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各种表格(个体户)

工商各种表格(个体户)
工商各种表格(个体户)

附件2:

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目录

一、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

1.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2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1.3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1.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1.5 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其他类文书格式

4.1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4.3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4.4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

4.5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

三、税务类文书格式

5.1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注:个体工商户登记各类文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518520515.html,)下载或者到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申请类1.1(共2页)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申请类1.1(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 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

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2.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个体工商户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名称中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4.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5.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其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6.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

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申请类1.2(共3页)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1.2(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

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

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申请类1.2(第3页)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10.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申请类1.3(共3页)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 1.3(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4.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申请类 1.3(第3页)

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6.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7.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10.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申请类 1.4(共2页)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 1.4(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清税证明文号;其他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4.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6.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申请类1.5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不同意□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须知: 1.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

2. 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后的□中打√。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

执照申请书

申请类4.1(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

营业执照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和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报刊登载的公开作废声明,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损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本人出具的损毁证明,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3. 申请营业执照副本的,选择“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原因”一栏中的“其他”选项。

4.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5.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6.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其他类 4.3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注:1.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须选择提交一种;

3.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

注:1、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

注:1.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大陆的相关信息;

2.申请登记为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

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

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3.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清税证明文书字轨

清税证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我局对个体工商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特此证明。

税务机关(公章)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模板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备注:申请人填写本表前请详细阅读背面的填写说明。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地址在,面积平方米。以上场所之所有权属所有,使用单位已取得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同意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取得方式为: □1、向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借用; □2、□转租赁□转借用,并已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 □3、市场主体自有(注:无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谨此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使用单位盖章(或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方式1、2、3均需填写本栏) 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人签字盖章: (方式2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须填写) 证明单位盖章: (方式3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需填写) 日期:年月日

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性文件的规定。 二、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围涉及需经许可的项目,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对外公示。股东(发起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承担按规定缴足出资的法律责任。 五、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市场主体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其中一个经营场所可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其余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六、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诺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1、上述承诺,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变更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股东;股份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分公司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法人(单位)。

个体户工商申请表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张三 XX年 X月 X 日

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 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2.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个体工商户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名称中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4.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5.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其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6.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附表1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填写以下栏目。 注:1.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在选择的类型的“□”中打“2” ,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需选择提交一种; 3.申请登记为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加入台湾农 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附表2 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 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 门,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 置许可事项目录》。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 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 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 注: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号”栏;使用名称,但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 “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填写拟开业的个体 工商户名称,并可在“开业登记”栏中的“备选字号”栏填写备选名称;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 “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填写已预先核准的名称,无需填写“开业登记”栏中的“备选字号” 栏。“申请人声明”栏由经营者签字;其中,申请登记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的家庭 成员作为经营者,并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字。 “组成形式”栏填写不 下的,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7、“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 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 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 献表述。 诺书”;“变更项目”栏的“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人声明”栏由经营者签字。 “变更项目”栏填写不下的,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还需填写附表 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字,原经营者和变更后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申请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和有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 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 、个体工商户不使用名称的,无须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 3、“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个体工商户 开业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须填写; 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4、“经营者信息”栏的“住所”栏,填写经营者身份证载明的住址; 话”栏,至少填写其中一栏。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 “固定电话”和“移动电 系电话、邮政编码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5、“经营场所”栏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经营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 的,在横线上填写。 6、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 “开业登记”栏的有关内容及附表 1 “个 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附表2 “承诺书”。其中,不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无须填写“备选字 《国 8、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 “变更登记”栏的有关内容及附表 2 “承 “申请 “个体

个体工商户表格

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1.2 1.3 1.4 1.5 4.1 4.2 4.3 4.4 4.5 5.1 附件2 : 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证明 其他类文书格式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 税务类文书格式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注: 下载或者到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登记表 登记表 登记表 个体工商户登记各类文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 htt P : //https://www.360docs.net/doc/a518520515.html,.c n )

申请类1.1 (共2页)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经营者签名: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签名: 须知: 1.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 和注销登记等。 2.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后的 □中打 2。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 不同意 2、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 不同意 4、同意 委托有效期限:自 不同意 领取各类通知书;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表格.docx

其他类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注册号:名称 经营者 核准日期 发照情况正本□副本□()份签字签字 领 取日期人发 照日期人 电话备注归档日期归档人 归 档 情 况 备注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审核表名称 经营者组成形式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从业人员 受 理 意 见 核 准 意 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个人经营□家庭经营□ (人)资金数额(万元) 受理人员签名: 年月日 核准人员签名: 年月日 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文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归档日期

