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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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规定

为促进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药业)车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确保车辆安全并良好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车辆与驾驶人

公司车辆是指北方药业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是指持有合法驾驶证、具有驾驶相关车辆资格的人员。

二、车辆管理部门

北方药业综合办公室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及燃油采购等项目的管理。

三、车辆管理

1、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综合办公室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单》,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派车须有总经理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综合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

2、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路线或增加派车任务的,需电话报请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补签《派车

单》,并交综合办公室存档。

3、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4、车辆驾驶员按综合办公室安排出车时,需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行驶里程,并做好使用记录。

5、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并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员负责。

6、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在办理结束时按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堵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综合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7、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

8、原则上公司车辆只用于业务需要,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私用,总经理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公司员工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提出申请,在《派车单》上注明:“***私用”,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油耗量向使用人收取所消耗的燃油费用。因私人事务借用公车期间,若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辆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9、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相应驾照人员驾驶,否则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车辆借用人,及当事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10、公司车辆只用于公司的业务需求,任何人不得驾驶公司车辆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期驾驶员承担。

四、驾驶员工作规范

1、驾驶员在日常出车时,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行驶、不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如办公车辆有相关违章,需当期驾驶员自行处理。

2、驾驶员出车应按照综合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执行,不得私自出车。

3、驾驶员应当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在保养前填写《车辆保养申请单》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车辆保养。对不按时保养,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的,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驾驶员要按时办理好车辆保险、年审等各项手续,保证公司车辆的合法运行。

5、驾驶员接到单位至本溪市内的《派车单》时,原则上要走国道通行,如遇特殊情况如:公事较为紧急、国道堵塞严重等情况。可选择高速公里行驶。并由驾驶员说明原因。

6、驾驶员应积极配合填写综合办公室对于车辆运行信息的统计。包括《派车单》、《加油明细》、《保养申请单》、《车辆月运行信息表》。

7、驾驶员及车辆是公司形象的重要窗口之一,司机应礼貌待人,并注意本人仪容和服装整洁;接到出车任务要提前5分钟于约定地点等候。

五、车辆相关费用的规定

1、洗车费:每车每月固定清洗4次,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洗车卡,每月初派给给驾驶员,由驾驶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超出部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对于节约使用有剩余的、且能保证车辆清洁的予以适当的奖励。

2、高速通行费、停车费:本着节约的原则;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行驶高速公路,有免费停车场则不到收费停车场。每月10日前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报销高速通行费、停车费。有ETC的车辆需在每月5日前打出ETC发票。

3、保养费用:我公司的车辆为新购车辆,为了更好的保养车辆,所有车辆(通勤客车除外)均到4S店进行定期保养,开具增值税发票。保养前需填写《保养申请单》。

4、燃油费用:根据上一年度每辆车的燃油使用情况,由办公室分别对每辆车制定燃油标准,各个车辆的驾驶员要做到节约使用燃油,并且认真填写《加油明细》、《车辆月运行费用》年终进行考核,对超出标准的驾驶员、公司依据

员工考核作出相应的处罚。对于节油突出的驾驶员可根据公司评先评优的办法予以适当的奖励。

5、日常用品费用:车辆日常需要的相关耗材如:(玻璃水、脚垫、坐垫等)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批量采购,驾驶员不得自行购买,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购买时,需请示办公室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

六、附则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北方药业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附件1、《派车单》

2、《车辆加油明细表》

3、《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

4、《车辆运行信息表》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

附表一:

