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财管(第二章)讲义

2014年中级财管(第二章)讲义
2014年中级财管(第二章)讲义

2014年《中级财务管理》讲义

张玉华主讲

第二章财务管理基础

第一节货币时间价值

(一

【例题- 】教材[例-】

【例题2-2】教材P27 [例2-2】

(二)年金终值和年金现值

年金是指间隔期相等的系列等额收付款。具有两个特点:

一是金额相等;

二是时间间隔相等。

[提示】年金收付间隔的时间不一定是1年,可以是半年、一个季度或者一个月等。

年金的种类:

普通年金:从第一期开始每期期末收款、付款的年金。(最基本的形式)

即付年金:从第一期开始每期期初收款、付款的年金。

递延年金:在第二期或第二期以后收付的年金。

永续年金:无限期的普通年金。

1. 年金终值

(1)普通年金终值

(1)普通年金终值计算:已知年金,求终值。

片朋°十纹"其中皿二1

被称为年金终值系数,用符号( F/A, i , n)表示。考试会

直接给岀该系数。

【例题2-3】教材P28【例2-3】 【例题2-4】教材P28【例2- 4】

【提示】实际工作中,对上述问题的决策多采用比较现值的方式进行 (2) 预付年金终值 具体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预付年金终值=普通年金终值x( 1 + i )。

【提示】预付年金终值系数与普通年金终值系数的关系:期数加 1,系数减1。 【例题2-5】教材P29【例2- 5】 【例题2-6】教材P30【例2- 6】 (3) 递延年金终值

递延年金的终值计算与普通年金的终值计算一样,计算公式如下:

F A = A ( F/A , i , n )

注意式中“n ”表示的是 A 的个数,与递延期无关。

2. 年金现值

(1)普通年金现值

普通年金现值的计算:已知年金,求现值。(重要)

p= ―:—— 其中丄一上一

被称为年金现值系数,记作(P/A , i , n )。

【例题2 - 7】教材P30【例2 - 7】 (2)

预付年金现值一一两种方法

方法一:P = A[ (P/A , i , n - 1)+ 1]

【提示】预付年金现值系数与普通金现值系数的关系:系数加 1,期数减1。 方法二:预付年金现值=普通年金现值x( 1 + i )

【例题2 - 8】教材P31【例2 - 8] (3) 递延年金现值 【方法1]两次折现

计算公式如下:先算 5年的年金现值,在算 2年的复利现值

P = A (P/A , i , n )x( P/F , i , m

【方法2]年金现值系数之差 计算公式如下:先算整个的

7年的年金现值 在减去前面2年递延期的年金现值前 2年没存钱

P A = A ( P/A , i , m + n )- A ( P/A , i , m

=A[ (P/A , i ,

n )-( P/A , i , ]

式中,m 为递延期,n 为连续收支期数,即年金期。

【方法3】先求终值再折现 先算5年的年金终值在折算到第一期前

7年的复利现值

P A =A X( F/A , i , n )x( P/F , i , m+r )

【例题2-9】教材P31【例2-9】 【例题2- 10】教材P32【例2 - 10】 3年无流入,后5年每年年初流入 500万元,假设年利率为

D.1423.21

【例题2-11 ?单选题】有一项年金,前 10%其现值为()万元。

A.1994.59

B.1566.36

C.1813.48

【答案】B

【解析】现值=500X( P/A , 10% 5)X( P/F , 10% 2)

=1566.36 (万元)

(4) 永续年金的现值 预付永续年金现值=A/i

【例题2- 12】教材P32【例2 - 11】

3. 年偿债基金的计算

简单地说,如果是已知年金终值 F 求年金A ,则属于计算偿债基金问题,即根据普通年金终值公式求 解A (反向计算),这个 A 就是偿债基金。

计算公式如下:

A=F ——丄二| —二一

I , ' ■式中,[十-1 - ?称为"偿债基金系数”,记作( A/F , i , n )。

?偿债基金系数和年金终值系数是互为倒数的关系。 【提示】①偿债基金和普通年金终值互为逆运算; ②偿债基金系数和年金终值系数是互为倒数的关系。

【例题2- 13】教材P33 [例2—12】

4. 年资本回收额的计算

年资本回收额是指在约定年限内等额回收初始投入资本或清偿所债务的金额。年资本回收额的计算 实际上是已知普通年金现值

P ,求年金A o

计算公式如下:

'门-称为资本回收系数,记作(A/P,i , n )o

?资本回收系数与年金现值系数是互为倒数的关系。

[提示】(1)年资本回收额与普通年金现值互为逆运算;

(2 )资本回收系数与普通年金现值系数互

为倒数。

[例题2 - 14】教材P33 [例2 - 13】 [总结】系数之间的关系

1. 互为倒数关系

复利终值系数x 复利现值系数= 1 年金终值系数x 偿债基金系数= 1 年金现值系数X 资本回收系数=

1

2.

