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保护环境和减缓环境影响措施

道路工程保护环境和减缓环境影响措施
道路工程保护环境和减缓环境影响措施

道路工程保护环境和减缓环境影响措施

一、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一)建立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成立环境保护工作小组。按照谁施工、谁居住、谁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从生产、生活、区域抓起,横向问题找部门找作业队,纵向问题找个人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网络,进而来保护环境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对施工弃土的利用和堆放

对于本工程所产生的施工弃土,应根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其进行处理,能够合理利用的,运到利用地点堆放,等待施工利用,不能够利用的采用机械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堆存,必须保证弃料场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对施工区及生活区的卫生设施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

1.在施工区、生活区,根据人口居住密度,设置卫生设施(垃圾池、厕所),成立环保专业服务队,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设专门垃圾箱存放,并加盖,每日清运。

2.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定点堆放,分类处理。

3.施工期间产生的废钢材、木材,塑料等固体废料予回收利用。对于会产生有毒气体的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不准随意焚烧,运到指定垃圾场进行掩埋。

4.严禁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料。

(四)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包括饮用水、生活及生产废水)

1.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合理发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

2.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地,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河道中。

3.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渠道中。所有排水均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4.临时食堂附近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5.在厕所附近设置砖砌化粪池,厕所污水和粪便均排入化粪池,然后进行沉淀分解,最后排水渠道中。

6.对于饮用水,必须进行二次净化,净化后方可饮用。

7.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8.水源的周围不能有建筑物。污水、废水经处理后方可排放,严禁废弃物向水源倾倒。

(五)对废油的治理措施

施工中的供风、供水、供油管线,要经常检查与维护。接头、阀门连接密封要严密,检修车间所用的废油要集中收管、妥善处理,不准随意滴漏,随意排放,对于用油、用水的单位,每班安排一专人负责用水用油的监管工作,防止污染道路和作业场所。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道路采用硬化,并随时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4.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5.搅拌站隔设封闭的搅拌棚,在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

6.在施工区禁火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7.为降低施工区尘土飞扬,保护环境,施工区由6m3自制洒水汽车不定期洒水。

8.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灰尘的影响,可建立多处防尘棚。

(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

2.对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

3.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不使用高音喇叭或怪音喇叭,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有必要时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周边居民告示,敲、打、冲、击作业必须安排在白天进行。

5.对施工用的大型设备和车辆,一律停在远离居住区的施工工地,不准以任何借口将大型设备和车辆开进生活区。

(八)施工弃土处理

对招标文件中指定弃土场中的弃土采用碾压、挡护或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对于难以避免而滑入河道的(渣)上,保护边坡的稳定,防止料场、永久建筑物基础和施工场地的开挖弃土污染环境。

(九)完工后场地清理

工程竣工后,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场地进行恢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掘除硬化地表,弃土运至规定地点掩埋。同时对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洒水,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并促进植被的自然恢复。彻底清理作业现场和生活区,对平整后的施工场地进行植树种萆,防止水土流失,恢复自然面貌。

(十)坡面防护措施

坡面在开挖后,植被破坏,需要对表面进行保护,防止斜坡土石的运动,保证斜坡稳定。同时采用多种整治方法相互配合对坡面进行水土治理。

1.坡面开挖时应减少开挖线以外的地区的坡面及植被破

坏。

2.在坡面开挖边线外侧挖截水沟,拦阻全部或部份地表径流,减免径流冲刷,使之流至附近地点沟渠。

3.坡面开挖坡脚应在坡脚下稳定处采用挡上板进行护坡。滑动力较大的边坡,若仅靠挡土板结构物仍无法稳定时,需以其它工程配合(如打地锚等)。

4.开挖的不可利用料应及时运至弃土场,不能就地堆积,以防止破坏原有植被,加速土壤冲蚀,且遇雨水时,污染水源、淤积河道。

(十一)施工道路防护措施

道路水上保持包括道路边坡稳定、排水、弃上处理等。修建道路时,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施工中砂、石、土等废弃物必须运至规定的弃土场堆放。道路两侧还要设排水沟,横向设排水涵管,防止因排水引起的冲蚀或崩塌。

(十二)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修建生态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内设冲水设施,制定保洁制度。

2.砂石料等散装物品车辆全封闭运输,车辆不超载运输。在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水枪,车辆做到净车出场,避免在场内外道路上“抛、洒、滴、漏”。

3.对地下管线应妥善保护,不明管线应事先探明,不允许野蛮施工作业。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应及时停工,采取有效封

闭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业主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4.多余土方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弃土,严禁乱倒乱堆。

5.施工期间应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废料石的处理,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6.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在自己的生活营地进行绿化、美化的工作,改善生活环境,保证环境优美。

7.保护当地的树木、耕地、林地不受破坏,严禁施工人员在周围地区捕杀捕猎动物,严禁超越征地范围毁坏森林植被与林木花草。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以外的植物、树木,必须尽力维护原状。

(十三)陆生动植物及资源保护

1.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

2.开始在施工场地内砍树和清除表土的工作以前,得到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认可。

3.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场地内发现正在使用的鸟巢或动物巢穴,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和监理人,按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遵照执行。

4.在施工场地内意外发现受保护动植物,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和监理人,按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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