派车单

附表二: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车辆加油明细表

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企业不断的发展,汽车数量逐年增加,职工私家车拥有量也是逐步增多,车辆安全管理被提升到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议程。为有效减少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行车、文明行车,长期以来,我们把抓好交通安全和抓好安全生产提升到同一高度来抓,通过各项措施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把交通事故率降到了最低。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交通安全工作细密有致开展。在工作会议、安全会议等大型会议上,处党政领导都把交通安全作为一项重要议程,专项安排,督促措施落实。通过召开大型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举办交通安全讲座,观看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让职工感悟安全,遵守安全。在车辆管理上,不仅对公务车辆严加管理,还把私家车纳入管理范畴,与基层单位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与私家车职工签订了上下班交通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私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把交通安全作为基层单位的一项考核指标,建立奖罚制度,从组织上对车辆安全进行约束,强化安全行车。在处党政的重视和政策支持下,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有效落实,实现了安全行车。 二是健全车管档案,增强安全行车保障。我们对车辆、驾驶员加强基础信息的收集,实行微机化管理,及时更新数据资料,实现一车一档,驾驶员一人一卷,基础资料齐全完

整。同时,注重行驶里程资料、车辆维修信息的积累,为掌握车辆状况,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加强技术管理,及时掌握车辆动态。车管办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对所有车辆的?体检?活动,及时记录车辆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苗头早控制、故障不过夜、‘病车’不上路?,确保车况良好。为工程车辆配备了车辆GPS车载终端,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跟踪,提高车辆的装备水平,增强了行车安全保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坚持每天驾驶员早会制度,对本地区的天气情况及特殊天气条件下地行车要求进行强调,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强调出车返回汇报制度,车管办及时掌握车辆动态,及时调整出车计划。制定通勤车辆管理规定,建立奖惩制度。对通勤车辆驾驶员进行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为防止职工外出或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我们建立职工身份证明卡,随身携带,当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五是加强安全宣教,营造安全交通氛围。利用宣传专栏、横幅、发放宣传单、发交通短信、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交通法制宣教,营造和谐、文明交通氛围。结合BRT快速公交的开通,制作宣传图版、发放宣传单,加强文明乘车、安全乘车宣传,增强职工安全出行保护意识。

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车辆,本着节约成本,出行安全,有序高效的管理原则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归属公司名下的所有车辆。 3、职责 3.1行政部职责: 3.1.1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全面统筹管理。 3.1.2负责车辆管理制度的起草及更新,确保制度保持适用状态。 3.1.3负责对各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对各单位车辆管理的综合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的打分。 3.1.4对公司车辆具有统筹调配权,大修、长途用车的审核权限。 3.1.5对车辆年检、保险、证照办理等进行提醒、指导及审核,由项目部配合完成。 3.1.6建立《机动车辆清册》,对车辆登记建册管理。 3.1.7负责对项目部提交上来的《车辆用油、维修保养台帐》进行审核。 3.2项目部职责: 3.2.1项目经理为项目部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包括车辆调派、保养维修、安全出行、费用控制等全面管理。 3.2.2项目部指派专人管理车辆,即为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安全行驶、车辆保洁、保养、维修、加油及车辆保管等工作。除车辆管理员以外,项目经理及指定人员可以代开车辆。 3.2.3负责车辆大修及长途用车申请上报公司审批。 3.2.4负责协助行政部完成车辆年检、保险、证照办理等工作。 3.2.5项目部建立《车辆用油、维修保养台帐》(附件5),由车辆管理员记录填写季度上报公司。 3.2.6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3.2.7负责协助行政部建立《机动车辆清册》。 4、内容说明 4.1车辆配备: 根据项目部大小及业务情况,由公司确定是否需要配置车辆,并联系采购。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进一步做好行政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城设公司所有公务车辆。 2、中建城设公司公务车辆分为综合部直管车辆、公司领导专用车辆和单位定向车辆 三、职责和权限 1、直管车辆由综合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2、定向车辆正常情况下由所在单位管理、调度;专用车辆正常情况下由使用人直接调度,综合部管理;公司特殊需要或定向单位(使用人)没有外出任务时,由综合部实行统一调度。 3、公司公务车辆的证照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车辆报修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按车建立《车辆证件登记表》。 4、综合部有权对各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派车规定 1、派车范围:原则上为中建城设公司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可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其它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车辆,但可以搭乘顺向车辆。 2、派车原则:综合部派车时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领导后部门和能够合并用车尽可能合并用车的原则;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原则上非公司领导或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长途不派车;三人以上、任务紧迫或携带物品较多时可酌情派车;一般客人来公司,原则上不安排长途接送;各单位(部门)长途用车符合规定的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用车手续。 3、公司主要领导的用车相对固定,可直接与专车驾驶员联系,由专车驾驶员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后出车。 4、各职能管理部门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用车应事先填写《用车审批单》(见附件1),由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协调后统一派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用车审批单》者,应先电话联系车辆管理人员,有出车条件的可先行出车,然后补办相关手续。 5、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及确因工作需要派车的应提前半天将填写完整、有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用车审批单》报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协调派车,因特殊情况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未能签字的,应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电话联系车辆管理

