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长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护士长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护士长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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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每季度进行总结作为年度评优依据。95-100分 (优) 90-95分 (良) 80-90分 (中) 80分以下 (差)

2、取消评优资格:

⑴、科内严重差错,护理投诉到院长办公室(属护理责任者)。

⑵、护理服务月投诉到护理部3次以上(经查属实者)。

⑶、武汉市护理质量检查不合格者。

3、免职

⑴、护理事故为责任事故(经医院讨论)。

⑵、年护理投诉多次到院办和护理部(经查属实者)。

⑶、护士长考核平均分低于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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