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货检验流程

出货检验流程
出货检验流程

惠洲市汇流实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出货检验流程

文件编号:QP-14

版号:A/0

页数:共4页

生效日期:2015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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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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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产品品质符合顾客的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有产品的最终出厂检验。 3. 职责 3.1品质部 制定并不断完善每种产品的出产检验标准,由专门检验员负责指定线的出厂检验,执行检查工作,判断合格与否。有权禁止不合格的产品发货出厂,对产品质量负责。对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的不良原因和改善措施进行管理。对不合格皮返工方案进行审批,对返工方案中不合格原因和措施不明确的不给予承认。如果出厂检验结果证明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可以要求制造部门暂停生产。 3.2制造部生产车间 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实绩进行记录,把成品放入待检区,在产品包装上粘贴现品表上标明生产线、生产日期、型号、客户代码、产品序列号码范围、数量等重要信息,表明该产品待检。负责处理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制定不合格批的返工方案,并按照批准后的返工方案(明显的操作不良)进行返工。将返工方案、返工结果填写在《出厂检验不合格报告》表中,交检验员。 3.3制造部技术工程 对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除明显的操作不良由制造部门线长分析之外,其他的由制造部技术工程负责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不合格批返工方案,确保返工方案是不合格品产生原因的纠正措施。 3.4物流部 不得接收未经品质部检验合格的成品入库。按规定管理好合格成品,做好仓储先进先出管理。 3.5相关部门 对出厂检验中不良品,涉及到相关部门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1.程序 4.1定义 严格度:对应数量相同的批,而抽样数量、接收判断数量、不接收判定数量不同。严格度分为三种,即正常检查、加严检查和放宽检查 正常检查:当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所采用的检查方案,称为正常检查。 加严检查:是比正常检查抽样方案接收准则更为严厉的接收准则的一种抽样方案。 放宽检查:抽样数量比相应正常检验方案小,接收准则和正常检查抽样方案的接收准则相差不大的抽样方案。 4.2批的管理 制造部生产车间负责在堆放生产完成品的包装上粘贴现品表,并依据事实及时记录生产实绩。做好批次管理。填写《批检验申请表》提交品质部出厂检验员。 4.3抽检 品质部检验员确认制造部递送的《批检验申请表》与现品表中的信息是否一致。应在包装完毕后进行随机抽样。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本时要小心,以免因掉下来或

出货检验规范

生效日期2015-04-01 版次B/2 一、目的: 为了规范LED的出货检验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SMD LED,所有规格产品的出货检验; 三、检验前的准备: 1、检验条件:室内照明测试物距离光源为1M下,必要时以30倍(含)以上显微镜检验确认。 2、ESD防护:凡接触产品必须配带良好静电防护措施﹝手腕上必须配带防静电手环并接上电接地线,环上铁扣必须与手腕紧密接触, 静电接地线的一端扣在手环上,一端夹在机台或桌子的地线上﹞; 作业过程中卷带拉出后需有空静电盒接,不可随意 散在地上。 3、检验环境为:依WI-Q-113《车间环境控制实施标准》里定义的温湿度要求。 四、缺点定义: 1、严重缺点(Critical Defect): 对使用者及维修者有发生危险及安全顾虑之缺点,以CR表示。 2、主要缺点(Major Defect): 会导致故障或实质降低实用机能, 而无法达到产品预期功能要求,以MA表示。 3、次要缺点(Minor Defect):与标准或规格有所差异, 但在使用上无明显影响,以MI表示。 五、抽样水准 QC检验依据ANSI/ASQC Z1.4-2003.抽样计划正常检验(Ⅱ级水准)进行抽检。 产品尺寸,电性测试依特殊检验水平S-1进行抽样检测。 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依照客户要求执行。 六、检验工具: 显微镜(10-30倍)、计算器、电脑ERP、镊子、卡尺、二次元、IS机、远方机、ROHS机。 七、不良品处理: 不良标示隔离,判退要求领出返工或直接转入次品仓。 八、说明: 备注:1.OQC将出货检验报告交主管审核后正式出货。 2.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执行。 3.检验结果:对于合格品,ERP确认OK后点击审核通过,抽检确认OK后在发货单及外箱上盖“OQC PASS”印章。

出货检验标准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一、目的为保证本公司的最终产品品质,加强对出货产品的检验,确保检验合格 后的产品才能包装、入库、发货。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最终产品的出货检验。 三、职能 1、品质科负责成品的检验、包装、及检验规定的制定和培训。 2、采购员负责成品的发货工作。 3、需入库的产品,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防护、标识、分类保管。 四、标准内容 1、成品的定义: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经检验合格后就可以交货的产品。 2、检验方式:检验人员根据”检验日单”对需检验的产品进行 3 文件核对 无误后,将流转盒中的产品整齐的摆放在检验工作台上,需对该批次产品一 一检验,杜绝偷工减料(不检验或者抽检) ,并及时的记录在检验报告单上,不合格处以记号笔标识在产品上。 3、最终产品的判定 a) 不合格品,需报废或返工的。 b) 不合格品,可特采接收的。 c) 合格产品,需入库的。 4、检验项目 3.1 外观的检测 a )产品不得有磕碰、划伤、毛刺等现象 b) 产品不得有材料缺陷。 c) 产品不得有裂纹、气孔、浃渣、焊接缺肉等现象。 d) 经过氮化的产品,观察氮化颜色:应该为均匀黑色或灰色,若出现金属 色,则为不合格品。 e) 对于特殊工序加工的,如抛光等,必要时需借助专门测量仪器观测。 d) 观察产品是否有按客户要求刻印的代号 (刻印的位置、内容无误),如 发现没有,则核对清楚后在规定位置刻印上代号。 3.2 结构、尺寸的检测 a) 根据客户图纸对产品进行一一检验,不得有漏检项。 3.3 性能的检测:一般指材料的硬度要求、氮化质量、对产品特性影响较大 的,需着 3.4 附件检验人员应核对清楚是否有客户特别要求的指示,如提供的检测报 告材料等。 3.5 包装检测: 检验人员检查产品的包装形态,确认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要