[例题?单选题】在下列各项资金时间价值系数中, 与资本回收系数互为倒数关系的是

(

)

A. (P/F , i , n )

B. (P/A , i , n )

C. (F/P , i , n )

D. (F/A , i , n )

[答案】B

[解析】资本回收系数与普通年金现值系数互为倒数关系,所以,选项 B 是正确的。

[例2-16 ?多选题】下列关于资金时间价值系数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普通年金现值系数x 资本回收系数= 1

B. 普通年金终值系数x 偿债基金系数=

1

J ] - P ,

?

?:

"上式中,

C. 普通年金现值系数X( 1+折现率)=预付年金现值系数

D. 普通年金终值系数x( 1 +折现率)=预付年金终值系数

【答案】ABCD

【例题2-17】已知部分时间价值系数如下:

要求:

计算(P/F,8%,10 )和(A/P,8%,10 )的值(保留四位小数)。

【答案】

(P/F,8%,10 )= 1/ (F/P,8%,10 )= 1/2.1589 = 0.4632

(A/P,8%,10 )= 1/ (P/A,8%,10 )= 1/6.7101 = 0.1490

【例题2-18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其数值等于预付年金终值系数的有( )。

A. (P/A, i , n)( 1+i)

B.{ ( P/A, i , n-1 ) +1}

C. (F/A, i , n)( 1+i)

D.{ ( F/A , i , n+1) -1}

【答案】CD

【例题2-19 ?计算题】为实施某项计划,需要取得外商贷款 1 000万美元,经双方协商,贷款利率

为8%按复利计息,贷款分5年于每年年末等额偿还。外商告知,他们已经算好,每年年末应归还本金

200万美元,支付利息80万美元。要求,核算外商的计算是否正确。

【答案】借款现值=1 000 (万美元)

还款现值=280X( P/A , 8% 5)= 1 118 (万美元)>1 000万美元

由于还款现值大于贷款现值,所以外商计算错误。

三、利率的计算

(一)插值法

复利计息方式下,利率与现值(或者终值)系数之间存在一定的数量关系。已知现值(或者终值)系数,则可以通过插值法计算对应的利率。

【情形1】B与i同方向变化

【情形2】B与i反方向变化

Ba B Bi

F T] 8-8^

厂厂瓦二瓦=厂鸟

/ = /, + -------- - (G - < )

1乞-虬''

【提示】

①以利率确定1还是2

②“小”为1,“大”为“ 2”

1. 若已知复利现值(或者终值)系数B以及期数n,可以查“复利现值(或者终值)系数表”,找岀

与已知复利现值(或者终值)系数最接近的两个系数及其对应的利率,按差值法公式计算利率。

【例题2-20】教材P34【例2 - 14】

【例题2-21】教材P34【例2 - 15】

2. 若已知年金现值(或者终值系数)以及期数n,可以查“年金现值(或者终值)系数表”,找岀与

已知年金现值(或者终值)系数最接近的两个系数及其对应的利率,按差值法公式计算利率。

【例题2-22】教材P35【例2 - 16】

【插值法的另一种方法】:

【例题2-23 ?计算题】现在向银行存入20 000元,问年利率i为多少时,才能保证在以后9年中每年年末可以取出4 000元。

【答案】

根据普通年金现值公式

20 000 =4 000 X(P/A,i,9)

(P/A,i,9)= 5

查表并用插值法求解。查表找岀期数为9,年金现值系数最接近5的一大一小两个系数。

(P/A,12%,9) =5.3282

(P/A,14%,9) =4.9464

利率年金现值系数

14% 4.9464

I%}

5

5.3282

1-12% _ 5-53282

14% H2%-49464 - 53282

i = 13.72%

【提示】内插法非常重要,一定掌握。

3. 永续年金的利率可以通过公式i=A/P计算

【例题2-24】教材P36【例2 - 17】

(二)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名义利率: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投资者得到利息回报的真实利率

