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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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中为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而所需使用的设备、工具和物品。

为了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制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已成为一个重要任务。

下面将详细介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使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无论其从事什么行业或从事何种岗位。

二、用品选择1. 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相关法规的要求来选择。

应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保护效果。

2.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必要的功能和安全性能,不得使用过时、破损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3. 在选择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个人身体特点和需求,避免出现过大或过小的尺寸,以免影响使用效果和舒适度。

三、配备与发放1. 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及时发放到位。

配备数量应保证每名劳动者至少有一套结实、完好的劳动防护用品。

2.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配备齐全,并且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完好无损、清洁合规。

3. 正常情况下,劳动防护用品的年度更新周期不得超过一年,过期或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淘汰并更换。

四、佩戴与使用1. 劳动者应按照岗位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卸、损坏或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

2. 劳动者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说明来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寿命。

3. 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劳动者应立即上报并更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继续使用。

五、管理责任1.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责任人。

2. 管理责任人应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对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

3. 用人单位和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开展培训和宣传,提高劳动者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认识和使用水平,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防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免受人身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的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依法采购、适用合理、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置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依据工作岗位的风险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需求,科学确定所需种类和数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程序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合理确定所需种类和数量,并确保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够有效地起到保护作用。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应按照层级负责的原则,由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单位负责向各工作单位提供,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单位的制度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健康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和操作方法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或取消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洗、消毒、更换等,确保其卫生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损坏或失效应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不得使用已失效或不完整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和评估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四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四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的要求,制定本规定,以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预防和减少劳动安全和健康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物品和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从事劳动的工人。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工人的需求,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和维护,并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备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记录和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对于生产活动中存在高温、高压、高噪音、有害物质等危害的工种,用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条对于存在物体打击、射击、割伤等风险的工种,用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头盔、眼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一条对于从事高空工作、潜水等特殊工种,用人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带、救生衣等特殊防护用品,并确保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对工人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的培训和教育。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机制和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更新工作由专门机构负责。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充足和及时补充。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应遵循分类存放、定期盘点和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一经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收回或更换,除非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维修和报废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5篇)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管理和使用等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经贸委____<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____》(国经贸安全[2000]____号文)以及结合扬巴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所述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1、按保管方式分为个人保管和部门保管两类。

部门保管类是指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拆箱或其它危险作业时,根据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作业条件和防护措施而向部门领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当作业完毕后交回部门保管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按国家规定和标准划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置与验收:1、计划____项目部根据个人劳动用品配备要求以及根据各类作业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1.2技术部定期对物资仓库存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计、盘点,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适量补充计划。

2、审批项目部的采购计划和技术部的适量补充计划必须经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审批。

3、购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由技术部统一采购。

技术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____]____号)和《____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____》(安监管技装字[____]____号)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定点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书、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专用发票。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通过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的厂家生产的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获得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放的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并必须到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资格证的单位购买。

在确定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以及满足施工现场需要后方可购入,同时对购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资料以及供应商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送人力资源及安全部备案。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保管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1. 用品选择: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用品使用:员工在进行需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前,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用品的有效使用。

3. 用品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场所,保持干净、整齐、安全,避免受潮、变形或损坏。

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4. 用品维护: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对失效、损坏或过期的用品进行淘汰和更换。

5. 用品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定用品的采购、领用、归还、清点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程序。

6. 培训与宣传:组织员工参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重视和意识,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

7.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8. 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或者故意破坏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以上是关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规定可能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有所不同。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针对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所做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规定:1.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程度,配备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 年度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每年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换或修理。

3.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指导:对于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正确使用和保养劳动防护用品,提高使用效果。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和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具体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员工,不分岗位、不分性别。

二、用品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

三、申领管理1.员工必须在入职时申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间如有变更,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

2.申领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申报单,并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交由保卫部门办理。

3.申领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如实使用,不得私自更换或乱用。

四、佩戴要求1.员工在进行与工作有关的操作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2.佩戴安全帽的要求:所有在高空作业和机械操作等高风险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戴安全帽,不得随意摘掉或替换。

3.佩戴防护服的要求:所有工作环境要求穿着防护服的员工必须佩戴,不得随意脱掉或替换。

4.佩戴眼部和手部防护用品的要求:所有工作环境对眼部或手部有危害的员工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摘掉或替换。