个体工商户党建情况统计表 个体工商户名称(公章): 注册号: 经营者 经营者 党组织建制党组织组建是否 是否党员方式党组织党员人数党组织 书记(含预备组建 单联 党员)党党未时间 党独合其 是否总支组是否 委组组他 支部建 建建 填报人: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对象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应在在登记、验照中向工商部门提交本表。 2.“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一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数字,没有的填写“ 0”; “党组织建制”、“党组织组建方式” 、“经营者是否党员”和“经营者是否党组织书记”,请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空格打“√”,每项均为单选;“党组织组建时间”请填写具体时间“年、月、日” 。 3.若“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一栏填写“ 0”的,则表内其他栏目则不必填写;若“党组织建制”一项选择了“未建立” ,则“党组织组建方式” 、“党 组织组建时间”和“经营者是否党组织书记”不用填选;若“经营者是否党员” 一栏勾选了“否”,则“经营者是否党组织书记”一栏无需填选。

个体工商户党建情况统计表 字号名称 注册号从业人数人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者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者姓名 是否中共党员是否党组织书记 □是□否□是□否党组织基本信息 党组织建制情况□已建党委□已建党总支□已建党支部□其他党组织组建方式□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其他 是否 2010 年度组 □是□否党员(预备党员) 人 建党组织人数 上级党组织名称党组织代码 党组织关系隶属 □区(县)□市级以上开发区□中央□其他情况 填表说明: 1、填写要求:在□中打“√”,在空格处填写文字或数字,党员人数可填“0”。 2、从业人数: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个体经营者本人、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 帮手和学徒的总人数。 3、党组织组建方式:单独组建指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有三名以上党员,单独建立支部并 能开展组织活动;联合组建指个体工商户有党员,但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联 合其他个体工商户共同成立支部,并能开展组织活动;其他指个体工商户既非单独,也 非联合建立党的基层组织,采取依托、委托、挂靠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乡镇社区 居委会等,将其党员纳入组织管理和活动的方式。 4、党组织代码:代码最长为15 位数。每个基层党组织对应一个组织代码,如不明确,可以 向上级党组织咨询。 5、上级党组织名称:指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填表单位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名称。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样本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样本 名称 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例如:盐边县XXX商店 备选名称 (请选用 不同字号) 1. 2. 经营者 姓名 李XX

性别 男 照片 粘贴处 (一寸彩照) 身份证号码 510422XXXXXXXXXXXXX 住所 (身份证上的地址) 例如:盐边县XXX镇XXX村XXX组XXX号邮政编码 6171XX

联系电话139XXXXXX 电子邮箱 政治面貌群众 民族 汉 文化程度初中 职业状况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个人经营的请在“□”内划“√”家庭经营□ 参加经营的 家庭成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家庭经营的请在“□”内划“√” 经营范围 (请填写要经营的产品或项目)

例如:日用百货、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卷烟、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小吃、文具用品 经营场所 (请填写具体经营地的地址) 例如:盐边县XXX镇XXX村XXX组XXX号 从业人员 X(人) 资金数额 XXX(万元)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李XX(请按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1.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 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 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 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 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 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个体工商户表格

附件2: 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目录 一、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 1.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2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1.3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1.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1.5 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其他类文书格式 4.1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4.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4.3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4.4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 4.5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 三、税务类文书格式 5.1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注:个体工商户登记各类文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518520515.html,)下载或者到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申请类 1.1(共2页)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不同意□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须知: 1.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 2. 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后的□中打√。

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模板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需填写本栏。) 经营者信息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 邮政编码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经营场所 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开业登记 备选字号(请选用不同 的字号)1. 2. 申请使用名称,但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备选字号”栏。 经营范围 从业人数人资金数额万元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及 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备案事项□增加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减少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信息 备案内容家庭成员姓名家庭成员证件名称及号码□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注销登记 清税证明文号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家庭经营 注销原因 备注 □申请人声明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经营者签字: 年月日

附表1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电子邮箱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职业状况 文化程度 经营者 其他信息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无需填写本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民 族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填写以下栏目。 证件名称 证件有效期 证件号码 香港居民 □ 1.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澳门居民 □ 1.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 台湾居民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农民 □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3.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注:1.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 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在选择的类型的“□”中打“√”,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需选择提交一种; 3.申请登记为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加入台湾农 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 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 1.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10.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纳税月份: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表。 代理申报人(签字):纳税人(签字或盖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月份预缴所得税。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 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三、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对于个体工商户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能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以及 因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经税务机关批准,采用核定利润率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都可填报此表。 五、填写此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并附 送有关折算附表。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 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4.业主姓名: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认可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户名: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个体工商户名称。 6.业别: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行业类别。 7.对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能够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在计算、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时,需填写“利润(亏损)额”栏,“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栏3项。 8.采用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核定利润率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分别填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栏4项、5项、6项。 9.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计算公式为: 速算扣除数=前一级的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前一级税率)+前级速算扣除数 即:应纳税额=课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0.声明人: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如法定代表人不在时,也可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纸质版)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 ( 年度) 注:此表为个体工商户向其登记机关报送的纸质年度报告表 名称 注册号 资金数额 万元 经营者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 是 □ 否 类型 名称 网址 行政许可情 况 许可文件名称 有效期至 资产状况信 息(币种: 人民币) 营业额或营业收入 万元 纳税总额 万元 从业人数 人 其中: 高校毕业生人数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退役士兵人数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残疾人人数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 数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党建信息 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 党组织建制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未成立党组织 经营者是否为党员 □是 □否 经营者是否为党组织书记 □是 □否 经营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须知: 1、本表所填写内容应真实可靠,无虚假成份。经营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本表一律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报的除外)。 3、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4、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表中“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 6、表中“行政许可情况”是指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取得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个体工商户取得的行政许可超过两个的,应另附说明。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通知书 今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送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注册号:)。 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所) 年月日