1. 一年多次计息时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的换算关系如下:

i= (1+r/m)m-1

式中,i为实际利率,r为名义利率,m为每年复利计息次数。

【例题2-25】年利率为12%按季复利计息,试求实际利率。

【答案】

i= (1+r/m)m-1=(1+12%/4)"-1=1.1255-1=12.55%

2. 通货膨胀情况下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通货膨胀情况下的名义利率,是央行或其它提供资金借贷的机构所公布的未调整通货膨胀因素的利

率,即利息(报酬)的货币额与本金的货币额的比率,即指包括补偿通货膨胀(包括通货紧缩)风险的利率。实际利率是指剔除通货膨胀率后储户或投资者得到利息回报的真实利率。

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之间的关系为:1+名义利率=(1+实际利率)x(1+通货膨胀率),所以,实际

利率的计算公式为:

实际利率M

第二节风险与收益

一、资产的收益与收益率

(一)资产收益的含义与计算

资产的收益是指资产的价值在一定时期的增值。一般情况下,有两种表述资产收益的方式:

资产的收益额(绝对数表示)通常以资产价值在一定期限内的增值量来表示,该增值量来源于两部分:

一是期限内资产的现金净收入(利息、红利或股息收);

二是期末资产的价值(或市场价格)相对于期初价值(价格)的升值。即资本利得。

资产的收益率或报酬率(相对数表示)是资产增值量与期初资产价值(价格)的比值,该收益率也包括两部分:

一是利息(股息)的收益率;

二是资本利得的收益率。

提示①以金额表示的收益不利于不同规模资产之间收益的比较,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用收益率的方式来表示资产的收益。

②如果不做特殊说明的话,资产的收益指的就是资产的年收益率,又称资产的报酬率。

【例题2-26】2012年我国商业银行一年期存款年利率为3%假设通货膨胀率为2%则实际利率为多少? 【答案】

卄*孟1+名义利率实瞬库通货需胀率—1 + 3% f+2%

如果上例中通货膨胀率为4%则:

1 + 3%

1+4%

=-0-96%

单期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单期资产的收益率=资产价值(价格)的增值/期初资产价值(价格) =[利息(股息)收益+资本利得]/期初资产价值(价格) =利息(股息)收益率+资本利得收益率 【例题2-27】教材P37【例2 - 20】 (二)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其计算方法

预期收益率也称为期望收益率,是指在不确定的条件下,预测的某资产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率。 对期 望收益

率的直接估算,可参考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首先描述影响收益率的各种可能情况,

然后预测各种可能发生的概率, 以及在各种可

能情况下收益率的大小,那么预期收益率就是各种情况下收益率的加权平均, 权数是各种可能情况发生的

概率。计算公式为:

式中,E ( R )为预期收益率;P 表示情况i 可能出现的概率;

【例题2-28 ?计算题】某企业投资某种股票,预计未来的收益与金融危机的未来演变情况有关,如

果演变趋势呈现“ V'字形态,收益率为60%如果呈现“ U'字形态,收益率为20%,如果呈现“ L ”形态,

收益率为-30%假设金融危机呈现三种形态的概率预计分别为

30% 40% 30%要求计算预期收益率。

【答案】

预期收益率=30%<60%^40%<20%^30%< (- 30% =17%

第二种方法是:历史数据分组法

某企业过去

nxmgioo I J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期收益率=30%X 10%+50%X S%+20%X 5%=8%

第三种方法:算术平均法

首先收集能够代表预测期收益率分布的历史收益率的样本, 假定所有历史收益率的观察值岀现的概率

相等,那么预期收益率就是所有数据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例题2-29】教材P39【例2 - 22】 (三)资产收益率的类型

由于工作角度和出发点不同,收益率可以有以下一些类型: 实际 表示已经实现或者确定可以实现的资产收益率,表述为已实现或确定可以实现的利息 收益 (股息)率与资本利得收益率之和。当然,当存在通货膨胀时,还应当扣除通货膨胀 率 率的影响,才是真实的收益率。