最终检验规范(出货检验规范)

最终检验规范(出货检验规范) 材料名称文件编号 WI-Q-033 版次 A2 最终检验作业规范 成品 页次 1/25 一)目的:为保障公司成品质量可靠度,增加市场竟争能力,保障客户权益,提高本公司信誉特制定本检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交运至客户之成品(含自制品及外发产品)皆适用之. 三)抽样标准: 3.1 除非客户契约特要求,本公司一概采用,MIL-STD-105E 一般检验水平II(见附表-附表一)之单次抽样计划. 3.2 转换准则: 3.2.1 正常?加严)减量:当某生产线送检批连续10批允收时,抽样程序由正常转换为减量检 验;当连续5批中有2批判退时,抽样程序由正常转换加严检验. 3.2.2 加严?正常:当某生产线送检批连续5批加严检验均正常时即由加严转换为正常; 3.2.3 减量?正常:当某生产线在减量检验过程中有1批判退时,即由减量转为正常; 3.2.4新线投单开始一个月一概采用加严检验;客诉/客户退货重检之产品采用加严检验; 3.2.5 QA根据各线成品检验状况(见统计资料)施行转换程序; 3.2.6首批生产之新机种及新客户首批出货之机种一概采用加严检验;

3.2.7加严检验与减量检验方法,即送检数之相对应之抽检数加严至下一个和上一个及减量 一个栏位,以决定实际抽检数量. 3.2.8 E125型以下200PCS以下全检,E125型以上100PCS以下全检;开关电源类产品100pcs 以下全检. 3.3 抽样方式: 第一步:根据送检单所覆盖的总箱数决定抽样箱数,方法为将总箱数开算术平方根,若所得值 为非整数,则采用进尾法在整数基楚上多抽一箱. 第二步:在所抽取的箱内按抽样计划要求的数量随机抽取样本;若依该步骤所抽之箱数在变 压器总数未达样本数要求,则需继续抽样,直至满足样本要求为止. 3.4 除非客户契约特别要求,本公司将不合格分二大类:主要缺点,次要缺点. 3.5除非客户契约特别要求,本公司规定允收质量水平及抽样水平为; 3.5.1 允收品管水平: 3.5.1.1 严重缺点:(CR):AQL=0 3.5.1.2主要缺点(MAJ):AQL=0.4% 3.5.1.3 次要缺点(MIN):AQL=1.5% 3.5.1.4 本厂所有功能电气特性及安规类验收水准规定为0收,1退. 3.6抽样方案:根据样本大小字码和允收质量水平索抽方案. 3.6.1样本大小字码:从提交检查批量所在据行和规定的检查水平所在列相交处读出样本大小字码;

抽检出货流程

为了更好地完善抽检和出货,特制定以下流程: 一.抽检 包括外观检验和电性能检验。 1.外观检验 首先要掌握检验标准,以便更好的进行抽检 a.拿到要抽检柜子的完整数据后(所有组件必需是打好包装的),在QC系统里查看该 柜相关PO信息,对材料进行比对确认,有时同一个PO里面对组件材料有几种要求(接线盒,特殊标签,特殊包装等),然后在电脑系统里对数据进行检查(平均功率,数据各参数,不良品等)。处理好数据后,按照14分之1托抽检比例进行检验(对不足半个柜子的抽一小托,半个柜子以上的抽检两小托,视情况而定)。 b.检验组件的时候对拆包过程进行拍照,拆好包后,对外观和四周检查一遍(型材, 电流分档标签等),然后确认材料是否与所在PO的材料一致,最后对外观进行检验:包括尺寸,接线盒,硅胶,型材,电池片,背板,玻璃,外包装条形码与组件内条形码要一一对应等。对不合格组件进行更换的时候,查看所用材料是否一致,方可接受。(需用的工具有,圈尺,钢尺,塞尺,相机等) c.外观检验出的不良品组件数量大于2(5%)块时,外观要进行加抽,加抽比例为14 分之1托,如果外观检验加抽出的不良品数量小于等于2块时,此柜可以放行。反之,这个柜子需要供应商进行外观全检。供应商全检好后,我们按正常程序再次进行外观检验。如果发现批量性问题,如整托功率标签,电流分档标签,接地标签没有贴等情况,直接让供应商对此柜进行全检,QC跟踪全检过程。 2.电性能检验 对各供应商所用的标准板,测试仪的了解 a.对进行功率测试的组件温度控制在25℃±2,环境温度25℃±2。然后对标准板的确 认(一般情况下都指定用优太的,特殊情况经双方确认也可以用供应商的),确认好后,对测试仪进行校准,功率校到相差1W以内,最好是0.5W以内,其它各参数可控制在0.05以内,视情况而定。如遇标准板校不准,需要修改测试仪的修正参数,并记录。(需要的工具有,测温仪,相机等) b.校准好测试仪后,进行电性能检验,包括是否达到标称功率的±3%,曲线是否正常, 填充因子是否在70-78%范围内,对于单块组件功率相差较大的进行红外检测,整体平均功率不能低于供应商测试数据的1.5%等。对不合格组件要进行更换的时候,查看所用材料是否一致,各性能参数是否达到,方可接受。 c.电性能检验出的不良品组件数量大于2(5%)块时,电性能要进行加抽,加抽比例 为14分之1托,如果电性能检验加抽出的不良品数量小于等于2块时,此柜可以放行。反之,这个柜需要供应商重新测试。供应商测好后,我们按正常程序再次进行电性能检验。 d.标准板在使用过程中轻拿轻放,爱惜使用,电性能抽检结束,标准板上锁妥善保管 好。所有工具应爱惜用,并保管好。 3. 外观检验和电性能检验结束后,抽检数据及图片及时整理好。如有更换的组件,需对整 柜数据进行更新,把不良品编号录入系统。当天抽检结束,下班之前把出货检验信息表做好,发给公司相应人员。 4. 对于多次外观检验和电性能检验没有质量问题,可以对某个PO或柜子免检或减少抽检 比例。 5. 样品组件 由于样品组件的特殊,需要对样品组件的外观,红外,电性能全检;标称功率必需

