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汇流箱)招标文件
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度300MW光伏电站工程汇流箱设备
合格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A-GC-2012004-02
招标人: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165)
第四章评标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1第五章合同条款 (2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4)
第一章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晶澳 (扬州) 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对2012年度300MW光伏电站工程汇流箱设备合格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目标:
(1)凡通过本次招标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将由招标方颁发合格供应商证书,可参与2012年度300MW光伏电站工程中汇流箱设备采购的后续比选;凡未获得供应商证书的将不能参与后续比选。
(2)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清单
二、招标项目所在地点:
甘肃省、新疆、内蒙古、宁夏自治区、河北、江苏。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汇流箱设备,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为准。
四、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五、项目报名时间
2012年6月6、7日9:00-17:00。
六、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4、投标人应具有系统相应产品设计开发的能力。
5、投标人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具有销售和安装调试类似投标设备的业绩,国内、外销售业绩10MW级以上(需提供业绩图片和证明文件)。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且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产品未引发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及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5.业绩证明(含合同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及相关工程范围部分);
6. 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的证明书。
7.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金额:十万元整
公司名称: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市分行
帐号:158001*********
九、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招标人只对合格的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
年5月6、7日 9:00—17:00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上海闸北江场三路36号晶澳太阳能五楼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供收据)。
十、投标截止期
2012年6月19日下午12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
1、开标时间:2012年6月20日下午13: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上海闸北区江场三路36号
3、开标结果:另行通知
招标人:晶澳 (扬州) 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克修、朱彤
电话:021-******** 021-********
传真:021-********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江场三路36号晶澳太阳能5楼
二○一二年六月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
1.3 交货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1.4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晶澳 (扬州) 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本次招标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图纸、设备、材料、机械、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设计、运输、指导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维修保养及其它服务。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由下述内容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2除本《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质疑回答、补遗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属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及时答复,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了修改通知。
6.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及货币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7.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本招标项下的投标报价(包括单价、合价和总价)均应采用人民币“元”报价。
8、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2 投标人须对所参投货物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负责,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9、投标文件的编制
9.1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标组成。
9.2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
9.3 技术标,标书内容包括下列技术文件:
1)投标人应提供汇流箱型号、壳体材质及数量。
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材质检测报告(供货时提供)。
3)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图纸。
4)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维护、维修手册。
5)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清单、用途及使用说明。
(注:具体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4商务标,标书内容包括:
(1)按照本须知第10.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合格,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2)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提高其竞争力的其他书面承诺或文件。
(注:具体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5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技术规格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被判为无效标。
9.6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及编制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
10.2投标报价
(1)报价包含: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完整履行招标范围所需产品和服务的全部费用;
(2)投标报价应将所有内容考虑在内,如有漏项或缺项,均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逐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合价和总价;
(3)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10.3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名称、原产地、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货物和服务有且仅有一个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所报设备的价格应包括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仓储、利润、保险、税金等确保设备正常供货和工作的全部费用。
(3)服务费包括汇流箱设备的指导安装、设备调试与售后服务、配合全站调试与竣工验收、技术联络和接口协调、配合招标人的指定人员到投标人工厂进行设备监造、性能试验、技术培训、竣工配套资料、完整的档案(包括图纸、技术手册、程序及其他资料)、其他完整履行招标范围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
10.4资格证明文件
(1)按照本须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约能力的文件应能使招标人满意,并符合下列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b、投标方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义务。
(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0.5货物技术规格说明
(1)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货物的合格性,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货物技术规格说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说明对“技术规格书”是否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则应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11、投标文件签署和份数
11.1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1.2 投标文件的份数
按投标须知第9.3条、9.4条和9.5条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均提供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标书封面左上角处应有“正本”或“副本”的清晰文字。电子文档一份(投标人应提供包括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优盘形式的电子文档1份,其中文档采用Word、Excel格式)。
11.3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应分装成册。
12.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密封装在不易破损的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在(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及“正本”、“副本”字样,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2.3 电子版投标文件可与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一起。
12.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2.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1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
13.1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 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5.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5.3投标修改文件的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注明“修改”、“开标时启封”以及“正本”、“副本”字样。
15.4 在投标有期效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付款方式
合同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买方10天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
(2)卖方全部设备到货表面验收交接完毕,按买方要求办妥相关手续后10天内,再付合同总价的40%;
(3)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初验后,按买方要求办妥相关手续及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后10天内,再付合同总价的30%;
(4)全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待本项目工程总体竣工并通过国家验收合格,按买方要求办妥相关手续后10天内,支付设备款的10%;
(5)质量保证金为设备总价的10%,质保期限为五年。质保期内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并按买方要求办妥相关手续后10天内支付5%质保金;余款
待质保期内满二年无质量问题并按买方要求办妥相关手续后10天内
一次付清。
(6)支付过程中发生的银行费用应由投标方承担。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方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方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方,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开标
18.1招标人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参加。
18.2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1)逾期送达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8.3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开标后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8.4 开标结果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1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9.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19.2 开标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全封闭方式进行。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
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20.2 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1、投标文件审查
21.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21.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1.3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导致废标。
2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2.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2.1.2当单价金额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3、投标文件的评审和否决
2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3.3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3.4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的综合评估方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在评标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出性价比最优的投标予以中标。
23.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合同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可能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所确定的中标人。
2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放中标通知书。
27.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人定的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
28.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
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8.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9、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15天,中标人须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合同总价的10%),待买方所购设备全部到货后返还予卖方。
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1 标准技术参数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标准技术参数表(见表1-1)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表3-1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表1-1 汇流箱技术指标参数表
注2:项目单位对标准技术参数表中参数有差异时,可在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给出,投标人应对该差异表响应。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注3:汇流箱或所供配套设备具有对光伏组件组串进行电流监测及报警功能。光伏组件组串应具有单独的直流保险,每串组串有熔断器,直流出线侧应有直流断路器。
注4:参数名称栏中带*的参数为重要参数。如不能满足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5;汇流内的熔丝需有保护底座,以保证更换方便、安全性更高。
注6:需提供汇流箱CAD原理图、汇流箱内CAD布置及其制作图
注7:汇流箱分为智能与非智能两种形式,智能汇流箱带监测模块(自供电),包括:汇流箱内每路电流监测、熔丝断路检测、浪涌故障检测、断路器状态。
2 项目需求部分
2.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汇流箱均分智能型及非智能型两种模式)投标人应根据下表中的供应商组合分别给出报价。
表2-1 8进1出汇流箱
表2-2 10进1出汇流箱
表2-3 12进1出汇流箱
表2-4 16进1出汇流箱
2.2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2.3 使用条件
际使用条件进行修改。
2.4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
项目单位原则上不能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根据工程使用条件,当污秽等级、海拔高度等与标准技术参数表有差异或对通用部分条款有差异时,应逐项在“表2-8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列出,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投标人应对表2-8的技术参数进行确认。
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00MW光伏电站工程合格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响应部分
投标人需填写专用部分的第1和第2部分的相应表格。标准技术参数表和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要求值不同时,以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为准。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应填写投标人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值”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性能试验报告相符。
3.1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范应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若有偏差投标人应如实、认真地填写偏差值;若无技术偏差则视为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
3.2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3.3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