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案例分析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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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A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3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A 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公司尚有100万元出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到期而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A公司在经营中因投资决策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A贸易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的相关事项清理如下:

(1)2006年4月20日向丙公司无偿赠与一批物资,价值30万元。

(2)2006年1月24日向丁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15万元。

(3)2006年12月16日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为A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规格的服装,合同标的额为68万元,由甲公司于200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现双方均尚未履行该合同,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甲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4)武汉一债权人因参加债权人会议发生差旅费1万元,南京一债权人为参加A 公司的破产清算而聘请律师的费用2万元。

(5)2007年6月19日A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致路人戊不幸受到伤害,遭到损失3万元。

(6)A公司经评估确认尚有资产1200万元(变现价值),应付工资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1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195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数额,其尚未缴纳的出资是否应补缴,并分别

说明理由。

(2)A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是否可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破产财产造成的他人损失如何处理,和破产费用之间是什么关系,

(3)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4)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在破产清算中能得到清偿的具体数额是多少,

案例二:

大华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三金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为方便工作,甲律师事务所租赁三金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并处分了大华公司的一些财产。

在法院尚未宣告大华公司破产之时,经查明:

(1)管理人撤销了大华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所涉及的财产;

(2)大华公司还享有未到期债权10万元,

(3)大华公司还有一批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另外还查明:

(1)大华公司因从事非法营业,市公安局对其罚款1万元,限7日内缴纳;

(2)大华公司与某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因公司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

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8000元;

(3)大华公司经理以本公司名义借用某单位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单

位要求返还。

此外,债权人会议认为,作为管理人的甲律师事务所的上述行为不妥,为此罢免了其管理人资格。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请问:

(1)上述哪些财产构成破产债务人的可供分配的财产,

(2)上述事项中能够成为破产债权,某单位要求返还小轿车是否允许,应向谁主张, (3)甲律师事务所的行为是否妥当,债权人会议能否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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