成品检验工作流程

1. 目的 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防止不合格出货,及时发现、纠正产品质量隐患,保证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加工、制造的各类产品的成品出货前的检验。 3. QA检验流程/职责和工作要求

出貨檢驗管理程序二 3.7 入庫作業:FQC依OQC判定OK的產品辦理入庫作業,倉庫收到FQC提供的【移交(入庫)單】按照【倉儲 管理程序】辦理之。 3.8 轉倉作業:OQC依生管開立之【轉倉通知單】對待轉倉之產品進行一一核對,經核對無誤后 在【轉倉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並返還倉儲進行下一步作業。 3.9 出貨安排:業務依據客戶需求發出【出貨通知單】知會相關部門,進行出貨安排。 3.10 倉庫作業: 3.10.1 倉庫收到業務的【出貨通知單】時,進SOR系統打出【出貨單】給成倉人員進行備貨。 3.10.2 成倉人員依據業務提供的【出貨通知單】及【出貨單】執行【成品出貨管理規範】作業。 3.11 出貨OQA判定: 3.11.1 OQA出貨前抽檢是依業務提供【出貨通知單】及倉庫提供的【出貨單】進行相關檢驗作 業。另,生管需轉倉部分亦需經品保OQA人員確認簽核后方可進行轉倉作業。 3.11.2 出貨前主要是針對產品的外箱的標示及尾數箱部分做檢驗確認。 3.11.3 依【出貨通知單】上所列之內容對產品外箱標簽之品名規格、料號、客戶等一一核對, 檢查尾數箱是否用藍色膠帶封口,在抽檢過的外箱上作蓋章或簽名確認(相同料號產品出貨未達10箱則 全檢外標示)。 3.11.4 尾數及備品:50pcs以下的成品部分在出貨時,OQA須全檢包裝和產品品質,並將檢查過 的尾數箱用藍色膠帶封口。 3.11.5 判定: a.檢驗合格:出貨前檢驗合格,OQA則會簽【出貨單】可予以出貨。客人 需要出貨之【___檢驗報告】,則由OQA填寫的【___檢驗報告】,並與【出貨單】一起交給成品出貨人員, 隨貨送到客戶端。 b.檢驗不合格:抽檢不合格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進行相關 作業。 3.12 報表歸檔:【___檢驗報告】經上級簽核后,由品保OQA進行整理歸檔。 3.13 OQA例行檢驗項目:HSF抽測:OQA採取隨機抽樣送測方法每半個月按類型(Wire Harness、 Cable & PCB、Molding Cable等)挑選有代表性的產品各1pcs送於總廠HSF測試專員,分別對該產品的全部組成零部件做測試並告知測試專員,此款產品的客戶料號報告裏的內容包含測試產品料號、測試值、測試時間、測試人等以便日后追溯,測試報告再傳回玖興品保歸檔。 3.14 針對判定特採處理方法詳見【特採管理規範】。 4 參考文件:【___出貨檢驗規範】【出貨檢驗規範】【成品出貨管理規範】【倉儲管理程序】【工程圖面】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特採管理規範】 5 表單:【___檢驗報告】【出貨檢驗日報表】【出貨通知單】【移交(入庫)單】【出貨單】【出貨抽樣計 劃表】【轉倉通知單】 6 流程圖:

出货检验规范

出货检验规范 文件名称:OQC出货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QC-2010-010 版本:A1 制订: 审核: 核准: 生效日期: 1.目的 为加强产品之品质管制,确保出货品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 2.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出货检验规定 3.1成品入库检验 成品入库前,采取逐批检验入库之方式,每一订单之成品可以一批或数批之方式交验入库3.2成品出货检验 同一订单(制造命令)之成品入库完成后,在出货之前,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检验方式如下: A . 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 B . 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做出货检验。 C. 上述两种情形以外之产品,本公司视同(B)款之情形,由品管部派员做出货检验 3.3客户验货配合 A .业务部提前联络客户验货人员到本公司验货 B. 品管部派员协助客户作抽样及检验工作。