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X X X X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及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以 下简称“公务用车”)得到统一、有序、规范的配置和使用管理,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对车辆进行购置、使用、管理和维护, 车辆管理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类别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务用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两种。 第五条一般公务用车适用范围:用于公务、机要通信、商务接待等。 第六条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适用范围:用于应急保障、作业点巡查、安全检查、项目部管 理等。 第三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七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公务车辆的统筹管理,考察公务用车使用的合规性、合理 性。 第八条公务用车管理应设具体管理执行人员和监督人员。 第九条车辆的有关资料及各项证件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保管。 第十条车辆的购置、落户、临检年检、领照、换照及交纳各种费用等事宜由综合管理部主 办,计划财务部协助办理。车辆投保理赔和交通事故处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协调处理。 第四章总量控制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报废、更新、新增需列入年度预算。公务用车更新的年限为10年及以上。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报废、更新、新增,均应以书面行文的形式向上级公司上报请示,说 明报废(更新、新增)的理由、车型(如为进口车辆或改装车辆需明确注明)、排量、用途、价格、资 金来源等;经上级单位审核、给予书面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配置范围、原则及标准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配置应遵循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杜绝奢侈浪费。更新(新增)公务用车应严格执行配置标准,鼓励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十四条一般公务用车配置范围、原则及标准 (一)配置范围:仅限用于本单位公务、机要通信、商务接待等公务使用。 (二)配置原则:根据企业工作实际,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150人以下的,配置2辆。 (三)配置标准: 1、小客车(7人座以下的车型)配置标准为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16万(含16万)元以内; 2、商务车辆(7人座及以上的车型)配置标准为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24万(含24万)元以内。 第十五条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范围、原则及标准 (一)配置范围:仅限用于本单位应急保障、作业点巡查、安全检查、项目部管理等经营和业务保障公务活动的开展。 (二)配置原则: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应根据实际用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配备,并控制数量。 (三)配置标准: 1、轿车: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16万元(含16万元)以内; 2、吉普车(越野车):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 3、面包车、商务车(7人座及以上车型):排气量升及以下、购车(裸车)价格22万元(含2万元)以内。 若确因生产业务需要,需提高配置标准的,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于以办理。 第六章使用管理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以此保证公司行车安全,避免人身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 第一条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第三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第四条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第三章安全驾驶操作制度 第五条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第六条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七条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第八条做到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第九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第十条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四章安全驾驶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三条载客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第十四条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第十五条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配专人对公司配车辆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向公司。 第十八条专管员建立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档案,详细记载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2021年标准的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标准的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本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1 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 车牌号 负责司机 小车 07271 林生 面包车 04873 李生

某集团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某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1、为严格车辆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均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提出用车口头申请,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出示《派车单》,并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出车。 4、公司小轿车驾驶员和车辆及车辆的维护、修理工作(包括货车的修理)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其车辆的调配和使用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5、小轿车原则上只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外来重要客户或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重大、紧急业务时使用。车辆使用原则上应按照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首先满足紧急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对城区内路程较近、并非紧急、重大公务的,一律不予派车。 6、总经办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7、车辆加油、修理、配件采购、洗车等,均实行统一招标定点,总经办牵头,企业规划发展部、财务审计部参加联合对其综合实力、技术服务质量、价格等因素进行考察,实行招标定点,并不定期对其进行考察、考核,择时更换定点。 第二条用车审批制度。 1、车辆(包括货车)调配及使用统一实行派车单制度。各分公司及部门用车由分公司及部门负责人先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

