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车棚施工工程合同协议

城市领袖非机动车车棚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恒富集团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城市领袖商住小区5#南侧广场附近非机动车车棚

工程内容:双坡车棚(除充电设备外)钢结构材料采购及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承包范围:

1、车棚工程的全部安装工程,全部材料及辅材、消耗型材料、机械均有乙方

提供,乙方按照合同附图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吃住保险等相关费用乙方

自行负责。

2、双坡车棚长度40.5m,4.5m一跨,单面立柱由1根直径110,4个厚

镀锌钢管组成,单面车棚上部采用4根薄壁槽钢或50无缝钢管组成,双面

安装图集要求进行拉结。顶棚采用10MM厚蓝色阳光板。

3、所有露明铁件防腐均刷底漆一遍,防锈漆面漆一遍。颜色为根据现场确定。

4、顶棚排水及地面少量的修正均在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8年3月10日

竣工日期:2013年3月28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10天。

四、质量标准及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阳光板使用寿命不少于五年,同时达到物业的验收要求。否则如有工程返工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包工包料含税价270 /㎡,共计约226.8㎡,总工程款约陆万壹仟贰佰叁拾陆元;结算时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面积以车棚水平投影面为准;

六、安全文明

1、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并有专人负责指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它不可预测的一切意外事故,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因此而对外承担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索赔

1、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0天后仍不能交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工程验收。

第八条付款方式

所有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及物业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95%,留5%的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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