C .由客户出示验货报告,品管部存档并汇总 3.4合格出货 客户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合格之成品,可以办理出货手续。 3.5不合格拒收 A .客户或品管部出货检验判不合格(拒收)之成品,由品管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 B .品管、生技、制造部联合制定重工之对策,其中:品管部主导重工的对策。生技部主导重工的作业流程. 制造部负责重工作业。 C. 重工后,制造单位视同其他成品,依交验批逐经OQC最终检验并入库 D. 待整个订单批(制造命令批)重工并检验合格入库后,再由客户验货人员或品管部人员进行复检。 E .品管部负责追踪后续生产之预防改善对策。 3.6特采出货 下列情形,业务部、制造部可提出特采申请: A .产品缺陷轻微,不致影响使用特性和销售 B .出货时间紧迫 C .其他特殊状况 3.7特采批准 A .客户验货之订单,应由客户核准。 B .由本公司验货之订单,在,品管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 4.本公司验货规定 4.1抽样计划 依据GB2828(等同MIL-STD-105E)单次抽样计划 4.2品质特性 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与特殊性。 A .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A1 .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A2 .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要之影响者,如电气性能 A3 .品质特性变异大者 4.3特殊特性 B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 B1 .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 B2 .品质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 B3 .品质物性变异小 B4 .破坏性之试验 5检验水准 5.1一般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 5.2 特殊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水准 6.缺陷等级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使质检专员在成品检验工作中有所依据,严格进行成品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品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成品检验以及出货检查等。 第3条成品检验工作目标如下。 1.明确成品检验作业的各项内容与要求,使繁杂的检验工作不易产生疏漏。 2.规范成品检验的作业流程,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确保成品质量检验的客观公正。 4.提高质检专员和生产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2章成品检验规划 第4条质检专员在实施检验之前,应将需要检验的项目列出,防止在检验过程中漏检。 第5条质检主管应在实施检验之前明确规定成品检验的质量标准,作为检验时的判断依据。如质量标准无法用文字进行说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第6条质检主管应在进行成品检验前,对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感官检查的方式检验作出选择。如果本公司不具备对某些项目的检验能力,而必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则应在成品检验前进行申请说明。 第7条制订抽样计划的相关规定如下。 1.质检专员应根据所检验产品的特性,在成品检验前确定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以保证抽样的均匀有效。 2.抽取样本时,必须在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但是,若群体批各成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

群体所有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第8条列明检验结果处理办法。 在成品检验之前,质量管理部应明确成品经过检验后的处置办法。处置办法应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进行制定。 第9条其他事项规划如下。 1.若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2.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者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 3.质检专员应详细记录检验情况,在成品检验规划中应明确记录的事项和保存时间等。 第3章成品检验规范 第10条质量管理部质检主管组织专人进行检验规范的制定工作。 第11条成品检验具体规范如下。 1.制定方式 (1)对每一类产品应制定一份成品检验规定供最终检验或者出货检验使用,将检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予以明确,有差异部分也应予以明确,并标示出检验依据文件。 (2)最终检验允收水准一般应严于或者等于出货检验允收水准,而出货检验允收水准一般等同于客户允收水准。 2.制定依据 成品检验的制定依据包括国际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或者协会标准、产品设计要求、质量历史档案、客户质量要求和其他质量、技术文件或规范。 第12条免检处理规范如下。 1.质量管理部经过多次检验确定某类物品的质量可由生产部提供保证时,可免实施抽样检查。

产品出货检验制度及标准

文件编号RD-01-A1 标题:产品出货检验制度及标准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出货检验(挥发液、香粒、香袋等)。 二、检验标准: 1.按照GB/T2828-2003 中的特殊检验水平Ⅱ,随机抽取规定的抽取量。 2.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AQL 检验方法检验标准 产品与确认之样 本是否符合 1.0 目视、拆包与确认样一致 各种香型是否都 与订单及确认之 样品符合 1.0 拆包、闻香味与确认样符合 是否漏油渗油(严重缺陷)1.0 目视;用手触摸检 查瓶口,用手检查 瓶盖是否拧紧、无 松动;晃动瓶子 目视无渗漏,触摸 无油渍 容量(严重缺陷) 1.0 拆包用量杯测量大于等于标称数值 香粒是否有渗漏(严重缺陷)1.0 目视、拆包 无渗漏、香粒袋无 破损 香袋是否有破损 (严重缺陷) 1.0 目视、拆包香袋完好、无破损。 陶瓷类、玻璃制 品是否有爆裂、 破损妨碍使用现 象 1.0 目视、拆包完整、无爆裂 蜡烛、香是否能 点燃燃烧 1.0 点燃测试能点燃燃烧 外观检查 2.5 对照确认之样本与确认样一致 判定原则依以上标准检验1-9项,AQL值小于或等于允收则判定合格,AQL值大于拒收即判为不合格

