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地形图中符号对应名称 加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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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控制点 KZD

行政区 XZQ

等高线 DGX

高程点 GCD

地类图斑 DLTB

线状地物 XZDW

零星地物 LXDW

地类界线 DLJX

项目区界 XMQJ

土地平整田块 TK

灌溉与排水塘堰 TY

小型拦河坝(闸) LHB

农用井 NYJ

小型集雨设施 JYSS

沟渠 GQ

喷微灌管道 PWGD

渠系建筑物 QXJZ

输电线路 SDXL

配电装置 PDZZ

田间道路 TJDL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林网 NTLW 岸坡防护设施 APFH

沟道治理设施 GDZL 坡面防护设施 PMFH DMTZ 地貌

DLSS 道路设施

ASSIST 骨架线

DLDW 独立地物

ZBTZ植被

GCD 高程点

TK:图框

ZBTZ:植被特征

ASSIST:辅助

DLSS:道路设施

SXSS:水下设施

DMTZ:地貌特征

ZDH 点号

GXYZ:未知

JMD:居民点

城市规划图例资料

附3 AutoCAD图层 序号AutoCAD 图层 说明 颜色 线型 AutoCAD 颜色号 图式 1 RD-中线 所有道路,包括快速路、主 干道、次干道、支路、城区 内的公路1 点划线 2 RD-侧石 线 5 实线 3 RD-红线7 实线 4 RD-绿线 3 实线 5 RD-铁路 线 铁路线、轻轨线7 6 RD-地道 天桥 桥、地道、人行天桥、立交 桥、其它道路相关辅助线 7 实线 7 RD-现状 道路 现状道路7 实线 8 YD-R1 一类居住用地51 实线 9 YD-R12 一类居住用地中的中小学 幼托 51 实线 10 YD-R2 二类居住用地50 实线 11 YD-R22 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中小学 幼托 50 实线 12 YD-R3 三类居住用地41 实线 13 YD-R32 三类居住用地中的中小学 幼托 41 实线 14 YD-R4 四类居住用地53 实线 15 YD-C1 行政办公用地241 实线 16 YD-C2 商业金融业用地240 实线 17 YD-C3 文化娱乐用地21 实线 18 YD-C4 体育用地30 实线 19 YD-C5 医疗卫生用地11 实线 20 YD-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231 实线 21 YD-C7 文物古迹用地22 实线 22 YD-C9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243 实线 23 YD-M1 一类工业用地35 实线

85 DM-半径圆弧半径、道路弯道曲线元 素 7 实线 86 DX-等高 线 等高线7 实线 87 DX-地形光栅地形图或矢量地形图9 实线 88 GX-给水规划给水管线、设施、管径 标注 5 89 GX-给水 现状 现状给水管线、设施、管径 标注 152 90 GX-给水 标注 给水文字注记、标高7 实线 91 GX-雨水规划雨水管线、设施、管径 标注、排水箭头 30 92 GX-雨水 现状 现状雨水管线、设施、管径 标注、排水箭头 34 93 GX-污水规划污水管线、设施、管径 标注、排水箭头 30 94 GX-污水 现状 现状污水管线、设施、管径 标注、排水箭头 34 95 GX-雨污 合流 规划雨污合流管线、设施、 管径标注、排水箭头 30 96 GX-雨污 合流现状 现状雨污合流管线、设施、 管径标注、排水箭头 34 97 GX-排水 界线 雨水汇水界线、纳污区界线192 点划线 98 GX-排水 渠 排水灌渠、沟渠、撇洪渠192 虚线 99 GX-检查 井 排水检查井、溢流井、雨水 口 7 实线 100 GX-排水 标注 排水文字注记、标高、排水 出口 7 实线 101 GX-电力规划电力线、设施、电压等 级标注 6 102 GX-电力 现状 现状电力线、设施、电压等 级标注 200 103 GX-电力 走廊 高压走廊、电缆通道200 虚线 104 GX-电力电力路灯线200

CAD工艺流程图用图形符号

CAD工艺流程图用图形符号。

3.3.7 常用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的图形符合宜符合表3.3.7的规定。 3.3.8 常用管道支座、管架和支吊架图形符号宜符合表 3.3.8的规定。 3.3.9 常用检测、计量仪表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9的规定。

3.3.10 用户工程的常用设备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10的规定。

4 图样内容及画法 4.1 一般规定 4.1.1 燃气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应满足相应的设计深度要求。 4.1.2 图面应突出重点、布置匀称,并应合理选用比例,凡能用图样和图形符号表达清楚的内容不宜采用文字说明。有关全项目的问题应在首页说明,局部问题应注写在对应图纸内。

4.1.3 图名的标注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一张图中仅有一个图样时,可在标题栏中标注图名; 2 当一张图中有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应分别标注各自的图名,且图名应标注在图样的下方正中。 4.1.4 图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宜按平面图在下,正剖面图在上,侧剖面图、流程图、管路系统图或详图在右的原则绘制; 2 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平面图时,宜按工艺流程的顺序或下层平面图在下、上层平面图在上的原则绘制; 3 图样的说明应布置在图面右侧或下方。 4.1.5 在同一套工程设计图纸中,图样线宽、图例、术语、符号等绘制方法应一致。 4.1.6 设备材料表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备注等栏;管道材料表应包括序号(或编号)、材料名称、规格(或物理性能)、数量、单位、备注等栏。 4.1.7 图样的文字说明,宜以“注:”、“附注:”或“说明:”的形式书写,并用“1、2、3…”进行编号。 4.1.8 简化画法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两个及以上相同的图形或图样,可绘制其中的一个,其余的可采用简化画法; 2 两个及以上形状类似、尺寸不同的图形或图样,可绘制其中的一个,其余的可采用简化画法,但尺寸应标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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