预期

收益 也称为期望收益率,是指在不确定的条件下,预测的某资产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率。

必要

必要收益率也称最低必要报酬率或最低要求的收益率,表示投资者对某资产合理要求 预期收益率E (R )

lr-L

R 表示情况i 出现时的收益率

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知识大全(讲稿)健康的生活习惯

健康教育讲座授课提纲 《健康的生活习惯》 授课人: 授课时间: 基本内容 人们生活中不良饮食的饮食习惯,如何有一个好的睡眠,平时没注意的坏的姿势以及一些有益的下意识动作,生活上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及做法,做到保持乐观心态。 拥有一个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人们一直所追求的,生活中的健康养生,是一门高深的学科。但方式因人而异,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方式。 一、不良的饮食习惯 人一旦步人中年,基础代谢率就会以每年平均0.5%的速度下降,而血液中胆固醉的含量则会逐年提高.正因如此,许多人在中年后,出现了血脂偏高、动脉硬化和冠心病发生率增加的趋势.这其中,某些不良的饮食习惯往往是罪魁揭首。生活中,下面这些不良饮食习惯对人体极为有害。 1、多吃少餐。 曾有人对1400位60-64岁的老人的饮食习惯做过调查,发现

每天吃两倾饭的人息心血管疾病者占1/3,每天吃5顿饭者…总热t相等).息病的人则占1/5.还有一份报告中提出,每天吃饭次致在3次或3次以下的人群,其中肥胖的人占57.2%.胆固醉伯离者占51.2%;而每日就,次数在5次或5次以上的人群中,肥胖病息者仅占28.8%,胆固醉偏高者仅占17.9%。专家指出,如果空膜的时间很长,体内必肪积聚的可能性就会提高。 2、挑食的习惯。 挑食一般都会导致营养素吸收不完全。如果蔬菜吃得少,就会使维生素C不足,而维生素C则会降低胆固醉,减轻或防止动脉硬化的作用。若是豆材品吃得少,就不能增加胆固醉在粪便中的排泄。此外,有很多人不喜欢吃大蒜、洋慈,不喜欢闻它们的气味。事实上,大蒜、洋葱对降血脂有很好的效果。 3、嗜好烟酒。 研究证明,许多心血管疾病都与吸烟有关。再者,如果经常过度饮酒,就可能会引起心肌中的脂肪组织增加,心脏功能减弱,心脏变得肥大。尤其是经常喝过量啤酒的人,最容易出现这种心脏变化的症状,“啤酒心”也正是因此命名的。佰精会影响人的脂类代谢,降低机体从血中清除脂类的能力,从而提高动脉粥样硬化及冠心病的发病几串。 4、不按时吃晚餐。 晚饭时间推迟.并且吃一些难以消化的食物,这样会增加胭固醉在动脉璧上的沉积,引发动脉硬化的发生。位有人做过一次实

2018年法制讲座讲稿

2018年法制讲座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二)14至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与大家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真的非常荣幸。不足之处还请多提宝贵意见。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并且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想通过几个案例和大家来探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探讨刑法这一块的几个问题,如刑事责任年龄和几种常见的犯罪,遇到犯罪的侵害时如何应对,以及常见的校园伤害;二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的问题,三是注意网络安全的问题。 首先和同学们探讨刑法的几个问题。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三位中学生放假时在同学家的四楼的窗前玩耍、打闹,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从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答急

救电话,治疗120)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案应是(.伤者,同时报警。(2)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这样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5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乙因此死亡,则甲违反了《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也是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 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学生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学生甲的监护人,家长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就养

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讲稿

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讲稿 认识中医—拔罐疗法 拔罐疗法(俗称火罐)是以罐为工具,利用燃烧、挤压等方法排除罐内空气,造成负压,使罐吸附于体表特定拔火罐部位(患处、穴位),产生广泛刺激,形成局部充血或瘀血现象,而达到防病治病,强壮身体为目的的一种治疗方法。拔火罐与针灸一样,也是一种物理疗法,而且拔火罐是物理疗法中最优秀的疗法之一。是一种古老的民间医术,儿童同样适用。还称“拔罐子”。有火罐、气罐等。 拔罐法又名“火罐气”,古称“角法”。古代医家在治疗疮疡脓肿时用它来吸血排脓,后来又扩大应用于肺痨、风湿等内科疾病。建国以后,由于不断改进方法,使拔罐疗法有了新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治疗范围,成为针灸治疗中的一种重要疗法。 一、拔罐疗法的适应范围 拔罐法具有通经活络,吸拔经络中的风寒湿气外出,还具有引出排脓等作用,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损伤、风湿痛、感冒、咳嗽、腰背痛、月经痛、胃痛、疡初期未溃时,以及局部皮肤麻木或机能减退的等病症。 二、拔罐疗法常见的吸拔方法 ①闪火法:用止血钳夹住95%酒精棉球,在罐内闪火排去空气,迅速将罐罩在应拔部位。 ②投火法:用小纸条点燃后,投入罐内并迅即将罐罩在应拔部位。