间,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需要及事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派车。即每次出车前由总经理办公室出具《派车单》和定额油票,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派车单》安排出车、报销差旅费。 2、特殊紧急情况下用车,总经理办公室可先行安排出车,返回公司后即按派车程序补办出车手续。外单位、各分公司及其他情况用车,须经总经理或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 3、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和车辆出车。公司内外各部门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特殊情况下用车,必须按以上派车程序办理出车手续。如驾驶员未接到派车单不准出车,否则,每次罚驾驶员50元,且后果自负。 1 4、调派车辆前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每次出车和返回公司后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车辆行使记录表》一式二份,分别由公司办公区门卫室门卫和总经办负责登记;出车时凭派车单进行登记,其内容应与派车单上的各项内容相一致。 6、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填写《车辆行使记录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 第三条用车规定。 1、非公务和外单位用车以及各分公司和公司独立核算单位用车(包括货车),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一切费用自理,并依据行车路线收取费用,在集团财务部交费后,总经理办公室凭收款收据办理派车手续。 1.1出车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罚款、装卸费,驾驶员的工资、奖金、差旅费、住宿费、违章罚款等均由使用单位和用车人承担。 1.2箱式货车拉运两家以上单位货物或为其他单位、个人捎运货物的,因车辆行使路线、地点的不同,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过路费、过桥费、罚款、停车

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生产、抢险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公司公务车及维修车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与司机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由各车司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部门维修车辆在正常情况下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车辆出车,在不影响正常维修抢险任务情况下,所属部门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条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用车。 第六条各部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详细记

录每日车辆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部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综合管理部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七条各类机动车辆下班后(中午、晚上),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公司院内),钥匙交调度(带班负责管理)。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缴款车照常缴款。 第八条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用油料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标准统一管理控制(详见燃油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第十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监督方可维修。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维修。 第十二条车辆大、中修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第十三条司机应对车辆进行及时保养、维护、清洗、检查。 第十四条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由司机全额负担。 第十五条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可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具体

外来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外来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车辆进出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使各类车辆进出、作业、停放等更加有序,确保车辆在厂区安全通行及车辆驾驶员、外来施工人员、厂内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 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一)外来拉煤货车进出安全管理规定 1.车辆入矿严格按照矿保卫科相关管理规定落实。 2.进入煤场或生产北路拉煤货车必须按照厂根据各产品存放位置指定路线行驶及临时停放车辆,按照排队次序依次装车,在装车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3.外来车辆驾乘人员必须遵守禁酒、禁烟、文明着装、不乱扔垃圾等管理规定,进入煤棚内装车不应离开驾驶室,离开驾驶室应佩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厂招标副产品客户提供的货车车辆应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况良好,年检合格并随车携带驾驶证。 5.厂管理部门可不定期对拉煤车辆随机抽查车辆年检及车辆刹车等系统完好情况,确保车况完好。 6.在厂区通行时严格遵守限速管理规定,严禁超速行

驶。 (二)外来送货火车进出安全管理规定 1.车辆入矿严格按照矿保卫科相关管理规定落实。 2.车辆出矿是应由业务联系部门出具出门证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出矿,严禁擅自闯卡或无手续出矿。 3.进入厂区内应按照业务联系部门相关人员引导并在指定位置停车配合卸货,卸货过程中拉手刹。车辆在厂区内行走时,车厢门必须关闭牢固、上插销,各类物料捆绑到位无洒落隐患。 4.在厂区通行时严格遵守限速管理规定,严禁超速行驶。 5.送货车辆厂区内临时停放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驾乘人员离车就餐等其他情况时应在车上留下联系电话,以便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 6.厂业务管理部门可不定期对拉煤车辆随机抽查车辆年检及车辆刹车等系统完好情况,确保车况完好。 (三)外委施工单位车辆厂区安全管理 1.按照管业务管车辆安全要求,将外委施工单位车辆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范畴。 2.业务管理科室牵头做好外委单位车辆安全管理。 3.厂业务管理部门可不定期对拉煤车辆随机抽查车辆年检及车辆刹车等系统完好情况,确保车况完好。