文件编号RD-01-A1 标题:产品出货检验制度及标准 三、外包装检验标准: 1.整箱尺寸:长度,宽度、高度符合订单要求。 2.外箱贴纸:印刷内容、尺寸、颜色与订单要求一致,所贴位置与订单要求符合。 3.外箱警告标注:与订单要求一致。 4.正唛和侧唛:与订单要求及确认样一致。 5.装箱率:与订单要求一致。 6.装箱要求:与订单要求一致. 7.外箱保证章:与确认样一致。 8.彩盒:依订单要求及确认样之样本,内容文字印刷符合。表面无严重油污,墨迹及灰尘,完 整无破损。 9.条形码:与订单一致。 10.文字说明:依订单要求及确认样之样本,内容文字印刷一致. 11.PVC:依订单要求及确认样之样本,内容文字印刷符合。PVC表面无严重摩擦痕、气泡、灰尘、 油污、杂质等现象。PVC颜色依确认样对比无明显色差。 12.挥发棒及木盖:依订单要求及确认样之样本,与要求符合。挥发棒及木盖无严重弯曲,变形 等现象。挥发棒无虫蛀,发霉现象。 13.瓶贴:依订单要求及确认样之样本,内容文字印刷符合。商标无漏贴,多贴,错贴现象。瓶 贴无脱落、破损现象。 14.外包装检验判定原则;外包装检验以上的1-13项中如果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这批成品不 合格。 四、记录和留样: 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以上不良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并附留样,并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五、附《检验用表1》和《检验用表2》 制定:李磊审核:批准:

成品出货检验工作标准流程

成品出货检验工作流程 1. 目的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防止不合格出货,及时发现、纠正产品质量隐患,保证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加工、制造的各类产品的成品出货前的检验。 3. QA检验流程/职责和工作要求

首件检验 检杳结果确认 -- 田r旦护口丿卜"旳罗1 首件合格处理 批量检验 抽检不合格处理 职责工作要求 相关文件 /记录 生产每一订单生产的第一台机送OQC佥验《首件检查生产按订单、样机、检验标准或规范、说明书、表》 检验员ECN料表、设计文件作首件检验《OQC检验报0Q(组长填写《首件检查表》(外观、功能)告》 QE QE对首件及《首件检查表》确认,并签署合格与《坏机分析报PIE/OQC 组否意见告》 长/PQC组长OQC PQC和PIE对机确认, OQC不合格发岀《OQC佥验报告》,注明首件检查 PIE工程PIE分析原因,发岀《坏机分析报告》 生产部已投产机返工,生产再重送首件 OQC组长首件检验合格,OQCS知生产线组长在《首件确认 检验员表》上签字确认后,生产部批量生产 OQC组长首件检验合格,OQC批量抽检 /PQC 组长/PIE根据产品检验标准、规范,《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OQC主管设计文件,批量抽检 检验员记录抽检的每台机流水号 PIE首批检验合格机抽一箱做整箱落地试验 首批检验合格机(配有电源的产品)抽一箱做24 小时煲机试验 根据抽检结果填写OQC佥验报告 批量抽检不合格PQC OQC PIE对机确认 OQC主管在OQC佥验报告上签字确认 OQC在生产部产成品送检单上填写REJ,注明不良 项目,发岀《OQC佥验报告》, 工程PIE发岀《坏机分析报告》,在线指导生产线返工,返工 后重新送检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doc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1 1. 目的: 为确保执行成品最终检验与测试活动,提供给客户良好的产品品质,并对产品及制程的改善提供迅速的信息回馈,作为持续改善品质的依据,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2.1适用于包装前成品的检验与测试及品质保证作业。 2.2产品入库前及出货前的包装检查和确认工作。 2.3为顺应客户要求及交期的需要,产品出货检验活动可在包装阶段藉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包 装后的检查来实现,不再做入库动作而直接出货。 3. 权责: 3.1质量部检验员:负责包装前成品的检验及测试和包装后及出货前的检验活动。 3.2生产中心:负责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及成品不合格之重工、重检、挑选处理等。 3.3生产技术部:协助成品检验品质异常之纠正和改善作业。 3.4仓储部:负责成品库存管理和出货作业。 4. 定义:

产品检验与测试:指产品所有制造工序均已完成,在成品包装前所进行的抽验和测试活动。5. 作业流程: (因版面配置因素,转至第4页。) 6. 作业内容: 6.1成品制作及检验: 6.1.1半成品出库前经检验OK后,由制作车间领用加工成成品,在成品制作过程中需落实 自主检查和巡回检验,当检验过程发现质量异常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与 预防措施程序》处理,具体作业参照《过程检验与测试程序》的规定。 6.1.2成品制作完成后,在成品包装前即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进行抽验,并将检验结果记 录于《出厂检验报告》,具体检验方法依据《成品检验规范》和《抽样计划作业办法》。 6.1.3成品检验合格后则由包装车间进行成品灌装,并实施包装标示。 6.1.4成品检验不合格时,则根据不合格的因素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杀菌或返工、重工处 理等。经由返工或重工处理的产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员重检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 一、 目的 产品出成品仓前,实施保证检查以便确认产品的质量状况,及是否合乎客户和公司的质量 要求;产品出厂后能满足客户的标准及使用者的爱好,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二、 适用范围 凡本司生产的成品出仓库前,依本办法作抽样检查。 三、 定义 OQA(Outgoing Quality Assurance):出货质量保证。 四、 职责 1、 负责对成品待验区机器按批执行抽样及检验机器进行拆包、附件检查、包装、搬运 2、 作业; 3、 负责对量产机器检验状态的标识; 4、 负责执行电气及外观、附件及包装检验与检验报表记录; 5、 负责请相关部门对不良品进行分析与成品出货判定; 6、 负责产品外观不良的出货判定; 7、 负责重大问题之反馈和产品重大异常的判定及品质异常的追踪; 8、 负责对成品仓放置超过3个月的成品,成品仓负责人提出申请,OQA 安排重新检验, 六、 缺点定义 缺点(CRI ):产品本身具备的功能失效及影响人身安全。 主要缺点(MAJ ):外观结构或尺寸结构,部分功能失效或者附属功能失效。品质不符合规格。 次要缺点(MIN):凡是没有安全上隐患,亦非尺寸不良,不影响产品功能。外观面为次要不良,品质特性不符合规格及标准。 七、检验环境: 在下列范围内的湿度、温度和气压的任意组合条件下进行测量。 环 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