③架火法:用一直径2~3cm不易燃烧及传热的块状物上置酒精棉球,点燃后将火罐扣上。 三、拔罐疗法的注意事项 ①根据所拔部位的面积大小选择合适的火罐。 ②拔罐时应选肌肉丰厚的部位,而在肌肉浅薄、骨骼突出、皮肉松弛、毛发较多的部位不易吸拔,罐易脱落。 ③体位要适当,拔罐过程中不要移动体位,以免火罐脱落。 ④皮肤过敏、溃疡、水肿及大血管处不宜拔罐。孕妇腹部、腰骶部须慎用。 ⑤拔罐时注意棉球沾乙醇不可过多,亦勿在罐口停留,以免罐口烧烫灼伤皮肤。 ⑥拔罐一般可出现局部红晕或紫绀色,一般不须处理,会自行消退。若留罐时间过长,皮肤会出现水泡,小者当敷以消毒纱布,防止擦破;大的须用消毒针将水放出并包敷,防止感染。 ⑦起罐手法要轻缓,以一手抵住罐边皮肤,按压一下,使气漏入,罐即脱下,不可硬拉或旋动。 ⑧应用针罐时,应防止肌肉收缩,发生弯针,并避免撞压针入深处,损伤脏器及血管。故胸背部腧穴均宜慎用针罐。 ⑨使用多罐时,火罐的排列顺序不宜太近,以免皮肤被牵拉产生疼痛。⑩应用刺络拔罐时,出血量须适当,一般5~7ml。

2020中小学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讲稿

2020中小学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讲稿 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讲稿:延期开学老师要处理好的七大关系疫情防控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对于正处于延期开学的教育人来说,怎样“备考、应考、交出满意的答卷”?这七大关系需要处理好~ 学习内容在学习内容上,处理好文化课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有人形象地把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比作厨师和食客的关系。某种意义上说,教师就是为学生提供知识和精神食粮的,要讲究科学配比、膳食均衡。 何以为之?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倘若想当然地调整、增减科目和课时,一味地追求文化课学习,忽视艺术、体育、科技、品德、劳动、卫生等学科的学习,就会因为内容单调乏味导致学生厌学。 教学管理在教学管理上,处理好集体教研统一要求与体现学科、学段等差异的关系。延期开学启动以来,各级教育教研部门和各类线上平台,适时推出了海量教育资源,极大丰富了学习内容。各学校也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启动校本教研和集体备课制度。 但是,教育之所以是“农业”,就在于教育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顺势而为;教育之所以是艺术,就在于教育需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体现灵活性和差异性。因此,我们在强调顶层设计和统一步调的前提下,还要充分考虑学科和学段的差异性,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学习方式在学习方式上,处理好线上教师讲授与线下亲子协作、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线上教学不受时间、地点、空间的限制,具有跨时空的优越性。