五、使用管理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查验是否完好,如发现磨损或破损需及时更换。

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随意绕过或改动。

3.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私自借给他人或私自领用。

4.使用完毕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归还保卫部门,并进行检查和记录。

六、检查和处罚1.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2.员工如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失效或不合格,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七、责任追究对监管不严、不认真履职,导致事故或人员受伤的相关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追责追究,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将提请公司进行审批并及时公告。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劳动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根据工种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配备和使用的各类防护设备、防护用具、防护服装、防护器材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检查、使用、维修和报废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率。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种和工作环境,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并进行采购和配备。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质量认证标准进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可通过招标、询价、合同等方式进行,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采购管理。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及时补充不足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存放合理、分类明确。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修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其正确、有效地发挥防护作用。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不得有漏洞、损坏或过期。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维修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修理材料和零部件。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本公司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检验、佩戴要求和处罚等管理的要求和方法。

二、定义: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本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装备。

防护用品由业务分包部门申请采购,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确认。

三、职责:(一)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是公司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岗位工种,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编制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二)负责确认所采购防护用品的供应商经营资质,其确认的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2、生产许可证;3、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省级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4、防护用品,必须取得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一)负责防护用品配置;(二)负责监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配戴使用。

(三)各部门分包单位按照配备标准给员工所需防护用品。

(四)各部门分包单位应督促从业人员按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并保管好。

四、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名录:V 型塑料安全帽、过滤式防毒面具、自吸式空气呼吸器、电焊面罩、护目镜、绝缘手套、三防鞋(防砸、防滑、防导电)、安全带、安全绳;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有:工作服、帆布手套、棉纱手套、袖筒、一次性口罩,安全带、毛巾、洗衣粉、香皂等物品。

五、采购及使用范围:(一)采购:各部门分包单位必需按照公司规定的配置标准进行采购。

(二)使用范围和岗位:1、护目镜(面罩)的使用规定:(1)电(气)焊割、打磨抛光、切削(割)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2)风电场安装人员在风沙区必须佩带护目镜。

2、劳动防护手套的使用规定:(1)电气装配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戴棉纱手套,电焊(割)、带电作业时必须戴绝缘手套;(2)机械装配、装卸、吊装岗位必须佩戴棉布手套,特殊情况下佩戴防切割防护手套;3、安全帽的使用规定:(1)装配、安装、吊装和维护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2)公司员工、外来参观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3)装卸、搬运大型部件时必须戴安全帽。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劳动环境条件,减轻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并适用于该单位所有职工。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以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为首要考虑。

2. 防护措施综合管理原则: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与其他防护措施相结合,形成防护措施的上下联动,确保防护效果。

3. 防护用品个人定制原则: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个体差异进行定制,确保其使用的舒适性和有效性。

4. 管理与监督并重原则: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应与相关部门的监督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的管理机制。

三、管理责任1. 单位负责人应贯彻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确保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

3. 职工应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认识和使用技能。

四、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选择1. 配备原则:单位应根据职工从事的工种、岗位的危险程度、作业环境等因素,合理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 选择原则: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过专业鉴定和试用。

3. 配备标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满足相应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如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五、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1. 使用原则:职工在进行工作前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2. 使用方法:职工应熟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佩戴和使用。

3. 维护保养:职工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定期清洗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措施1. 记录管理:单位应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记录,包括购进、领用、归还等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3、工作职责:3.1供应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并对供货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3.2供应部、使用部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3.3使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登记和更换。

3.4使用部门负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按章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安全员督促、检查工作人员在作业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6安全员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完好性检查,出具考核意见。

4、管控说明:4.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强调平均和攀比,不得以钱代物,必须按规定实物发放。

4.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二大类。

4.2.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头部护具类、呼吸护具类、眼(面)护具类、防护服类、防护鞋类、防坠落护具类(如:安全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面罩、耳塞、耐酸碱手套、安全带等)。

4.2.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围裙、套袖、水靴、手套等)。

4.3各部门定期组织防护用品的完好性检查,确保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4.4加强现场防护用品使用检查,督促、指导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5.1供应部根据公司各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经过比价筛选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有权利验证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5.2对于特殊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时必须索取,存档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检验证,三证齐全方可采购。

6、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保管:6.1三方对供应商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同时验证物品的合格证,特殊防护用品须验证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检验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一、总则1.1本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要求制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1.2劳动防护用品指的是能够保护员工身体安全和健康的各种设备、服装等。