怎样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怎样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1.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5.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8.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9.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

目录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 3 2.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延期申请书 6 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9 4.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15 5.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19 6.证照补/换发审批表23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样本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26 2.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延期申请书28 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30 4.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34 5.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36 6.证照补/换发审批表38 三、登记申请一次告知单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告知单42 2.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延期申请告知单43 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告知单44 4.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告知单46 5.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告知单48 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告知单49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权限:(请选择下面一项在□内打√,未选择的在□内打×) 1、不得修改本申请书任何文字内容。□同意 2、可以修改本申请书出现的错别字、遗漏和误加的文字。□同意 3、若申请的名称(字号)不能核准,可以修改、增加或减少名称(字号)字词表述。□同意 4、可以修改本申请书任何内容和文字表述。□同意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注:1、“委托权限”若选择第1项或者第4项,就不要再选择第2项和第3项; 2、“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不得涂改,若需要更正或者修改,应当重新填写。

个体户工商申请表

申请类 1.1(共2页)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张三 XX年X月 X 日 申请类 1.1(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 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2.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个体工商户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名称中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4.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5.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其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6.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申请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个体工商户申请书 篇一:个体工商户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拟开办个体工商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 -1-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内的 个体工商户向登记机关办理开业登记。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件载明住址为准。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住所应填写其向公安机关备案的内地住址。 3.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不需填写“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台居民)登记表”,并注明经营场所面积和从业人数。 4.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

记,由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5.主营项目类别栏目:按《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6.经营范围栏目:按照广州红盾信息网 (/retype/zoom/d2be7ee81ed9ad51f11df212?pn=4&x=0&y= 0&raww=712&rawh=243&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 163.8202247191011&md5sum=8d3353c2c6b0fb9a3e44b5d97d f95073&sign=acb802a0e7&zoom=&png=2976-4507&jpg=1214 -14991"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4- 注:本页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 经营者及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5- 篇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

个体工商户表格

个体工商户表格

————————————————————————————————作者:————————————————————————————————日期:

附件2: 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目录 一、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 1.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2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1.3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1.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1.5 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其他类文书格式 4.1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4.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4.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4.4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 4.5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 三、税务类文书格式 5.1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注:个体工商户登记各类文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下载或者到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申请类1.1(共2页)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 备选名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1.2. 经营者 姓名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姓名性别照片粘贴处身份证号 码 住所 邮政编码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电子邮箱 政治面貌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状况 名称 备选字号(请选用不同字号)1.2.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家庭经营□ 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地址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市(地区/盟/自治州)______县(自 治县/旗/自治旗/市/区)______乡(民族乡/镇/街道)______村 (路/社区)______号______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从业人数 (人)资金数额(万元)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表格

附件 2: 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目录 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 其他类文书格式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 税务类文书格式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注: 申请类(共2页)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姓名性别照片粘贴处身份证号 码 住所 邮政编码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电子邮箱 政治面貌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状况 名称 备选字号 (请选用不 同字1. 2.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申请类(共3页)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申请类(共3页)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申请类(共2页)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备注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不同意□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曰至年月曰

个体工商户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书 篇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字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 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九年制 申请设立登记事项(申请人填写) 说明:1、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 营”括号内划“√”。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 2、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现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街道、房 间门牌号码; 3、“经营方式”一栏在括号内划“√”,可以单选也可多选。 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委托书 被委托人(或被委托代理机构):被委托人的工作单

位和职务:委托事项: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申请。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可以修改材料中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 年月日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及说明 说明:经营者属于深圳户籍、流动性人口年龄且在20-49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的,需查验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婚妇女不列入查验对象,但需提交《婚姻状况承诺书》。 篇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

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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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名称 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字号)1. 2. 经营者姓名性别 照片 粘贴处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政治面貌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状况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参加经营的 家庭成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从业人员(人)资金数额(万元)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 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 月日 备注:申请人填写本表前请详细阅读背面的填写说明。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地址在,面积平方米。以上场所之所有权属所有,使用单位已取得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同意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取得方式为: □1、向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借用; □2、□转租赁□转借用,并已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 □3、市场主体自有(注:无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谨此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使用单位盖章(或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方式1、2、3均需填写本栏) 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人签字盖章: (方式2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须填写)

证明单位盖章: (方式3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需填写) 日期:年月日

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涉及需经许可的项目,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对外公示。股东(发起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承担按规定缴足出资的法律责任。 五、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市场主体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其中一个经营场所可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其余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六、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诺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1、上述承诺,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变更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分公司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法人(单位)。 2、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3、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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