但是,任何学习都需要经历认知迁移、自我建构的过程,要给学生留出消化的时间。居家学习期间,孩子年龄越小,家长参与度越高,可以充当助教和学伴的角色。同时,长时间在线学习还可能对视力造成损伤。 因此,教师的线上教学不能满堂灌,要适度留白,留出师生互动、亲子交流、学生自主练习的时间,让学习更有效。 学习平台在学习平台上,处理好钉钉、微信、QQ等多平台混合式运用的关系。当前,学习平台和手机APP令人眼花缭乱。要提醒的是,尺有所长、寸有所短。 比如,微信和QQ属于社交软件,双人或多人聊天非常便捷,钉钉属于办公软件,视频会议功能强大,彼此各具特色,可以在不同的教学情境中灵活运用。因此,没有哪一款软件是十全十美的,我们应当结合具体场景选择合适的学习平台,还可以综合运用两款或多款软件,构建混合式学习平台。 学习要求在学习要求上,处理好面向全体与个体的关系,尤其要关注存在学习困难、家庭困难等情况的学生。学生的家庭状况千差万别,居家学习的环境也不尽相同。 教学中,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自身和学生家庭的差异,在面向全体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实施分层、分类教学,让每个学生都能学有所得。 同时,一些学生因为家长复工、忙于工作,在规定时间因为没有手机或电脑等终端设备的原因,需要错时学习或另行补课。因此,教师布置的学习内容最好能够回放或不受时空限制,具备错时学习、随机学习的条件。 学习领域学习领域上,处理好书本学习与生活化学习的关系。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延期开学关上了学校生活的一扇门,却打开了家庭生活的一扇窗。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时间:2013年10月8日 内容:《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地点:三流乡中心学校 主讲人:刘瑞明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

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讲话稿

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讲话 稿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安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能够再一次来这里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如今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能够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过大家是否有能分辨得清楚呢而且往往这种不健康的东西更具有诱惑力,大家是否有毅力能够克服这些不健康的东西呢大家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部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耍弄清楚的问题。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理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坐的都是中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理应负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理应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

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己具有事实上的识别水平,但因为年龄小,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理应受他们刑事贡任水平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部负刑事责任,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己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末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实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同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因为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冉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己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

小学教学教研专题讲座讲稿

小学教学教研专题讲座讲稿:如何做到“教师少教,学生多学” 一、把“学生可以多学”的应有权利还给学生 1、把课本研读权还给学生 学生在课堂上基本的学习方式是什么?我们认为应当是研读课本。当我们的教学往往用教师讲读取代学生对课本的研读,这是“教师多教学生少学”的表现之一。要颠倒这“一多一少”,就必须把课本研读全还给学生,变教师讲读为主为引导学生研读为主。 具体的做法应该是内容而定,从结果上看,最好能做到三个“让”字:其一,一册书学完,能让学生通读一遍,并把重点反复研习几遍;其二,一册书用完,能让学生在书上有大量的圈点和批注;其三,一学期结束,能让学生将课本摸旧,一眼看去就能认出是自己用熟过的书。 2、把自主学习的时间权还给学生 学生“多学”的主要方式应该是教师指导下的“自学”和“训练”。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有“三重意识”:其一,“学为主”意识;其二,“学而会”意识;其三,“学在先”意识。只有教师具有这“三重意识”,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权才能得到保障。 3、把学习活动的空间权还给学生 学习是什么? 答案是多元的,但从状态上讲,学习是学生生命的“知、情、意”统一的求知活动。 而我们的教师总是喜欢用自己的苦口婆心的酣畅淋漓生命活动

代替学生自我奋斗的生动活泼的生命活动,以“自我感觉”满意来取代学生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实际上是对学生学习活动空间权的剥夺。 把学习活动的空间权还给学生,我们认为应当做到“四统一”:在活动空间上,做到自动与互动和谐统一;在内容空间上,做到“入书”与“出书”和谐统一;在范围空间上,做到“入(课)室”与“出(课)室”和谐统一;在教学的维度上,做到知识技能、方法过程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和谐统一。 4、把问的权利还给学生 与“多学”相伴的是“多问”,在操作上,要设定“三个一”的评价标准:一是没有学生发问的课算不上好课;二是“答必正确”的课不是真正的好课;三是把学生教得“提不出问题”的课也不能算是好课。 5、把学习的体验权还给学生 学生“多学”的一个重要方式是体验学习,传统教学全部问题的肯綮都在于体验的失败。 要解决好这一问题,我们认为要确立“三个尊重”意识:其一,尊重学生的各种体验权利,创造条件让学生动眼、动脑、动口、动手。 其二,尊重学生的体验学习方式,让学生适当走点弯路,允许学生犯点错误,鼓励学生带着问题去实践。 其三,尊重学生知识和能力获得的规律,千万不要将现成的果子摘下来还要削掉皮切成块甚至做成果汁然后再喂到学生嘴里,千万不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去,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有限,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让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