1.3公司将根据岗位性质、风险评估等因素,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2.1根据岗位的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等。

2.2不同岗位的员工应根据实际情况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擅自调换或拆卸。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归还3.1员工入职时,应根据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型和数量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登记,递交相关资料并签订借用协议。

3.2公司会定期向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组织培训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3.3使用完毕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归还给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经过检查后方可返还保管。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与保养4.1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其完好性,并确保没有损坏。

4.2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根据使用说明书正确佩戴、调整和使用。

4.3不得私自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结构、功能或使用范围。

4.4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者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更换或修理。

4.5不得私自维修劳动防护用品,如需要维修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4.6禁止私自擅用他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也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用于非工作场所。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违规行为处理5.1如有员工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有权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佩戴。

5.2对故意破坏、私自调换劳动防护用品等违规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5.3若员工因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造成自己或他人伤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6.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要求,以适应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的需要。

6.2公司将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视程度和正确使用意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3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受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劳动保护水平。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 质量可靠,性能稳定;3. 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4. 价格合理。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第七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 产品合格证;2. 产品说明书;3. 检验报告;4. 外观检查。

第八条验收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使用。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工作性质、岗位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发放种类和数量。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高风险岗位;2. 依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3. 定期检查,及时补充;4. 个人专用品不得转借他人。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程序:1. 劳动者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2. 人力资源部门登记造册;3. 劳动者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用品的完好和清洁。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1. 使用期限到期或失效的;2. 损坏、变质无法继续使用的;3. 新型号替代的。

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者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或丢弃。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应检查其完好性,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水平,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品配备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劳动岗位的危险程度和劳动防护需要,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眼防护用品、耳防护用品、口罩、手套、安全鞋等。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的危险特点,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和配备标准。

第三章用品管理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存放、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污损、变质和损坏,保证使用效果。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分类存放,明确标志,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使用效果。

第四章用品使用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操作或擅自摘除、更换。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地方应保持清洁和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交叉使用。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处理和改进。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

第五章用品更新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到期应及时更换。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用品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更新时间和更新方式。

第十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章督察检查第二十条劳动保护行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业单位。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各类劳动防护装备。

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每个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技巧。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更新、发放等相关情况,并保留相应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种特点、岗位风险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企业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和购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调配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其充足供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相关岗位员工按关键控制点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员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学到的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服、口罩、眼镜、手套、耳塞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检查、维修、报废等工作,劳动者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配合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者提出的要求,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购置。

第七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二)选用有品牌、信誉好的产品;(三)优先选用具有防护性能好、使用寿命长的产品;(四)根据产品的性能和用途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八条用人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应当列入年度预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九条用人单位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有明确来源,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佩戴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登记记录。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更换或者擅自停止佩戴。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劳动者应当正确佩戴已经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二)劳动者应当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戴着污损、破损、过时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三)劳动者应当根据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需要,在过于寒冷或者炎热的环境下应当选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破损、污损、过期等情况,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或者报废。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修,及时反馈问题,保障效果。

劳动防护用品 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 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避免或减少伤害的设备、用品和材料,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定有助于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内容:1.法律依据:管理规定的实施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

2.用品的选择和配备: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用品的配备应满足员工的需求,采购的用品应具有合格产品的认证。

3.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由用品库存和使用部门统一负责,并明确责任人。

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或随意更换。

4.用品的维护和检查:定期检查和维护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状态和性能,确保用品的完好并符合使用要求。

如发现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5.培训和宣传: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保养和维护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通过工作会议、安全教育等途径宣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

6.事故报告和调查:发生因未使用或错误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导致的事故,应及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7.管理考核和奖惩:建立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嘉奖,对违反管理规定、发生事故等行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8.监管和督导: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监管和督导,确保管理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效果。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起到了关键作用。

企业和员工都应遵守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五条)第二章研制和生产(第六条至第九条)第三章经营(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第四章发放和使用(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第五章罚则(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章研制和生产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作环境中发生的事故和职业病。

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一些规定:
1. 单位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管理流程。

2. 根据工作特点和危险程度,确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数量和规格。

3.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国家质量认证,符合相关标准。

4. 单位负责购买、配备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能够及时获得合适的防护用品。

5.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6.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指导和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7. 劳动者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私自拆卸或改变防护用品的结构和功能。