86KPa~ 106Kpa; 在上述测试条件下,被测设备应满足其性能规范,但在比上述测试条件更宽的范围内,设备仍能工作,但可不满足其所有的性能规范,并允许被测设备在更为极端的条件下储存。 12、检验要求和内容 外观、结构质量检验 图象、伴音质量检验 功能质量检验 安全、电磁兼容质量检验 包装质量检验 6.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 6.1 检验内容与要求; Ⅰ产品外观必须具有如下标志,且标志正确、清晰可辨 产品机壳或后盖贴纸上必须有产品商标、型号、名称、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后盖必须具有警告用户安全使用的“警告标记”; 产品后盖上应有电源性质、额定电压、最大电流、电源频率、功耗等; 产品后盖上必须加贴产品序号条码,且与纸箱、保修卡号码一致; 产品面壳上必须有正确的指示灯标志; Ⅱ产品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 产品外观应整洁光滑,表面不应有凹凸变形、粗糙不平、划伤、脱漆、缩水、间隙、裂纹、毛刺、边缘棱角突出、霉斑、脏污、色差、金属斑点、黑点、纹理等任何缺陷; 外观各类文字、图案及符号丝印应端正、清晰、牢固,标识功能应与实际产品特性相符; 产品保护膜应粘贴良好,无破损、脏污等不良; 产品铭牌、装饰件、紧固件及其它零部件应无锈蚀、变形、划伤、金属斑点、黑点等任何不良现象,且安装牢固、匹配良好,无缺损、脱落、松动、歪斜、间隙、 台阶、螺孔错位等问题 指示灯、接收头及其白镜或红镜安装应规范,不应漏装或歪斜; 开关、按键、旋钮等应操作灵活可靠,无缺损、变形、划伤、歪斜等问题; 各类音视频输入输出接口(含RF 接口、S 端子接口、YUV 接口、VGA 接口等)应安装牢固、端子颜色正确,拔插顺畅; 显示屏应安装牢固,无偏斜,与机箱吻合,且无超标划伤、黑点、脏污、油渍等缺陷 6.2 外观、结构质量检验方法;外观、结构质 量检验方法采取目测和手感检查。 7.图象、伴音质量检验要求 7.1 检验内容与要求; 图象、伴音质量主要通过输入RF、AV、VGA 等信号实现图象、伴音的输入输出质量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要求在敲击机箱时,图象应稳定无异常;

塑胶产品出货检查标准

塑胶产品出货检查标准

东莞市科业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2014年9出货检验标准 受控状态: 文件版号: A/0 文件制订: 文件审核: 文件批准: 东莞市科业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一、目的 為產品質量檢查提供判斷合格是否的依據﹑產品接收的標准与產品Critical ﹑Major ﹑Minor 缺限予以界定,此資料說明G/M 產品一般外观的要求和准則。 二、范圍 公司所有产品的出货檢查. 三、檢查標准(某种產品具体需檢查哪些項目,見相應作業指導書的規定) 1.外觀(包括包裝)抽樣檢查標準: a.按MIL-STD-105E 單次正常抽樣標准進行. 致命: 0% 严重: 0.4% 轻微: 1.0% 若major 或minor 其中之一項超出接受范圍便拒收. b.包装箱应用所规定的包装箱包装,不得用错箱,箱不得变形,破烂,现品票不得涂改并端正贴于箱的右中央。 c.检查产品时无特殊规定检标准,一律参照检查标准书检查. 2. 尺寸抽樣檢查標準. 依据基准书如實測尺寸5PCS 不符合工程图纸或相应检查指导要求,不可以接受[客户有特棌放宽除外]. 3. 功能試裝檢查: a. 如有印刷/喷油附着力检测应按客户规定的测试标准及要求对表面进行附着力测试,不能有剥离脱色现象. b. 对应的装配件进行试装,如有变形,间隙大,装配其他问题则判定为NG 4. 重量檢查: 除有特別規定外,本公司重量檢查所得數据,僅供參考用. 5. 如有任何矛盾存在于通用标准,指导书和QC 工程图之间,最终以客户签字的样板为准。 四.質量階級的定義(一﹑二級﹑三級表面) 一級表面: 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直接能看到的表面.如: 頂部; 正面等. 二級表面: 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能直接能看到的表面,如: 后部 ` 底部等. 三級表面: 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很难或根本看不到 的表面.內部,表面隱藏部分等.