车辆管理制度完整

编号:行政--01 编制日期: 2017-3-7 第 2 次修订修改日期:2017-3-17 山西源梦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及车辆业务参与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责任,经过实际管理总结,完善形成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规范一下内容 1.车辆使用管理 2.私车公用制度 3.车辆购置及出让实施程序 4.车辆管理档案 5.车辆维修保养 6.车辆事故违章处理 7.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购买管理

8.配备车费用报销规定 9.车辆油料管理 10.附件

11.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一、专职驾驶员管理 1.集团专职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以对企业内外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相互协作、充分信任、良好沟通。 2.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所有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3.事假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还须同时出具医院证明。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 4.严格遵守集团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应进行监督、提醒。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6.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7.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8.工作时间等候休息时须在工作区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调度。 9.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凭派车单按时出车。 10.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动车。

11.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若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任不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12.行车时不得吸烟,并对乘车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13.在外出车,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防被盗。 14.行车时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救护伤员、通知交警部门,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15.凡因违章、肇事等罚款,费用一律自付。若因此影响正常工作的,还应予以相应处罚。 16.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者,解除劳动合同。 17.严禁将所驾驶车辆私自借给他人。 18.部门负责人每月根据派车单、出车次数、任务完成情况、车辆清洁卫生、车辆状况等对驾驶员进行业绩考核。 19.考核结果将作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 20.对于怠慢工作、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情况给予罚款、警告、降级、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21.集团行政部负责对全集团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指导。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配备 第三条车辆配备 需要配备车辆的各部门和分公司,应书面提出《车辆配备申请单》报经分管领导审批,报董事长批准后,由集体办公室备案登记并指导车辆使用部门管理。《车辆配备申请单》一式二份,集团办公室一份、财务部各一份,财务部凭此调整固定资产。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四条车辆管理实行责任制,即每辆车辆均必须有责任人、监督人。有专职驾驶的车辆,专职驾驶为责任人;子公司服务车辆指定使用人员为该车责任人,服务车辆责任人变更时,子公司应于第一时间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并传于集团办公室备案。子公司的行政部门为所属子公司服务车辆的监督人。为安全起见,原则上有两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员才允许驾驶车辆。驾驶人员不得超速行驶,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第五条车辆责任人对车辆的车况、保养、检验等负责,负责对车辆进行定车辆监督人对本部门车辆的车况、定期前往指定车辆管理机关年审,期保养维修、.保养等情况实施监督。如车辆逾期未检导致的罚款由责任人、监督人各半承担。第六条车辆责任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对所管车辆的状况进行交接,明确责任。 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因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因用车不当,造成损失的,除保险公司的赔偿外所产生的损失5000元以下的,须承担该事件损失的15%,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的须承担该事件损失的20%,其余部分由车辆使用及保管的子公司负责。 第四章车辆调度 第八条由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总部所有车辆管理,用车部门需使用集团总部车辆时,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安排(已分配至各部门的专车由各部门自行安排)。用车人用车前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经其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车,否则管理部有权拒借。用车人在用车前核对该车的起始公里数,使用完毕后再统计截止公里数,并在交车钥匙时报集团办公室车辆专管员。集团办公室车辆专管员对用车公里数及使用时段进行审核,对于起止地与实际行驶公里数严重不符的将报主管分管领导作相应处理。 第九条公司所有车辆上(除公司高管人员车辆以外)必须配一份《车辆行驶记录表》,由用车人即时填写,车辆责任人负责监督,对不按该条规定执行的,用车人每人每次应缴纳50元成长赞助金。 第五章日常停放