小学数学教研专题讲座讲稿

小学数学教研专题讲座讲稿: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应用电教媒体的方法在小学数学教学过程中恰当地运用电教手段可使学生快速、高效地获取知识,发展思维、 形成能力。但有不少电教课效果欠佳,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抓住电教媒体在教学过 程中的作用点。下面结合教学实践谈谈应从哪些方面来确定其最佳作用点: 一、在新旧知识连接点上 在领会新旧知识的连接点上凭借电教手段助一臂之力,能使学生的思维在“旧知识固定 点——新旧知识连接点——新知识生长点”上有序展开,促进良好认知结构的形成,从而 轻松地获取新知识。 如教学“分数的意义”时,我设计了两组画面。第一组认识一个数或一个计量单位的几 分之一、几分之几,再通过学具配以折折、摆摆、画画等实际操作,感知单位"1",认识几 分之一、几分之几以及何为“平均分”。 第二组认识由一些物体组成的整体的几分之一、几分之几。如六个苹果组成的整体、八 面小旗组成的整体……通过幻灯在银幕上依次显示。于此同时教师边引导边板书,学生边 观察边思考边回答教师在讲解“分数的意义”过程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 通过直观演示,学生对单位"1"、平均分、几分之一、几分之几等分数概念诸多要素有 了全面的感知,即而抽象概括,一个东西(一个苹果、蛋糕)、一个计量单位、一个整体(如

一堆苹果、一些小旗、一片森林、一群羊、一队小朋友……)都可看作单位"1"(同时银幕 不断显示这些画面,加深对单位"1"的具体理解——单位"1"小可小到比细胞还小,大可大 到整个宇宙)。由平均分成2份、3份……最后抽象为平均分成若干份……然后将抽象出来 的各个本质属性综合起来就很自然地概括出“分数的意义”。 二、在教学重点处 如教学“相遇应用题”时,其要点是:①掌握此类应用题的结构特征;②在能正确分析 此类应用题数量关系的基础上正确解答此类应用题。如教学时,在两张胶纸上各画一汽车, 通过抽拉直观演示,显现两车相遇的全过程。如这样分解就会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a时 间:同时;b地点:两地;c方向:相对;d结果:相遇。待学生掌握了这些特征后,进一 步通过投影片抽、拉的演示,弄清速度和、相遇时间、相距距离等概念的含义。即速度和 ——单位时间里两车共行的路程;相遇时间——从两车同时出发到同时相遇所经过的时间; 相距距离——相遇的这段时间里两车共行的路程。教者通过投影的直观演示,突出了相向 而行的两车各从起点出发开始直到两车相遇难点。突破了难点后,学生对相遇应用题特征 既有感性认识又有理性认识,因而解答起来就会得心应手。 三、在教学关键处 在教学关键处,借助电教手段,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如教学“异分母分数加减法”的关键是要求学生弄清楚分母不同为什么不能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讲稿——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时间:2018年5月8日 内容:《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地点:三台县幸福乡学校 主讲人:谢君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

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

学校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5篇

学校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5篇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

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演讲知识讲座3——演讲的分类_1

演讲知识讲座3——演讲的分类 演讲一般从其功能、形式、内容三个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从功能上划分,可分为五种。 1、“使人知”演讲。这是一种以传达信息、阐明事理为主要功能的演讲。它的目的在于使人知道、明白。如美学家朱光潜的演讲《谈作文》,讲了作文前的准备、文章体裁、构思、选材等,使听众明白了作文的基本知识。它的特点是知识性强,语言准确。 2、“使人信”演讲。这种演讲的主要目的是使人信赖、相信。它从“使人知”演讲发展而来。如恽代英的演讲《怎样才是好人》,不仅告知人们哪些人不是好人,也提出了三条衡量好人的标准,通过一系列的道理论述,改变了人们以往的旧观念。它的特点是观点独到、正确,论据翔实、确凿,论证合理、严密。 3、“使人激”演讲。这种演讲意在使听众激动起来,在思想感情上与你产生共鸣,从而欢呼、雀跃。如美国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的《在林肯纪念堂前的演说》,用他的几个“梦想”激发广大的黑人听众的自尊感、自强感,激励他们为“生而平等”而奋斗。