轨枕成品检验制度

目录 1、总则 (1) 2、使用范围 (1) 3、检验机构 (1) 4、检验细则 (1) 5、双块式轨枕成品检验结果的判定 (6) 6、双块式轨枕成品检验方法诠释 (8)

成品检验制度 1、适用范围 1.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田阳制梁场双块式轨枕产品检验,统一规范了企业分批产品的质量判定准则。 2、引用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 号 《CRTSⅠ型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轨枕结构设计(SK-2型双块式轨枕)》通线【2011】-2351-Ⅰ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附表10-13 3、职责 3.1轨枕场成品检验机构为安全质量部。成品检验由安全质量部专职质检员完成,物资设备部和试验室负责提供相关的证明报告; 4、成品检验 成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4.1双块式轨枕型式检验 4.1.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双块式轨枕批量投产前; b)双块式轨枕正式生产后,每三年进行一次; c)在正式生产过程中,如材料、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d)长期(半年以上)停产又恢复生产时; e)当用户有要求时,可按要求进行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的型式检验。 4.1.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原材料及预埋件检验报告、双块式轨枕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混凝土碱含量;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冻性;混凝土电通量;预埋套管抗拔力。 4.1.3外观质量逐根检查,各部尺寸每批检验数量按表4.2的规定。

4.1.4 预埋套管的抗拔力从外形外观质量抽检的双块式轨枕中抽取3根,每根双块式轨枕上各抽取一个套管进行试验。 4.2 质量判定 4.2.1 混凝土抗冻指标应满足D300的要求。 4.2.2 混凝土的电通量应小于1000C。 4.2.3 混凝土内总碱含量不应超过 3.5KG/m3 。当骨料具有潜在碱活性时,总碱含量不应超过 3.0KG/m3。混凝土中氯离子总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0%。 4.2.4 耐久性试件每20000m3混凝土制作 1 组。 4.2.5 型式检验质量判定应符合表4.2 4.2.6 出场检验质量判定应符合表4.3 表4.2 双块式轨枕外形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要求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

成品出货检验标准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华锐路与盐渎路交汇处西南角Revidion Date:Amend Date: 1、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华锐路与盐渎路交汇处西南角Revidion Date:Amend Date: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华锐路与盐渎路交汇处西南角Revidion Date:Amend Date: 2、负责产品外观不良的出货判定; 3、负责重大问题之反馈和产品重大异常的判定及品质 异常的追踪; 4、负责对成品仓放置超过3个月的成品,成品仓负责 人提出申请,OQA安排重新检验, 五、来料品质标准 A Q L:允收品質水準 缺点AQL (CRI)0 (MAJ)0.4 (MIN) 1.0 六、缺点定义 缺点(CRI):产品本身具备的功能失效及影响人身安全。 主要缺点(MAJ):外观结构或尺寸结构,部分功能失效或者附属功能失效。品质不符合规格。 次要缺点(MIN):凡是没有安全上隐患,亦非尺寸不良,不影响产品功能。外观面为次要不良,品质特性不符合规格及标准。 七、检验环境: 在下列范围内的湿度、温度和气压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华锐路与盐渎路交汇处西南角Revidion Date:Amend Date: 的任意组合条件下进行测量。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 度: 45%~ 75%; 大气压 力: 86KPa ~ 106Kpa ; 在上述测试条件下,被测设备应满足其性能规范,但在比上述测试条件更宽的范围内,设备仍能工 作,但可不满足其所有的性能规范,并允许被测设 备在更为极端的条件下储存。 12、检验要求和内容 外观、结构质量检验 图象、伴音质量检验 功能质量检验 安全、电磁兼容质量检验 包装质量检验 6.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 6.1 检验内容与要求; Ⅰ产品外观必须具有如下标志,且标志正确、清晰可辨 产品机壳或后盖贴纸上必须有产品商标、型号、名称、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后盖必须具有警告用户安全使用的“警告标记”; 产品后盖上应有电源性质、额定电压、最大电流、电源频率、功耗等; 产品后盖上必须加贴产品序号条码,且与纸箱、保修卡号码一致; 产品面壳上必须有正确的指示灯标志;

最终检验及出货检验管理规定

最终及出货检验管理规程 最终检验是产品包装前的最后检验,出货检验是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并找出潜在问题,作为产品持续改进的依据 一.最终检验 产品性能检验 1. 产品留样:没有特别注明的成品留样统一为50—100克 2. 检验员检测前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并检查仪器是否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 3. 检验员依据检测标准及抽样标准对留样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数据记录于成品检验记录表上(具体的检验规格结合技术文件的检测标准) 4.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人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各相关部门确认,需要返工开具《返工通知单》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返工处理,返工产品需再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 5. 产品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下达合格指令,进行下一环节的包装工作 包装检验: 1.包装材料是否对应,是否符合运输要求 2.产品重量检测:允许误差为±0.006kg,抽样数量不得少于总数量的10% 3.成品标识检验:产品标签、批号、名称、数量是否正确 4.成品外观检验:包装罐及包装箱有无变形、破损,标签有无开裂、划伤、贴歪等 检验均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敲质检合格章,之后方可入库,产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入库 二.出货检验 1.仓库管理人员依据市场部开具的出货通知单,将产品放置于待检区,通知质检人员进行 出货检验工作 2.检验人员依据出货通知单指定的出货数量、品名,以每一批出货数量为一批次,依据抽 样要求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 3.检验项目应按照技术文件的检测标准及客户要求进行,包括产品的外包装及标识,并记 录检验的结果 4.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人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各相关部门,需要返工的 要开具《返工通知单》,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返工处理。返工后的产品需再次进行检验,

出货检验规范(含表格)

出货检验规范 (ISO9001-2015)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产品之品质管理,确保出货品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出货检验规定 2.1成品入库检验 成品入库前,依《最终检验规定》采取逐批检验入库之方式,每一订单之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数批之方式交验入库。 2.2成品出货检验 同一订单(制造命令)之成品入库完成后,在出货之前,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检验方式如下:

