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北京旭日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七家项目监理部
8月
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 ]57号文件;
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165号;
3、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
经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措施
1、质量督查小组
组长:刘智武
成员:孙永岗、李留顺、刘烨、曹留彬、任剑波
2、阶段性工作开展
(1)自查自纠工作( 8月至 9月)
(2)质量提升工作( 9月至 12月)
(3)工作总结(2020年1月)
3、自查自纠工作
从8月1日起,对项目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的自查自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排查范围A14项目;排查重点:项目危大工程方案审批、落实情况,基坑支护及地基基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沉降观测,混凝土试块强度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确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采取手段和方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并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4、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提升的宣传工作,强化质量意识。监督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
(2)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工作,项目监理部每个管理人员为一个主体,将质量监控任务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1)管理人员责任:视质量问题大小,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有罚款、扣考核分、取消年终绩效、对于不作为或严重失职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将进行开除处理。
2)履行职责、严控工序质量、工作质量;每个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我技能及管理经验,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每个管理人员认真责履行好各自职责,从工序开始,严把质量关。
3)加强质量检查及质量跟踪:由项目总监组织实施带队检查;检查的形式分为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及时监督施工未进行整改、返工、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全程跟踪,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5、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学习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管理手册》、《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等相关文件,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执行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6、工作要求
质量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项目总监、专监、监理员必须高度重视,在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项目总监的带领管理、公司领导的监督、指导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力求实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并经过人、料、机、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