批,并将申请表留至教务秘书; 4、免听申请获批后,学生按相关通知自行上网选课,教学班有余量的课程方能选课成功; 5、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需确保上课时间不冲突的节次进课堂随堂学习,且在课堂考勤、作业提交、平时测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记载等方面,严格执行该课程正常教学要求。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上述规定,并在横线上签署如下诚信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规定,并将严格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申请人平均学分绩点:申请人平均学位绩点: 申请人承诺签名:申请人联系方式: 年月日 学生所在学院(部)公章: 开课学院教务秘书审核意见(请在○内打√,将审核意见为“否”的申请表退还学生,审核意见为“是”的申请表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注册与选课中心): 重修课程是否仅为部分冲突:是○否○ 教务秘书审核签字:年月日 开课学院(部)公章: 1、开课学院对部分免听重修的学生,需在课堂考勤、作业提交、平时测验、期中期末考试、 成、绩记载等方面,严格执行该课程正常教学要求。 2、本表由开课学院(部)审批、留存。 3、12月11日12:00之前将此表和学生园地生成的下学期课表交至院教务办公室,过期不 予办理;审批通过的同学请于12月14日12:00-16日12:00进行选课;此表仅用于重修 课程部分冲突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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