(1)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 (2)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作出检验。 (3)上述两种情形以外之产品,本公司视同(2)款之情形,由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 2.3客户验货配合 (1)业务部提前联络客户人员到本公司验货。 (2)品管部派员协助客户作抽样及检验工作。 (3)由客户出示验货报告,品管部存档并汇总。 2.4合格出货 客户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合格之成品,可以办理出货手续。 (1)客户或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不合格(拒收)之成品,由品管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 (2)品管、生技、制造部联合制定重流之对策,其中: (A)品管部主导重流的对策。 (B)生技部主导重流的作业流程。 (C)制造部负责重流作业。 必要时,因重流时间较长,应同生管部作计划调度安排。 (3)重流后,制造单位应视同其他成品,依交验批逐批经FQC最终检验并入库。

管部人员进行复验。 (4)品管部负责追踪后续生产之预防改善对策。 2.5特采出货 2.5.1 特采申请 下列情形,业务部、制造部可提出特采申请: (A)产品缺陷轻微,不致影响使用特性和销售。 (B)出货时间紧迫。 (C)其他特殊状况。 2.5.2 特采批准 (A)客户验货之订单,应由客户核准。 (B)由本公司验货之订单,在品管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C)特采出货。视同合格品办理出货。 3.本公司验货规定 3.1抽样计划 依据GB2828(等同MIL-STD-105D)单次抽样计划。 3.2品质特性 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与特殊特性。

最终检验及出货检验管理规定

最终检验及出货检验管 理规定

最终及出货检验管理规程 最终检验是产品包装前的最后检验,出货检验是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并找出潜在问题,作为产品持续改进的依据 一.最终检验 产品性能检验 1. 产品留样:没有特别注明的成品留样统一为50—100克 2. 检验员检测前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并检查仪器是否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 3. 检验员依据检测标准及抽样标准对留样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数据记录于成品检验记录表上(具体的检验规格结合技术文件的检测标准) 4.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人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各相关部门确认,需要返工开具《返工通知单》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返工处理,返工产品需再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 5. 产品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下达合格指令,进行下一环节的包装工作 包装检验: 1.包装材料是否对应,是否符合运输要求 2.产品重量检测:允许误差为±0.006kg,抽样数量不得少于总数量的10% 3.成品标识检验:产品标签、批号、名称、数量是否正确 4.成品外观检验:包装罐及包装箱有无变形、破损,标签有无开裂、划伤、贴 歪等 检验均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敲质检合格章,之后方可入库,产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入库 二.出货检验

1.仓库管理人员依据市场部开具的出货通知单,将产品放置于待检区,通知质 检人员进行出货检验工作 2.检验人员依据出货通知单指定的出货数量、品名,以每一批出货数量为一批 次,依据抽样要求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 3.检验项目应按照技术文件的检测标准及客户要求进行,包括产品的外包装及 标识,并记录检验的结果 4.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人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各相关部门, 需要返工的要开具《返工通知单》,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返工处理。返工后的产品需再次进行检验, 上海博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QP-BW-8.2.3-02 合格后方可出库 5.对于存放超过规定期限的产品,在出库前应重新进行开箱检验 6.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出货检验员在外箱敲检验合格章后,方可出库 7.出货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顾客厂家名称、抽样检验时间、抽样箱数及数量、 出货总箱数、抽样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不合格品处理结果及检验员签名等

成品出货检查作业指导书

1.0目的:规范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符合客户标准要求。 2.0范围:公司内所有出货检验均适用。 3.0定义:无 4.0权责: 4.1QA:负责出货检验、品质异常产品的改善效果确认与追踪。 4.2QE:负责品质标准的制定与标准培训开展、样品的签发、品质异常的处理。 4.3生产部门:负责《送检单》开立与送检、品质异常产品的返工处理并对异常产品进行原因分析和改善。 5.0作业内容: 5.1QA接到各生产部门送检的产品和《送检单》,先准备相应的样品、《产品检验规范》、《包装操作指示》、《检验履历表》及测量工具等。 5.2对《送检单》内容进行核对,包括:送检时间、客户、机种、品名、颜色、批量数,确认不符合时依5.7处理。 5.3依样品、《产品检验规范》、《包装操作指示》进行外观、结构、尺寸、性能测试、包装等进行检验,如客户有特别要求的,依客户的要 求执行。 5.4产品抽样检验方案:公司常用二种检验方式:正常检验、加严检验。具体根据《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进行抽样。 5.5检验方法: 5.5.1涂装、EMI、NCVM、导电漆产品检验流程: 5.5.1.1依对应样品及《产品检验规范》检查结构、喷涂颜色、光泽度、外观等。 5.5.1.2EMI、NCVM、导电漆类产品依对应《产品检验规范》检测电阻值。 5.5.1.3送样到实验室进行性能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百格、硬度、耐酒精、RCA耐磨、振动耐磨等)。 5.5.2成型、组装产品检验流程: 5.5.2.1依对应样品及《产品检验规范》检查结构、外观、组装配件等。 5.5.2.2依对应《产品检验规范》检测相关尺寸。 5.5.2.3送样至实验室进行相关性能测试(包括但不限于落球、拉/扭力等)。 5.5.3印刷、镭雕产品检验流程: 5.5.3.1依对应样品及《产品检验规范》检查结构、外观、印刷或镭雕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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