8. 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或失效时,必须及时更换。

9. 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记录和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10. 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进行制定。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第二条根据工作环境和职业风险评估,企业应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三条企业应设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并指派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配备、保养和更新等工作。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参与相关培训,了解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与维修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与惩罚第六条员工未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应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七章其他第七条对于新型劳动防护用品的引进和使用,应进行科学评估和试用,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同时,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二)一、总则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三、使用原则1.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原则为预防为主、防护为辅。

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程的要求。

四、使用管理1.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安全风险的评估进行。

2.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3.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工作岗位和所需的防护要求进行。

4. 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应符合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5. 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不得延用。

五、维护管理1. 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应符合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____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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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合理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和保健卫生用品,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保障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以及检查与考核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和保健用品的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号令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规则》(GB11651-1989)、《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用标准的通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4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部是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的制订、质量监督,使用情况监督等。

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费用结算、工作服、工装的选样、订购等。

4.2财务部根据国家、上级的有关规定,对劳保用品采购、发放、管理等方面进行财务监督。

4.3公司工会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监督机构。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劳保用品的分类、配发、使用和采购
5.1.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

5.1.2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号令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作业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5.1.2.1 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10月以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文发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中,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如下6大类:(1)头部护具类;(2)呼吸护具类;(3)眼(面)护具类;(4)防护服类;(5)防护鞋类;(6)防坠落护具类。

5.1.2.2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如一般的防护服、手套等。

5.1.3 公司劳保用品的选用原则。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规则》(GB11651-1989)国家标准,是公司选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适合工厂生产特点;
(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
性质、浓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4)防护服的面料一律为全棉制品。

(5)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护品、防射线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护镜、耳塞等,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且经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5.1.4 劳保用品的发放原则。

5.1.4.1 劳保用品是公司免费发放给职工的,用于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保证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一种辅助防护用品。

劳务人员和公司正式员工同等享受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

5.1.4.2 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因生产、工作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时,由需求部门向分公司安环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放。

5.1.4.3 新进厂人员首次发放的工作服,为便于更换洗涤,可一次发放两套。

5.1.4.4 职工调换岗位、工种,应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劳保用品。

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按新老岗位、工种的发放标准折算后确定新的发放时间,以后则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5.1.4.5 职工调出、辞职、辞退等离开公司时应将所发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缴回;职工退休时发放的劳保用品可不收回。

5.1.5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5.1.5.1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是:
(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

检查的目的是确认防护用品对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

检查的内容包括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1.5.2职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符合现场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5.1.6 劳保用品遗失、损坏的赔偿
5.1.
6.1职工个人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除安全帽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在规定的使用时间内遗失或损坏一般不予补发,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在规定的使用期内遗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的,须经部门证明,安全环保科审批后补发,并按使用期折算作价赔款。

职工个人使用的安全帽,使用期满后一律以旧换新;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因本人原因遗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的按使用期折算作价赔款后予以补发;因特殊情况遗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的,经部门证明,安全环保科审批后补发。

5.1.
6.2 集体、职工个人(包括临时劳务工)借用的劳保用品遗失或损坏,经部门证明,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后,根据物品的新旧程
度按原价的30%~100%赔款;对无故不还或故意损坏者,按原价赔款;因抢修、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遗失或损坏,经部门证明,安环科审批,予以报损,不作赔款。

5.1.7 劳保用品的采购
5.1.7.1 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购买。

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5.1.7.2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安环科征求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部意见后选型采购。

5.1.7.3一般劳保用品,如毛巾、手套、洗涤用品等,应选择信誉好、生产能力大、质量有保证、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或经销商采购。

绝不允许到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

5.1.7.4公司采购的劳保用品,在结算时,结算的价格不得超过市场零售价。

5.1.7.5加强采购的财务、审计管理。

财务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5.1.8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5.1.8.1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

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

涉及安全、卫生的护品要检查其“两证”,无“两证”的一律不得购入。

5.1.8.2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做好职工个人领用记
录。

5.1.8.3职工个人在领用劳保用品时要注意质量检查,特别是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查验有无“两证”,如不符合要求,可拒绝领用并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5.1.8.4集体、职工个人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5.1.8.5对职工退回的不合格劳保用品应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及时退回给供货商。

5.2 因公司生产需要,必须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公司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应作好防暑降温措施。

6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部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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