4、“使人动”演讲。这比“使人激”演讲进了一步,它可使听众产生一种欲与演讲者一起行动的想法。法国前总统戴高乐在二战期间的英国伦敦作的演讲《告法国人民书》,号召法国人民行动起来,投身反法西斯的行列。它的特点是鼓动性强,多以号召、呼吁式的语言结尾。 5、“使人乐”演讲。这是一种以活跃气氛、调节情绪,使人快乐为主要功能的演讲,多以幽默、笑话或调侃为材料,一般常出现在喜庆的场合。这种演讲的事例很多,人们大都能听到。它的特点是材料幽默,语言诙谐。 第二、从表达形式上划分,可分为五种类型。 1、命题演讲,即由别人拟定题目或演讲范围,并经过准备后所做的演讲。它包含两种形式:全命题演讲和半命题演讲。全命题演讲的题目一般是由演讲组织部门来确定的。某单位搞“让雷锋精神在岗位上闪光”主题演讲,为了让演讲员各有侧重,分别拟了《把爱送到每个顾客的心坎上》、《练好本领,为民服务》、《从一点一滴做起》三个题目,给了三个演讲者,要求以此组织材料,准备演讲。半命题演讲指演讲者根据演讲活动组织单位限定的范围,自己拟定题目进行的演讲。1986年,中央电视台和《演讲与口才》杂志社联合举办的“十城市青少年演讲邀请赛”命题演讲即是以“四有教育”为范围,具体题目自拟。命题演讲的特点是:主题鲜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一

下朗小学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下朗小学法治副校长,根据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小学生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

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制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你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你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你们的子女必须尽赡养你们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严某,男,14周岁,为南京市某小学在校学生,平日在学校,严某就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又是高年级的学生,别的同学对他总是“礼让”三分,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一次他去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打游戏

学校法制讲座发言稿

时间:2010年9月6日 内容:《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地点:寺头中学主讲人:胡鹏飞参加人员:全体师生、部分家长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

校长专题讲座讲稿

校长专题讲座:教学活动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一、教学活动设计的六个原则: 1、整体性原则 是指在设计教学时要全面考虑教学的任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学习方式方法等方面因素。使多种因素能够协调一致,相互适应,向着共同的目标形成合力。 2、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是现代教学的本质特征,其表现为三个不同层次,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要求教师在设计教学时要实现指导思想的转变,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体,一切教学内容和活动设计都要为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充分发展服务。从教学内容的选择要关注学生生活的世界,构建课本与现实世界的桥梁,到关注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过程,以及学生在学习中情感、价值观的体验等等。教师要自觉实现角色转变,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引导者、组织者。教学策略实现由重知识传授向重过程体验、重学生发展转变,由重教向重学转变,由重结论向重过程转变。 3、发展性原则 “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根本理念。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包括知识、技能、情感、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以及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教学是认知、情感交流的过程,更是学生整体生命成长、发展的过程。因此,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来设计教学,注重在教学中启发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地学习,注重挖掘教学内容中知识

地、情感的、价值观的因素,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与教师共研讨、共探索、共提高,同发展。 4、过程性原则 现代教学区别于传统教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过程重于结论”。传统教学的误区就在于重传授结论,轻过程探究,这一条残杀儿童创造性的所谓捷径,从源头上剥取了知识和智力的内在联系,排斥学生的思考和个性,把教学过程庸俗化为机械的听讲和记忆。这是对学生智慧的扼杀和摧残。重过程在于让学生“会学”,重在让学生亲自体验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掌握学习的方法,主动探究知识。学生明白“为什么是这样”、“这是怎样来的”。同时体验到学习成功的乐趣,增强了学习的直接动机,对学生的意志品质也是一场考验和锻炼。 5、开放性原则 新课程理论主张课程是开放的。因此教学实施的基本途径也应该是开放的。课程的开放性是指课程内容的开放性、课程目标的开放性、课程实施的开放性。教师在设计教学活动时要考虑师生互动、多感官参与、灵活多变的学习方式,立体教学信息传递以及多种教学组织形式。要营造一个宽松、和谐师生身心愉悦的气氛,使学生的心态和思想不受拘束,保持自由与开放,让学生展开想像与思考的翅膀,去学习、研究实现自身生命的价值。教师还要加强对学生开放思维的训练,培养学生敢于质疑,勇于探索,不迷信权威的意识。 6、情境,体验教学原则 教师要善于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激发和改善学生学习的心态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