[精品资料]2020年XX公司车辆暂行管理办法

车辆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车辆是公司的重要固定资产之一,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管理,以确保车辆 的安全、合理、高效、协调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汽车车辆,包括轿车、面包车、大巴(班车)、 货车等。 三、车辆管理是对公司所有车辆的选型、购置、使用和日常保养、维修直 至报废全过程的管理。本办法主要涉及车辆的实物、技术方面的行政 管理,其经济管理参照《固定资产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二条车辆管理部门 一、公司车辆管理由行政部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协调安排使用”的原则 进行。 二、公司车辆按使用者分为公司公务车辆、部门公务车辆及个人配备的车 辆。公司公务车由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部门公务车辆及个人配 备的车辆分别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部门及个人所配 备的车辆同时纳入行政部统一调度,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第三条车辆的选型与购置 一、购置计划与申请 1、车辆购置申请由行政部提出。每年年初,行政部根据公司现有车辆使 用状况和业务需求,编制《车辆购置申请计划表》(见附表一),并提 交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议。购置计划作为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一部分。 2、申请计划应详细说明车辆购置的用途和预购车辆的品牌、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性能、预计资金等项目。 二、车辆的选型评价 《车辆购置申请计划表》提交总裁办公会议研究,会议针对车辆购置 的必要性、品牌型号、技术性能、是否装修、购置的时间以及资金计 划等进行决议,并经总裁签字后,报经董事长批准。

三、车辆的购置 1、根据批准的《车辆购置申请计划》,由供应部按规范化管理制度《合 同管理制度》之“采购工作程序”规定执行,行政部予以配合。 2、车辆购入后,行政部将所购车辆送至省市有关车辆技术监督检验部 门进行技术性能鉴定,《车辆鉴定报告》 由行政保存并复印一份送财务部。 3、车辆验收合格后,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建立车辆《财 产登记簿》,并负责有关说明书、证件、保险等资料的保管。财务部 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对车辆进行相应的固定资产的经济管理。第四条车辆装修 车辆是否装修必须根据需要报经总裁批准后进行。车辆上使用的小饰 件、录音带、CD片等,由使用者自行购置并保管,公司不予报销。第五条车辆的日常使用与管理 一、车辆的日常使用与管理由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各自负责。 二、车辆年检费用、保险费用、养路费用等有关费用由行政部统一交纳。 三、使用人应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正确驾车,爱护车辆, 保持车辆整洁。使用人应对车辆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行使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 路行使。 四、车辆一般由专职司机驾驶。公司配备车辆的人员外出办事可以自己驾 车,也可由行政部派司机驾驶,但驾龄一年以内的人员禁止跑长途 (100公里以上路程)。 五、公司总部或未配备车辆的部门因公用车,可向行政部提出申请,使用 人应填制《派车单》(个人专车除外),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予以派车。 行政部及配有车辆的部门对用车情况应建立《车辆使用登记簿》。《派 车单》见附表二,《车辆使用登记簿》见附表三。 六、对配有车辆的部门用车,原则上使用部门所配备的车辆,若遇特殊情 况,由使用部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或理由并填写《派车单》,由行政 部安排使用。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925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 1.3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及全体员工。 2. 组织管理 2.1 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 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 管理职责区分 2.2.1 行政部: 1) 负责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 及路桥费办理、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 负责公务车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 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人的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检查。 5) 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务车、工作(工具)车跨单位(部门)、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公务车辆交接清单》) 6) 负责组织车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 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 各经营单位责任人: 1) 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人定车定位管理。 3) 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 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和审验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公司总部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 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地区安委会对本公司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它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 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

最新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例12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例12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一):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俭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景,予以安排

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坚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坚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职责外,还要对直接职责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景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景。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景,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

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集团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第一条根据XXXXXX要求及XXXXXX,为规范集团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管理,健全职务消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领导配备公务用车(专车)岗位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组组长、总会计师。 第三条配备公务用车标准: (一)总经理:配车标准为2.5排量以下(含)、购车价格(不含购置税)不超过38万元(含); (二)副总经理、纪检组组长、总会计师配车标准为2.0排量以下(含)、购车价格(不含购置税)不超过28万元。 (三)其他各级岗位配车按《集团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 (四)集团领导应当按照不超过1人1车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配备的车辆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四条配备公务用车原则 (一)配备公务用车应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并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 (二)配备公务用车的集团领导离退休后,不再按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调离本企业后收回所配备的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仍能正常使用的,

应当继续使用。 (四)现任岗位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若超过本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新任岗位配备公用车或者现任岗位更新公务用车,应按本规定配备标准,从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适合车辆的,可为其购置(租赁)。 第五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一)集团领导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燃料费、停车和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限额或者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管理。应当如实审核和报销运行费用,不得弄虚作假。 (二)集团领导公务用车应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保养和维修费用不得以货币化方式发放给个人;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采取年度限额管理的,运行费用超出年度限额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结余部分不得发给个人。 (三)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四)集团领导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和公司车辆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执行,不得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配备公务用车后不得以任何名目发放交通补贴;已采取发放交通补贴方式保障公务活动交通需要的,不得配备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扩大发放交通补贴范围。 第六条集团领导不得采取向下级单位调换、借用等任何方式配备公务用车。不得向下级单位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

车辆暂行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保障正常工作用车,合理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节约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部门职责与权限 1、人资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车辆管理的审批工作; 三、车辆管理 1、日常维修、保养: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定时保养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维修保养计划,并安排各车辆的年检计划。车辆保养、维修应提前申请,以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为准,出差异地临时维修的,需先电话报备事后补单,具体安排由车辆业务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切实加强车辆维修管理,找一到两家有资质的定点维修厂家签订协议书,维修费用实行月结;报人资行政部进行备档。 《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由驾驶员自行统计车辆保养、维修数据,每月底报车辆业务管理部门领导,以检查驾驶员对车辆保养、维修情况。 2、用车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 (2)公司领导专用车非特殊情况不作部门派车用;公司领导因出差等原因不使用车辆时,人资部视情况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经人资行政部审批同意后可用于公务调度。 (3)公司领导出差期间,领导车辆专职司机需将车辆使用情况报备人资行政部,无其他用车任务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放点,并进行登记。 (4)公司内部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送货车仅做为货物运输使用,由人资部审批通过。 用车部门应于每天下午17:00前将次日派车单填写好(应如实填写用车事由、用车人、行驶路线和往返时间),长途用车需提前一天,经用车部门领导签字后送车辆主管部门审批,过时及临时送达的派车单将无法保障用车,人资行政部对派车申请单予以批示(特殊情况除外)。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方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管理。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为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其职责分为: a、负责车辆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改; b、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c、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d、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 e、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事故; f、负责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1、车辆的选配要择优选配。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选择,同时也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专用车辆。 2、车辆报废管理:凡是到期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上交道理运输证,填写道路运输证注销表进行注销,并将车辆停在公司停车场内,不得参加运输任务。 五、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装要求: 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 危险品标志灯、灭火器、车身反光贴、北斗卫星定位装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防静电接地线、安全帽、防静电鞋、防静电服、阻燃被、防毒面具、防护手套。 2、安装要求: a、危险品标志灯安装在驾驶室顶部中间位置; b、反光贴贴在车辆两侧中间位置,围绕车身贴一圈。 c、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并保证一直接通电源; d、防静电接地线要保证一直与地面接触; 六、车辆检查维护与审验评定: 1、驾驶员与押运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并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2、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小修必须到有危险品车辆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和小修;

(最新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月14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1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 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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